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电公共安全隐患调研报告

涉电公共安全隐患调研报告

问:涉电公共安全隐患是指
  1. 答:法律分析:公共场所管理者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桐悉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局轿乎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帆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问:漏电开关参数不符如何写隐患报告
  1. 答:xxxxxx煤业公司:
    根据国网xx省电力公司xx县供电公司《关于xx县煤晌谈矿高危客户用电存在安全隐患情况的请示》平电办【20xx】40号文件,提出了我公司现阶段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经过我公司研究。对用电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提出及时整改报告,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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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我矿现阶段供电的双电源不具备双专线问题。
    当前我矿属于矿井基建阶段,新的10KV双回路尚在建设中。其中一趟线为10KV电源由陈家庄变电站引入,已完成扫尾;另一趟线为10KV电源由蚕石变电站引入,处于扫尾阶段,一旦具备送电条件,我矿新的双路就全面投入运行。
    二、600KW两台发电机出口电压与保安负荷电压不匹配,不能做为应急电源。
    由于新配电室正在调试中,不能正式供电使用,发电机组升压部分正在施工中,一旦新配电室峻工,两台600KW发电机会同步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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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东明线损坏严重,无法保证安全供电。
    816东明线线路受损比较严重,在加强巡查的基础上,我们将按照xx县电轿谨缓网统一调度,进行线路检修,检修时重点解决文件中提及的安全隐患。
    四、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公司将进一步规范井下、地面用电。具体如下:
    1、对现有的线路加大维护力度,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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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配电值班人员及时汇报当日运行闭模情况。
    3、按照应急预案处置好各种突发情况,保证用电安全。
    4、在此期间,井上下禁止出现大型作业计划,不准有超负荷用电作业。
涉电公共安全隐患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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