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出台鼓励外商投资勘查开采非油气矿产资源政策(论文文献综述)
鹿爱莉[1](2019)在《我国矿业政策回顾与展望》文中研究说明我国的矿业政策变化与社会经济发展、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立法变革密不可分。改革开放前,我国矿业政策主要由两部法规确定;改革开放后,根据矿产资源管理的机构与职责的变化,以及《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出台修改,我国矿业投资、税费、矿山环境保护以及勘查开采等矿业政策频繁出台并不断进行调整。今后,矿业政策的取向和调整方向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矿产资源开发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出台更多鼓励性政策;二是政策上更重视保护矿业权人的权益,减少对矿业权人的行政干预;三是更加强调保护矿山生态环境,鼓励发展绿色矿业。
陈俊楠[2](2016)在《我国区域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评价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矿业投资环境是矿业投资经营活动所面临的外部条件的集合,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及其区域差异决定着矿业投资的规模和流向。我国矿业发展具有区域多样性的特点,各地区矿业投资条件和竞争环境具有明显差异。在当前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全面深化改革等背景下,开展我国区域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评价研究,对于优化区域矿业投资环境、促进区域矿业协调发展具有现实意义。本研究以我国区域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评价为研究对象,在文献综述、理论研究、数据分析、模型测算、专家研讨、问卷调查、调研座谈等大量研究和实物工作的基础上,系统开展了我国区域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影响因素、评价指标、评价模型、实证分析等研究工作,形成了我国区域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评价的方法模型、竞争力定量化评价、地区排序及优化区域矿业投资环境的思路建议。本研究在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了探索创新。一是研究构建了我国区域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评价模型。针对我国区域矿业发展规律和投资环境特点,对现有矿业投资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进行了总结分析和修正完善,在区域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影响因素识别、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等工作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了由7项影响因素和10项评价指标构成、运用多层次加权综合评价方法的区域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评价模型。二是探索开展了我国31个省(区、市)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实证评价。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统计分析等工作,对我国31个省(区、市)的资源禀赋、矿业发展程度、矿业市场化程度、矿业开放程度、矿业管理效能、地质资料服务、基础设施条件等方面现状进行了定量评估,在此基础上,运用我国区域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评价模型,对31个省(区、市)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情况进行了定量化测算和评价。评价结果显示,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得分排名居前15位的省(区、市)依次是内蒙古、新疆、广东、山西、湖南、宁夏、黑龙江、甘肃、青海、陕西、云南、辽宁、浙江、贵州和四川。这些省份在东部、中部、西部等区域都有分布,其中东部地区省份占20%,中部地区省份占20%,西部地区省份占60%。总的来看,矿产资源丰富的省份矿业投资环境综合竞争力得分总体靠前。
廖建求,郑涛[3](2012)在《外资参与我国矿产资源开发法律激励的完善》文中认为通过梳理现行法律制度,外资参与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存在法律激励供给不足、矿业税费制度不合理。因此,优化外资参与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的法律激励供给,对外资矿业企业实行灵活增值税税率,建立具有普遍性的勘探费用税前减免机制及按照加速折旧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是完善外资参与我国矿产资源开发法律激励的必然举措。
肖永梅,王建平[4](2011)在《从法律和经济视角剖析我国探矿权市场化》文中研究指明我国的经济目标是要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探矿权市场化无疑要纳入这一体制的范畴之中。由于现时经济水平、政策环境以及法律环境的影响,已凸显出探矿权市场化相对滞后,探矿权市场化程度的高低也影响区域经济的发展水平。为此,实现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必须要清除探矿权市场化中的体制障碍与法律障碍,为探矿权市场化的路径选择开辟道路。
庾莉萍[5](2008)在《外商资本进入我国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领域的现实与政策准备》文中研究指明我国矿产资源领域利用外资现状我国是矿产资源大国,从2004年矿业价格回暖之后,外资对我国矿业开发步伐加快。目前,已经有100多家外国公司在中国投资矿产勘查,主要分布在我国西部地区,涉及石油、天然气、煤炭、铁、铜、铅、锌、金等400多个勘查开采项目,一些国外公司已经取得了不错的经济效益。
庾莉萍[6](2008)在《外资介入我国矿产资源领域的思考》文中研究指明一、我国矿产资源领域利用外资现状我国是资源大国,从2004年矿业价格回暖之后,外资对我国矿业开发步伐加快。目前,已经有100多家外国公司在中国投资矿产勘查,主要分布在我国西部地区,涉及石油、天然气、煤炭、
鲍荣华,闫卫东[7](2006)在《建立稳定的法规制度 全面鼓励外商投资中国矿业》文中认为一、虽然近几年我国矿业吸引外商投资得到快速发展,但还远远不够我国实行改革开放26年来,矿业领域也逐步对外开放,实行“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资源政策,矿业领域在“走出去,引进来”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展。2001年加入WTO之后,
魏铁军[8](2005)在《矿产资源法律改革初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导论着眼于新一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工作,阐述矿产资源法律现代化、法典化和司法化问题,提出矿产资源法律改革的基本路径。 第一章从法律改革的经济基础入手,分析国内外矿产资源形势和我国面临的保障资源安全以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任务,强调要正确处理矿产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宣传和培养资源伦理;接着又论述了我国矿业的现状和面临的问题以及世界矿业发展趋势,对外商来华投资矿业以及我国全球资源战略进行深入分析,从中发掘与矿产资源法律改革的关系。 第二章分析矿产资源法律改革的法治环境,从管理体制到法制建设进行历史的回顾,归纳矿产资源法起草和修正的经验,考察矿产资源法实施效果,提出法治国家标志以及在矿产资源法制建设中实施依法治国战略,应对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形势,改进矿产资源行政管理并修订矿产资源法。 第三章是本文的主体,论述与矿产资源法律改革有关的产权问题,包括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与私人占有权,而矿产资源个人占有权的主要法律形式即矿业权,矿业权法律制度是连接所有权和占有权的桥梁,应当根据我国入世形势加强和完善矿业权市场化建设,实现资源依法有序高效公平流转。 第四章谈法律改革的国际经验,主张以科学的态度对待法律传统、法律文化和法律移植问题,介绍以英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改革及其对我国法制改革的启示,分析了俄罗斯的法律改革的经验教训,总结南非以及我国周边国家矿业法修改情况,梳理了美国矿业法的演进历程,在研究印度尼西亚的工作合同和西澳大利亚的州合同的基础上提出要建立我国的矿业合同法律制度。 第五章论述法律改革的立法实践,分析矿产资源法修订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认为矿产资源法修订应当有宏观布局,主张在本法和法规之间以法律体系的观点对矿产资源法的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进行有效调配,在简要介绍法律修订的主要内容之后提出立法结构和起草概要的建议。最后,作者从矿产资源立法科学化角度,提出要建设一个立法决策支持系统,保障矿产资源法律改革的系统性、科学性和连续性。 尾论简要提出,要建立矿产资源法律改革常设机构。
汪民[9](2005)在《加强合作 繁荣矿业——在“中国矿业2004”国际研讨会上的主题报告》文中提出中国矿业发展状况如何?相关政策规定有哪些?关注这一话题的人士,可以从本期刊发的汪民副部长在“中国矿业2004”国际研讨会上的主题报告中得到明确答案。报告中披露了大量详实的数据,介绍了中国矿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措施,对矿业投资、矿业合作感兴趣的人士,不妨细细研读。
吴尚昆[10](2004)在《中国矿业外资投资环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投资环境作为国际直接投资的外部条件,对于投资国和东道国双方及其相关的各个方面,将产生复杂而深刻的影响。一个国家或地区能否正确认识自身投资环境的好与坏,关系到其能否更好地引进外资和先进生产技术与管理经验,实现本国本地区的既定经济目标。因此,不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十分重视本国投资环境的分析与改善。同理,能否正确认识我国矿业投资环境,对于提高我国矿业中的外资水平和合理引导外资,促进我国矿业体制的改革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对我国矿业产业投资环境的全面系统研究对我国矿业区位的选择、技术的扩散,同时对于投资环境的中观研究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矿业不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着基础作用,而且对一个国家的经济起飞,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也发挥着重要的支柱和启动作用。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开始,中国政府决定对矿业实行“利用两种资源,吸引两种资金,开拓两个市场”的对外开放政策。按照“九五”计划和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提出的要求,中国政府将重点引导、鼓励外资投入到能源、原材料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方面。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矿业开发中的“引进来”,注重矿业投资环境的改善,同时为扩大矿产资源领域对外开放与合作提供了极为有利的宏观政策环境。论文通过分析中国利用外资的阶段、外资来源地的构成特征、地区特征和产业分布特征,结合中国矿业现状,得出中国矿业利用外资的特点:中国矿业利用外资起步较晚;外资金额所占比重相当小;外资的地区分布与矿产资源潜力的分布不协调;高度集中于非金属矿种。这些特点表明中国矿业在外资利用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但同时具有很大的潜力。外资对中国矿业发展的作用,主要表现为:缓解矿业开发与勘查方面的资金不足;促进矿产勘查理论与技术的发展;促进中国矿产品的国际贸易;促进中国矿业体制改革。论文将影响中国矿业投资环境的主要因素分为国际因素、矿产资源潜力因素、矿业政策及法律因素和经济及税收因素。通过分析,中国矿业投资环境在未来的发展中具有良好的国际环境因素;中国在矿产资源潜力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矿产资源成矿条件较好,通过勘查工作找到更多矿产资源的前景良好;中国的矿业政策和矿业法律体系存在一定的问题,但将不断吸取市场经济和国际化的<WP=125>规则而趋于完善;中国矿业具有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但矿产资源税费过重,并且结构存在不合理之处。在中国矿业投资环境的比较研究中,论文选取了矿业投资环境相对完善的加拿大和智利,与中国相邻的主要矿业国家印度尼西亚和俄罗斯作为比较对象。分别对矿业法律体系、矿业税费、矿业管理和矿业政策进行了比较研究,表明中国矿业投资环境存在矿业法律体系不完善、矿业税费过高且结构不合理、矿业管理中存在缺位和错位、矿业投资政策不明确等问题。最后,论文基于中国矿业投资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以矿业的可持续发展理论、利用外资与国家安全的理论及WTO的相关规则为基础,提出了改善中国矿业投资环境的七条政策建议。论文主要取得如下创新成果:1、本文首次全面系统地对中国矿业外资投资环境进行分析,对产业投资环境的研究具有探索意义和重要的理论意义。在国内外投资环境的研究中,针对具体国家或大区域综合投资环境的宏观研究占了绝大多数,对于企业布局和选址的经济技术论证等投资环境的微观研究也有一些,但是作为投资环境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具体产业、行业等中观投资环境的研究却很少。这主要与投资环境研究往往着眼于总体和概貌分析,产业投资环境在地区综合投资环境评价与具体项目可行性评价之间的尺度不好把握有关。目前,中国正在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和产业结构布局的调整,因此加强中国矿业的投资环境的研究不但对中国矿业区位的选择、技术的扩散具有重要的现实和实际指导意义,而且对于投资环境的中观研究具有一定的探索意义和重要的理论意义。2、本文系统论述了影响中国矿业外资投资环境的主要因素,首次提出并全面阐述了国际因素在矿业投资环境中的作用及其意义,得出中国矿业投资环境的国际因素具有一定优势的结论。这种优势主要表现为:第一,在矿业全球化的大趋势下,随着矿产勘查投资费用大量转向发展中国家,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将会成为吸引世界矿业投资的最好地区;第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国际投资提供了更加公正、透明的投资环境;第三,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友好关系为向中国投资提供了有利的国际政治环境。因此中国矿业投资环境在未来的发展中具有良好的国际环境因素。3、本文通过对影响中国矿业投资环境的因素分析和与世界主要矿业国家及中国周边矿业国家投资环境的对比分析,首次系统论述并提出了中国矿业投资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与国际矿业通则存在的主要差距。即:中国矿业投资环境中的矿业法律体系不完善、矿业税费过高且结构不合理、矿业管理中存在缺位和错位、矿业投资政策不明确等方面。这些不利直接影响了世界各国矿业公司的对华投资,并提出上述问题与差距是改善中国矿业投资环境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的新观点。4、本文首次提出改善中
二、山东出台鼓励外商投资勘查开采非油气矿产资源政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山东出台鼓励外商投资勘查开采非油气矿产资源政策(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矿业政策回顾与展望(论文提纲范文)
1 改革开放前的矿业政策 |
2 改革开放后的矿业政策 |
2.1 矿业投资政策 |
2.1.1 国家拨款与“拨改贷” |
2.1.2 矿业投资主体多元化 |
2.1.3 西部矿业投资成为区域投资重点 |
2.1.4 紧缺性、战略性矿产成为矿业投资重点 |
2.1.5 外商投资矿业逐步实现国民待遇 |
2.2 矿业税费政策 |
2.2.1 中外合作开采陆上、海洋石油资源缴纳矿区使用费,其他矿产开采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 |
2.2.2 对原油获得的超额收入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 |
2.2.3 取消矿区使用费,所有矿产资源开采均缴纳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 |
2.2.4 停止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开采阶段仅缴纳资源税 |
2.2.5 实行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缴纳矿业权使用费和矿业权价款 |
2.2.6 取消矿业权价款,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调整矿业权使用费为矿业权占用费 |
2.3 矿山环境保护政策 |
2.3.1 缴存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编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
2.3.2 整合政策与资金,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 |
2.3.3 提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2.3.4 在生态环境区域签订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合同无效 |
2.3.5 造成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企业是治理与修复的主体 |
2.3.6 规范和激励绿色矿山建设和绿色勘查 |
2.3.7 清退自然保护区内的矿业权 |
2.4 勘查开采政策 |
2.4.1 对优势和保护性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实施特殊的政策 |
2.4.2 铀矿、页岩气以及紧缺矿产勘查开采的鼓励政策 |
2.4.3 鼓励对矿产资源进行综合勘查、综合利用 |
3 矿业政策展望 |
3.1 矿产资源开发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应出台更多鼓励性政策 |
3.2 政策上更重视保护矿业权人的权益,减少对矿业权人的行政干预 |
3.3 更加强调保护矿山生态环境,鼓励发展绿色矿业 |
(2)我国区域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目的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2 研究现状 |
1.2.1 关于矿业投资环境影响因素的研究 |
1.2.2 关于矿业投资环境评价方法的研究 |
1.2.3 关于矿业投资环境评价对象的研究 |
1.3 研究内容、方法及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1.4 完成的主要工作量 |
1.5 研究创新点 |
2 区域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 |
2.1.1 投资环境 |
2.1.2 区域竞争力 |
2.1.3 投资环境竞争力 |
2.1.4 矿业投资环境 |
2.2 理论基础 |
2.2.1 区域分工理论 |
2.2.2 区位优势理论 |
2.2.3 国际直接投资理论 |
2.2.4 复杂系统理论 |
3 我国区域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影响因素识别 |
3.1 投资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方法 |
3.1.1 定性分析方法 |
3.1.2 统计分析方法 |
3.2 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的一般影响因素 |
3.2.1 政治环境因素 |
3.2.2 法规环境因素 |
3.2.3 经济环境因素 |
3.2.4 经营环境因素 |
3.2.5 服务环境因素 |
3.2.6 社会环境因素 |
3.2.7 自然环境因素 |
3.3 我国区域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影响因素调查 |
3.3.1 调查工作情况 |
3.3.2 调查结果分析 |
3.3.3 我国区域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主导影响因素 |
4 我国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评价模型构建 |
4.1 指标框架 |
4.1.1 指标选取的原则 |
4.1.2 指标的确定 |
4.2 指标权重 |
4.2.1 专家打分赋值 |
4.2.2 定义判断尺度 |
4.2.3 建立判断矩阵 |
4.2.4 确定指标权重 |
4.3 评价模型 |
4.3.1 层次结构模型 |
4.3.2 评价方法步骤 |
5 我国区域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评价实证分析 |
5.1 我国矿业发展形势 |
5.1.1 我国矿产资源概况 |
5.1.2 我国矿业经济形势 |
5.1.3 我国矿业投资形势 |
5.2 我国区域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测度 |
5.2.1 我国31个省(区、市)矿业投资环境单因素竞争力测度 |
5.2.2 我国31个省(区、市)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测度 |
5.3 我国重点地区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评述 |
5.3.1 内蒙古 |
5.3.2 新疆 |
5.3.3 广东 |
5.3.4 山西 |
5.3.5 湖南 |
5.3.6 宁夏 |
5.3.7 黑龙江 |
5.3.8 甘肃 |
5.3.9 青海 |
5.3.10 陕西 |
5.3.11 云南 |
5.3.12 辽宁 |
5.3.13 浙江 |
5.3.14 贵州 |
5.3.15 四川 |
6 我国区域矿业投资竞争力评价结果探讨与建议 |
6.1 关于区域矿业协调发展 |
6.1.1 矿业低迷形势下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问题突出 |
6.1.2 充分利用区域发展战略,加大对资源开发的鼓励支持 |
6.2 关于区域矿业投资布局 |
6.2.1 区域矿业投资布局不合理带来产能过剩等系列问题 |
6.2.2 注重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促进区域矿业投资优化布局 |
6.3 关于矿业投资准入 |
6.3.1 各地区推进矿业市场化和矿业开放进度不平衡 |
6.3.2 完善市场与政策环境,打造竞争开放的矿业投资准入机制 |
6.4 关于矿业投资管理服务 |
6.4.1 部分地区矿业权管理审批改革创新取得了积极成效 |
6.4.2 优化管理与服务环境,促进矿业投资经营便利化和高效化 |
6.5 关于矿业领域基础设施 |
6.5.1 多数资源丰富地区基础设施条件相对落后 |
6.5.2 加强互联互通建设,提升基础设施对矿业开发的支撑能力 |
7 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3)外资参与我国矿产资源开发法律激励的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一、外资参与我国矿产资源开发法律激励的梳理及审视 |
1. 对外资参与我国矿产资源开发法律激励的梳理 |
2. 对现有外资参与矿产资源法律激励的审视 |
二、外资参与我国矿产资源开发法律激励的完善 |
1. 优化外资参与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的法律激励供给 |
2. 改革我国矿业税费制度 |
(4)从法律和经济视角剖析我国探矿权市场化(论文提纲范文)
一、探矿权市场化必要性 |
二、探矿权市场化的体制障碍 |
三、探矿权市场化的法律障碍 |
(一)现行法律未能全面协调探矿权与土地权利的冲突 |
(二)探矿权人权利法律保护机制不完善 |
1、非国有探矿权企业与国有探矿企业之间地位不平等 |
2、对探矿权民事、刑事保护范围狭窄 |
3、探矿权民事法律制度的落后和严重欠缺 |
4、探矿权的法律体系未凸显权利人的物权 |
(三)未以法律形式规定“探采合一”模式来分散探矿权风险 |
四、探矿权市场化的路径选择 |
(一)探矿权法律体系选择——国家所有权与收益权统一,凸显探矿权的物权化及流转性 |
(二)个人禁止获得探矿权 |
(三)加强探矿权国际合作 |
1、加强中外合资经营探矿权合作 |
2、中外合作中的探矿权风险性出让 |
3、扫除外商独资企业探矿权合作的障碍 |
(5)外商资本进入我国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领域的现实与政策准备(论文提纲范文)
我国矿产资源领域利用外资现状 |
大量珍稀矿产资源被外资圈占 |
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吸收外商投资政策的改变 |
外资投资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
(7)建立稳定的法规制度 全面鼓励外商投资中国矿业(论文提纲范文)
一、虽然近几年我国矿业吸引外商投资得到快速发展,但还远远不够 |
二、引进外资勘探、开发我国矿产资源益处较多 |
三、建立稳定的法规制度,全面鼓励外商投资中国矿业 |
(8)矿产资源法律改革初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英文摘要 |
前言 |
目录 |
表格索引 |
导论:矿产资源法律现代化、法典化和司法化 |
一、矿产资源法律现代化 |
二、矿产资源法律法典化问题 |
三、矿产资源法律司法化问题 |
第一章 法律改革的经济基础 |
1.1 矿产资源形势和任务 |
1.1.1 我国面临严峻的矿产资源形势 |
1.1.2 保障矿产资源安全的任务 |
1.2 可持续发展与资源伦理 |
1.2.1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 |
1.2.2 矿产资源领域可持续发展存在的问题 |
1.2.3 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战略 |
1.2.4 宣传和培养资源伦理 |
1.3 我国矿业现状和问题 |
1.3.1 基本情况 |
1.3.2 我国矿业的特殊性 |
1.3.3 我国矿业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
1.3.4 我国矿业发展应着重解决的问题 |
1.4 世界矿业发展趋势 |
1.4.1 世界矿业集中度提高 |
1.4.2 高新技术使得传统矿业新生 |
1.4.3 矿山环保日益得到重视 |
1.4.4 普遍实行保护性矿业税收政策 |
1.4.5 改善矿业政策,推动矿业法律改革 |
1.5 外商投资与全球资源战略 |
1.5.1 外商来华投资矿业的现状和问题 |
1.5.2 外商投资对我国矿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
1.5.3 对外商投资矿业的政策取向 |
1.5.4 全球资源战略 |
第二章 法律改革的法治环境 |
2.1 矿产资源管理体制 |
2.1.1 矿产资源管理沿革 |
2.1.2 原地质矿产部职能的回顾 |
2.1.3 强化矿产资源管理的方向 |
2.2 矿产资源法制建设历程 |
2.2.1 本法的起草 |
2.2.2 矿产资源法修正 |
2.2.3 矿产资源法规体系建设 |
2.2.4 矿产资源法实施效果 |
2.3 依法治国的战略导向 |
2.3.1 什么是依法治国 |
2.3.2 法治国家的主要标志 |
2.3.3 矿产资源法制建设中实施依法治国战略 |
2.4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与矿产资源法律改革 |
2.4.1 我国政府入世在矿业领域的承诺 |
2.4.2 改进矿产资源行政管理 |
2.4.3 适应世贸组织规则修订矿产资源法 |
第三章 法律改革的产权问题 |
3.1 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 |
3.1.1 关于国家所有权的讨论 |
3.1.2 关于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思考 |
3.1.3 从国家所有权过渡到个人占有权——矿业权 |
3.2 矿产资源私人占有权 |
3.2.1 矿产资源私人占有权概述 |
3.2.2 我国的矿业权法律制度 |
3.2.3 我国矿业权法律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
3.2.4 矿业权法律制度本身的问题 |
3.2.5 关于深化矿业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
3.3 矿业权市场 |
3.3.1 我国矿业权市场浅析 |
3.3.2 培育矿业权市场 |
3.3.3 关于加强探矿权市场研究的问题 |
3.3.4 项目招标的国际惯例和国外矿业法的规定 |
3.3.5 对非油气矿产探矿权采矿权招标的看法 |
第四章 法律改革的国际经验 |
4.1 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改革 |
4.1.1 概述 |
4.1.2 当代英国的法律改革 |
4.1.3 英国法律改革的特点 |
4.1.4 英国法律改革对我国法制改革的启示 |
4.2 俄罗斯的法律改革经验 |
4.2.1 法律改革面临的混乱局面 |
4.2.2 俄罗斯法律改革的模式 |
4.2.3 俄罗斯法律改革评估 |
4.3 法律传统、法律文化与法律移植 |
4.3.1 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 |
4.3.2 关于学习美国 |
4.3.3 法律移植问题 |
4.4 世界主要国家矿业法修改 |
4.4.1 南非矿业法修改情况 |
4.4.2 我国周边国家矿业法修改概况 |
4.4.3 国外矿业立法的特征 |
4.5 美国矿业法的演进 |
4.5.1 美国矿业法的初创 |
4.5.2 上个世纪美国矿业立法的演进 |
4.5.3 新世纪以来的动态 |
4.5.4 行政部门对矿业法的影响 |
4.5.5 启示和思考 |
4.6 国外的矿业合同制度 |
4.6.1 印度尼西亚的工作合同制度 |
4.6.2 西澳大利亚的州合同 |
4.6.3 矿业合同的形式 |
4.6.4 建立矿业合同法律制度 |
第五章 法律改革的立法实践 |
5.1 矿产资源法修订概述 |
5.1.1 必要性 |
5.1.2 紧迫性 |
5.1.3 可行性 |
5.2 矿产资源法修订的宏观布局 |
5.2.1 修订工作的指导思想 |
5.2.2 修订工作的主要原则 |
5.2.3 矿法修改的基本思路 |
5.2.4 矿产资源法的法律原则 |
5.3 法律修订的主要内容 |
5.3.1 巩固集中统一管理体制,完善规划管理制度 |
5.3.2 厘定矿产资源分类分级,完善相应产权体系 |
5.3.3 完善矿产勘查开采以及资源储量和地质资料管理 |
5.3.4 培育探矿权采矿权市场,调整矿业费税制度 |
5.3.5 加强矿山环保、矿业用地和小型矿山管理 |
5.3.6 加强监管力度,进一步明确法律责任 |
5.4 立法结构和起草概要 |
5.5 立法决策支持系统 |
5.5.1 必要性 |
5.5.2 可行性 |
5.5.3 基本任务和工作内容 |
尾论:建立矿产资源法律改革常设机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加强合作 繁荣矿业——在“中国矿业2004”国际研讨会上的主题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一、中国矿业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促进了全球矿业的发展 |
二、坚持以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
三、努力完善矿业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矿业健康发展 |
四、切实依法规范管理,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 |
(10)中国矿业外资投资环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目 录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的主要内容与方法 |
第二章 中国矿业与利用外资 |
第一节 中国利用外资的总体状况 |
第二节 中国矿业现状及利用外资情况 |
第三节 外资对中国矿业发展的积极作用 |
第三章 影响中国矿业投资环境的主要因素 |
第一节 国际因素 |
第二节 矿产资源潜力因素 |
第三节 矿业政策及法律因素 |
第四节 经济与矿业税费因素 |
第四章 中国矿业投资环境的比较研究 |
第一节 矿业投资环境相对优越的矿业国家 |
第二节 中国周边的矿业国家 |
第三节 中国矿业投资环境的比较研究 |
第五章 改善中国矿业投资环境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改善中国矿业投资环境的理论基础 |
第二节 改善中国矿业投资环境的政策建议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附录3 |
附录4 |
附录5 |
攻博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成果 |
摘 要 |
ABSTRACT |
四、山东出台鼓励外商投资勘查开采非油气矿产资源政策(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矿业政策回顾与展望[J]. 鹿爱莉. 国土资源情报, 2019(12)
- [2]我国区域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评价研究[D]. 陈俊楠.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6(08)
- [3]外资参与我国矿产资源开发法律激励的完善[J]. 廖建求,郑涛. 理论界, 2012(05)
- [4]从法律和经济视角剖析我国探矿权市场化[J]. 肖永梅,王建平. 西南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03)
- [5]外商资本进入我国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领域的现实与政策准备[J]. 庾莉萍. 国土资源, 2008(06)
- [6]外资介入我国矿产资源领域的思考[J]. 庾莉萍. 中国金属通报, 2008(20)
- [7]建立稳定的法规制度 全面鼓励外商投资中国矿业[J]. 鲍荣华,闫卫东. 国土资源情报, 2006(05)
- [8]矿产资源法律改革初步研究[D]. 魏铁军.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05(06)
- [9]加强合作 繁荣矿业——在“中国矿业2004”国际研讨会上的主题报告[J]. 汪民. 国土资源通讯, 2005(01)
- [10]中国矿业外资投资环境研究[D]. 吴尚昆. 吉林大学, 20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