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子商务对社会经济的影响(论文文献综述)
葛颖[1](2021)在《电子商务对农户行为、县域经济发展影响的实证研究 ——以内蒙古为例》文中认为电子商务作为解决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流通销售问题的有效途径,一直是政府部门和学术界关注的重点。近年来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例如,农村电子商务连续八年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互联网+现代农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数字乡村”等工作相继启动。在国家的大力推动下,农村电子商务呈现出如火如荼的发展态势,表现为交易规模迅速扩大,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从2014年的1800亿元快速增长到2019年的1.7万亿元;从业主体迅速增加,截止到2019年农村网店达到1384万家,带动就业人数超过3000万人;农产品上行规模高速增长,2019年全国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约3975亿元。我国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目的是利用电子商务这种新型商务技术挖掘农村居民的消费潜力、拉动农产品上行、推动县域经济的发展。然而,电子商务是否实现了带动农产品上行、扩大农户的消费需求、壮大县域经济的初衷?对以上问题的回答,不仅有助于中国农业、农村、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健康有序发展,而且为农村居民的消费升级提档及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科学合理的建议。基于以上背景,本文运用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和计量经济学等相关理论与研究方法,以内蒙古自治区农户的微观调研数据与全国县域社会经济指标为例,识别了电子商务对农户行为与县域经济发展的影响效应,以期回答以下问题:电子商务影响农户行为的机理是怎样的?电子商务对农户行为产生了哪些影响?以及电子商如何推动县域经济的发展?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与结论陈述如下:(1)农户电商采纳行为影响因素分析:基于内蒙古的微观实证。电子商务对县域经济发展以及对农户行为产生影响的前提条件是农户采纳电子商务,因此识别农户电子商务采纳行为的影响因素有利于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理论上,无论农户作为生产者还是消费者,都倾向于采纳电子商务,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是促使其采纳电子商务的主要因素。然而,基于微观农户数据,运用double-hurdle模型进行实证检验,结果发现,仅人力资本中的受教育年限、社会资本中的通讯支出对农户电商采纳行为具有显着的影响。进一步的主观解释表明,农户电子商务的认知和操作能力限制了其电商采纳行为。(2)电子商务对农户消费行为的影响研究:基于中介效应的分析。目前,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严重制约了全国整体消费水平的提升和中国农村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电子商务对农村居民消费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从理论上看,电子商务促进了农户的消费,基于微观农户数据,应用固定效应模型和中介效应模型对电子商务促农户消费进行实证检验,结果发现,电子商务不仅可以促进农户的家庭非生产性消费又可以提高农户的家庭生活性消费;通过增加农户的家庭总收入来提升农户的家庭消费,农户的家庭总收入具有完全的中介效应。(3)电子商务对农户农产品销售行为的影响:基于内蒙古五原县的案例。基于交易成本理论与市场边界理论分析发现,电子商务节省了农户销售农产品的交易成本、扩大了农产品的市场边界。在此基础上,以内蒙古自治区五原县成功利用电子商务销售农产品的农户为例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五原县农户在原有产业优势的前提下,多方式规避了农产品鲜活易腐的特性,抓住政策机会,利用农户熟知的社群电商成功销售农产品;此外,电子商务通过扩大市场、提高农产品单位价格、减少交易成本、优化种植结构、延长农业产业链以及羊群效应推动农产品上行。(4)电子商务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基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实证分析。从理论上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通过政策效应、就业效应、产业集聚效应以及人力资本提升效应推动县域经济的发展。为准确评估电子商务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影响,本文进一步运用多期倍差法实证检验电子商务是否对县域经济发展的产生了影响,结果显示,示范项目对县域经济增长具有显着的推动作用,并且这一结论在安慰剂检验、匹配倍差法检验后依然成立;示范项目对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带动效果显着,但对第三产业的带动效果最为显着,县域经济由第一第二产业为主导转向第三产业为主导,优化了县域产业结构;示范项目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效应存在地区异质性,对中西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效应大于东部沿海地区。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第一,基于市场与不确定条件下的跨期消费理论分析电子商务对农户消费行为影响机理,同时运用内蒙古农户的微观调研数据,实证检验电子商务对农户消费行为的影响,既丰富了不确定条件下跨期消费理论在电子商务促消费方面的应用,又拓展了电子商务促消费领域农户微观视角的定量研究。第二,基于市场交易成本理论与市场边界理论解释电子商务对农户销售农产品行为的影响,以内蒙古五原县的案例进行分析,发掘电子商务促进农户销售农产品的内在逻辑,全面揭示农户成功利用电子商务销售农产品的特点。第三,提出示范项目通过政策效应、就业效应、产业集聚效应以及人力资本效应推动县域经济的发展,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例实证检验了电子商务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影响。上述研究发现,可以为政策制定者制定农村电子商务相关政策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王永仓[2](2021)在《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 ——作用机制与影响效应》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数字经济是当前全球发展的主流趋势,数字金融是数字经济时代创新活动最为活跃的领域。数字金融以先进的底层技术为依托,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用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为实现普惠金融发展和社会经济包容性增长提供了新的途径。发展壮大农村经济,增加农民创业就业机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是“三农”领域的热点议题,也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经过改革开放40余年的发展,我国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有较大提高,但是相对于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依然较低,城乡收入差距依然较大,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失衡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逐年放缓,农村居民外出就业面临严峻挑战,在农业生产成本“地板”和农产品价格“天花板”的双重挤压下,农民收入持续增长面临较大的压力,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也对农民收入增长带来负面影响。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发展是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渠道,但是中国传统农村金融面临可持续性问题,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支持乏力,需要寻求新的动力以促进农村居民持续增收。然而,数字金融快速发展可能为农民收入增长带来新机会。随着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人类社会逐步迈入数字金融时代。数字金融作为数字技术与金融服务高度融合的产物,具有低成本、广覆盖、可持续等优势,降低了信贷服务对财务报表、信贷记录、抵押担保等传统信贷技术的依赖,提高了金融服务的可得性,通过促进消费投资、激励创新创业、支持商业模式创新发展等途径提升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改善了农村居民创业就业环境,为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带来更多的机会。数字金融有望通过金融组织与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创新,不断缩小数字鸿沟,解决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长期面临的低收益、高成本、效率与安全难以兼顾等瓶颈问题,可以惠及被传统金融排斥的大量农村居民,有助于缓解他们的金融约束,获得便利低成本的支付、投资理财、融资、保险等金融服务,并改善他们的消费行为,促进他们的创业、投资、经营及就业活动,提高农村资金配置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进而促使农民收入增长。鉴于此,本文以数字金融为切入视角,着重分析数字金融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作用机制和影响效应。本文遵循提出问题、理论研究、实证研究与政策研究的逻辑思路,基于中国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的实际情况,采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为促进农村数字金融有效普及、推动数字金融发展、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提供政策依据。具体地,本文在深入分析中国农民收入增长的演变历程及结构变化、数字金融的特征事实及演变趋势的基础上,重点构建了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理论框架,并运用2011-2018年的省级面板数据和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数据,综合采用工具变量法、分位数回归法、中介效应模型、门槛估计法、面板半参数估计、空间计量、最小二乘法、倾向得分匹配法、Iv-probit等方法实证检验数字金融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效应及作用机制,最后基于结论提出发展数字金融以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建议。本文的研究内容和研究结论归结如下:第一,中国数字金融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省域间的数字金融差距日趋缩小,但是数字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依然存在问题,带来了新的风险并产生新的金融排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收入增长、收入结构表现出显着的时空差异,各省农民收入差距日渐缩小,农民收入来源呈现出多元化特征,省域间的农民收入增长具有显着的空间依赖性,呈现出分块集聚的特征;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具有普遍的正相关性,且具有非线性特征。加速数字技术与金融服务深度融合,推动金融发展提质增效已经成为全球共识。中国各类数字金融业务的应用与普及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省域间的数字金融发展差距日渐缩小,金融服务的普惠性明显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显着增强。但是数字金融发展本身及服务实体经济方面依然存在着问题。部分传统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并非因为数字金融而化解,有些问题在数字金融领域反而进一步强化。数字金融发展带来了新的问题和风险,并产生了新的金融排斥。中国数字金融在短期内将会强化监管,长期将会防范风险与鼓励创新并重,以促进普惠金融发展并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收入增长及收入结构表现出明显的时空差异,农民收入水平逐渐提高,收入形态已经高度货币化,收入来源逐渐多元化。工资性收入超越经营性收入成为农民收入增长最主要的来源,转移性收入成为近年农民收入增长的亮点,财产性收入水平依然较低。省域间的农民收入差距总体上表现出先扩大后缩小的特征,近年来农民收入差距的收敛速度正在放缓。各省份农民收入增长表现出显着的空间依赖性,农民收入较高的省份、农民收入较低的省份存在分块集聚的特征。伴随着数字金融的发展,农民收入水平也在不断提高。数字金融发展、数字金融各维度、数字金融的各项业务与农民收入具有正相关性,且具有非线性特征。数字金融与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均具有正相关性,且表现出非线性特征。数字金融与各区域农民收入之间具有正相关性,且存在非线性特征。第二,数字金融发展通过促进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等各项收入增长进而带动农民增收,处于不同收入分位数的群体均能从数字金融发展中获益,尤其是低收入群体获益较多,在不同区域数字金融发展的增收效应存在显着的差异。首先,无论是数字金融总指数还是各维度指数都与农民收入增长显着正相关,并具有显着的滞后效应。采用过度识别的工具变量GMM和LIML方法对内生性进行控制的估计结果表明上述结论具有稳健性。支付、信贷、保险等各类数字金融业务均能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其次,数字金融对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增长均有显着的正向促进作用。再次,数字金融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存在显着的地区差异,其中数字金融对西部地区的增收效应最强。最后,各收入分位数上的人群均能从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中获益,尤其是低收入群体获益更多。数字金融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体现出包容性特征。第三,数字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具有基于自身非线性特征,并存在人力资本门槛效应和正向的空间溢出效应。首先,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均存在双重门槛效应,表明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具有非线性特征。随着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水平越过相应的门槛值,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促进作用逐渐增强,当前所有省份的数字金融发展均跨越了第二个门槛值。其次,总体上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人力资本门槛效应不明显,但其各维度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人力资本门槛效应存在结构性差异。覆盖广度存在双重人力资本门槛效应,随着人力资本跨越相应的门槛值,农民增收效应逐步增强。进一步分析表明,覆盖广度与农村人力资本的交互耦合有助于促进农民增收。使用深度的人力资本门槛效应不显着。数字化程度存在单一人力资本门槛效应,随着人力资本跨越门槛值,增收效应有所减弱。在样本期内大部分省份的人力资本仍然处在数字化程度增收效应较大的阈值范围内。再次,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均存在显着的空间集聚特征。总体上数字金融的空间溢出效应不显着,数字金融各维度对农民收入增长的空间溢出效应存在差异。具体来看,覆盖广度不仅有利于本省的农民收入增长,还能提高邻接省份的农民收入增长。使用深度有利于提高本省农民收入增长,但对邻接省份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不显着。数字化程度对本省农民收入增长影响不显着,但是对邻接省份的农民收入增长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第四,数字金融发展促进了宏观经济增长,并主要通过城市化进程进而有利于农民收入增长。在控制经济增长的情况下,产业结构和城市化本身也是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有效渠道。数字金融对农民收入增长除了通过中介变量传导之外,还能直接促进农民收入增长。首先,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对经济增长具有显着而稳健的正面影响。进一步考虑到各省份社会经济条件的差异性,研究发现在中西部地区,以及在初始互联网普及率、居民高等教育比例相对较低省份,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对经济增长的正向促进作用更强;在初始传统金融发展水平较低、私营企业比重较高的省份数字金融的经济增长效应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其次,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可以通过经济增长进而促进农民增收。进一步的分析表明,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经济增长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主要通过城市化途径来实现,而产业结构的变迁和城市化也是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再次,数字金融及各维度除了通过中介变量影响农民收入增长之外,还能直接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最后,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传递路径存在区域差异。第五,数字金融促进家庭创业,进而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数字金融使用通过促进农户家庭创业活动,提高创业绩效,从而促进农户增收,社区数字金融水平具有显着的正向溢出效应。此外,数字金融促进了农户家庭成员的非农就业,相对于创业家庭,数字金融对非创业家庭的非农就业水平影响更为显着。首先。数字金融使用有助于促进农户家庭收入增长,社区数字金融水平提高对农户家庭增收具有显着的正向溢出效应。具体来看,相对于不使用数字金融的家庭,数字金融使用降低了农户的农业收入,提高了非农收入,即数字金融促进农户家庭增收并改变收入结构;社区数字金融水平的提高对所有农户的家庭增收均具有显着的正向溢出效应。对异质性农户,数字金融使用、社区数字金融水平的增收效应存在差异。总体上,数字金融使用、社区数字金融水平的增收效应随分位点的上升表现出先下降后缓慢增强的特征,对非贫困农户、东部地区的农户以及低社会资本和低金融知识农户的家庭增收效应更强,对贫困农户和中西部地区农户的增收效应较弱。其次,数字金融使用有助于促进农户家庭创业和提高非农就业水平,社区数字金融水平对家庭创业和非农就业水平具有显着的正向溢出效应。从创业活动来看,相对于不使用数字金融的家庭,数字金融使用能显着促进农户家庭创业,尤其是提高机会型创业的概率,并改善非创业家庭的创业意向;对于不使用数字金融的农户,社区数字金融水平提高对其创业活动具有溢出效应,对创业意向的影响则不显着。从创业绩效来看,数字金融使用能显着提高项目营业收入和经营利润,社区数字金融水平对营业收入和经营利润具有正向溢出效应。数字金融还能改善农户家庭非农就业水平,相对于创业家庭,数字金融使用和社区数字金融水平对非创业农户的非农就业促进作用更为显着。相较已有研究,本文创新在于:(1)研究视角方面。本文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分析数字金融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作用机制并进行实证验证,现有研究通常从某一个方面的来展开。宏观层面,从赋能实体经济的角度讨论数字金融通过经济增长对农民增收的影响,并逐步检验经济增长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传递路径。研究结果表明,在样本期内,经济增长主要通过吸收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来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微观层面从支持农户家庭创业的视角讨论数字金融对农户家庭增收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数字金融促进了农户家庭创业活动,尤其是机会型创业,并提升了创业绩效,从而促进家庭增收。现有文献关注到数字经济对自雇型就业和受雇型就业的影响,但是很少从微观的角度考察,本文比较了数字金融对创业家庭和非创业家庭就业活动的影响。结果表明,数字金融对非创业家庭的非农就业影响力度更大。即是说,数字金融更有利于增加受雇型劳动者的非农就业机会。(2)研究内容方面。没有使用数字金融的家庭能否从数字金融发展中获得好处,这一点很少有文献进行考察。本文从社区层面考察了数字金融发展水平对不使用数字金融家庭的溢出效应。研究结果表明,社区数字金融水平对农户家庭收入、家庭创业及非农就业均有正向的溢出效应。关于数字金融对贫困户和非贫困户收入增长的影响,目前关注的文献也较少。本文比较了数字金融对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的增收效应。结果表明,数字金融使用、社区数字金融水平促进了非贫困户的家庭增收,但是对贫困家庭的增收效应不显着。现有文献关注到数字金融对非农收入的影响,但是对农业收入的关注比较少。本文分析了数字金融对家庭农业收入和非农业收入的影响。结果表明,数字金融提高了农户家庭非农业收入,减少了农业收入。(3)研究方法方面。本文将面板门槛模型、二次项面板模型及面板半参数模型结合起来以研究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非线性效应,将面板门槛模型与交互耦合协调度模型结合起来研究数字金融的人力资本门槛效应,在研究数字金融农户增收效应时使用了OLS、2SLS及PSM方法。现有研究在处理同类问题时通常只考虑了其中的一种或两种方法,本文尽可能把这些方法结合起来,以增强研究结论的可靠性。
彭钰栋[3](2021)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研究 ——以《民法典》第86条为对象》文中认为从20世纪初到现在的百余年时间内,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经历了从萌芽到诞生,再到快速发展的阶段,对于现代公司企业的治理产生了深远影响。企业在为股东利益赚取利润的同时,是否应当兼顾社会中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成为了企业必须面对的议题。随着企业在社会生活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企业社会责任这一议题也逐渐进入了法学领域中,在我国突出表现为2005年《公司法》第5条中加入了“社会责任”,这一修订被视作是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条款的诞生,并引起了商法学界的积极讨论。但自那之后,由于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认识的不足,以及《公司法》第5条概括性质的规定,有关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并未取得实质性质的突破。2020年颁布的《民法典》在总则编的“营利法人”中通过第86条,再次规定了“社会责任”的内容,这一条可兹看作对于《公司法》第5条的延续和发展。将企业社会责任条款规定于《民法典》的总则编之中,于我国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之下,使得第86条具有了商法原则的地位。明确企业社会责任条款具有法律原则的性质,于现有立法模式之下,无论是对条款自身性质的认识与解释,还是对于法条适用方法的探究都大有裨益。首先,作为一项法律原则,条文的概括性使得其自身的内涵和外延不足,在历史解释和文义解释之外还需要对法律原则的价值进行探讨和补充,在我国《民法典》体系下可用民事基本原则对企业社会责任原则进行价值补充,尤其是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以及绿色原则。其次,作为商法原则的《民法典》第86条,在其适用上可以借鉴法律原则的指导功能、裁判功能以及评价功能进行展开,其中指导功能强调第86条对于《公司法》《劳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部门法中有关利益相关者保护的法律规则进行解释;裁判功能则是在缺少法律规则的时候将企业社会责任原则进行规则化适用,以弥补对于利益相关者保护不足的法律漏洞;评价功能则是在个案中,当企业社会责任原则在与其他法律原则发生冲突时,通过比例原则进行衡量的过程。作为商法原则的《民法典》第86条通过发挥其法律原则的功能而进入司法实践中,但这一过程可能赋予法官过于宽泛的自由裁量权。于是在现有的立法模式之下,可以利用“标准”与“法律”的特殊关系,在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所构建的制度基础上,发挥标准制定主体的灵活性与内容丰富性等特点,在企业声明适用某一标准的情况下,该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构成对《民法典》第86条的原则补充,一方面指导企业建立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将企业社会责任原则的价值贯彻于日常经营之中,另一方面为法官在审判中利用原则进行规则创制或者进行原则之间的衡量提供规范性依据。最终通过这一法律化路径,将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最新理论与成果融入到我国民商事法律体系之中。
王喜媛[4](2020)在《智慧社会变革中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型研究》文中指出人类社会发展史表明,每一次依人类智慧和文明的进步而发生的科学技术革命,都在不同程度上推动人的存在方式变化与人类社会发展。进入二十一世纪后,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和新一代通信网络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革命的融合和发展,推动人类社会进入了一个被称为“工业4.0”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时期,我们正处于这一历史阶段。“现实”就是人与人类的当下的存在,就是我们的本质在当下的显现。从科学技术革命对于人类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的视角来看,我们当下的存在——“现实”就是我们已经步入了在信息化革命的条件下,由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和新一代通信网络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革命的融合和发展,从而推动社会变革和发展的智能化时代。以智能化技术为主要标志的“智慧社会”,是以信息社会为基础对信息社会的继承与发展。“智慧社会”给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带来很多质的变化。人的存在方式、生活方式、思想观念、行为方式都会发生巨大的变化,同时也改变着社会生活的各方面。新技术的飞速发展将引发生产力水平的极大提高,生产效率的提高也将推进人类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极大变化,同时也将面临前所未有的问题和挑战,促使传统社会的治理模式必须发生相应的变革以适应新技术的要求,即社会治理模式的转型。具体体现为人们认知方式、思想观念、价值选择、决策方式、执行路径和方法等治理要素都要进行相应的变革和转型。为此,本文选择“智慧社会变革中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型”作为研究主题,力图通过研究智慧社会变革中的社会治理模式可能面临的问题、挑战和解决问题找到社会治理模式变革和转型的规律,确定未来发展的方向和路径。论文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基本观点是:梳理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和新一代通信网络信息技术等技术的理论基础和应用发展,预测智慧社会的发展远景,针对新技术革命的发展所导致的传统社会向智慧社会转型所特有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分析当前社会的鲜明特征,基于党的十九大对中国当前所处的时代和社会的主要矛盾作出的全新判断:“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探究我国智慧社会的社会治理与传统社会的社会管理的影响和关系,阐述由社会形态变革引发的社会治理模式变革和转型的必然性,对智慧社会视域下社会治理模式的内容和实例进行具体分析,并对技术进步带来的社会生活的各种变化以及人的价值进行反思,从管理哲学的角度论述社会治理模式转型的当代启示。论文的基本内容分为如下几个部分:首先,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渗透日益显着,众多新技术融合突破,在解决当前人类发展遇到的困境的同时,正在带来人类社会运行智慧化、生产关系虚拟化的深刻变革。本部分主要通过深入分析新技术革命下智慧社会出现及其演进过程,提出伴随着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智慧社会治理变革的内驱力也随着社会形态的变化、面临的新问题和各种矛盾的加剧而快速变化,面对如此重要的历史变革,构建灵活、高效、全新的社会治理模式来适应新技术革命的发展具有特别重大意义。其次,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更加突出,智慧社会需要创新治理手段。在新技术革命推动下,我国社会风险的出现使得社会转型加速,社会分化加剧,社会异质性增强,社会流动性增加,并提高了社会控制难度。本部分主要阐述社会形态、社会结构、社会资源的配置方式和社会成员的生活方式等方面都发生深刻的变化;从经济发展现状、社会组织对社会治理的贡献及新技术革命对产业结构调整的推动作用等方面,论证触发智慧社会的社会治理模式变革的现实基础和理念变革已经具备,阐明我国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发展变革历程。最后,随着智慧时代的到来,通过对智慧社会的社会治理所面临的客观情况和现实困境的系统分析,提出必须通过“智慧化”实现社会治理模式转型的研究思路。本部分主要讨论如何从新技术革命的发展趋势中挖掘潜在的价值,使社会治理和谐地融入智慧化的新时代,稳步迈进智慧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第一,从全局和宏观的角度探讨我国的社会治理智慧化可能遇到的困难和挑战;第二,提出实现社会治理体系、社会治理机制、社会治理结构、社会治理能力和社会治理文化的转型;第三,分析智慧治理模式转型的实例,对技术进步引发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型及人的价值进行反思;第四,从管理哲学视角探究新技术革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影响,为新时期马克思主义的发展提供现实依据和客观基础。论文立足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对走向智慧社会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型及观念变革进行了全面深入探讨,拓展和深化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理论。对走向智慧社会的社会治理目的、方式、原则、发展趋势等进行较为深入系统的探讨,对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有价值的分析框架。从经济发展现状、社会组织对社会治理的贡献以及新技术革命对产业结构调整的推动作用等方面,阐述走向智慧社会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型的现实基础及其相应理念的变革。在深入分析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深度融合、技术全面升级换代、经济社会跨越式演进等基础上,通过对智慧社会引发的社会治理模式变革的综合因素分析,对智慧社会的社会治理模式变革趋势进行创新研究。从智慧社会面临的新问题和矛盾出发,探讨智慧社会语境下的社会关系调整和社会治理的创新,从管理哲学视角拓展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理论和治理模式研究。论文存在的不足主要在于对国外研究成果的借鉴需要进一步丰富,同时从管理哲学视域的深化研究需要进一步加强。
李斌[5](2020)在《网络市场渗透下的企业竞争与效率提升 ——特征事实与解释》文中认为互联网销售渠道的出现使互联网的商业属性被开发利用。这种新业态的兴起,不仅是一个全新销售渠道的建立,更是传统经济秩序、流通渠道、资源配置重塑的历史进程。网络市场正在通过重塑现实经济的市场结构来改变现实经济效率。这种现象正在世界各国上演。但是,中国场景下的效率意义却更引人关注。如此庞大而又处在转轨时期的经济场景使得网络市场对经济结构的影响更加明显。同时,网络市场所推动的互联网创新、创业热潮为中国经济催生出了新的创新发展方式。因此,由中国特有的经济背景所提炼出的特征事实和案例为理解政府提供的互联网基础设施如何促进企业创新、改善生产效率、完善市场机制、培育市场竞争环境提供了独特的视角。然而,以中国为场景,从微观层面检验网络市场渠道对市场竞争、企业创新以及行业资源配置效率影响的文献却较少。鉴于此,本文试图将中国场景下有关互联网经济影响的研究支脉推进到对互联网更细化功能的识别,即以对中国经济市场结构、商业模式、流通体系、区域分布、市场分割影响更深远、更受瞩目的网络市场渠道为核心变量。以此为基础,本文分别从成本加成率、市场范围拓展、创新等几个方面,探讨了中国经济场景下,网络市场渠道影响企业竞争与效率的微观特征事实和作用机理。本文首先基于成本加成率在网络市场渗透下的变化,从微观实证角度验证网络市场渠道的渗透对企业总体成本加成率的作用及其结构性差异,并由此揭示网络市场渠道如何影响市场竞争环境、企业竞争行为以及资源配置效率。研究发现:网络市场渗透降低了制造业企业总体市场势力和定价能力。网民基础更大的城市,会面临更多由网络市场引入的外部竞争。这使得原有的区域分割受到了来自中性的网络技术的削弱,因而降低了企业平均(总体)市场势力,并提升了总体市场竞争效率。除此以外,在网络市场渗透下,集聚度更高行业的企业成本加成率下降更多;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较低企业的成本加成率下降得更多,其受到互联网市场引入的外部竞争压力更大;非国有经济更能抵御网络市场渗透所引入的外部竞争压力,而国有经济的市场势力却受到了更大的冲击;第三产业占比更高区域内企业的总体成本加成率下降更少,更有能力抵御网络市场渗透所引入的外部竞争压力。在证实了网络市场渠道对市场竞争的促进作用以后,本文在后续章节通过应用现有微观数据来度量微观企业对网络市场渠道或者电子商务的应用,从而提供另一个识别网络市场渠道影响的研究思路。本文在第四章基于区域市场进入和要素配置视角,从供给侧检验微观企业互联网销售渠道的应用对行业总体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以及这种影响的作用机制。通过利用企业异质性和新经济地理分析框架,这部分研究对要素配置效率改进的机制进行了解释。通过运用分位数回归,研究结果证实了网络销售渠道对要素配置扭曲的纠正,并发现配置效率改善的证据主要是来自于劳动力和中间品要素。除此以外,网络销售对供给侧生产效率的改进主要体现在多区域销售企业上,并且是通过促进小企业的成长,拓展其市场范围而实现的。这说明,网络销售渠道是从技术层面由下而上削弱了旧有市场分割、冗长的流通环节、中介机构的榨取以及多区域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为中国的市场化进程增加了新动能。在第五章,本文探讨了网络销售渠道对创新竞争的影响。研究主要聚焦于大企业和中小企业的研发竞争这一产业组织理论的经典话题,并为其提供网络销售渠道环境下的特征事实和微观解释。通过一个简单的企业研发古诺竞争模型,本文提出了互联网销售渠道促使中小企业进行更多研发的检验命题,并就如何产生这一特征事实进行了解释。为了验证以上命题,本文采用近年才开放申请的世界银行中国企业调查数据构建四年跨度(1999年-2002年)的非平衡面板。研究发现:虽然网络销售渠道降低了产品的营销成本,但对中小企业的影响更大;随着网络销售渠道破除了制约中小企业创新的市场障碍,中小企业通过创新进入市场的“求生欲”、挑战既有大型在位企业的“竞争欲”将得到激发。因此,中小企业更有动力开展研发活动的特征事实得以在研究结论中(理论或实证)体现,特别是在网络销售渠道情景下。在第六章,本文探讨了网络销售渠道(e-selling)对企业创新(以新产品开发度量)的异质性影响,从而,为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战略提升企业创新绩效提供策略选择。本文通过使用公司规模和公司运营经验作为两个基本的门限变量,并采用GMM门限回归方法建立实证模型。为进一步探索电子商务如何影响企业新产品开发,并为企业经理人提供更多的管理启示,本文还分别引入其他决策变量(包括:企业网络销售渠道应用强度、销售规模、电脑普及率等)以及企业所有制形式进行更多的异质性分析。研究发现:网络销售渠道对小企业和经营经验丰富的大企业新产品开发有正向影响。随着其他决策变量(包括:企业网络销售渠道应用强度、销售规模、电脑普及率等)的增加,网络销售对小企业新产品开发有递减(或不增加)的影响;而对大企业,网络销售对新产品开发却有递增(或不减少)的影响。此外,网络销售渠道对国有企业新产品开发的影响不显着,但对非国有企业的影响是正向的。通过以上研究,本文对互联网影响经济社会变量的特征事实进行归纳总结,从而为互联网所引领的中国经济发展新阶段提炼有用的经验和政策指导。更重要的是,本文将中国场景下有关互联网对经济影响的研究支脉推进到对互联网更细化功能的识别,从而明确网络销售渠道和互联网技术的作用边界以及网络各属性的具体功能和作用效果,使政策制定者在制定互联网发展战略时更加有的放矢,更明确、有效地采取配套组合措施。同时,通过明确网络市场渠道对不同区域或者微观主体的异质性作用,可以更好了解它对市场竞争、资源配置和创新活动的作用机理、特征事实和规律,并对指导政策制定、宏观经济管理、经济发展都有较多现实意义。此外,在互联网环境下,经济个体的行为以及市场环境也因此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深入了解互联网经济下的运行机理也有助于企业经理人更好的适应客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从而为企业制订相应的创新发展战略提供帮助。最后,中国经济的特有属性为相关研究和政策评估项目提供了丰富的研究场景。因此,中国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及其对中国经济增长和改革的巨大作用,都是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宝贵经验,具有丰富的现实意义,值得推广和借鉴。本文也因此可以为其他国家利用网络市场渠道提升本国资源配置效率和创新能力的政策提供中国经验和案例支持,并为理解政府提供的互联网基础设施如何促进市场竞争、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创新活力提供独特的视角。
薛富慧[6](2020)在《电子商务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探究》文中研究说明电子商务作为最新的交易方式,把商品生产企业、物资流通企业以及消费者都带入到网络经济的新世界中。在电子商务发展模式下,生产者和消费者将不受到地理位置的限制,以十分简便的方式完成原先复杂的商业活动,将使商品生产企业对消费者的服务质量实现了很大的提升。电子商务还能对商务处理的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促使人工操作、电子信息处理形成了密切的、不可分割的整体,这样使得人力和物力的利用率实现了提升,同时还能加强系统运行的严密性。
陈戎[7](2020)在《数字经济发展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基于省级行政单位的面板数据》文中指出据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显示,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2018年我国进出口总值突破30万亿元,其中出口 16.42万亿元,增长7.1%。自改革开放以来,出口贸易对国民经济的增长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但是,在全球经济整体低迷,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多边贸易谈判进度滞缓的背景下,如何调整我国出口贸易发展模式、优化出口贸易结构成为当务之急。而随着以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为代表的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数字经济时代已然来临。数字经济作为一种更高级、更有持续性的经济形态,它的高速发展及其对社会发展产生的巨大驱动力,对推动技术领域变革,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和引领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首先根据已有的对于数字经济的文献综合分析出数字经济的概念界定,接着主要介绍了我国当前数字经济的发展现状,通过与世界主要国家对比进一步分析数字经济的总体规模以及对GDP做出的贡献程度。同时,通过国内发展的具体情况介绍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产业特征与发展优势,并探究了数字经济发展对出口贸易产生影响的理论基础与作用机制。在实证部分,本文选取了 2000-2017年我国30个省级行政区域的面板数据作为样本,并且将30个省份进一步划分为东中西三个部分,建立了以互联网普及率、互联网CN域名数量、科学技术支出扶持力度、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为解释变量,出口贸易额为被解释变量的回归模型,对数字经济发展与我国出口贸易之间的关系进行探究。实证结果显示,互联网普及率、互联网CN域名数量、科学技术支出扶持力度都对我国的出口贸易有显着的促进作用。因此,本文针对实证结果进一步提出相关政策性建议:从国家层面提出明确的数字经济发展战略部署,营造数字经济发展的宽松市场环境,提升互联网普及率;加大互联网基础设施力度,缩小区域间的数字鸿沟;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进程,推动数字技术与企业生产过程深度融合,培养数字化人才,提高国民数字化素养;政府部门加大对以数字技术为代表的技术创新扶持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制度与法律。
郭建辉[8](2020)在《中国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研究 ——基于政治经济学的视角》文中认为当前,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快速发展,成为我国金融领域的一种新的模式和业态,并在社会经济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影响。经历了最初的银行电子化和网上银行阶段,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更加丰富完善,创新能力更强,在社会经济领域发挥的作用更大。从业务规模上看,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经济总量持续增长和居民收入水平日益提升的背景下,增长速度越来越快,发展规模越来越大;从业务结构上看,互联网金融包括网络银行、第三方支付、网贷、众筹、征信、互联网保险、互联网证券等多种模式,当前已经涵盖了银行、证券、保险、理财、支付、基金、征信等多个领域的业务;从覆盖范围上看,互联网金融已经渗透到经济中企业和居民金融活动的方方面面,特别是第三方支付,成为人们日常衣食住行、购物消费、旅游休闲、航空酒店、医疗教育等方面的重要支付方式,大大提升了支付结算的效率,同时互联网金融跨越空间的优势,消除了地域的障碍,使农村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享有平等的金融权;从政府层面上看,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由放任转为支持鼓励和规范监管。可以看出,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社会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当前我国金融领域与实体经济之间还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1)长期以来,我国国有主导下的金融体制经过不断改革和完善,取得了显着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缺陷,如直接融资规模较小、创新能力不足、经营效率低下、金融服务质量不高、农村地区和偏远贫困地区金融资源匮乏。当前更多的金融资源游离于实体经济之外,融资难和融资贵成为实体经济发展的瓶颈。二是我国金融供给不能满足实体经济的需求。在我国GDP总量跃居世界前列和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经济宏观与微观领域对金融有着“旺盛”的需求。从微观层面来看,实体经济中企业和居民交易活动对金融服务有着高质量的需求,边远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有着享有金融发展“红利”的需要;从宏观层面来看,政府同样需要金融体系供给一种新的模式与业态,推动和深化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满足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可以看出,当前我国金融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凸显。三是我国互联网金融在发展中,存在着“脱实向虚”的趋势。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以谋求上市为追求和目标,“圈钱”特征明显,互联网金融网贷企业在“唯利是图”的驱使下,偏离服务实体经济的方向和宗旨,并自我循环,导致问题频发,使实体经济发展“供血”不足。抛开社会上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热捧”,回归理性的角度,互联网金融本质属性仍然是金融,其只有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导向和目标,才能有效解决上述问题。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深化了我国当前金融体制改革,弥补了国有金融主导下金融体系的不足,提升了实体经济中企业和居民的支付结算效率,拉近了实体经济中资金供求双方的距离,降低了交易成本,缓解了金融压抑,极大地丰富了中小微企业、社会上创业型和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拓展了金融对弱势地区和弱势群体的覆盖,满足了社会个性化的金融需求,提升了实体经济发展的融资效率。因而,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企业转型升级深入推进和中美贸易摩擦加大的形势下,研究和分析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视角对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进行分析和研究。互联网金融具有货币的功能、信用的功能和虚拟经济的特性,其深入到实体经济中,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壮大的过程,与马克思所论述的货币、资本与物质生产、流通、交换、分配相结合,通过货币流通和资本循环创造价值利润与社会财富是一脉相承的。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壮大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提升,其虚拟经济的趋势更加凸显,同时借助信用的推力,其“脱实向虚”和自我膨胀的特性加大,进而带来马克思所描述的投机活动和经济危机,因而必须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监管,促进经济稳健可持续发展。本文对互联网金融和实体经济进行了明确的界定,给出了两者的定义,这使后续的研究有了立足点。论文以我国目前经济总量持续增加和居民收入水平日益提高为背景,回顾了我国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演进过程,分析了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逻辑和路径,并进行了实证分析。论文阐述了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对我国的借鉴与启示。在对我国和欧美发达国家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中国互联网金融助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本文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是绪论部分。这一章共分为四个部分,对本篇论文的框架进行引导说明,分别是研究背景及意义、研究方法、基本思路与框架结构、论文创新与不足。通过对互联网金融及其服务实体经济的背景和意义的介绍,提出了研究的方向,在此基础上阐述了研究方法以及论文的创新与不足之处。第二章是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理论基础和文献综述。主要包括互联网金融理论追源与梳理、互联网金融和实体经济的定义界定、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三个方面,这一章主要阐述研究的理论基础,对文中使用的概念进行定义和表述,对相关文献进行评述。第三章是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演进。本章首先对互联网金融所蕴含的政治经济学进行解析,随后重点分析了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三个演进阶段,揭示了演进发展过程中具有的特征,同时指出了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过程中形成的显着模式,构建了互联网金融在实体经济发展中发挥作用的清晰路线。第四章是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逻辑分析。本章从互联网金融与实体经济关系的政治经济学逻辑和市场中金融供给与需求的现实矛盾两个方面进行了论述。互联网金融促进了实体经济的发展,但其具有过度虚拟化产生的“脱实向虚”趋势与现象。在现实中,实体经济“旺盛”需求与传统金融体系供给缺陷的矛盾显着,因而互联网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中必须合规运行与防范“脱实向虚”。内生与外生条件在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中起了重要的驱动作用,并促进了市场中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第五章是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路径与效应。本章首先指出了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具有的显着优势。在这一优势的助推下,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通过四个路径得以实现。互联网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过程中,对社会经济产生了外部的正效应和负效应,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对正效应的引导,做好对负效应的规制。第六章是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实证分析。本章以“内生经济增长理论”为基础,构建起了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分析模型,确立了模型指标选取的原则,选取了2007年第一季度至2018年第四季度共48个季度的数据进行量化。在此基础上进行回归分析,对模型做统计检验,测算互联网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效果,得出互联网金融对实体经济影响的相关值与结论。第七章是国外经验借鉴与对策建议。本章主要通过分析美国、欧盟以及以色列等国家和地区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特点,提出了对我国的有益借鉴和启示。在通过对国内和国外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指出了我国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对策和建议:即强化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软硬件基础建设、加强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全过程监管、完善政策体制引导互联网金融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Ivan Sarafanov[9](2020)在《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宏观经济影响研究》文中指出在互联网经济与跨境电子商务成为各国企业和消费者不可或缺的部分,大规模的数字化不仅引起经济理论和国民经济结构根本性的变革,但同时也提高了社会各界对古典贸易理论、新贸易理论、贸易规则及新型合作机制探索的关注度。学术界认为,互联网交易和数据跨境自由流动是全球进入第四次工业革命阶段后,实现经济增长的关键要素和必要手段。随着互联网和新的技术持续快速发展,由跨境数据流动构成的数字产品贸易正在促进全球货物、服务、人员、资金和信息流动,以及改变各类企业的运营方式和商业模式。例如,当中小企业拥有接入互联网、计算机或智能手机等所需的基础设施和网络通信服务,它们可以接触到世界各地的客户,并随时参与全球商品和服务的供应链体系。数字贸易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它不仅涵盖了互联网上消费品的销售和在线服务的供应,而且还包括使全球价值链得以实现的数据流、使智能制造得以实现的服务以及无数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和应用程序。不过,当前数字产品贸易除了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因素,还被视为各种贸易壁垒和限制措施日益增多的领域之一。这些保护政策从无到有、从低级到高级、从宽容到严格的发展演变过程最终形成一套有针对性的、系统的、严谨的数据管理制度。即数字贸易的出现使得传统贸易壁垒的作用大大降低,导致类似于金砖国家这样的大型新兴经济体为了保护国内市场而保持着很多新型“虚拟”贸易壁垒和数据限制性政策。在这种背景下,若金砖国家将继续提高数字产品贸易壁垒或提出更严格的数据限制性措施,这是否必然会增加数据密集型行业内的企业运营成本,进而导致整个行业的全要素生产率降低是本研究关注的重点问题。因此,本文以金砖国家为例,从产业经济学角度衡量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的影响,建立一种科学的定量分析框架。首先,通过对大量国内外文献和政策措施的梳理和总结,本文对金砖国家采用的新型和传统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具体保护政策和措施作了一个系统的分析和阐述,发现其主要特点和问题,并建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资料库。此外,使用欧洲国际政治经济研究中心建立的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计算数字贸易限制和数据限制指数两种指标,衡量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保护程度。本文发现,根据数字贸易限制指数评估结果,金砖国家呈现“一高、三中、一低”贸易保护程度结构,其中中国采取的保护水平最高,同时巴西、俄罗斯和印度保护度属于中等以下水平,而南非的水平最低。根据数据限制指数评估结果,在金砖国家范围内中国、俄罗斯和印度数据保护程度最高并正在逐步提升,而南非与巴西维持相对较低的保护程度。其次,为了计算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全要素生产率产生的影响,本文建立多维面板数据模型进行估计。本文根据数字贸易限制和数据限制指数两个反映数字产品贸易保护程度的指标,构建数字贸易保护强度综合指数(DTPSI)作为模型的自变量。为了计算模型的因变量,本文使用GTAP 10数据库建立Levinson-Petrin非参数估计模型对金砖国家2004-2014年间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全要素生产率进行估计。最终在面板数据回归结果基础上,模拟分析三种不同程度的贸易保护方案对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的全要素生产率产生的影响,发现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如邮电和通信服务、金融和保险业和公共服务业,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而在性质上不属于数据密集度很高的行业全要素生产率也受到了负面影响。此外,由低级保护政策所带来的负效应缺乏弹性,因此不会对全要素生产率产生很大的下滑压力,而中级和高级数字贸易保护政策对全要素生产率富有弹性,因而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较大。再次,本文采用GTAP 10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将全要素生产率估计值代入到模型当中,进一步分析限制跨境数据流动的数字贸易壁垒措施对主要宏观经济指标产生的影响。通过模拟结果发现,随着数字产品贸易保护强度水平的提升金砖国家国内生产总值的变化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趋势,其中由于中国、俄罗斯和印度使用大量的数据本地化措施导致的损失更大一些。从各行业的产出规模来看,由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导致的数据自由流动限制使得所有国家数据密集型制造业和服务行业的生产规模萎缩,而数据密集度相对较低的行业产出水平受到影响最小。从进出口贸易规模来看,由于金砖国家采取的一半以上数字贸易壁垒政策使用于限制国内数据跨境出口(传输),因而使得数据密集型行业的出口贸易下降,而进口贸易上升。最后,为了克服由数字产品贸易壁垒政策对金砖国家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产值和进出口贸易产生的严重负面影响,本文尝试提出可操作性较强的两种合作框架和运行机制的实现方案。其中第一个是全面考虑发展中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发展需要,以WTO为主和TiSA协议为辅GATS“+”多边数字贸易合作框架实现途径。第二个则为了加强金砖国家之间数字贸易合作联系,包括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建设、数字贸易运行机制及软环境合作领域“三位一体”的合作框架。本文认为,金砖国家之间须要加强内部协调,尽快开展同世界其他国家的多边数字贸易合作,制定有效的监管办法,促进数字贸易发展并努力实现互联网领域消费者安全、数据隐私保护和国家安全等目标。
王一棠[10](2020)在《中国税收征管制度创新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增长,税收收入也不断增加。在纷繁复杂的经济环境下,经济活动的形式越来越丰富,也给税收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当前我国税收工作处于瓶颈时期,一方面民众的收入增多,经济活动更加多样化。同时,随着税收总量逐步增大,税收工作所面对的经济多样性也在逐步趋于复杂化;另一方面,由于税收政策不够完善,产生了税收扭曲效应,并且影响不断扩大,不公平问题日益突出,所以我国的税收征管制度亟需切合税收政策调整,同时进行适时调整与革新。本文围绕着中国税收征管制度创新这一主题,梳理了税收征管模式、税收管理措施、税收征管效率、税收征管成本与税源控制等国内外文献,构建以制度经济学为基础的研究框架,从中国税收征管制度的形成、特点以及制度变迁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并借鉴国外经验和基于实际,提出中国税收征管制度创新对策建议。本文在对税收征管的内涵、变迁及其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基于现有的相关研究,运用DEA-Malmquist方法,从三个方面展开对中国税收征管制度效率的检验:(1)从时间角度检验全国及各省区在“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的税收征管效率;(2)从空间角度验证我国31个省级行政地区税收征管效率的地区异质性;(3)研究分析我国国、地税合并改革前后全国及各省级行政地区的税收征管效率。研究结论:第一,从时间维度看,“十一五”和“十二五”两个期间内,全国税收征管效率呈上升趋势,税收征管资源投入的利用效率得到了提高。然而,全国各省区税收征管效率均值在“十一五”和“十二五”两个阶段均处于DEA无效状态。因此,需加强现有的税收征管技术以及税收征管投入资源的配置,以提高征管效率。第二,从空间维度来看,“十一五阶段”全国近38%的地区税收征管纯技术效率较低,但依靠较高的征管资源投入维持总体的技术效率。“十二五”阶段中,很多地区提升了税收征管的纯技术效率,跃升至更高类别中。第三,从动态的视角分析,全国各省区税收征管的全要素生产率变化幅度不大。通过DEA-Malmquist分析发现,全要素生产率指数呈现出波动的状态,其中技术效率的变化上下波动趋势明显,主要原因是受到税收征管规模效率波动变化的影响。第四,以国、地税合并为时间分割点,对比国、地税合并前后的税收征管效率。研究得出:自国、地税合并之后,税收征管效率均有略微提升,但提升幅度不大,可能是因为研究时间段仅半年,间隔较短,国、地税合并对我国税收征管有着积极的意义。基于上述实证结果,本文结合国外税收制度的经验,即分析了美国、英国、日本的税收征管制度,提出了国外税收征管制度对我国税收征管制度创新的启示,即限制现金交易和建立税务、社保、银行一体化信息管理制度。并对中国税收征管制度的路径进行系统分析,通过中国税收征管制度路径选择的依据、障碍和渠道三方面的因素,分析其路径选择的举措:一是提升数据采集与应用能力,获取更加全面系统的涉税信息和数据,深化对大数据的处理与应用能力;二是加大执法力度,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大税收管理力度,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提升,努力实现税务工作的目标;三是建立健全信息资源和数据共享平台,增加风险识别、信息对比和纳税评估的衔接环节,建立以“大数据”为基础的风险导向型税收征管模式;四是重构税收风险控制流程,对征管流程整体框架和具体环节进行规范,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最终,本文提出对中国税收征管制度的创新建议。从税收法制化、机构设置、加快推进税务系统“放管服”、改善代征社保费模式、调试和优化纳税人心理、优化税务机构人员管理等几个角度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二、电子商务对社会经济的影响(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电子商务对社会经济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1)电子商务对农户行为、县域经济发展影响的实证研究 ——以内蒙古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电子商务对农户行为的影响 |
1.2.2 电子商务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目标与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数据及资料来源 |
1.5.1 二手数据资料 |
1.5.2 实地考察与访谈资料 |
1.5.3 问卷调查数据 |
1.6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6.1 创新点 |
1.6.2 不足之处 |
2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基本概念 |
2.1.2 其他相关概念 |
2.1.3 相近概念之间的辨析 |
2.2 理论基础 |
2.2.1 农户行为理论 |
2.2.2 消费者行为理论 |
2.2.3 人力资本理论 |
2.2.4 社会资本理论 |
2.2.5 市场均衡理论 |
2.2.6 区域经济发展理论 |
2.3 理论框架 |
2.4 本章小结 |
3 内蒙古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
3.1 内蒙古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
3.1.1 内蒙古农村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规模变化 |
3.1.2 内蒙古农村电商规模与其他省市的比较 |
3.2 内蒙古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特点 |
3.2.1 政策支持 |
3.2.2 农村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建设 |
3.2.3 示范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
3.3 农民电子商务应用情况 |
3.3.1 数据来源 |
3.3.2 农户网购程度 |
3.3.3 农户网购技能熟练度 |
3.3.4 农户网购平台 |
3.3.5 农户网购原因 |
3.4 内蒙古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
3.4.1 农村电商的推动政策与实际需求存在偏差 |
3.4.2 配套资金的下放与使用不合理 |
3.4.3 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作用未充分发挥 |
3.4.4 冷链物流的高成本限制了农产品上行 |
3.4.5 农产品产业链各环节均存在不利于农产品上行的因素 |
3.5 本章小结 |
4 农户电商采纳行为影响因素分析:基于内蒙古的微观实证 |
4.1 农户电商采纳行为理论模型 |
4.1.1 农户电商采纳理论模型:消费者电商采纳分析 |
4.1.2 农户电商采纳理论模型:生产者电商采纳分析 |
4.2 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说 |
4.2.1 人力资本与农户电商采纳行为 |
4.2.2 社会资本与农户电商采纳行为 |
4.3 数据来源、模型构建与变量选取 |
4.3.1 数据来源 |
4.3.2 模型构建 |
4.3.3 变量选取 |
4.4 实证结果分析 |
4.4.1 农户采纳电子商务行为描述性分析 |
4.4.2 模型估计结果分析 |
4.4.3 模型稳健性检验 |
4.4.4 农户不愿意采纳电子商务的原因分析 |
4.5 讨论 |
4.6 本章小结 |
5 电子商务对农户消费行为的影响研究:基于中介效应的分析 |
5.1 理论分析框架 |
5.1.1 电子商务影响农户消费行为的机理 |
5.1.2 电子商务影响农户消费行为的中介效应机理 |
5.2 模型与数据 |
5.2.1 模型设置 |
5.2.2 变量构建 |
5.2.3 数据说明 |
5.3 描述性统计与实证结果 |
5.3.1 描述性统计 |
5.3.2 基本模型的回归分析 |
5.3.3 中介效应的检验结果 |
5.4 结论与讨论 |
5.5 本章小结 |
6 电子商务对农户农产品销售行为的影响:基于内蒙古五原县的案例 |
6.1 相关文献综述 |
6.1.1 有关的经济学解释 |
6.1.2 有关的文献综述 |
6.2 研究方法与案例来源 |
6.2.1 研究方法 |
6.2.2 案例来源 |
6.3 案例分析 |
6.3.1 电子商务改变农户农产品销售行为的机理 |
6.3.2 农户通过电子商务销售农产品的特点 |
6.3.3 农户通过电子商务销售农产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6.4 理论分析 |
6.4.1 电子商务促进农户销售农产品的模式 |
6.4.2 电子商务对农户农产品销售行为的影响 |
6.5 讨论 |
6.6 本章小结 |
7 电子商务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影响: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例 |
7.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
7.2 模型构建与变量描述 |
7.2.1 模型选择 |
7.2.2 数据来源 |
7.2.3 变量设置与描述性统计 |
7.3 实证分析 |
7.3.1 倍差法的前提假设条件 |
7.3.2 示范项目对县域经济增长影响的结果分析 |
7.3.3 稳健性检验 |
7.3.4 示范项目对县域产业结构优化的结果分析 |
7.3.5 地区异质性检验 |
7.4 讨论 |
7.5 本章小结 |
8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主要结论 |
8.1.1 内蒙古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成就与问题并存 |
8.1.2 人力资本、社会资本促进了农户的电子商务采纳行为 |
8.1.3 电子商务提升了农户的家庭消费 |
8.1.4 电子商务成为农户销售农产品的新载体 |
8.1.5 电子商务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效果显着 |
8.2 政策建议 |
8.2.1 优化农村电子商务相关政策 |
8.2.2 积极完善推动农产品上行的基础体系 |
8.2.3 加大对普通农民电商知识的宣讲 |
8.2.4 基于已有产业优势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
8.2.5 “引进+培育+合作”吸引电子商务人才 |
8.2.6 依托电子商务优化县域产业结构 |
8.3 进一步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介 |
(2)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 ——作用机制与影响效应(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2 研究目标与意义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回顾与评述 |
1.3.1 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因素的相关文献 |
1.3.2 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的相关文献 |
1.3.3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的相关文献 |
1.3.4 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模式及政策措施研究 |
1.3.5 文献评述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数据来源 |
1.5 研究框架与路线 |
1.5.1 研究框架 |
1.5.2 技术路线 |
1.6 研究创新与局限 |
1.6.1 研究的创新 |
1.6.2 存在的局限 |
第2章 理论回顾与借鉴 |
2.1 金融中介理论 |
2.1.1 交易成本理论 |
2.1.2 信息不对称论理论 |
2.1.3 风险管理理论 |
2.1.4 简要评述 |
2.2 金融发展理论 |
2.2.1 金融结构理论 |
2.2.2 金融深化理论 |
2.2.3 金融功能理论 |
2.2.4 普惠金融理论 |
2.2.5 简要评述 |
2.3 经济增长理论 |
2.3.1 新古典增长理论 |
2.3.2 内生增长理论 |
2.3.3 包容性增长理论 |
2.3.4 简要评述 |
2.4 网络经济理论 |
2.4.1 网络商品理论 |
2.4.2 双边市场理论 |
2.4.3 长尾理论 |
2.4.4 简要评述 |
第3章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的理论框架及研究假说 |
3.1 核心概念界定与辨析 |
3.1.1 数字金融 |
3.1.2 农民收入增长 |
3.2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间接作用机理 |
3.2.1 农户创业 |
3.2.2 经济增长 |
3.3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直接作用机理 |
3.4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非线性作用与空间溢出机理 |
3.4.1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非线性作用机理 |
3.4.2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人力资本门槛作用机理 |
3.4.3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空间溢出机理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数字金融的特征事实与农民收入增长分析 |
4.1 数字金融的业务形态 |
4.1.1 网络支付 |
4.1.2 网络融资 |
4.1.3 财富管理 |
4.1.4 网络保险 |
4.1.5 互联网征信 |
4.2 中国数字金融发展特征 |
4.2.1 中国数字金融发展脉络 |
4.2.2 中国数字金融指标体系 |
4.2.3 中国数字金融发展特征评价 |
4.3 中国数字金融发展问题及趋势 |
4.3.1 中国数字金融发展问题 |
4.3.2 中国数字金融发展趋势 |
4.4 中国农民收入增长的演变历程 |
4.4.1 超常规增长阶段(1978-1984 年) |
4.4.2 波动低速增长阶段(1985-2003 年) |
4.4.3 高速增长阶段(2004-2012 年) |
4.4.4 新常态增长阶段(2013-2019 年) |
4.5 农民收入增长的结构变化 |
4.5.1 农民收入结构变化 |
4.5.2 结构变动的收入增长贡献 |
4.5.3 农民收入的形态结构分析 |
4.6 农民收入增长的地区差异及空间分布特征 |
4.6.1 各地区农民收入增长时期差异 |
4.6.2 农民收入增长的变异系数分析 |
4.6.3 四大区域的农民收入增长差异 |
4.6.4 农民收入增长的空间分布特征 |
4.7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的相关分析 |
4.7.1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的相关性分析 |
4.7.2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结构的相关性分析 |
4.7.3 数字金融与各区域农民收入的相关性分析 |
4.8 本章小结 |
第5章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总效应分析 |
5.1 引言 |
5.2 模型构建、变量选取与估计策略 |
5.2.1 模型构建 |
5.2.2 变量选取 |
5.2.3 估计策略 |
5.3 计量结果分析 |
5.3.1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 |
5.3.2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结构 |
5.3.3 区域差异分析 |
5.3.4 分位数回归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非线性及空间溢出效应分析 |
6.1 引言 |
6.2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非线性效应分析 |
6.2.1 模型与变量 |
6.2.2 数字金融门槛效应结果分析 |
6.2.3 人力资本门槛效应结果分析 |
6.3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空间溢出效应分析 |
6.3.1 空间相关性检验 |
6.3.2 空间计量模型构建 |
6.3.3 空间计量结果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作用机制分析:经济增长渠道 |
7.1 引言 |
7.2 模型设定、变量选择与统计分析 |
7.2.1 模型设定 |
7.2.2 变量选择 |
7.2.3 统计分析 |
7.3 数字金融与经济增长的计量分析 |
7.3.1 基于总体样本的计量分析 |
7.3.2 基于细分样本的计量分析 |
7.4 数字金融、经济增长与农民收入增长的计量分析 |
7.4.1 数字金融、经济增长与农民收入增长 |
7.4.2 拓展性讨论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作用机制分析:农户创业渠道 |
8.1 引言 |
8.2 模型、变量与数据 |
8.2.1 模型设定 |
8.2.2 变量选择 |
8.2.3 数据来源 |
8.2.4 描述性统计 |
8.3 数字金融与农户家庭增收 |
8.3.1 数字金融使用与农户家庭增收 |
8.3.2 社区数字金融水平对农户家庭增收的溢出效应 |
8.3.3 农户家庭异质性分析 |
8.4 作用机制分析 |
8.4.1 数字金融与农户创业活动 |
8.4.2 数字金融与农户创业绩效 |
8.4.3 拓展性讨论:数字金融与农户非农就业 |
8.5 本章小结 |
第9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 研究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9.2.1 推进农村数字金融有效普及 |
9.2.2 加快数字金融发展 |
9.2.3 完善数字金融监管 |
9.2.4 加强消费权益保护 |
9.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3)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研究 ——以《民法典》第86条为对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 |
二、本选题国内外研究情况 |
(一)国内研究概况 |
(二)国外研究概况 |
三、法律化路径说明 |
(一)道德的法律化 |
(二)本文法律化路径思考 |
第一章 法学视野下的企业社会责任 |
一、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沿革 |
(一)中世纪后期西欧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的萌芽 |
(二)1900-1950:企业社会责任的萌芽阶段 |
(三)20 世纪50-60 年代:企业社会责任的形成 |
(四)1970 年代: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时期 |
(五)1980-1990 年代:补充性理论的蓬勃发展 |
(六)21 世纪:企业社会责任的全球化 |
二、我国法学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探讨 |
(一)法律概念之争与法律条文解释之辩 |
(二)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研究的多元视角 |
(三)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困境 |
三、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司法实践 |
(一)企业社会责任司法判例概况 |
(二)企业社会责任在判决中的运用 |
(三)企业社会责任司法实践的困境 |
四、对企业社会责任中“责任”概念的再认识 |
(一)何为“责任” |
(二)法学中有关“责任”的探讨 |
(三)企业社会责任是何种“责任” |
第二章 《民法典》第86 条的理论探讨 |
一、《民法典》第86 条立法沿革 |
(一)早期立法中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 |
(二)2005 年《公司法》第5条中的“社会责任” |
(三)《民法典》第86 条的出台 |
(四)《民法典》第86 条文义解释 |
二、《民法典》第86 条的法律原则性质研究 |
(一)企业社会责任条款的法律性质之争 |
(二)法律规范理论:规则与原则的区分 |
(三)《民法典》第86 条法律性质:法律原则 |
三、作为法律原则的《民法典》第86 条解释 |
(一)体系因素解释:民商合一下的企业社会责任原则 |
(二)目的因素解释:对企业社会责任原则的价值补充 |
第三章 《民法典》第86 条的司法适用 |
一、指导功能 |
(一)法律原则的指导功能——法律规则的解释方法 |
(二)劳工保护 |
(三)消费者保护 |
(四)环境保护 |
(五)案例分析 |
二、裁判功能 |
(一)法律原则的裁判功能——用于法律漏洞补充 |
(二)法律漏洞认定 |
(三)法律漏洞的补充方法 |
(四)案例分析 |
三、评价功能 |
(一)法律原则的评价功能——价值衡量的依据 |
(二)怎样进行衡量——比例原则 |
(三)案例分析:北京世界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诉刘富君劳动争议案 |
第四章 对《民法典》第86 条的补充——以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为依据 |
一、对于法官自由裁量权的限制 |
(一)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必要性 |
(二)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方法 |
二、标准:作为法律的补充 |
(一)什么是标准 |
(二)标准与法律的关系 |
三、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对第86 条的补充 |
(一)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 |
(二)企业社会责任国内标准 |
(三)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在实践中的运用 |
(四)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补充的意义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致谢 |
(4)智慧社会变革中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智慧社会的问题意识与研究视野 |
1.1 选题的理由 |
1.2 问题的意识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1.4 研究思路、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新技术革命下智慧社会的变革 |
2.1 新技术革命的进展 |
2.2 新技术引发的新问题 |
2.3 社会形态的变革 |
2.4 智慧社会的发展 |
第三章 智慧社会的社会治理模式变革 |
3.1 传统社会的社会管理 |
3.2 触发社会治理模式变革的现实基础 |
3.3 触发社会治理模式变革的理念变革 |
3.4 社会治理模式变革的必然性 |
第四章 智慧社会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型 |
4.1 智慧社会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型的意义 |
4.2 智慧社会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型的内容 |
4.3 智慧社会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型的具体实践 |
4.4 智慧社会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型的当代启示 |
第五章 结论:总结与展望 |
5.1 研究总结 |
5.2 智慧社会及其社会治理的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5)网络市场渗透下的企业竞争与效率提升 ——特征事实与解释(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学术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与逻辑框架 |
1.4 研究方法 |
1.5 可能的创新点与边际贡献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互联网对经济绩效的影响 |
2.1.1 互联网作为信息交流渠道影响经济绩效的文献 |
2.1.2 互联网作为商品交易平台影响经济绩效的文献 |
2.2 互联网对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 |
2.2.1 互联网作为信息交流渠道对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 |
2.2.2 互联网作为商品交易平台对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 |
2.3 互联网对企业创新的影响 |
2.3.1 互联网作为信息交流渠道对企业创新的影响 |
2.3.2 互联网作为商品交易平台对企业生产经营方式创新的影响 |
2.3.3 互联网作为商品交易平台对企业创新的影响 |
2.4 市场结构对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 |
2.5 企业规模对信息技术应用和创新的影响 |
2.5.1 企业规模对网络信息技术应用的影响 |
2.5.2 企业规模对企业创新行为的影响 |
2.6 相关文献评述与潜在研究空间 |
第三章 网络市场渗透与企业市场势力 |
3.1 引言 |
3.2 数据和变量描述 |
3.2.1 数据来源 |
3.2.2 变量描述 |
3.3 估计策略、逻辑及模型设定 |
3.3.1 企业成本加成率的估计 |
3.3.2 估计策略、逻辑及实证模型 |
3.4 实证结果 |
3.4.1 基础回归结果 |
3.4.2 进一步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网络销售、市场拓展与资源重配 |
4.1 引言 |
4.2 理论框架 |
4.2.1 模型的基本设定 |
4.2.2 网络销售渠道与多区域市场进入 |
4.2.3 网络销售渠道对要素配置效率的改进 |
4.3 数据和模型 |
4.3.1 数据及变量 |
4.3.2 实证检验策略及模型设定 |
4.4 实证检验 |
4.4.1 生产函数及全要素生产率的估计 |
4.4.2 网络销售对多区域市场进入的结构性冲击 |
4.4.3 网络销售渠道对资源配置的结构性冲击 |
4.4.4 实证结论及解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网络销售、企业规模与R&D竞争 |
5.1 引言 |
5.2 理论框架:一个基于创新锦标赛模型的解释 |
5.2.1 模型设定 |
5.2.2 比较静态分析 |
5.3 数据和模型 |
5.3.1 数据、变量和统计描述 |
5.3.2 估计策略和模型 |
5.4 实证检验 |
5.4.1 主要结果 |
5.4.2 稳健性检验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网络销售渠道对企业创新影响的异质性分析 |
6.1 引言 |
6.2 方法和数据 |
6.2.1 变量和数据 |
6.2.2 估计策略、方法和模型 |
6.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6.3.1 主要结果 |
6.3.2 稳健性检验 |
6.3.3 进一步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政策涵义及研究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政策涵义 |
7.2.1 提升市场竞争效率和营商环境的政策涵义 |
7.2.2 提升要素配置效率的政策涵义 |
7.2.3 提升企业创新活力的政策涵义 |
7.3 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
附录2 |
附录3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已发表或录用的论文 |
(6)电子商务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电子商务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分析 |
1.电子商务给人们的消费习惯和消费模式带来变化 |
2.电子商务将对传统商贸业的连锁经营带来改变 |
3.电子商务在金融业上的发展空间 |
4.电子商务将造成政府职能部门管理行为的改变 |
二、电子商务将对未来经济社会产生的影响研究 |
1.电子商务市场实现了快速增长,已经走向稳健和成熟 |
2.电子商务将是对传统经济是一个全面渗透 |
3.电子商务的深入运用,将促使互联网的渠道价值更加凸显 |
4.终端入口将变得多元化,互联网商务和移动商务将实现融合 |
5.企业电子商务的应用将显现出全程的趋势 |
6.个性化的服务将成为未来社会的发展趋势 |
三、结语 |
(7)数字经济发展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基于省级行政单位的面板数据(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际意义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 创新点和不足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关于数字经济的研究 |
2.1.1 国外学者关于数字经济的界定 |
2.1.2 国内学者关于数字经济的界定 |
2.2 关于出口贸易的研究 |
2.2.1 互联网对出口贸易的影响研究 |
2.2.2 电子商务对出口贸易的影响研究 |
2.2.3 数字贸易的相关研究 |
2.3 文献评述 |
第三章 数字经济发展的理论分析 |
3.1 数字经济的内涵与发展 |
3.1.1 概念界定 |
3.1.2 基本特征 |
3.1.3 发展动因 |
3.2 数字经济发展对出口贸易影响的机理分析 |
3.2.1 降低交易成本 |
3.2.2 增加规模报酬 |
3.2.3 获取规模收益 |
3.2.4 异质性企业贸易理论 |
3.3 数字经济对出口贸易影响的路径 |
第四章 数字经济发展对我国出口贸易影响的事实分析 |
4.1 我国出口贸易现状 |
4.1.1 出口贸易总额 |
4.1.2 出口贸易方式 |
4.1.3 出口商品结构 |
4.1.4 出口跨境电商 |
4.2 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态势 |
4.2.1 总体情况及国际对比 |
4.2.2 产业分布 |
4.2.3 地区对比 |
4.2.4 发展优势 |
第五章 数字经济发展对我国出口贸易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 样本选择 |
5.2 模型构建 |
5.3 变量说明 |
5.3.1 变量的测度与来源 |
5.3.2 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
5.4 实证结果分析 |
5.4.1 基础模型检验 |
5.4.2 多重共线性检验 |
5.4.3 模型的回归结果分析 |
5.5 稳健性检验 |
5.5.1 分样本回归的检验 |
5.5.2 替换核心变量的检验 |
第六章 结论与政策性建议 |
6.1 主要结论 |
6.2 政策性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8)中国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研究 ——基于政治经济学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方法 |
1.3 基本思路与框架结构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 |
1.4.2 研究不足 |
第2章 理论基础和文献综述 |
2.1 互联网金融理论追源与梳理 |
2.1.1 政治经济学货币理论 |
2.1.2 马克思关于虚拟资本和实体经济的相关论述 |
2.1.3 戈德史密斯的金融结构理论 |
2.1.4 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抑制与深化理论 |
2.1.5 熊彼特的创新理论 |
2.2 互联网金融和实体经济的定义与界定 |
2.2.1 互联网金融的定义与界定 |
2.2.2 实体经济的定义界定、功能与特征 |
2.3 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2.3.1 国内研究综述 |
2.3.2 国外研究综述 |
第3章 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演进 |
3.1 互联网金融的政治经济学解析 |
3.1.1 互联网金融的货币功能属性 |
3.1.2 互联网金融的信用功能 |
3.1.3 互联网金融虚拟经济特性 |
3.2 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演进阶段 |
3.2.1 货币形式的演变和互联网金融模式业态 |
3.2.2 20世纪90年代至2001年银行电子化阶段 |
3.2.3 2002年至2012年成熟的第三方支付阶段 |
3.2.4 2013年至今的金融全领域阶段 |
3.3 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演进特征 |
3.3.1 互联网金融依托于实体经济基础 |
3.3.2 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具有创新性和递进性 |
3.3.3 互联网金融不同模式服务实体经济具有差异化影响 |
3.4 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演进中的显着模式 |
3.4.1 第三方支付模式下银行卡跨越和交易去现金化 |
3.4.2 大数据下的征信——社会信用体系的重构 |
3.4.3 金融混业经营——大型互联网金融巨头企业 |
本章小结 |
第4章 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逻辑 |
4.1 互联网金融与实体经济关系的政治经济学逻辑 |
4.1.1 互联网金融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
4.1.2 互联网金融过度虚拟化下的“脱实向虚” |
4.2 实体经济“旺盛”需求与传统金融供给缺陷的现实矛盾 |
4.2.1 实体经济中宏观和微观金融需求 |
4.2.2 传统金融体系下的金融供给缺陷 |
4.3 内生与外生条件的驱动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 |
4.3.1 诱致性制度变迁的内生驱动条件 |
4.3.2 技术的外生驱动条件 |
4.3.3 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合规运行与防范“脱实向虚” |
4.3.4 实体经济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 |
本章小结 |
第5章 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路径与效应 |
5.1 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优势 |
5.1.1 降低交易成本与提高资金效率 |
5.1.2 扩大金融覆盖和激发市场内生需求 |
5.1.3 推动金融市场利率改革 |
5.2 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实现路径 |
5.2.1 传统金融的延伸——金融互联网化 |
5.2.2 互联网融资模式——新型投融资平台 |
5.2.3 兼具效率与便捷的金融支付——以第三方支付为代表 |
5.2.4 技术升级的金融新形态——大数据金融和云计算金融 |
5.3 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外部效应 |
5.3.1 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外部正效应 |
5.3.2 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外部负效应 |
本章小结 |
第6章 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实证分析 |
6.1 实证分析的研究设计与指标选取 |
6.1.1 研究基础与设计 |
6.1.2 指标选取原则 |
6.1.3 研究指标的选取 |
6.2 模型构建与实证分析 |
6.2.1 研究模型的构建 |
6.2.2 相关数据的来源和说明 |
6.2.3 实证分析研究 |
6.3 互联网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影响分析和结论 |
6.3.1 互联网金融要素影响分析 |
6.3.2 非互联网金融相关要素影响分析 |
6.3.3 实证研究结论 |
本章小结 |
第7章 国外经验借鉴与对策建议 |
7.1 国外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经验借鉴 |
7.1.1 实行严格市场准入原则和审慎监管制度 |
7.1.2 制定健全规范的法律体系 |
7.1.3 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
7.1.4 服务科技创新型企业 |
7.2 我国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对策建议 |
7.2.1 强化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软硬件基础建设 |
7.2.2 加强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全过程监管 |
7.2.3 完善政策和机制引导互联网金融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
本章小结 |
本文的主要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它成果 |
致谢 |
(9)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宏观经济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2.3 研究的技术路线图 |
1.3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1.3.1 本文的创新之处 |
1.3.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国际经济学贸易壁垒理论综述 |
2.1.1 国际贸易壁垒的概念界定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利弊因素 |
2.1.2 国际贸易壁垒主要类型 |
2.2 数字贸易理论、发展情况及规则研究的文献综述 |
2.2.1 国内研究综述 |
2.2.2 国外研究综述 |
2.3 数字贸易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研究的文献综述 |
2.3.1 国内研究综述 |
2.3.2 国外研究综述 |
2.4 关于度量数字贸易壁垒的行业和经济效应研究的文献综述 |
2.5 国内外文献综述小结 |
第3章 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发展现状及其主要特征分析 |
3.1 金砖国家社会经济及对外贸易发展情况概述 |
3.1.1 金砖国家组织成立和发展历程、结构及主要经济合作领域 |
3.1.2 金砖国家成员国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分析 |
3.1.3 金砖国家产业结构发展演变情况概述 |
3.1.4 金砖国家成员国内外贸易规模及其结构 |
3.2 金砖国家互联网基础设施和网络通信服务发展水平概述 |
3.2.1 金砖国家互联网基础设施发展情况分析 |
3.2.2 金砖国家网络通信服务发展水平分析 |
3.2.3 金砖国家网络通信服务领域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分析 |
3.3 金砖国家云计算服务发展情况分析 |
3.3.1 云计算概念界定、基本功能、发展规模及其对数字贸易起到的作用 |
3.3.2 云计算服务主要类型、发展优势及其主要制约因素 |
3.3.3 金砖国家云计算服务发展水平及市场规模分析 |
3.4 金砖国家数字内容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分析 |
3.4.1 金砖国家计算机和手机游戏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
3.4.2 金砖国家视频点播和音乐流媒体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
3.4.3 金砖国家数字出版电子图书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
3.5 金砖国家电子商务、数字支付和电子交易记录系统发展现状分析 |
3.5.1 金砖国家电子商务与网络销售发展情况分析 |
3.5.2 金砖国家数字支付发展情况 |
3.5.3 金砖国家区块链技术与数字货币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领域主要壁垒和限制措施分析及其水平评估 |
4.1 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和限制措施含义、主要类型和特点分析 |
4.1.1 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和限制措施的含义 |
4.1.2 数字产品新型贸易壁垒主要类型及其特点分析 |
4.2 新型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在金砖国家使用情况及其效果分析 |
4.2.1 数据保护与隐私政策概述及其适用范围 |
4.2.2 数据本地化概述及其使用范围 |
4.2.3 私人和公共网络安全措施概述及其使用范围 |
4.2.4 有关知识产权政策措施概述及其适用范围 |
4.3 传统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在金砖国家使用情况及其效果分析 |
4.3.1 市场准入措施概述及其使用范围 |
4.3.2 与投资相关措施概述及其适用范围 |
4.4 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与数据限制性政策保护程度评估 |
4.4.1 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发展情况及其保护水平分析 |
4.4.2 金砖国家数据限制发展情况及其保护水平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基于多维面板数据模型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分析 |
5.1 模型设定与研究方法介绍 |
5.1.1 模型设定 |
5.1.2 研究方法介绍 |
5.2 指标选择、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介绍 |
5.2.1 数据密集型行业识别方法与实现步骤 |
5.2.2 基于L-P非参数方法金砖国家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全要素生产率计算 |
5.2.3 建立金砖各国数字贸易保护强度指数(DTPSI)的方法与实现步骤 |
5.3 实证模型实现步骤及其结果 |
5.3.1 面板单位根检验 |
5.3.2 面板数据模型豪斯曼检验 |
5.3.3 基于多维面板数据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实证结果分析 |
5.4 低级、中级和高级数字产品贸易保护政策对15个行业TFP影响模拟分析 |
5.4.1 不同数字产品贸易保护方案对各行业TFP影响模拟方法与结果 |
5.4.2 数字产品贸易保护政策对数据密集型行业TFP影响模拟结果分析 |
5.4.3 模拟分析结果主要结论和本章主要发现 |
第6章 基于GTAP模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
6.1 GTAP10数据库和模型介绍 |
6.1.1 GTAP10模型的基本简介及其主要特点 |
6.1.2 GTAP模型使用于评估数字贸易壁垒影响的局限性 |
6.2 基于GTAP10模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宏观经济影响模拟分析 |
6.2.1 模拟方法介绍及其实现过程 |
6.2.2 不同数字贸易壁垒保护程度下实际GDP变化模拟结果分析 |
6.2.3 不同数字贸易壁垒保护程度对行业产出水平的影响模拟结果分析 |
6.2.4 不同数字贸易壁垒保护程度对行业进出口贸易水平的影响模拟结果分析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数字产品贸易壁垒上升背景下的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合作框架与运行机制构建 |
7.1 全球与金砖国家现有数字产品贸易合作框架分析 |
7.1.1 多边与诸边贸易协定层面 |
7.1.2 区域和双边贸易协定层面 |
7.1.3 金砖国家现有关于数字产品贸易政策及合作框架协议 |
7.2 金砖国家同世界其他国家数字贸易合作的模式构建及其运行机制 |
7.2.1 合作模式一:WTO框架内的多边协议–数字贸易领域多边协议 |
7.2.2 合作模式二:WTO框架内的诸边协议,以信息技术协定框架为主 |
7.2.3 合作模式三:《国际服务贸易协定》(TiSA)框架内的诸边协议 |
7.2.4 以WTO为主Ti SA协议为辅数字贸易合作框架实现途径 |
7.3 金砖国家之间数字贸易合作模式构建及其运行机制 |
7.3.1 建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合作框架的基础条件和技术路线 |
7.3.2 以新开发银行和应急储备安排为主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合作模式 |
7.3.3 以BRICS支付系统为主金砖国家数字贸易运行机制的实现 |
7.3.4 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软环境建设合作领域及运行机制的实现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主要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附录A 金砖国家采用的数据本地化及跨境数据流动限制政策 |
附录B NAICS行业与GTAP行业分类之间的一致性表 |
附录C 论文购买数据库和软件使用许可证明 |
附录D 简字缩语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10)中国税收征管制度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选题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文献综述与评析 |
1.3.1 税收征管模式研究 |
1.3.2 税收管理措施研究 |
1.3.3 税收征管效率研究 |
1.3.4 税收征管成本与税源控管研究 |
1.3.5 研究文献评析 |
1.4 研究框架结构 |
1.5 可能创新与不足之处 |
1.5.1 可能创新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税收征管制度的概念、内涵与效率 |
2.1 税收征管的概念 |
2.1.1 税收征管的概念 |
2.1.2 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和税务管理的概念辨析 |
2.2 税收征管制度的内涵 |
2.2.1 税收征管制度的构成 |
2.2.2 税收征管制度的特征与功能 |
2.2.3 税收征管制度的供给与需求 |
2.3 税收征管制度的成本与收益 |
2.4 税收征管制度的效率 |
第3章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分析 |
3.1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的变迁 |
3.1.1 税收征管制度变迁动因 |
3.1.2 相关法律条文变迁 |
3.1.3 征管制度模式变迁 |
3.1.4 税源管理制度变迁 |
3.1.5 大企业税收管理制度变迁 |
3.1.6 纳税服务制度和税务稽查制度变迁 |
3.1.7 发票管理制度变迁 |
3.1.8 非正式税收征管制度及实施机制变迁 |
3.2 中国税收征管体制的改革 |
3.2.1 第一阶段:征、管、查“三分离” |
3.2.2 第二阶段:纳税申报制度 |
3.2.3 第三阶段:税收征管制度完善 |
3.2.4 第四阶段:国、地税合并 |
3.2.5 第五阶段:信息技术助力 |
3.3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的现状 |
3.3.1 税收征管法律体系现状 |
3.3.2 税收征管机构设置状况 |
3.3.3 税收征管人员构成状况 |
3.3.4 税收征管收入现状 |
3.4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的缺陷 |
3.4.1 税收法律法规不健全 |
3.4.2 税务机关与纳税人权责不明确 |
3.4.3 纳税服务体系不完善 |
3.4.4 税收监控缺失 |
3.4.5 纳税评估体系缺失 |
第4章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效率实证分析 |
4.1 研究方法梳理 |
4.2 研究方法选择 |
4.2.1 DEA模型 |
4.2.2 Malmquist指数模型 |
4.3 中国税收征管效率的测度分析 |
4.3.1 指标设置原则 |
4.3.2 指标选取 |
4.3.3 数据来源及说明 |
4.4 基于DEA-MALMQUIST指数的税收征管效率分析 |
4.4.1 年际时间差异分析 |
4.4.2 各地区异质性分析 |
4.4.3 国、地税合并前后差异分析 |
4.5 实证总结 |
第5章 国外税收征管制度及其借鉴 |
5.1 国外税收征管制度 |
5.1.1 美国税收征管制度 |
5.1.2 英国税收征管制度 |
5.1.3 日本税收征管制度 |
5.2 国外税收征管制度的借鉴 |
5.2.1 限制现金交易 |
5.2.2 建立一体化信息管理制度 |
第6章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优化的路径选择 |
6.1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路径选择的依据 |
6.2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路径选择的障碍 |
6.2.1 “互联网+税务”存在的问题 |
6.2.2 “金税三期工程”存在的问题 |
6.3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路径选择的渠道 |
6.4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路径选择的举措 |
第7章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的创新建议 |
7.1 完善税收征管法律制度 |
7.1.1 制定税收基本法 |
7.1.2 延伸《税收征管法》的边界 |
7.1.3 优化税法体系和税收计划 |
7.1.4 细化地方性法律法规 |
7.2 完善税收机构设置 |
7.2.1 建立专门数据风险监控部门 |
7.2.2 建立专门登记管理和档案中心 |
7.3 加快推进税务系统“放管服” |
7.3.1 建立与其他部门协调制度 |
7.3.2 开通全国税收信息共享渠道 |
7.3.3 优化整合国地税合并后的税务征管系统 |
7.3.4 构建中国特色的税务代理体系 |
7.4 改革社保费代征制度 |
7.5 调适和优化纳税人心理 |
7.5.1 鼓励纳税人自主纳税 |
7.5.2 提升纳税人纳税意识 |
7.6 优化税务人员管理 |
7.6.1 妥善安排干部,建立激励机制 |
7.6.2 提高税务人员素质 |
7.6.3 转变税务人员服务理念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四、电子商务对社会经济的影响(论文参考文献)
- [1]电子商务对农户行为、县域经济发展影响的实证研究 ——以内蒙古为例[D]. 葛颖.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21(01)
- [2]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 ——作用机制与影响效应[D]. 王永仓. 西南大学, 2021(01)
- [3]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研究 ——以《民法典》第86条为对象[D]. 彭钰栋. 中国政法大学, 2021(11)
- [4]智慧社会变革中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型研究[D]. 王喜媛.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20(02)
- [5]网络市场渗透下的企业竞争与效率提升 ——特征事实与解释[D]. 李斌. 上海交通大学, 2020(01)
- [6]电子商务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探究[J]. 薛富慧. 全国流通经济, 2020(17)
- [7]数字经济发展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基于省级行政单位的面板数据[D]. 陈戎. 山东大学, 2020(12)
- [8]中国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研究 ——基于政治经济学的视角[D]. 郭建辉. 吉林大学, 2020(01)
- [9]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宏观经济影响研究[D]. Ivan Sarafanov.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5)
- [10]中国税收征管制度创新研究[D]. 王一棠. 吉林大学, 2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