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运作股票期权(论文文献综述)
艾尼瓦尔·吐尔逊[1](2020)在《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改革研究》文中指出企业员工持股具有提高员工收入、促进员工积极性和提升企业经济绩效的潜力,因而受到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青睐。在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国有企业重启员工持股制度,员工持股制度上升到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前沿,这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员工持股制度的高度关注。国有企业推行员工持股制度有助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整体发展。广大企业员工和资本所有者共同分享企业收益,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以“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为目标的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改革,有利于完善国有企业经济民主建设、促进国有企业创新、改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完善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机制。实际上,我国现代意义上的员工持股制度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是伴随着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逐步发展起来的。在这三十多年期间,我国员工持股制度几经沉浮,经历过大力推广,也数次因各种问题而被紧急“叫停”,其发展历程比较曲折。主要是因为我国关于企业员工持股的具体制度安排不够完善、相关理论基础不够成熟。与过去相比,我国推行员工持股的市场经济条件和法律制度相对成熟,但整体而言,相关法律法规非系统化、非细致化问题仍然存在,这不利于员工持股的顺利推行。从当前一些国有企业的实践情况来看,有些企业实践者仍然缺乏对员工持股制度功能作用的深入了解,只是把员工持股制度作为为员工谋短期福利的工具。理论界也有观点认为,员工持股具体的权利内容应该限定在分配领域,否则会降低企业决策效率。在理论和实践层面,对员工持股制度的功能的侧重点不同,那么得到的结论和实际效果也有所不同。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推行员工持股制度的目标是要“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就其追求的“利益共同体”理念而言,必须对员工持股制度的经济激励功能、公司治理功能、收入分配功能都给予同等的重视。如果仅仅强调员工持股的收益机制,而缺乏持股员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有效制度性保障,难以让员工产生主人翁意识。收益分享为员工带来提高工作效率的正向激励,而员工参与管理则为提高工作效率提供有效路径。现阶段为了保障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的顺利推行,仍然需要强化对员工持股制度的理论认识、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和配套政策措施。此轮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股制度改革还应坚持分类实施原则、公开透明原则、自愿入股原则。在绪论中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创新点和研究中存在的不足;第二章阐述了员工持股制度的概念性框架、国内外的相关理论;第三章解析了国有企业实行员工持股制度的重要意义;第四章介绍了我国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的演进阶段,并对各阶段实行员工持股的目的、特征、相关法律政策、问题进行归纳说明;第五章对国有企业推行员工持股的现状进行阐述,并用实证研究方法检验了国有上市公司当前员工持股模式对企业业绩的影响,还用案例法具体介绍了个体国有企业中员工持股制度的推行情况,最后总结了现阶段国有企业推行员工持股制度面临的困境;第六章介绍了美国、英国和法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员工持股制度,以便为我国的员工持股制度改革提供经验借鉴;第七章首先提出了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改革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最后给出政策建议。
杨洋[2](2020)在《VIE架构下员工股权激励问题研究》文中认为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人力资本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劳动资源,近年来员工股权激励成为一项被企业热捧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股权激励制度并非新鲜事物,而本文探讨的是赴境外上市的这类特殊企业的员工股权激励问题。该类企业的特殊性根植于其为赴境外上市而搭建的复杂法律架构,即VIE架构,使得该结构下的员工股权激励产生了一些更独特的法律风险和问题,这正是本文试图探讨的核心。由于VIE架构本身复杂的结构设计,起到了连通境内外的桥梁作用,基于该架构搭建的股权激励结构也有别于一般的境内股权激励,因此,本文首先在第二章简单剖析了VIE架构下的股权激励模式及持股方式,发现在外管登记、创始人控制权、管理成本等方面均与一般的境内股权激励有所不同。在此基础上,本文第三章进一步探讨了VIE架构存续和拆除时员工股权激励可能面临的风险及纠纷处理中的争议问题。通过一系列的案例分析,重点探讨了VIE架构的合法性争议、双方实质法律地位不对等、法律关系主体错位、外汇和税收方面给员工带来的潜在风险,以及纠纷发生后股权激励的定性争议、境外维权程序障碍等重要问题。通过第三章的探讨可以发现,在股权激励过程中,员工一方面临的风险是多样的,这既有企业股权激励制度本身设计的不合理之处,也与VIE这一架构带来的特殊性有关。VIE架构产生于中国特殊的时代背景,具有规避监管的属性,它本身的内部风险及外部的法律风险加剧了这一结构的不稳定性,也为该架构下的股权激励问题带来更多不确定性。因此第四章通过回顾该架构的发展过程,梳理、分析国内外监管部门、交易所对这一架构的监管方式及变化趋势,从而进一步分析在境内外法律环境变化之下,该架构下员工股权激励会受到的影响。通过第三、四章的分析可见,VIE架构下的股权激励问题的确具有特殊性。员工面临的风险更加多元,纠纷发生时维权更加困难,而如何解决纠纷,更好地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是经济发展带来的新问题,需要综合施策。员工自身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企业应更注重制度设计的公平性、透明性,VIE的法律监管需要明确,信息披露制度、跨境纠纷解决机制、相关配套制度都需要不断完善。
田馨敏[3](2019)在《TM公司股权激励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股权激励制度是一种长时间跨度的公司激励制度,是目前企业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普通职员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一定比例的股权作为激励,公司的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利益和公司的投资者的利益紧密结合,在参与企业决策以及对应企业风险承担时,甚至在企业剩余利润的分享时,员工和管理人员会获得参与感和责任感,这样的良性循环会充分的促进管理人员和员工时刻将自身同公司价值的长期增长相联系,为了本身利益的增长而更勤勉地工作。本文以TM公司的股权激励作为研究对象,基于国内不同行业股权激励现有状况的大背景数据剖析下,对TM公司的自身发展状况和公司情况做出分析,从而进一步对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做出分析。调查收集相对应的数据和资料,通过数据的体现来进一步阐明公司针对现有状况和不同阶段目标是如何设计自身的股权激励方案的,着重的剖析了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行权情况和方案的实施效果,本论文想要研究和分析的重中之重也正在于此。文章的结构大体分为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本文的绪论,这一部分主要包含三大版块内容:首先是本篇论文的研究背景和目的。其次是介绍了股权激励的研究进展和对于目前股权激励研究的相对应的评述。最后是本文在之后的研究过程中会用到的研究方法和将要研究的主要内容。第二部分简介了股权激励的相关定义、类型、和组成股权激励的重要要素、理论基础和评价方法。第三部分是本文对于TM公司股权激励案例的介绍,包含TM公司的基本情况,股权激励案例的主要各大内容和具体方案包含的要素以及方案实施的行权情况。第四部分为TM公司股权激励案列的实施效果分析。从财务指标以及非财务指标两个方面入手进行了定性与定量的分析。第五部分是股权激励方案的评价和改进的建议,主要是对成功之处进行梳理,以及可以优化改进的建议之处。第六章是全文结束的最后一个部分,不仅仅是对全文的回顾和总结,也是对整个思路进程的梳理和回顾,将本文发现的问题和观点用精炼的语言再一次重新罗列。基于对TM公司股权激励案例的梳理,本文的观点是,对于互联网高尖端企业而言,股权激励是产生积极的作用的,可是更加完善的方案设计,更加合理的财务指标考核体系,更加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能够帮助达到更高水平的股权激励效果。故此,本文对同类型企业股权激励方案的制定提出建议,对制定出更高效完善的股权激励方案也将有着一定的实用意义。
李轶凡[4](2019)在《论股权激励法律机制的完善 ——以新三板市场为视角》文中提出股权激励自问世以后,在西方国家对其尝试应用的过程中,世人逐渐发现它在调动公司核心员工工作积极性,实现个人价值与公司价值的统一等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西方国家也通过长期对股权激励的广泛应用,逐渐探索出了一套相对成熟的法律机制。进入21世纪后,我国企业在逐步走向世界的过程中,也开始重视股权激励的应用,我国为此也初步建立了相对完整的股权权激励法律机制,为新三板市场股权激励运用提供了本土经验。但是,随着新三板市场扩容至全国,迎来飞速发展,其挂牌企业因具有人合性较强,对核心员工依赖程度高等特点,导致了一方面股权激励在新三板市场发展迅速,激励计划数量不断创下新高;另一方面,当前的法律机制却并未很好地契合新三板市场及其挂牌企业的特点,新三板市场的股权激励在实践中出现了法律文件缺位,监管机制低效,企业缺乏正确引导等问题,股权激励乱象也在市场中频频出现,完善新三板市场的股权激励法律机制己迫在眉睫。新三板市场亟需汲取国外成熟市场的运作经验以及我国A股市场股权激励应用的本土经验,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出一套适合自身特点的法律机制。其中,最为关键的是,新三板市场股权激励法律体系需要得到尽快完善,应通过出台针对性强的高阶位法律文件,为监管部门的执法、挂牌企业的股权激励应用建立制度支持。新三板市场在内部监管中也应厘清思路,优化方法,强化监督,为股权激励在市场中的规范应用加强行政保障。最后,我国还应继续优化相关的配套制度,为股权激励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本文中第一部分首先介绍了股权激励的概念、相关理论及历史沿革等基础内容;第二部分介绍了我国新三板市场股权激励运行的现状,其中包含了新三板市场的历史、特征,挂牌企业的特点以及新三板市场股权激励的现状;第三部分,以前述内容为基础,详细剖析了股权激励法律机制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引入了对美国成熟的证券市场——纳斯达克市场的研究,以期通过对其分析为新三板市场提供有益经验;最后,针对上文提出的问题,结合我国A股市场股权激励的实践、纳斯达克市场运作的有益经验,给出了相关问题的完善方案。
张璇[5](2019)在《企业内部控制权的安排和攫取》文中指出由于合约的不完备性和交易成本的存在,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中,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的边界都不十分清楚。就企业剩余控制权而言,企业内部委托代理关系中普遍存在大股东、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利益侵占问题。此类问题在中国民营企业中同样存在。从非人力资本所有者控制企业向非人力资本所有者选择管理层、管理层负责经营企业的过渡中,民营企业面临两方面控制权侵占:一方面,因担心企业拱手他人,大股东操纵董事会和管理层,挤占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剩余控制权;另一方面,由于专用性人力资本投资、施展才华受限、职业操守欠缺等原因,管理层也会侵占大股东或董事会的控制权。特别是在大股东或董事会缺乏监督或消极监督的企业中,管理层能够成功实施职务侵占。现实中的类似案例比比皆是,比如,保护创始人控制权的阿里合伙人制度、国美CEO陈晓通过让渡企业利益给董事会而操纵控制权侵占大股东的资产和限制大股东的投票权、宝能联合万科大股东通过持续增持股票而挤占管理层的控制权等。本研究发现,这些公司中普遍存在着创始人控制权保护措施缺失、大股东或管理层把控董事会、控制权与所有权边界不清、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不统一等重要问题。因此,中国民营公司治理的关键是大股东、董事会、管理层这个代理链条中各主体控制权的制衡,进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而不仅是流行理论认为的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和搭便车问题。前辈学者关于人力资本所有者分享企业控制权、区分特定控制权和剩余控制权的探讨,为企业内部控制权安排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进一步研究企业内部控制权安排与侵占的难点在于:一是验证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控制权收益并揭示其控制权转移行为;二是在“大股东-董事会-管理层”框架下建立一种稳健的制衡机制,降低包括大股东在内的内部人实施侵占行为的“效率”,保护外部股东。为了突破以上难点,本文作了以下研究:首先,在对企业剩余权利进行界定的基础上,根据 Berle,Means、Fama、Jensen、Hart 和 Shleifer,Vishny 的分类方法,将控制权安排分为大股东、董事会、管理层三个层次,衡量我国民营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会、管理层相互攫取和侵占控制权的情况。其次,基于Grossman,Hart的控制权收益理论,运用大宗股权转让溢价估计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控制权私利水平,并探讨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等因素对控制权私利水平的影响;从控制权的角度审视公司治理机制中的问题并加以改善。再次,董事会和管理层为实现控制权收益而进行控制权争夺可能导致控制权转移。因此,运用企业内部控制权转移行为及其转移路径来间接考察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控制权私利。第四,对MBO和合谋的形成机理和实现机制进行梳理。通过国美和万科两个案例分析不同的控制权结构为大股东、董事会、管理层争夺控制权私利提供了不同渠道:或利用资本市场排除异己,或管理层与董事会合谋侵占大股东利益,或大股东因利益分歧罢免管理层等。分析在控制权发生转移的过程中董事会和管理层可挤占的控制权及可攫取的控制权收益。第五,围绕中国民营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及既定侵权状态,归纳内部人控制治理方案,构建企业控制权治理的一般数理和实证模型。同时就股权激励和报酬激励进行回归,揭示这两种治理方案与企业绩效的关系,验证治理方案的效率,并据此提出政策建议。本文在产权理论、合约理论和公司治理理论的研究基础上,以中国民营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①,对大股东、董事会和管理层控制权的各因子之间的关系做出理论解释,据此逻辑关系提出假设并构建计量模型。根据计量模型的结果验证理论推断的真实性,并提出针对性的治理方案和政策建议。本文样本数据来自于对中国民营上市公司的抽样,依据统计学要求进行数据采集和整理,确定合理的样本数量,确保样本数据真实有效,以保证得出可靠的经验研究结论。采用面板模型考察董事长是否兼任总经理、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次数、董事会持股比例、公司高管持股比例、前5大股东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与控制权私利水平之间的关系;采用二阶段最小二乘法考察股权激励、高层报酬激励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分别对样本数据回归和检验,进行参数估计以确定变量系数及系数之间的数量关系。利用数学模型建立变量之间的数理关系,为实证计量模型的建立奠定基础。采用典型案例研究的方法,通过解剖国美控制权纠纷和万科宝能控制权争夺的案例,进一步验证理论结论的可靠性。论文分为六章:第一章为导论;第二章为控制权相关理论基础和文献综述;第三、四、五章为本文的主体部分,其逻辑顺序为第三章先衡量大股东控制权收益,第四章再衡量董事会和管理层控制权收益及由争夺控制权收益引发的控制权转移,第五章考察内部控制权侵占、治理方案及其有效性。第六章为结语。第一章,主要讨论论文的概要及其意义、梳理国内外研究动态、界定相关概念、明确研究思路和方法,指出论文的创新点和不足。第二章,对企业合约结构和权利安排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和评价,指出相关理论研究的发展、贡献及其未解决的问题,为本研究的进一步探索奠定研究基础和研究方向。企业合约学派将企业看成是一组不完全合约关系的集合。委托代理理论认为随着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的逐步分离,企业内部大股东、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存在着三类委托代理关系。由于利益不一致性、监督的公共品性质和搭便车问题,代理人并不总是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行动。代理人有攫取企业控制权、挤占委托人利益的倾向。委托代理理论的结论是代理成本最小化的所有权结构是最优的。以科斯、威廉姆森、GHM、张维迎和周其仁等为代表的企业合约理论学派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合约的不完备性,因此缔约各方无法在事前(签约前)详细规定履约过程中各方的权利。尽管可以按照出资比例明确各方的所有权,但控制权因其状态依存性而无法在事前进行安排和约定。企业合约为事后(签约后)控制权的再安排或再谈判留出了空间。剩余控制权正是来源于合约的不完备性和要素的相对稀缺性。企业合约理论的结论是企业是一种可以有效降低交易费用的组织,它大量节约了第三方裁决和敲竹杠的成本。签订企业合约前的权利分配影响着签约后各方讨价还价(争夺控制权)的能力,并且签约后的控制权安排存在着结构主导型和制度主导型路径依赖,所以说,权利安排或治理结构是至关重要的。沿着GHM、Aghion、Tirole等学者关于控制权理论的思路,企业的控制权安排会影响签约各方未来的谈判能力进而影响财务决策和管理者激励。当企业绩效变差时,控制权将从管理层转移至外部人。大股东控制权与管理层主动权之间呈负向变动关系。控制权理论更关注于投资者与企业管理层之间剩余控制权的转移与争夺过程,得出利益相关者应当共享控制权的结论。另外,第二章还将控制权安排分为大股东、董事会和管理层三个层次,界定他们的特定控制权和剩余控制权。第三章,根据控制权收益理论,对大股东的控制权收益展开研究。首先区分了控制权共享收益和私人收益、货币性收益与非货币性收益。其次,揭示了关联交易、占资、人事控制等大股东攫取控制权私人收益的主要方式。再次,基于国内外对大股东攫取控制权私利的测算方式的比较,改进大宗股权协议转让溢价法,并归纳影响大股东控制权私利的因素。通过大宗股权协议转让溢价法估计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控制权收益,并对控制权私利水平和其影响因素建立计量模型。计量结果显示目前中国民营上市公司大股东控制权私利水平较高。董事长或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对控制权私利水平具有抑制作用;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次数与控制权私利水平不相关。董事会持股比例与控制权私利水平负相关,公司高管持股比例与控制权私利水平正相关;前5大股东股权集中度与控制权私利水平负相关,股权制衡度与控制权私利水平负相关。第四章,继大股东控制权收益研究之后,对董事会和管理的控制权收益和转移进行研究,揭示了董事会和管理层控制权收益的表现形式、为获取控制权收益而进行的控制权转移行为及两类典型的企业内部控制权转移路径(MBO和合谋),分析了 MBO和合谋的形成机理和实现机制。本章利用国美和万科控制权之争的经典案例进行经验验证,诠释了不同控制权结构安排下控制权争夺和转移的发生以及如何应用公司制度解决内部人控制权侵害问题。第四章的结论是控制权争夺过程中,容易造成大股东、董事会(创始人通常担任董事会主席)和管理层之间的权利挤占。合理的公司制度能够有效保护委托人财产权利,降低控制权转移发生的可能性,避免效率损失。在签订融资协议时,完善创始人股东保护条款,设立创始人股权底线,保护创始人股东权益。创始人为了保持和强化控制权应当掌握相应的剩余索取权,否则大股东极有可能利用股权优势罢免管理层。在订立公司章程时,完善创始人保护条款,在重大事项上给予创始人一票否决权。创始人应保留对董事的提名权,并在公司章程中设立相关条款防止举牌者罢免现任董事。避免过度信任管理层而导致内部人控制问题,使用合约框定管理层的权责利,为管理层发挥主动性和施展才能提供制度保障。合理确定董事会的作用。董事会的重要作用在于决策、评估和监督。如果赋予董事会过大的权利,则有可能导致董事会“以权谋私”,逃避诚信责任。第五章,研究企业内部控制权的侵占及治理。本章揭示了隧道行为、大股东占资、扭曲的红利分配和控制公司资产等内部人控制问题,归纳了股权激励、报酬激励、控制权激励及其他治理方案,使用数学模型和实证分析验证股权激励、报酬激励治理方案的有效性,并对股权激励、报酬激励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建立激励模型。计量模型的结果显示董事会持股比例与企业绩效正相关,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企业绩效负相关,董事及管理层前三名年薪总额对企业绩效产生负向作用。本章得出结论,大股东、董事会和管理层控制都会不同程度地导致内部人控制问题,对董事会进行股权激励是抑制内部人控制问题的有效方案,大股东持股的利益侵占效应大于利益趋同效应,目前中国民营上市公司的报酬激励方案效率较低。第六章,结语。本章提出有关优化股权结构、增强董事会的功能、完善激励机制等方面的政策建议,为中国企业大股东-董事会-管理层制衡机制的建立和剩余控制权安排提供改革方向,对完善控制权市场、证券市场和职业经理人市场具有实际的借鉴意义。最后,将未来的研究方向确定为如何防范大股东利用关联交易侵占公司利益及国有企业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控制权安排。
王宇晴[6](2019)在《QDHE股权激励有效性的案例分析》文中研究表明现代公司制度中,为提高公司治理的专业水平,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但也产生了管理者与股东利益不一致的分歧,股权激励计划的初衷就是期望解决代理问题,构筑利益共同体。股权激励的最大特点就是通过授予公司的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一定的股权比例,促进所有者和经营者利益一致,这种机制激励公司核心员工,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本文选择QDHE作为案例进行研究,主要考虑到QDHE选择以股票期权为主的激励方式是我国上市公司中进行股权激励的主流代表,公司绩效得到提升,市场也出现了正向反应,这说明,QDHE的股权激励发挥了良好的激励作用。QDHE是一家有跨国经验丰富的民营企业,是我国家电行业中实施股权激励的典型的企业,其研究结果值得同类型企业借鉴学习。总结QDHE股权激励中值得借鉴的地方,也指出其存在的问题,为我国家电行业股权激励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本文以QDHE作为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主要采用案例分析,重点在于对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效果分析,通过对比研究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前后公司绩效的变化、分析股权激励有效性,提出具体问题及提供解决方法。从财务角度对QDHE的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发展成长能力等公司绩效指标进行纵向分析,同时又从非财务角度对QDHE的股价变动、员工流动性、核心技术员工行为进行纵向分析,同时对EVA值及高管投资行为进行横向对比分析,得出QDHE股权激励的确增加了公司的价值,实现了员工和公司共同成长,但也存在新员工难以获得激励,考核指标单一诱发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公司内外部环境还不够完善等问题。通过案例分析,最后得出QDHE合理制定股权激励的方案,需要设置更加综合的业绩考核标准,适度扩大股权激励的范围,合理的行权标准和提高对高管激励程度,完善公司内部制度有效发挥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作用,及外部环境市场化发展,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的运行效率,更好地发挥公司股权激励的有效性。
傅红华[7](2018)在《K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优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现代公司的股权激励制度产生于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委托-代理问题,其基本理念是通过管理者获得公司股权的形式,使其更好地以股东的身份与所有者形成利益风险共同体,从而促使激励对象能够为企业的长期发展服务,最终实现企业价值与个人价值相统一。据统计,作为股权激励发源地的美国,其上市公司高管平均65%的薪酬份额来自于与长期绩效挂钩的股权激励薪酬,发达国家比较成熟的股权激励模式,为我国股权激励机制的建立健全提供了理论与现实的借鉴。2005年底我国证监会制订并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规定,自此我国上市公司开始大范围运作股权激励计划。法律的逐步健全,带来了股权激励制度的不断完善,激励的有效性持续提高。股权激励理念已深入人心,成为解决委托-代理问题,平衡多方利益冲突的有效手段。但同时也存在一些诸如“财务数据粉饰化、股权激励大众化、考核指标福利化”等等严重背离激励本质的行为。本文希望通过对股权激励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梳理和股权激励的基本理论的阐述,以K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的现行模式作为切入点,提出问题、分析问题、最终找到解决方案。本文首先介绍了K公司股票激励方案内容及其实施情况,之所以选择K公司作为研究对象,与其行业的代表性及其股权激励模式的独特性是分不开的;其次从K公司激励方案实施效果进行多维度分析,包括投融资行为、发展能力、运营情况、市场表现以及人才流动性等,同时从业绩考核指标和行权条件设计两方面着重剖析了方案存在的主要问题,比如考核指标单一且欠缺合理性、行权要素简单且缺乏灵活性等;第三是抓住激励模式、激励份额、激励对象、行权有效期、行权价格、行权考核指标等等一些关键要素,充分考虑K公司股权激励优化方案设计目标、设计原则,引入经济利润法(EVA)、个人岗位评价体系、股票期权指数化定价模型等科学方法,从而进一步提出股权激励的优化设计方案;最后总结该案例对我国上市公司完善股权激励机制的一些启示。
施秀珍[8](2018)在《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研究》文中提出企业社会责任(CSR)思想起源于上世纪60年代,要求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要求企业除了维护股东利益外,还应维护和保护更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如债权人、职工、消费者、供应商、政府及公众等方面的利益(Wang and Li.,2016)。全球超过160个国家近10000家企业加入并签署了《联合国全球契约》(United Nations Global Compact)。该《契约》旨在倡议全世界各地企业实行可持续发展,并在人权、劳工、环境和反腐败等领域承担社会责任。深交所于2006年颁布实施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倡议上市公司定期披露社会责任报告。2009年9月,上交所要求在本所上市的部分企业在披露2008年年报的同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根据国泰安数据显示,2007年仅有47家上市公司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而2010年增加至471家,2017年增加到795家并且这种趋势越来越明显。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企业危害社会的不负责任事件也屡屡发生。使用童工、医药安全、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等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引起了学者和公众对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广泛关注。然而,现有文献主要集中在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效应研究方面,对影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研究相对较少。在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文献中,学者们又普遍趋向于从国家制度、行业竞争性等企业的外部压力角度进行研究,而从具体的企业高管股权激励角度进行的研究较少。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是现代企业的重要特征,股权激励作为调整股东和管理者利益冲突的一种有效手段,成为企业内部治理的重要方面,对企业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现有研究表明,致力于提升长期价值增值的企业会从事企业社会责任活动,提高其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因此,研究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近年来,我国宣告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数量呈现不断增加的变化趋势,尤其是自2010年以来,宣告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的数量急剧增加,于2012年突破100家,2017年宣告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更是达到396家。随着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效应问题也逐渐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普遍关注的焦点,尤其是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存在特殊的制度背景,即业绩型股权激励要求只有达到行权业绩条件才能获得相应的授权或行权,且具有较长的行权期与解禁期。那么,我国上市公司实施的业绩型股权激励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如何呢?高管股权激励影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的作用机理又是如何?这些都是本文研究的重要问题。本文运用文献研究及多种计量经济学方法,其中包括固定效应模型、倾向匹配得分(PSM)方法及双重差分自然实验方法(Difference-inDifferences),研究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及作用机理,并深入研究股权激励计划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动态影响。首先,本论文在梳理现有文献后,研究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并进一步分析了高管股权激励对不同利益相关者保护信息披露影响的差异性。其次,本文深入讨论企业在受到外部合法性压力、不同市场化程度、股权集中度及董事会治理等条件下,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的不同程度影响。此外,本文还深入讨论了高管股权激励对有关企业社会公益信息披露的影响,并对影响途径进行了分析。最后,本文还深入探讨了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环保信息披露的影响,并对在不同环境敏感度、合法性压力等条件下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环保信息披露的差异性影响进行了深入分析。具体讲,本文共包括七个章节。第一章是绪论,对本论文的研究动机、研究问题、以及研究背景及创新点进行了介绍。第二章梳理了股权激励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经典文献,回顾了股权激励、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及其之间关系的相关理论基础及国内外最新研究。第三章介绍了我国股权激励及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制度背景。第四章研究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及在不同环境条件下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的差异性影响。第五章从作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公益信息披露入手,分析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社会公益信息披露的影响,分析在不同企业特征及环境条件下,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社会公益信息披露的影响差异。第六章探讨了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环境保护信息披露的影响。第七章总结全文,得出结论和政策建议,并对未来进一步的研究提出方向。本文研究结果表明,我国企业实施高管股权激励提升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质量,但是,在不同企业性质和环境条件下,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具有差异性。首先,本文研究发现在不同内部治理结构下,高管股权激励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效应有所差异。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会削弱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效应。究其原因,是因为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使内部治理机制弱化。高管权力越大,越有可能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影响股权激励方案的制订,致使股权激励契约不能真正成为解决股东与经理人之间代理冲突的有效手段。除此之外,还发现大股东治理对股权激励与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质量的关系产生显着负向影响。在“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特征下,管理层权力体现为大股东的权力,随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提高,大股东控制权与管理层激励的冲突加剧,导致股权激励的效果变差。同时,我们还发现,在不同的外部合法性压力及市场化进程条件下,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质量产生差异性影响。在外部合法性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由于企业为了长期价值增值,需要采取措施,缓解外部利益相关者带来的合法性压力,从而增强高管股权激励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效应。在市场化进程较高的情况下,由于高管股权激励在这种条件下的效果较好,从而会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质量。除此之外,本文研究还发现,高管股权激励计划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质量产生动态影响。我国业绩型的股权激励计划,在达到限制性股票解禁期或股票期权行权期后开始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质量产生促进作用。本文对股票期权解禁(或行权)后进行了多期检验,结果发现,股权激励模式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质量产生差异性影响。本文紧接着考察了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社会公益信息披露的影响,发现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社会公益信息披露产生显着正向影响,且对社会公益的核心形式,即社会捐赠信息披露亦产生显着正向影响。然而,在不同企业产权性质及合法性压力下,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社会公益信息披露及企业社会捐赠信息披露的影响有差异。同时,我们通过实证分析发现,社会捐赠信息披露的上升,是企业社会公益信息披露提升的主要途径。最后,本文又考察了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环境保护信息披露的影响。研究发现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环境保护信息披露产生显着正向影响。同时,从核心环保绩效指标,即企业环保投入及碳减排信息披露的角度,具体分析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核心环保绩效信息披露的影响。研究发现,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环保投入信息披露产生正向的促进作用。同时,在不同行业条件下,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碳减排信息披露的影响不显着或负向显着。究其原因,可能是因为随着股权激励计划的推进,企业年度总产量及总收益持续快速上升,而企业环保技术提高的速度较慢,因而,带来碳排放总量的上升。而企业高管“报喜不报忧”的披露态度导致股权激励生效后企业碳排放披露水平有所降低。此外,我们研究发现,在重污染行业及面临较大合法性压力的情况下,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的提升效应较大。这表明面临着较大公众压力以及政府监管压力时企业的股权激励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效应更显着,究其原因,可能是企业通过股权激励将这些合法性压力转嫁给高管,促使其提高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提升企业的声誉。本文的创新点如下:第一,文章的选题具有一定的新颖性。现有文献大多数围绕着社会责任相关行为带来的经济影响进行研究,对企业社会责任相关行为的影响因素研究相对较少。而在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相关行为影响因素的文献中,学者们又普遍趋向于从国家制度、行业竞争性等企业的外部压力的角度进行研究,从内部治理角度进行的研究较少。而具体从高管股权激励角度研究其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文献少之又少。并且我们没有找到有关高管股权激励如何影响中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文献。本文从不同的研究视角,从企业外部环境、内部治理、企业社会公益信息披露、企业环境保护信息披露角度,深入分析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产生的不同程度的影响。这将有助于全面理解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影响,对解决委托代理问题,实现企业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第二,创新性地利用多种计量方法包括自然实验方法(或准实验方法)对本文研究对象进行分析。除了利用固定效应模型,本文利用双重差分这一自然实验方法,识别出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产生的影响。这是对现有关于股权激励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文献研究方法上的突破和创新。近年来随着双重差分方法在经济学上的广泛应用,管理学和金融学领域大量文献也利用该方法进行研究。该方法可以减少估计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程度时可能产生的内生性问题,保证了本文实证结果的有效性和稳健性。如何解决好股权激励行为的内生性问题是股权激励相关研究所面临的一大挑战。尤其是在我国特殊的监管环境下,股权激励政策的实施需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批程序,证监会对企业的实施资质也有严格的筛选机制,往往业绩优良、治理完善的公司才有机会实施股权激励,因此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行为并不是随机的,可能存在严重的样本选择性偏误问题,直接运用OLS回归或固定面板回归可能会造成较大的估计偏误。为解决股权激励研究可能产生的内生性问题,本文采用多种计量方法对模型估计中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进行了修正,保证了实证结果的有效性及稳健性。首先,本文运用不同的方法对企业的高管股权激励进行度量,分别进行回归检验,保证了结果的稳健性。其次,本文运用基于倾向匹配得分法的双重差分模型(PSM-DID)对高管股权激励的企业社会责任披露动态效应进行检验,不仅解决了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行为可能产生的内生性问题,同时也对高管股权激励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稳健性检验。最后,针对企业不同内部治理结构下高管股权激励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效应的影响进行了分析,亦同时运用固定面板模型及PSM-DID模型分别进行了检验,保证了结果的稳健性。第三,本文综合利用微观数据,对高管股权激励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效应做出了翔实具体的分析,丰富了相关研究文献。本文选取润灵环球社会责任(RKS报告)评级数据库及国泰安公司开发的《中国上市公司研究数据库》(CSMAR)中提取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相关数据来度量我国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润灵环球社会责任评级是第三方机构,评级标准体系较完善,评级结果具有较强客观性。
夏宁,江凤,田丽[9](2011)在《公司股票期权研究评述与启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股票期权在发达国家盛行,但也产生了许多令人困惑的难题。本文对国外关于股票期权的相关理论研究成果进行了回顾和梳理,从股票期权的绩效评估、股票期权的激励成本与收益管理、股票期权的价格、股票期权的主客观评价、股票期权的信息量等角度分类剖析,希望对我国股票期权业绩评价的实施及理论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
夏宁,江凤,田丽[10](2013)在《公司股票期权研究评述与启示》文中研究说明股票期权在发达国家盛行,但也产生了许多令人困惑的难题。本文对国外关于股票期权的相关理论研究成果进行了回顾和梳理,从股票期权的绩效评估、股票期权的激励成本与收益管理、股票期权的价格、股票期权的主客观评价、股票期权的信息量等角度分类剖析,希望对我国股票期权业绩评价的实施及理论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
二、如何运作股票期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如何运作股票期权(论文提纲范文)
(1)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员工持股制度的概念性框架与相关理论 |
2.1 员工持股制度的概念性框架 |
2.1.1 所有权 |
2.1.2 员工持股方式 |
2.1.3 员工股份获得方式 |
2.1.4 员工持股结构 |
2.2 国外相关理论 |
2.2.1 双因素经济论 |
2.2.2 分享经济论 |
2.2.3 民主公司论 |
2.2.4 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论 |
2.2.5 委托代理理论 |
2.2.6 心理所有权理论 |
2.3 国内相关理论 |
2.3.1 职工主体论 |
2.3.2 劳动力产权论 |
2.3.3 劳者有其股思想 |
2.3.4 人力资本产权论 |
第3章 国有企业推行员工持股制度的重要意义 |
3.1 有助于完善国有企业经济民主建设 |
3.1.1 国有企业历来重视经济民主建设 |
3.1.2 员工持股制度可补充国有企业原有经济民主制度 |
3.2 有利于促进国有企业创新 |
3.2.1 员工持股制度促进创新投入和创新投入效率的路径解析 |
3.2.2 员工持股制度促进员工创新意愿和知识分享的路径解析 |
3.3 有利于改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 |
3.3.1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 |
3.3.2 员工持股制度改善企业公司治理的路径解析 |
3.4 有助于完善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机制 |
第4章 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的演进历程 |
4.1 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的起源 |
4.1.1 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动因 |
4.1.2 重新强调物质利益原则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
4.1.3 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的雏形 |
4.1.4 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与员工持股制度 |
4.2 探索阶段(1980 年代初期-1991 年) |
4.2.1 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获得认可 |
4.2.2 出现的问题 |
4.3 规范化阶段(1992 年-1998 年) |
4.3.1 相关政策法规及其演变 |
4.3.2 发展概况 |
4.3.3 员工持股方式与资金来源 |
4.3.4 员工持股模式的创新 |
4.3.5 出现的问题 |
4.4 以股权激励为核心的发展阶段(1999 年-2012 年) |
4.4.1 相关政策法规及其演变 |
4.4.2 发展概况 |
4.4.3 出现的问题 |
4.5 有序稳定推进阶段(2013 年至今) |
4.5.1 员工持股成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实现路径 |
4.5.2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制度政策 |
4.5.3 国有控股企业员工持股制度政策 |
第5章 现阶段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改革的实践 |
5.1 国有上市公司员工持股制度 |
5.1.1 基本情况 |
5.1.2 主要特征 |
5.1.3 实施员工持股制度的目的 |
5.1.4 国有上市公司当前员工持股模式的缺陷 |
5.1.5 国有上市公司当前员工持股计划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 |
5.2 员工持股试点企业中国电器院案例分析 |
5.2.1 公司介绍 |
5.2.2 员工持股方案 |
5.2.3 值得借鉴的重要经验 |
5.2.4 员工持股制度改革成效 |
5.3 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改革面临的困境 |
5.3.1 国有资产流失担忧影响员工持股制度的推行进程 |
5.3.2 对员工持股制度的认识不够成熟 |
5.3.3 持股员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并未得到重视 |
5.3.4 相关员工持股法律规定不衔接 |
5.3.5 员工持股资金来源单一 |
5.3.6 相关税收政策存在尚不明确的地方 |
第6章 西方发达国家员工持股制度及其启示 |
6.1 美国员工持股计划 |
6.1.1 美国ESOP的运作机制 |
6.1.2 美国ESOP的特征 |
6.1.3 ESOP—美国流行的员工所有制形式 |
6.2 英国的员工持股制度 |
6.2.1 英国员工持股制度发展的背景 |
6.2.2 英国员工股持股计划的主要类型与相关制度安排 |
6.2.3 英国税收优惠型员工持股计划的发展概况 |
6.2.4 实行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
6.3 法国利润分享和员工持股制度 |
6.3.1 法国利润分享和员工持股的发展背景 |
6.3.2 法国当前流行的四种计划 |
6.3.3 法国的员工董事制度 |
6.3.4 法国员工持股和利润分享的发展概况 |
6.4 西方发达国家员工持股制度的启示 |
6.4.1 以完善的法律法规支持和引导员工持股的发展 |
6.4.2 利用税收优惠刺激员工持股的推广 |
6.4.3 鼓励企业员工广泛参与 |
6.4.4 注重员工持股期限的长期化 |
6.4.5 工会积极参与员工持股制度的实施 |
第7章 我国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改革的原则及建议 |
7.1 坚持的原则 |
7.1.1 分类实施原则 |
7.1.2 公开透明原则 |
7.1.3 自愿入股原则 |
7.2 政策建议 |
7.2.1 完善和建立有关员工持股制度的法律法规 |
7.2.2 为员工持股制度提供税收和信贷支持 |
7.2.3 适当扩大持股员工范围 |
7.2.4 员工股份的转让应受到一定的限制 |
7.2.5 建立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改革容错机制 |
7.2.6 加强所有权文化建设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研究成果 |
致谢 |
(2)VIE架构下员工股权激励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理由 |
1.2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1 员工股权激励制度的相关背景 |
1.2.2 VIE架构的相关背景 |
1.2.3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内关于员工股权激励制度的研究 |
1.3.2 国外关于员工股权激励制度的研究 |
1.3.3 国内关于VIE架构的研究 |
1.3.4 国外关于VIE架构的研究 |
1.4 研究方法、创新点和不足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创新点 |
1.4.3 不足 |
第2章 VIE架构下员工股权激励的基础问题 |
2.1 VIE架构的含义及特点 |
2.1.1 VIE架构的含义与构成 |
2.1.2 VIE架构的特点 |
2.2 VIE架构下的员工股权激励模式 |
2.2.1 VIE架构下的激励模式比较 |
2.2.2 VIE架构下员工激励的持股方式 |
第3章 VIE架构下员工股权激励存在的法律问题 |
3.1 VIE架构本身的合法性争议 |
3.1.1 VIE架构的控制协议类型 |
3.1.2 VIE架构的合法性风险 |
3.2 VIE架构存续下股权激励面临的问题 |
3.2.1 企业与员工法律地位实质不对等的风险 |
3.2.2 法律关系主体错位的风险 |
3.2.3 股权激励纠纷案件的性质认定争议 |
3.2.4 股权激励纠纷解决的程序障碍 |
3.2.5 行使权利时的外汇和税务风险 |
3.3 VIE架构拆除时员工股权面临的风险 |
3.3.1 员工股权被代持的风险 |
3.3.2 员工股权被稀释和锁定的风险 |
第4章 VIE架构监管变化对股权激励的影响 |
4.1 国内对VIE架构的监管及变化 |
4.1.1 VIE架构的国内监管历程 |
4.1.2 国内法律环境的最新发展 |
4.1.3 国内监管规则变化对股权激励的影响 |
4.2 域外对VIE结构的监管及变化 |
4.2.1 香港联交所的监管规则特点 |
4.2.2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监管方式 |
4.2.3 域外法律环境的最新发展 |
4.2.4 域外监管规则变化对股权激励的影响 |
第5章 VIE架构下员工股权激励问题的解决建议 |
5.1 明确VIE架构的法律监管 |
5.1.1 确立适度监管原则 |
5.1.2 规范监管审查标准 |
5.2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
5.2.1 加强对SPV的信息披露 |
5.2.2 督促股权激励信息主动披露 |
5.2.3 探索跨部门信息联动监管 |
5.3 健全公司治理体系 |
5.3.1 规范激励方案设计 |
5.3.2 加强监督约束机制 |
5.4 完善立法司法制度安排 |
5.4.1 优化员工激励配套制度 |
5.4.2 发布典型案例指导审判实践 |
5.5 寻求达成境内外协同解决机制 |
5.5.1 加强证券监管机构跨境合作 |
5.5.2 推进跨境司法协作互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TM公司股权激励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目的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与评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4 研究方法与创新 |
第二章 股权激励相关理论及评价方法 |
2.1 股权激励的定义类型 |
2.1.1 股权激励的相关定义 |
2.1.2 股权激励的主要类型 |
2.2 股权激励的重要要素 |
2.2.1 激励对象 |
2.2.2 激励数量 |
2.2.3 行权价格 |
2.2.4 激励有效期 |
2.2.5 业绩考核指标 |
2.3 股权激励的理论基础 |
2.3.1 两权分离理论 |
2.3.2 双因素理论 |
2.3.3 激励理论 |
2.3.4 公司治理理论 |
2.4 股权激励绩效评价方法 |
2.4.1 财务指标 |
2.4.2 非财务指标 |
第三章 TM公司股权激励案例介绍 |
3.1 TM公司基本概况 |
3.1.1 公司简介 |
3.1.2 TM公司股权激励发展历史 |
3.2 TM公司股权激励制定动因 |
3.3 TM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设计 |
3.3.1 方案设计背景 |
3.3.2 方案激励模式 |
3.3.3 方案激励对象 |
3.3.4 方案股票来源 |
3.3.5 方案行权条件 |
3.4 2015年股权激励方案行权情况 |
3.4.1 第一期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
3.4.2 第二期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
第四章 TM公司股权激励案例实施效果分析 |
4.1 2015股权激励案例实施效果财务指标分析 |
4.1.1 盈利能力分析 |
4.1.2 营运能力分析 |
4.1.3 偿债能力分析 |
4.1.4 发展能力分析 |
4.2 2015股权激励案例实实施效果非财务状况分析 |
4.2.1 科研发展情况分析 |
4.2.2 内部员工情况分析 |
4.2.3 市场占有率分析 |
第五章 TM公司股权激励案例评价及改进建议 |
5.1 TM公司股权激励研究案例评价 |
5.1.1 多元混合型股权激励模式的可取之处 |
5.1.2 股权激励力度与公司经济效益平行增长 |
5.1.3 高效激励的绩效考核体系 |
5.1.4 不同种类股权激励类型实时对比考核 |
5.2 TM公司股权激励研究案例改进建议 |
5.2.1 不同条线事业部门激励比例优化 |
5.2.2 不同条线部门的解锁条件的区别设置 |
5.2.3 根据不同时期的战略部署设施考核指标 |
5.2.4 制定更高效合理的行权价格 |
第六章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科研情况及获得的学术成果 |
(4)论股权激励法律机制的完善 ——以新三板市场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现状及评述 |
1. 文献综述 |
2. 研究现状评述 |
(三) 研究方法 |
1. 文献检索法 |
2. 对比分析法 |
3. 统计法 |
4. 法经济学方法 |
(四) 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一、股权激励概述 |
(一) 股权激励的概念 |
(二) 股权激励的相关理论 |
1. 委托一代理理论 |
2. 人力资本理论 |
3. 公司治理结构理论 |
(三) 股权激励的历史沿革 |
1. 股权激励的发展历史 |
2. 股权激励在我国的实践 |
二、我国新三板市场股权激励法律机制运行现状 |
(一) 我国新三板市场简述及挂牌企业特征 |
1. 我国新三板市场简述 |
2. 我国新三板市场挂牌企业特点 |
(二) 我国新三板市场股权激励制度实施现状 |
1. 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增长迅速 |
2. 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行业较为集中 |
3. 股权激励模式较为单一 |
4. 激励标的来源以定向增发为主 |
(三) 我国新三板市场股权激励法律机制现状 |
1. 股权激励在新三板市场中的法律地位得以明确 |
2. 主要以业务规则等形式来规范股权激励运作 |
3. 相关配套制度得到初步建立 |
三、我国新三板市场股权激励法律机制存在的问题 |
(一) 缺乏高阶位的针对性法律文件 |
1. 现有的股权激励法律文件层级较低 |
2. 有关股权激励的法律文件针对性不强 |
(二) 新三板市场股权激励制度自身存在短板 |
1. 股权激励实施门槛过低 |
2. 激励股份获取通道存在严重阻碍 |
3. 尚未建立股权激励权益登记制度 |
4. 股权激励价值难以兑现 |
(三) 市场监管思路尚未厘清 |
1. 未明确监管界限 |
2. 需严格信息披露制度 |
3. 对不规范激励行为的处罚力度较弱 |
(四) 挂牌企业内部治理有待提高 |
1. 董事会独立性较弱 |
2. 监事会趋于形式化 |
3. 尚未建立薪酬委员会制度 |
(五) 相关配套制度有待完善 |
1. 会计处理制度需加强对实践应用的关注 |
2. 税收制度相关程序有待明确 |
3. 亟需明晰股权激励纠纷法律性质 |
四、美国纳斯达克市场股权激励法律机制的借鉴 |
(一) 纳斯达克市场股权激励法律机制简述 |
(二) 美国纳斯达克市场股权激励法律机制的主要特点 |
1. 坚持以公司自决原则为基础 |
2. 建立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制度 |
3. 加强了对薪酬委员会独立性的监管要求 |
4. 建立了完善的股权激励配套制度 |
(三) 纳斯达克市场股权激励法律机制对我国的启示 |
1. 市场监管法律制度面临挑战 |
2. 需加强对高管强势地位的约束 |
3. 需强化对股权激励制度优化的引导 |
五、我国新三板股权激励法律机制完善建议 |
(一) 完善股权激励立法 |
1. 提高股权激励相关法律的立法层级 |
2. 出台针对性较强的法律规定 |
(二) 补齐新三板股权激励制度的短板 |
1. 适当提高股权激励实施门槛 |
2. 消除激励股份获取通道中的阻碍 |
3. 建立股权激励权益登记制度 |
4. 加强新三板市场流通性 |
(三) 加强股权激励监管力度 |
1. 明晰市场监管界限 |
2. 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管 |
3. 加大不规范股权激励行为的处罚力度 |
(四) 引导新三板市场挂牌公司重视内部治理 |
1. 重视外部独立董事的作用 |
2. 完善职工监事履行职责的保障 |
3. 探索建立薪酬管理制度 |
(五) 持续完善配套制度 |
1. 完善会计准则细节 |
2. 持续优化纳税制度的实用性 |
3. 明晰股权激励纠纷的法律性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企业内部控制权的安排和攫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研究对象 |
1.4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4.1 控制权收益 |
1.4.2 控制权转移 |
1.4.3 控制权安排 |
1.5 相关概念界定 |
1.5.1 剩余权利 |
1.5.2 内部人和内部人控制 |
1.5.3 人力资本产权和非人力资本产权 |
1.6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6.1 研究思路 |
1.6.2 研究方法 |
1.6.3 数据来源和处理 |
1.6.4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2 企业合约的结构和权利安排 |
2.1 企业的合约属性 |
2.2 委托代理合约中的两权分离 |
2.2.1 两权分离及其后果 |
2.2.2 企业内部委托代理关系 |
2.2.3 委托代理合约的所有权结构 |
2.3 企业合约中的权利分配 |
2.3.1 不完备性 |
2.3.2 事前的权利安排 |
2.3.3 事后的权利安排 |
2.3.4 所有权结构 |
2.4 控制权合约中的权利安排 |
2.4.1 控制权的来源 |
2.4.2 第一和第二代控制权理论 |
2.4.3 控制权安排的层次 |
3 大股东的控制权收益 |
3.1 共享收益与私人收益 |
3.2 货币性收益与非货币性收益 |
3.3 大股东的控制权私利 |
3.4 实证研究 |
3.4.1 国内外关于大宗股权协议转让溢价法的缺陷及改进 |
3.4.2 影响大股东控制权私利的因素 |
3.4.3 样本选取和研究设计 |
3.4.4 实证结果 |
4 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控制权转移 |
4.1 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控制权收益 |
4.1.1 董事会的控制权收益 |
4.1.2 管理层的控制权收益 |
4.2 控制权转移行为 |
4.3 控制权转移路径之一: MBO |
4.3.1 形成机理 |
4.3.2 管理层收购的实现机制 |
4.3.3 中国MBO的融资障碍及解决途径 |
4.4 控制权转移路径之二: 合谋 |
4.4.1 形成机理 |
4.4.2 实现机制 |
4.5 控制权转移的案例研究 |
4.5.1 国美大股东和管理层的控制权之争 |
4.5.2 万科与宝能的控制权之争 |
5 企业内部控制权的侵占与治理 |
5.1 内部人控制问题 |
5.1.1 管理层多元化经营掩饰隧道行为 |
5.1.2 大股东占资 |
5.1.3 大股东和董事会扭曲红利分配 |
5.1.4 公司高管对资产的控制 |
5.2 内部人控制的治理方案 |
5.2.1 股权激励 |
5.2.2 报酬激励 |
5.2.3 控制权激励 |
5.2.4 其他激励 |
5.3 数学模型分析 |
5.3.1 公司高层的股权和报酬激励 |
5.3.2 大股东的股权激励 |
5.4 实证研究 |
5.4.1 理论基础 |
5.4.2 样本选取和研究设计 |
5.4.3 实证结果 |
6 结语 |
6.1 结论与启示 |
6.2 未来研究方向 |
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6)QDHE股权激励有效性的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4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2 股权激励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 |
2.1.1 股权激励 |
2.1.2 有效性 |
2.1.3 股权激励的标的物 |
2.2 股权激励的相关理论 |
2.2.1 激励理论 |
2.2.2 委托-代理理论 |
2.2.3 人力资本理论 |
3 QDHE股权激励案例分析 |
3.1 QDHE公司概况 |
3.2 QDHE实施股权激励的基本情况 |
3.2.1 QDHE股权激励的实施背景 |
3.2.2 QDHE四次股权激励实施方案简介 |
3.2.3 QDHE四次股权激励的完成情况 |
3.3 QDHE股权激励有效性的财务指标分析 |
3.3.1 盈利能力分析 |
3.3.2 营运能力分析 |
3.3.3 偿债能力分析 |
3.3.4 发展能力分析 |
3.4 QDHE股权激励有效性的非财务分析 |
3.4.1 股价变动分析 |
3.4.2 员工流动性分析 |
3.4.3 EVA分析 |
3.4.4 高管投资行为分析 |
3.5 有效性分析小结 |
4 QDHE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
4.1 QDHE股权激励的评价 |
4.1.1 激励对象选择相对合理 |
4.1.2 激励标的物选择相对合理 |
4.1.3 行权有效期相对合理 |
4.2 QDHE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 |
4.2.1 管理层对资产利用效率不高 |
4.2.2 新员工难以获得激励 |
4.2.3 可能存在盈余管理操纵行为 |
4.2.4 固定行权价格受市场影响 |
4.3 存在的问题成因分析 |
4.3.1 授予高管的股权激励比例对资产利用效率的影响 |
4.3.2 激励成本对激励对象的影响 |
4.3.3 财务考核指标单一诱发盈余管理 |
4.3.4 我国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对激励效果的影响 |
5 QDHE施行股权激励的改进建议 |
5.1 制定科学的股权激励方案 |
5.1.1 增加对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 |
5.1.2 增加对高管层的激励 |
5.1.3 设置合理的行权价格 |
5.2 健全公司内部制度环境 |
5.2.1 改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
5.2.2 完善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指标体系 |
5.3 完善外部环境 |
5.3.1 培育健全的资本市场 |
5.3.2 合理利用资本运作 |
5.3.3 强化职业经理人市场建设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7)K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目的与内容框架 |
1.3.1 本文的研究目的 |
1.3.2 内容框架 |
1.4 研究技术路线和方法 |
1.4.1 研究技术路线 |
1.4.2 研究方法 |
1.5 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与相关理论基础 |
2.1 国内外文献综述 |
2.1.1 国内外股权激励的理论研究 |
2.1.2 股权激励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研究 |
2.1.3 影响股权激励其他相关因素研究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2 人力资本理论 |
2.2.3 双因素激励理论 |
第3章 股权激励概述 |
3.1 股权激励的概念 |
3.2 股权激励不同模式比较及实施现状 |
3.2.1 股票激励不同模式比较 |
3.2.2 股权激励实施现状概述 |
第4章 K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分析 |
4.1 K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基本情况 |
4.1.1 K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
4.1.2 K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结构 |
4.1.3 实施股权激励动因分析 |
4.1.4 K公司股权激励现状介绍 |
4.1.5 K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
4.1.6 K公司股权激励的典型性 |
4.2 K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效果分析 |
4.2.1 投资行为分析 |
4.2.2 融资行为分析 |
4.2.3 发展能力分析 |
4.2.4 营运能力分析 |
4.2.5 市场业绩分析 |
4.2.6 人员流动性分析 |
4.2.7 实施效果分析总结 |
4.3 K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 |
4.3.1 业绩考核指标过于单一 |
4.3.2 业绩考核指标欠缺合理性 |
4.3.3 期权激励监督约束机制欠缺 |
4.3.4 期权激励行权价格确定方法过于简单 |
4.3.5 期权激励行权的等待期偏短 |
第5章 K股份有限公司激励方案优化设计 |
5.1 股权激励方案优化设计目标 |
5.1.1 总体目标 |
5.1.2 具体目标 |
5.2 股权激励方案优化设计原则 |
5.2.1 激励与约束相统一 |
5.2.2 风险与收益相对称 |
5.2.3 灵活与适用相结合 |
5.3 K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优化 |
5.3.1 丰富财务指标考核内容 |
5.3.2 合理确定指标考核标准 |
5.3.3 完善业绩考核监督体系 |
5.3.4 弹性化确定授予规模 |
5.3.5 浮动化设计行权价格 |
5.3.6 最优化确定行权期限 |
第6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附录A |
附录B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动机 |
1.1.2 研究问题 |
1.2 研究背景 |
1.2.1 现实背景 |
1.2.2 理论背景 |
1.3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结构 |
1.5 创新点 |
2.理论综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高管股权激励 |
2.1.2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
2.2 股权激励相关文献综述 |
2.2.1 基础理论 |
2.2.2 股权激励实施的动因 |
2.2.3 股权激励的效应 |
2.2.4 股权激励效应的影响因素 |
2.3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相关文献综述 |
2.3.1 基础理论 |
2.3.2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动因 |
2.3.3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效应 |
2.4 股权激励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关系文献综述 |
2.4.1 合法性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
2.4.2 股权激励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
2.4.3 股权激励与企业社会公益信息披露 |
2.4.4 股权激励与企业环保信息披露 |
2.5 简要述评 |
3.我国股权激励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与制度背景 |
3.1 我国股权激励的现状与制度背景 |
3.1.1 我国股权激励实施现状 |
3.1.2 我国股权激励的制度背景 |
3.2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与制度背景 |
3.2.1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 |
3.2.2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制度背景 |
4.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质量的影响 |
4.1 研究假设 |
4.2 研究设计 |
4.2.1 模型设定 |
4.2.2 变量定义 |
4.2.3 数据来源与样本选择 |
4.2.4 描述性统计 |
4.3 实证结果 |
4.3.1 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质量的影响 |
4.3.2 高管股权激励对不同利益相关者保护信息披露的影响 |
4.3.3 不同外部环境下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质量的影响 |
4.3.4 不同内部治理结构下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质量的影响 |
4.4 进一步分析:股权激励计划的动态影响 |
4.4.1 模型设定 |
4.4.2 平行趋势检验 |
4.4.3 分析结果 |
4.5 本章小结 |
5.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社会公益信息披露的影响 |
5.1 研究假设 |
5.2 研究设计 |
5.2.1 模型设定 |
5.2.2 变量定义及描述性统计 |
5.3 实证结果 |
5.3.1 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社会公益信息披露的影响 |
5.3.2 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捐赠信息披露的影响 |
5.3.3 不同合法性压力下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社会公益信息披露的影响 |
5.3.4 高管股权激励提升企业社会公益信息披露的途径分析 |
5.3.5 稳健性检验 |
5.4 本章小结 |
6.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环保信息披露的影响 |
6.1 研究假设 |
6.2 研究设计 |
6.2.1 数据来源及变量定义 |
6.2.2 描述性统计 |
6.2.3 模型设定 |
6.3 实证结果分析 |
6.3.1 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环保信息披露的影响 |
6.3.2 不同环境敏感度条件下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环保信息披露效应的影响 |
6.3.3 不同合法性压力下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环保信息披露的影响 |
6.3.4 高管股权激励提升企业环保信息披露的途径分析 |
6.3.5 稳健性检验 |
6.4 本章小结 |
7.结论 |
7.1 结论与政策建议 |
7.2 研究的局限及进一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四、如何运作股票期权(论文参考文献)
- [1]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改革研究[D]. 艾尼瓦尔·吐尔逊. 吉林大学, 2020(08)
- [2]VIE架构下员工股权激励问题研究[D]. 杨洋. 上海师范大学, 2020(07)
- [3]TM公司股权激励研究[D]. 田馨敏. 西安石油大学, 2019(02)
- [4]论股权激励法律机制的完善 ——以新三板市场为视角[D]. 李轶凡. 云南大学, 2019(03)
- [5]企业内部控制权的安排和攫取[D]. 张璇. 东北财经大学, 2019(06)
- [6]QDHE股权激励有效性的案例分析[D]. 王宇晴. 哈尔滨商业大学, 2019(01)
- [7]K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优化研究[D]. 傅红华. 南京师范大学, 2018(04)
- [8]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研究[D]. 施秀珍. 西南财经大学, 2018(02)
- [9]公司股票期权研究评述与启示[J]. 夏宁,江凤,田丽. 当代会计评论, 2011(02)
- [10]公司股票期权研究评述与启示[A]. 夏宁,江凤,田丽. 当代会计评论(第4卷第2期总第8期), 2013(总第8期)
标签:员工持股计划论文;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论文; 激励模式论文; 股权激励方案论文; 股权激励行权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