一、城市非常态核事故隐患及应急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谢虎[1](2021)在《江西省公共消防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问题与推进路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目前,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处在迅猛发展阶段,城镇建设日臻系统完善,大型商场、写字楼等大型综合体建筑雨后春笋般迅速建成、并投入使用,火灾不确定性增加。城市高速发展带来的城市建筑复杂程度增加、火灾荷载增大、危险性增强等新问题,使发生火灾后现场内部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救援面临新挑战。我国公共消防安全治理面临更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同时,对消防监督管理和综合应急救援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提升消防治理能力迫在眉睫。近年来,江西消防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加快推进消防治理法治化、标准化、社会化、智慧化,积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扎实推进安全执法检查等专项整治,牢牢稳住消防安全基本盘。持续强化综合救援能力,加快能力转型升级,在各类灾害事故处置中,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当先锋打头阵,发挥了“主力军”、“国家队”作用,守住了化解各类灾害事故风险“最后一道防线”。不断夯实综合保障基础,发挥政府“制度化”保障优势,重点在队站建设、力量编配和训练设施上持续发力,促进城乡消防救援服务均等化。虽成效显着,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与不足,这也是本文研究内容的出发点。本论文通过将江西消防治理作为个案研究,结合社会管理学、公共经济学、城市管理学相关理论,与促进消防治理能力提升的策略研究有机结合,着重从建立健全消防治理制度机制、坚决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搭建协同高效沟通机制、引导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消防、构建多元互补消防救援力量、从难从严摔打队伍提升战力六个方面,结合江西省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发展对策,以期为其他地区公共消防安全治理提供借鉴参考。
刘小棠[2](2020)在《内蒙古自治区地震灾害应急管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地震灾害作为自然灾害的一部分,发生概率不大,但是在工业化升级、城镇化加速、人类生活更加依赖公共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的今天,在区域人口、经济密度不断增长、人类财富日益增加的背景下,大地震极易造成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中断等公共危机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与发展。我国地震最多的省份中,内蒙古排名第七,这就使得人民群众对于防震减灾工作有更迫切的要求,而针对内蒙古地区应急管理特别是地震灾害应急管理的研究资料相对较少。本文基于内蒙古自治区地震灾害应急管理现状,分析内蒙古自治区地震灾害应急管理在“一案三制”建设、地震应急服务、应急物资储备、地震监测能力、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发布共享、地震科普宣传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同时通过总结分析日本及美国的地震应急管理经验,提出针对内蒙古自治区地震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可以借鉴的政策措施,以期达到提升该地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目的。
浦家飞[3](2019)在《大窑湾港区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案例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港口码头作为水陆联运的重要基础设施,是水路交通的集结点和枢纽,工农业产品和外贸进出口物资的堆存、转运中心,是旅客运输的集散场所,在城市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随着现代船舶的专业化和大型化,港口码头自动化、深水化发展趋势显着,吞吐量也逐年增加,由此导致环境风险隐患不断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危害性也随之增加,环境风险防范及管理日益重要。目前,国家在公路运输等方面的应急管理研究相对深入,对港口行业的研究相对薄弱,大部分港口的环境应急管理仍停留在健全应急预案的层次,港口突发环境事件一旦发生,可能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等造成不可逆的危害。大窑湾港区位于辽东半岛南部,是大连市“一岛三湾”核心港区。港区集集装箱、油品、商品汽车、铁矿石、散粮运输为一体,共有生产性泊位42个,万吨级以上泊位33个。大窑湾港区是东北第一大港区,也是国家重要原油战略储备基地和临港石化工业基地之一,港区内码头、货物种类繁多,重大危险源和高风险性作业集中,环境应急管理问题突出。本研究以大窑湾港区环境应急管理体系为研究对象,在总结突发环境事件及环境应急管理理论及前沿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深入调研港区环境应急管理现状,总结和分析现存问题及产生原因,提出以应急预案、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为核心的大窑湾港区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方案。调查研究表明,现阶段环境大窑湾港区应急管理中主要存在预案管理缺失、应急保障建设滞后,权责不清、管理分散,责任监管未落实、教育培训形式化等问题。结合港区生产运营实际,提出以构建三级应急预案管理体系、设置协同统一的港区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健全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及保障措施为核心的解决方案,对提高区域环境应急管理水平和事故救援能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也可为国内其他港区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张小婉[4](2019)在《广东F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能力提升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全球频频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突发性、危害的广泛性、原因的多样性,使我国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疾控机构作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机构,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第一现场反应人”,应急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整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成败。正确评价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全面提升应急能力,是一重要课题。基于此,本文从公共管理的角度研究广东F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如何提升应急能力的问题。论文主体部分由五章构成:第一章是绪论,主要介绍研究背景、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意义和研究方法等。第二章是核心概念和研究支撑理论,主要介绍疾控机构、应急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的概念以及风险控制理论、危机管理理论、协同治理理论。第三章是F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能力现状透视,主要阐释F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情况,疾控中心应急能力的建设历程以及对F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能力存在的应急预测预警水平低、信息化建设水平较低、横向部门联动性不强、工作流程设计待优化等短板进行分析。第四章是分析影响F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能力的内外因素,内部主要是人力资源、应急管理体系、应急处置能力和实验室检测能力,外部主要是监测预警、应急保障能力、应急培训演练、健教宣传与媒体沟通等方面。第五章是对国内外发达地区的疾控机构,例如对美国、俄罗斯等国家的疾控机构以及国内上海、深圳、东莞市疾控中心的应急管理模式进行分析,研究给F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带来的启示。第六章是描述F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能力提升的路径,主要从五方面开展。完善疫情监测体系,提升应急预测预警能力;加强应急资源和知识储备,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完善的信息流转渠道,提升应急信息化整体水平;加强横向部门间联系,提升决策和指挥协调能力;优化应急工作流程设计,提升应急运行管理水平。最后概括和提炼本文的研究结论,主要包括研究得出的主要结论及研究的不足。
杨方能[5](2018)在《行政法视野下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机制研究》文中提出学界对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的研究集中在社会学、管理学等学科。本研究以行政法为视角,以我国特大城市面临的主要社会风险为背景,以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的预防、监测、处置和危害后果恢复阶段内各项机制为研究对象,深入分析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机制所面临的合法性危机,总结域外国家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机制的经验和教训,优化我国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机制的法律路径。从行政法角度研究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机制有助于健全我国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的治理体系;有助于完善和发展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行政权力的基本理论;有助于丰富特大城市社会风险行政法治理论;有助于特大城市政府有效监管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确保特大城市社会和谐稳定,也有助于保障特大城市公民和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特大城市社会风险是指,在特大城市现代化发展进程中,由于特大城市所蕴含的政治、经济、文化、人口等多种因素相互作用所引发的可能造成社会损害事件,具有覆盖面广、危害严重、发生频率高、种类复杂、国际化趋势加强等特征。特大城市社会风险主要包括政治安全风险、暴恐安全风险、社会稳定风险、社会治安风险、公共安全风险、民生安全风险、网络安全风险、自然灾害风险等8大类。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机制是指,以政府为主导,由市场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复合型风险治理机制。它是根据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的发生和发展周期所设置的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的监管机制。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机制法制化的本质是监管机制的常态化和规范化,规定行政权力的优先性,强调公民权利的保障,通过法律明确相关主体在风险监管过程中的权力范围和边界,并明确风险监管程序。建构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机制时应当以风险社会理论、流程再造理论、整体性治理理论、突发事件分类、分级和分期原理作为理论基础。而完善或优化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机制的法律制度需要以公共利益理论、部门利益理论、综合管制理论、行政过程原理为基础。特大城市社会风险预防阶段的各项机制,即风险源的排查、登记、识别机制;风险信息交流机制;风险定级评估机制;风险预案机制;风险应急动员机制,以及物资保障机制存在诸多不足。我国可以借鉴或者吸取日本东京都、美国加州以及美国纽约等特大城市社会风险预防机制及其法律制度的经验或者教训。优化特大城市社会风险预防机制的法律制度需要遵循依法行政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比例原则、效率原则、协调性原则。优化之总体思路则是:坚持整体性治理,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运用行政过程理论,对特大城市社会风险进行全过程监管;以行政责任制为手段,督促各部门积极履职;注重对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的差异化管理。而优化之具体路径则包括调整或规范风险源的排查、登记、识别机制;风险信息交流机制;风险预评估机制;风险预案机制;风险应急动员机制以及物资保障机制等方面。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测阶段各项机制,即风险信息互联互通机制;风险信息报送机制;风险情报合作机制;定期审查机制存在诸多不足。我国可以借鉴或者吸取美国纽约、英国伦敦、新加坡、以及日本东京都等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测机制及其法律制度的经验或者教训。优化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测机制的法律制度需要遵循及时性原则、准确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动态性原则、科学性原则。优化之总体思路则是:建立和健全适合风险监测需要的基础设施和平台;规范风险监测机制流程;降低监测预警的重心。优化之具体路径则包括规范或调整风险信息的互联互通机制;风险信息的报送机制;风险情报合作机制;定期审查机制等方面。特大城市社会风险处置阶段各项机制,即风险处置联动机制和行政应急措施机制存在诸多不足。我国可以借鉴或者吸取美国纽约、日本东京都、新加坡城、英国伦敦等特大城市社会风险处置机制及其法律制度的经验或者教训。特大城市社会风险处置机制的法制优化,需要围绕“法治化”这一主线,以优化风险处置联动机制为抓手,以强化行政应急措施机制为支撑,通过法制建设、制度建设、平台建设、配套建设,完善特大城市社会风险处置机制的法制依据、制度规范、运行机制、保障机制和问责机制,全面提升特大城市社会风险处置能力。特大城市社会风险危害后果恢复阶段机制,即善后恢复、调查评估、救助补偿、规划重建和心理抚慰等机制存在诸多不足。我国可以借鉴或者吸取美国针对“卡特里娜飓风”恢复机制及法律制度,以及日本针对阪神大地震的恢复机制及法律制度的经验或者教训。优化特大城市社会风险危害后果恢复机制的法律制度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属地为主的原则;坚持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原则;坚持质量与注重效率相结合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原则;坚持科学统筹与资源整合原则;坚持合理规划原则。优化之总体思路则是成立恢复小组、制定和启动恢复计划、践行总体灾害恢复理念。优化之具体路径则涵盖到善后恢复机制、调查评估机制、救助补偿机制、规划重建机制和心理抚慰机制等方面。就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立法者或者监管者而言,需要适时制定一部《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法》,健全特大城市社会风险交流机制的制度规范,注重特大城市社会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的制度建设,注重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措施的制度建设,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机制的制度设计要发挥基础理论的作用,注重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过程中的责任制度建设,注重有选择性的借鉴国外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法律制度,注重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中的心理抚慰机制的制度建设,注重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网络的制度化建设。
张哲飞[6](2018)在《科技风险规制过程中的行政法问题研究》文中指出新世纪以来,不断涌现的科技发明与急速发展的新兴科技产业给国家经济事业带来蓬勃动力,但与此同时,科技背后蕴含的风险及造成的科技风险事件也随之进入国家、社会与公众视野。在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背景下,如何在规范行政权力合法运行的同时有效应对科技风险,回应公民对健康、环境与安全权利的诉求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重要课题。从行政法视域研究科技风险规制过程问题旨在回应科技风险给国家、社会与公民带来的诸多问题之现状,实现行政机关科技风险规制活动的“有法可依”,为行政机关规制科技风险提供法治化路径并助益其科学、合法、民主、高效地应对科技风险,也希冀扩展行政法的学科理论分支与实践研究领域。明确科技风险规制过程的概念前提、理论基础与主要内容是研究科技风险规制过程中的行政法问题研究的前提。科技风险与科技风险规制过程具有独特的内涵、特征,并经历了较长时期的概念与体系演进,国家任务理论、合作规制理论与风险行政法理论为科技风险的国家干预与行政机关规制提供了宪法依据与行政法原理。运用行政基础理论与行政过程方法论可以将科技风险规制过程类型化为科技风险议题设置、科技风险标准制定、科技风险评估、科技风险沟通与科技风险管理五大过程,并抽象出正当性、效率性、科学性、民主性与实效性五大问题。此外,科技风险规制中的行政法问题研究还需妥善处理的作为部门法的行政法与作为领域法的科技法、公权力规范行使与行政效率及目标间、社会主体权利与国家与公共利益间等关系问题。议题设置是科技风险规制过程的起始环节。依据风险议题设置实践与主推主体的不同,可以将科技风险议题设置类型化为行政主体主导、民意聚推、专家论证与媒体呼吁四种。从权责与权义两个视角剖析可以发现我国行政主体主导型科技风险议题设置制度存在诸多正当性问题,风险认知因素、政治因素与法制因素是科技风险议题设置制度正当性问题的内在根源,其中政治因素中社会观念是影响行政机关科学、公正地设置风险议题的深层次因素。我国科技风险议题设置制度的行政法重塑可以在考察美国与欧盟科技风险议题设置法制及其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从片面追求经济发展转变到兼顾公民权利保障,从现实主义的科技风险观转变到综合主义科技风险观,并重塑科技风险议题设置法制的依法行政、透明性、协商性与科学性原则,建构科技风险议题设置法制的主体性制度与动态的科技风险议题设置制度。标准制定是科技风险规制过程的基础环节。科技风险标准制度应被归为“技术法治”范畴,我国科技风险标准制度存在的残缺不全、整体滞后与效率不足等问题大大影响了科技风险标准制度的效率性,科学的不确定性、科学理性与社会理性的冲突以及科技风险与传统风险规制逻辑间的失配是科技风险标准制度缺陷的内外部原因。科技风险标准制度的行政法重构应从原理层面确立科技风险标准制定的效率性、公正性与科学性原则,从理念层面实现可接受标准的革新、标准层级的全球化与标准性质的公共化,从制度层面重构我国科技风险标准的主体性制度与关联性制度,包括发挥科技风险规制协商委员会下属科技风险标准制定小组之功用、改革标准层级制度、健全标准制定具体机制等。评估是科技风险规制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总结我国现行科技风险评估制度的法律规范体系及其制度运行中的成绩与不足可以发现,科技风险评估体系不健全与专家委员会中立性不足等因素严重影响了科技风险评估制度的科学性。科技风险评估制度的科学性困境在于科学难以为风险评估提供确定性结论与科技风险的“社会建构”。科技风险评估制度的行政法优化应当遵循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并确立科技风险评估的独立性、科学性、安全性与公开性原则。具体内容的优化包括行政机关、专家委员会等组织机构之优化、独立性与契合性程序制度之优化以及风险识别、信息收集、监测和管理、评估指标体系、评估纠错与评估责任等运行机制之优化等。沟通是科技风险规制过程中的必要环节。科技风险沟通有助于实现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消弭各方利害关系人之间因对风险认识差异导致的不信任,促进科技风险规制过程的民主性等功能。但是,处于萌芽阶段的科技风险沟通制度存在规定缺乏可操作性、部分领域规范空白、结构失之偏颇与权义配置失衡等问题。从实质法治考量,科技风险沟通制度的行政法定位应当在适用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引入科技风险沟通的明确性、有效性、民主性与安全性原则,在具体制度再定位中应明确行政主体、社会主体、私人企业与公民等主体的法律地位及其在科技风险沟通中的权利与义务,建构科技风险沟通制度的信息共享、定期交流与多元互信机制。管理是科技风险规制过程中的最终环节。我国现行科技风险管理制度存在重科技经济创新与发展、轻科技风险管理的理念偏差,行政机关、社会主体、私人企业与公民等主体间的权义分配不均的规范困境以及部门行政与综合管理矛盾、民意诉求与制度实践脱轨与交互式失配下的法治难题等实践困境。科技风险管理制度应当从注重安全价值、确立稳健预防型管理理念与明确差异化行政目标、部门职责与措施实效等方面实现理据再造,从建构科技风险管理中的权利保障、多元主体参与、预防性与必要的强制性原则等方面实现原则再造。具体制度再造中应当建构起科技风险管理主体专责化与协商主体责任化的科技风险管理主体性制度,开放决策与柔性管理的科技风险管理程序性制度并完善科技风险管理的协调联动、责任承担、规制补偿、动态登记、风险标识、多元主体参与协商、措施反馈与资源准备机制。
胡飞[7](2018)在《城市社区应急响应能力建设研究 ——以成都市龙泉街道崇德社区为例》文中认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是应急管理工作的根本价值取向。随着城市化、工业化、信息化进程加快,各种风险隐患层出不穷,突发事件频繁发生,已经从“非常态化”的偶发事件演变成了“常态化”的频发事件,直接威胁着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城市社区作为城市最基层的组织,既是受灾的主体,也是救灾的客体,加快社区应急响应的能力建设,提高社区自救互救能力是维护社会稳定,提升公众安全感的重要举措。同时,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城市应急管理经验告诉我们,政府不应做应急管理的“全能者”,应做“引导者”,积极引导基层组织开展应急工作,下放权力,提升基层自身应急能力。本文逻辑框架的建立是基于应急响应是关系到应急处置结果好坏的前提,这个前提就决定了应急能力是保证恰当合理做出最优响应的关键,抓关键必须突出能力建设,能力建设就要有理论基础和先进经验作为理性指导,体现其价值性;具体社区的现状分析作为状况描述,体现其针对性;具体问题及原因分析,体现其根源性;提出对策建议,解决其操作性。当前,全国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正在紧锣密鼓的创建,“社区应急响应队伍”、“第一响应人”、“应急救护”等培训正在积极开展,突显出突发事件由传统的重救治向重预防转变。本文正是以此为背景,定位于城市社区,着眼于突发事件预防,立足于应急响应的能力建设研究。笔者首先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深入剖析,并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和延伸,再引入社区治理理论、公民参与理论、风险管理理论为行文架构理论基础;其次,借鉴日本、美国、德国成熟的基层应急响应能力建设先进做法,为对策建议作经验指导;再次,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成都市龙泉街道崇德社区作为研究对象,实地考察与资料分析相结合,从微观上,发现了当前城市社区应急响应的能力建设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并探析出造成问题的原因;最后,从宏观上,把握问题导向,提出相应的对策意见。城市社区应急响应的能力建设既要注重应急“硬件”基础设施建设,也要重视应急“软件”思想意识开化,最终实现“最后一公里”的防灾减灾。
曹梦彩[8](2018)在《日本应急防灾知识普及经验与借鉴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人类社会正在遭受各种危机困扰,自然灾害频发,促使全球进入风险社会。就我国而言,近年来,2008年中国雪灾、汶川地震、7·19邢台暴雨等自然灾害,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等事故灾难,这些突发事件的接踵发生严重破坏了我国社会的正常运转秩序,给国家财产和人民安全带来了巨大损失。习近平总书记在唐山抗震救灾和新唐山建设40周年之际讲到“防灾减灾救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衡量执政党领导力、检验政府执行力、评判国家动员力、体现民族凝聚力的一个重要方面”,这对我国加强普通民众应急防灾知识普及,提升人民应急技能知识储备,保证居民个人和社会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与此同时,与我国一衣带水隔海相望的邻国日本,同样是自然灾害最爱“光顾”的国家。然而,尽管日本每年要经历和承受全世界20%的6级以上地震,以及其他台风、海啸、雪灾等自然灾害及核泄漏、海洋污染、交通事故等事故灾难,但由于日本将“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的民众的应急防灾意识培养工作常抓不懈,精细深入,建立了上至国家,下至居民个体的有效应急防灾知识普及体系,使得日本在种种突发灾害和来临时,居民多能从容面对,灾后少见重大伤亡和财力损失,且能迅速恢复生产生活。因此,本研究以日本应急防灾知识普及体系建立作为探索方向,认真梳理日本在应急防灾知识普及主体、普及形式、普及保障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及做法,并分析了我国在应急防灾知识普及中的不足,最终在综合考虑我国国情和日本经验的适用性基础上,得出应在法律法规制度保障、人力智力资源支撑、方式方法开拓创新、实战体验交相呼应等方面完善我国应急防灾知识普及的网络和体系,切实提高应急防灾水平,最大化保证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民众福祉。
尤捷[9](2018)在《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研究》文中指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业得到空前发展,与此同时,施工安全突发事件频发,尤其是大型土木工程项目,不仅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给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构成极大的威胁。目前尚没有针对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全过程的系统研究,亟需揭示其发生、发展和演化特性,建立契合大型土木工程特点的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统。本文立足于施工企业、项目部,着眼于施工阶段可能产生的突发事件,以应急管理为主线,基于管理学和安全系统工程学等原理,综合运用风险管理、生命周期和应急管理等理论,以及趋势分析法、LEC风险评价法、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等方法,通过问卷调查和专家访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对施工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准备、反应、恢复等应急管理全过程进行系统研究,主要研究成果有:(1)界定大型土木工程范畴,将最为常见的大型房屋建筑、大型桥梁、大型地下工程(地铁)作为本文重点研究对象。通过辨析突发事件的特点,引出应急管理理论,诠释应急管理的定义、内涵和原则。对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进行分类,揭示其共性特征,构建了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基础理论框架。(2)基于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全过程,构建由内部功能子系统、外部支援子系统(应急辐射)、检测改进子系统和应急指挥调度组织构成的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统,覆盖了事前预防、事中响应、事后恢复等应急管理全过程。其中,内部功能子系统包括风险监测和预警、应急保障、应急响应、信息报送和媒体应对、恢复和调查评估5个模块,外部支援子系统受5项因素影响,检测改进子系统包括3个循序渐进的流程。(3)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分别对大型房屋建筑、大型桥梁、大型地下工程的施工风险因素进行统计归纳、识别与分类细化,辨析施工风险源,通过问卷调查、信度检验、显着性计算及筛选,在此基础上分别编制了三类工程的风险监测清单,可作为施工企业开展风险监测的依据。(4)将物理学中的“辐射”原理引入应急管理领域,提出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辐射概念。研究分析了影响应急辐射的应急救援力量、应急资源、专业救援匹配度、应急处置效率、交通运输条件等5项因素,构建了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辐射模型,并进行实证研究。研究表明: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应科学评估周边应急辐射强弱,充分利用附近的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与自身应急准备互为补充,共同应对重特大施工安全突发事件,能够显着减少自身应急准备投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5)构建了由4个层次、87项指标组成的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统检测指标体系,对某地铁项目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统实施检测,并诊断缺陷,查找施工安全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持续优化改进应急管理系统。
刘晨[10](2017)在《地方政府应急管理体制困境及改革对策研究》文中认为本文以地方政府应急管理体制作为切入点,以公共管理的视角,运用应急管理相关理论来梳理和回顾我国政府应急管理体制发展改革历程,对比中央与地方政府在这一方面的不同特点,总结其中的经验和不足,并在借鉴部分具有代表性国家政府应急管理体制的成功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地方政府的实际和典型突发事件案例,探讨当前在地方政府应急管理体制建设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及面临的困境,重点分析造成当前困境的原因,并在此研究的基础上,遵照现行法规和政策提出具体改革对策,以符合地方应急管理的实践要求,从而为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的完善提奠定坚实的基础。本文主要内容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阐述本文的研究目的和意义,对突发事件,行政应急管理体制等概念进行界定,综述国内外文献研究,明确研究的思路和方法,为全文确定主要的内容框架。第二部分是经济社会转型下我国政府应急管理体制的创建,总结了我国行政应急管理体制发展的历程及不同阶段,将中央与地方政府进行对比,并评价所取得的成效。第三部分以部分地方政府和典型突发事件为例,进行定性和分类整理,进而分析和概括在现行法律框架和政治体制下,地方政府应急管理体制自身的不足和面临的困境。第四部分通过对我国行政应急管理体制的构建理念进行解析,并运用权力博弈、官僚制组织等理论结合各地方实际情况,分析出地方政府应急管理体制面临困境的原因。第五部分针对我国地方政府现行应急管理体制面临的困境,依据公共管理包含应急管理等相关理论,参考国外的不同模式和实践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提出现实可行的改革对策,既包含有改革的总体原则与框架,也包含具体的建议与措施。
二、城市非常态核事故隐患及应急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城市非常态核事故隐患及应急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江西省公共消防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问题与推进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4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之处 |
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消防治理能力现代化 |
2.1.2 应急管理 |
2.1.3 消防治理 |
2.2 理论基础 |
2.2.1 治理能力现代化 |
2.2.2 应急管理理论 |
2.2.3 公共治理理论 |
2.2.4 善治理论 |
3 江西省公共消防安全治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3.1 江西省公共消防安全治理现状 |
3.1.1 加强顶层设计,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得到优化 |
3.1.2 突出法治建设,依法治消法律体系逐步完善 |
3.1.3 不断压实责任,消防工作方针原则落实有力 |
3.1.4 建强治理队伍,精准治理体系能力得到提升 |
3.1.5 构筑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氛围更加浓厚 |
3.2 江西省公共消防安全治理存在的问题 |
3.2.1 消防安全治理格局未成体系 |
3.2.2 依法治理安全责任落实不够 |
3.2.3 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重视不够 |
3.2.4 综合治理能力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 |
3.2.5 全民参与共治共防实效不佳 |
4.江西省公共消防安全治理所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
4.1 依法治理水平影响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体系和格局 |
4.2 财政支持力度影响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度和幅度 |
4.3 基础设施状况影响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手段和途径 |
4.4 专业力量建设影响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精度和细度 |
4.5 社会参与程度影响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广度和深度 |
5 国内外其它地区消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经验借鉴 |
5.1 美国消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经验 |
5.1.1 美国消防治理体制 |
5.1.2 美国消防治理机制 |
5.2 日本消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经验 |
5.2.1 日本消防治理体制 |
5.2.2 日本消防治理机制 |
5.3 俄罗斯消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经验 |
5.3.1 俄罗斯消防治理体制 |
5.3.2 俄罗斯消防治理机制 |
5.3.3 俄罗斯消防治理体系 |
5.3.4 俄罗斯消防高等教育机构 |
5.4 广东省消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经验 |
5.5 上述经验对江西省的启示 |
6 推进江西省消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对策建议 |
6.1 系统治理,构筑治理制度机制体系 |
6.2 依法治理,全面压实消防安全责任 |
6.3 综合治理,发挥财政支持保障优势 |
6.4 全面治理,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
6.5 精准治理,构建多元互补消防力量 |
6.6 源头治理,激发社会参与行动自觉 |
6.7 应急治理,提升救援主力军战斗力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不足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内蒙古自治区地震灾害应急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地震灾害的影响 |
1.1.2 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 |
1.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思路 |
1.4 研究意义 |
1.5 核心概念 |
2 我国应急管理工作理论研究现状 |
2.1 我国应急管理工作研究阶段划分及主要成果 |
2.2 我国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建设发展历程 |
2.3 我国应急管理研究存在的问题 |
3 内蒙古自治区地震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
3.1 现状分析 |
3.1.1 地震应急管理体制不断完善 |
3.1.2 地震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基本形成 |
3.1.3 地震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升 |
3.1.4 地震灾害监测能力持续增强 |
3.1.5 地震应急知识科普宣传工作不断加强 |
3.2 问题分析 |
3.2.1 地震监测情况不容乐观 |
3.2.2 地震应急服务能力难以满足需求 |
3.2.3 基层工作人员老龄化情况严重 |
3.2.4 公众主动防灾意识较弱 |
3.3 原因分析 |
3.3.1 各级政府对地震灾害防御工作缺乏足够重视 |
3.3.2 对地震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缺乏整体规划 |
3.3.3 “一案三制”的地震管理体系不够健全 |
3.3.4 专业人才引进与发展机制欠缺 |
4 国外地震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研究 |
4.1 日本地震应急工作的特点 |
4.1.1 较完善的法律体系 |
4.1.2 综合性应急管理体制 |
4.1.3 较为完善的应急教育和宣传 |
4.1.4 日本地震应急工作对我国的启示 |
4.2 美国地震应急工作的特点 |
4.2.1 较完善的应急管理体制 |
4.2.2 较规范的法律法规体系 |
4.2.3 专业的应急管理队伍和教育培训机制 |
4.2.4 非政府组织发挥着重要作用 |
4.2.5 美国地震应急工作对我国的启示 |
5 改进和完善内蒙古地震应急管理的对策 |
5.1 增强地震风险管理意识 |
5.1.1 不断优化顶层设计 |
5.1.2 逐步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
5.2 进一步完善“一案三制”体系建设 |
5.2.1 推进地震应急管理体制建设 |
5.2.2 逐步建立地震应急信息共享机制 |
5.2.3 推进地震应急法制化建设 |
5.2.4 修订和完善地震应急预案 |
5.3 多方位提升地震灾害应急防御水平 |
5.3.1 提高地区基础设施抗震水平 |
5.3.2 探索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
5.3.3 进一步增强地震监测能力 |
5.3.4 对地震信息数据加以有效利用 |
5.3.5 开展常态化应急救援演练 |
5.3.6 加强应急管理专业人才培养 |
5.3.7 切实提升社会公众应急避险能力 |
6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3)大窑湾港区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标及意义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2 案例正文 |
2.1 大窑湾港区环境应急管理现状 |
2.1.1 港区概况 |
2.1.2 应急管理模式 |
2.1.3 应急预案建设 |
2.1.4 应急物资配备 |
2.1.5 应急演练及教育培训 |
2.2 大窑湾港区环境应急管理问题 |
2.2.1 应需而生的预案和规章 |
2.2.2 暴风雨中的海域污染事件 |
2.2.3 职工素质的艰难养成 |
3 案例分析 |
3.1 理论依据及文献综述 |
3.1.1 环境应急管理 |
3.1.2 港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 |
3.2 港区环境应急管理问题成因分析 |
3.2.1 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缺失 |
3.2.2 权责不清管理分散 |
3.2.3 预警和保障体系建设滞后 |
3.2.4 责任监管及教育培训未落实 |
4 解决方案 |
4.1 大窑湾应急管理体系基本原则 |
4.2 完善港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
4.2.1 应急预案体系 |
4.2.2 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
4.3 构建环境应急管理体制 |
4.3.1 环境应急管理机构 |
4.3.2 环境应急管理机构职责 |
4.4 健全环境应急管理机制 |
4.4.1 环境应急管理责任制及考核办法 |
4.4.2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
4.4.3 环境风险隐患防范制度 |
4.4.4 应急保障制度 |
4.4.5 教育培训及合作交流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广东F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能力提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现实意义 |
1.2.2 理论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4.1 研究内容 |
1.4.2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5 拟采取的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核心概念和研究理论支撑 |
2.1 核心概念 |
2.1.1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2.1.2 应急能力 |
2.1.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2.2 主要理论支撑 |
2.2.1 风险控制理论 |
2.2.2 危机管理理论 |
2.2.3 协同治理理论 |
第三章 F市疾控中心应急能力现状透视 |
3.1 F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现状调查 |
3.1.1 调查对象 |
3.1.2 调查方法 |
3.1.3 调查结果 |
3.2 疾控中心应急能力的建设历程 |
3.2.1 第一代应急管理系统的建设 |
3.2.2 第二代应急管理系统的建设 |
3.3 F市疾控中心应急能力存在的短板 |
3.3.1 应急预测预警水平低 |
3.3.2 信息化建设水平较低 |
3.3.3 横向部门联动性不强 |
3.3.4 工作流程设计待优化 |
第四章 制约F市疾控中心应急能力提升的因素分析 |
4.1 内在因素 |
4.1.1 专业应急人力资源的稀缺性 |
4.1.2 自身应急体系建设的完善性 |
4.1.3 日常应急保障训练的有效性 |
4.1.4 应急实验检测能力的可靠性 |
4.2 外在因素 |
4.2.1 横向应急部门之间的协同性 |
4.2.2 涉卫应急法律制度的完整性 |
4.2.3 健教宣传与媒体沟通顺畅性 |
第五章 国内外疾控机构应急能力建设的经验借鉴 |
5.1 持续完善“一案三制”应急管理体系 |
5.1.1 完善预警机制 |
5.1.2 创新应急保障体制 |
5.1.3 强化应急联动 |
5.1.4 持续修订法律 |
5.2 推动信息化管理与建设 |
5.2.1 不断增强监测系统敏感性 |
5.2.2 借助信息化手段开拓创新 |
5.2.3 通过信息化平台促进联动管理 |
5.2.4 利用大数据做好事前预警 |
5.3 积极主动做好媒体应对和宣传教育 |
5.3.1 主动应对媒体并有效引导舆论 |
5.3.2 提升市民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
5.3.3 迅速有力应对负面网络舆情 |
第六章 F市疾控中心应急能力提升的路径 |
6.1 完善疫情监测体系,提升应急预测预警能力 |
6.1.1 完善网络直报系统建设路径,拓展监测种类和覆盖面 |
6.1.2 积极开展预警专业研究,提升专业人员疫情敏感性 |
6.2 加强应急资源和知识储备,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
6.2.1 夯实应急物资储备,更新和完善应急工作设备 |
6.2.2 强化应急知识培训,完善应急参与者知识结构 |
6.3 建立完善的信息流转渠道,提升应急信息化整体水平 |
6.3.1 运用新型大数据处理技术,增强信息实时处理能力 |
6.3.2 开发信息化人力资源储备,做好信息化建设人才支撑 |
6.4 加强横向部门间联系,提升决策和指挥协调能力 |
6.4.1 加强同级横向机构合作,提高横向合作业务水平 |
6.4.2 强化问责机制,以问责倒逼决策高效和指挥协调 |
6.5 优化应急工作流程设计,提升应急运行管理水平 |
6.5.1 规范应急工作流程,强化应急全过程处置评估 |
6.5.2 建立平战转换模式,明晰机构与人员职责分工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答辩委员签名的答辩决议书 |
(5)行政法视野下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为何要从行政法角度研究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机制 |
(一) 引子 |
(二) 应对特大城市社会风险需要监管机制 |
(三) 应对特大城市社会风险需要将监管机制法制化 |
二、研究现状 |
(一) 国外学者的相关研究成果评述 |
(二) 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成果评述 |
三、研究意义 |
(一) 理论意义 |
(二) 实践意义 |
四、研究方法、基本框架与主要新意 |
(一) 研究方法 |
(二) 基本框架 |
(三) 主要新意 |
第一章 研究对象之界定 |
第一节 特大城市社会风险之厘定 |
一、“特大城市”之界定 |
二、特大城市社会风险之界定 |
第二节 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机制法制化之厘定 |
一、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机制之界定 |
二、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机制法制化之界定 |
第二章 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机制法制化的合理性基础 |
第一节 建构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机制之原理 |
一、风险社会理论 |
二、流程再造理论 |
三、整体性治理理论 |
四、突发事件分类、分级和分期原理 |
第二节 优化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机制的法律制度之原理 |
一、公共利益理论 |
二、部门利益理论 |
三、综合管制理论 |
四、行政过程理论 |
第三章 特大城市社会风险预防机制之法制优化 |
第一节 特大城市社会风险预防机制之合法性危机 |
一、风险源的排查、登记、识别机制之缺陷 |
二、风险信息交流机制之缺陷 |
三、风险定级评价机制之缺陷 |
四、风险预案机制之缺陷 |
五、风险应急动员机制之缺陷 |
六、物资保障机制之缺陷 |
第二节 国外特大城市社会风险预防机制及法律制度 |
一、日本东京社会风险预防机制及其法制化 |
二、美国纽约社会风险预防机制及其法制化 |
三、美国加州社会风险预防机制及其法制化 |
第三节 健全特大城市社会风险预防机制的法律制度 |
一、优化之基本原则 |
二、优化之总体思路 |
三、特大城市风险预防机制法制优化之具体路径 |
第四章 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测机制之法制优化 |
第一节 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测机制之合法化危机 |
一、风险信息互联与互通机制之缺陷 |
二、风险信息报送机制之缺陷 |
三、风险情报合作机制之缺陷 |
四、风险定期审查机制之缺陷 |
第二节 国外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测机制及法律制度 |
一、美国纽约市的经验 |
二、日本东京都的经验 |
三、新加坡的经验 |
四、英国伦敦的经验 |
五、经验小节 |
第三节 健全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测机制的法律制度 |
一、优化之基本原则 |
二、优化之总体思路 |
三、特大城市风险监测机制法制优化之具体路径 |
第五章 特大城市社会风险处置机制之法制优化 |
第一节 特大城市社会风险处置机制之合法性危机 |
一、风险处置联动机制 |
二、行政应急措施机制 |
第二节 国外特大城市社会风险处置机制及法律制度 |
一、美国纽约社会风险处置机制及其法制化 |
二、日本东京都社会风险处置机制及其法制化 |
三、新加坡社会风险处置机制及其法制化 |
四、英国伦敦社会风险处置机制及其法制化 |
第三节 健全特大城市社会风险处置机制的法律制度 |
一、优化之基本原则 |
二、优化之总体思路 |
三、特大城市风险处置机制法制优化之具体路径 |
第六章 特大城市社会风险后果恢复机制之法制优化 |
第一节 特大城市社会风险后果恢复机制之合法性危机 |
一、善后恢复机制之缺陷 |
二、调查评估机制之缺陷 |
三、救助补偿机制之缺陷 |
四、规划重建机制之缺陷 |
五、心理抚慰机制之缺陷 |
第二节 国外特大城市社会风险后果恢复机制及法律制度 |
一、美国针对“卡特里娜”飓风恢复机制及法律制度 |
二、日本针对阪神大地震的恢复机制及法律制度 |
第三节 健全特大城市社会风险后果恢复机制的法律制度 |
一、优化之基本原则 |
二、优化之总体思路 |
三、特大城市风险恢复机制法制优化之具体路径 |
第七章 主要立法和监管建议 |
一、适时制定一部《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法》 |
二、健全特大城市社会风险交流机制的制度规范 |
三、注重特大城市社会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的制度建设 |
四、注重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措施的制度建设 |
五、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机制的制度设计要发挥基础理论的作用 |
六、注重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过程中的责任制度建设 |
七、注重有选择性的借鉴国外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法律制度 |
八、注重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中的心理抚慰机制的制度建设 |
九、注重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网络的制度化建设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6)科技风险规制过程中的行政法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方法及重点 |
四、本文可能的创新点 |
第一章 科技风险规制过程中的行政法问题之厘定 |
第一节 科技风险规制过程之厘定 |
一、科技风险规制的基本内容 |
二、科技风险规制过程的基本内容 |
第二节 科技风险规制的合理性基础 |
一、政府规制风险理论 |
二、行政过程论 |
三、风险行政法的基本理论 |
第三节 科技风险规制过程中的行政法问题 |
一、行政法调整科技风险规制过程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二、科技风险规制给行政法带来的主要挑战 |
第二章 科技风险议题设置制度的行政法之重塑 |
第一节 我国科技风险议题设置实践及其类型化 |
一、我国科技风险议题设置的历史 |
二、我国科技风险议题设置的类型化 |
第二节 科技风险议题设置的正当性审视 |
一、权责视角之正当性审视 |
二、权义视角的正当性审视 |
第三节 科技风险议题设置实践困境之根由 |
一、风险认知因素 |
二、政治因素 |
三、法制因素 |
第四节 域外科技风险议题设置法制实践之借鉴 |
一、美国科技风险的议题设置法制实践 |
二、欧盟科技风险的议题设置法制实践 |
三、美国与欧盟议题设置法制实践之借鉴 |
第五节 我国科技风险议题设置法制之重塑 |
一、转变科技风险议题设置法制的基本理念 |
二、重塑科技风险议题设置法制的基本原则 |
三、科技风险议题设置的主体性制度之设计 |
四、建立动态的科技风险议题设置制度 |
第三章 科技风险标准制度的行政法之重构 |
第一节 科技风险标准制度的合法性审视 |
一、科技风险标准的含义及其法制现状 |
二、科技风险标准制度的主要缺陷 |
第二节 科技风险标准制度缺陷的原因分析 |
一、内部原因:科技风险标准属性的影响 |
二、外部原因:科技风险与传统规制逻辑间的失配 |
第三节 科技风险标准制度重构的基本内容 |
一、基本原则之确定 |
二、科技风险标准制定理念之革新 |
三、科技风险标准具体制度之完善 |
第四章 科技风险评估制度的行政法之优化 |
第一节 现行科技风险评估制度的合法性审视 |
一、科技风险评估主要法律规范之梳理 |
二、科技风险评估法律制度的成绩与不足 |
第二节 科技风险评估制度困境之缘由 |
一、内因:科学难以为风险评估提供确定性结论 |
二、外因:科技风险的“社会建构”影响评估过程 |
第三节 科技风险评估基本原则之建构 |
一、科技风险评估基本原则的作用 |
二、建构科技风险评估原则的基本内容 |
第四节 优化科技风险评估制度之内容 |
一、科技风险评估的组织机构之优化 |
二、科技风险评估程序性制度之优化 |
三、科技风险评估运行机制之优化 |
第五章 科技风险沟通制度的行政法再定位 |
第一节 科技风险沟通制度的主要功能 |
一、有助于实现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 |
二、有助于消弭各方利害关系人间的不信任 |
三、有助于提高科技风险规制过程的民主性 |
第二节 科技风险沟通制度的合法性审视 |
一、科技风险沟通主要法律规范之梳理 |
二、科技风险沟通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缺陷 |
第三节 科技风险沟通制度再定位的基本原则 |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之适用 |
二、科技风险沟通中的明确性原则 |
三、科技风险沟通中的有效性原则 |
四、科技风险沟通中的民主性原则 |
五、科技风险沟通中的安全性原则 |
第四节 科技风险沟通制度再定位之内容 |
一、科技风险沟通主体制度之再定位 |
二、科技风险沟通结构制度之再定位 |
三、科技风险沟通内容制度之再定位 |
第六章 科技风险管理制度的行政法之再造 |
第一节 科技风险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审视 |
一、现行法律制度及其实践 |
二、现行科技风险管理制度的困境 |
第二节 科技风险管理制度再造的基本原理 |
一、科技风险管理制度的基本理据之再造 |
二、科技风险管理制度再造的基本原则 |
第三节 科技风险管理制度再造的基本内容 |
一、科技风险管理主体性制度之再造 |
二、科技风险管理的程序性制度之再造 |
三、科技风险管理具体机制之再造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7)城市社区应急响应能力建设研究 ——以成都市龙泉街道崇德社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1.城市社区在应急管理中的重要性 |
2.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 |
3.第一响应者制度 |
4.基层应急队伍建设 |
5.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三)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3.研究内容 |
(四)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
1.可能的创新点 |
2.研究的不足之处 |
一、城市社区应急响应能力建设的相关概念界定及基本理论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1.城市社区 |
2.应急响应 |
3.城市社区应急响应 |
(二)基本理论 |
1.社区治理理论 |
2.公民参与理论 |
3.风险管理理论 |
二、国外经验借鉴 |
(一)日本基层应急管理建设经验 |
(二)美国社区应急响应队建设经验 |
(三)德国第一响应人队伍建设经验 |
(四)国外经验总结 |
三、城市社区应急响应能力建设的现状分析—以成都市龙泉街道崇德社区为例 |
(一)崇德社区应急响应能力建设的现状分析 |
1.社区基本情况 |
2.社区风险源 |
3.社区应急响应能力建设现状 |
(二)崇德社区应急响应能力建设的主要做法 |
1.社区应急管理组织建设 |
2.社区应急管理制度建设 |
3.社区应急响应队伍建设 |
4.社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
5.社区应急宣教模式建设 |
(三)崇德社区应急响应能力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
1.社区应急管理行政化倾向严重 |
2.社区应急响应队伍建设滞后 |
3.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流于形式 |
4.综合风险防范能力薄弱 |
5.社区居民应急意识淡薄 |
(四)崇德社区应急响应能力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1.社区应急管理职责不清晰 |
2.应急志愿者队伍保障机制不完善 |
3.基层应急预案管理机制不健全 |
4.社区预警和防范体系不完备 |
5.社区应急宣教培训不到位 |
四、提升城市社区应急响应能力建设的对策建议 |
(一)健全社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
1.明确社区应急管理职责 |
2.建立多元主体协同应急机制 |
(二)加强社区应急响应队伍建设 |
1.认真做好应急响应队伍的培训工作 |
2.建立健全应急志愿者的保障机制 |
3.明确应急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 |
4.建立应急志愿者信息沟通平台 |
(三)重视社区应急预案科学化管理 |
1.明确应急预案的法制保障 |
2.加大对社区应急预案编制的投入 |
3.注重社区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
4.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
(四)完善社区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
1.深入研究风险管理理论 |
2.提升社区监测和预警能力 |
3.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范 |
(五)积极开展社区应急文化建设 |
1.搭建“互联网+应急”平台 |
2.加大应急知识与技能宣教力度 |
3.拓宽应急宣教层面 |
4.完善社区应急宣教和培训保障机制 |
五、结语与展望 |
(一)研究工作结语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期间科研成果 |
(8)日本应急防灾知识普及经验与借鉴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缘起、目的及价值 |
1.1.1 选题缘起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价值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和主要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2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突发事件与应急管理 |
2.1.2 自然灾害与灾害防治 |
2.1.3 应急防灾知识普及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风险社会理论 |
2.2.2 危机管理理论 |
2.2.3 社会教育理论 |
3 日本应急防灾知识普及做法与经验 |
3.1 日本应急防灾知识普及的主体 |
3.1.1 行政主体主导应急防灾知识普及 |
3.1.2 新闻媒体参与应急防灾知识普及 |
3.1.3 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知识普及 |
3.1.4 学校应急防灾教育与知识普及 |
3.2 日本应急防灾知识普及的形式 |
3.2.1 编写应急防灾教材、卡片和指南 |
3.2.2 设立和利用节日普及应急防灾知识 |
3.2.3 组织各种形式的应急防灾演习演练 |
3.2.4 借助各种馆所或基地普及应急防灾知识 |
3.2.5 依托新技术开展应急防灾知识普及 |
3.3 日本应急防灾知识普及的保障 |
3.3.1 应急防灾知识普及的法规与计划保障 |
3.3.2 应急防灾知识普及的人力和经费保障 |
3.3.3 应急防灾知识普及的智力与成果保障 |
4 日本应急防灾知识普及对我国的启示 |
4.1 我国应急防灾知识普及的问题与困境 |
4.1.1 应急防灾知识普及覆盖面狭窄,体系不完善 |
4.1.2 社会民众的认识不到位,教育氛围严重缺失 |
4.1.3 政府公务人员危机意识薄弱,思想防线松懈 |
4.1.4 应急防灾知识普及方法不科学,内容较陈旧 |
4.1.5 应急防灾知识普及条件不完善,无持续保障 |
4.1.6 应急防灾的实战演练匮乏,民众自救能力低 |
4.2 日本应急防灾知识普及对我国的借鉴 |
4.2.1 加强研究,丰富应急防灾知识普及理论 |
4.2.2 提高认识,营造应急防灾知识普及氛围 |
4.2.3 明确主体和对象,推动全社会全员参与 |
4.2.4 确定知识普及内容,创新教育方式方法 |
4.2.5 整合普及教育资源,加强软硬条件建设 |
4.2.6 注重“三个结合”,开展系统的实战演练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从事科学研究和学习经历简介 |
(9)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选题目的和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5 研究内容 |
1.6 研究方法 |
1.7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基础理论 |
2.1 突发事件 |
2.1.1 突发事件界定 |
2.1.2 突发事件分类 |
2.1.3 突发事件特点 |
2.1.4 突发事件机理 |
2.2 应急管理基础理论 |
2.2.1 应急管理内涵 |
2.2.2 应急管理原则 |
2.2.3 应急管理机制 |
2.3 风险管理基础理论 |
2.3.1 风险管理原则 |
2.3.2 风险因素识别 |
2.3.3 风险评估度量 |
2.3.4 风险预警思路 |
2.4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 |
2.4.1 大型土木工程界定 |
2.4.2 大型土木工程特点 |
2.4.3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内涵 |
2.4.4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分类 |
2.4.5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特性 |
2.5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
2.5.1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生命周期理论 |
2.5.2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阶段 |
2.5.3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全过程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统研究 |
3.1 应急管理系统构建原则 |
3.1.1 应急管理系统构建的一般原则 |
3.1.2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统构建原则 |
3.2 现有应急管理系统剖析 |
3.2.1 现有应急管理系统一般框架和功能结构 |
3.2.2 现有应急管理系统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 |
3.3 覆盖全过程的大型土木工程应急管理系统重新构建思路 |
3.4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统构建 |
3.4.1 应急管理系统框架 |
3.4.2 内部功能子系统 |
3.4.3 外部支援子系统 |
3.4.4 检测改进子系统 |
3.4.5 应急指挥调度组织 |
3.5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统运行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准备研究 |
4.1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风险因素识别 |
4.1.1 大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风险因素识别 |
4.1.2 大型桥梁工程施工风险因素识别 |
4.1.3 大型地下工程施工风险因素识别 |
4.2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风险监测清单编制实证 |
4.2.1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风险监测清单编制方法 |
4.2.2 大型地下工程(盾构法)施工风险因素分类细化 |
4.2.3 大型地下工程(盾构法)施工风险因素问卷调查 |
4.2.4 大型地下工程(盾构法)施工风险因素信度检验 |
4.2.5 大型地下工程(盾构法)施工风险因素筛选 |
4.3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风险监测清单 |
4.3.1 大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风险监测清单 |
4.3.2 大型桥梁工程施工风险监测清单 |
4.3.3 大型地下工程施工风险监测清单 |
4.4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风险监测 |
4.4.1 风险监测的实施体系 |
4.4.2 风险监测方法和步骤 |
4.4.3 风险监测报告和评估 |
4.5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风险预警 |
4.5.1 风险度量 |
4.5.2 警情分级 |
4.5.3 预警反馈和应对 |
4.5.4 预警的动态调整 |
4.6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4.6.1 应急预案编制原则 |
4.6.2 应急预案编制流程 |
4.7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保障 |
4.8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研究 |
5.1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
5.1.1 响应等级确定 |
5.1.2 分级响应机制 |
5.1.3 应急响应流程 |
5.2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抢险救援 |
5.2.1 遇险人员搜救 |
5.2.2 机械设备转移 |
5.2.3 次生灾害防范 |
5.3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媒体应对 |
5.3.1 信息报送和媒体应对现状 |
5.3.2 信息报送和发布基本原则 |
5.3.3 与新闻媒体合作基本思路 |
5.3.4 信息发布渠道和发布方式 |
5.3.5 应急公关能力的提升路径 |
5.4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恢复和调查评估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辐射研究 |
6.1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辐射理论 |
6.1.1 应急辐射内涵 |
6.1.2 应急辐射作用 |
6.1.3 应急辐射特点 |
6.1.4 应急辐射与应急能力的区别和联系 |
6.2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辐射影响因素 |
6.2.1 应急救援力量 |
6.2.2 应急资源 |
6.2.3 专业救援匹配度 |
6.2.4 应急处置效率 |
6.2.5 交通运输条件 |
6.3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辐射模型 |
6.4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辐射定量分析 |
6.4.1 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指标权重系数 |
6.4.2 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定量分析模型 |
6.5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辐射实证研究 |
6.5.1 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定量分析实证 |
6.5.2 专业救援匹配度定量分析实证 |
6.5.3 应急处置效率定量分析实证 |
6.5.4 交通运输条件定量分析实证 |
6.5.5 应急辐射功率 |
6.6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辐射功能发挥 |
6.6.1 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的调度派遣 |
6.6.2 多部门参与应急行动的指挥协调 |
6.7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统检测改进 |
7.1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统检测作用和流程 |
7.1.1 应急管理系统检测作用 |
7.1.2 应急管理系统检测流程 |
7.2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统检测指标体系 |
7.2.1 检测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
7.2.2 检测指标体系构建过程 |
7.2.3 检测指标体系构成要素 |
7.2.4 检测指标体系定量分析 |
7.3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统检测方法 |
7.3.1 确定权重的方法 |
7.3.2 常用的检测方法 |
7.3.3 检测方法的选择 |
7.4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统检测实证 |
7.4.1 确定检测指标权重实证 |
7.4.2 应急管理系统检测实证 |
7.5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统诊断和改进 |
7.5.1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统缺陷诊断 |
7.5.2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统优化完善 |
7.5.3 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统持续改进 |
7.6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和展望 |
8.1 主要结论 |
8.2 创新点 |
8.3 展望 |
附录1 |
附录2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参考文献 |
(10)地方政府应急管理体制困境及改革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4 研究方法 |
1.5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5.1 突发事件 |
1.5.2 应急管理 |
1.5.3 行政应急管理体制 |
2 经济社会转型下我国政府应急管理体制的创建 |
2.1 我国政府应急管理体制发展历程 |
2.1.1 建国初期以专门部门应对单一灾种为主 |
2.1.2 改革初期以议事协调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参与为主 |
2.1.3 近年以来强化政府综合管理为主 |
2.2 中央与地方政府应急管理体制对比 |
2.2.1 统一领导权集中于中央 |
2.2.2 组织机构上下同构 |
2.2.3 具体机构设置存在差异 |
3 地方政府应急管理体制困境 |
3.1 各地应急管理机构设置不统一 |
3.1.1 权威不足、职能不明 |
3.1.2 级别、编制混乱 |
3.1.3 缺乏专业技术能力 |
3.2 各级政府应急管理权限分配不清 |
3.2.1 上下级管理界限不清 |
3.2.2 地方政府权责不对等 |
3.3 政府应急部门整合能力不足 |
3.3.1 分工过细致机构臃肿 |
3.3.2 条块分割不利于协作 |
3.3.3 跨区域责任分担不明 |
3.3.4 有关协调机构作用有限 |
4 地方政府应急管理体制困境原因分析 |
4.1 僵化的“事件应对”构建理念 |
4.1.1 分类、分级标准机械 |
4.1.2 重应对、轻管理 |
4.1.3 重权力、轻科学 |
4.2 通用性法制指导缺位 |
4.2.1 立法滞后影响引导作用 |
4.2.2 过于原则化制约指导作用 |
4.3 各级政府之间权力博弈 |
4.3.1 非制度化分权 |
4.3.2 积极性倒置 |
4.3.3 地方利益保护 |
4.4 官僚制的阻滞 |
4.4.1 强调权力服从 |
4.4.2 过度化分工 |
4.5 家长制社会动员模式的制约 |
4.5.1 过于依赖政府力量 |
4.5.2 社会力量被动配合 |
4.5.3 民众风险意识薄弱 |
5 地方政府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对策 |
5.1 明确改革的综合化方向 |
5.1.1 践行“治理”理念 |
5.1.2 以高度组织化为目标 |
5.1.3 以全过程管理为主线 |
5.2 明晰各级政府权责界限 |
5.2.1 落实“属地管理”原则 |
5.2.2 以区域互助和央地互助为辅助 |
5.2.3 应急委行使领导(决策)权 |
5.3 应急办发挥实质运转枢纽作用 |
5.3.1 日常管理着重发挥“使能性” |
5.3.2“紧急状态”下启动为综合指挥枢纽 |
5.3.3 加快提升自身管理与技术能力 |
5.4 推进部门整合,强化有效协作 |
5.4.1 兼顾专业化分工和综合性管理 |
5.4.2 推行有限度的“大部制”改革 |
5.4.3 合理分类和调整现有应急协调机构 |
6 结论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四、城市非常态核事故隐患及应急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江西省公共消防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问题与推进路径研究[D]. 谢虎. 江西财经大学, 2021(09)
- [2]内蒙古自治区地震灾害应急管理研究[D]. 刘小棠.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20(02)
- [3]大窑湾港区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案例研究[D]. 浦家飞. 大连理工大学, 2019(08)
- [4]广东F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能力提升研究[D]. 张小婉.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2)
- [5]行政法视野下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机制研究[D]. 杨方能.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8)
- [6]科技风险规制过程中的行政法问题研究[D]. 张哲飞.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8)
- [7]城市社区应急响应能力建设研究 ——以成都市龙泉街道崇德社区为例[D]. 胡飞.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2018(10)
- [8]日本应急防灾知识普及经验与借鉴研究[D]. 曹梦彩. 山东科技大学, 2018(03)
- [9]大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研究[D]. 尤捷. 南京林业大学, 2018(05)
- [10]地方政府应急管理体制困境及改革对策研究[D]. 刘晨. 华南农业大学, 20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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