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启动产业损害预警机制(论文文献综述)
陈玉萍[1](2021)在《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诱发、演化与治理研究》文中认为伴随中国体育旅游产业的快速兴起,体育旅游危机事件呈现多发态势,在互联网场域中,此类危机事件被当事人、网民、媒体等主体爆料后,经由网络媒体与自媒体的传播扩散,极易演化为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本文以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为研究对象,基于危机管理理论、治理理论、生命周期理论、议程设置理论、系统论等理论基础,综合应用文献资料法、内容分析法、案例分析法、趋势分析法等方法,系统研究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的诱发演化、影响与治理等核心内容,其理论贡献在于形成了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研究的理论体系,也将为应对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保障体育旅游可持续发展提供实践参考。本文主要结论如下:(1)体育旅游快速发展促使危机事件发生风险增加,体育旅游危机事件显示出环境因素与个体因素交融触发、事发空间从局地性向广域化扩散、事发时间从集中向分散迁移等发展态势。体育旅游危机事件在互联网场域中极易演变为网络舆情。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是由客体、主体、本体以及载体等四大要素构成,呈现出主体多元性与社群化、客体破坏性与复杂化、本体隐匿性与无序化、载体交互性与多样化等特征,呈现出网民表达理性化、舆情信息去中心化、传播媒介融合化等演变态势,具有主体需求导向功能、体育旅游产业危机预警功能、网民舆情依赖功能与多利益主体行为监督功能。(2)体育旅游系统由客源地需求系统、目的地接待系统、通道系统与支持保障系统构成。体育旅游系统子系统突变、子系统协同弱化、外部环境变迁冲击等原因引致系统整体紊乱。当紊乱熵值超越临界点之后,系统发生脆性崩塌引致危机事件发生。危机事件完成比特化网络转录后,在事件属性、网络表达平台、网民心理行为、政企调控缺失、媒体注意力聚焦等因素合力作用下,极易发酵演变为网络舆情,进而形成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系统。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萌发与网络舆情系统初步形成的标志为:(1)体育旅游危机事件完成从事发地到互联网场域的比特化转录;(2)网民、媒体、意见领袖、政府等利益相关者开始将注意力资源大量投向体育旅游危机事件;(3)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信息流呈现特定流向规律。(3)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演化具有时序动态性、多维性、跃变性、衍生性、反馈性、不确定性等特征,它受网络舆情系统中主体子系统、载体子系统、客体子系统的综合影响,外围宏观舆情环境通过主体因素、载体因素、客体因素的中介力量间接推动网络舆情演化。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演化内源动力包含事件冲击力与当事人牵引力,外源动力则由网民关注力、媒体关注力、政府调控力、意见领袖动员力、网络平台扩散力等构成,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前期演化动力主体为内源动力,后期演化受内源动力与外源动力耦合交互作用。在网民关注力、媒体关注力、政府调控力、意见领袖动员力、当事人牵引力、事件冲击力、公共或个人网络平台扩散力的合力作用下,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经历酝酿、爆发、成熟与衰退四个生命周期阶段;不同阶段,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演变的各动力源作用强度不同,引致各生命周期阶段呈现出异质的演变规律。(4)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呈现出宏观、中观、微观多维并举的影响格局。宏观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国家形象、国际体育赛事旅游承办、宏观政策制度变迁等方面;中观影响主要表现为对体育旅游产业需求、体育旅游产业供给、体育旅游产业区域竞争格局、体育旅游市场规模、体育旅游产业生命周期演化等方面的影响作用;微观影响主要为对体育旅游者、体育旅游企业、体育旅游从业人员、体育旅游目的地、网民、媒体等主体的影响。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影响存在空间溢出与产业溢出效应,对具有地理空间隶属关系的目的地、同质体育旅游目的地、同质旅游危机事件发生地具有空间溢出效应,对目的地体育产业、旅游产业等有产业溢出影响,并通过城市形象受损影响制造业与服务业发展。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对线下线上有融合影响作用;其影响场域呈现从体育旅游事发地到体育旅游目的地再到空间关联及产业关联旅游目的地的扩散规律。在各生命周期阶段,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的“舆情球体”体积发生动态变化,反应舆情热度高低,进而对宏观、中观、微观各层面产生非均衡的影响强度。(5)基于协同治理理论,考虑到在不同生命周期阶段、不同发展程度、不同治理主体、不同治理手段下,治理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在路径与策略上的差异性,特提出协同分异治理的理论范式。建议以制度保障为基础、以组织保障为核心、以资源保障为依托,建立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治理保障体系;同时,建构涵盖预防与应急准备机制、监测预警机制、应急处理机制、恢复与重建机制的协同分异治理机制。基于网络舆情演化生命周期的过程性差异,提出协同分时治理路径及策略。基于网络舆情发展强度的差异,将网络舆情分成轻微级、警示级、严重级三种等级,提出针对不同级别的协同分级治理路径及策略。从政府、媒体、社区居民、意见领袖、体育企业与旅游企业、体育社群等主体出发,提出协同分主体治理的路径与策略。基于治理方式的刚柔性差异,提出协同分式治理的路径与策略,刚性治理方式表现为强化舆情管控法律与制度建设、提升技术治理能力,柔性治理方式则重在塑造舆情治理理念、培育体育旅游业风险文化、引入社会力量管控、重视网络伦理建设;柔性治理与刚性治理在协同分异治理下的耦合互动,可提升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治理水平,进而有助于推动体育旅游产业生态改善与体育旅游目的地可持续发展。
杨西水[2](2020)在《中国城市商业银行发展问题研究》文中指出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城商行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在促进民营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也积累了一些矛盾和问题。进入新常态后,经济增速放缓,国有大行盈利规模继续保持较高速度的增长,但城商行整体业绩明显下滑,风险逐步暴露,个别排名靠前的城商行被市场出清。这既引起了社会各界对城商行是否会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担忧,也引起了对城商行发展未来之路的现实性思考。本文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以期对实践有所裨益。文章分为4个部分,具体包括9个章节。第一部分介绍了论文立题依据和研究思路的总体情况。第二部分是论文的理论基础部分即第2章,论述了区域经济增长与地方金融发展的关系,包括城商行性质、定位与发展环境等;探讨了地方政府干预、城商行发展两者的逻辑关系;梳理了城商行发展历程和主要特征。第三部分,是论文研究对象的作用机理与实证部分。这部分主要是研究政府干预、区域经济和对内对外开放对城商行的影响和作用机理,并进一步分析了金融开放条件下的城商行风险、风险预警和风险处置,以及国际经验借鉴和对中国的启示,包括第3章到第8章。第四部分是促进城商行发展的对策建议,主要依据前面的研究结论,具体提出正确处理政府干预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目标,推进城商行进行结构性重组,提升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提高监管效能等方面的政策建议。本文研究结论如下:(1)区域均衡战略是城商行产生和发展的根本推动力。区域均衡发展战略要求后发地区加强对先发地区的追赶,客观上需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城商行作为地方金融机构的主体,天然成为区域均衡发展的受益方和风险承担方。经实证检验,GDP增长与城商行信贷规模关联不大,而与城商行利润总额呈显着相关关系。(2)在政府主导背景下,城商行的经营行为受到了地方政府的干预,甚至民营城商行未能例外。政府干预扭曲了“银行—企业”间的自由契约模式,以政府意志引导资金流动,形成政府推动型关系融资制度。(3)通过使用辽宁地级市政府信用指数和13家城商行数据,利用计量模型证明了:政府信用指数和城商行贷款规模存在着正向关系,即地方政府信用变好,城商行的贷款规模会扩大,反之亦成立。(4)以数理模型证明,在金融开放条件下,本地城商行、开放条件下新进入的其他城商行、新进入的外资银行3类银行之间会产生竞争效应:均衡贷款量会下降,但市场贷款总量上升;存款均衡利率会提升;本地城商行利润下降。(5)选取成本收入比、资产利润率、资本利润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等12个指标,构建了一套判断城商行发生风险可能性的预警指标体系。以辽宁省的城商行为样本,实证结果基本符合实际情况。即该模型对城商行监管工作有现实意义。(6)国际经验对中国的启示有:一是银行风险暴露后要尽早、尽快干预,不宜过度考虑道德风险。二是提前准备好干预“菜单”,包括及时提供流动性,政府接管以提高信用等级,迅速处置不良资产等。三是确保干预力度的有效性,否则会抬高干预成本,甚至损害市场信心。四是健全风险处置和退出的规制保障,明确各金融管理部门权责。五是谨慎使用央行再贷款等公共资金,合理分摊处置成本。(7)提出了城商行的发展建议:包括推动城商行改革重组,正确处理政府干预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健全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强化金融委横向协调和纵向牵动功能以提高监管效能等。
陆晓山[3](2020)在《会计信息在欧盟反倾销调查中的价值研究 ——以G公司参与2018欧盟反倾销调查为例》文中指出近年来,随着经济的持续增长,中国始终保持了对世界主要经济体出口贸易顺差。与此同时,世界主要经济体经济增速放缓,各国纷纷加大对进口产品贸易壁垒的设置,以增强对国内相关产业的保护,新贸易保护主义在全球范围内兴起。反倾销是在WTO体制下被允许采取的保护措施,中国是制造产业大国,全球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首当其冲的就是中国企业出口遭受主要经济体反倾销调查,据WTO统计,每年针对中国企业出口发起的反倾销调查,占全球调查总数的近三成。反倾销调查是对出口企业出口活动是否存在倾销行为的信息收集与论证的过程。会计信息决策有用性指出,会计信息的生成的主要目的在于利益相关方能够就会计信息进行决策判断。从反倾销的基本理论、调查程序以及调查问卷可以看出,会计信息作为具有独特的质量特征的信息,在反倾销应诉中具备明显的优势。会计信息在反倾销调查应诉过程中,无论从反倾销会计信息预警、应诉、举证和抗辩等各个环节都起到绝对的核心作用。出口企业递交信息的质量决定了反倾销应诉的结果。中国企业在反倾销应诉过程中,会计信息的利用状况并不理想。无论是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会计信息化程度,还是会计档案的管理方面都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另外,传统会计信息的范围主要局限在企业内部信息、财务信息等,在融合外部信息、管理信息、决策信息方面也存在一定的不足。而这些外部信息、管理决策信息的欠缺使得传统会计信息在反倾销应诉决策中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本文指出,产生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不足的原因主要在会计实务中的执行力。随着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报告准则趋同,已经在制度层面为中国会计信息质量提升扫清了障碍。然而受中国企业传统的治理结构,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的影响,中国会计信息质量提升的主动性不强。再加上外部中介机构监督能力不强,非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无论从审计的报告格式与内容不能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规范,严重影响国内中介机构审计报告公信力。外部中介监督能力不足是中国会计信息质量相对滞后的又一主要因素。传统会计信息运用到反倾销应诉中的另一个障碍还在于中国的反倾销会计人才的缺失,反倾销会计人才需要综合会计、国际贸易、外语等多方面知识,才能够将传统会计信息进行加工处理,以反倾销规范的格式与要求进行呈现。而由于反倾销会计人才的缺失,致使传统会计信息在反倾销应诉中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反倾销应诉是会计信息的综合运用,更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呈现。在反倾销诉讼中企业能否主动积极应诉,能否取得预期的结果是与企业自身发展战略分不开的。本文简要介绍了G公司2018年参与欧洲电动自行车反倾销案预警、应诉、举证与抗辩具体步骤与方法,认为要提升会计信息在反倾销应诉中的作用,首先需要强化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内部会计信息基础上的内部经营决策机制。再者,在传统会计信息的基础上,增加必要的外部信息,建立反倾销会计信息的预警机制,能够从企业的经营策略、产品定价等方面一开始就对反倾销做好预防工作。第三,要提升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强会计从业者的反倾销应诉基本知识的培训,提升反倾销会计信息的收集、处理能力。尤其要加强对反倾销司法诉讼中有关会计信息运用的研究,用判例法的形式逐步完善倾销调查机构的程序与内容,打破反倾销调查机关自由裁量权的不合理认定。第四,出口企业要加强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无论从内部生产、运营、成本核算、会计计量,还是会计档案诸方面的信息化建设,能够提升应诉效率,节省应诉成本。最后,提升企业会计信息在反倾销应诉中的作用,还需要政府与行业部门转换服务职能,增强行业协调能力。为降低应诉企业诉讼成本,行业协会应该加强行业反倾销预警、反倾销诉讼培训,提升行业人员应对反倾销作业的整体能力,增强行业应对外贸风险的应变能力。
张静[4](2020)在《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研究 ——以包头市生态环境部门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我国突发环境事件仍然保持在每年300多件,环境风险源种类繁多、数量庞大,环境形势依然严峻。2015年天津港“8·12”事件发生后,我国全面开展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同年新《环保法》颁布,要求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并且颁布了多项环境应急管理相关办法、制度、指南,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开始逐步提升。2018年机构改革成立了应急管理部,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13部门工作职责划归于应急管理部门,其中并不包含环境应急管理的工作,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仍为生态环境部门。完善的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可以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带来的环境污染和负面影响。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作为最直接和全面实施环境应急管理的主体,其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对于区域环境安全和稳定具有决定性作用。包头市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中心之一、我国较早的工业城市、现代化的综合性工业城市、中国重要的基础工业基地,其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现状和存在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对策研究具有一定的参考性。因此,本文以包头市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建设为例进行研究。本文通过查阅大量文献资料,介绍了国内外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现状,梳理了环境应急管理方面相关理论、制度,以公共管理理论和思想为基础,以包头市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建设为研究案例,将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的先进做法与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工作实际相结合,提出了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的对策。重点对应急防范机制、预警机制、协同处置机制、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事后追责、赔偿、奖励机制5个方面的对策进行了研究和讨论。
王思成[5](2020)在《风险治理导向下滨海城市综合防灾规划路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滨海城市兼具高经济贡献度与高风险敏感度,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提升,有赖于对复杂且多样化“城市病”风险的源头管控。而当前滨海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偏重空间与设施的被动应灾,缺乏动态风险治理技术支撑,导致防灾能力认知不清、“平灾结合”缺失、多规衔接困难等现实矛盾,工程性综合防灾体系亟待引入精细化风险治理思路进行拓展与完善。论文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于智慧技术的滨海大城市安全策略与综合防灾措施研究》(13&ZD162)的支撑下,以安全风险治理为导向,探究滨海城市传统综合防灾规划体系的重构路径。全文按“发现问题--聚焦困难--寻找办法--应用反馈”的思路展开,在风险治理与防灾规划两大重要领域之间,构建耦合风险识别、评估与管控体系的综合防灾规划研究框架,将风险治理技术的应用,由规划前期分析,拓展到从编制到实施的全过程。通过理论探索、规划溯源、路径细化,辨析滨海城市安全风险机理特征,论证综合防灾规划困境及其重构路径,组建融合多元主体的风险评估系统,提出差异性防灾空间规划策略,达到摸清滨海城市安全风险底数、准确全面风险评估、提高综合防灾效率的目的。在风险治理理论探索层面。运用灾害链式效应分析方法,从物质型灾害和风险治理行为的“双视角”建立了滨海城市安全风险机理整体认知路径。由传统物质灾变能量的正向传递转为风险治理行为的反作用力研究,创建了风险治理子系统动力学模型,揭示出风险治理行为在应对物质型灾害“汇集-迸发”式的灾变能量正向传导时,具有“圈层结构”的逐级互馈特征,认为综合防灾规划的编制必须依此机理特征,形成多层级的防灾空间体系。嫁接风险管理学产品供应链的风险度量方法,构建了适用于滨海城市的灾害链式效应风险评估框架,认为综合防灾规划体系的重构,必须以全生命周期风险治理为目标,通过风险评估耦合风险治理技术与防灾空间体系,丰富了多学科交叉下的综合防灾规划理论内涵。在综合防灾规划溯源层面。论文通过纵向多灾种防灾技术演进分析,横向多部门防灾规划类比,认为现状综合防灾能力认知不清是导致滨海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困境的根源。紧扣所有防灾规划均以最低防灾基础设施投资,换来最优防灾减灾效果的本质诉求,移植经济地理空间计量模型,首次提出运用综合防灾效率评价,规范并统一综合防灾能力认知方法。通过量化防灾成本、灾害产出、风险环境间的“投入--产出”关系,得到影响我国滨海城市综合防灾效率提升的5个核心驱动变量,依此制定韧性短板补齐对策。通过对滨海城市安全风险机理与综合防灾效率的研究,得到风险治理技术与防灾空间规划的响应机制。分别从多维度风险评估系统的拓展性重构,多层级防灾空间治理的完善性重构,形成传统综合防灾规划体系融合“全过程”风险治理技术的重构路径,为当前滨海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困境提供了新的解题思路。在规划路径细化层面。突破传统综合防灾规划静态、单向的风险评估定式,细化“多维度”风险评估指标框架:通过多元主体的灾害链式效应分析,认为灾变能量在政府、公众与物质空间环境间,存在领域、时间与影响维度的衍生关系,逐项建立了集成灾害属性、政府治理、居民参与等多元主体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与评判标准,为综合防灾规划提供了理性数据支撑。改变防灾设施均等化配置或减灾措施趋同化集合的规划方式,细化“多层级”空间治理体系内容:通过多维度风险评估系统的组建,认为治理差异性是滨海城市防灾空间规划的关键点,针对不同空间层级的主导型灾害风险及其灾害链网络结构特征,分级划定风险管控与防灾规划的重点内容,最大程度地发挥防灾基建与管理投入的效用,提高综合防灾规划效率。以多元利益主体共同参与风险治理为目标,细化“全过程”综合防灾规划流程:认为耦合风险监测、评估、管控机制的综合防灾规划,必须具备风险情报搜集与分析、风险控制与防灾空间布局、风险应急处置与规划实施三个阶段。完整呈现了风险治理导向下滨海城市综合防灾规划体系的重构路径。通过天津市中心城区综合防灾规划的应用反馈,表明本文“全过程”风险治理、“多维度”风险评估、“多层级”风险管控的规划路径,有利于提升滨海城市整体韧性,可为其他城市开展安全风险治理,建设综合防灾体系提供研究范例。
张真源[6](2020)在《环境监测预警制度研究》文中认为环境监测预警制度的形成与实践过程是我国环境污染治理“大跨步前进”的缩影。在2014年环保法修改之前,环境监测预警尚未成为一项独立的法律制度。其部分的融合在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预警的过程当中,以一种非常态化的公共事务管理形式呈现。随着我国环境风险、灾害、突发事件等问题的常态化和复杂化,环境监测预警制度作为应急性措施开始普遍运用于我国的环境治理当中,其发展较为短暂却又极为迅猛。目前,规范层面的制度框架已经初步形成,而制度实践的运用也已经在部分环境污染防治领域全面铺开。由此可见,环境监测预警制度已然独立成为了一项常态化的环境污染治理措施。规范发展与制度实践为环境监测预警制度提供了良好的研究样本。理论上,环境监测预警制度是指依一定的程序由社会性组织来制定和实施的,对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进行预警监测、评估及其预警后规避、处置、减缓环境风险、环境灾害、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危机的一整套规范体系,主要包括:环境监测预警标准体系、环境预警监测制度、环境监测预警评估、环境监测预警信息公开及其预警状态下的环境风险规制措施等内容。现实中,我国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监测预警制度体系。从内外部结构看,分为综合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和整体的环境监测预警制度体系。环境应急管理体系的策略结构为:应急体制、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应急保障。而构成内部结构的这些基本制度便是中国环境监测预警制度的基本类型,其中包括:农业污染源监测预警制度、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制度、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制度、突发环境事件监测预警制度、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制度、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制度。如果说环境监测预警制度能否发挥作用主要取决于监测预警技术的发展程度、制度的完备程度,那么环境监测预警制度体系的整体性功效则不仅是需要上述两者,还取决于其外部结构和内部结构,即监测预警制度在整个环境应急管理循环结构中的协同程度,和不同环境监测预警制度之间的协同程度。在外部结构方面,中国环境应急管理制度的外部运行机制出现了结构上的断裂,信息对外的监测预警制度与信息对内的应急响应机制之间缺乏实质意义上的关联。在内部结构方面,立法对各类环境监测预警制度概念的创设显然缺乏深度地考量和合理地布局,从而使得中国环境监测预警制度的内在标准体系间产生了交叉与重叠。而标准的重叠意味着权利(权力)义务及其法律责任多次、重复地分配。在制度运行的基本要素方面,我国环境监测预警制度存在着:标准制度不全面、信息发布模式不健全、会商与评估机制不顺畅、监管监督机制不完善、预警状态下“扩权治理”机制不合理及其社会力量参与途径不开放等问题。正是我国环境监测预警制度的内外部结构约束及其制度运行基本要素的缺陷,使得环境监测预警制度发生了整体性的功能性偏离——即中国环境监测预警制度体系的结构约束及其构成要素缺陷导致环境监测预警制度在运行过程有侵犯个人自由与经济自由或者是制度失灵的可能。而且,由于环境风险规制领域内基本权利边界的模糊化与环境预警行为的多层次性,导致传统公法学诸多的权力制约理论无法对制度失灵状态下侵犯个人自由与经济自由的行为进行有效地规制。那么,通过对环境监测预警制度体系的“结构-功能”与制度运行要素缺陷的分析,以及传统公法学理论对环境预警制度的整体性透视,使得如何通过制度的修正与纠偏将环境监测预警制度重新纳入法治化轨道中,并有效发挥制度的正向功能显得尤为重要。从制度失范的因果解释路径出发,环境监测预警制度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制度体系的结构优化。第一,进行纵向到底的外部结构调整。立法应明确监测预警(?)信息报告(?)风险规制措施的环境监测预警制度运行结构,强化预警级别与风险规制措施之间的“对应性架构”。第二,进行横向独立的外部结构理顺。将环境监测预警制度体系分为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三大类型。由此,清晰的内部结构分类与稳定的外部运行机制,为解决预警状态下权力的“失语与肆意”奠定了基础。中国环境监测预警制度的外部结构调整与内部结构理顺使制度本身获得了稳定的运行机制和有序的运行方式。这也使得环境监测预警制度获取了与现有公法学理论对话的基础和前提。基于宪法保护的客观利益的理论视域,环境预警状态下行政权力的张力实质上源于被保护之客观利益的相互衡量,即生态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间地衡量。那么,此时的环境行政权力“选择性失语”与“运动式肆意”问题,便转化为了预警状态下环境行政权力所保护利益的标准化、制度化缺失问题。因此,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建立在制度规范化和法治化的前提之下,以环境预警标准为核心形成利益位阶的基本共识,同时完善利益衡量的妥当性程序。第一,对“载体”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规范建构。从形式上提高环境应急预案的规范层级;同时对形式层级变化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编制程序上的建构。第二,确立“前端”环境预警标准分级原则,划分的准则应当以“污染轻重”“时间长短”和“空间大小”三项要素的相互组合为前提。第三,完善“后端”应急措施的审查机制。在外部“控权”方面,主要应由司法机关发挥有效的法律监督职能。对于环境预警“强制型”模式而言,“附带性审查”方式是实现权力制约的有效方式;对于环境预警“限制型”模式而言,赋予私主体直接针对预警状态下具有“外化”法效力的内部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诉权,扩大私主体权利救济的路径。制度体系的优化与形式要件的完备为中国环境监测预警制度提供了稳定运行模式和法治化保障。当然,仅凭外在条件和外部环境的变更并不足以保障环境监测预警制度正向功能的有效发挥,而制度之根本内核在于构成要素上制度机制建构能够与科学技术的更新、发展相互配套。因此,对于中国环境监测预警制度的要素补正显着尤为重要,应当建立完备的监测预警标准体系与相关程序性规定,实施定期综合与动态单项相结合的信息发布模式,设置开放明晰的会商与评估机制,建立动态协调的监督监管机制,建立灵活有序的“扩权治理”机制,拓展社会力量参与的路径和能力。
梁宵[7](2020)在《反倾销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分析 ——以D公司为例》文中提出反倾销作为一种有效的贸易保护措施,正越来越多地被各国所使用。中国作为世界第一大出口国也变成了遭受反倾销的重灾区。频繁的反倾销调查不仅影响了出口型企业财务绩效的提升,更阻碍了我国对外贸易高速扩张的势头。随着贸易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反倾销对企业绩效的影响研究成为了新的研究热点。本文从这一背景出发,基于企业绩效角度研究国外对华反倾销如何影响涉案企业绩效。本文回顾了反倾销与企业绩效领域的研究成果,并对反倾销与企业绩效相关概念进行介绍,以信号传递理论、战略性贸易政策等理论为指导,将理论分析与案例研究相结合,以美国对华晶体硅光伏产品反倾销案件为例,探究了遭受反倾销立案调查对涉案企业D公司这一上市公司企业绩效的影响。首先,运用事件研究法计算其反倾销立案公告前后的短期和长期市场绩效,然后使用财务报表分析法通过横向和纵向对比分析,分析其长期财务绩效的变动情况。最后,使用杜邦分析法和功效系数法对其财务绩效进行综合评价。通过案例分析得出结论:反倾销立案调查会对企业绩效产生负面影响,具体表现为其股票市场的波动和财务绩效的变化。反倾销对市场绩效的影响在短期内显着,而长期来看,事件落地后负面影响将被企业逐步消化。最后,本文以企业自身发展角度对如何应对反倾销,降低反倾销对企业绩效的负面影响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参考建议。本文的研究能为从企业绩效角度研究反倾销这一新的研究方向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也为企业增强应对反倾销能力,减轻反倾销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持,对今后贸易问题的解决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赵杰[8](2020)在《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企业市场退出是由退出方式、退出清算和注销登记等要素构成的,商业银行的市场退出也不例外。商业银行市场退出包括破产退出(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与非破产市场退出。一直以来,我国对商业银行的规制均以行政监管为主导,商业银行市场退出也以行政解散方式居多,尚无典型破产案例,多为非破产市场退出。随着金融风险的加剧,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问题显得越发重要。但由于我国在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方面的制度建设积累不足,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中存在很多问题亟需解决。某种程度上讲,就我国而言,在当前阶段,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比银行破产更具有研究的价值和空间。后危机时代,完善银行危机处置和市场退出成为世界各国银行法变革的主要方向。我国通过出台《存款保险条例》等规定,设立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等部门,在规则和机构设置上对银行危机处置进行了完善。但在市场退出问题上,虽然《公司法》中公司解散和非破产清算的规定不断更新,银行法的改革却停滞不前,相关的退出规则仍然不够完善。立法滞后与现实障碍等多种因素导致我国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面临着制度供给不足(立法体系尚不完善、程序混乱和责任单一)、制度运行滞涩(行政干预缺乏制约、监管权分配缺乏标准)、制度效率无法实现(缺乏协作机制、过于倚重公用资源救助)的困境。立法不完善和权力失衡仅是问题的表象,制度性思维的缺失才是问题的内在成因。针对制度性思维的缺失,应以制度分析作为指引,寻找我国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制度构建路径。应以新制度经济学和制度金融学理论确定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制度效率观,并通过LLSV、LTF以及不完备法律理论,寻求实现金融法治的实现路径,尤其是司法权与监管权的权力均衡路径。在制度分析指引下,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制度构建应以提高制度效率、协调和整合不同法律规定、审慎适用关闭、撤销等行政性强制解散方式、遵循商业银行非破产退出市场化导向为思路。从微观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非破产市场退出方式的完善、非破产清算制度的完善、确定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与公共资源救助的边界和衔接条件四个方面构建我国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制度框架。在框架构建的基础上,还有必要进一步从利益相关主体和责任体系两个方面对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进行完善。利益相关主体方面包括公权力主体分析与实现公权力均衡的路径分析、私权利主体分析与实现私权利保护的路径分析;责任方面则包括监管机构责任、银行高管责任与股东加重责任的完善。化解银行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提高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的效率和市场化水平是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建设的主要目标。
董璟琦[9](2019)在《污染场地绿色可持续修复评估方法及案例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污染场地绿色可持续修复(Green and sustainable remediation,GSR)是保障土壤环境可持续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研究针对我国污染场地可持续风险管理体系缺乏、土地安全利用规划决策机制不健全、修复二次污染突出等问题,采取模拟评估与实证分析等手段,在对我国场地管理现状和产业发展进行评估预测的基础上,基于费用效益分析(Cost Benefit Analysis,CBA)、生命周期评估(Life Cycle Assessment,LCA)等方法,构建了污染场地绿色可持续修复评估方法框架。(1)针对我国当前区域场地再开发规划与治理修复信息不对称问题,建立了区域场地修复优先排序和再开发规划评估方法,并进行案例验证。结果表明,在早期规划阶段就采用将污染修复可行措施与未来土地利用类型相结合的分步修复再开发策略,可比传统修复模式显着提升土地修复再开发净效益。(2)采用LCA方法对场地修复工程的二次环境影响开展精细化的全过程定量评估,可为我国污染场地GSR管理中使用LCA方法提供评估程序和方法参数优化参考。对西部某典型铬盐污染场地修复工程LCA案例研究结果表明,修复工程实施导致的二次环境影响中人体健康损害占总影响的45.63%,生态系统损害占7.28%,气候变化和资源消耗分别占24.13%和22.96%。(3)构建了场地修复工程CBA程序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提出综合权衡健康风险、生态风险、资源环境损害和污染外部影响的场地修复CBA模型。开展某典型铬污染场地CBA案例验证。结果表明,场地修复工程实施的总成本约为1.05亿,修复后100年内获得的社会、环境、经济综合效益约2.4亿,净效益为1.35亿。(4)为评估不同修复工程模式的生态环境效益增加、修复活动二次污染损失以及场地污染导致的总社会损失,探索污染场地自然资源损害评估(Natural Resource Damage Assessment,NRDA)和GSR的一体化评估框架和方法。对某焦化污染场地案例验证结果表明,场地污染生态环境损害约28亿元,修复实际支出为18亿,修复工程实施导致的修复后土地生态服务价值损失约1.1亿。场地修复社会成本除了实际修复支出外,还负担了场地污染生态环境损害与修复成本的差额,以及修复工程二次影响导致的土地服务价值损失。
张威涛[10](2019)在《基于CAS理论的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机理与规划响应研究 ——以滨海城市为例》文中提出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和地壳运动的活跃,使多种自然灾害发生频率明显上升,并且灾难性事件增多。与此同时,在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使城市人口持续增长,这就意味着有大量的城市人口正在、也将更多地暴露于自然灾害威胁之下。城市疏散避难空间是灾害情景下工程抗灾设防受损后的第二道防线——保障人口生命安全的底线空间,也是收容救助活动的集核空间、城市机能运转的辅助空间。所以,疏散避难空间的规划与建设,已经成为我国城市规划建设和防灾减灾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适应灾害风险”简称“适灾”,是疏散避难空间规划建设的根本目标,指在不同的灾害风险条件下都可以可靠地发挥庇护、收容、救助等关键职能,降低甚至避免灾害风险导致的人口及相关社会经济损失。但是,当我们审视当前各个城市的疏散避难空间规划工作时,会发现似乎陷入了一种困局——规划者们常常遵循既定经验范式,采用实体中心的规划技术手段(指从自上而下的视角关注事物的平面与静态结构)就灾害谈设计,从而忽视或回避了疏散避难空间和灾害风险之间复杂的、生动的适应关系及运行逻辑,导致难以把握这种适应关系所形塑的适灾对策。何为“适灾”?如何“适灾”?这成为现有疏散避难空间规划亟待回归、思考并解答的问题。首次采用复杂适应系统(CAS)理论,对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系统的内部运行机理和外部规划响应进行双向探索。通过适灾机理向规划响应的推导,最后落足于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规划的应用,不仅帮助突破疏散避难空间规划的适灾困局,还在于弥补现有疏散避难空间适灾研究的理论缺欠。也期待通过贡献出疏散避难空间适灾研究的专项性成果,启发其他城市空间适灾理论的充实和适灾规划的完善。以基础平台搭建-适灾总体探讨-适灾分题探讨-适灾规划应用为研究路线依次展开:第一部分,搭建“适灾”研究的基础平台。通过梳理归纳“疏散避难空间”、“灾害风险”、“CAS理论”的发展动态,搭建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理论研究和规划应用的基础平台,奠定研究广度、深度和精度。包括:明确以综合疏散避难空间为研究主体,规划内容向多灾种、多时段、多手段、多尺度和多主体5个方面扩展;明确以损失型灾害风险为适应对象,分解为致灾性、暴露性和敏感性3个风险维度;引入CAS经典理论,辅以社会生态系统的CAS衍生理论、城市空间系统的CAS应用程序,探索综合疏散避难空间的适灾问题。第二部分,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总体探讨。通过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系统与CAS理论的耦合分析,论证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系统属于复杂适应系统。在这一过程中,建立起包括空间复杂性表现、灾害风险适应性要求、适灾系统构成、适灾系统外部特征和适灾系统内部机制在内的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理论思想。其中,通过挖掘适应概念的可持续发展内核,提出综合疏散避难空间的灾害风险适应性要求;再通过搭建内部机制达到适灾要求的作用框架,建立综合疏散避难空间的适灾运行机理模型。然后,将适灾理论思想和适灾机理模型转化为规划语言,确立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概念,重塑疏散避难空间规划体系,包括:建立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规划总体思路;将灾害风险适应性要求转化为新的规划原则;受适灾机理模型启发建立规划方法集合;确立清晰的规划流程和完整的规划内容;赋予新的规划属性和价值等。第三部分,以滨海城市为例的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分题探讨。滨海城市是社会经济活动最活跃、人口最集中、灾害形势最复杂的城市地区之一。通过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规划,保障灾害情景下的人口安全,并以人口之安全维护社会经济之稳定,对于滨海城市而言至关重要。根据适灾规划体系指导,将适灾规划分为“确保场所和环境庇护安全,适应多灾种致灾性”、“确保紧急和生活收容有效,适应人口暴露性”、“辅助城市持续运转和快速恢复,适应救助敏感性”3项专题分别展开。在每个专题下,首先通过分析滨海城市灾害风险主要影响要素,确定灾害风险评价指标,辨析灾害风险的空间分异特征;然后,针对滨海城市典型的灾害风险特征,将适灾运行机理模型具象化,形成疏散避难空间使用行动情景图式;以该图式为依据,搭建跟随灾害风险提升、承载邻域层自治行动向城市层统筹行动升级的疏散避难空间形制、配置和布局策略。第四部分,对天津滨海新区核心区做规划应用研究。在对前文提出的空间适灾规划策略进行应用的同时,就应用研究区域本身发现并解决适灾专题探讨中忽视的差异性和细节性问题,指导我国滨海城市疏散避难空间规划的提升,也为其他城市地区提供有益的借鉴。最后,建立一套指涉多方参与主体、识别多层规划权责、执行多元规划程序的规划保障措施,用于保障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规划编制、实施和使用的效果。
二、我国启动产业损害预警机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我国启动产业损害预警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1)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诱发、演化与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发生风险加剧 |
1.1.2 网络自媒体的快速发展 |
1.1.3 旅游网络舆情的深刻影响 |
1.1.4 网络治理现代化新命题的提出 |
1.2 问题的提出 |
1.3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国内外相关研究进展 |
1.4.1 国外相关研究现状 |
1.4.2 国内相关研究现状 |
1.4.3 相关研究评述 |
1.5 研究对象与方法 |
1.5.1 研究对象 |
1.5.2 研究方法 |
1.6 研究重点难点与创新之处 |
1.6.1 研究重点 |
1.6.2 研究难点 |
1.6.3 研究创新之处 |
1.7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1.7.1 研究思路 |
1.7.2 技术路线 |
2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厘定 |
2.1.1 体育旅游的概念梳理与厘定 |
2.1.2 体育危机事件、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的概念梳理与界定 |
2.1.3 网络舆情的概念溯源 |
2.1.4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的内涵解析 |
2.2 理论基础 |
2.2.1 系统理论 |
2.2.2 生命周期理论 |
2.2.3 协同治理理论 |
2.2.4 危机管理理论 |
2.2.5 议程设置理论 |
3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构成解析、功能特征与发展态势 |
3.1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的基本构成 |
3.1.1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主体 |
3.1.2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客体 |
3.1.3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本体 |
3.1.4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载体 |
3.2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的功能特征 |
3.2.1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的特征 |
3.2.2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的功能 |
3.3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发展态势 |
3.3.1 体育旅游发展态势 |
3.3.2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发展态势 |
3.3.3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发展态势 |
4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的诱发分析 |
4.1 体育旅游系统的解构 |
4.1.1 旅游系统理论的流变 |
4.1.2 体育旅游系统的概念界定、功能与解构 |
4.2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的发生 |
4.2.1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的特征与分类 |
4.2.2 体育旅游系统紊乱引发危机事件发生的逻辑 |
4.3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的生成 |
4.3.1 系统紊乱、危机事件发生与网络舆情生成的逻辑 |
4.3.2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发生与网络舆情生成的关系机理 |
4.4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系统构建及形成 |
4.4.1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系统的定义与特征 |
4.4.2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系统构建与构成要素 |
4.4.3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萌发与网络舆情系统初步形成 |
5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演化研究 |
5.1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演化的逻辑起点、概念内涵与特征 |
5.1.1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的生物性认知:演化的逻辑起点 |
5.1.2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演化的概念内涵 |
5.1.3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演化的特征 |
5.2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演化的影响因素及其演化机理 |
5.2.1 系统论视角下的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演化因素的构成 |
5.2.2 不同演化因素的分解及其对网络舆情演化的作用机理 |
5.2.3 多因素融合叠加主导网络舆情演化的逻辑机理 |
5.3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的演化历程及阶段性演化特征 |
5.3.1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的演化历程 |
5.3.2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分阶段的演化特征与机理 |
6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的多维影响研究 |
6.1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的多维影响结构图及其解析 |
6.2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的影响机理 |
6.2.1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宏观层面的影响机理 |
6.2.2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中观层面的影响机理 |
6.2.3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微观层面的影响机理 |
6.3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影响的溢出效应 |
6.3.1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影响效应的空间溢出 |
6.3.2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影响效应的产业溢出 |
6.4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的影响场域 |
6.4.1 基于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信息流空间虚实性的影响场域 |
6.4.2 基于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波及域时序扩散的影响场域 |
6.5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的影响强度 |
7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协同分异治理研究 |
7.1 协同治理理论渊源与协同分异治理的提出 |
7.1.1 协同治理理论渊源 |
7.1.2 协同分异治理的提出 |
7.2 协同分异治理的保障体系 |
7.2.1 制度保障是基础 |
7.2.2 组织保障是核心 |
7.2.3 资源保障是依托 |
7.3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协同分异治理机制 |
7.3.1 防微杜渐:预防与应急准备机制 |
7.3.2 未雨绸缪:监测预警机制 |
7.3.3 临危不乱:应急处理机制 |
7.3.4 转危为安:恢复与重建机制 |
7.4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协同分异治理的路径选择 |
7.4.1 基于网络舆情演化生命周期阶段的协同分时治理及治理路径 |
7.4.2 基于网络舆情发展强度的协同分级治理及治理路径 |
7.4.3 基于网络舆情治理主体的协同分主体治理及治理路径 |
7.4.4 基于网络舆情治理方式刚柔性的协同分式治理及治理路径 |
8 研究结论与不足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不足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雪乡宰客事件”网络舆情生命周期变化 |
附录2 典型体育旅游危机事件一览表 |
附录3 部分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案例网络数据 |
附录4 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2)中国城市商业银行发展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区域经济增长与城商行发展 |
1.2.2 政府干预与城商行发展 |
1.2.3 城商行风险识别、预警及处置 |
1.2.4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框架结构 |
1.3.1 研究范围界定 |
1.3.2 研究逻辑和研究思路 |
1.3.3 框架结构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创新点与不足 |
1.5.1 主要创新点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理论逻辑 |
2.1 区域均衡发展挑战、区域金融资源失衡和商业银行的崛起 |
2.1.1 经济增长的区域极化与区域金融资源失衡的相互作用 |
2.1.2 区域金融资源再配置与城商行的定位及其发展环境 |
2.2 区域金融资源再配置中的地方政府与城商行的关系 |
2.2.1 城商行在区域金融资源再配置中的作用 |
2.2.2 地方政府对城商行的行政干预 |
2.3 金融开放对城商行影响的数理模型论证 |
2.3.1 城商行的利润函数 |
2.3.2 金融开放条件下各类银行利润函数与反应 |
2.3.3 金融开放对各类银行的影响 |
2.4 本章研究小结 |
第3章 中国城商行发展历程及主要情况 |
3.1 中国城商行发展历程及主要特征 |
3.1.1 中国城商行发展历程及不同阶段的定位 |
3.1.2 中国城商行发展的主要特征 |
3.1.3 中国城商行发展的主要问题 |
3.2 中国城商行发展面临的影响因素分析 |
3.2.1 区域经济不平衡是城商行发展的大背景 |
3.2.2 城商行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目标 |
3.2.3 地方政府干预的影响 |
3.2.4 新常态条件下的发展要求 |
3.2.5 金融开放对城商行的冲击 |
3.3 本章研究小结 |
第4章 区域经济与城商行发展 |
4.1 区域经济发展的模式和本质 |
4.1.1 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历史和表现 |
4.1.2 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模式 |
4.1.3 区域经济发展的本质特征 |
4.2 区域经济与城商行的互动作用机理 |
4.2.1 城商行对区域经济增长的作用机理 |
4.2.2 区域经济发展对城商行的作用机理 |
4.3 区域经济与城商行互动绩效实证检验——以辽宁为例:基于面板数据模型 |
4.3.1 主要指标设计及数据来源 |
4.3.2 计量模型建立 |
4.3.3 计量处理与结果 |
4.3.4 计量结果与讨论 |
4.4 本章研究小结 |
第5章 地方政府干预对城商行发展的影响 |
5.1 地方政府对城商行的干预:历史、模式与动力 |
5.1.1 地方政府对地方金融系统的干预:金融分权的历史视角 |
5.1.2 地方政府干预城商行的动力 |
5.1.3 地方政府对城商行的干预模式 |
5.2 地方政府对城商行干预的作用机理 |
5.2.1 政府行为对城商行的直接作用机制:基于股权控制和行政干预渠道 |
5.2.2 政府干预对地方金融机构的间接作用机制:基于信用体系渠道 |
5.2.3 地方金融机构对地方政府及政府行为的反作用影响 |
5.3 地方政府对城商行干预影响的实证检验:以辽宁为例 |
5.3.1 政府行政干预指标设计及模型建立 |
5.3.2 数据来源与数据处理 |
5.3.3 实证研究结论 |
5.4 本章研究小结 |
第6章 城商行的风险及监测预警机制 |
6.1 城商行的风险类型及表现 |
6.1.1 市场约束带来的风险 |
6.1.2 政府干预带来的风险 |
6.1.3 城商行自身风险 |
6.2 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构建:基于熵值法 |
6.2.1 指标设计 |
6.2.2 监测预警体系 |
6.2.3 实证分析及预警效果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政府救助和处置的国际经验借鉴 |
7.1 危机救助的经验借鉴 |
7.1.1 次贷危机期间的美国政府救助经验 |
7.1.2 经济泡沫破灭后日本政府救助经验 |
7.1.3 新兴市场国家的经验教训 |
7.2 市场化处置和退出的国际经验借鉴 |
7.2.1 健全法律法规 |
7.2.2 明确各部门的职责 |
7.2.3 退出的条件 |
7.2.4 退出的方式 |
7.3 对中国的启示 |
7.3.1 明确职责及流程 |
7.3.2 丰富市场化处置手段 |
7.3.3 存款保险向“风险最小化型”转变 |
7.3.4 建立危机信息共享和处置协调机制 |
7.4 小结 |
第8章 A城商行案例分析 |
8.1 案例背景 |
8.2 发展历程 |
8.2.1 经营规模扩张情况 |
8.2.2 经营效益增长情况 |
8.2.3 与地方政府关系 |
8.2.4 区域经济对A城商行的支持情况 |
8.3 风险承担 |
8.3.1 风险规模 |
8.3.2 原因探析 |
8.4 风险处置 |
8.4.1 处置框架 |
8.4.2 政府注资的方式 |
8.4.3 风险资产处置 |
8.5 处置效果 |
8.5.1 逐步恢复市场信心 |
8.5.2 有效修复监管指标 |
8.5.3 资产负债结构改善明显 |
8.6 经验总结 |
8.6.1 银行自身经验 |
8.6.2 政府层面经验 |
第9章 发展建议 |
9.1 推动城商行整合重组 |
9.1.1 整合重组的思路与模式 |
9.1.2 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
9.2 正确处理政府干预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
9.2.1 厘清政府与银行边界,给与银行充分的自主权 |
9.2.2 加强与政府融资平台合作,拓展城商行生存空间 |
9.2.3 加快向零售银行转型 |
9.3 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 |
9.3.1 多渠道促进财政收支平衡 |
9.3.2 进一步优化区域营商环境 |
9.3.3 健全区域社会信用体系 |
9.4 多措并举提高抗风险能力 |
9.4.1 将贷款权向总行集中,足额建立贷款损失专项准备 |
9.4.2 引入战略投资者,提高综合竞争力 |
9.4.3 实施市场扩张战略,拓展利润来源渠道 |
9.5 提高对城商行的监管效能 |
9.5.1 加强“一委一行两会”监管框架的横向协调 |
9.5.2 强化中央与地方间的纵向协调 |
9.5.3 发挥好金融科技在监管中的功能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3)会计信息在欧盟反倾销调查中的价值研究 ——以G公司参与2018欧盟反倾销调查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我国面临反倾销贸易壁垒的现实情形 |
二、中国遭遇高比例反倾销调查的原因 |
第二节 研究的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及文章结构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创新点及不足 |
一、本文研究可能的创新点 |
二、本文研究的不足 |
第二章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文献综述 |
二、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
第二节 反倾销案件中的会计相关理论 |
一、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信息观 |
二、反倾销调查中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
第三章 反倾销调查与会计信息 |
第一节 反倾销的概念与会计信息 |
一、反倾销的几个基本概念 |
二、反倾销基本概念下的会计信息 |
第二节 欧盟反倾销调查程序与会计信息 |
一、反倾销调查的启动 |
二、反倾销调查的实施 |
三、调查的裁决与披露 |
四、欧盟反倾销调查程序图 |
第四章 反倾销调查中会计信息价值分析与应用基础 |
第一节 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应对反倾销调查质量现状及原因 |
一、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应对反倾销调查质量现状 |
二、我国企业会计信息现状原因分析 |
第二节 反倾销调查会计信息价值分析 |
一、反倾销调查中会计信息的预警价值 |
二、反倾销调查中会计信息的应诉价值 |
三、反倾销调查中会计信息的举证价值 |
四、反倾销调查中会计信息的抗辩价值 |
第三节 企业会计信息反倾销调查中的应用基础 |
一、反倾销会计信息的价值实现需要强化内部控制制度 |
二、反倾销会计信息的价值实现需要企业扩大会计信息收集范围 |
三、反倾销会计信息的价值实现需要提升会计人员的能力 |
四、反倾销会计信息的价值实现需借鉴会计信息化技术 |
五、反倾销会计信息价值实现还需要强化政府、行业协会的统筹协调能力 |
第五章 G公司应诉反倾销调查案例分析 |
第一节 欧盟电动自行车反倾销案件介绍 |
一、欧盟电动自行车反倾销案件背景 |
二、欧盟电动自行车反倾销案经过 |
第二节 G公司参与反倾销调查会计信息应用机制分析 |
一、会计信息为载体的反倾销会计信息预警机制 |
二、会计信息为载体的反倾销应诉会计信息应诉机制 |
三、以会计信息系统为平台的反倾销会计信息举证机制 |
第三节 G公司反倾销调查会计信息抗辩介绍 |
一、市场经济调查中会计信息的运用抗辩介绍 |
二、替代国(Analogue country)选择会计信息运用抗辩介绍 |
三、损害认定与个别税率调查中的会计信息运用抗辩介绍 |
第四节 G公司反倾销案例经济后果分析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局限性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4)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研究 ——以包头市生态环境部门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1.当前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1.国内研究现状 |
2.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1.研究方法与思路 |
2.创新之处 |
一、环境应急管理的基本概念和相关理论 |
(一)环境应急管理概念 |
(二)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 |
(三)突发环境事件的分级标准和依据 |
(四)环境应急管理的特征 |
1.管理系统性、联动性 |
2.政府主导性 |
3.常态化管理与非常态化管理相结合 |
4.协同管理 |
5.公开性 |
6.原则性 |
(五)应急管理的基本理论 |
1.全过程理论 |
2.风险理论 |
3.协同管理 |
(六)环境应急管理机制 |
二、包头市环境事件和环境风险的特点 |
(一)包头市概况 |
(二)包头市环境应急管理职能划分 |
(三)包头市近年发生环境事件的特点 |
(四)包头市环境风险特点 |
1.环境风险底数不清,风险隐患较大 |
2.企业布局不合理,产业结构单调 |
3.部分企业工艺落后,环境压力较大 |
4.企业排污种类多,环境风险复杂 |
5.企业自身环境应急管理能力不足 |
三、包头市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现状 |
(一)基本建立了风险防范机制 |
1.建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度 |
2.开展了属地隐患排查 |
3.开展了重点风险源的日常监管和汇报工作 |
4.开展了应急物资调查和统计工作 |
5.开展了环境应急演练 |
(二)基本建立了应急预警机制 |
(三)基本建立了应急响应机制 |
(四)基本建立了信息报送、信息公开机制 |
(五)基本建立了事件调查和问责、追责、奖励机制 |
四、包头市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包头市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
1.应急防范机制还不完善 |
2.应急预警机制建设水平较低 |
3.应急响应机制建设有待加强 |
4.信息公开机制不健全 |
5.问责、追责和奖励机制设置不细致 |
(二)原因分析 |
1.政府部门和相关组织危机意识不足 |
2.对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的认识不足 |
3.人员、物资、资金、技术等保障机制不完备 |
4.法制保障不健全 |
五、完善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的对策 |
(一)健全应急防控机制建设 |
1.完善急预案备案制度和风险源管理制度 |
2.建设与共享环境应急物资库、专家库 |
3.提升各主体应急能力建设,推进环境应急演练常态化 |
4.完善风险源的监督管理制度 |
5.及时处理、处置各类环境信访事件 |
(二)建设科学快速的预警机制 |
(三)政府主导的事件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 |
1.建设政府主导的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 |
2.完善信息报送机制 |
(四)建立专业高效协同处置机制 |
(五)构建公平、有效的事后追责、赔偿、奖励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风险治理导向下滨海城市综合防灾规划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 |
1.1.1 新型城镇化发展成熟期的城市病治理短板 |
1.1.2 滨海城市经济贡献与多灾风险的现实矛盾 |
1.1.3 重大改革机遇期的城市防灾减灾体系调适 |
1.1.4 城市安全危机演变下的风险治理应用创新 |
1.1.5 重大课题项目支撑与研究问题提出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与价值 |
1.3 研究范围与概念界定 |
1.3.1 有关风险治理的核心概念界定 |
1.3.2 滨海城市安全风险范围界定 |
1.3.3 滨海城市灾害链与综合防灾规划内涵 |
1.3.4 论文研究的时空范围划定 |
1.4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4.1 主要研究内容 |
1.4.2 核心研究方法 |
1.4.3 整体研究框架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研究动态综述 |
2.1 滨海城市综合防灾规划理论体系梳理 |
2.1.1 风险管理与城市治理的同源关系 |
2.1.2 灾害学与生命线系统的共生机制 |
2.1.3 安全城市与韧性城市的协同适灾 |
2.2 风险治理与防灾减灾关联性研究综述 |
2.2.1 国内外风险治理研究存在防灾热点 |
2.2.2 国内外防灾减灾研究偏重单灾治理 |
2.2.3 二者耦合的安全风险评估技术纽带 |
2.3 风险治理导向下的综合防灾规划研究启示 |
2.3.1 主体多元化:从风险管理到风险治理 |
2.3.2 治理立体化:从减灾工程到防灾体系 |
2.3.3 措施精细化:从灾前评估到动态管控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滨海城市安全风险系统机理特征辨析 |
3.1 滨海城市整体灾害链式效应的互馈机理 |
3.1.1 物质灾害与管理危机的海洋特性 |
3.1.2 空间是灾害链延伸的核心载体 |
3.1.3 物质与管理灾害链的互馈关系 |
3.1.4 全生命周期风险治理的断链减灾 |
3.2 风险治理行为反作用的系统动力学建模 |
3.2.1 风险系统之模糊开放与逐级互馈 |
3.2.2 治理行为之因果回路与反向驱动 |
3.3 滨海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框架的构建 |
3.3.1 灾害链式效应动态风险评估模式 |
3.3.2 灾害信息集成综合风险评估框架 |
3.4 滨海城市安全风险治理特征的解析 |
3.4.1 要素治理的“复合”与“多维”特性 |
3.4.2 网络治理的“长链”与“双刃”特性 |
3.4.3 综合治理的多元化与全过程特征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滨海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困境及治理响应 |
4.1 综合防灾规划困境识别与矛盾梳理 |
4.1.1 整体认知错位导致规划实施低效 |
4.1.2 纵向防灾能力与设防标准冲突 |
4.1.3 横向多种规划间难以相互衔接 |
4.2 综合防灾效率评价与规划困境破解 |
4.2.1 综合防灾效率时空演进下认知防灾能力 |
4.2.2 综合防灾效率导向下补齐韧性治理短板 |
4.3 综合防灾规划与风险治理响应机制 |
4.3.1 风险治理耦合空间规划的必要性 |
4.3.2 综合防灾规划系统响应的可行性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耦合“全过程”风险治理的综合防灾规划路径 |
5.1 滨海城市传统综合防灾规划体系重构路径 |
5.1.1 规划内容与方法的并行重构 |
5.1.2 规划目标与定位的治理解构 |
5.2 全过程风险治理下的综合防灾规划流程设计 |
5.2.1 耦合事前风险分析的规划准备阶段 |
5.2.2 注重事中风险防控的规划编制阶段 |
5.2.3 兼顾事后风险救治的规划实施与更新 |
5.3 规划路径拓展之“多维度”风险评估系统 |
5.3.1 领域-时间-影响维度评估要素构成 |
5.3.2 灾害-政府-公众维度多元评估主体 |
5.3.3 是非-分级-连续维度四级评判标准 |
5.4 规划路径完善之“多层级”空间治理方法 |
5.4.1 宏观层风险治理等级与空间层次划分 |
5.4.2 中观层“双向度”风险防控空间格局构建 |
5.4.3 微观层风险模拟与防灾行动可视化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基于多元主体性的“多维度”风险评估路径 |
6.1 滨海城市多元治理主体的风险评估路径生成 |
6.2 灾害属性维度的风险评估指标细化 |
6.2.1 聚合城镇化影响的自然灾害指标 |
6.2.2 安全生产要素论的事故灾难指标 |
6.2.3 公共卫生标准化的应急能力指标 |
6.2.4 社会安全保障力的风险预警指标 |
6.3 政府治理维度的风险评估指标甄选 |
6.3.1 影响维度下的风险治理效能指标 |
6.3.2 政府风险治理效能评判标准细分 |
6.3.3 政府安全风险综合治理效能评定 |
6.4 公众参与维度的风险评估指标提炼 |
6.4.1 面向居民空间安全感的核心指标 |
6.4.2 融入居民调查的核心指标再精炼 |
6.4.3 滨海城市居民综合安全感指数评定 |
6.5 链接多维度评估与多层级防灾的行动计划 |
6.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基于治理差异性的“多层级”空间防灾路径 |
7.1 区域风险源监控及整体韧性治理 |
7.1.1 区域风险分级之“一表一系统”区划 |
7.1.2 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的韧性治理 |
7.1.3 生命线系统工程的互联共享 |
7.2 城区可接受风险标准与防灾空间治理 |
7.2.1 城区防灾基准之可接受风险标准 |
7.2.2 “耐灾”结构导向的避难疏散体系优化 |
7.2.3 对标防灾空间分区的减灾措施优选 |
7.2.4 PADHI防灾设施选址与规划决策 |
7.3 社区居民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可视化治理 |
7.3.1 社区设施适宜性之防灾生活圈 |
7.3.2 风险源登记导向的社区风险地图 |
7.3.3 对标全景可视化的防灾体验馆设计 |
7.4 建筑物敏感度评价及防灾细部治理 |
7.4.1 建筑物外部敏感度之易损性整治 |
7.4.2 灾时仿真模拟导向的安全疏散路径 |
7.4.3 对标功能差异性的内部防灾能力提升 |
7.5 防灾救灾联动应急管理响应方案 |
7.5.1 RBS/M分级的多风险动态管控响应 |
7.5.2 责权事权下的多部门联动救灾响应 |
7.6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风险治理导向下的综合防灾规划实证 |
8.1 天津市中心城区既有灾害风险环境特征识别 |
8.1.1 海陆过渡下的八类主导自然灾害 |
8.1.2 双城互动下的四类主体事故灾难 |
8.1.3 既有风险评估偏重单向风险分级 |
8.1.4 兼顾治理“核心-基础”划定研究范围 |
8.2 针对城区主导型灾害的“多维度”风险评估 |
8.2.1 灾害属性具备灾源防控与分级治理条件 |
8.2.2 政府治理存在专项防灾与系统实现短板 |
8.2.3 居民安全呈现生态与避难疏散供给不足 |
8.3 响应风险评估结果的“多层级”防灾空间治理 |
8.3.1 “源-流-汇”指数导向的生态韧性规划 |
8.3.2 动态风险治理导向的专项防灾响应 |
8.3.3 避难短缺-疏散过量矛盾下的治理优化 |
8.3.4 “三元”耦合导向的防灾空间治理系统实现 |
8.4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结论与展望 |
9.1 主要研究结论 |
9.2 论文创新点 |
9.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A:滨海城市安全风险治理子系统动力学模型 |
附录B:滨海城市自然灾害综合防灾能力与空间脆弱性指标详解 |
附录C:滨海城市居民综合安全感调查问卷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6)环境监测预警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现实与问题 |
1.2 研究综述 |
1.3 思路与方法 |
2 环境监测预警制度的概念及其基本架构 |
2.1 环境监测预警制度的概念解析 |
2.1.1 生态环境、生态、环境? |
2.1.2 灾害、危机、风险与突发事件? |
2.1.3 环境监测预警制度的概念 |
2.2 环境监测预警制度运行体系的基本架构 |
2.2.1 环境监测预警标准体系 |
2.2.2 环境预警监测制度 |
2.2.3 环境监测预警评估机制 |
2.2.4 环境监测预警信息公开模式 |
2.2.5 预警状态下的环境风险规制措施 |
3 中国环境监测预警制度的发展历程与实践效果 |
3.1 中国环境监测预警制度的演化过程与内外部结构 |
3.1.1 历史溯源:原则、雏形与发展 |
3.1.2 立法现状:规范文本的概览 |
3.1.3 内外部结构的形成:环境应急管理体系与环境监测预警制度体系 |
3.2 中国环境监测预警制度的基本类型 |
3.2.1 农业污染源监测预警制度 |
3.2.2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制度 |
3.2.3 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制度 |
3.2.4 突发环境事件监测预警制度 |
3.2.5 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制度 |
3.2.6 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制度 |
3.3 中国环境监测预警制度的规制策略 |
3.3.1 规制背景:市场失灵、理性不足与分配不公 |
3.3.2 政府行为导向:规制的目的与方法 |
3.4 中国环境监测预警制度的实践效果 |
3.4.1 效益分析: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制度治理效果为例 |
3.4.2 风险分析:以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制度的社会风险为例 |
4 中国环境监测预警制度的运行模式及其法理分析 |
4.1 中国环境监测预警制度的“对应性架构”分析 |
4.2 中国环境监测预警制度的两种模式 |
4.2.1 “控制型”模式及其运行逻辑 |
4.2.2 “限制型”模式及其运行逻辑 |
4.3 中国环境监测预警制度的法理分析 |
4.3.1 “控制型”模式的法理分析 |
4.3.2 “限制型”模式的法理分析 |
5 中国环境监测预警制度的实际样态及其成因 |
5.1 环境监测预警制度体系的功能选择与结构约束 |
5.1.1 环境监测预警制度体系的功能选择 |
5.1.2 环境监测预警制度体系的内外部结构约束 |
5.2 要素缺陷:环境监测预警制度的现实困境 |
5.2.1 片面与缺失:环境监测预警标准制度不全面 |
5.2.2 分离与滞后:环境监测预警信息的发布模式不健全 |
5.2.3 闭塞与模糊:环境监测预警会商与评估机制不顺畅 |
5.2.4 虚置与错乱:环境监测预警的监管监督机制不完善 |
5.2.5 肆意与混乱:预警状态下的“扩权治理”机制不合理 |
5.2.6 单一与薄弱:环境监测预警的社会力量参与途径不开放 |
5.3 环境监测预警制度失范的因果解释 |
5.3.1 一般命题:环境监测预警制度的有效性前提 |
5.3.2 中层理论:结构约束、构成要素缺陷与功能选择之间的因果路径 |
5.3.3 理论失范:传统公权力制约理论对预警状态下环境行政权力的约束失灵 |
6 中国环境监测预警制度的规范建构 |
6.1 结构优化:中国环境监测预警制度体系的内外部结构优化 |
6.1.1 纵向到底的外部结构调整 |
6.1.2 横向独立的内部结构理顺 |
6.1.3 结构优化、制度保障与权力制约 |
6.2 形式完备:预警状态下环境行政权力的自制与审查 |
6.2.1 载体:环境应急预案之规范建构 |
6.2.2 前提:“前端”预警分级标准之审视 |
6.2.3 方式:“后端”风险规制措施之审查 |
6.3 要素补正:环境监测预警制度的构成要素完善 |
6.3.1 建立完备的监测预警标准体系与程序性规定 |
6.3.2 实施定期综合与动态单项相结合的信息发布模式 |
6.3.3 设置开放明晰的会商与评估机制 |
6.3.4 建立动态协调的监督监管机制 |
6.3.5 建立灵活有序的“扩权治理”机制 |
6.3.6 拓展社会力量参与的路径和能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A.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B.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持的科研项目 |
C.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研的科研项目 |
D.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获科研奖励 |
E.学位论文数据集 |
致谢 |
(7)反倾销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分析 ——以D公司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反倾销与企业绩效 |
1.2.2 企业绩效评价 |
1.2.3 反倾销的应对策略 |
1.2.4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2.1 反倾销相关理论 |
2.1.1 反倾销概念界定 |
2.1.2 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 |
2.2 企业绩效相关理论 |
2.2.1 企业绩效及其评价方法 |
2.2.2 信号传递理论 |
2.2.3 委托代理理论 |
2.3 反倾销对企业绩效影响机理分析 |
第三章 D公司反倾销案件分析 |
3.1 D公司概况 |
3.1.1 D公司简介 |
3.1.2 业务发展与经营现状 |
3.2 D公司遭受反倾销的背景分析 |
3.2.1 光伏产业遭受反倾销的背景分析 |
3.2.2 光伏产业遭受反倾销的现状分析 |
3.3 D公司遭受反倾销案件过程回顾 |
第四章 反倾销对D公司企业绩效影响分析 |
4.1 市场绩效分析 |
4.1.1 短期市场绩效分析 |
4.1.2 长期市场绩效 |
4.2 财务绩效分析 |
4.2.1 盈利能力分析 |
4.2.2 偿债能力分析 |
4.2.3 营运能力分析 |
4.2.4 成长性分析 |
4.3 反倾销财务绩效综合评价 |
4.3.1 基于杜邦分析法的财务绩效评价 |
4.3.2 基于功效系数法的财务绩效评价 |
第五章 D公司应对反倾销的建议 |
5.1 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企业盈利能力 |
5.2 科学财务管理,增强企业偿债能力 |
5.3 健全内控管理,提高企业营运能力 |
5.4 加强技术研发,强化企业成长能力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成果 |
致谢 |
(8)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对象 |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四、本文结构与研究方法 |
(一)本文主要结构 |
(二)本文主要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基本理论问题 |
第一节 商业银行的概念和特征 |
一、商业银行的界定 |
二、商业银行的特殊性 |
第二节 商业银行市场退出 |
一、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的界定 |
二、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的类型 |
第三节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范畴和方式 |
一、完善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必要性 |
二、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方式 |
第四节 我国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现实需求——银行业风险 |
一、我国银行业面临的国际金融风险 |
二、我国银行业面临的国内经济风险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现状检视 |
第一节 我国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现行制度安排 |
一、关于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法律规定 |
二、关于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 |
三、关于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相关部门规章规定 |
第二节 我国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制度性困境 |
一、制度供给存在严重缺陷 |
二、制度运行存在多重障碍 |
三、效率亟待提高 |
第三节 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的相关案例 |
一、威海市商业银行支付危机 |
二、海南发展银行关闭案例 |
三、华融湘江银行合并重组案例 |
四、包商银行接管案例 |
第四节 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退出案例所提出的问题 |
一、预防性措施适用较多,市场退出情况较少 |
二、银行并购的政府干预色彩较浓 |
三、公司治理瑕疵引发商业银行市场退出 |
四、银行市场退出程序制度缺失 |
第五节 我国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困境的成因及影响 |
一、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性困境的成因分析 |
二、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困境的社会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法律制度的价值取向与构建原则 |
第一节 制度分析的理论构成 |
一、制度分析的问题导向 |
二、制度发生学与制度学说 |
三、制度分析的必要性 |
四、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分析的理论构成 |
第二节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的比较分析 |
一、美国法中的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 |
二、英国法中的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 |
三、德国《2011年银行重组法》与欧盟银行的强制性自救 |
四、日本与韩国的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 |
五、巴塞尔协议对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影响 |
六、制度比较分析的启示 |
第三节 制度构建的价值取向与原则 |
一、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的价值取向 |
二、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法律制度的构建原则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法律制度框架 |
第一节 商业银行非破产退出制度建构思路 |
一、注重和提高制度效率 |
二、协调和整合不同法律规定 |
三、审慎适用关闭、撤销等行政性强制解散等方式 |
四、遵循商业银行非破产退出市场化导向 |
第二节 预警机制与非破产市场退出方式的完善 |
一、构建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的微观风险预警机制 |
二、商业银行自愿退出制度的完善 |
三、商业银行行政性强制退出制度的完善 |
四、商业银行司法解散制度的完善 |
第三节 商业银行非破产清算制度的完善 |
一、商业银行非破产清算的特殊性 |
二、商业银行非破产清算制度完善的主要内容 |
第四节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与公共资源救助 |
一、问题银行公共资源救助 |
二、问题银行公共资源救助与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边界与衔接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法律制度的完善路径 |
第一节 利益相关主体中的公权力主体 |
一、公权力配置的应然阐释 |
二、制度分析的启示:司法权与监管权的关系 |
三、既有公权力主体分析 |
四、制度分析下的公权力均衡 |
第二节 利益相关主体中的私权利主体 |
一、既有私权利主体分析 |
二、制度分析视阙下的权利保护 |
第三节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责任体系构建 |
一、权利本位论与作为第二性法律义务的经济法责任 |
二、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中的既有责任体系 |
三、制度分析视阙下责任体系的完善路径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成果 |
(9)污染场地绿色可持续修复评估方法及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绿色可持续修复框架进展 |
1.1.2 绿色可持续修复评估技术 |
1.1.3 绿色可持续修复评估实践 |
1.1.4 当前场地修复存在的问题 |
1.2 国内外进展 |
1.2.1 区域尺度绿色可持续评估与决策机制 |
1.2.2 绿色可持续修复评估的可行技术体系 |
1.2.3 我国污染场地修复产业发展现状分析 |
1.2.4 我国场地绿色可持续修复的实践方向 |
1.3 研究问题、目的与主要内容 |
1.3.1 科学问题 |
1.3.2 研究目的 |
1.3.3 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主要研究方法 |
1.4.2 本研究技术路线 |
1.4.3 本研究数据来源 |
2 我国场地管理评估与修复产业预测 |
2.1 场地环境管理评估 |
2.1.1 评估背景 |
2.1.2 评估方法 |
2.1.3 评估结果 |
2.2 场地修复产业分析 |
2.2.1 产业发展现状与预测分析 |
2.2.2 产业发展驱动与限制因素 |
2.2.3 产业健康发展建议 |
2.3 小结 |
3 区域场地修复可持续评估 |
3.1 研究背景 |
3.1.1 国际经验总结 |
3.1.2 国内需求分析 |
3.2 评估方法 |
3.2.1 评估目标和对象 |
3.2.2 评估程序 |
3.2.3 评估方法 |
3.2.4 数据获取 |
3.3 评估案例 |
3.3.1 案例背景 |
3.3.2 区域场地修复初步优先度排序 |
3.3.3 区域场地修复开发规划评估 |
3.3.4 地块C详细修复与再开发方案评估 |
3.4 小结 |
4 场地修复生命周期评估 |
4.1 评估方法 |
4.1.1 确定目标和范围 |
4.1.2 清单分析 |
4.1.3 生命周期影响评估 |
4.1.4 结果表征 |
4.1.5 不确定性分析 |
4.2 评估案例 |
4.2.1 研究背景 |
4.2.2 材料与方法 |
4.2.3 环境影响分析 |
4.2.4 案例评估结果 |
4.3 小结 |
5 场地修复费用效益分析 |
5.1 研究背景 |
5.1.1 场地修复CBA研究进展 |
5.1.2 场地修复CBA应用情况 |
5.2 CBA方法构建 |
5.2.1 CBA框架 |
5.2.2 CBA程序 |
5.2.3 CBA方法 |
5.3 CBA案例分析 |
5.3.1 案例概况 |
5.3.2 目标和边界 |
5.3.3 评估指标 |
5.3.4 计算过程 |
5.3.5 案例评估结果 |
5.4 小结 |
6 绿色修复与场地环境损害评估 |
6.1 评估方法构建 |
6.1.1 资源等值分析方法 |
6.1.2 场地生态服务价值 |
6.1.3 修复二次影响评估 |
6.1.4 蒙特卡罗模拟方法 |
6.2 评估案例情况 |
6.2.1 场地历史概况 |
6.2.2 场地污染情况 |
6.2.3 场地修复比选 |
6.2.4 场地修复方案 |
6.3 案例结果与分析 |
6.3.1 场地环境损害评估结果 |
6.3.2 土壤和地下水修复二次环境影响 |
6.3.3 绿色修复对损害评估总额的影响 |
6.4 小结 |
7 我国场地绿色可持续修复推进策略 |
7.1 借鉴国际阶段发展经验 |
7.1.1 发达国家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的教训深刻 |
7.1.2 绿色可持续风险管控与修复是必由之路 |
7.1.3 未来大数据和智能化引领土壤环境管理 |
7.2 把握土壤污染防治需求与机遇 |
7.2.1 是落实土壤污染防治系列政策的重要支撑 |
7.2.2 是推动土壤污染治理体系现代化重要基础 |
7.2.3 是修复产业创新发展弯道超车的历史机遇 |
7.3 构建我国绿色可持续修复管理体系 |
7.3.1 场地尺度修复工程的绿色可持续是核心 |
7.3.2 区域尺度可持续再开发决策优化是关键 |
7.3.3 宏观层面可持续修复管理政策体系是保障 |
8 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结论 |
8.2 主要创新点 |
8.3 进一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他成果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与的科研工作 |
致谢 |
(10)基于CAS理论的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机理与规划响应研究 ——以滨海城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自然灾害频发和人口持续增长的城市安全矛盾 |
1.1.2 我国城市空间研究中灾害风险适应议题的涌现 |
1.1.3 现有疏散避难空间规划中灾害风险适应的瓶颈 |
1.2 研究范围与概念界定 |
1.2.1 疏散避难空间 |
1.2.2 突发性自然灾害 |
1.2.3 适应灾害风险(适灾) |
1.3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1 理论目的与意义 |
1.3.2 现实目的与意义 |
1.3.3 实践目的与意义 |
1.4 研究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创新点 |
1.4.3 研究框架 |
第2章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对疏散避难空间规划的梳理 |
2.1.1 我国疏散避难空间规划实践与研究 |
2.1.2 日本疏散避难空间规划实践与研究 |
2.1.3 其他国家疏散避难空间规划实践与研究 |
2.2 对灾害风险研究的梳理 |
2.2.1 关注成灾机理的致灾型概念与研究 |
2.2.2 推进灾害管理的损失型概念与研究 |
2.3 复杂适应系统(CAS)理论与应用 |
2.3.1 CAS理论基础之一:复杂系统的发展与贡献 |
2.3.2 CAS理论基础之二:适应概念的内涵与内核 |
2.3.3 CAS经典理论的建立:复杂性和适应性的交融 |
2.3.4 CAS视角下社会生态系统内部机制的挖掘 |
2.3.5 CAS视角下城市空间系统外部响应的推导 |
2.4 文献综述和理论基础对本文的启示 |
2.4.1 明确综合疏散避难空间为研究主体 |
2.4.2 明确损失型灾害风险为适应对象 |
2.4.3 确定CAS理论为研究基础 |
2.4.4 确立适灾理论设计导向适灾规划应用的研究路径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基于CAS理论的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理论与规划体系建构 |
3.1 综合疏散避难空间的系统复杂性表现 |
3.1.1 多元要素与结构的复杂性 |
3.1.2 多重职能与使用的复杂性 |
3.2 综合疏散避难空间的风险适应性要求 |
3.2.1 可持续发展内核之公平使用要求 |
3.2.2 可持续发展内核之持续使用要求 |
3.2.3 可持续发展内核之异同使用要求 |
3.3 CAS理论下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系统的确立 |
3.3.1 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系统的主体辨析 |
3.3.2 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系统的外部特征 |
3.3.3 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系统的内部机制 |
3.4 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机理模型的建立 |
3.4.1 适灾机理之一:运行“统筹与自治兼顾”的标识机制,施行异同使用 |
3.4.2 适灾机理之二:运行“涌现与扰沌并行”的积木机制,实现公平使用 |
3.4.3 适灾机理之三:运行“弹性适应性循环”的内部模型,确保持续使用 |
3.5 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规划体系的生成 |
3.5.1 承接适灾理论设计的适灾规划响应框架 |
3.5.2 基于公平性-持续性-异同性原则的规划方法集合 |
3.5.3 基于专题导向-风险导向-主体导向的规划内容搭建 |
3.5.4 基于适应-事实-复杂-人本属性的规划价值审视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滨海城市适灾专题之一:适应多灾种致灾性,确保场所和环境庇护安全 |
4.1 滨海城市多灾种致灾性风险特征归纳 |
4.1.1 海陆相接的致灾机制与灾害形势 |
4.1.2 地震-潮灾-台风-火灾的致灾性评价指标 |
4.1.3 近海-远海的空间分异倾向 |
4.2 滨海城市致灾性风险适应机理模型的具化 |
4.2.1 地震与火灾致灾性的适应机理具化 |
4.2.2 潮灾与风灾致灾性的适应机理具化 |
4.3 致灾性适应下的邻域层-城市层庇护策略搭建 |
4.3.1 邻域层多灾种场所性庇护方式的差异 |
4.3.2 城市层近海向远海的环境性庇护撤离 |
4.3.3 针对安全庇护的特殊考量和细部引导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滨海城市适灾专题之二:适应人口暴露性,确保紧急和生活收容有效 |
5.1 滨海城市人口暴露性风险特征识别 |
5.1.1 人口发展与避难场所资源条件 |
5.1.2 紧急收容-生活收容的暴露性评价指标 |
5.1.3 中心-外围的空间分异倾向 |
5.2 滨海城市暴露性适应机理模型的具化 |
5.3 暴露性适应下的邻域层-城市层收容策略搭建 |
5.3.1 邻域层紧急至生活的收容规格提升 |
5.3.2 城市层中心向外围的生活性收容转移 |
5.3.3 针对有效收容的特殊考量和细部引导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滨海城市适灾专题之三:适应救助敏感性,辅助城市持续运转和快速恢复 |
6.1 滨海城市救助敏感性风险特征辨析 |
6.1.1 主要救助单位及救助行动流线 |
6.1.2 生命安全-生活重建的敏感性评价指标 |
6.1.3 边缘-轴线的空间分异倾向 |
6.2 滨海城市敏感性适应机理模型的具化 |
6.3 敏感性适应下的邻域层-城市层救助策略搭建 |
6.3.1 邻域层初级至高级的救助服务升级 |
6.3.2 城市层轴线向边缘的高级救助调遣 |
6.3.3 针对可靠救助的特殊考量和细部引导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天津滨海新区核心区规划应用与规划保障 |
7.1 天津滨海新区和核心区概况 |
7.1.1 滨海新区核心区应用研究范围 |
7.1.2 地震、风暴潮、火灾致灾条件充分 |
7.1.3 人口增长但疏散避难空间资源发展不齐 |
7.1.4 海河垂直海岸构成“T”状城市发展轴 |
7.2 天津滨海新区核心区应用研究价值 |
7.2.1 具有滨海城市的典型灾害风险特征,发挥先行先试 |
7.2.2 暂无系统的疏散避难空间规划成果,填补现状缺失 |
7.2.3 城市建设和规划编制都处于调整期,把握规划时机 |
7.3 多灾种致灾性风险可视化与庇护型策略 |
7.3.1 多灾种致灾性风险评价 |
7.3.2 邻域层庇护型策略提升 |
7.3.3 城市层庇护型策略提升 |
7.4 人口暴露性风险可视化与收容型策略 |
7.4.1 人口暴露性风险评价 |
7.4.2 邻域层暴露型策略提升 |
7.4.3 城市层暴露型策略提升 |
7.5 救助敏感性风险可视化与救助型策略 |
7.5.1 救助敏感性风险评价 |
7.5.2 邻域层救助型策略提升 |
7.5.3 城市层救助型策略提升 |
7.6 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规划保障措施 |
7.6.1 基于异同性原则的多方权责分配制度 |
7.6.2 基于公平性原则的多层规划参与程序 |
7.6.3 基于持续性原则的多阶信息智慧平台 |
7.7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与结语 |
8.1 本文主要研究结论 |
8.2 本文局限性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四、我国启动产业损害预警机制(论文参考文献)
- [1]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诱发、演化与治理研究[D]. 陈玉萍. 上海体育学院, 2021(09)
- [2]中国城市商业银行发展问题研究[D]. 杨西水. 辽宁大学, 2020(07)
- [3]会计信息在欧盟反倾销调查中的价值研究 ——以G公司参与2018欧盟反倾销调查为例[D]. 陆晓山. 上海财经大学, 2020(07)
- [4]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研究 ——以包头市生态环境部门为例[D]. 张静. 内蒙古大学, 2020(01)
- [5]风险治理导向下滨海城市综合防灾规划路径研究[D]. 王思成. 天津大学, 2020(01)
- [6]环境监测预警制度研究[D]. 张真源. 重庆大学, 2020
- [7]反倾销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分析 ——以D公司为例[D]. 梁宵. 湖南工业大学, 2020(02)
- [8]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法律问题研究[D]. 赵杰. 黑龙江大学, 2020(12)
- [9]污染场地绿色可持续修复评估方法及案例研究[D]. 董璟琦.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9
- [10]基于CAS理论的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机理与规划响应研究 ——以滨海城市为例[D]. 张威涛. 天津大学,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