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物质押运调研报告

放射性物质押运调研报告

问:如何对运输放射性物质进行安全检查?
  1. 答:1.在承运放射性货包时安全检查的项目 为保证放射性货包的运输安全和人员的身体健康,在承运放射性货包时应该进行严格的检查。 (1)货包的完好情况,检查货包是否破损、标志牌的填写和张贴是否得当,以及货包重量检查等。 (2)货包表面辐射水平和运输指数,根据各级货包的容许限值检查货包是否合乎要求。 (3)抽查货包外表面松散放射性物质的污染量是否超过最大容许限值。 (4)检查货包的温度、压力、气密性能以及临界安全等。 经检查不合规格的放射性货包应该拒绝承运。 2.运输途中的安全检查 运输途中的安全检查有助于及早发现事故,从而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运输途中的检查主要内容有:货包在运输工具上的牢固程度以及各构件的完好情况;检查货包辐射水平以及外表面放射沾染情况,以推断放射性内容物包装的可靠性;此外还应该检查货包的温度、压力,各项检查应吵或誉做记录并与运输前的各项检查资料作对照分析。 3.放射性货包运抵到达站对,卸货前的检查项目 放射性货包运至到达站时,卸货前应作辐射检升段查。检查时应有货包押运人员参加,与货物接方(或货站)安全人员共同进行检查。主要内容有:货单的账物检查、运输前和途中安全检查的记录、货包完团敏整性的外观检查,以及货包辐射水平和表面污染情况的检查。在检查时尤其应注意检查货包中内容物是否掉出,一旦发现丢失,应及时寻找以避免事故的扩大。
问:运输指数超过多少的放射性物质应该安排专载运输
  1. 答:指离放射性物质包装表面1m处的最大辐射强度的数字。以便运输中对核临界安全性和辐射量进行控制。《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规定:放射性物质的每组包装,或每个集装箱的总运输指数不得超过50。装有Ⅱ、Ⅲ类黄色标志放射性物质的所有包件和集装箱,在任何船上的总运输指数,不得超过200。而在船上有人工作的场所和生活区,空知直接测得的放射性强度应低于0.75×10-5Sv/h。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使用自备专用车辆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活动:
    1、持有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生产、销售、使用、处置放射性物品的有效证明;
    2、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
    3、有具备辐射防护与安全防护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请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放射性物品道路运橡备输经营申请表》,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拟申请运输的放射性物品范围(类别或者品名)等内容;
    2、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和委托书;
    3、证明专用车辆、设备情况的材料。
    法律依据:《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第二条 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活动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放射性物品,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并且其活度和比活度斗如消均高于国家规定的豁免值的物品。
问:剧毒化学品应该怎么运输?需要注意什么?
  1. 答:剧毒化学品肯定要找危险品运输陪橘蚂公伍尘司去运,而且比较麻烦,需要到有关部门申请,按照规定的芦埋时间、线路去运输。要求 非常严格,一般不建议自己运。大量的剧毒化学品及其危险,还是找有相关资格证的杭州危险品运输公司吧。没有危险品运输资格证的是不能运的,一般的企业物流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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