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治国 难在何处(论文文献综述)
邓晶晶[1](2020)在《新时代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研究》文中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的改革事业也进入到新的历史方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正式开启了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习近平高度重视凝聚改革共识,指出“凝聚共识很重要,没有广泛共识,改革就难以顺利推进,也难以取得全面成功。”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一方面导致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的难度加大,另一方面也对做好新时代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提出了迫切要求。关于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目前学界开展了一系列研究,但仍还有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充实。特别是立足新时代这一重要现实背景下的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问题还有待进行更深入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基于此,本文立足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以新时代为重要时代背景,以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为研究视角与逻辑切入点,对新时代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进行必然性、实然性和应然性剖析。共分为五章内容:第一章,绪论。介绍问题提出和研究意义;梳理和总结当前国内外关于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的研究现状,形成全面客观的研究综述;构建本文的研究框架和阐述本文的研究方法。第二章,新时代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社会背景与相关理论。首先,阐释与本研究密切相关的核心概念,包括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深化改革共识;其次,分析新时代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的社会背景,主要包括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党正带领人民进行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三个方面;最后,阐述新时代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的相关理论,主要从马克思恩格斯的基本理论、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的重要论述、中国传统文化的相关主张三个层面进行挖掘。第三章,新时代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首先,立足新时代继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这一现实任务论证新时代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的现实迫切性;其次,基于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三个方面论证新时代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的理论可能性;最后,立足历史与现实的基本逻辑,从改革开放初期凝聚的初始改革共识、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的丰富改革成果以及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三个方面论证新时代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的实践可行性。第四章,新时代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的现状剖析。这是对新时代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的实然性角度分析。首先,阐述新时代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其次,对当前新时代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进行分析,主要包括沟通不畅困扰、价值判断难题、诉求差异困境、认同分化障碍和力量分散羁绊等;最后,从制度平台、多元价值、错误思潮、利益分配、社会结构等方面剖析了新时代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面临问题的原因。第五章,新时代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的应然路径。密切结合实然现状中剖析的问题,从优化治理机制、增进思想认识、树立理想信念、实现利益满足、汇聚行动力量五个角度全面提出了新时代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的应然性路径。具体来说,治理方面应该完善制度体系、优化法治轨道、健全平台机制;思想方面应该加强意识形态和理论建设、澄清重大认识困惑、促进思想宣传的创新;理想信念方面应该将中国梦作为精神动力、将“四个自信”作为信念恪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价值引领;利益满足方面应该要正视个体正当利益、冲破利益固化藩篱、确保全民共享改革红利;力量汇聚方面应该发挥党的坚强领导、推动广大人民积极参与、调动社会各阶层力量,形成通力合作的改革合力。
李崭[2](2020)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Z市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公众对城市管理工作需求也增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越来越重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提高行政效能和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领下,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创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式,以建成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为目标,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需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从1997年开始试点,经过多年改革和创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基本现状为,机构运作模式有市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统管和市级、县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独立运作两种模式,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构成主要有公务员编制的正式执法人员、协管人员和临时性人员,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程序有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取得了非常大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机制不顺,执法的方式单一、少数执法人员暴力执法、缺乏有效救济和追究途径等问题。本文以行政法制和服务型政府理论为理论基础,在国内外广大专家学者对城市管理执法研究的基础上,运用问卷调查、文献研究和案例研究等研究方法,以Z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为研究对象,对Z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调查和研究,提出解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问题需要在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制不足、规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式、减少暴力执法、建立执法相对人救济和执法人员责任追究途径等多个方面进行改进,希望能对提高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供参考。
高佛雁[3](2019)在《巧打组合拳 破解执行难》文中提出执行难不仅损害司法权威,还助长了不诚信的社会风气。近3年来,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不断加强执行工作力度,构建高效执行制度,取得实质性、突破性进展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72907件,执结353651件,执行到位金额518.97亿元。执行难,到底难在何处?云南如何破解?"执行难"难在哪儿2016年,云南某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因拖欠多家供
马慧强[4](2019)在《保险业穿透式监管研究》文中指出近年来,保险业快速发展,各种复杂产品,复杂的股权结构,都给保险业监管带来了难题。面对挑战,保险业的传统监管已无力应对,难以充分地识别和防范风险。在此背景下,穿透式监管应运而生。穿透式监管是指监管者透过金融产品的形式,按照金融业务和行为的实质,确定监管规则的全流程监管。作为一种全流程监管,保险业穿透式监管仍属于政府对市场的干预,从而防范保险业的系统性风险。与传统监管相比,保险业穿透式监管注重保险产品或业务行为的实质,改变了金融市场主体参与金融活动的能力对比。在实践中,保险业穿透式监管包含了资本端、资产端、负债端三类运用方式。与传统监管相比,保险业穿透式监管具有多重优势,能够有效应对保险业快速发展所带来的挑战,具备制度优势,符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契合实质正义的内在要求。在产生积极效应的同时,保险业穿透式监管也存在不足,穿透能力不强和行政色彩浓厚。在今后的保险业穿透式监管中,监管者应当既提高穿透能力,又要避免权力的滥用,审慎使用,基于监管的市场之维,完善控制权市场和经理人市场。
马宇,黄华波[5](2018)在《医保基金监管法制建设问题探讨》文中指出在机构改革的关键时期探讨医保基金监管的法制建设问题,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与长远意义。应从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监管力量、创新监管方式、畅通监管渠道入手,同时处理好几个基本关系,使医保基金监管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绩效提升和共同治理。
沈小平[6](2018)在《新时代,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的要求》文中研究表明2018年5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仍然要学习马克思,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不断从中汲取科学智慧和理论力量,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更有定力、更有自信、更有智慧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确保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巨轮始终沿着正确航向破浪前行。"
姚瑶[7](2017)在《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研究 ——基于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浙江省裁判文书的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是新《行政诉讼法》修改后的亮点之一,把抽象行政行为纳入了司法审查范围。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不同于司法审判,在制度层面,没有具体可依据的审查规则。由此,在新《行政诉讼法》实施过程中,人民法院对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所适用的审查要件、审查程序、审查标准、审查强度、审查方式、裁判逻辑等诸多问题需通过实践和理论探索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以便为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的有效实施提供依据。浙江省一直以来是诉讼审查机制探索先锋,从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后,浙江省行政案件涉及规范性文件审查的样本数量激增。本文以50例裁判文书为样本,对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考察,发现在司法审查过程中存在着操作困扰。在申请提请阶段,由于原告的提请方式差异以及对附带性的理解差异,导致法院在不同案例中对审查启动条件作出不同回应;由于被告的论证缺乏导致规范性文件识别和审查的困境;没有审查程序的规范态势,而无法明确法庭审查程序;因审查标准和强度不明而造成审查缺失;审查结果的处理方式有限等问题。因此,需要对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理论和范式进行反思和探索。本文通过归纳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启动情形,分析制度创制原意,认为应当扩大对“申请”的解释而使更多规范性文件进入司法审查范畴,并且确定审查范围;通过论证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附带属性,分析被诉行政行为和被审查规范性文件之间的关系,辨析规范性文件审查应当区别于证据审查和被诉行政行为的司法审判;通过对裁判文书的归纳,分析规范性文件的界定理论,结合行政诉讼程序的特殊性,提出规范性文件的识别和审查应当基于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的说理和论证,明确司法审查的定位;通过与备案审查制度、行政复议等相关制度和域外司法审查的经验对比分析,通过目前已有典型裁判文书的解析,论证审查标准和审查强度以及审查程序,应当遵循合法性原则,并与《立法法》的合法性审查相一致,兼顾合理性审查原则,强调行政机关举证责任和义务,对“立法”目的和权限进行强审查,对重大决策及公示的程序进行强审查。立足于行政诉讼以及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立法目的和司法监督功能,确立附带审查的法庭调查和辩论阶段、引入专家论证等庭审环节。最后,应当重视司法建议的制作和呈报,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对规范性文件创制和实施的指引作用。
王洪聪[8](2017)在《法院去地方化研究》文中认为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因人、财、物被地方控制而屈从于地方,形成地方保护,法院地方化现象严重,影响了法院的公信力,导致司法不公,使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合法损害”。法院去地方化改革刻不容缓,它是宪法原则的正确体现,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体制保障。目前,新一轮司法改革已经展开,但通过对某基层法院依法履职状况的具体分析,发现地方政府将法院视为内设机构的认知仍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地方人民法院的法官依法履职仍面临种种困境。法院服务大局、人大监督及经费开支等问题成为制约法院去地方化的外部阻力,法官队伍自身建设不足及制度执行的畏惧心理成为法院去地方化的内部阻力。要加快法院去地方化的改革步伐,首先应加强党的领导,逐步推进法院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法官队伍建设,规范法院参与地方行政事务,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彭健[9](2015)在《建设有限政府阳光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基于四川省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联合调研”的分析》文中研究说明所谓有限政府和阳光政府,实际上是指政府的行政权力法定和行政公开,这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也是目前我们法治政府中最具法律化的两个基本特征。中国社会发展至今,我们仍不得不承认我们是一个政府主导的社会,在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相互关系中,政府仍具有更多的主动性,或者说在市场的"无形之手"和政府的"有形之手"间,我们才刚刚开始重视那只"无形之手"、而逐渐改变"有形之手"的万能作用。因此,如果说依法治国的实现在很大程度
周少来[10](2015)在《“依法治国”:难在何处》文中研究说明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法治盛会"成为全面深化改革时代的新的里程碑,"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成为国人共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已为全民呼唤,中国法治进程必将在全面现代化进程中加速起航。然而,"知易行难",甚或"知"难"行"更难。要把"法治说法"变成"法治做法",要把"法治口号"化为"法治现实",要使"法治中国"的阳光普照中华大地,要让人民
二、依法治国 难在何处(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依法治国 难在何处(论文提纲范文)
(1)新时代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提出及研究意义 |
1.1.1 问题提出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新时代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社会背景及相关理论 |
2.1 相关概念释义 |
2.1.1 新时代 |
2.1.2 全面深化改革 |
2.1.3 全面深化改革共识 |
2.2 新时代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的社会背景 |
2.2.1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 |
2.2.2 中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 |
2.2.3 党带领人民进行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 |
2.3 新时代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的相关理论 |
2.3.1 马克思恩格斯凝聚共识的基本理论 |
2.3.2 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关于凝聚共识的重要论述 |
2.3.3 中国传统文化中凝聚共识的相关主张 |
第3章 新时代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3.1 新时代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的现实迫切性 |
3.1.1 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实践的行动前提 |
3.1.2 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实践的必然要求 |
3.1.3 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实践的前驱动力 |
3.2 新时代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的客观合理性 |
3.2.1 人的“类生命”本质是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的本体论基础 |
3.2.2 可知论是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的认识论基础 |
3.2.3 “共同体”认同是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的价值论基础 |
3.3 新时代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的实践可行性 |
3.3.1 初始改革共识的达成为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积累了宝贵经验 |
3.3.2 改革开放伟大成果为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夯实了重要基础 |
3.3.3 中国共产党领导为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提供了政治保障 |
第4章 新时代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的现状剖析 |
4.1 新时代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采取的措施及成效 |
4.1.1 专门部署和宣传全面深化改革战略增强了感性认知 |
4.1.2 深刻阐释全面深化改革的理论内涵加深了理性认同 |
4.1.3 设定全面深化改革目标明确了行动指向 |
4.2 新时代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存在的主要问题 |
4.2.1 凝聚改革共识面临沟通不畅困扰 |
4.2.2 凝聚改革共识面临价值困惑难题 |
4.2.3 凝聚改革共识面临诉求差异困境 |
4.2.4 凝聚改革共识面临认同分化障碍 |
4.2.5 凝聚改革共识面临力量分散困难 |
4.3 新时代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面临问题的原因分析 |
4.3.1 制度化表达平台及参与机制不完善 |
4.3.2 复杂多元的价值观念和消极社会心态的冲击 |
4.3.3 错误社会思潮和西方意识形态的不良影响 |
4.3.4 改革利益分配不均及贫富差距拉大的消极作用 |
4.3.5 现代化转型中社会结构异质化对改革力量的消解 |
第5章 新时代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的应然路径 |
5.1 优化治理机制 |
5.1.1 强化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的制度建设 |
5.1.2 铺设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的法治轨道 |
5.1.3 健全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的相应平台 |
5.2 增进思想认识 |
5.2.1 加强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的意识形态引导和理论建设 |
5.2.2 澄清人们对全面深化改革重大认识问题和疑惑 |
5.2.3 促进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思想宣传的创新 |
5.3 树立理想信念 |
5.3.1 中国梦作为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的精神动力 |
5.3.2 “四个自信”作为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的信念恪守 |
5.3.3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的价值引领 |
5.4 实现利益满足 |
5.4.1 正视全面深化改革中的个体正当利益 |
5.4.2 冲破全面深化改革的利益固化藩篱 |
5.4.3 确保全体人民共享全面深化改革红利 |
5.5 汇聚行动力量 |
5.5.1 发挥党对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的坚强领导 |
5.5.2 调动人民群众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的积极参与 |
5.5.3 促进社会各阶层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的通力合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2)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Z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2.1 国内研究动态 |
1.2.2 国外研究动态 |
1.3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1.3.1 基本概念界定 |
1.3.2 理论基础 |
1.4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的创新点及难点 |
1.5.1 研究遇到的难点 |
1.5.2 研究的创新点 |
第2章 我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现状 |
2.1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 |
2.1.1 试点启动阶段的法律依据 |
2.1.2 试点规范阶段的法律依据 |
2.1.3 全国推行阶段的法律依据 |
2.2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主体 |
2.2.1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 |
2.2.2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 |
2.3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运作模式 |
2.3.1 市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统管 |
2.3.2 市级、县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独立运作 |
2.4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范围 |
2.4.1 国办发[2000]63号规定范围 |
2.4.2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规定范围 |
2.5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执法程序 |
2.5.1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简易程序 |
2.5.2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一般程序 |
2.6 我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成效 |
2.6.1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效率得到了提升 |
2.6.2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逐步正规化 |
2.7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我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
3.1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机制不顺 |
3.1.1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法律需要进一步健全 |
3.1.2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协作机制不健全 |
3.2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方式单一 |
3.2.1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手段简单 |
3.2.2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手段单一 |
3.3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存在少数执法人员暴力执法 |
3.3.1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暴力执法的表现 |
3.3.2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暴力执法的危害 |
3.4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缺乏有效救济和追究途径 |
3.4.1 缺乏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相对人的保护 |
3.4.2 缺乏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的追究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实证案例分析-以Z市为例 |
4.1 Z市的基本情况 |
4.1.1 Z市简介 |
4.1.2 Z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情况 |
4.2 Z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发展过程 |
4.3 Z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存在问题 |
4.3.1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法律需要进一步健全 |
4.3.2 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协调机制不是十分健全 |
4.3.3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存在少数执法人员暴力执法 |
4.4 Z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经验 |
4.4.1 实施精细化管理 |
4.4.2 规范城市流动摊贩经营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对策 |
5.1 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机制 |
5.1.1 制定和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法律 |
5.1.2 清理和规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
5.1.3 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协作机制 |
5.2 改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式 |
5.2.1 推行柔性执法 |
5.2.2 推进智慧城市管理 |
5.2.3 引入社会信用体系 |
5.3 减少暴力执法 |
5.3.1 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 |
5.3.2 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 |
5.3.3 规范执法程序 |
5.4 改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救济和追究途径 |
5.4.1 完善执法救济制度 |
5.4.2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1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调查问卷(执法人员问卷) |
附录2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调查问卷 (市民问卷) |
(4)保险业穿透式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华海财险违规股东被清退案分析及其问题引入 |
(一)华海财险违规股东被清退的案情介绍 |
(二)基于华海财险违规股东被清退案的问题引入 |
二、保险业穿透式监管的界定 |
(一)保险业穿透式监管的用语分析 |
(二)保险业穿透式监管与传统监管的关系 |
三、保险业穿透式监管的现实考量 |
(一)保险业穿透式监管的必要性 |
(二)保险业穿透式监管的立法实践 |
(三)保险业穿透式监管的运用方式 |
四、保险业穿透式监管的优势与不足 |
(一)保险业穿透式监管的优势 |
1.保险业穿透式监管的现实优势 |
2.保险业穿透式监管的制度优势 |
3.保险业穿透式监管的理论优势 |
(二)保险业穿透式监管的不足 |
1.穿透能力有待加强 |
2.行政色彩浓厚 |
五、保险业穿透式监管的路径 |
(一)提高穿透能力 |
(二)审慎使用 |
(三)监管的市场之维:完善控制权市场和经理人市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医保基金监管法制建设问题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医保基金监管法制建设是重大的时代命题 |
1.1必要性 |
1.2紧迫性 |
1.3可行性 |
2推进医保基金监管法制建设需关注的几个问题 |
2.1建立和完善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政策体系, 实现有法可依 |
2.2加强监管力量, 实现依法行政 |
2.3创新监管方式, 提升监管绩效 |
2.4畅通监管渠道, 促进共同治理 |
3基本关系 |
3.1继承与发展的关系 |
3.2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的关系 |
3.3监管立法与医保立法的关系 |
3.4司法、行政监管与协议管理的关系 |
(6)新时代,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的要求(论文提纲范文)
一、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思想 |
(一) 切实加强理论武装 |
(二) 注重强化党性锤炼 |
(三) 坚持加强道德修养 |
(四) 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
二、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坚守人民立场的思想 |
(一) 始终牢记人民群众是我们的根和本 |
(二) 始终牢记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和精神父母 |
(三) 始终牢记人民群众是事业成败的决定力量 |
(四) 始终牢记“人民是阅卷人” |
三、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思想 |
(一) 思想要再解放 |
(二) 改革要再深入 |
(三) 重点要再突出 |
(四) 工作要再抓实 |
四、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民主的思想 |
(一) 坚持党的领导核心不动摇 |
(二) 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 |
(三) 发挥社会主义民主协商重要作用 |
(四)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践 |
五、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文化建设的思想 |
(一) 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
(二)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三)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
(四) 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
六、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建设的思想 |
(一) 坚持发展为了人民 |
(二) 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 |
(三) 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
(四)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
七、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 |
(一) 推进绿色发展 |
(二) 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
(三) 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 |
(四) 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 |
八、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世界历史的思想 |
(一) 坚持和平发展道路 |
(二) 不断完善外交布局 |
(三) 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 |
(四) 深度参与全球治理 |
九、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思想 |
(一)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
(二) 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
(三) 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
(四) 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
(7)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研究 ——基于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浙江省裁判文书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语 |
一、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实案评析与主要问题 |
(一)申请审查的理由和方式 |
1.直接表述为要求对某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
2.在起诉理由或上诉理由中质疑某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
3.单独提请 |
(二)申请审查的时限 |
(三)申请审查的范围 |
(四)被诉行政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的论证与答辩 |
(五)法院的裁判要旨和结论 |
1.一审法院的相关判例 |
2.二审法院的相关判例 |
(六)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的现实困境 |
1.审查申请的认定难题 |
2.司法审查范围的有限性 |
3.规范性文件的识别困境 |
4.审查标准限于合法性审查 |
5.裁判理由中的论证缺失 |
6.司法审查权的裁判方式有限 |
二、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启动条件和程序 |
(一)如何回应申请人对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质疑 |
1.通过法律解释方法对“申请”作广义理解 |
2.依职权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必然性 |
3.审查申请主体 |
(二)如何理解“依据”——被诉行政行为与规范性文件之间的关系 |
1.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附带属性之理解 |
2.对于“依据”的理解决定审查的启动和审查范围 |
3.丰富“依据”内涵以规制行政机关的隐瞒行为 |
(三)如何界定规范性文件与政策文件之间的区别 |
1.规范性文件与行政政策的区别 |
2.规范性文件与内部制度文件的区别 |
(四)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成立要件 |
三、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标准和强度 |
(一)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历史沿革 |
(二)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的标准 |
1.合宪性审查标准 |
2.合法性审查标准 |
3.合理性审查的标准 |
(三)规范性文件审查标准的特殊性 |
1.与证据审查的异同 |
2.与具体行政行为审查的异同 |
(四)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强度 |
四、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方法、逻辑和裁判语言表述 |
(一)司法审查的程序方法 |
1.确定审查对象和范围 |
2.征求制定机关意见 |
3.合法性审查四要件 |
(二)形成论证和裁判逻辑的特有公式 |
(三)裁判主文中应当包含的内容 |
(四)裁判结果的处理 |
五、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
(一)推进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建设和完善的重要意义 |
(二)健全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制度与机制 |
1.强化被诉行政机关对被附带审查文件的举证义务和论证义务 |
2.会商决策机制 |
(三)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程序规范 |
1.设置为专门的庭审环节 |
2.引入专家论证 |
3.加强文书制作规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8)法院去地方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2.1 研究的背景 |
1.2.2 研究的意义 |
1.3 研究目的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方法 |
1.4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1 国内研究现状 |
1.4.2 国外研究现状 |
1.5 本研究的重、难点及创新之处 |
1.5.1 研究的重、难点 |
1.5.2 研究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法院地方化的表现及其弊端 |
2.1 法院地方化的内涵 |
2.2 法院地方化的表现形式 |
2.3 法院地方化的弊端 |
第三章 法院去地方化改革现状分析 |
3.1 法院去地方化的理论基础 |
3.1.1 法院去地方化是宪法原则的正确体现 |
3.1.2 法院去地方化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 |
3.1.3 法院去地方化是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体制保障 |
3.2 法院去地方化的改革现状 |
3.2.1 法院地方行政事务现状 |
3.2.2 法院依法履职现状 |
3.3 法院去地方化的政策支撑 |
3.4 法院去地方化的难点 |
3.4.1 法院去地方化的外部阻力 |
3.4.2 法院去地方化的内部阻力 |
第四章 法院“去地方化”的进一步改革对策 |
4.1 加强党的领导 |
4.2 提升司法公信力 |
4.3 优化法院职权配置 |
4.4 推进法院管理体制改革 |
4.5 加强法官队伍建设 |
4.6 规范参与地方行政事务 |
4.7 完善监督机制 |
第五章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建设有限政府阳光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基于四川省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联合调研”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我国依法行政概况 |
依法行政难在何处 |
依法行政, 路在脚下 |
(10)“依法治国”:难在何处(论文提纲范文)
公权力的依法行使,具有广泛示范性 |
公权力的依法行使,具有广泛引导力 |
公权力的配置,必须进一步依法具体化 |
公权力的行使,必须进一步依法公开化 |
公权力的行使,必须进一步依法加强监督 |
四、依法治国 难在何处(论文参考文献)
- [1]新时代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研究[D]. 邓晶晶.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1)
- [2]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Z市为例[D]. 李崭.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2020(06)
- [3]巧打组合拳 破解执行难[J]. 高佛雁. 云岭先锋, 2019(06)
- [4]保险业穿透式监管研究[D]. 马慧强. 黑龙江大学, 2019(03)
- [5]医保基金监管法制建设问题探讨[J]. 马宇,黄华波. 中国医疗保险, 2018(10)
- [6]新时代,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的要求[J]. 沈小平. 党课参考, 2018(11)
- [7]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研究 ——基于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浙江省裁判文书的分析[D]. 姚瑶. 浙江工业大学, 2017(06)
- [8]法院去地方化研究[D]. 王洪聪.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7(03)
- [9]建设有限政府阳光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基于四川省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联合调研”的分析[J]. 彭健. 团结, 2015(02)
- [10]“依法治国”:难在何处[J]. 周少来. 当代中国史研究, 20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