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陶天月书法作品选(论文文献综述)
鲁达[1](2021)在《陶天月 一杯美酒在手 笔下顿成锦绣》文中研究表明陶天月1931年出生在合肥市长丰县陶楼镇,从小就是闻名乡里的"小书童"。18岁的他成为支前文工团的文艺战士,前往战场参加宣传活动。1953年,他投入治淮建设,得到成长锻炼的机会。此后在赖少其引领下,首先以出色的版画创作在中国美术界崭露头角。到80年代,他的书画后来居上达到了大雅大俗,雅俗共赏的可贵境界。陶天月侠肝义胆德艺双馨,虽然为书画名家,可从来不以名人自居,他善待朋友,常以助人为乐。
岳梦思[2](2020)在《黄鷟来及其诗歌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黄鷟来是清初一位较为重要的文人,年轻时即有文名,有“具宰相之礼”之誉。诗人一生漂泊流离,辗转于江湖,心有故明之思,胸怀高远志向,却终生默默无名,未得一展抱负。《友鸥堂集》是黄鷟来流传至今最完备的诗集,共收录诗歌八百余首,代表了黄鷟来的诗歌创作水平,有深入研究的价值。本文共分为四章。绪论介绍论文的研究目的与意义以及学术界目前对此论题相关的研究。第一章讨论黄鷟来的生平及其交游情况,黄鷟来一生颠沛流离,馆幕为生,他交游广泛,交游之人主要为恩师、遗民、知己好友。黄氏的交游与其文学创作关系密切,故此部分研究为对其诗文研究的基础。第二章为对黄鷟来诗歌内容体裁的论述,主要选取了具有代表性和最具特色的五类诗歌:纪游写景诗、感怀诗、咏物诗、题画诗、时事诗进行论述,以展现黄鷟来诗歌的创作面貌。第三章主要探析黄鷟来诗歌意象,选取了黄鷟来诗歌中较为典型的“秋”意象和“舟行”意象群,探究黄鷟来诗歌意象的选取的特色以及与其人生经历之间的关联。第四章主要探究《友鸥堂集》的用典特色所表现的诗人思想性格特征。具体分理想政治之典与黄鷟来的文人风骨、隐者名士之典与黄鷟来的仕隐矛盾、谋臣武将之典与黄鷟来的豪情抱负以及寓言神仙之典与黄鷟来的高蹈忘机四个方面。
刘建华[3](2020)在《晚明女艺人的文人圈研究》文中指出把晚明女艺人文人圈当作一种现象来看待,必然要注意到这种现象产生的时代背景和社会土壤。晚明是中国古代历史进程中社会全方位发生深刻变化的时代,城市文化的繁荣且由此形成的奢靡之风,社会生活方式的转变进而形成的纵欲主义思想,以及性灵思潮的推波助澜带来的个性意识的觉醒等,都是晚明社会变迁的重要表现,是打破晚明性别关系束缚、促进士女交游之风盛行的重要因素。晚明青楼女艺人的文人圈在这种时代条件和社会因素中兴起。女艺人与文人形成广泛的交往圈,在晚明不是个别情况,而是一种值得关注的普遍现象。这种现象既包括作为群体的女艺人所形成的共同文人圈,也包括以某一具体女艺人为中心的文人圈,二者密切相关。晚明女艺人文人圈的形成,首先与这一时期青楼艺人数量众多密切相关。仅《亘史钞》中单独作传的晚明女艺人就有110余人,再加上《板桥杂记》《列朝诗集小传》《静志居诗话》《露书》《十美词纪》等文献的统计,整个晚明女艺人至少有200位之多。晚明女艺人的文人圈既包括作为晚明女艺人整体来说的文人圈,也包括以某一女艺人为中心的文人圈。前者仅据《潘之恒曲话》便可梳理出数十位文学家或艺术家,其中着名者如梁辰鱼、冯梦祯、王稚登、陈继儒、臧懋循、谭元春、汪道昆、屠隆、袁中道等,他们都是文坛或曲界的名流,而钱谦益则在当时被称为“风流教主”。就后者来说,当时的秦淮名妓几乎都形成了广泛的文人交往圈,从徐翩、朱无瑕、傅灵修到马湘兰、顾媚、董小婉、李香君、柳如是等无不例外。促成女艺人与当时文人广泛交流的时代因素,包括学艺经历中交往的授艺导师,狎昵风气而接触风流场的风流领袖,自行举会而形成以青楼为中心的女性社交,参加结社而展现文人社集中的女性风流,此外如演剧、造访、推介、偶遇等都是助益晚明士女情缘的方式。不同历史背景下女艺人及其文人圈具有不同的情境和不同的命运。选择徐翩和卞赛这两个个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能够克服晚明女艺人文人圈整体考察的笼统性、表面性,不仅能够把握晚明女艺人文人圈的具体状貌,还可以窥见晚明前期至晚明后期这一历时性女艺人文人圈以及士女交游、性别关系和情感特点、文学创作的先后变化。徐翩的才貌和影响力或许并不亚于后来的“秦淮八艳”,但在现有研究中并未获得足够的关注。徐翩的文人圈规模较大且又不失“高端”,可分为学艺之师、诗文之交和知己之遇三类。与她有密切交往的文人有谢陛、潘之恒、许性成、朱子坚、陆成叔、周天球、方嗣宗、屠隆、俞安期、顾懋弘、张萱、梅守箕、梅鼎祚、梅台祚、汪道昆、郁文周、张献翼、姚旅、程汉、周晖、祈羡仲、程子虚、何叔度、沈孟威、李汝默等,他们几乎都是当时文学艺术的顶尖代表人物,其中与知己汪道昆的交游在徐翩的一生中占据着重要的分量。通过对徐翩及其文人圈的个案考察,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徐翩研究的空白,发现了更多的“微人物”价值,进一步拓展了女艺人文人圈的研究。卞赛作为名倾天下的“秦淮八艳”之一,以其独特的气质才华吸引了众多文人名士。围绕卞赛形成的文人圈大多历经明末清初的动乱时局,无论是政治倾向还是心态变化,都要复杂得多,具有更加丰富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有限可考的吴梅村、钱谦益、吴继善、邹枢、万寿祺、金渐皋、周肇等都是其文人圈的主要人物。大诗人吴梅村是卞赛交往文人中最重要最特别的一位。他们的结合,同冒襄与董小宛、钱谦益与柳如是、侯方域与李香君等才子佳人组合一样却又不一样。卞赛的文人圈具有这样一些特点:一是包括了文坛泰斗和名流,如钱谦益、吴梅村;二是他们当中有多位复社作家,除钱谦益、吴伟业外,还有吴继善、万寿祺等;三是这些人物是卞赛的重点交往对象,并产生了深厚的情谊,使这些文人的情感世界产生了较大的变化,进而影响到他们的文学创作,如吴梅村;四是卞赛与他们的交往多留下了文学作品,都具有较为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卞赛及其文人圈产生了较为重要的文学影响,一对一的个别现象以对吴梅村文学的影响为代表,群体现象则主要表现为感怀凭吊卞赛诗文的大量创作以及对其墓地进行造访或修葺现象的突出。一种现象的出现必然产生一定的相应影响。晚明女艺人文人圈的形成既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也是一种文学文化现象,随之产生的影响涉及到多个领域。晚明女艺人的文人圈是男女交往、性别关系突破的体现,产生了广泛而重要的影响。主要包括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女艺人生活边界、性别角色的特殊性,使她们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文人圈的影响,从而表现出才华横溢、众艺兼善,且能够与天下文士名流交游往来,进而在日常生活、价值观念和文学创作上体现出文人倾向。一是晚明女艺人及其文人圈对文人产生了直接而深刻的影响,在日常生活、情感体验以及创作视野和内容受到了明显的异性介入的影响;一是晚明文学凸显出独特的性别因素,女性文学也在此影响下大放异彩。性别因素是研究晚明文学和艺术不可回避和忽略的重要环节,可以说,性别因素已成为晚明文学的“晚明性”的重要成因。作为互动的双方,晚明文人与女艺人共同活跃在晚明文学场景之中,两性合奏,铸就了晚明文学风雅。晚明女艺人既作为一个独特的群体,也作为女性这一性别角色的代表,为晚明文学的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周新月[4](2019)在《赖少其年表》文中研究指明1915年乙卯诞辰6月5日(农历四月二十三日),出生于广东普宁流沙镇下市村一个普通农民家庭。1927年丁卯12岁就读于普宁弥高高等小学。受班主任、中共地下党员李天海影响,接触进步思想。后从张伯封学习古文诗词。1929年己巳14岁考入陆丰县(今广东省陆丰市)龙山中学简易师范班。1931年辛未16岁冬,听从彭姓美术教师的建议,报考美术学校,至广州,进赤社美术补习班学习绘画。1932年壬申17岁秋,考入广州市立美术专科学校第十一届西洋画科。1934年甲戌19岁在班主任李桦的影响下,开始学习
梁骥[5](2018)在《张照书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张照(1691-1745),字得天,号泾南、天瓶居士,上海松江人。康熙四十八年(1709)进士,雍正十一年(1733)官刑部尚书。雍正十三年(1735),以贵州平苗乱无功,夺职入狱。乾隆七年(1742)复任刑部尚书,乾隆十年(1745)卒。谥文敏。作为书法家,张照在清代书法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他是清代康、雍、乾时期最重要的书家之一,更是乾隆朝官样书风的代表。可以说,考察清康熙朝到乾隆朝的帖学书法发展轨迹,张照的书法创作是重要的参照。本文分为上下两篇。上篇分为六章:第一章对张照的家世、历官、行迹进行考述,并对张照家族的封赠情况进行梳理。从张照的为官经历,述及其政治才能,和这种政治才能得到帝王肯定后带给本人和家族的荣耀。张照家族背景和为官经历,是决定其个人成长和影响的决定因素,而书法的学习、影响更与此息息相关。第二章通过梳理张照的书法师承,考述张照取法魏晋至元明名家的史实,明晰了张照以晋人和王羲之为根本,广涉博取的书法学习历程。并最终提出张照宗晋崇王的书统观念、池水尽墨的摹古观念、沉着通灵的融汇观念、文章忠义的品格观念的书法观念。第三章通过对张照与松江王广心家族、武林高士奇家族、松江沈荃家族、常熟蒋廷锡家族、曲阜孔氏家族的姻亲关系和书画观摩鉴藏活动的梳理考证,明确提出,张氏家族与这些世家大族的姻亲关系,对张照的书法学习、书法风格和书法影响发挥了重要作用。第四章通过康雍乾三代帝王与张照之间书法互动,张照去世后乾隆大量题跋张照书法作品,并敕刻《天瓶斋法帖》等行为的考述,廓清了康雍乾三代帝王对张照书法的推重。而帝王的推重直接确定了张照在当时的影响,和张照在书法史上地位。第五章对张照与家族成员、王公贵族、馆阁同僚、书画名家、同乡同年之间的书法交游进行考述。他们之间的交游行为,对扩大张照书法在官方体系内的影响力,发挥着重要作用。第六章对乾隆《钦定天瓶斋法帖》和孔继涑《玉虹楼法帖》中收录的张照作品进行研究,指出张照对乾隆书法观念的反向影响。进而提出,清前期书法并未局限于康有为所言康熙朝崇董其昌乾隆朝崇赵孟頫,而是以宗晋人和王羲之为基础,广泛涉猎包括赵孟頫、董其昌在内的古代书家作品的史实。文章的下篇为《张照年谱长编》。以书法为中心,本着“宁失于繁,无失于略”的原则,对作者原《张照年谱》进行修订和补充。
李矗[6](2018)在《清水出芙蓉 天然去雕饰——悼念爱妻王珍》文中研究表明1988年9月大学入学第一天在学校大礼堂报名处初见王珍的那一刻便惊讶(当时是惊喜,现在只有悲哀)有如此美丽的女同学!后经千差万错,梦想成真,女神变成了爱妻!爱妻的美不仅是五官的标致,更是一种由内而外的清纯,是看了三十年仍然觉得美丽娴雅的清纯!夫人美若莲花,皎洁无瑕,出尘如仙。我的远亲、乡友陶天月先生上世纪90年代第一次见到她时主动为她题写了书法作品"冰清玉洁"。
吴琼[7](2018)在《赖少其中国画研究》文中提出二十世纪中国绘画格局折射出中华民族在新旧嬗替中变化与创新的艺术现象,由古代传统绘画向现代绘画演变,过渡并延续。赖少其先生是二十世纪艺坛的一员,其艺术历程反映了国内二十世纪的艺术环境的变迁。他艺术创作的选择是当时环境下多数艺术探索者心之所向的,艺术创作的题材也是依据当时的社会语境深意筛选的结果。赖少其的学养兼容国画、书法、版画、篆刻等多种艺术领域,精通版画雕刻、热爱绘画创作、深谙艺术理论,并有着独到的真知灼见。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赖少其以版画形式为革命事业做宣传,曾被鲁迅先生赞誉“最有战斗力的青年木刻家”。新中国成立初期,他吸收中国传统绘画的特征渗入版画雕刻,开创了“新徽派版画”;同时,他以书入画,以黄山为师,倾注铁血气概和磅礴气势,成为“新黄山画派”的代表人物。晚年,赖少其先生回归故里,在描绘南国的色彩中引入印象派的光影,中西绘画融合,完成了“丙寅变法”。赖少其是二十世纪鲜有的全能型绘画大师,应在二十世纪的艺术史论里记上浓墨重彩的一笔。赖少其的国画风格独树一帜、不落恒蹊,不同的创作时期有着自己鲜明的艺术特色:安徽时期,他以黄山为师,学习程邃、戴本孝、汪之瑞、梅清、龚半千、唐寅、黄宾虹等艺术大师,深入传统,化为己法;丙寅年赖少其回花城——广州定居后,将传统的墨色与岭南画派和印象派的色彩互融,将当地自然风俗与新时代艺术语言环境结合,开创了极具个人的艺术特色和时代特征的赖少其式的艺术语言。本文以赖少其的国画艺术作为研究重点,通过对作品分期的梳理与阐释来探讨其艺术特征,并研究赖少其在不同时期的师法传统、师法自然和艺术变革的国画进程,进而更深入的了解赖少其国画的艺术特征及其艺术理念和艺术成就。赖少其的国画创作是一个动态推进的过程,笔者对赖少其及其国画艺术的研究既是对他个人的艺术成就了解熟知的挖掘,更力求找出赖少其的国画艺术对新时代环境下中西方绘画的启发和借鉴。
戴哲[8](2017)在《艺术品追续权制度创设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追续权是艺术家从作品的转售中分享利益的权利。截至2015年,全球已有81个国家创设了追续权制度,追续权正在发展成为一项全球性权利。追续权起源于1920年的法国,法国当时正处于官方沙龙消亡到艺术市场繁荣的过渡时期,艺术家在失去官方赞助体系的支持后,难以维系生计。与此同时,法国艺术品交易商却通过转售艺术品大发横财,主体意识觉醒之后的艺术家越来越强烈地提出了保障其创作权益的立法诉求,立法者也考虑到艺术创作难以受到《着作权法》的有效保护,认识到作者对作品所享有的着作权与作品原件的财产所有权相独立,尽管作品原件的后续转让不会影响着作权的归属,但却会影响着作权人的财产利益,于是法国追续权制度就此产生了。正是由于法国当时独特的社会、市场、思想、制度等多种因素,推动了法国追续权制度的诞生。追续权制度自诞生以来已有近百年的历史,追续权制度的立法体系从多样分化逐步走向统一完整,其发展历史可以分为早期、中期、近期三个阶段。早期的追续权立法主要采用单行法的形式,且不同国家在追续权具体制度设计上存在较大差异,大多数国家并未充分考虑制度的可操作性,只是为追续权制度确立了追续权的基本架构。随着《伯尔尼公约》对追续权进行规定,各国追续权立法进入中期发展阶段,追续权被纳入着作权法体系中进行规定,权利适用范围也逐步扩大,这一时期的追续权制度在构建上开始兼顾实施成本。自欧盟统一境内追续权立法以来,各国追续权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美国在官方报告中表示了对引入追续权制度的支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及相关权常设委员会(SCCR)”也将追续权议题纳入工作议程之中,许多曾经反对创设追续权的国家也纷纷在本国法上确立了追续权,至此,创设追续权制度已成为各国立法之趋势。我国《着作权法》第三次修改正在进行中,国家版权局于2012年3月公布了《着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一稿,拟在我国着作权法律体系中建立起追续权制度。之后公布的《着作权法》修改草案各稿也都规定了追续权制度,这引发了学术界与产业界关于是否应当在我国创设追续权制度的广泛争议。尽管我国目前已在立法修正草案建议稿中创设了追续权及其制度,但究竟是否应当在我国现阶段创设艺术品追续权制度以及创设何种追续权制度仍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因而,针对追续权制度的系统理论研究显得尤为重要。从反对追续权制度创设的现有观点上看,反对者提出的观点站不住脚。首先,反对者认为追续权制度会损害艺术市场,但以欧盟、法国和英国的追续权立法实践为例,追续权的创设并不会对艺术品市场造成负面影响,艺术市场受许多关联因素的影响,追续金对艺术市场的影响甚微。其次,反对者认为追续权制度无法保障艺术家权益,但追续权是对艺术家权益的直接增进,追续权制度能够为艺术家提供物质层面、精神层面的支持,追续权还能够惠及不知名的艺术家,至于成功艺术家从作品中获得多数追续金的现象,应注意,这是着作权领域的普遍现象,作品收入与作品价值有关,追续金并非一概而论。最后,反对者认为追续权可以被其他替代制度或方法所替换,实践中也已经曾出现替代追续权的类似做法,但无论是合同约定,还是公共基金以及政府资助,都无法替代追续权制度。从现有创设追续权正当性的观点上看,“挨饿的艺术家”、“非常损失”规则、情事变更原则、不当得利规则、价值学说在论证追续权正当性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些学说中,有的已经成为推动各国追续权立法的理论依据。但客观地说,这些学说尚无法论证追续权的正当性。“挨饿的艺术家”现象是追续权创设的客观社会现实,这并不能直接推导出创设追续权制度的必要性;“非常损失”规则从未适用于动产交易,而多数艺术品原件属于动产范畴,用“非常损失”规则论证追续权制度的正当性并不具有说服力;艺术品交易并不符合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艺术品交易不具有情事变更之事实,艺术品升值发生在艺术品交易履行完毕之后,无法在追续权体系之下适用情事变更原则;价值学说论证追续权正当性的前提与依据都无法成立,并且,价值学说论证追续权正当性还会对其他价值贡献人与艺术品收藏者造成新的不公平。我国创设追续权制度具有正当性。首先,艺术家在着作权法上获酬处于不利地位,现有的着作财产权利对于艺术作品只有有限的实践价值,艺术家无法获得与其他创作者相当的利益,通过赋予艺术家以追续权,从而补偿艺术家无法从现有着作权中获得的收益,使得艺术家与其他作者处于平等的地位。其次,着作权上的作品使用存在等级体制,作者对于最终消费者使用作品的报酬请求权在行使上不具有可操作性,立法者转而赋予作者对于中间商使用作品的间接请求权,艺术作品原件再次出售的行为会产生新的消费群体,这一消费群体将因此有机会观看艺术作品,通过欣赏作品满足了其在精神层面的需求,消费群体实际使用了艺术作品,根据作品使用等级体制,艺术家对于最终消费群体使用作品的直接报酬请求权转为对中间商的间接报酬请求权,这一报酬请求权即为追续权的由来,受早期追续权草案中税法模式的影响,追续金在计量上具有法定性。最后,我国艺术家的作品在海外销售的数量与规模越来越巨大,考虑到追续权在国与国之间的适用采用的是互惠原则,只有我国也规定了追续权,才能保障我国艺术家在海外能够享有获取追续权益的资格。在艺术体制转型背景下,我国艺术家也需要追续权以保障其能从艺术创作中获取利益。从实施层面上看,追续权制度的运行障碍主要在于艺术品市场所具有的保密性和不透明性,卖家和买家的身份信息通常不对外公开,这使得卖方和买方之外的第三人很难获取艺术品交易信息。这一“信息获取障碍”会对追续权制度的实施造成严重影响。我国能够应对追续权制度的运行障碍,并控制追续权制度的实施成本。追续权人在我国可以通过拍卖监管部门,也可以通过艺术市场信息平台获取艺术品交易信息。我国已经建立起着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未来追续权集体管理组织可由我国美术家、书法家协会发起设立,并且,我国正在逐步探索建立艺术品登记制度,这些措施将保障我国实施追续权制度的可行性。在追续权的权理基础上,追续权具有不得转让性以及非禁止性的特征,这些特征使得追续权有别于现有着作权领域中的排他性权利。追续权的法律关系是一项法定之债,在客体上,追续权的客体为作品,而非作品载体;在主体上,追续权权利主体范围除了作者与作者继承人之外,亦应包含作者的受遗赠人,追续权义务主体为艺术作品原件的出卖人;在追续权的内容上,追续权人有权请求追续权义务人向其支付追续金,追续权义务人需要向追续权人履行支付追续金的义务。在权利性质上,尽管追续权具有不得转让性,但追续权并不属于人身权范畴,追续权不可转让这一权利特征的产生是以保障追续权人获取追续权益为前提的,这一特征基于财产利益而产生,其上所保护的并非艺术家的人格利益,而是艺术家的财产利益。追续权属于对特定作品利用所产生的报酬请求权,追续权与着作财产权中的排他权利具有相同的权利基础,应当归入着作财产权的权利体系中。在我国追续权的制度构建上,我国应在着作权法体系内创设追续权制度。在制度实施上,追续权制度应当采用强制性集体管理模式,赋予追续权人以信息获取权,探索建立艺术市场信息登记制度。在追续权所适用的交易类型上,现阶段我国追续权应适用于通过公开拍卖方式进行的转售活动,未来立法者可以考虑将追续权扩展适用于艺术市场专业人员参与的转售活动。在权利限制上,从公共利益的角度分析,追续权不适用于针对公共收藏机构的转售;从画廊行业推介艺术品的角度分析,追续权也不适用于特定情形下作品原件的初次转售。考虑到追续权属于着作财产权的一种,追续权在权利保护期限、权利救济和溯及力上应当适用《着作权法》规定着作财产权的一般规则。为了使我国艺术家能够在国外获得追续金,我国应依据互惠原则对外国作者提供追续权的保护。
戴程志[9](2016)在《陈伯陶寓港史学着述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清末民初社会剧烈变革、转型的特殊时期,陈伯陶对于西方自由民主学说有着较为肤浅单薄的认识,思想上具有混淆中西、新旧杂陈的时代痕迹。晚清新政期间,陈伯陶接触西方自由民主学说,视其为洪水猛兽。避地香港后,他以遗民自居,活动亦多充满遗民色彩。陈伯陶寓居香港后的活动,值得注意的有两件,一个是发起宋台秋唱活动,一个是于溥仪大婚时北上京城。陈伯陶着述甚多,其中史学考证方面取得的成就最大,尤以[民国]《东莞县志》和《胜朝粤东遗民录》、《宋东莞遗民录》、《明季东莞五忠传》三部遗民传录最有价值。三部遗民传录的成书缘起及经过甚为相似,陈伯陶作为清季遗民,与前代遗民异世同感,他试图用前代遗民的忠贞事迹自我激励,表彰忠义,以正人心从而“植民彝、扶世教”。遗民传录的文献价值主要在于保存遗民史实和遗民作品,为研究明末清初历史及岭南遗民活动提供了大量的珍贵史料。陈伯陶所着三部遗民传录,不仅于保存史料有功,更详加考订,殊为可贵。但是局限于其遗民立场,着述目的仍是弘扬封建士大夫敦尚节义的气节以自励,具有一定的思想局限性。关于三部遗民传录的版本流传情况,本文备列相关版本,以供学者寻书资考。[民国]《东莞县志》是陈伯陶主持下,集体创作的成果。是志征引宏富,考订准确,为东莞历代县志之集大成者。其纂修方法于今日纂修地方志,借鉴之处有三,一为广为遮拾,一为注重考证,一为体例创新。[民国]《东莞县志》的学术成就主要在保存史料有功和考证翔实,是学者研究东莞地方历史的重要参考书。陈伯陶带着遗民思想纂修史,史料取舍自有其主观性。总体而言,陈伯陶的史学着述,仍是瑕不掩瑜。
喻龙[10](2016)在《独赏莫若众享——皖西博物馆藏潘立纲捐赠书画作品赏析》文中认为潘立纲先生将珍藏数十年的现当代书画作品共计141件,无偿地捐赠给家乡的皖西博物馆,其中,有着名的书画家萧龙士、张凯帆、刘夜烽、李百忍、葛介屏、刘子善、张建中、王涛,陶天月、方绍武、张翰、周彬、王石城、夏明远、黎光祖、朱月湖、穆孝天、刘继潮、方贤道等人的力作。充分体现了他的"己占不如共有,独赏莫若众享"的思想和高尚的人格魅力,表达了其情系家乡的拳拳赤子之心。
二、陶天月书法作品选(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陶天月书法作品选(论文提纲范文)
(1)陶天月 一杯美酒在手 笔下顿成锦绣(论文提纲范文)
人生起跑线上 |
峥嵘岁月 |
“小同志”初展身手 |
“安徽第一部土电影” |
“陶水仙” |
版画先声夺人 |
中国画后来居上 |
书法特色 |
走出国门 |
侠肝义胆德艺双馨 |
(2)黄鷟来及其诗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目的与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第三节 本文的研究思路及创新之处 |
第一章 黄鷟来的生平与交游 |
第一节 黄鷟来的生平 |
一、少年离家:少经战乱,求经问学 |
(一)生于乱乡 |
(二)游学淮泗 |
二、辗转四方:馆幕为生,颠沛终老 |
(一)游历盛京、京师 |
(二)武威之行 |
(三)京师之行 |
(四)江西之行 |
(五)广东之行 |
第二节 黄鷟来的交游情况 |
一、黄鷟来与恩师费密的交往 |
二、黄鷟来与遗民群体的交往 |
三、黄鷟来与知己好友的交往 |
第二章 黄鷟来诗歌的题材内容 |
第一节 纪游写景诗 |
一、纪游写景诗综论 |
二、纪游写景诗的特色 |
第二节 感怀诗 |
一、感怀诗综论 |
二、感怀诗特点 |
(一)凸显“故明”思想 |
(二)借史抒怀,意义深远 |
(三)勾勒人生,情感真挚 |
第三节 咏物诗 |
一、咏物诗综论 |
二、咏物诗的特点 |
第四节 题画诗、题壁诗及其他 |
一、题画诗 |
二、题像诗 |
三、其他题诗 |
第五节 时事诗 |
一、关注时事,系心民瘼 |
一、云游入幕,忧生念乱 |
第三章 黄鷟来诗歌的意象 |
第一节 四时意象偏爱秋 |
一、黄鷟来诗中的秋意象 |
二、黄鷟来偏爱秋意象的原因 |
第二节 万里江山常行舟 |
一、精彩纷呈的“舟行”意象 |
二、舟行意象的思想内涵 |
第四章 黄鷟来诗歌的用典 |
第一节 黄鷟来的政治抱负与圣君贤臣之典 |
第二节 黄鷟来的仕隐矛盾与隐者名士之典 |
第三节 黄鷟来的豪情抱负与谋臣武将之典 |
第四节 黄鷟来的高蹈忘机与寓言神仙之典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3)晚明女艺人的文人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意义 |
第一章 晚明女艺人文人圈的背景考察 |
第一节 背景概述:气象独特的晚明时期 |
一、城市文化的繁荣与奢靡之风的盛行 |
二、生活方式的转变与纵欲主义的兴起 |
三、性灵思潮的助推与个性意识的觉醒 |
第二节 情景再现:两性交往的巅峰时代 |
一、晚明风流之士女雅集 |
二、文学风雅之两性合奏 |
第二章 晚明女艺人文人圈的现象观照 |
第一节 “女艺人”与“文人圈”的界定 |
一、关于“女艺人” |
二、关于“文人圈” |
第二节 晚明女艺人的文人圈概貌 |
一、晚明女艺人概貌 |
二、晚明女艺人文人圈概貌 |
第三节 晚明女艺人文人圈的形成 |
一、学艺:青楼女艺人的导师们 |
二、狎昵:风流场上的风流领袖 |
三、举会:青楼为中心的女性社交 |
四、赴社:文人社集中的女性风流 |
五、其他:演剧等方式助益晚明情缘 |
第三章 晚明女艺人文人圈的个案研究 |
第一节 个案选择的考量 |
第二节 晚明女艺人徐翩及其文人圈 |
一、徐翩其人 |
二、徐翩的文人圈 |
三、徐翩与汪道昆的交游 |
四、徐翩的文人圈与文学 |
第二节 晚明女艺人卞赛及其文人圈 |
一、卞赛其人 |
二、卞赛的文人圈 |
三、卞赛与吴梅村的交游 |
四、卞赛的文人圈与文学 |
第四章 晚明女艺人文人圈的影响分析 |
第一节 文人倾向:对女艺人的影响 |
一、日常生活的文人化 |
二、价值观念的文人化 |
三、文学创作的文人化 |
第二节 异性介入:对文人的影响 |
一、日常生活的改变 |
二、情感体验的丰富 |
三、创作视野及内容的扩展与丰富 |
第三节 性别因素:对文学的影响 |
一、性别因素在晚明文学中的凸显 |
二、女性文学的末世繁荣 |
结语 |
征引与参考文献 |
附录 |
一、中晚明女艺人简表 |
二、晚明女艺人徐翩文献整理与汇辑 |
后记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5)张照书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上篇《张照书学研究》 |
第一章 张照的家世与生平 |
第一节 家世 |
一、祖辈 |
二、父辈功名及为官 |
第二节 历官 |
一、康熙朝 |
二、雍正朝 |
三、乾隆朝 |
第三节 行迹 |
一、中进士前的行迹 |
二、扈从帝王出行 |
三、主持乡试远行苗疆 |
第四节 家族封赠 |
一、张照父辈为官简况 |
二、张照家族得朝廷封赠情况 |
小结 |
第二章 张照的书法学习与书法观念 |
第一节 书法师承 |
一、承续家学 |
二、从学王鸿绪 |
三、得孙岳颁指授 |
第二节 对古代书家的学习及成就 |
一、对魏晋书家的学习 |
二、对隋唐五代书家的学习 |
三、对宋代书家的学习 |
四、对元明书家的学习 |
五、书法成就 |
第三节 书法观念 |
一、宗晋崇王的书统观念 |
二、池水尽墨的摹古观念 |
三、沉着通灵的融汇观念 |
四、文章忠义的品格观念 |
小结 |
第三章 张照与世家大族的姻亲关系及对其书法的影响 |
第一节 与松江王广心家族的姻亲关系及对张照书法影响 |
一、王氏家族的文化积淀对张照的影响 |
二、与王氏家族成员间书画互动及对张照的影响 |
第二节 与武林高士奇家族的姻亲关系及对张照书法影响 |
一、与高氏家族的姻亲关系 |
二、高祥的书画嫁妆及夫妻间的书画品鉴活动 |
三、高祥逝后与高氏家族间书画创作品鉴的持续 |
第三节 与松江沈荃家族的姻亲关系及对张照书法影响 |
一、与沈氏家族的姻亲关系 |
二、妻子沈兰对张照书法创作的促进 |
第四节 与常熟蒋廷锡家族的姻亲关系及对张照书法影响 |
一、与蒋氏家族的姻亲关系 |
二、张照与蒋廷锡书画品鉴时的收获 |
第五节 与曲阜孔氏家族的姻亲关系及对张照书法影响 |
一、与曲阜孔氏家族的姻亲关系 |
二、女婿孔继涑对张照书法的学习和传播 |
小结 |
第四章 康、雍、乾三代帝王对张照书法的推重 |
第一节 康熙、雍正与张照的书法互动及对张照书法的肯定 |
一、康熙对张照书法的关注 |
二、张照恭跋康熙书迹及书玺印篆字 |
三、雍正对张照诗文书法的欣赏 |
第二节 张照与乾隆之间的诗文翰墨互动 |
一、《石渠宝笈》等文献着录张照奉敕作书题跋情况 |
二、《石渠宝笈》等文献着录的张照臣字款作品 |
第三节 乾隆赐张照书画及敕其编《秘殿珠林》《石渠宝笈》 |
一、乾隆赐张照书画作品情况 |
二、乾隆敕张照主持编纂《秘殿珠林》《石渠宝笈》 |
第四节 张照逝世后乾隆对张照书法的评价 |
一、乾隆对张照的怀念 |
二、乾隆集张照皇宫春联书法为春帖子词和敕刻《天瓶斋法帖》 |
三、乾隆对张照书法的评价和定位 |
四、张照在乾隆初年书法地位的确立 |
小结 |
第五章 张照的书法交游 |
第一节 家族成员间的书法互动 |
一、与父亲张彚间的书法互动 |
二、与兄弟子侄的书法互动 |
三、张家后辈对张照资料的整理和书迹题跋 |
第二节 张照与王公贵族、翰林前辈、馆阁词臣的书法交游 |
一、与福彭、弘曣、塞尔赫等王公的诗书交往 |
二、与翰林前辈的诗文书法交往 |
三、与馆阁词臣的书法交游 |
四、与其他同僚的书法交往 |
第三节 张照与书画名家及宫廷画家的书画互动 |
一、与书画名家的交往 |
二、与编纂《石渠宝笈》《秘殿珠林》书家的交往 |
三、与宫廷画家的书画互动 |
第四节 张照书画购藏赏鉴时与友人间的交往 |
一、购买赵孟頫书迹时与王世琛的互动 |
二、购买米芾书迹及与梁彬分享 |
三、与收藏家安岐的交往 |
四、与钱学洙书法品鉴活动 |
第五节 张照与同年、同乡、隐逸的诗书交往 |
一、与同年友人间的书画交往 |
二、与同乡士人的诗书互动 |
三、与隐逸名士的诗书交往 |
小结 |
第六章 张照书法刻帖及帖中临古作品研究 |
第一节 《钦定天瓶斋法帖》研究 |
一、乾隆敕刻《天瓶斋法帖》及总理、排类、校对、监造、镌刻人员.. |
二、乾隆《钦定天瓶斋法帖》的内容选择与学古观念 |
第二节 《玉虹楼法帖》中张照刻帖 |
一、《玉虹楼法帖》作品分类及临古作品 |
二、《玉虹楼法帖》与《钦定天瓶斋法帖》部分书迹及临古作品的比较 |
三、《玉虹楼法帖》中部分刻帖的史料和文献价值 |
小结 |
下篇《张照年谱长编》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 |
(6)清水出芙蓉 天然去雕饰——悼念爱妻王珍(论文提纲范文)
勤学善思之美 |
勤俭持家之美 |
敬孝公婆之美 |
诚实守信之美 |
坚强乐观之美 |
(7)赖少其中国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赖少其的艺术生平 |
第一节 年少启蒙 |
第二节 木石艺痕 |
第三节 安徽时期的艺术创作 |
第四节 岭南绘画创作 |
第二章 赖少其中国画的创作分期 |
第一节 初试国画 |
一、临习陈洪绶《花卉图》 |
二、与国画大师研习传统 |
第二节 黄山水墨画创作 |
一、风格成因 |
二、作品分类 |
三、绘画特征 |
第三节 南国的“丙寅变法” |
一、革新成因 |
二、作品赏析 |
三、绘画特征 |
第三章 赖少其中国画的艺术特征 |
第一节 漆书入画 |
一、黄山题画喜“漆书” |
二、丙寅时期题画书法 |
第二节 诗意题画 |
一、描写自然之景 |
二、记录传统之师 |
三、表达情感心迹 |
第四章 赖少其中国画的艺术成就与启示 |
第一节 赖少其中国画的艺术成就 |
一、新黄山画派的先锋 |
二、时代性与民族性的艺术创新 |
第二节 艺术启示 |
一、博采众长兼容并蓄 |
二、求真的艺术态度和求美乐志的心境 |
结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附图录: 文献引用图录汇总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8)艺术品追续权制度创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缩略语 |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追续权及相关概念阐释 |
(一)追续权概念阐释 |
(二)追续金概念阐释 |
(三)艺术家与艺术作品概念阐释 |
三、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四、研究方法 |
(一)历史分析方法 |
(二)法律解释方法 |
(三)美学研究方法 |
(四)比较法 |
(五)经济学研究方法 |
(六)法哲学研究方法 |
五、文献综述 |
(一)国外追续权研究历史的演进 |
(二)我国追续权研究历史的演进 |
(三)论述追续权制度正当性的观点 |
第一章 艺术品追续权制度的缘起与历史演进 |
第一节 追续权制度的缘起根源 |
一、社会根源:赞助体制消亡下艺术家经济利益失衡 |
(一)法国官方艺术资助体系于十九世纪末的衰落 |
(二)赞助体制消亡下艺术家经济利益失衡 |
(三)赞助体制消亡促使追续权制度的产生 |
二、市场根源:艺术品交易之利益分配失衡 |
(一)艺术中介在艺术市场上不可或缺 |
(二)艺术中介使得艺术品交易利益分配失衡 |
(三)追续权能够平衡艺术家与艺术中介间的利益 |
三、思想根源:艺术家主体意识的觉醒与扩张 |
(一)艺术家主体意识的觉醒 |
(二)艺术家主体意识的扩张 |
(三)追续权制度的产生:艺术品与艺术家之间的联系永续 |
四、制度根源:着作权法对艺术作品的保护尚不完善 |
(一)艺术作品与作品载体在财产关系上曾存在争议 |
(二)作品与载体间财产关系的厘清推动了追续权制度的创设 |
第二节 追续权制度的产生过程 |
一、追续权于法国创设前的立法案及其分析 |
(一)法国前期追续权草案:以税金视角构建追续权制度 |
(二)法国后期追续权草案:以权利视角构建追续权制度 |
二、追续权于法国国会的立法讨论及其分析 |
(一)阿贝尔·费里报告对追续权法案的分析 |
(二)莱昂·贝哈尔报告对追续权法案的分析 |
(三)乔治·雷纳尔德报告对追续权法案的分析 |
三、历史上首部追续权法的内容及其分析 |
(一)1920 年法国追续权法的基本内容 |
(二)1920 年法国追续权法的运行模式 |
(三)1920 年法国追续权法的实施效果 |
第三节 追续权制度的历史演进 |
一、追续权制度的早期发展(1920—1948):多样与分化 |
(一)各国早期的追续权立法 |
(二)《伯尔尼公约》对追续权进行规定 |
(三)追续权早期立法的特点 |
二、追续权制度的中期发展(1948—2001):扩张中兼顾效率 |
(一)各国中期的追续权立法 |
(二)《发展中国家突尼斯版权示范法》对追续权进行规定 |
(三)追续权中期立法的特点 |
三、追续权制度的近期发展(2001 至今):走向统一 |
(一)欧盟统一境内追续权立法 |
(二)美国追续权立法的最新发展 |
(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将追续权纳入工作议程 |
第二章 我国创设艺术品追续权制度的正当性研究 |
第一节 我国创设追续权制度的正当性争议与厘清 |
一、创设追续权制度是否会损害艺术市场 |
(一)主张创设追续权制度会损害艺术市场的正反观点 |
(二)立法实践视角:创设追续权制度不会损害艺术市场 |
(三)影响市场因素视角:创设追续权制度不会损害艺术市场 |
(四)结论:追续权制度的创设不会损害艺术品市场 |
二、创设追续权制度是否确能保障艺术家权益 |
(一)追续权制度是否能够保障艺术家权益的争议 |
(二)争议之厘清:创设追续权制度能保障艺术家权益 |
三、追续权制度是否可为替代制度所替换 |
(一)合同约束无法替代追续权制度 |
(二)公共基金无法替代追续权制度 |
(三)政府资助无法替代追续权制度 |
第二节 我国创设追续权制度正当性的部分学说之反思 |
一、“挨饿的艺术家”现象之反思 |
(一)“挨饿的艺术家”现象论证创设追续权制度的基本逻辑 |
(二)“挨饿的艺术家”现象源于赞助体制向市场的转型时期 |
(三)“挨饿的艺术家”现象无法论证追续权制度的正当性 |
二、“非常损失”规则之反思 |
(一)罗马法中的“非常损失”规则只适用于土地买卖 |
(二)法国法中的“非常损失”规则只适用于不动产交易 |
(三)“非常损失”规则无法论证创设追续权制度的正当性 |
三、情事变更原则之反思 |
(一)情事变更原则论证追续权正当性的产生与发展 |
(二)艺术品交易不具有情事变更之事实 |
(三)艺术品升值发生在艺术品交易履行完毕之后 |
四、不当得利规则之反思 |
(一)不当得利规则论证追续权正当性的产生与发展 |
(二)艺术品交易不符合不当得利成立之要件 |
(三)不当得利所需返还利益与追续金在数额上并不等同 |
五、价值学说之反思 |
(一)价值学说论证追续权正当性的产生与发展 |
(二)价值学说论证追续权正当性的前提并不成立 |
(三)价值学说论证追续权正当性的依据并不成立 |
(四)价值学说论证追续权正当性会产生新的不公平 |
第三节 我国创设追续权制度的正当性依据 |
一、艺术家有权从着作权法获得利益 |
(一)作者有权通过着作权法获得利益 |
(二)艺术家在着作权法上获酬处于不利地位 |
(三)艺术家在着作权法上获酬处于不利地位的原因 |
(四)追续权旨在改变艺术家在着作权法上获酬处于的不利地位 |
二、艺术家根据作品使用体系应从转售中获酬 |
(一)作品使用上存在等级体制 |
(二)艺术作品原件转售构成中间商使用作品行为 |
(三)追续权是对艺术作品使用行为的补偿 |
(四)早期税法模式使追续权法律关系具有法定之债属性 |
(五)追续权是对“首次销售”原则的限制 |
三、保障我国艺术家权益的客观必要 |
(一)保障我国艺术家能够在海外享有主张追续权的资格 |
(二)追续权能为体制转型中的艺术家提供支持 |
第三章 我国实施艺术品追续权制度的可行性研究 |
第一节 追续权制度的运行障碍 |
一、艺术市场的信息获取障碍 |
(一)私人交易下的信息获取障碍 |
(二)公开拍卖下的信息获取障碍 |
二、艺术市场信息获取障碍对追续权制度的影响 |
(一)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制度失效为例 |
(二)信息获取障碍将影响追续权制度的运行与评估 |
第二节 我国具有实施追续权制度的可行性 |
一、追续权人可以获取艺术品拍卖信息 |
(一)追续权人通过拍卖监管部门可获取艺术品拍卖信息 |
(二)追续权人通过艺术信息平台可获取艺术品拍卖信息 |
二、我国已经创设了着作权集体管理制度 |
三、美术家、书法家协会能够发起设立追续权集体管理组织 |
四、我国正在逐步探索建立艺术品登记制度 |
第四章 我国艺术品追续权制度的权理基础 |
第一节 追续权的特征 |
一、不得转让性 |
(一)追续权不得转让性的来源 |
(二)追续权不得转让性的原因 |
(三)追续权不得转让性的争议 |
(四)追续权不得转让性的适用 |
二、不可放弃性 |
三、非禁止权特性 |
第二节 追续权法律关系 |
一、追续权的客体 |
(一)现有关于追续权客体的学说 |
(二)追续权的客体应为作品而非载体 |
(三)追续权的客体应为艺术作品 |
二、追续权的主体 |
(一)追续权权利主体:应涵盖艺术家受遗赠人 |
(二)追续权义务主体:应为艺术作品原件出卖人 |
三、追续权的内容 |
(一)追续金的计量基础:应为转售总额 |
(二)追续金的计提比例:采用固定计提比例 |
(三)追续金的计量门槛:设置最低计量价格 |
(四)追续金的计量上限:我国不应对此进行设定 |
(五)我国追续权内容界定的结论 |
第三节 追续权权利性质 |
一、追续权性质的现有学说 |
(一)着作人身权说 |
(二)着作财产权说 |
(三)综合权利说 |
(四)征税权说 |
二、追续权不属于征税权 |
(一)追续金不具有税的属性 |
(二)将追续金视为税的观点源于对原始词汇的错误理解 |
三、追续权不属于人身权 |
(一)认定追续权属于人身权的理论来源 |
(二)追续权不属于身份权 |
(三)追续权不属于人格权 |
四、追续权属于财产权 |
(一)认定追续权财产权性质的不同规定 |
(二)追续权属于着作财产权 |
五、我国追续权权利性质界定的结论 |
第五章 我国创设艺术品追续权的制度构建 |
第一节 我国追续权制度立法模式:置于着作权法体系内 |
一、各国关于追续权立法模式的规定 |
(一)置于单行法下的立法模式:极少数国家作此规定 |
(二)置于着作权法下的立法模式:多数国家作此规定 |
(三)置于税法下的立法模式:曾经出现在追续权草案中 |
二、我国追续权制度立法模式选择:置于着作权法与行政法规中 |
第二节 我国追续权制度实施:保证运行效率 |
一、选择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作为追续权的行使机构 |
(一)域外多数国家在追续权运行上采用集体管理模式 |
(二)我国应当在追续权运行上采用强制性集体管理模式 |
(三)我国追续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构建 |
二、创设信息获取权 |
(一)域外信息获取权的立法实践 |
(二)交易主体的隐私对信息获取权的限制 |
(三)我国应当创设信息获取权 |
三、探索建立艺术市场信息登记制度 |
(一)域外追续权信息登记实践 |
(二)我国应当探索创设艺术市场信息登记制度 |
第三节 我国追续权所适用的交易类型:结合市场监管现状 |
一、现有各国对追续权所适用交易类型的规定 |
(一)追续权适用于公开交易的规定 |
(二)追续权适用于艺术市场专业人员参与的转售的规定 |
(三)追续权适用于任何转售的规定 |
(四)追续权适用于任何转售和出租的规定 |
(五)追续权适用于任何转让的规定 |
二、我国应结合艺术市场现状确定追续权所适用的交易类型 |
(一)各国艺术市场呈现集中化的趋势 |
(二)我国艺术市场在地域分布上更加分散 |
三、现阶段我国追续权应适用于公开拍卖转售活动 |
(一)追续权制度不适用于完全由私人完成的交易 |
(二)追续权制度难以适用于以物易物的交换 |
(三)追续权制度难以适用于画廊、艺术博览会中的交易 |
(四)只有将追续权制度限缩适用于公开拍卖才具有可行性 |
(五)追续权制度中公开拍卖的具体适用 |
四、未来我国追续权可扩展适用于专业人员参与的转售活动 |
(一)未来我国追续权需扩展适用于专业人员参与的转售 |
(二)未来我国追续权扩展适用于专业人员参与的转售的时机 |
五、追续权权利限制:不适用于特定转售 |
(一)追续权不适用于针对公共收藏机构的转售 |
(二)追续权不适用于特定情形下作品原件的初次转售 |
第四节 外国作者的追续权保护:适用互惠原则 |
一、追续权制度中互惠原则的形成与发展 |
(一)追续权制度中互惠原则的形成:源于《伯尔尼公约》 |
(二)追续权制度中互惠原则的挑战:扩展适用国民待遇原则 |
二、互惠原则下外国作者在我国主张追续权的条件 |
(一)追续权制度中互惠原则的适用要件的争议 |
(二)追续权制度中互惠原则的适用要件的厘清 |
(三)外国作者在我国主张追续权的保护要件 |
三、互惠原则下外国作者在我国主张追续权的保护范围 |
(一)互惠原则下外国作者在我国追续权保护范围的争议 |
(二)互惠原则下外国作者在我国追续权保护范围的界定 |
第五节 我国追续权制度的其他规定:适用着作权法一般规定 |
一、追续权保护期限 |
(一)现有各国对追续权保护期限的规定 |
(二)我国追续权的保护期限应当与着作财产权保持一致 |
二、追续权的权利救济 |
(一)现有各国对追续权权利救济的规定 |
(二)我国追续权在救济上应以补偿性为原则 |
三、追续权的溯及力 |
(一)现有各国对追续权溯及力的规定 |
(二)我国追续权应适用于仍处于着作权法保护期内的作品 |
结语 |
附录一:我国创设追续权制度的建议稿 |
附录二:我国《着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草案各稿对追续权的规定 |
附录三:现有具有代表性的追续权制度比较 |
附录四:历史上具有代表性的追续权立法 |
一、《伯尔尼公约》关于追续权的规定 |
二、《欧盟追续权指令》 |
三、法国1920年追续权法 |
四、比利时1921年追续权法 |
五、捷克斯洛伐克1926年《着作权法》对追续权的规定 |
六、波兰1935年《着作权法》对追续权的规定 |
七、乌拉圭1937年《着作权法》关于追续权的规定 |
八、意大利1941年《着作权法》关于追续权的规定 |
九、法国1957年《文学和艺术产权法》关于追续权的规定 |
十、德国1965年《着作权法》关于追续权的规定 |
十一、德国1972年《着作权法》关于追续权的规定 |
十二、美国加利福尼亚州1982年追续权法 |
附录五:早期法国追续金征收情况 |
一、去世的知名画家获得追续金情况 |
二、在世的知名画家获得追续金情况 |
三、外国知名画家在法国获得追续金情况 |
四、知名雕塑家获得追续金情况 |
五、着名拍卖会征收的追续金情况 |
附录六:艺术市场调研纪实 |
一、访问安徽书法家协会名誉主席陶天月先生 |
二、访问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福建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梁明先生 |
三、访问福建省龙岩市文联主席、龙岩市书法家协会主席王永昌 |
四、访问福建省龙岩市第一中学美术教研组组长郑金明先生 |
五、访问艺术品收藏家、艺术品销售中间商陶戈先生 |
六、访问金艺画廊王经理 |
七、访问艺术品收藏家、艺术品销售中间商王先生 |
八、访问福建省贸易信托拍卖行邱利明经理 |
参考文献 |
索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9)陈伯陶寓港史学着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论文缘起及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方法及内容 |
第一章 徘徊于新旧时代的陈伯陶 |
第一节 寓港前的生平行谊 |
第二节 寓港后的遗民活动 |
第二章 表彰忠义的遗民传录 |
第一节 《胜朝粤东遗民录》 |
第二节 《宋东莞遗民录》 |
第三节 《明季东莞五忠传》 |
第三章 莞邑历代县志之最——[民国]《东莞县志》 |
第一节 纂修过程与参与人士 |
第二节 纂修思想与方法 |
第三节 文献价值与局限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陈伯陶着述版本知见录 |
附录二 《宋东莞遗民录》征引书目 |
附录三 《胜朝粤东遗民录》征引书目 |
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清单 |
后记 |
四、陶天月书法作品选(论文参考文献)
- [1]陶天月 一杯美酒在手 笔下顿成锦绣[J]. 鲁达. 中国酒, 2021(06)
- [2]黄鷟来及其诗歌研究[D]. 岳梦思. 集美大学, 2020(08)
- [3]晚明女艺人的文人圈研究[D]. 刘建华. 西南大学, 2020(02)
- [4]赖少其年表[J]. 周新月. 西泠艺丛, 2019(05)
- [5]张照书学研究[D]. 梁骥. 吉林大学, 2018(04)
- [6]清水出芙蓉 天然去雕饰——悼念爱妻王珍[J]. 李矗. 科教文汇(下旬刊), 2018(11)
- [7]赖少其中国画研究[D]. 吴琼. 安徽大学, 2018(11)
- [8]艺术品追续权制度创设研究[D]. 戴哲. 华东政法大学, 2017(07)
- [9]陈伯陶寓港史学着述研究[D]. 戴程志. 暨南大学, 2016(12)
- [10]独赏莫若众享——皖西博物馆藏潘立纲捐赠书画作品赏析[J]. 喻龙. 艺术品鉴, 20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