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62861亿——中国人民银行公布2000年8月底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论文文献综述)
史晓玲[1](2020)在《国家、生态、技术、市场 ——棉花与鲁西北社会变迁(1906-2006)》文中研究说明棉花是重要的经济作物,棉纺织业是中国近代第一大支柱产业和中国近代工业的象征,在国家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近代中国社会经济变革的重要推动力量。鲁西北是山东棉花发源地,明清时期为山东省的核心植棉区域,其中明代出现商业化,清代呈现专业化,民国趋于规模化。新中国成立以来经历了四个阶段:恢复期、徘徊期、发展期、萎缩期,其中波动最大的两个阶段是1980年代成为全国商品棉基地和1990年以后逐渐退出市场。本文选取1906至2006年为主要时间节点,从生态环境、历史演变、品种改良、技术革新、市场流通、棉纺织业浮沉和社会生活等角度,全面考察鲁西北百年来植棉业的曲折历程及其对区域经济社会的影响。从生态环境和历史演变考察,鲁西北是山东地区最适合植棉的区域,这是原生态的最大优势。该地区具备气候、温度、光照、土壤等相对充分的自然资源,尽管受到降水量时有不足和自然灾害频繁的制约,但是通过灌溉排涝可以适当改善。鲁西北作为山东核心植棉区,是技术改良的试点区域。棉花生产的技术变迁主要体现在品种改良和耕作技术革新两个方面。从清末新政试种美棉到民国时期设立试验场进行品种改良,从日本侵华时的强制育种到名动天下的鲁棉1号,从虫害无法抵制到抗虫棉的产生,品种改良始终是技术革新的重点。其中,早期改良的目的是提升质量适应纺织工业需要,而新中国成立以后则以追求高产为主要目标。清末民国时期的品种改良由于战争等因素而断断续续,总体而言美棉在鲁西北得到成功推广。新中国成立后,棉花品种经历了5次有计划有组织的更换,美棉最终替代了中棉。从耕作和管理的角度看,鲁西北在集体化时期进行了大规模的水利工程建设、土地改良和积肥运动,这些“硬件”为棉花增产提供了有力保障。棉花耕作技术的变迁主要体现在从不用浇水到确保灌溉、从靠天生产到科学种田、从人工捉虫到预防测报以及新式农具的广泛使用等方面,但是大型机械化的推广和使用却十分尴尬,集体化时期的机耕到1980年代恢复原始的人畜耕作。1990年代以后,小麦等粮食作物耕种收已经基本实现机械化,而棉花在机收方面仍旧没有进展。从生产组织形式看,棉花管理大致经历了家庭——集体——家庭的交替。具体来讲有几个典型组织方式,民国时期产销合作组织,集体化时期的互助组、合作社和植棉组、改革开放以后的专业户。不同时期的组织形式对棉花产出率影响较大,生产责任制是家庭与集体都不可忽视的生产组织形式。从市场建构和重组的角度看,鲁西北地区的棉花市场经历了三次重组,其典型特点是实现了从乡村集市贸易到出口国际市场的转变,棉花生产最终在完全市场化中被边缘化。第一次重组是因为政府的倡导、美棉的引种和日本的掠夺,棉花传统的运销网络被改变,由国内运销转向间接或直接进入国际市场,此时的市场价格有波动,但总体上是供不应求,棉花产销合作社也有力地应对了国际市场,使得棉花种植提高了农民的收益。第二次重组是国家统购政策的实施,完全由国家指令性政策主导运行,地方市场基本上与国际市场呈现脱钩状态,没有市场价格波动,农民生产相对安逸,但是统购后期对农民的不利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如导致棉花商品化特性在民间的削弱、农民卖棉难、奖售政策不能兑现等。第三次重组是国家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市场完全放开,地方棉花直接进入国际市场,单纯的家庭生产模式要在各个生产阶段面临严峻的国际竞争,最终在棉花质量、成本收益等因素的竞争中被边缘化。随着棉花生产的演变,鲁西北地区的棉纺织业经历了从中心到萎缩再到崛起的过程。明清时期作为山东棉产区,借助先天的自然优势成为山东土布中心。随着清末国外资本的渗透,洋纱在当地没有太广阔的市场,本地的手工棉纺织业获得持续发展,并开始探索机器纺织,但在纺织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特别是当青岛、济南大型纱厂建立以来,鲁西北地区因为运河断流,津浦铁路选址避开此地,导致交通闭塞,主要充当了原棉供应地的角色,潍县由于处于胶济铁路的有利位置,棉纺织业得到飞速发展,鲁西北地区土布中心的地位相对削弱。抗战时期,由于纺织工厂的停业,借助棉花资源优势,一直到集体化时期,传统的手工棉纺织业继续发展。“大跃进”到改革开放以前,该地区的棉花生产跌入低谷,棉纺织业也陷入萎缩。改革开放后,鲁西北地区的棉花生产达到顶峰,带动了区域棉纺织业重获新生。1990年代到本世纪初,由于棉花生产的萎缩和国家工业体制改革,鲁西北的棉纺织业出现分流,有的在整合中淘汰,有的则改组后崛起。当地棉花退出生产不但没有影响棉纺织业的发展,反而由于棉花市场的放开而获得了新的发展。总体上看,在统购统销时代,国家支援地方纺织工业建设,但是地方棉区为服务国家纺织工业也做出了一定牺牲,农民作为最基础的原料生产者在纺织工业发展中也向国家做出巨大贡献。新世纪以来,随着棉花生产政策调整、市场流通体制改革和纺织工业体制改革,这种国家、地方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被打破,重新组合的棉纺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逐渐崛起。植棉业的变迁对区域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从农业生产结构看,棉花面积的增减对当地农业生产结构影响深刻,特别是棉花鼎盛时期,突出强调棉花重要性,而忽视其他作物。由于该地区对棉花生产的坚守,导致聊城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非常缓慢。在国家提出发展多种经营时,没有跟上政策步伐,城镇工业发展相对滞后。从农民收入水平看,聊城地区植棉业的兴衰与农民收入的相关性密切,农民收入水平与植棉业的变化呈正相关,棉花复苏则农民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棉花减产则降至全国平均水平以下,似乎验证了鲁西北民谚“棉花兴,百业兴”。总体来看,棉花生产鼎盛时期对当地社会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如作为棉花技术传播的中心地带颇受关注,建立了区域棉业知识技术体系,成为全省、全国乃至国际的焦点;带动区域民众从业结构的变化,国营棉厂职工大起大落,棉农化身民营企业家,家庭妇女走进工厂,妇女成为棉花生产主力;植棉致富,吸引外来人口,等等。当地农民对棉花有着特殊情感,将本来具有经济性的棉花,又附加了社会性和政治性,从民国至改革开放前,从当地的偷棉事件中反映出国家与集体、农民之间利益的冲突与调整。鲁西北植棉有史以来,棉花其本身具备的经济和商品特性,逐渐成为国家、市场、技术与农民之间关系的纽带。特别是近代以来,美棉的引种成为鲁西北走向国际的突破口,百年来棉花生产在官方调控下经历了从中心到边缘的变迁轨迹,延续600余年的传统经济作物几乎退出了历史舞台,这个过程充满了曲折性和复杂性。其主要特点是:棉花生产影响因素呈现多元化,对区域经济影响具有延展性,对区域社会的影响体现阶段性,农民与棉花之间的情感饱含复杂性。从影响因素的角度分析,生态环境是棉花生产的必备条件,国家政策(政府行为)是棉花生产的主导因素,市场机制是影响棉花生产进退的风向标,经济效益是影响农民生产意愿的关键因素,技术革新是影响植棉效率和棉花品质的重要因素。其中,最具决定意义的是市场和收益两个因素。从鲁西北植棉业的历史变迁过程中,不难发现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发生了复杂的变化,国家与农民的利益关系随国家发展的步伐不断调整。新中国成立以来,从人民公社化时期农民和农业对工业的无条件付出,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民的自觉反抗中的建立,再到农业税的彻底取消,国家与农民作为利益博弈的双方不断调整策略。棉花生产能否延续、农业生产如何组织、政府调控政策如何发挥是值得继续研究的问题。
张健康[2](2020)在《中国金融系统功能的财政化(1949-1978)》文中研究说明金融体制市场化改革的进度与实体经济发展不相匹配被普遍认为是中国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和错配现象突出的主要原因之一。究竟是什么阻碍了中国金融体制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关注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人从不同的角度给出了不同的解释和提出了各自的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目的是就中国金融体制市场化改革迟滞提出一个新的解释框架,然后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本文的基本观点是:上世纪50年代中期,以国家力量为主导、以国有企业为依托、以重工业为优先发展对象的工业化战略全面实施以后,中国金融系统便被赋予了为工业化建设,具体而言就是为国有企业集中和输送廉价资金的政策性任务;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市场化事实上逐渐成了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大方向,但是以银行为主体的中国金融系统仍然没能解除为国有企业“输血”的职能,而造成此一现象的直接原因是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迟迟未能培育起“自生能力”和融资模式过于单一。因此,要进一步推进中国金融体制市场化改革,必须加快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促使国有企业尽快培育起“自生能力”,同时改革承担着国家战略性负担和社会性负担的国有企业的融资模式,从而使金融系统真正解除为国有企业“输血”的政策性负担。本文的重点就是描述从1949年新中国建立到1978年改革开放以前,中国金融系统是如何一步步被赋予为国有企业集中和提供廉价资金的职能的。全文正文部分共分五章:第一章主要分析新中国建立初期,最高决策层进行金融发展模式选择时,面临哪些约束条件。缺资金、缺技术的条件下需要尽快建立起完备的现代工业体系,特别是独立的重工业体系,是当时中国最高决策层考虑金融发展模式时,必须考虑的首要因素。资金从哪里来?如何才能尽可能集中国内有限的资金?如何才能保证集中起来的资金用到国家选定的优先发展的项目中去?由谁来执行?历史的经验和现实的需要,最终促使当时中国最高决策层选择了一种计划统领财政、财政统领金融的资金动员、管理和配置的体制。第二章主要描述新中国建立初期新政权对全国金融体系的整顿。随着中国共产党对国民党军事斗争的逐步胜利,新政权对新解放区的金融机构分三大类分步骤进行了整顿:没收官僚资本金融机构壮大充实国有金融机构;运用国家力量推动私人金融机构集中和接受人民政府的领导;取消外国驻华金融机构特权使之为新中国经济恢复和发展服务;坚决打击私营金融机构的投机行为。经过三年左右的整顿,中国金融市场的秩序快速得以恢复且出现了繁荣的迹象,金融系统的本来功能亦得以初步回归,同时国家借机掌握了金融系统的主导权,事实上为新金融体制的建立创造了基本条件。第三章主要描述各类非公有金融机构是如何一步步向国有金融机构靠拢、金融机构决策权是如何一步步向中央集中、金融市场是如何一步步从中国大陆消失、中国人民银行“大一统”金融格局是如何一步步形成和所有金融机构是如何一步步被纳入财政系统从而成为财政系统的一个职能部门的。第四章主要描述金融机构被一步步纳入财政系统的同时,金融机构的基本职能是如何一步步被财政化的。金融系统职能的财政化主要表现为三各方面:银行的存贷款业务完全服从国家计划安排,成为国家财政的有效补充;货币发行逐渐被纳入财政预算轨道;监管财政款项逐渐成为银行主要的日常工作。第五章主要是对1953年至1978年间中国金融系统运行绩效做出评估。总的来说,计划统领财政、财政统领金融的资金动员、管理和配给体制下的中国金融系统,表现出了很强的存款动员能力,有力支持了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目标的达成,具体而言就是集中了大量廉价的资金,遵照政府的意志进行配置,有力支持了以重工业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同时支持了国营经济的发展、壮大和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但是该套金融体系和体制又不可避免地存在以下诸多问题:资金配置效率不高,贷款使用效率较低;滋生出新的风险,比如财政领域的风险与金融领域的风险相互传递、决策的外部成本提高;金融杠杆基本失去作用,不能发挥促进交易和推动企业改善治理的职能;决策权过度集中和金融系统缺乏起码的独立性,严重影响了金融系统运行的稳定性,甚至金融机构存在的连续性。
范小仲[3](2019)在《中国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历史考察(1979-2013)》文中提出改革开放40年来,中华民族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历史性跨越。1978-2017年中国经济实现了年均9.5%的高速增长,创造了人类历史上的发展奇迹。然而,中国经济在快速增长的过程中,也面临着需求结构、产业结构和收入分配结构等多重结构失衡的风险和挑战。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与结构失衡并存的现象被称为“中国经济增长之谜”。现有研究大多从我国要素市场化滞后于产品市场化的“不对称市场化”典型事实出发,通过实证分析要素价格扭曲的经济效应来解释“中国经济增长之谜”,并提出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的政策建议,但较少考察我国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历史进程,从历史视角追溯探寻我国要素市场化滞后深层原因的研究也不多见。基于此,在要素市场化改革2013年进入重点攻坚阶段的背景下,本文根据我国要素市场化改革的阶段性特征,将传统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扭曲型要素价格体系及要素计划配置体制作为分析起点,按经济体制转轨(1979-1991年)、市场经济体制建立(1992-2001年)和市场经济体制完善(2002-2013年)三个时期,将要素市场化改革相应分为探索、推进和深化三个阶段,系统梳理1979-2013年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历史脉络,深入研究要素市场化滞后的历史逻辑和历史根源,力图从中找到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制约因素,为当前的要素市场化改革提供一些新思路和新参考。在传统计划经济时期,内生于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所形成的扭曲型要素价格体系以及要素计划配置体制,使中国在改革开放前近三十年就建立起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但付出的代价高昂,表现为产业结构严重畸形,要素配置效率低下,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甚微。20世纪70年代末,随着经济发展战略转型以及市场化改革的启动,要素市场领域也开始进行改革探索,扭曲型要素价格体系和要素计划配置体制成为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对象和起点。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1979-1991年),要素市场化改革开始实践探索。尽管还存在“要素不是商品”的理论桎梏,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市场力量的不断增强,产品价格市场化及市场主体多元化对要素计划配置体制造成冲击,要素市场开始初步发育。然而,相比于产品价格,要素价格市场化程度还很低,要素价格扭曲依然严重,加剧市场秩序紊乱和宏观调控困难,现实矛盾使要素市场化改革由探索进入推进阶段。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时期(1992-2001年),“要素不是商品”的理论桎梏被打破,确立了要素的商品属性和要素市场的基础地位,在产品价格市场化并轨的背景下,要素市场化改革开始正式启动并不断推进。但由于国有企业承担了大量战略性和社会性负担,需要在要素数量和价格上予以支持,要素价格“双轨制”由此形成,引发经济中产生诸多摩擦和冲突,解决摩擦客观上为深入要素市场化改革创造了条件。在市场经济体制完善时期(2002-2013年),要素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深化,但受到地方政府干预要素市场的掣肘,要素市场分割和要素价格扭曲并没有消除,导致经济在高速增长的同时出现多重结构性失衡,要素价格扭曲成为传统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根源。通过考察我国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历史进程,本文得出以下基本结论和启示:第一,要素市场化总体滞后是我国市场体系的基本特征;第二,要素市场化改革受多重因素制约与掣肘;第三,要素市场化抑制内生于双轨渐进式改革策略;第四,要素价格扭曲是传统发展方式的重要决定因素和锁定机制;第五,加快要素市场化改革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随着我国经济规模、要素禀赋、比较优势及市场发育等发展阶段性因素的变化,加快要素市场化改革的现实条件已经具备,要素市场化改革已具有“可改革性”。从历史进程和历史经验来看,要素市场化改革受到多重因素制约,涉及经济体制的各个层面,加快要素市场化改革需要统筹推进,注重与其他相关改革的相互协同与配合。如此,才能真正建立完善的竞争性要素市场体系,形成现代化经济体系,从而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成功转型。
彭见琼[4](2019)在《民族地区金融发展的减贫效应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各项扶贫举措的推进和实施,我国贫困减缓工作取得了显着的成就。我国农村贫困人口规模从1978年的2.5亿下降到2017年的3046万,贫困发生率从30.7%下降到了3.1%。我国民族地区减贫扶贫工作也取得了显着的成绩,但由于民族地区面临的区域环境恶劣、经济基础较脆弱、基础设施较差、脱贫根基不牢等问题,导致返贫率较高。我国正处在扶贫攻坚的关键时刻,作为扶贫攻坚的主战场,民族地区的贫困减缓对我国在2020年末是否能达到全面消除区域性贫困、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民族地区致贫的原因复杂、表现也相对比较特殊,脱贫工作将越来越具有复杂性和挑战性。作为社会资源的配置中心,金融发展长期以来在促进贫困减缓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各部门出台的一系列文件,如《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关于金融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等,都明确提出了金融支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具体方案。到2017年为止,我国有60多万贫困人口获得了贷款,其中针对建档立卡户的贷款余额达到了2800多亿元;实践证明,金融发展是缓解贫困的有效途径之一。与我国其它地区相比,民族地区低收入人口较多、遭受金融排斥较严重,居民初始收入状况、受教育水平等也存在差异。因此,结合相关理论阐述金融发展减贫机理,正确认识民族地区金融发展与贫困减缓之间的关系,可以为民族地区深入挖掘符合地区经济和金融发展特色的金融减贫模式提供新的决策依据;同时也丰富了金融发展减贫相关研究成果。本文的内容安排为:第1章是引言,主要介绍了文章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界定了相关的概念、整体分析了研究内容、可能存在的创新之处和不足等。第2章是文献综述,主要梳理了经济增长与贫困减缓,金融发展、经济增长、收入分配与贫困相关文献,明确了前有学者对金融发展减贫效应的主要影响方式和因素。第3章主要从理论上分析了金融发展作用于贫困的两种渠道(直接与间接)。第4章是民族地区的贫困形势与减贫成效分析,基于FGT贫困测度指数并根据各地收入分组数据,对各地贫困状况进行了分析,然后总结了“十二五”规划以来民族地区的减贫成效。第5章是民族地区金融发展的现状分析。对民族地区金融银行业状况、股票市场、保险市场等做了分析,衡量金融发展现状。构建民族地区普惠金融发展指数,衡量民族地区普惠金发展的水平;然后对民族地区生态保护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金融发展状况做了简要分析。第6章对民族地区整体金融发展对贫困减缓的作用做了分析,主要测度中介效应与直接效应。第7章对民族地区普惠金融的实践做了简要归纳,并运用面板数据,分析普惠金融减贫效果。第8章是结论与对策建议,同时也分析了本文的不足与后期研究展望。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理论上,金融发展可以通过两种途径作用于贫困。金融发展可直接帮助贫困人口克服信贷约束,有更多机会接受教育和进行投资等,提高其收入水平,使穷人抵御风险的能力得到提高,从而使得贫困人口所处贫困状态得以改变。在间接作用方面,金融发展可以提高储蓄率,促进储蓄转化率的上升,也可以促使资本边际产出率增加,这会使社会经济增长得以发展,影响贫困。金融发展也可以影响收入分配的初始状态和变化率最后影响贫困。(2)FGT指数测度结果在地区之间呈现差异。运用我国现行农村贫困标准每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世界银行平均每人每日1.9美元(折算人民币3757元每年)两条绝对贫困线以及各地人均纯收入50%作为相对贫困线进行FGT指数的测度发现:内蒙古地区整体贫困程度较小,其后依次是广西、新疆、青海,各个地区在测度年份贫困变化趋势存在差异化。另外,两种绝对贫困线对各区贫困的测度指标均呈逐渐下降的趋势。其中,贫困发生率的下降幅度均比贫困距、平方贫困距下降速度快。(3)民族地区金融发展水平有待提升。一方面,以金融相关率代表的金融发展整体水平显示各地发展水平距离全国水平尚存在一定差距。另一方面,从金融服务渗透性、产品接触维度、使用效用性三个维度综合计算民族地区普惠金融发展指数,采用变异系数法确定各指标对普惠金融发展的贡献率,在此基础上测度民族各地金融发展的普惠状况,发现地理维度的渗透性在指标体系中的权重较大,基本维持在0.200左右,“地理维度的渗透性”子维度在现阶段民族地区普惠金融的发展中占主导地位。民族地区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较低,普惠金融发展指数为0.37;其中,宁夏地区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较高,普惠金融发展指数在0.7左右;云南、贵州属于一般的水平,基本维持在0.4左右;内蒙古、广西、新疆基本在0.3左右;青海在0.2左右,西藏则是最低,只有0.093。(4)民族地区经济增长的益贫性存在差异。各地区PPGI、PEGR计算结果显示云南省在2000-2007年间属于益贫式增长。新疆在2000-2012年属于涓滴式增长。广西和贵州则呈现差异,从贫困发生率指标看,广西属于益贫式增长,但贫困强度与贫困深度指标体现出来的是涓滴式增长;贵州贫困发生率与贫困强度体现的是涓滴式在增长,但贫困深度指标体现出来的却是非益贫的。总体说来,几个地区经济增长都在很大程度促进了贫困减缓,有较强的益贫性。(5)金融发展通过收入分配影响贫困减缓的中介效应为55.23%,直接效应为44.77%。同时考虑经济增长、收入分配两个中介变量时,金融发展影响贫困减缓的直接效应大于中介效应,直接效应与中介效应之比大约为1.3。金融发展通过经济增长影响贫困减缓的中介效应不明显,因此,应该关注如何避开各种不利因素,寻找与当地经济发展最匹配的最优金融结构,有效推动民族地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同向发展,以更大程度促进贫困减缓。(6)民族地区普惠金融发展具有较显着的减贫效应。总体上,普惠金融减贫弹性FEP等于0.0398,介于0到1之间,说明民族地区普惠金融发展具有一定的减贫效应。每万平方公里银行业金融机构数、人均贷款余额、贷款率、保险深度四个指标在不同的水平下显着,说明金融机构的地理渗透性、贷款使用度与保险渗透度对于降低贫困作用十分重要,应健全金融机构体系,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规模和范围,增加保险普及力度。人口维度渗透性、人均存款与储蓄率与贫困减缓不存在显着的关系。
龙小燕[5](2019)在《我国宏观调控中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新时代、新常态和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宏观调控的理论与实践提出了新要求,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作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最重要的两大经济政策,加强协调配合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阐述宏观调控中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基本概念、梳理相关文献综述和理论基础上,对比了我国宏观调控和西方国家干预、供给学派等理论的区别与联系,提出应统筹兼顾处理好短期与长期、供给与需求、总量与结构、速度与质量四大关系,构建宏观调控中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基本框架。两大政策应加强协调配合,以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为核心导向,短期应着力熨平经济周期波动,适时适度发挥政府投资的需求管理优势,维护经济总量基本稳定;长期应着眼优化经济结构,通过供给管理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持续优质增长;同时应加强两大政策工具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政策合力。论文回顾了美国自大萧条后、日本和德国自二战后财政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发展历程,尤其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各国运用两大政策应对金融危机的相关措施;介绍了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两大政策协调配合的历史沿革;总结了各国运用两大政策维护经济总量基本稳定、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增长、利用国债助力实现两大政策目标的经验做法。论文运用不同的实证模型分析了两大政策在维护经济平稳增长、促进结构优化和加强政策工具协调配合的现状,探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首先,运用VAR模型分析实际GDP增速、赤字率与广义货币供给量M2的关系。研究证明,货币供给变化通常与GDP增速变化方向正相关;财政赤字率变化通常与GDP增速变化方向负相关。赤字财政政策短期可能会诱导货币供给增加,但长期会因挤出效应有损于经济增长;货币供给对赤字影响较小,但在增加产出的同时可能会造成通货膨胀。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类型的组合形式取决于具体的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的综合权衡。分析认为,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与经济增长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两大政策效力都有期限约束;政府投资波动对经济增长影响较大;宏观政策执行需把握好力度,尤其是应充分考虑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在政策传导中发挥的巨大作用。第二,采用面板数据模型就两大政策对全国及东、中、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分别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两大政策各自对各地区各次产业结构的影响力均不一样,在各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中难以发挥合力。分析认为,单靠任一政策调整结构的作用有限,两大政策缺乏全面系统的协调配合机制,缺乏两大政策实施的配合端口,且各地情况和执行方式差异较大,效果不一。第三,从央行资产负债表角度分析,认为利用国债丰富外汇投资未能解决外汇波动带来的基础货币供给调节难题。运用VECM模型就国库现金对货币供应量流通中的现金(M0)、狭义货币供应量(M1)和广义货币供应量(M2)的影响分别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国库现金对货币供应量的冲击总体有限:国库现金对M0变动影响的最大贡献率为35%,对M1变动的最大贡献率为10%,对M2变动的最大贡献率仅为6%。分析认为,我国央行持有国债占央行总资产的比重低、流动性弱,国债市场尚不完善,国债期限结构与发行管理难以满足央行公开市场操作需求等因素制约了国债各项功能的发挥。同时,国库现金预测的科学性、中央国库资金转化为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的管理有待提高。在经济进入新常态、着力从供给侧推进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结合我国面临的国内外新形势,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宏观调控总体战略基调、财政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基本机制及相关政策建议。两大政策短期应注重维护经济总量基本稳定,发挥需求管理的优势,应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与稳健的货币政策协调配合;适当发挥政府投融资的优势,从需求侧维护总量基本稳定;利用国债优势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长期应注重促进结构调整实现经济优质增长,发挥供给管理的优势,支持科技创新引领经济增长动能转换,加大端口扶持力度推动相关市场经济主体改革和发展。在积极稳妥扩展赤字和债务规模、优化国债管理的同时,应利用国债打破外汇占款与人民币发行的直接联系,增加利用国债、国库现金调控货币供应量的主动权,完善人民币发行机制,促进国债和人民币国际化。
吴远远[6](2018)在《家庭资产配置与中国跨境资本流动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一直保持高速增长,人均GDP由改革开放初的约200美元上升到2018年的8000美元以上,中国家庭各类金融资产(不包括房产)达到140万亿元,平均每个家庭金融资产为32万元,家庭财富水平迅速上升。随着财富积累的增加,家庭逐渐开始考虑财富管理和资产投资,同时,对外开放的扩大也促使家庭逐渐形成了多元化全球资产配置意愿。特别是2009年以来,中国私人财富规模增长了五倍,个人境外投资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20%,高净值人群财富规模翻了三番,超过50%持有者具有境外资产配置需求。中国家庭多区域、多币种、多元化全球资产配置意愿显着上升,家庭资产配置成为跨境资本流动的重要方式,家庭将成为跨境资本流动的重要主体。满足家庭境内外多元化资产配置需求和实现跨境资本流动有效管理成为中国经济成长新阶段亟待研究的现实问题。以此为出发点,我们以资产组合理论与跨境资本流动理论为指引,论证了家庭资产配置与跨境资本流动的经济学逻辑,分析了家庭财富水平的现状。中国家庭财富水平迅速上升,收入差距加大,资产结构逐渐趋于多元化,金融发展水平和财富水平成为影响家庭境内资产配置的重要因素。同时,家庭表现出强烈的境外资产配置意愿,境外投资呈现多元化和规模化趋势。这种多元化境内外资产配置行为对跨境资本流动形成了间接和直接影响,成为中国当前资本外流的重要动力。根据以上事实分析和市场观察,我们建立了五个实证模型考察中国家庭境内外资产配置影响因素及对跨境资本流动的影响。首先,为克服内生性问题,构建IVProbit和IVTobit模型考察金融发展水平对不同地区家庭投资不同类型资产影响的差异,发现金融发展水平提高会显着增加家庭风险资产投资概率和持有比重,且对中西部地区家庭的边际影响大于东部地区;同时,截面门限模型实证结果显示,财富水平对不同地区家庭投资金融资产具有显着门限效应,财富水平上升会提高家庭风险资产投资概率和持有比重,且东部地区家庭的财富水平门限值普遍高于中西部地区,从影响力度看,财富水平对东部地区的边际影响大于中西部地区。可以看出,金融发展水平和财富水平是影响家庭境内资产配置最主要的因素。此外,家庭收入上升、非农业户籍增加、中青年人口比重上升,受教育水平提高会增加家庭风险资产投资概率和持有比重,风险厌恶程度上升则会起到负向影响,家庭过多投资住房资产对整体风险资产投资具有“挤出”效应。其次,我们克服中国家庭境外资产配置规模官方数据不足和微观数据不可获得性困难,多次访谈国家外汇管理局、银行等金融部门,合理估算了其规模,并采用门限模型考察财富水平对家庭境外投资的门限效应。实证结果表明,人均财富水平对中国家庭境外资产配置具有显着门限效应,当人均GDP高于约3600美元时,人均财富水平上升会显着促进家庭境外资产配置。此外,资本管制放松、金融发展水平提高会显着增加家庭境外投资,而境内产权保护制度改善和人民币升值会促使家庭减少境外投资。最后,构建中介效应检验模型考察家庭境内资产配置对跨境资本流动的间接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中国家庭资产主要集中于境内,风险资产中住房资产和股票资产占比最高,家庭投资境内住房和股票会通过房地产市场波动和股票市场波动等中介变量影响跨境资本流动,特别是短期资本流动。中国股票市场外汇管制相对严格,因此房地产市场波动对短期资本流动影响较大。本文还通过构建VAR模型考察分类账户跨境资本流动的影响因素,发现不同类型跨境资本流动呈现出明显的差异性,家庭境外资产配置意愿上升已成为中国资本外流的重要原因之一,相对于有资本管制情况下的家庭境外资产配置意愿,潜在家庭境外资产配置意愿对跨境资本流动的影响更大。本文发现财富水平、对外开放度、房地产市场收益率、产权保护水平、汇率和利差等因素对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影响方向和力度具有差异性,并分析了其原因。本文得出如下判断:家庭境内外资产结构逐渐趋于多元化,家庭将成为跨境资本流动的重要主体。家庭境内资产配置的主要影响因素是金融发展水平、财富水平以及投资者个人特征等,国内金融发展良好有利于家庭资产结构合理化,提高综合收益率,促进金融稳定;在经济全球化和中国资本账户开放背景下,家庭境外投资意愿强烈,财富水平对家庭境外资产配置具有显着门限效应,资本管制程度、金融发展水平、产权保护水平和境内外资产收益率也会显着影响家庭境外投资策略。家庭境内外资产配置会对跨境资本流动产生间接和直接影响,成为跨境资本流动的重要方式。如果这种境内外多元化资产配置诉求得不到充分满足,家庭追求资产增值的愿望可能会导致大量资金流向境内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形成资产泡沫,不利于资本市场稳定,也可能引发更严重的资本外逃,影响经济发展和金融稳定。目前,中国金融发展水平不高,投资工具单一,产权保护制度有待完善,家庭境外资产配置的管理手段以行政管理为主,价格管理等市场化手段使用有限,这都制约了家庭多元化投资。为满足家庭境内外多元化资产配置意愿,需要政府积极保护家庭投资权益,充分满足多元化资产配置诉求,深化金融改革,丰富国内金融市场投资工具,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完善财产安全保护制度,提高境内资产安全性;同时合理引导家庭境外资产配置方式,央行需要推进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稳步、审慎开放资本账户;构建跨境资本流动宏微观审慎管理框架,加强监管效率,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伍操[7](2011)在《战时国民政府金融法律制度研究(1937-1945)》文中提出抗日战争是中国近代以来影响深远并取得最终胜利的全国性民族战争,在战争中,国民政府依法实施金融统制,集全国金融之力以支持抗战,成为确保战争军需,夯实抗战基础的基本保障。抗战期间,国民政府实行了一系列战时紧急金融法律制度,形成了一套高度集中而又灵活方便的国家统制金融体制,总体上可分为三大类:一是战时金融统制的综合性基本法律;二是战时金融统制的领域性专门法律;三是临时性、执行性的战时金融统制的条令、条例和制度等规定。以上各类立法的相互协调、完整配套,全面而有效的调动了国统区财力和物力支援抗战,同时又因时而动、因地制宜,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了战时金融统制能够持续、稳定、有效的推进。这个相对健全、统一、高效(相对近代中国法制而言是健全、统一、高效的,但较同时期的西方法制却仍显稚嫩)的战时金融法律制度,为金融动员准备与实施提供了基本依据和保证,使战时国民政府能组织实施高效的金融动员和保障,支撑长达八年的抗战,最终夺取战争的胜利,可以说是通过影响国统区经济而影响到战争的整个进程和结局。连作为敌人的日本人也坦言:中国抗战能够长期坚持,金融巩固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从法律制定和运行的角度来看,抗战时期战时金融法律的制度变迁史同时也为现实中国法治发展提供了一个极具教科书意义的历史范本,其成败得失能够为现实中国完善紧急状态立法和推进金融制度现代化提供极具意义的启示。然而,不无遗憾的是,关于该论题的系统性研究与论述,在我国的法学领域尚属空白。而本文研究的旨趣则在于通过对战时国民政府金融立法的考辩,揭示战时金融法制发展的客观规律,并引经验和教训为鉴,以为当世之借鉴。基于以上目的而进行的本文研究,其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史贵言实,本文的研究有助于还原战时金融立法实践之原貌。通过对战时金融机构统制、银行业统制和非银行业统制(包括证券业和保险业)等基本制度的深入研究,还原“中日两国虽然远离战场血肉厮杀,但同样充斥刀光剑影的经济领域的斗争”的基本史实。古人云,“治史如断狱”,而法律史学作为法学与史学的交叉学科,对法律历史现象的重大断语,应当客观理性,力求有相应的史实和史料依据,故笔者寄望于本文并非简单重复已有的结论或随意褒贬、剪裁历史,然百密或有一疏,如有如史实不符者,仍望诸师友有以教我。立论公允,本文的研究有助于客观评价战时金融法律制度之利弊。从立法技术上看,抗战时期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管理立法基本完备,涵盖抗战之特殊时期国统区经济社会发展与战备之所需,也确实起到支持八年抗战、最终取得战争全面胜利的积极作用。同时,笔者也无意避讳战时金融法律制度在制定与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严重问题,欲借丰富的史料,从法律文本本身、法律价值选择、法律功能发挥三个角度,论述战时金融法律制度的诸多缺陷,揭露制度之弊。经世致用,本文的研究有助于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汲取教训、总结经验。分析抗战时期中国金融法律制度的“供应——需求”及其均衡方式,衡量战时金融法律制度对国统区经济、政治目标反哺的实现情况,总结战争背景下金融法律制度的成因与变迁,从而窥探金融法律制度的发展规律。通过笔者对战时金融制度史进行理性的梳理,我们不仅可以刺探抗日战争这一特殊时期金融立法的利弊,而且能总结经验,用被实践证明了的合理规律形成科学的方法论,这对于我国当前和今后紧急状态立法与金融立法的改革与完善,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或有着重要的现实价值和实践意义。围绕战时金融法律制度这一极具价值的论题,为实现笔者寄以重望的以上目的,本文在广泛收集和整理战时金融制度的史料的基础上,以法学为研究视角,运用文献分析、实证分析、跨学科研究法(交叉研究法)、功能分析法等研究方法,综合运用历史学、经济学等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战时金融制度变迁这一历史课题做一些初涉性的研究。笔者以为,作为法学领域一个极具开创意义的研究课题,本文研究的创新之处主要表现为:其一,弥补紧急状态立法研究之不足。人类社会是在平时状态与紧急状态的不断交织更迭中,不断向前发展的。一个国家虽然可以尽量预防,但绝不可能完全避免紧急状态的发生,这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使然。古人云,“时移则势异,势异则情变,情变则法不同。”法律应当也必须为所有可能发生的社会现象提供规范性的解决方案,但实行紧急状态对一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伤害都会很大,是不得已采取的断然措施。这就需要法学界提前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以有效预防、及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减少紧急状态的发生,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目标。然而,目前我国法学界对“常态”法律制度研究较多,对“紧急”状态法律制度思考不足。而战争状态作为一种最典型的紧急状态,战争状态下的法律运行规律应该是法学的重要研究内容。国民政府在抗日战争期间所进行的战时金融立法与实践,正为本文开展这种创新性研究提供了珍贵的素材。其二,弥补近代制度史研究之不足。以前学界对近代法制史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宪政、刑民制度的研究,对经济制度史,尤其是金融制度史的研究稍显不足。抗日战争这一历史事件对于中国近代史研究的意义不言而喻,而战时金融法律制度,是国民政府出于支持持久抗战之需要,通过法律手段强制干预经济金融活动的一项重要的立法实践,对于如此重要的研究领域,法学界却鲜有涉及。半个多世纪来,仅有经济史学界出版少量资料汇编性和史实介绍性的书籍,而且其中从法律角度研究这段历史制度的着作尚付阙如。据本人目前收集的资料来看,我国法律史学界对相关制度的专门研究基本是空白。本文从制度变迁角度研究抗战金融法律制度,可以弥补中国近代法史和部门法制史研究的不足。本文的结构基本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得出结论的研究三段论逻辑,首先介绍战时金融法律制度的立法背景、基本演进轨迹与基本特征,继而具体分析具体统制制度的文本与实践效果,最后在对整个制度进行辩证分析与评价的基础上,探求历史存在制度之现实启示。全文总共十二章,基于三段论的研究逻辑,本文可以分为三个大的部分:第一章、第二章为战时金融法律制度总论,介绍该制度的深刻历史背景和法律继承性特征,简要描述了立法传承与历史动因,并在纵向时间维度简要研究战时各阶段的金融制度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初步概括其法律关系构成与法律特征。第三至十章为战时金融法律制度分论,从横向业务维度划分为金融组织管理制度和金融业务制度:金融组织管理制度主要对战时金融机构内迁制度、战时金融决策协调机制的完善和中央银行制度完善;金融业务制度涉及货币、贴放、汇兑、储蓄、金银、保险、证券、票据法等几个方面,列举式介绍战时金融法律制度的各项具体规定,必要之处也对相应制度进行简单评价。第十一章、第十二章为战时金融法律制度评价与启示,在前文研究的基础上对该时期金融制度立法与实践活动进行辩证分析,客观评价制度的得失,继而从现实紧急状态立法与金融立法两个维度提出对现代法治建设的借鉴意义。
李卉[8](2011)在《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国际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市场经济从本质上来讲就是一种发达的货币信用经济或金融经济。在经济金融化和金融全球一体化的今天,如何保证金融安全高效运作已成为全世界无法回避的焦点。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作为保障银行等存款机构金融安全的一种法制安排,已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可。2008年源起于美国次贷危机的全球金融风暴中,各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也发挥了引人注目的稳定作用。因此,对于长期实行政府隐性存款担保制度的中国,何时建立及如何建立这一市场化的投资者风险补偿法律制度就成为需要认真研究的一项重要法学课题。论文从比较法的角度对存款保险法律制度进行了研究,以期对我国构建这一法律制度提供有益的参考与借鉴。主要内容包括: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研究,美国、欧盟和亚洲主要经济体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研究,中国存款保险立法进程研究,中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主要架构研究。第1章对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进行研究。首先阐释了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基本理念与内容,然后分别对存款保险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和法学理论基础进行了分析,对存款保险的法律属性进行了界定,认为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是政策性保险,属于责任保险、保证保险。第2章美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研究。共分6节,从美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沿革到当前次贷金融危机中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发挥的作用,做了详细的阐述分析,最后总结了美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发展改革的主要经验。第3章欧盟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研究。首先简单评介了欧盟5个国家(英、荷、德、法、西)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然后分析了欧盟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统一成果——《存款保险指令》的产生背景、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结合英国北岩银行救助案例对欧盟存款保险法律机制的最新动态进行了研究,最后对欧盟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重要经验进行了全面总结。第4章亚洲主要经济体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研究。重点围绕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三个主要经济体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运行的基本情况、发展改革过程和取得的重要成果展开研究分析,最后对亚洲主要经济体存款保险法律制度运行的主要经验进行了总结。第5章中国存款保险立法进程研究。首先研究分析了中国进行存款保险立法的重要意义,然后对中国推出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时机、是采用统一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还是“双轨制”的问题进行了研究论证,最后提出了建立中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整体思路,包括对政策目标的选择设定、存款保险机构的性质与独立性问题、问题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与处置目标三个方面的研究。第6章中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主要架构研究。本章是在对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出台的《存款保险条例》(草案)进行评析的基础上,结合国际存款保险协会(IADI)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最新发布的《有效存款保险制度核心原则》的内容,尝试提出了一个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主要架构。指出国内经济制度和市场发展特征是决定一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技术性设计的关键因素。架构设计包括三大内容:存款保险的范围、融资安排和存款保险机构的组建。本文认为,为了使存款保险法律制度达到预期的政策性目标,应尽量减少制度缺陷以控制道德风险问题;须谨慎设计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运作模式。我国已经初步具备了建立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基本前提,但还需进一步完善银行业基础条件。对存款保险法律制度进行设计一方面应与理论界的相关争论相衔接,另一方面还应着重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并着眼世界发展趋势来构建我国的制度框架。指出,由于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本身需要随着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做出调整,因此并不存在所谓最优的或一成不变的我国未来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之架构。
卞靖[9](2010)在《我国农村金融供求失衡深层机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金融与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新时期下,农村经济的发展、“三农”问题的解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对农村金融提出了新的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金融体制历经变革,中央政府对这一工作高度重视。1983年以来的10个中央一号文件、1994年以来的中央年度经济工作会议、1997年以来的3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等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都曾反复提到要加大农村金融改革力度,大力发展农村金融,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然而,在国民经济迅速发展、中央政府大力支持、科技水平大幅提高、金融机构资金充裕的大好形势下,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却始终处于需求难以满足的局面,农村金融供求失衡问题始终没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原因何在?出路何方?为了解决这两个问题,本文在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贷款交易成本的视角重新审视我国各类农村金融机构的变迁原因和制度缺陷,从融资成本、经营成本和风险成本三个方面对我国正规和非正规的农村金融机构进行交易成本分析,对我国当前农村金融供求失衡的原因作出更为有效的解释,进而以降低农村金融机构贷款交易成本为主线,提出解决我国农村金融供求失衡问题的有效对策。全文共由六个部分组成:第一章为绪论。本章从研究背景入手,简单介绍了我国农村金融存在的问题,梳理了金融与经济发展理论、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理论和金融约束理论等现代金融理论以及相对应的农业信贷补贴论、农村金融市场论和不完全竞争市场论等农村金融的理论,并进一步回顾了交易成本理论的发展演变和国内外研究现状,确立了本文以农村金融机构贷款交易成本为切入点的研究思路,同时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路线,并对全文的研究内容做了简要概述。第二章是对相关问题的现状描述和原因分析。本章首先回顾了建国后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四个阶段,随后从经济学的角度对金融供求失衡的标准进行了界定。在此基础上,论证了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供给严重不足的问题,并阐述了该问题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五大不利影响。本章最后一节阐述了金融机构贷款交易成本的三个主要组成部分(融资成本、经营成本和风险成本),从理论上对我国农村金融失衡的主要原因进行了总体分析。第三章是对我国农村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交易成本的研究。按照一般分法,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可分为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其中正规金融机构包括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包括改革后成立的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等。本章对这些正规金融机构的变迁进行了历史回顾,并从交易成本的角度分析了变迁原因,进而指出了各类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在农村贷款交易成本方面的优势与不足。第四章与第三章相对应,是关于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交易成本的研究。本章回顾了我国农村民间金融和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历程,阐述了其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分析了各自在贷款交易成本方面相对于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优势,指出了其具有顽强生命力的原因,同时也揭示了各自在发展过程中的失误与问题,最后对我国农村正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交易成本的优劣之处进行了分析总结。第五章对国外典型国家的农村金融体系进行介绍和分析。本章分析了农业现代化程度极高的美国、农民合作组织极其发达的日本以及国情与我国相似的印度这三个极具代表性国家的农村金融体系,从交易成本的视角总结了这三个国家在解决农村贷款问题方面的经验与亮点,归纳了这三个国家的可取之处,为改革和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提供了经验及借鉴。第六章是本文的最后一章,本章主要在前文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改革和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对策,力图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农村金融供求失衡问题。本章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途径,以降低农村金融机构贷款交易成本为主线,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立足国情、借鉴经验,对我国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的改革提出政策建议,并进一步提出完善农业保险、建立农村征信体系等有效降低交易成本的措施。本文的创新性研究主要在于从农村金融机构贷款交易成本的角度来研究我国农村金融供求失衡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交易成本分为融资成本、经营成本和风险成本三个部分,揭示了当前我国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存在的贷款交易成本过高的问题,并系统地提出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改革的目标、框架和具体措施。然而,囿于相关参考资料不多的制约和对某些金融机构的数据收集的困难,本文没能通过建立数学模型对农村正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在贷款交易成本方面的差异进行量化分析,实为遗憾。希望未来能够在这一方面继续深入研究,力求有所突破。
穆林[10](2009)在《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发展:模式选择、制度设计与政策建议》文中提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体系的发展与经济的增长之间的关系已经愈来愈受到人们的关注。在许多发展中国家中存在着明显的经济二元性结构,反映到金融领域就表现为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的并存。这种模式的金融体系对于经济增长又有怎样的作用呢?虽然非正规金融在许多国家存在,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广泛存在,但根据麦金农—肖的研究,非正规金融是一种效率低下的融资机制,无论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都不重要。所以,对非正规金融的研究一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然而,随着非正规金融在世界各国的发展变化,如非正规金融的规模的扩大,非正规金融对当地经济产生的作用逐渐显现,各国政府开始关注本国的非正规金融,学术界也运用各种经济学理论将研究视角转向对非正规金融的研究上。一些国际经济组织在关注到非正规金融在世界各国的发展状况后甚至还开展了跨国界的非正规金融的研究。非正规金融在中国的发展历程比较曲折,但近些年来发展迅猛。随着非正规金融规模的逐渐扩大,非正规金融对经济的发展的支持作用,尤其是对中小企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日益明显,中国开始重新审视非正规金融在国家金融体系中的客观地位,众多学者也在其研究中给予了非正规金融非常多的关注,对非正规金融的研究由此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非正规金融及其制度的建立终于被提上中国金融改革的日程。但就目前中国的现实情况来看,非正规金融没有一个合法地位,其规范发展也存在很多问题,因此,如何规范和发展非正规金融,使之能更好地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就进入了本文的考察视野。本文运用了经济学中的金融中介理论、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理论、契约理论、制度经济学以及经济增长理论,采用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相结合、对比等方法来解释和挖掘非正规金融产生、稳定发展的内在原因和基本规律。通过对比分析国内外非正规金融发展历程和现状,全面透视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的具体实际,在对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进行绩效分析的基础上,剖析了我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发展过程中的种种问题,以期能促进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的健康发展,从而促进中国西部地区经济的飞速发展,实现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本文的研究结论如下:第一,我国的非正规金融及其金融二元结构是经济体系中内生形成的;第二,非正规金融是改善人们福利水平的金融机制之一,它具有与正规金融不同的交易特征与契约治理机制;第三,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具有互动性,非正规金融对地区经济增长提供了支持;第四,非正规金融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安排,促使着一国的金融制度实现创新;第五,给予非正规金融法律地位上的确定以及加强对其的监管应该是政府的当务之急;第六,非正规金融在其发展中存在着本身不可克服的内在缺陷,因此要采取各种措施规范和发挥非正规金融对我国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本文共7章。第一章“导论”,提出了写作本文的背景和意义,简要介绍了国内外学者对该问题目前的研究现状,同时也提出了本文研究的思路、方法和写作框架。第二章为“相关概念阐述和基本理论综述”,在对本文中重要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界定的基础上,较为系统地总结阐述了非正规金融的相关理论,对非正规金融的产生、发展、执行和存续的内在机理进行了探讨,对非正规金融的契约治理和市场定价进行了微观分析。第三章为“国内外非正规金融的发展演进及借鉴”,通过对国内外一些国家和地区典型的非正规金融的发展演进历程和现状的分析总结,得出对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发展有借鉴意义的经验和启示。第四章为“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的现状分析”,从中国西部地区经济金融的发展现状出发,结合非正规金融在西部地区的实际情况,探讨了非正规金融的现状,分析了非正规金融在中国西部地区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以及不可避免的问题。第五章为“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发展的模式选择”,探讨了在现阶段,中国西部地区的非正规金融应采取的模式。第六章为“发展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的制度设计与政策建议”,在前述章节的基础上,本章提出了发展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的制度安排和政策建议。第七章即最后一章“结论”部分在对本文进行总结之后,指出了本文存在的不足和今后要进一步研究的内容和思路。
二、62861亿——中国人民银行公布2000年8月底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62861亿——中国人民银行公布2000年8月底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论文提纲范文)
(1)国家、生态、技术、市场 ——棉花与鲁西北社会变迁(1906-2006)(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相关概念界定 |
四、研究思路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生态环境与历史演变:鲁西北植棉业的变迁 |
第一节 鲁西北的生态环境 |
一、气候资源 |
二、水资源 |
三、土地资源 |
四、自然灾害 |
第二节 从中心到边缘: 鲁西北植棉业的历史进程 |
一、山东植棉业之滥觞 |
二、明代劝导政策与鲁西北植棉业的商品化 |
三、清代鲁西北植棉业的专业化 |
四、清末民国时期鲁西北植棉业的规模化 |
五、1949年以来鲁西北植棉业的曲折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更新与淘汰: 优良品种的引进与培育 |
第一节 改良开端: 清末民国时期良种的选育与推广 |
一、美棉的早期试种(1900-1911) |
二、民国时期良种的选育与推广(1912-1937) |
三、日伪时期棉种改良与强制推广(1938-1945) |
四、品种改良与推广的影响 |
第二节 自主创新: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良种繁育 |
一、棉花良种引进与繁育的几个阶段 |
二、良种繁育推广体系的组成 |
三、繁育和推广的主要品种 |
四、新品种繁育推广的影响与特点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灾害应对与技术革新: 棉花的耕种与管理 |
第一节 棉田生态改造 |
一、水利设施的修建 |
二、盐碱地的治理与应对 |
三、土地肥力的培养 |
第二节 棉花耕种技术的革新 |
一、19世纪以前传统耕作技术的演进 |
二、清末民国时期科学植棉的初步探索 |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技术植棉 |
四、耕作技术演进的特点 |
第三节 棉花病虫害防治技术的变迁 |
一、鲁西北棉花主要病虫害 |
二、不同历史阶段病虫害防治技术与措施 |
三、病虫害防治技术变迁的特点 |
第四节 棉作技术传播方式的改进 |
一、传播方式的初步探索 |
二、互助合作中的技术传播 |
三、家庭生产模式下的技术传播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从乡村到国际: 棉花市场流通体系的建构与重组 |
第一节 由内到外: 1945年以前的棉花市场 |
一、明清时期的棉花集市贸易 |
二、清末民国棉花流通体系的初步建立 |
三、日伪对棉花市场的“一元化”统制 |
第二节 从自由到统购: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棉花流通 |
一、规范秩序: 抗战后的棉花市场 |
二、实行统购: 棉花市场的一元化 |
三、稳定市场与统一调配: 棉花统购政策的影响 |
四、“买棉难”与“卖棉难”: 统购时期的流通困境 |
第三节 多元化与边缘化: 新经济体制下的棉花市场 |
一、国家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曲折历程 |
二、市场体制改革中的地方棉花交易 |
三、全面市场化对区域棉花生产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棉纺织业的浮沉: 棉花生产对区域经济的影响 |
第一节 土布中心: 1949年以前鲁西北的棉纺织业 |
一、明清时期鲁西北手工棉纺织业的初步发展 |
二、清末民初民间纺织的延续和新型纺织业的兴起 |
三、抗战前后工厂停业与民间纺织的复苏 |
四、鲁西北棉纺织业相对削弱与持续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 |
第二节 时起时落: 新中国成立以来鲁西北的棉纺织业 |
一、互助合作时期传统手工棉纺织业的延续 |
二、1958-1978年机械化棉纺织业的曲折前进 |
三、1979-1990年棉纺织企业遍地开花 |
四、1990年代棉纺织业的萎缩 |
五、新世纪棉纺织业的转型与发展 |
六、鲁西北棉纺织业浮沉的影响因素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以棉换粮”与“弃棉从粮”:棉花与区域社会生活 |
第一节 棉粮争地: 棉花生产与区域种植业结构变迁 |
一、清末至民国: “粮棉兼种”与“以粮挤棉” |
二、1949年至1978年:从“爱国家种棉花”到“以粮为主” |
三、改革开放初期: 以棉为主的种植结构 |
四、1990年以后: 棉花萎缩与多种经营的产业结构 |
第二节 借棉致富: 棉花生产对农民收入和生活的影响 |
一、以棉换粮: 棉花扩张期的农民收入与生活(1906-1948) |
二、陷入困境: 棉花徘徊期的农民收入与生活(1949-1979) |
三、超越全国: 植棉高峰期的农民收入与生活(1980-1990) |
四、弃棉从粮: 波动萎缩时期的农民收入与生活(1991-2015) |
第三节 角色转换: 棉花生产对区域从业结构的影响 |
一、“美差”的消失: 国营棉厂职工大起大落 |
二、突破家庭藩篱: 从自纺自织到纺织工人 |
三、加入附带行业: 腹地民众依靠棉花副业创造价值 |
四、打破男耕女织: 妇女成为植棉主力军 |
第四节 由内聚到开放: 棉花生产与地方社会网络 |
一、请进来与走出去: 棉花生产带来的内外交流 |
二、专业人才培养: 创建专业研究机构和培训学校 |
三、与外省联姻: 农民婚姻网络之变迁 |
第五节 偷棉事件: 棉花生产与地方社会秩序 |
一、扞卫经济利益: 民国时期的偷棉与护棉 |
二、严肃的政治问题: 集体化早期的偷棉事件 |
三、不是秘密的秘密: 集体化后期心照不宣的偷棉行为 |
四、利益冲突与调整: 偷棉事件中的国家、集体与农民 |
本章小结 |
结语: 棉花视角下的生态、市场、技术、国家与农民——鲁西北棉花生产与社会变迁特点及影响因素分析 |
一、鲁西北棉花生产与社会变迁的特点 |
二、鲁西北棉花生产与社会变迁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三、疑问与思考: 透过鲁西北植棉业历史变迁看农业发展 |
附录 |
附录一: 鲁西北棉花生产大事记 |
附录二: 部分统计表 |
表1 1368-2006年鲁西北行政区划统计表 |
表2 1949-2015年聊城地区棉田面积及产量 |
表3 1949-1990年聊城地区棉花加工企业基本情况简表 |
表4 1949-2000年鲁西北9县棉厂统计表 |
附录三: 访谈记录选编 |
(一) STC访谈记录 |
(二) WFJ访谈记录 |
(三) 杨俊生访谈记录 |
(四) 闫荣军访谈记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2)中国金融系统功能的财政化(1949-1978)(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章 新中国建立之初选择金融发展模式时面临的约束条件 |
第一节 单纯依靠国家力量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道路的确立 |
第二节 南京国民政府的金融遗产:国家垄断金融体制 |
第三节 革命根据地的金融实践:政府严格控制金融系统 |
第二章 从市场金融体制到计划金融体制 |
第一节 新政权对金融业的整理 |
第二节 有管理的金融市场的短暂繁荣 |
第三节 金融系统功能的初步回归 |
第四节 计划金融体制的基本确立 |
第三章 金融机构财政机关化 |
第一节 中国人民银行“大一统”格局的形成 |
第二节 交通银行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被率先纳入财政部体系 |
第三节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业务边缘化与机构被纳入财政部体系 |
第四章 金融机构日常业务财政化 |
第一节 货币发行逐渐被纳入财政预算轨道 |
第二节 银行存贷款业务成为财政预算的有效补充 |
第三节 监管财政款项逐渐成为银行主要的日常工作 |
第五章 对1953-1978年间中国金融系统运行绩效的评估 |
第一节 存款动员能力评估 |
第二节 资金配置效果评估 |
第三节 风险管理能力评估 |
第四节 产品流通促进能力评估 |
第五节 企业治理能力促进价值评估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中国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历史考察(1979-2013)(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的缘由和意义 |
二、相关概念界定 |
三、已有研究成果述评 |
四、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内容框架 |
第一章 历史起点:扭曲型要素价格体系与要素计划配置体制 |
第一节 扭曲型要素价格体系的形成 |
一、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选择 |
二、扭曲型要素价格体系的形成 |
第二节 要素计划配置体制的建立 |
一、实行高度集中的资金计划配置制度 |
二、构建城乡二元的劳动力资源配置体系 |
第三节 经济发展绩效低下的困境 |
第二章 理论桎梏与实践探索:1979-1991年 |
第一节 “要素不是商品”的理论桎梏 |
一、“要素不是商品”的正式提出 |
二、突破桎梏的理论探索 |
第二节 市场机制引入对要素计划配置体制的冲击 |
一、产品价格市场化 |
二、市场主体多元化 |
三、要素计划配置体制受到冲击和改革的必然性 |
第三节 要素市场化的初步探索与要素市场的初步发育 |
一、金融体制改革、金融市场发育与利率调整 |
二、就业压力与劳动力市场发育 |
三、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和土地市场萌芽 |
第四节 要素价格形成的基本特征及其影响 |
第三章 推进与约束:1992-2001年 |
第一节 要素市场基础地位的确立 |
第二节 要素市场化改革的推进 |
一、金融市场:股票、债券市场发展与利率市场化启动 |
二、劳动力市场:劳动力流动加快与工资形成机制市场化 |
三、土地市场:土地配置方式向市场化转变 |
第三节 要素市场化改革的约束 |
一、传统体制惯性的约束 |
二、国有企业预算软约束的限制 |
第四节 要素市场化改革中的摩擦与冲突 |
一、要素价格双轨制的体制摩擦 |
二、城乡与区域差距扩大 |
三、要素支持与配置效率的冲突 |
第四章 深化与掣肘:2002-2013年 |
第一节 要素市场化改革的深化 |
一、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 |
二、全面建设劳动力市场体系 |
三、加快土地市场化改革 |
第二节 地方政府干预与要素市场化改革的掣肘 |
一、财政金融化与金融市场扭曲 |
二、“土地引资”和“土地财政” |
三、低工资发展模式的依赖 |
第三节 要素市场扭曲的现实特征 |
第五章 现行要素价格扭曲:经济高速增长和经济结构失衡 |
第一节 现行要素价格扭曲的经济增长效应 |
第二节 现行要素价格扭曲与经济结构失衡的关联 |
一、要素价格扭曲引起收入分配结构失衡 |
二、要素价格扭曲导致总需求结构失衡 |
三、要素价格扭曲造成产业结构失衡 |
第六章 结论与启示 |
一、要素市场化总体滞后是中国市场体系的基本特征 |
二、要素市场化改革受多重因素制约与掣肘 |
三、要素市场化抑制内生于双轨渐进式改革策略 |
四、要素价格扭曲是传统发展方式的重要决定因素和锁定机制 |
五、加快要素市场化改革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4)民族地区金融发展的减贫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民族地区金融扶贫政策沿革 |
1.1.3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概念界定 |
1.2.1 民族地区 |
1.2.2 贫困及贫困的分类 |
1.2.3 洛伦兹曲线 |
1.2.4 金融发展 |
1.2.5 金融发展的减贫效应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 |
1.5 本文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5.1 可能的创新 |
1.5.2 存在的不足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国外研究现状 |
2.1.1 经济增长与贫困减缓 |
2.1.2 经济增长益贫性研究 |
2.1.3 金融发展与贫困减缓 |
2.2 国内研究现状 |
2.2.1 金融发展与贫困 |
2.2.2 经济增长益贫性研究 |
2.3 民族地区相关研究 |
2.3.1 民族地区金融发展与贫困的研究 |
2.3.2 民族地区经济增长益贫性的研究 |
2.4 文献评述 |
第3章 金融发展的减贫效应:理论框架 |
3.1 金融发展对贫困的直接作用 |
3.1.1 贷款服务 |
3.1.2 储蓄服务 |
3.1.3 投资理财服务 |
3.2 金融发展对贫困的间接作用 |
3.2.1 金融发展-经济增长-贫困 |
3.2.2 金融发展-收入分配-贫困 |
3.3 金融发展与贫困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民族地区的贫困形势与减贫成效 |
4.1 贫困的总体情况和特征 |
4.2 基于FGT的民族地区贫困测度 |
4.2.1 数据选取及处理 |
4.2.2 贫困线的确定 |
4.2.3 农村居民收入及FGT测度结果 |
4.3 西藏、宁夏贫困变化分析 |
4.4 贫困的致因分析 |
4.5 “十二五”以来的减贫成效分析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民族地区的金融发展 |
5.1 民族地区整体金融发展状况 |
5.1.1 民族地区银行业情况 |
5.1.2 民族地区资本市场发展状况 |
5.1.3 保险市场分析 |
5.1.4 金融相关率分析 |
5.2 民族地区普惠金融发展情况 |
5.2.1 普惠金融发展指数的构建 |
5.2.2 民族地区普惠金融发展分析 |
5.3 民族地区绿色金融发展情况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民族地区金融发展的减贫效应:实证分析 |
6.1 民族地区经济增长益贫性判断 |
6.1.1 PPGI结果 |
6.1.2 PEGR结果 |
6.1.3 PGC计算 |
6.2 民族地区金融发展与贫困减缓(直接效应与中介效应) |
6.2.1 模型设立 |
6.2.2 数据来源及变量说明 |
6.2.3 计量检验及结果分析 |
6.2.4 结论 |
6.3 金融发展减贫弹性的区际差异和动态变化 |
6.4 案例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民族地区普惠金融发展的减贫效应:实证分析 |
7.1 普惠金融与贫困减缓实证分析 |
7.1.1 模型设计 |
7.1.2 数据来源及变量说明 |
7.1.3 实证结果 |
7.1.4 结论 |
7.2 案例 |
7.2.1 案例一之盐池模式 |
7.2.2 案例二之保险扶贫 |
7.2.3 案例三之绿色金融减贫 |
7.3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对策建议与研究展望 |
8.1 本文主要结论 |
8.2 对策建议 |
8.2.1 完善民族地区金融服务体系,提升金融服务质量 |
8.2.2 促进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手段提升,拓展金融服务广度与深度 |
8.2.3 加快推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普惠金融发展环境 |
8.2.4 规范信贷投放,促进经济更加健康发展 |
8.2.5 结合地区生态特色,提升绿色金融发展水平 |
8.2.6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金融良性发展 |
8.3 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5)我国宏观调控中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2.1 维护经济稳定,为“五位一体”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 |
1.2.2 发挥合力共同优化结构调整,促进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 |
1.2.3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共同实现宏观调控总目标 |
1.3 基本概念与研究范畴 |
1.3.1 宏观调控的基本概念 |
1.3.2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基本概念与研究范畴 |
1.3.3 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必要性 |
1.4 研究方法 |
1.4.1 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 |
1.4.2 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
1.4.3 历史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相结合 |
1.5 研究框架 |
1.6 创新与不足 |
1.6.1 论文创新点 |
1.6.2 论文难点与不足 |
2 文献综述和理论基础 |
2.1 文献综述 |
2.1.1 国外相关研究 |
2.1.2 国内相关研究 |
2.2 宏观调控的理论基础 |
2.2.1 马克思关于宏观调控的理论 |
2.2.2 经济周期理论 |
2.2.3 经济增长理论 |
2.2.4 凯恩斯主义流派 |
2.2.5 其他理论 |
2.3 财政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主要理论模型 |
2.3.1 IS-LM曲线——封闭经济下财政与货币政策对经济的影响 |
2.3.2 米德冲突——单一政策无法兼顾内外均衡 |
2.3.3 丁伯根法则——不同经济目标需要不同的政策工具 |
2.3.4 蒙代尔—弗莱明模型——开放经济下财政货币政策效果不同 |
2.4 国内外理论与文献的启示与不足 |
2.4.1 我国宏观调控与西方国家干预等理论的联系与区别 |
2.4.2 国内外理论与文献的不足 |
2.5 构建宏观调控中财政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基本框架 |
2.5.1 短期注重维护经济总量基本稳定,侧重需求管理 |
2.5.2 长期注重优化结构提高经济质量,侧重供给管理 |
2.5.3 加强两大政策工具协调配合,提高政策合力和效率 |
3 世界主要国家财政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经验与启示 |
3.1 美国各阶段财政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情况 |
3.1.1 “罗斯福新政”中财政与货币政策及其协调配合 |
3.1.2 二战期间财政与货币政策及其协调配合 |
3.1.3 二战后至70年代财政与货币政策及其协调配合 |
3.1.4 20世纪80年代财政与货币政策及其协调配合 |
3.1.5 20世纪90年代财政与货币政策及其协调配合 |
3.1.6 21世纪国际金融危机前财政与货币政策及其协调配合 |
3.2 日本各阶段财政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情况 |
3.2.1 财政政策的演进 |
3.2.2 货币政策的演进 |
3.2.3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 |
3.3 德国各阶段财政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情况 |
3.3.1 二战后到60年代中期中性的财政政策和偏紧的货币政策协调配合 |
3.3.2 6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初反周期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 |
3.3.3 80年代初至2008年紧缩的财政政策与偏紧的货币政策协调配合 |
3.4 2008年金融危机后主要国家财政货币政策协调配合概况 |
3.4.1 美国应对金融危机财政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 |
3.4.2 日本应对金融危机财政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 |
3.4.3 德国应对金融危机中财政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 |
3.5 国际经验的启示 |
3.5.1 两大政策共同维护经济基本稳定 |
3.5.2 两大政策配合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
3.5.3 充分利用国债功能助力两大政策实现各自目标 |
4 我国宏观调控中财政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历史沿革 |
4.1 从双松到双紧的财政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1993年—1997年) |
4.1.1 从双松转向双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 |
4.1.2 两大政策共同抑制固定资产投资过热 |
4.1.3 央行试行以国债为公开市场操作对象 |
4.2 积极的财政政策与稳健的货币政策协调配合(1998年—2004年) |
4.2.1 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 |
4.2.2 共同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经济总体稳定 |
4.2.3 利用特别国债注资国有商业银行应对亚洲金融危机 |
4.2.4 国债期限结构受限央票成为公开市场业务主力 |
4.3 双稳健的财政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2005年—2008年) |
4.3.1 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 |
4.3.2 两大政策引导经济结构调整 |
4.3.3 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储备进行投资 |
4.4 积极财政政策与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协调配合(2008年—2011年) |
4.4.1 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 |
4.4.2 共同支持4万亿投资应对经济下滑 |
4.4.3 共同支持结构调整促进出口、投资和消费 |
4.4.4 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逐步增加 |
4.5 积极的财政政策与稳健的货币政策协调配合(2011年—今) |
4.5.1 积极的财政政策与稳健的货币政策 |
4.5.2 两大政策定向扶持相关领域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4.5.3 两大政策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
4.5.4 两大政策加大国债、国库现金工具协调配合力度 |
5 两大政策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与原因探析 |
5.1 实际GDP增速、赤字率及货币供给M2增速关系的实证研究 |
5.1.1 样本数据及计量方法 |
5.1.2 基本检验 |
5.1.3 VAP模型建立及检验 |
5.1.4 脉冲响应函数及方差分解 |
5.1.5 实证分析结论 |
5.2 原因探析 |
5.2.1 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与经济增长相互影响 |
5.2.2 政府投资波动对经济增长影响较大 |
5.2.3 货币政策目标与执行传导力度需合理把握 |
6 两大政策促进结构调整的实证分析与原因解析 |
6.1 样本数据及计量方法 |
6.1.1 样本数据选取及说明 |
6.1.2 计量方法 |
6.2 两大政策促进我国各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实证分析 |
6.2.1 两大政策促进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实证分析 |
6.2.2 两大政策促进东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实证分析 |
6.2.3 两大政策促进中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实证分析 |
6.2.4 两大政策促进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实证分析 |
6.2.5 实证分析结论 |
6.3 原因解析 |
6.3.1 单靠任一政策作用有限,难以发挥合力促进结构调整 |
6.3.2 两大政策缺乏协调配合的机制和端口支撑 |
6.3.3 各地差异较大,执行财政、货币政策的方式和效果不一 |
7 两大政策工具在协调配合中的实证分析及原因分析 |
7.1 国债对货币供给量的影响分析 |
7.1.1 外汇占款大幅波动使货币供给较为被动 |
7.1.2 外汇占款过多影响金融机构资金效率和货币政策有效贯彻 |
7.1.3 利用特别国债创新外汇管理仍未解决货币供给难题 |
7.1.4 利用“央票”等货币政策工具对冲“外汇”效率低于国债 |
7.2 国库现金对货币供给量的VECM模型实证分析 |
7.2.1 变量选择及单位根检验 |
7.2.2 国库现金影响流通中的现金(M0)的实证分析 |
7.2.3 国库现金影响狭义货币供给量(M1)的实证分析 |
7.2.4 国库现金影响广义货币供给量(M2)的实证分析 |
7.2.5 实证分析结论 |
7.3 原因分析 |
7.3.1 央行持有国债规模和比例过低 |
7.3.2 国债规模的安全区间难以确定,国债管理有待提高 |
7.3.3 国债市场尚不完善 |
7.3.4 缴税周期性特征使国库现金对货币供应量产生影响 |
7.3.5 国库现金预测的科学性有待提高 |
7.3.6 中央国库现金进行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 |
7.3.7 两大政策缺乏协调配合机制 |
8 完善宏观调控中财政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建议 |
8.1 宏观经济面临的国际国内新形势 |
8.1.1 国际经济新形势 |
8.1.2 国内经济新形势 |
8.2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宏观调控的总体战略基调 |
8.3 构建宏观调控中财政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基本机制 |
8.4 短期维护经济基本稳定,发挥需求管理优势 |
8.4.1 采用积极的财政政策与稳健的货币政策协调配合 |
8.4.2 发挥政府投融资优势,从需求侧维护总量基本稳定 |
8.4.3 利用国债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 |
8.5 长期促进结构调整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侧重供给管理 |
8.5.1 两大政策协调配合以科技创新引领经济增长动能转换 |
8.5.2 推动相关市场经济主体改革和发展 |
8.6 加大两大政策工具协调配合力度,提高政策效率 |
8.6.1 积极稳妥扩展赤字和债务规模,进一步优化政府债务管理 |
8.6.2 善于利用国债、国库现金增加货币供应量调控的主动权 |
8.7 进一步完善其他制度供给 |
参考文献 |
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6)家庭资产配置与中国跨境资本流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理论和实践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主要创新点和不足 |
1.3.1 主要创新点 |
1.3.2 存在的不足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跨境资本流动理论基础 |
2.1.1 跨境资本流动理论 |
2.1.2 中国跨境资本流动相关研究 |
2.2 资产配置理论基础 |
2.2.1 资产组合理论 |
2.2.2 有效市场假说 |
2.2.3 多期动态资产配置模型 |
2.2.4 国际资产配置理论 |
2.3 家庭资产配置理论模型构建 |
2.3.1 假设条件 |
2.3.2 模型构建 |
2.3.3 模型结论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中国家庭资产配置与跨境资本流动的内在联系 |
3.1 家庭资产配置与跨境资本流动关联机制 |
3.1.1 概念界定 |
3.1.2 关联机制 |
3.2 中国家庭资产配置影响跨境资本流动的方式 |
3.2.1 个人层面 |
3.2.2 公司和金融机构层面 |
3.3 中国对家庭境外资产配置的管理 |
3.3.1 方式管理 |
3.3.2 额度管理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家庭境内资产配置特征及影响因素 |
4.1 中国家庭资产配置特征 |
4.1.1 财富水平上升与收入差距加大 |
4.1.2 家庭资产结构趋于多元化 |
4.2 中国家庭境内资产配置的主要影响因素 |
4.2.1 金融发展水平 |
4.2.2 财富水平 |
4.2.3 投资者个人特征 |
4.3 金融发展水平对家庭境内资产配置影响的实证分析 |
4.3.1 计量模型构建—ⅣProbit和ⅣTobit模型 |
4.3.2 数据选取与处理 |
4.3.3 实证结果分析 |
4.3.4 稳健性检验 |
4.4 财富水平对家庭境内资产配置的门限效应分析 |
4.4.1 计量模型构建—截面门限模型 |
4.4.2 实证结果分析 |
4.4.3 稳健性检验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家庭境外资产配置规模及影响因素 |
5.1 中国家庭境外资产配置规模估算 |
5.1.1 家庭境内外汇存款 |
5.1.2 个人境外旅游支出 |
5.1.3 境外股权投资 |
5.2 中国家庭境外资产配置主要影响因素 |
5.2.1 资本管制程度 |
5.2.2 产权保护水平 |
5.2.3 汇率和利率 |
5.3 中国家庭境外资产配置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5.3.1 计量模型构建—门限回归模型 |
5.3.2 数据选取和处理 |
5.3.3 实证结果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家庭资产配置对中国跨境资本流动的影响 |
6.1 中国跨境资本流动现状 |
6.1.1 中国跨境资本流动规模 |
6.1.2 中国跨境资本流动特征 |
6.2 家庭境内资产配置对中国跨境资本流动的影响 |
6.2.1 计量模型构建—中介效应检验模型 |
6.2.2 数据选取与处理 |
6.2.3 实证结果分析 |
6.3 家庭境外资产配置意愿对中国跨境资本流动的影响—基于分类账户 |
6.3.1 理论基础与计量模型构建—VAR模型 |
6.3.2 数据选取和处理 |
6.3.3 实证结果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满足境内资产配置需求,维护投资者权益 |
7.2.2 合理引导境外资产配置,打好资本账户开放基础 |
7.2.3 防范金融风险,构建跨境资本流动宏微观审慎管理框架 |
7.3 研究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介 |
(7)战时国民政府金融法律制度研究(1937-1945)(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历史背景及选题来源 |
二、研究成果及选题意义 |
三、基本结构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战时国民政府金融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历史背景 |
第一节 近代中国金融法制之肇始 |
一、清末修律进程中的金融立法 |
二、北洋政府时期的金融立法 |
第二节 战前国民政府金融法制发展 |
一、战前国民政府主要金融立法 |
二、战前国民政府金融立法特征 |
第三节 战时金融制度形成的历史动因 |
一、客观需求——适应持久战争外围环境 |
二、内在驱动——强化国家垄断金融体系 |
三、现实需要——粉碎日本对华经济侵略 |
小结 |
第二章 战时国民政府金融法律制度立法轨迹与基本性质 |
第一节 战时统制金融立法的发展轨迹 |
一、前期:紧急应对,快速搭建制度框架 |
二、中期:金融对抗,全面构建法制体系 |
三、后期:实力抗衡,巩固完善立法成果 |
第二节 战时金融法律关系 |
一、战时金融法律关系的主体 |
二、战时金融法律关系的客体 |
三、战时金融法律关系的内容 |
第三节 战时金融法律制度基本特征 |
一、立法时机选择上的强制性与适时性 |
二、代表阶级利益上的垄断性与特权性 |
三、具体措施选择上的针对性与灵活性 |
四、立法形式上的多样性与零散性 |
五、立法程序上的随意性与无序性 |
小结 |
第三章 战时国民政府金融机构管理制度 |
第一节 金融机构迁移整合与现银货币内迁 |
一、白银与货币的紧急转运 |
二、引导金融机构战时内迁 |
三、建构国统区地方金融网 |
第二节 战时统制金融监管体制的建立 |
一、四联总处最高权威的确立 |
二、四联总处权力体系的变迁 |
三、推进“四行”职能专业化 |
第三节 金融中央集权化体系的形成 |
一、强化央行职能为抗战环境必须 |
二、促进央行转型为“政府的银行” |
三、赋予中央银行一定金融监管权 |
小结 |
第四章 战时国民政府货币管理法律制度 |
第一节 统一货币发行 |
一、管制货币发行的现实要求 |
二、统一货币发行的实施情况 |
三、统一货币发行之利弊得失 |
第二节 调整辅币发行 |
一、战争初期:授权并鼓励地方发行辅币 |
二、战争中期:加强战时辅币发行的监管 |
三、战争后期:限制地方银行辅币的发行 |
第三节 干预货币流通 |
一、严禁日伪钞票流通 |
二、打击偷运法币资敌 |
小结 |
第五章 战时国民政府存储管理法律制度 |
第一节 健全储蓄机构 |
一、节储运动机构的建立 |
二、国统区储蓄网的完善 |
第二节 节约建国储蓄运动 |
一、节约建国储蓄相关法令 |
二、节约建国储蓄实施效果 |
第三节 强化存款保证金制度 |
一、战争初期:存款准备金范围和标准的确立 |
二、战争中后期:存款准备金收存机构的统一 |
小结 |
第六章 战时国民政府信贷管理法律制度 |
第一节 明确信贷重点 |
一、成立信贷管制之机构 |
二、明确信贷发放之重点 |
三、加强贷款利率之调控 |
第二节 促进工矿贷款 |
一、积极发放工矿贷款制度概述 |
二、工矿贷款对后方经济之推动 |
第三节 鼓励农业贷款 |
一、扩大发放农业贷款制度概述 |
二、农业贷款对后方经济之推动 |
小结 |
第七章 战时国民政府金银管理法律制度 |
第一节 统一金银经营权力 |
一、中央金融机构垄断收兑 |
二、设立专门机构管制金银 |
第二节 前期统制金银收储 |
一、管制金银开采与冶炼 |
二、禁止携带金银出边境 |
第三节 后期放松金银管制 |
一、恢复黄金自由买卖 |
二、开办两类黄金存款 |
小结 |
第八章 战时国民政府汇兑管理法律制度 |
第一节 外汇管制 |
一、加强战时外汇管制必要性分析 |
二、战时外汇管制制度措施及特征 |
三、战时外汇管制制度的实践意义 |
第二节 内汇管理 |
一、太平洋战争之前:鼓励物资内运、控制汇出汇款 |
二、太平洋战争之后:放松流通管制,购取沦陷区物资 |
第三节 侨汇吸收 |
一、增设国外分支机构 |
二、奖励侨资回国投资 |
三、限制侨汇汇往敌占区 |
小结 |
第九章 战时国民政府保险管理法律制度 |
第一节 保险机构管理制度 |
一、《战时保险业管理办法》等制度概况 |
二、《战时保险业管理办法》等制度特征 |
三、制度实施对各类保险机构的影响 |
第二节 战时兵险制度 |
一、战时环境的兵险需求 |
二、战时兵险制度的特征 |
第三节 简易人寿保险制度 |
一、简易寿险制度的运行 |
二、制度运行存在的问题 |
小结 |
第十章 战时国民政府有价证券管理法律制度 |
第一节 公债发行制度 |
一、公债发行十分频繁 |
二、公债募集举步维艰 |
三、经营权力高度垄断 |
第二节 股票交易制度 |
一、战争爆发:股票市场被暂时停止 |
二、战争中期:“孤岛”股票市场的发展 |
三、战争后期:股票市场复市之论争 |
第三节 票据交换制度 |
一、抗战前期:强化中央银行管控权力 |
二、抗战中期:设置票据交换业务规则 |
三、抗战后期:巩固央行结算中心地位 |
小结 |
第十一章 战时国民政府金融法律制度立法评述 |
第一节 战时金融法律制度存在的历史必然性及其意义 |
一、推进金融制度的现代化进程 |
二、支持长期抗战所取得的成就 |
三、粉碎敌伪金融经济侵略图谋 |
第二节 战时金融法律制度之弊失分析 |
一、文本缺陷:制度因袭外国成例,非银行业立法发展缓慢 |
二、价值缺陷:法律价值体系混乱,国民权利未得有效保障 |
三、功能缺陷:立法目的未能落实,制度功能不能有效发挥 |
小结 |
第十二章 战时金融法律制度对现代法治建构的启示 |
第一节 对现实中国紧急状态立法的启示 |
一、紧急状态立法,须珍视法治的一些基本价值 |
二、确保立法成效,应保障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 |
三、危机因素消除,必终止紧急状态立法的适用 |
第二节 对完善现实中国金融法制的启示 |
一、金融立法应尊重社会文化传统 |
二、金融立法应遵循客观经济规律 |
三、金融立法应以金融安全为核心 |
小结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8)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国际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1章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 |
1.1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基本理念与内容 |
1.1.1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基本理念 |
1.1.2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
1.2 存款保险的经济学理论基础 |
1.2.1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功效和缺陷 |
1.2.2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替代性措施 |
1.3 存款保险的法理分析:法律属性之界定 |
1.3.1 存款保险是政策性保险 |
1.3.2 存款保险属于责任保险 |
1.3.3 存款保险属于保证保险 |
1.3.4 存款保险应与担保法上的保证相区别 |
第2章 美国(FDIC)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研究 |
2.1 美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产生 |
2.1.1 产生的背景 |
2.1.2 1933年银行法与美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 |
2.1.3 FDIC的组织、设立目的和职责 |
2.2 FDIC的平稳发展 |
2.2.1 1935年存款保险法的修订 |
2.2.2 1950年存款保险法的修订 |
2.3 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美国金融危机和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改革 |
2.3.1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储贷危机 |
2.3.2 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的银行危机 |
2.4 《2005年存款保险改革法》评介 |
2.5 当前的次贷金融危机 |
2.5.1 次贷危机的爆发 |
2.5.2 FDIC在此次次贷金融危机中的角色 |
2.6 FDIC发展历程的经验总结 |
第3章 欧盟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研究 |
3.1 欧盟国家存款保险法律制度评述 |
3.1.1 FSA掌控下的英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 |
3.1.2 “付款箱式”的荷兰存款保险法律制度 |
3.1.3 德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公私并立 |
3.1.4 法国存款担保基金地位特殊 |
3.1.5 希腊存款保险制度功能单一 |
3.2 欧盟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统一 |
3.2.1 《存款保险指令》的产生背景 |
3.2.2 《欧盟存款保险制度指令》的基本原则 |
3.2.3 《欧盟存款保险制度指令》的主要内容评析 |
3.3 欧盟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最新动态 |
3.3.1 英国北岩银行(Northern Rock)的救助——案例研究 |
3.3.2 欧盟存款保险法律机制最新动态 |
3.4 欧盟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经验总结 |
3.4.1 欧盟各国存款保险制度运作的主要特点及基本评价 |
3.4.2 欧盟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发展的主要经验 |
第4章 亚洲主要经济体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研究 |
4.1 亚洲主要经济体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基本情况 |
4.2 亚洲主要经济体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具体运行 |
4.2.1 政府与银行彼此协作的日本存款保险法律制度 |
4.2.2 合并运行的韩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 |
4.2.3 我国台湾地区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功能渐趋完善 |
4.3 亚洲主要经济体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经验总结 |
4.3.1 健全现代金融安全网要求建立存款保险法律制度 |
4.3.2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可有效处理银行危机 |
4.3.3 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运营必以先行立法予以保障 |
4.3.4 应注重存款保险机构与监管部门的有效合作 |
4.3.5 应规范存款保险机构的监管职能 |
4.3.6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要注意克服其本身的缺陷 |
第5章 中国存款保险立法进程研究 |
5.1 中国建立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意义 |
5.1.1 防止市场化改革后的银行业危机 |
5.1.2 保护小额存款人的利益 |
5.1.3 促进各银行间的公平竞争 |
5.1.4 建立一种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 |
5.1.5 缓解中央银行的压力,减轻政府负担 |
5.1.6 促进金融法制建设 |
5.2 中国建立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时机选择 |
5.2.1 世界各国建立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时机选择 |
5.2.2 我国建立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基础 |
5.2.3 中国推出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时机 |
5.3 采用统一的存款保险制度还是“双轨制” |
5.3.1 我国银行业状况 |
5.3.2 监管机构状况 |
5.3.3 五家大型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是否参加统一的存款保险体系 |
5.3.4 农村信用社是否参加统一的存款保险体系 |
5.4 中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整体思路 |
5.4.1 政策目标 |
5.4.2 存款保险机构的性质与独立性 |
5.4.3 问题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与处置目标 |
第6章 中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主要架构研究 |
6.1 《有效存款保险制度核心原则》评析 |
6.1.1 《核心原则》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
6.1.2 对《核心原则》的基本评价 |
6.2 《存款保险条例》(草案)评析 |
6.2.1 (草案)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
6.2.2 对《草案》的基本评价 |
6.3 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主要架构设计 |
6.3.1 存款保险的范围 |
6.3.2 融资安排 |
6.3.3 机构的组建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致谢 |
研究生履历 |
(9)我国农村金融供求失衡深层机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目的 |
第二节 国内外文献回顾 |
一、现代金融理论的发展演变 |
二、农村金融理论的发展演变 |
三、交易成本理论的发展演变 |
四、国内相关研究概述 |
第三节 技术路线图及研究方法和结构 |
一、技术路线图 |
二、研究方法 |
三、文章结构 |
四、论文的创新点与不足 |
第二章 我国农村金融供求失衡的表现及原因 |
第一节 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历史回顾 |
一、重建农村金融体系(1978—1993 年) |
二、“三驾马车”偏离农村(1994—2002 年) |
三、农信社新一轮改革(2003—2005 年) |
四、农村金融改革破冰前行(2006 年至今) |
第二节 金融供求失衡的标准分析 |
第三节 我国农村金融供求失衡的表现 |
一、总量失衡 |
二、信贷资金使用用途结构失衡 |
三、信贷额度结构失衡 |
四、期限结构失衡 |
第四节 农村金融失衡的理论分析及危害 |
一、农村金融机构的交易成本分析 |
二、农村金融供给短缺的危害透视 |
第三章 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交易成本研究 |
第一节 国有商业银行和邮储银行交易成本分析 |
一、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市场的发展历程 |
二、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市场的交易成本分析 |
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改革历程 |
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交易成本分析 |
第二节 农业政策性银行交易成本分析 |
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展历程 |
二、农业发展银行存在的问题和交易成本分析 |
第三节 农村信用社交易成本分析 |
一、农村信用社发展历程 |
二、农村信用社交易成本分析 |
第四章 非正规金融机构交易成本研究 |
第一节 农村民间金融交易成本分析 |
一、农村民间金融发展历程 |
二、农村民间金融交易成本分析 |
第二节 农村小额信贷交易成本分析 |
一、农村小额信贷发展历程 |
二、农村小额信贷交易成本分析 |
第三节 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交易成本比较总结 |
第五章 国外农村金融制度的发展及启示 |
第一节 美国的农村金融体系 |
一、美国农村的商业金融 |
二、美国的农业政策性金融 |
三、美国的农村合作金融 |
四、美国的农业保险体系 |
第二节 日本的农村金融体系 |
一、日本的农村合作金融 |
二、日本的农业政策性金融 |
三、日本的农业信用保证、保险制度 |
第三节 印度的农村金融体系 |
一、印度的商业银行 |
二、印度的农村政策性金融 |
三、印度的合作性金融 |
第四节 国外农业信贷制度经验小结 |
一、各国都建立了比较发达的农业信贷供给体系 |
二、各国农业信贷机构都提供比较宽松优惠的贷款条件 |
三、各国农村信贷机构都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 |
四、各国农村金融机构大都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 |
五、各国都通过立法来保障支持农村金融机构正常运行 |
第六章 完善农村金融体系降低金融交易成本 |
第一节 强化农村合作组织有效降低交易成本 |
一、中国农村合作组织的发展历程 |
二、加强农村合作组织建设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
第二节 邮政储蓄定位农村成本优势巩固提升 |
一、明确农村市场定位 |
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
三、给予一定优惠政策 |
四、因地制宜创新产品 |
五、加强县域网点建设 |
第三节 坚持农发行政策性取向政策补贴降低交易成本 |
一、农业发展银行改革的总体方向 |
二、坚持政策性取向拓宽业务范围 |
第四节 深化农信社改革重建交易成本优势 |
一、改革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 |
二、完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 |
三、创新农村信用社金融业务与服务 |
第五节 规范扶持民间金融充分发挥成本优势 |
一、合理推进国家干预农村民间金融发展的模式 |
二、降低市场准入限制培育多元竞争市场 |
三、建立退出机制加强基层政府建设 |
四、加强农村金融立法加快金融体系建设 |
五、大力发展小额贷款 |
第六节 建立完善农业保险有效降低风险成本 |
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历程 |
二、我国农业保险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
三、政府积极引导完善农业保险 |
第七节 构建农村征信系统打造信息对称平台 |
一、我国农村金融征信系统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二、构建农村征信系统搭建信用信息平台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发展:模式选择、制度设计与政策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对国内外研究的评价 |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 |
1.5 本文的框架 |
2 相关概念阐述和基本理论综述 |
2.1 相关概念阐述 |
2.1.1 非正规金融 |
2.1.2 二元结构 |
2.1.3 西部地区 |
2.2 理论综述 |
2.2.1 金融抑制理论 |
2.2.2 金融深化理论 |
2.2.3 金融中介理论 |
2.2.4 现代合约理论 |
2.2.5 市场定价机制理论 |
2.2.6 经济增长理论 |
2.2.7 制度变迁理论 |
本章小结 |
3 国内外非正规金融的发展演进及借鉴 |
3.1 国外非正规金融的发展演进 |
3.1.1 非正规金融在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演进 |
3.1.2 非正规金融在发达国家的发展演进 |
3.2 非正规金融在世界各国发展演进所带来的经验与启示 |
3.2.1 非正规金融在世界各国发展演进的原因分析 |
3.2.2 非正规金融在世界各国发展演进的经验与启示 |
3.3 国内非正规金融的发展现状 |
3.3.1 浙江 |
3.3.2 福建 |
3.3.3 山西 |
本章小结 |
4 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的现状分析 |
4.1 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现状概览 |
4.1.1 中国西部地区经济运行情况概述 |
4.1.2 中国西部地区银行业金融运行情况概述 |
4.1.3 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情况概述 |
4.2 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的绩效分析 |
4.2.1 非正规金融与资本形成和经济增长 |
4.2.2 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的互补和竞争均衡 |
4.3 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4.3.1 对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 |
4.3.2 对金融秩序的影响 |
4.3.3 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
4.3.4 对自身发展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5 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发展的模式选择 |
5.1 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的发展趋势 |
5.1.1 发展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
5.1.2 发展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的可行性 |
5.2 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发展的模式选择 |
5.2.1 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的联接及向正规金融的转化 |
5.2.2 最初的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的联接及向正规金融转化的模式: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 |
5.2.3 创新的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的联接及向正规金融转化的模式:农村合作银行、城市商业银行 |
5.2.4 新兴的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的联接及向正规金融转化的模式: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 |
5.2.5 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的联接及向正规金融转化的模式选择 |
本章小结 |
6 发展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的制度设计与政策建议 |
6.1 非正规金融与中国金融制度变迁 |
6.2 发展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的制度设计 |
6.2.1 构建非正规金融发展的法律体系 |
6.2.2 加强对非正规金融的监管和监测 |
6.2.3 加速推进金融体制配套改革 |
6.2.4 实行非正规金融发展的区域化差别调控 |
6.2.5 创造非正规金融发展的外部环境 |
6.3 发展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的政策建议 |
6.3.1 加快《放贷人条例》立法进程 |
6.3.2 构建非正规金融的监测体系 |
6.3.3 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
6.3.4 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
6.3.5 推动其他相关金融体制配套措施改革 |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
7.1 结论 |
7.2 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四、62861亿——中国人民银行公布2000年8月底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论文参考文献)
- [1]国家、生态、技术、市场 ——棉花与鲁西北社会变迁(1906-2006)[D]. 史晓玲. 山东大学, 2020(08)
- [2]中国金融系统功能的财政化(1949-1978)[D]. 张健康.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
- [3]中国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历史考察(1979-2013)[D]. 范小仲.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2)
- [4]民族地区金融发展的减贫效应研究[D]. 彭见琼. 西南民族大学, 2019(04)
- [5]我国宏观调控中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研究[D]. 龙小燕.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19(01)
- [6]家庭资产配置与中国跨境资本流动研究[D]. 吴远远.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8(03)
- [7]战时国民政府金融法律制度研究(1937-1945)[D]. 伍操. 西南政法大学, 2011(09)
- [8]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国际比较研究[D]. 李卉. 大连海事大学, 2011(09)
- [9]我国农村金融供求失衡深层机理研究[D]. 卞靖. 中共中央党校, 2010(10)
- [10]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发展:模式选择、制度设计与政策建议[D]. 穆林. 西北大学, 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