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企业减税降费调研报告

重点企业减税降费调研报告

问:减税降费减的是什么税
  1. 答:法律主观:
    1、减税目标直接针对实体经济和民生的改善,重点关注改革中的突出问题;实际措施,确定的减税措施非常明确、具体、可操作丛掘。这些改革措施的实施将为全面提高税收治理水平奠定良好的基础。2、一系列减税措施不仅直接减轻了相关行业企业的税负,而且促进了其他企业能源利用和物流成本的降低。3、减税在促进对外开放、鼓励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4、短期内,减税减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财政收入,但从长远来看,减税减负可以放水养鱼,给企业更大的发展空间,增强发展活力,扩大税基,增加财政收入。进一步响应企业减负诉求,使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有实际收入感。《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权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中获得;(渗伏核四、合格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1)农、林、牧、渔业项目收入;(二)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收入;(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厅核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合格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收入。
    法律客观: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二条第一项 关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中的“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调整为“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问:减税降费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1. 答:法律衫亮分析:(1)减税降费政策应与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同向同步,与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促进市场公平等政策统筹推出,形成政策利好叠加。(2)对刚超过小微企业标准、处于跨跃式成长关键期的中型企业,继续给予一定时期的税收优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巧或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孝塌伍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问: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分析
  1. 答:法律分析:减税降费政策影响消费的主要路径有两个。一是收入效应,即减税后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进而推动消费。据基层国库调研显示,半数左右的纳税人表示愿意将部分或全部减税收益用于消费。二是价格效应,即减税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相应减轻了企业负担,促使消费品价格下降,进而刺激消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睁袭肆、行政法规的规禅誉定开征、停征、悉轿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重点企业减税降费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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