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程序调研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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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程序
  1. 答:法律分析:行政案件事实清楚,违法嫌疑人自愿认错认罚,且对违法事实和法律适用没有异议,如果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公安机关可以通过简化取证方式和审核审批手续等措施快速办理。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条对不适用简易程序,但事实清楚,违法嫌疑人自愿认错认罚,且对违法事实和法律适用没有异议的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可以通过简化取证方式和审核审批手续等措施快速办歼首败理。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快速办理行政案件前,公安机关应当书面告知违法嫌疑人快速办理的相关规定,征得其同意,并由其签名确认。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对符合快速办理条件的行政案件,违法嫌疑人在自行书写材料或者询问笔录中承认违法事实、认错认罚,并有视音频记录、电子数据、检查笔录等关键证据能够相互印证的,公安机关可以不再开展其他调查取证工作。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芹帆对快速办理的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违法嫌疑人到案后四十八小时内作出处理决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公安机关快速办理行政案件时,发现不适宜快速办理的,转为氏颤一般案件办理。快速办理阶段依法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问: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的范围和条件
  1. 答:一、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的条件是什么
    1、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的条件如下:
    (1)只适用于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
    (2)只能适用于事实清楚,被告人认罪的案件;
    (3)或消只能对初审案件;
    (4)局团吵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5)公诉案件检察人员可以出庭,也可以不出庭;
    (6)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简化;
    (7)可以变更为第一审普通程序。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条
    对不适用简易程序,但事实清楚,违法嫌疑人自愿认错认罚,且对违法事实和法律适用没有异议的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可以通过简化取证方式和审核审批手续等措施快速办理。
    二、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的程序是什桐侍么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诉、举报并经初步查实,认为应该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
    2、检查人员在现场检查、调查或取证时,应向行政相对人表明身份,出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证件;
    3、现场检查或调查,确认违法行为实施时间、地点和过程;
    4、处罚告知,做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行政相对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5、听取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对行政相对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6、质量技术监督当场处罚决定书送达;
    7、罚款应当按规定及时上缴指定银行专户;
    8、在法定的或规定的期限内,行政相对人既不履行处罚决定,又没有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提交局案审委研究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9、结案,当场处罚执行完毕的案件,在做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结案。
问:浅谈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1. 答:《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保障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正确肢友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部门规章。
    目前版本为根据2018年11月25日公安部令第149号《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保障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案件,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法行历亩槐为人决定行政处罚以及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等处理措施的案件。
    本规定所称公安机关,是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公安派出所、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业务部门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扩展资料:
    第六章 
    第一节简易程序
    第三十七条 违法事实确凿,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有违禁品的,可以当场收缴:
    (一)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
    (二)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对违反出境入境管理行为人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
    (三)对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个人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对单位处一千耐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
    (四)法律规定可以当场处罚的其他情形。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不适用当场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
  2. 答:《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四笑派信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羡猛处理;
    (二)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
    (三)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书面告知报案人、控告人、碰轮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一份附卷。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日常执法执勤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适用第一款的规定。
    以上是最新《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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