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浅论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论文文献综述)
陈辉[1](2020)在《我国特殊目的公司设立法律制度的构建》文中研究表明资产证券化市场近年来在我国发展迅猛,2020年3月1日新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明确将资产支持证券的立法权授予了国务院,可见我们即将迎来针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专门立法时代。作为一种伟大的金融创新制度,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最大的特色之一便是设立一个特殊目的机构,以完成隔离风险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结构性融资的目的。但作为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功能强大和适用范围最广泛的特殊目的公司载体模式,在我国一直处于制度缺位的状态。我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虽于2016年发布的《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中明确了特殊目的公司可以作为资产支持票据的发行载体,但囿于现行法律规范上的障碍,依据我国现行公司设立制度,特殊目的公司设立困难。本文以特殊目的公司设立制度为视角,结合境外关于特殊目的公司的立法模式与设立制度,针对实践中我国特殊目的公司设立必须面对的法律形态选择、设立条件与设立程序等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最终提出了构建我国特殊目的公司设立法律制度的建议与具体措施,希望可以为我国资产支持证券的法治建设提供理论参考,并解决目前实践中特殊目的公司无法适用的困境。本文所讨论的特殊目的公司的设立不仅仅是指在工商行政机关的登记注册,更有通过对SPC组织形式及设立条件的构建使其可正常运营之涵义。全文运用比较分析与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共分为四个部分进行论述。主要以引入我国特殊目的公司设立制度、分析我国特殊目的公司设立制度构建之法律环境、对比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设立制度、构建我国特殊目的公司设立制度的思路展开。第一章主要阐释了什么是特殊目的公司及其设立的基本原理。该部分以资产证券化中的特殊目的机构为切入点引出特殊目的公司制度,并就其概念与特征、法律属性、法律功能进行了分析,同时论述了特殊目的公司设立制度的作用及特殊性。第二章深入分析了我国特殊目的公司设立制度构建的法律环境,首先指出了我国特殊目的公司设立制度缺位导致了特殊目的公司设立不能的困境,紧接着从历史原因、实践原因和法律原因三个角度分析了其设立制度缺位的成因,其后论述了我国单独构建特殊目的公司设立制度的现实意义。第三章对比分析了美国、日本、韩国及我国台湾地区关于特殊目的公司设立制度的立法模式、法律形态、设立条件与程序等立法实践,并着重分析了各国(地区)制度选择的原因与我国制度设计的导向。第四章是本文的核心,针对第二章提出的问题并结合第三章关于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设立的立法实践,从立法模式选择、特殊目的公司的法律形式、设立条件与设立程序等几个角度提出了构建我国特殊目的公司设立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建议。笔者认为,特殊目的公司作为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相对成熟的国家(地区)的重要载体形式,在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活动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特殊目的公司设立制度不同于普通商事公司设立制度,并作为构建特殊目的公司制度的首要一环,应该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我国在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专门立法时,应单独构建我国的特殊目的公司设立法律制度。针对特殊目的公司的设立实践,应在核准制的基础上借鉴我国台湾地区立法制度赋予特殊目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形式,并将发起人限定为特定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同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实践情况简化特殊目的公司的组织架构,强化外部监督机制,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
程学良[2](2020)在《转型升级战略背景下W城投集团可持续筹资策略研究》文中指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顶梁柱”,国企改革正在从管资产到管资本深层次转变,原有的计划经济传统体制机制桎梏着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市场经济体制机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城投集团作为国有企业,在中国城镇化进程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城投是读懂中国经济的一个窗口。当今全球和国内政府债务不断攀升的背景下,特别是随着经济转型带来的外部压力,债务增长带来的对资金的更高需求,城投类企业势必承担着新一轮投资压力,如何更加优化城投平台的投融资功能愈显重要。且2020年随着新一轮“新基建”和逆周期政策,城投转型升级与此带来的其筹资方式也正在变化。本文系统回顾了国外基础设施融资和国内城投企业筹资的现状和特点,结合W城投集团实际,通过文献研究法、规范分析法、个案研究法和调查法对转型升级过程中W城投集团的现状和基于转型目标的可持续筹资策略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作为刚刚进行转型升级的W城投集团筹资必须综合考虑政府、企业和要素禀赋等各种因素,基于可持续筹资的相关标准,比较不同的筹资方案的特点,对W城投集团A项目的筹资可持续性进行分析,从而从转型升级发展的角度出发,对W城投集团实施可持续筹资策略的保障机制提出建议。
张帆[3](2020)在《韩国存款保险制度研究》文中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银行业是金融业的关键领域。如何维护银行稳定,降低银行发生挤兑风险概率,实现问题银行有序平稳退出,成为越来越多国家越发关心的问题,构建由存款保险制度、央行最后贷款人和审慎金融监管三大基石组成的金融安全网逐渐成为国际共识。存款保险制度作为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其在金融安全网中的作用逐渐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其制度实施的范围持续扩大到全球146个国家或地区。中国在经济增速换挡、利率市场化、金融保护体系重塑等宏观经济条件下,2015年3月发布的《存款保险条例》标志着中国存款保险制度与央行最后贷款人和审慎监管制度共同成为国家金融安全网的三大核心支柱。中国存款保险制度只有5年左右的运营实践,其制度内容将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升级、中国“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以及国际社会存款保险制度的规范要求不断调整、改革和完善。韩国在积极借鉴美国等国际社会存款保险制度的基础上,还充分考虑本国国情,较好地实现了存款保险制度的“本土化”,在全球存款保险制度的运营实践中独树一帜。因此,韩国存款保险制度研究将会对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实践素材,论文的选题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论文对存款保险制度进行一般分析的基础上,以外部性理论、道德风险理论和银行挤兑理论为理论支撑,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定性分析法和比较研究法,研究了韩国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运行机制,韩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特征、实施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首先,考察了韩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演变历程。韩国的存款保险制度经历了隐性存款保护、隐性存款保护向显性存款保护过渡、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和综合存款保险体系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改革以及存款保险制度完善五个阶段。其次,分析了韩国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强制保险、保险范围和最高偿付限额,存款保险基金的筹措和管理,管控参保金融机构的风险,破产处置及破产财团管理,追究参保金融机构亏损责任等。再次,探讨了韩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运行机制,包括存款保险筹资机制,参保金融机构风险监管机制,存款保险公司治理机制以及存款保险公司与金融安全网的合作机制。第四,提炼出韩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特征、实施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最后,总结了韩国存款保险制度及运行的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主要经验有不断完善制度基础、持续推进存款保险制度的先进化、存款保险机构拥有较高权限、加强存款保险公司与金融安全网成员的合作等。对中国的启示包括提升“存款保险条例”的法律效力并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动态调整存款保险制度的具体内容,强化存款保险运行机制,应对互联网银行等网络金融发展带来的挑战等。
范小仲[4](2019)在《中国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历史考察(1979-2013)》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40年来,中华民族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历史性跨越。1978-2017年中国经济实现了年均9.5%的高速增长,创造了人类历史上的发展奇迹。然而,中国经济在快速增长的过程中,也面临着需求结构、产业结构和收入分配结构等多重结构失衡的风险和挑战。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与结构失衡并存的现象被称为“中国经济增长之谜”。现有研究大多从我国要素市场化滞后于产品市场化的“不对称市场化”典型事实出发,通过实证分析要素价格扭曲的经济效应来解释“中国经济增长之谜”,并提出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的政策建议,但较少考察我国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历史进程,从历史视角追溯探寻我国要素市场化滞后深层原因的研究也不多见。基于此,在要素市场化改革2013年进入重点攻坚阶段的背景下,本文根据我国要素市场化改革的阶段性特征,将传统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扭曲型要素价格体系及要素计划配置体制作为分析起点,按经济体制转轨(1979-1991年)、市场经济体制建立(1992-2001年)和市场经济体制完善(2002-2013年)三个时期,将要素市场化改革相应分为探索、推进和深化三个阶段,系统梳理1979-2013年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历史脉络,深入研究要素市场化滞后的历史逻辑和历史根源,力图从中找到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制约因素,为当前的要素市场化改革提供一些新思路和新参考。在传统计划经济时期,内生于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所形成的扭曲型要素价格体系以及要素计划配置体制,使中国在改革开放前近三十年就建立起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但付出的代价高昂,表现为产业结构严重畸形,要素配置效率低下,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甚微。20世纪70年代末,随着经济发展战略转型以及市场化改革的启动,要素市场领域也开始进行改革探索,扭曲型要素价格体系和要素计划配置体制成为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对象和起点。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1979-1991年),要素市场化改革开始实践探索。尽管还存在“要素不是商品”的理论桎梏,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市场力量的不断增强,产品价格市场化及市场主体多元化对要素计划配置体制造成冲击,要素市场开始初步发育。然而,相比于产品价格,要素价格市场化程度还很低,要素价格扭曲依然严重,加剧市场秩序紊乱和宏观调控困难,现实矛盾使要素市场化改革由探索进入推进阶段。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时期(1992-2001年),“要素不是商品”的理论桎梏被打破,确立了要素的商品属性和要素市场的基础地位,在产品价格市场化并轨的背景下,要素市场化改革开始正式启动并不断推进。但由于国有企业承担了大量战略性和社会性负担,需要在要素数量和价格上予以支持,要素价格“双轨制”由此形成,引发经济中产生诸多摩擦和冲突,解决摩擦客观上为深入要素市场化改革创造了条件。在市场经济体制完善时期(2002-2013年),要素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深化,但受到地方政府干预要素市场的掣肘,要素市场分割和要素价格扭曲并没有消除,导致经济在高速增长的同时出现多重结构性失衡,要素价格扭曲成为传统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根源。通过考察我国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历史进程,本文得出以下基本结论和启示:第一,要素市场化总体滞后是我国市场体系的基本特征;第二,要素市场化改革受多重因素制约与掣肘;第三,要素市场化抑制内生于双轨渐进式改革策略;第四,要素价格扭曲是传统发展方式的重要决定因素和锁定机制;第五,加快要素市场化改革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随着我国经济规模、要素禀赋、比较优势及市场发育等发展阶段性因素的变化,加快要素市场化改革的现实条件已经具备,要素市场化改革已具有“可改革性”。从历史进程和历史经验来看,要素市场化改革受到多重因素制约,涉及经济体制的各个层面,加快要素市场化改革需要统筹推进,注重与其他相关改革的相互协同与配合。如此,才能真正建立完善的竞争性要素市场体系,形成现代化经济体系,从而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成功转型。
刘默涵[5](2019)在《东旭集团发行私募可交换债券融资案例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17年5月27日,减持新规实施,集合竞价、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三种传统的减持方式受到限制;2018年3月,股权质押新规实施,民营企业通过股权质押筹集资金的方式也受到限制。随着相关政策的落地与实施,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进一步缩小。作为一种新兴的融资工具,可交换债券在低息融资、减持股份等方面有其独有的优势,故而逐渐受到有融资需求以及减持意愿的大股东青睐。但是在现有的研究文献中,关于可交换债券的实例研究很少。作为为数不多的发债企业之一,东旭集团于2015年先后发行了两单私募可交换债券“15东集EB”和“15东集01”,在该案例中,发行方东旭集团不仅筹集到了所需资金,还通过换股期内投资者的换股操作成功减持了其手中的东旭光电股份。本文意图通过分析该案例来丰富我国可交换债券关于发行实例方面的研究文献,为后续想要利用该种融资工具筹集资金以及减持股份的企业提供理论帮助。本文主要立足于企业的视角,首先明确了可交换债券的相关概念,统计分析了当前可交换债券市场的发展现状并总结出可交换债券的融资优势,同时应用资本结构等理论为本文案例研究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然后从本次发债前东旭集团和其标的子公司东旭光电的财务及经营状况分析入手,明确公司当前阶段的融资需求,采用案例分析法和对比分析法总结出发行方东旭集团的发债动因。从合理性和风险方面深入分析公司的条款设置、发行时机以及债券定价是如何服务于公司的发债动因的。其中在债券定价部分运用了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以及蒙特卡洛定价模型,通过对比得出蒙特卡罗模拟模型下对可交换债券的定价更为精准。同时根据敏感性分析得出标的公司股价波动是影响债券定价最为重要的因素,想要控制定价风险必须要密切关注标的股价走势。接着通过对比发行前后各项指标的变化,包括发债前后公司的资本结构、经营业绩以及控股地位方面的相关指标,分析东旭集团此次发行可交换债券所产生的融资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的发债目的。另外,在研究融资效果的章节中,本文引入了投资者的视角,深入分析机构投资者以及二级市场投资者的实际损益情况,意在更为全面的分析本次可交换债券的发行所产生的影响以便综合看待此次发行对资本市场的影响。最后根据上述研究得出本案例的研究结论,并从监管方、发行方和投资方的角度提出相应的启示建议,这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可交换债券市场。
马改先[6](2019)在《公司定向发行可交换债券治理效应研究》文中指出股权结构设置是公司治理关注的重点,本文从公司定向发行可交换债券对公司股权结构的治理作用入手,以制衡股东身份类型及持股比例对公司治理作用为理论依据,以正邦集团定向发行可交换债券为例,研究公司定向发行可交换债券治理效应。公司发行可交换债券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权结构,解决股权集中度过高的问题,特别是通过发行定向可交换债券,能够引入在公司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的不同禀赋投资者,从而有效改善公司的市场运作环境和内部治理环境。本文以正邦集团定向发行可交换债券为例,研究了公司发行定向可交换债券如何优化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问题。本文在梳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挖掘可交换债券的公司治理效应,探讨嵌入治理效应的可交换债券的条款设计问题,具体分析了发行人基本情况和正邦集团本次发行可交换债券核心条款设计;其次,分析了正邦集团发行可交换债券治理效应,对标的上市公司正邦科技的股权集中度影响分析、股权制衡度影响分析及股权多元化影响分析。最后得出研究结论,并从加强市场监管和积极引入机构投资者两个方面给出研究建议。此外,本文亦对可交换债券做为国有股减持新工具的应用进行简要分析,旨在对可交换债券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进程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和证券市场的持续有效发展提供一些合理的借鉴。
江慧婷[7](2019)在《基于私募可交换债的国有企业混改路径及其效果研究 ——以“15新钢EB”为例》文中研究指明1997年十五大报告首次提出“混合所有制”的概念。这些年来,我国一直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当今“新常态”经济形势下,2018年4月国资委研究中心开展中国企业改革发展论坛,期间发布了《2018中国国企国资改革发展报告》。《报告》指出,2018年,混合所有制改革将继续从子公司向集团公司层面拓展。未来国有经济战略重组将呈现出新的特点,并将持续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因此,积极探索我国国有集团及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路径依旧会是当前的主流问题。另外,我国自2013年第一只“13福星债”的推出后,可交换债券便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据统计,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我国共发行了220多只可交换债券,募集资金高达2600多亿元。可交换债券作为一种新型融资工具,因为具有融资成本低、可交换为其他公司股票等特征,所以受到众多上市公司大股东的青睐。在此背景之下,本文基于私募可交换债券,选取了“15新钢EB”作为案例研究对象,探究私募可交换债券下国有的新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及其效果。首先,文章开篇阐述了本文研究的背景、意义、方法、内容以及创新点。其次,对文章的国内外相关文献和理论基础进行了解释和分析,文献方面对国内外学者关于可交换债券和混合所有制改革进行了回顾。理论主要包括信息不对称理论、委托代理理论、最优资本结构理论等。再次,文章对私募可交换债券下的国有企业混改实施路径及风险进行了阐述,包括对可交换债券的概念、分类、优势、条款设置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概述、实现路径都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最后,分析了私募可交换债券下的国有企业混改实施路径及风险,其中混改实施路径主要体现在发行私募可交换债券、发债募集资金的运用与债转股推动国企混改三个阶段。在案例分析部分,文章以“15新钢EB”为例来分析新钢公司发行私募可交换债券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路径及效果。其中对新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发行可交换债券方案及资金用途、可交换债券转股票后的效果进行了分析。接着,分析混改路径下的风险管理策略。最后,得出文章结论并得出针对性的启示。结论表明:第一,发行人通过发行私募可交换债可实现溢价减持。第二,使用债券筹集资金可以改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第三,债转股后股权多元化可以推动国有企业混改。
王倩雯[8](2019)在《双良节能可转债融资大面积回售的案例探究 ——基于发行动机和条款分析》文中研究说明1992年的“深宝安转债”标志着可转债融资在中国的发展正式起航,经过多年的不断探索,可转债在我国资本市场中占有了一席之地。可转债包含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资本成本较低,筹资灵便等亮点,对投资者和金融家都有较大的吸引力。2017年新的再融资政策出台后,可转债发展态势迅猛,但是目前中国可转债市场的不足也不容忽视,相关法律规定仍存在着缺陷,由于可转债较为复杂,上市公司对于条款的设计和运用不合理,没能从实际出发,再加上盲目进行可转债融资的错误动机,许多发行方都会弄巧成拙,出现大量转股失败或者没有达到发行预期效果的情况。可转债在优势明显的同时其发行也有一定的难度,要想融资成功必须满足一系列“软”条件,通过文献整理及思考,这些条件具体包括:发行动机要正确,外部时机的选择要合适;要选择正确的发行对象并考虑如何应对投资者的从众行为;条款设计不仅要合理,而且在融资的过程中要通过条款的灵活运用来应对意外状况,及时消除不利影响,防止投资者随时要求回购;除此之外,为了维持企业的声誉还应尽快获得项目利润、增加投资者的信心。这些条件没有硬性规定,需要上市公司去自己把握权衡,这也就增加了可转债融资的难度。任何一个条件落实不到位可能就会导致融资不那么成功。“双良节能”于2010年5月发行了可转债,但是后来成为同期唯一的一个出现大面积回售从而融资失败的发行公司。因此本文从“双良转债”这一典型的可转债融资失败案例出发,首先,通过计算双良节能2008-2013年的经济增加值来定量分析“双良转债”融资失败对经营绩效产生的严重不利影响以引起注意,并凸显本文的研究意义。然后主要从动机和条款方面探讨大规模回售的具体原因。(1)对于发行动机,本文采用了销售百分比法来验证双良节能是否需要向外部筹资,从而证明其发行动机合理只是公司管理层对未来股价的发展趋势过于乐观,在股票价格居高时,发行了“双良转债”。(2)条款方面引入了“美丰转债”进行对比,发现“双良转债”存在以下问题:“双良转债”的利率较低,降低了其融资的成本,但是也降低了对购买方的吸引力;虽然较高的转换价格可以保护旧股东的权益,但是也降低了未来转股的可能性,并且通过期权估值发现“双良转债”处于折价发行的状态,使得公司处于被动的局面;向下修正条款几乎形同虚设,修正时间滞后以及修正不到位没能调动投资者转股的积极性,更是出现了回购和下修这两个条款同时触发的局面;回售条款的设置使得回售覆盖期过长,“双良转债”在发行后半年就暴露在回售的危机之下。结合“双良转债”这一案例的具体情况,文章最后对上市公司进行可转债融资提出了几点政策建议,以供其学习经验教训:首先,上市公司应谨慎进行转债融资,端正其发行动机,正确认识可转债的优势与劣势;其次,选择合适的发行对象,有效地应对投资者的盲目从众行为;再者,要找到投融资者权益的平衡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可转债的条款并灵活运用;最后是从国家层面出发,建议进一步完善可转债的政策规定,定期组织专业的培训;以及将信息公开制度标准化,加强对可转债市场监管。
梁志华[9](2019)在《中国政府资产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对于政府资产的研究有其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政府资产是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在为政府机关相关经费的支出提供保障的同时,政府资产又通过社会总需求这一指标调节社会经济运行,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而通过对国内外国家(政府)资产负债表研究发现,大多数研究主体是国家,对以政府为主体的相关研究较少,但实际上中国政府拥有和支配着大量的资产,探索研究中国政府资产的准确货币价值和合适估算方法是必要的。同时,在核算过程中可发现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改进管理方法,对维护政府资产权益,促进政府资产规范运作,增强政府资产的利用效率等有较强现实意义。本文对政府资产的研究从政府资产核算和政府资产管理两个方面展开。通过对国际和国内国家资产负债表和政府资产负债表的比较分析,在遵循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8等国际准则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制度,参考国内已有对国家资产负债表和政府资产负债表的研究,制定出中国政府资产负债的类别和主体框架。以理论框架为指导,文章分别估算了中国2016年和2017年的政府资产和政府负债。其中,对非生产资产和金融机构国有净资产的核算是重点内容。在非生产性资产的核算中,主要测算了土地资产、煤炭资产、石油和天然气资产和水资源资产。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对政府土地资产应包含的面积进行了重新确定,对石油和天然气资产的核算用净现值法对中国现有已探明的储量进行估算。同时尝试在中国政府煤炭资产和水资源资产的核算中采用净现值法对现有储量应缴资源税折现得到估算值。金融企业国有净资产的计算从重点银行企业扩展到了银行业中的城市商业银行、证券期货业、保险业,具体分析选取的各个企业,并对核算出的数据与《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中的官方数据进行了比较分析,评估计算数据的准确性。另外,还估算了生产资产和政府负债。通过估算中国政府资产,发现了在政府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分别从生产资产管理,非生产资产管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三个方面阐述了相对应的政策建议,而政府资产管理的改进将为政府资产的准确核算和计量打下坚实的统计基础。本文对于中国政府资产的研究结论主要包括:第一,非金融类企业国有净资产的估算方法和数据较为合理。文章通过计算分析2010年至2017年非金融机构的国有净资产,结合《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中公布的数据,对估算数据和官方数据进行了对比分析,发现非金融机构的国有净资产估算数据与官方差别不大,估算方法是较为合适的。第二,非生产资产的自然资源资产的核算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在搜集计算中国土地资源、煤炭资源、石油资源、天然气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和无线电频谱资源的资产数据过程中发现,自然资源的管理存在较大的问题,只有加大力度针对性的加强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非培育性生物资源和无线电频谱资源的管理和统计工作,才有可能为中国自然资源资产的核算打下基础。目前可借鉴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的做法,尝试编制卫星账户,对自然资源的损耗、新发现资源详细记录,并将各资源账户与中国的经济和环境保护政策相联系,实现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第三,金融机构的国有净资产核算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本文分别从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三个行业对金融机构的国有净资产进行了核算。在测算出具体政府资产数据后,根据《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中公布的数据,对核算数据和官方数据进行了分行业对比分析,发现金融机构国有净资产与官方数据差别较大,其中保险业国有资产的估算数据与官方差距不大,而银行业和证券业的估算数据与官方差距较大,并对可能存在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只有加强金融企业的管理工作,注重部分金融企业的信息记录和公开,完善金融企业的国有权益数据,分行业、分类别进行汇总,才能实现金融企业国有权益部分的准确计量和真实反映,加强金融资产的管理和监管。第四,中国政府资产总量较大,可被利用的资产较多。本文核算的中国政府资产与实际价值相比是低的。一方面,中国的自然资源丰富,不仅包括文中核算的土地、煤炭、石油、天然气和水等资源,还包括其他各种自然资源,未来对它们的计量将是重要的一环。另一方面,金融企业的国有净资产因数据的可得性等原因未包括全部的金融企业。即便如此,计算得出的中国政府资产的总量仍较大,而且通过对资产负债结构的分析发现,中国政府所掌握的可被利用的资产较多。
叶伟[10](2019)在《基于债务流动性风险的企业投融资研究》文中认为2008年金融危机过后,流动性风险引起了业界和学术界广泛关注。流动性风险是公司金融中的核心问题,其中债务流动性风险对企业金融策略的影响尤为重要。基于此,本论文引入债务流动性风险,建立结构化数理金融模型。同时,本论文结合国内一些实际问题,考虑一系列市场因素下企业投融资问题。本论文采用了风险中性定价方法、实物期权方法、动态规划理论、随机控制方法、经济博弈理论以及滤波理论等,拓展和丰富了债务流动性风险下企业投融资理论。相关结论可为政府和企业的金融决策提供理论指导。本文具体的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根据当今主流的绿色金融概念,结合绿色投资分阶段和收益时滞的特征,本文在债务流动性风险下,采用了实物期权方法,建立了项目具有时滞性的投融资模型来研究企业投融资决策。文章发现:在外生给定的债务水平下,投资水平与时滞性的关系依赖债务流动性风险程度。然而,在内生化的债务水平下,时滞性较长时,其变化对投资水平影响不显着。最优债务水平与债务流动性风险呈非单调性关系,与投资项目成本分布比例参数、项目时滞性呈正相关。我们也发现最优债务水平与波动率的关系依赖债务流动性风险程度。第二,在实际的金融环境中,企业的发展是需要不断拓展其规模。拓展需要资金,一般地,股权和债务融资较为常见,其债务是有期限的。根据融资次序理论,企业现金持有问题显得特别重要。本文建立拓展实物期权模型,分析债务流动性风险对企业投资、融资以及自由现金最优保留问题的影响。文章发现:短期债券会导致企业投资不足,长期债券会导致企业过度投资。债务流动性风险加剧了短期债券的投资不足问题,但能缓解长期债券过度投资问题。本文也发现企业家偏向于内部资金支付投资成本,与融资次序理论一致。企业最优杠杆率、信用风险溢价与债务期限受债务流动性风险影响。以上一些结论与经验实证一致。第三,在现实金融环境中,参与者对企业现金流增长率信息的获取是部分的。本文考虑部分信息下,企业持有现金预防无效破产。利用滤波理论和动态规划理论,解析地得到企业现金持有水平,企业股权、债券价值。结论表明:债务流动性风险增加了企业现金持有水平。企业杠杆率、信用风险溢价与波动率的关系依赖债务流动性风险程度。此外,本文也为我国“营改增”政策去杠杆化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第四,相关实证文献提到在实际债券中,其业绩敏感特性较为普遍,而业绩敏感债券在融资工具中很受欢迎。本文将业绩敏感债券引入到投融资模型中,分析债务流动性风险下业绩敏感债券的设计以及对企业投资决策的影响。结论表明:在外生给定的债务水平下,企业最优投资水平、期权价值与债务风险补偿程度、债务水平的关系受到债务流动性风险的影响。在内生化资本结构情形下,我们发现:当债务流动性风险较高时,企业采用纯股权融资,也就是说股东不愿意发行债务,这就是文献中提到的零杠杆企业。当债务流动性风险较低时,最优投资水平与风险补偿程度呈正相关。同时,合理的设计业绩敏感债券的风险补偿程度可以消除债务代理产生的投资扭曲。当债券不存在流动性风险时,最优投资水平与风险补偿呈负相关。其次,最优债务水平、破产水平和杠杆率与风险补偿、现金流波动率的关系受到债务流动性风险的影响。最后,信用风险溢价与债务流动性风险的关系受到风险补偿程度和波动率的影响。第五,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回落,企业负债过高。国家层面提倡市场化债转股去杠杆。本文从实际中提炼出理想的理论模型,考虑在债务流动性风险下,债务协商对企业投融资策略的影响。结论表明:在外生给定的债务水平下,当债务流动性风险较高时,股东谈判能力对企业投资水平和期权价值的影响不是重要的因素,这一结论在内生债务水平也成立。在外生给定债务水平下,对于较高的债务流动性风险,破产损失率对期权价值的影响较小。企业杠杆率与债务流动性风险、股东谈判能力和破产损失率呈负相关。特别地,当流动性风险较大时,股东谈判能力对杠杆率的影响较小。企业债券信用风险溢价与债务流动性风险呈非单调性,与股东谈判能力和破产损失率呈负相关。
二、浅论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浅论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特殊目的公司设立法律制度的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特殊目的公司及其设立的原理 |
第一节 资产证券化中的特殊目的机构 |
一、资产证券化的法律解释 |
二、资产证券化流程及特殊目的机构 |
三、特殊目的机构的种类 |
第二节 特殊目的公司的法律地位 |
一、特殊目的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
二、特殊目的公司的法律属性 |
三、特殊目的公司的法律功能 |
第三节 特殊目的公司的设立及其法律制度 |
一、特殊目的公司设立制度的内涵及作用 |
二、特殊目的公司设立制度的特殊性 |
第二章 我国特殊目的公司设立制度构建之法律分析 |
第一节 我国特殊目的公司设立制度缺位导致的问题 |
一、特殊目的公司设立形式不明 |
二、特殊目的公司设立条件存疑 |
三、特殊目的公司设立程序受限 |
四、特殊目的公司载体无法适用 |
第二节 我国特殊目的公司设立制度缺位的成因 |
一、历史原因:引进时间短、缺乏本土资源 |
二、实践原因:多头监管主导、规则不一 |
三、法律原因:立法滞后、部门规范性文件效力层级低 |
第三节 我国单独构建特殊目的公司设立制度的现实意义 |
一、迎合资产支持证券市场发展的现实性需求 |
二、发挥特殊目的公司的比较优势 |
三、助力资产支持证券的专门立法建设 |
第三章 特殊目的公司设立制度的比较 |
第一节 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设立的立法模式比较 |
一、美国 |
二、日本 |
三、韩国 |
四、中国台湾地区 |
五、比较与启示 |
第二节 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组织形态比较 |
一、美国 |
二、日本 |
三、韩国 |
四、中国台湾地区 |
五、比较与启示 |
第三节 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设立条件与程序比较 |
一、美国 |
二、日本 |
三、韩国 |
四、中国台湾地区 |
五、比较与启示 |
第四章 我国特殊目的公司设立法律制度的构建 |
第一节 构建特殊目的公司设立制度的原则与立法选择 |
一、构建特殊目的公司设立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
二、特殊目的公司的立法模式选择 |
第二节 特殊目的公司的组织形态 |
一、一元组织形态与二元组织形态 |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三节 特殊目的公司的设立条件 |
一、特殊目的公司的发起人 |
二、特殊目的公司的资本要求 |
三、特殊目的公司的名称及住所 |
四、特殊目的公司的公司章程 |
五、资产证券化计划 |
第四节 特殊目的公司的设立程序 |
一、特殊目的公司的核准 |
二、特殊目的公司的登记与备案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2)转型升级战略背景下W城投集团可持续筹资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城投研究主要关注的问题 |
1.2.2 城投转型升级主要关注的问题 |
1.2.3 国内外文献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理论与实践基础 |
2.1 转型升级理论 |
2.1.1 经济增长的相关理论 |
2.1.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 筹资理论 |
2.2.1 早期资本结构理论 |
2.2.2 MM理论 |
2.2.3 权衡理论 |
2.2.4 筹资顺序理论 |
2.2.5 筹资组合理论 |
2.2.6 可持续筹资概念和衡量标准 |
2.3 城市建设资金筹集的国内外实践 |
2.3.1 国外城投类项目筹资实践及经验 |
2.3.2 国内城投项目筹资实践的主要模式分析 |
2.4 当前城投集团转型升级存在的问题 |
2.4.1 化解债务压力大 |
2.4.2 造血能力不强 |
2.4.3 内部机制不健全 |
2.4.4 融资约束压力加大 |
2.4.5 利益分配不合理 |
2.4.6 市场主体活力未被激发 |
第3章 W城投集团转型升级现状 |
3.1 W城投集团现状 |
3.1.1 集团概况 |
3.1.2 组织结构 |
3.1.3 集团运营情况 |
3.2 W城市区域经济发展现状 |
3.2.1 W城市区域发展概况 |
3.2.2 W城市主要财政与经济指标 |
3.2.3 W城市财政债务压力状况 |
3.3 W城投集团财务管理和筹资现状分析 |
3.3.1 W城投集团财务管理和筹资的现状 |
3.3.2 存在的问题 |
3.3.3 原因分析 |
3.4 W城投集团转型升级目标分析 |
3.4.1 短期目标 |
3.4.2 中期目标 |
3.4.3 长期目标 |
第4章 W城投集团可持续筹资策略设计 |
4.1 筹资目标 |
4.1.1 解决资金缺口 |
4.1.2 优化资本结构 |
4.2 筹资原则 |
4.2.1 规模适当原则 |
4.2.2 筹措及时原则 |
4.2.3 方式经济原则 |
4.2.4 来源合理原则 |
4.2.5 可持续性原则 |
4.3 筹资工具的选择与比较 |
4.3.1 资本筹资 |
4.3.2 债务筹资 |
4.3.3 PPP项目筹资与国际融资 |
4.3.4 产业金融 |
4.3.5 各筹资工具成本和可持续性比较 |
4.4 筹资策略的选择与比较 |
4.4.1 筹资组合策略一 |
4.4.2 筹资组合策略二 |
4.4.3 筹资组合策略三 |
4.4.4 三种筹资组合策略比较 |
4.5 筹资效果的评价——以A项目筹资策略为例 |
4.5.1 A项目筹资策略分析 |
4.5.2 A项目筹资策略可持续性评价 |
4.5.3 A项目可持续筹资策略局限性与改进方向 |
第5章 实施可持续筹资策略的保障措施 |
5.1 管理体制保障 |
5.1.1 优化治理结构 |
5.1.2 健全集团体系 |
5.1.3 强化内控管理 |
5.1.4 挖掘后发优势 |
5.2 人力资源保障 |
5.2.1 改善人才结构 |
5.2.2 激发人才活力 |
5.2.3 强化人才培训 |
5.2.4 探索人才共享 |
5.3 企业文化保障 |
5.3.1 改进企业理念 |
5.3.2 提炼企业精神 |
5.3.3 提升企业形象 |
5.3.4 凝聚企业共识 |
5.4 政府政策保障 |
5.4.1 抢占发展机遇 |
5.4.2 争取上级财政资金 |
5.4.3 挖掘沉淀性资金 |
5.4.4 激发各方合力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对下一步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3)韩国存款保险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国际背景 |
1.1.2 国内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存款保险制度相关研究综述 |
1.3.1 存款保险定价模型研究 |
1.3.2 存款保险道德风险研究 |
1.3.3 存款保险制度运行的有效性效果研究 |
1.3.4 评述 |
1.4 研究方法和写作思路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写作思路 |
1.5 创新点及不足之处 |
1.5.1 创新点 |
1.5.2 不足之处 |
1.6 本章小结 |
第2章 存款保险制度的一般分析 |
2.1 存款保险制度的特征 |
2.1.1 政策性 |
2.1.2 公益性 |
2.1.3 可退出性 |
2.2 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 |
2.2.1 维护储户存款安全 |
2.2.2 有利于商业银行发展 |
2.2.3 有利于金融市场稳定 |
2.3 存款保险制度划分标准和类型 |
2.3.1 按存款保险制度职权划分 |
2.3.2 按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划分 |
2.3.3 按是否出台相关法律划分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存款保险制度的相关理论 |
3.1 外部性理论 |
3.1.1 外部性的内涵 |
3.1.2 外部性理论的产生 |
3.1.3 外部性理论的发展 |
3.1.4 外部性对资源配置的影响 |
3.1.5 外部性的内在化 |
3.2 道德风险理论 |
3.2.1 道德风险的内涵 |
3.2.2 存款保险制度中的道德风险 |
3.2.3 克服存款保险制度中道德风险的办法 |
3.3 银行挤兑理论 |
3.3.1 银行挤兑的内涵 |
3.3.2 银行挤兑产生的原因 |
3.3.3 银行挤兑理论的分类 |
3.3.4 解决银行挤兑的办法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韩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演变历程 |
4.1 隐性存款保护阶段(20世纪60年代—1987年) |
4.1.1 出台金融发展的相关法律 |
4.1.2 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保险制度 |
4.2 隐性存款保护向显性存款保护过渡阶段(1988—1995年) |
4.2.1 利率市场化加剧银行竞争 |
4.2.2 政府的隐性担保存在弊端 |
4.2.3 加入OECD及金融市场的开放 |
4.3 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和综合存款保险体系建立阶段(1996—2000年) |
4.3.1 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 |
4.3.2 金融危机的发生及存款保险制度的调整 |
4.3.3 综合存款保险体系的建成 |
4.3.4 实施即时矫正行动 |
4.4 存款保险制度改革阶段(2001—2008 年) |
4.4.1 恢复部分存款保险制度 |
4.4.2 存款保险基金的二元化 |
4.5 存款保险制度的完善阶段(2009 年至今) |
4.5.1 引入目标基金制度 |
4.5.2 实施差别费率制度 |
4.5.3 存款保险标识、说明和确认制度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韩国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
5.1 强制保险、保险范围和最高偿付限额 |
5.1.1 投保的强制性 |
5.1.2 存款保障范围 |
5.1.3 最高偿付限额 |
5.2 存款保险基金的筹措和管理 |
5.2.1 存款保险基金的稳定筹措 |
5.2.2 存款保险基金债券偿还基金管理 |
5.2.3 相互储蓄银行结构调整特别账户管理 |
5.3 管控参保金融机构的风险 |
5.3.1 事先预防风险1:调查及共同检查 |
5.3.2 事先预防风险2:差别费率及道德风险的防止 |
5.3.3 事后处理:公共资金的投入及其管理 |
5.4 破产处置及破产财团管理 |
5.4.1 破产处置 |
5.4.2 破产财团管理 |
5.4.3 特别资产管理和相关资产接管 |
5.5 追究参保金融机构亏损责任 |
5.5.1 对破产金融机构调查和追责 |
5.5.2 对亏损金融机关相关人员的调查和追责 |
5.5.3 破产相关人员资产追查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韩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运行机制 |
6.1 存款保险筹资机制 |
6.1.1 事先筹资机制 |
6.1.2 存款保险基金的积累机制 |
6.1.3 保费评估与收取机制 |
6.2 参保金融机构风险常态化监管、评估和早期纠正机制 |
6.2.1 存款保险常态化监管机制 |
6.2.2 参保金融机构风险早期发现和评估机制 |
6.2.3 参保金融机构风险的及时矫正机制 |
6.3 存款保险公司治理机制 |
6.3.1 存款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优化机制 |
6.3.2 存款保险公司风险处置延伸机制 |
6.3.3 存款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和公开机制 |
6.3.4 存款保险公司中长期发展机制 |
6.4 存款保险公司与金融安全网的合作机制 |
6.4.1 存款保险公司与金融安全网成员的协调机制 |
6.4.2 信息收集及共享机制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韩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特征、运行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
7.1 韩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特征 |
7.1.1 存款保险制度接近“核心原则与评价标准” |
7.1.2 存款保险覆盖范围宽泛 |
7.1.3 综合保护方案及存款保险公司的独立性 |
7.1.4 风险最小型存款保险制度职能 |
7.1.5 存款保险采取属地方式 |
7.2 韩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运行成效 |
7.2.1 有效保护存款人利益 |
7.2.2 保障问题银行的平稳退出和金融结构调整 |
7.2.3 增强参保金融机构的经营稳定性 |
7.2.4 间接促进包容性金融发展 |
7.2.5 提升国民对存款保险制度的认知度 |
7.2.6 扩大国际存款保险合作领域 |
7.3 韩国存款保险制度及其运行存在的问题 |
7.3.1 存款保护水平有待提高 |
7.3.2 多个存款保险机构并存需要协调 |
7.3.3 保险公司会计标准的变更及风险 |
7.3.4 储蓄银行对存款保险带来的潜在风险仍很大 |
7.3.5 互联网银行的发展对存款保险制度带来挑战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韩国存款保险制度及运行的经验与对我国的启示 |
8.1 韩国存款保险制度及运行经验 |
8.1.1 不断完善制度基础 |
8.1.2 持续推进存款保险制度的先进化 |
8.1.3 存款保险机构拥有较高权限 |
8.1.4 加强存款保险公司与金融安全网成员的合作 |
8.2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及运行现状 |
8.2.1 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必然性 |
8.2.2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及运行现状 |
8.2.3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及运行存在问题 |
8.3 对我国的启示 |
8.3.1 提升法律效力及完善法律体系 |
8.3.2 动态调整存款保险制度具体内容 |
8.3.3 强化存款保险运行机制 |
8.3.4 应对互联网银行业务带来的挑战 |
8.4 本章小结 |
第9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攻读成果 |
致谢 |
(4)中国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历史考察(1979-2013)(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的缘由和意义 |
二、相关概念界定 |
三、已有研究成果述评 |
四、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内容框架 |
第一章 历史起点:扭曲型要素价格体系与要素计划配置体制 |
第一节 扭曲型要素价格体系的形成 |
一、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选择 |
二、扭曲型要素价格体系的形成 |
第二节 要素计划配置体制的建立 |
一、实行高度集中的资金计划配置制度 |
二、构建城乡二元的劳动力资源配置体系 |
第三节 经济发展绩效低下的困境 |
第二章 理论桎梏与实践探索:1979-1991年 |
第一节 “要素不是商品”的理论桎梏 |
一、“要素不是商品”的正式提出 |
二、突破桎梏的理论探索 |
第二节 市场机制引入对要素计划配置体制的冲击 |
一、产品价格市场化 |
二、市场主体多元化 |
三、要素计划配置体制受到冲击和改革的必然性 |
第三节 要素市场化的初步探索与要素市场的初步发育 |
一、金融体制改革、金融市场发育与利率调整 |
二、就业压力与劳动力市场发育 |
三、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和土地市场萌芽 |
第四节 要素价格形成的基本特征及其影响 |
第三章 推进与约束:1992-2001年 |
第一节 要素市场基础地位的确立 |
第二节 要素市场化改革的推进 |
一、金融市场:股票、债券市场发展与利率市场化启动 |
二、劳动力市场:劳动力流动加快与工资形成机制市场化 |
三、土地市场:土地配置方式向市场化转变 |
第三节 要素市场化改革的约束 |
一、传统体制惯性的约束 |
二、国有企业预算软约束的限制 |
第四节 要素市场化改革中的摩擦与冲突 |
一、要素价格双轨制的体制摩擦 |
二、城乡与区域差距扩大 |
三、要素支持与配置效率的冲突 |
第四章 深化与掣肘:2002-2013年 |
第一节 要素市场化改革的深化 |
一、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 |
二、全面建设劳动力市场体系 |
三、加快土地市场化改革 |
第二节 地方政府干预与要素市场化改革的掣肘 |
一、财政金融化与金融市场扭曲 |
二、“土地引资”和“土地财政” |
三、低工资发展模式的依赖 |
第三节 要素市场扭曲的现实特征 |
第五章 现行要素价格扭曲:经济高速增长和经济结构失衡 |
第一节 现行要素价格扭曲的经济增长效应 |
第二节 现行要素价格扭曲与经济结构失衡的关联 |
一、要素价格扭曲引起收入分配结构失衡 |
二、要素价格扭曲导致总需求结构失衡 |
三、要素价格扭曲造成产业结构失衡 |
第六章 结论与启示 |
一、要素市场化总体滞后是中国市场体系的基本特征 |
二、要素市场化改革受多重因素制约与掣肘 |
三、要素市场化抑制内生于双轨渐进式改革策略 |
四、要素价格扭曲是传统发展方式的重要决定因素和锁定机制 |
五、加快要素市场化改革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5)东旭集团发行私募可交换债券融资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 研究内容以及创新点 |
2 私募可交换债券相关理论概述 |
2.1 私募可交换债券相关概念 |
2.1.1 可交换债券概念 |
2.1.2 可交换债券发展现状 |
2.1.3 可交换债券优势 |
2.2 私募可交换债券理论基础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资本结构理论 |
3 东旭集团发行私募可交换债券案例分析 |
3.1 案例介绍 |
3.1.1 东旭集团介绍及其财务状况分析 |
3.1.2 东旭光电介绍及其财务状况分析 |
3.1.3 发行事件概述 |
3.2 发行私募可交换债券动因分析 |
3.2.1 比较优势分析 |
3.2.2 发债动因分析 |
3.3 东旭集团发行私募可交换债券合理性分析 |
3.3.1 条款设计合理性分析 |
3.3.2 发行时机合理性分析 |
3.3.3 债券定价合理性分析 |
3.4 东旭集团发行私募可交换债券风险分析 |
3.4.1 条款设计风险分析 |
3.4.2 发行时机风险分析 |
3.4.3 债券定价风险分析 |
4 东旭集团发行私募可交换债券后融资效果分析 |
4.1 发行私募可交换债券对发行人的影响分析 |
4.1.1 对东旭集团资本结构的影响 |
4.1.2 对东旭集团经营业绩的影响 |
4.1.3 对东旭集团控股地位的影响 |
4.2 发行私募可交换债券对投资者的影响分析 |
4.2.1 机构投资者损益分析 |
4.2.2 二级市场投资者损益分析 |
5 结论与建议 |
5.1 相关研究结论 |
5.2 启示建议 |
5.2.1 对监管部门的启示及建议 |
5.2.2 对发行人的启示及建议 |
5.2.3 对投资者的启示及建议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6)公司定向发行可交换债券治理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内容及研究框架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框架 |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相关理论及文献综述 |
2.1 股权结构理论与公司治理理论 |
2.1.1 股权结构理论 |
2.1.2 公司治理理论 |
2.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2.2.1 国外文献 |
2.2.2 国内文献 |
第3章 可交换债券特征及治理效应 |
3.1 可交换债券特征 |
3.1.1 可交换债券与股权融资对比分析 |
3.1.2 可交换债券与普通债务融资对比分析 |
3.1.3 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对比 |
3.2 定向发行可交换债券的治理效应分析 |
3.2.1 股权集中度稀释效应 |
3.2.2 股权制衡度强化效应 |
3.2.3 降低代理成本效应 |
3.2.4 所有制混合效应 |
第4章 嵌入治理效应的可交换债券设计研究 |
4.1 主体选择 |
4.2 规模选择 |
4.3 转股契约设计 |
第5章 正邦集团公司发行可交换债券案例分析 |
5.1 案例描述 |
5.1.1 发行人情况简介 |
5.1.2 主要条款 |
5.2 正邦集团定向发行可交债治理效应分析 |
5.2.1 对正邦科技股权集中度影响分析 |
5.2.2 对正邦科技股权制衡度影响分析 |
5.2.3 对正邦科技股权多元化影响分析 |
5.3 案例启示 |
5.3.1 对发行方的启发 |
5.3.2 对投资方的启发 |
第6章 研究结论与不足之处 |
6.1 研究结论 |
6.2 不足之处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7)基于私募可交换债的国有企业混改路径及其效果研究 ——以“15新钢EB”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的理论意义 |
1.2.2 研究的实践意义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创新点 |
2 国内外文献与理论基础 |
2.1 国内外文献 |
2.1.1 可交换债券定义方面的研究 |
2.1.2 可交换债券动因方面的研究 |
2.1.3 可交换债券影响方面的研究 |
2.1.4 可交换债券风险方面的研究 |
2.1.5 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的研究 |
2.1.6 文献述评 |
2.2 理论基础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委托代理理论 |
2.2.3 最优资本结构理论 |
3 基于私募可交换债券的国有企业混改实施路径及风险分析 |
3.1 可交换债券的基本概述 |
3.1.1 可交换债券的概念 |
3.1.2 可交换债券的分类 |
3.1.3 可交换债券的优势 |
3.1.4 可交换债券的条款设置 |
3.2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本概述 |
3.2.1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概念 |
3.2.2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现路径 |
3.3 基于私募可交换债券的国有企业混改路径分析 |
3.3.1 第一阶段:发行私募可交换债券 |
3.3.2 第二阶段:发债募集资金的运用 |
3.3.3 第三阶段:债转股推动国企混改 |
3.4 基于私募可交换债券的国有企业混改风险分析 |
3.4.1 发行债券存在风险 |
3.4.2 债券存续期存在偿债风险 |
3.4.3 可交换债转股存在风险 |
4 基于新钢公司发行“15 新钢EB”实现混改的案例分析 |
4.1 “15 新钢EB”发行及标的公司简介 |
4.1.1 发行公司简介 |
4.1.2 标的公司简介 |
4.2 新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 |
4.3 新钢公司发行“15 新钢EB” |
4.3.1 “15 新钢EB”的发行方案 |
4.3.2 发行私募可交换债券时的市场反应 |
4.4 “15 新钢EB”募集资金的运用 |
4.4.1 运用于满足发行方的资金需求 |
4.4.2 运用于满足国有企业战略投资资金需求 |
4.5 “15 新钢EB”债转股后的效果分析 |
4.5.1 可交换债转股时的市场反应 |
4.5.2 股权结构变化 |
4.5.3 治理结构变化 |
4.5.4 财务指标变化 |
5 基于私募可交换债券的新钢公司混改风险管理策略分析 |
5.1 识别基于私募可交换债券的新钢公司混改风险 |
5.2 基于修正Z-score模型进行风险评估 |
5.3 基于私募可交换债券的新钢公司混改风险管理 |
5.3.1 发行私募可交换债时的风险管理 |
5.3.2 募集资金运用时的风险管理 |
5.3.3 私募可交换债转股后的风险管理 |
6 结论与启示 |
6.1 研究结论 |
6.1.1 发行人通过发行私募可交换债实现溢价减持 |
6.1.2 使用募集资金改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 |
6.1.3 债转股后股权变动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 |
6.2 研究启示 |
6.2.1 合理设计发债条款是成功发债的前提 |
6.2.2 合理运用筹集资金帮助国有企业改善经营业绩 |
6.2.3 私募可交换债转股后推动国有企业混改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双良节能可转债融资大面积回售的案例探究 ——基于发行动机和条款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目标 |
1.4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图 |
1.4.2 研究方法 |
1.5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5.1 可能的创新 |
1.5.2 可能的不足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发行动机的文献综述 |
2.1.1 国外对发行动机的研究 |
2.1.2 国内对发行动机的研究 |
2.2 条款设计的文献综述 |
2.3 文献评述 |
第3章 可转债理论基础和分析框架 |
3.1 可转债概述 |
3.1.1 可转债的特性 |
3.1.2 相关法律的条款规定及发行条件 |
3.2 可转债与其他融资方式的对比 |
3.2.1 融资方式的种类 |
3.2.2 内部融资概述 |
3.2.3 外部融资方式的比较 |
3.3 可转债发行动机的理论 |
3.3.1 资本结构理论 |
3.3.2 委托代理理论 |
3.3.3 优序融资理论 |
3.4 投资者行为理论 |
3.4.1 分离定理 |
3.4.2 投资组合理论 |
3.4.3 羊群效应理论 |
3.5 分析框架 |
3.5.1 具有合理的发行动机 |
3.5.2 选择适当的发行对象 |
3.5.3 合理设计并运用可转债条款 |
第4章 “双良转债”案例背景 |
4.1 双良节能基本情况 |
4.1.1 公司简介 |
4.1.2 行业发展前景及发行前财务状况 |
4.1.3 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介绍 |
4.2 “双良转债”的发行条款及过程回顾 |
4.2.1 基本条款 |
4.2.2 “双良转债”的投资群体及配售结果 |
4.2.3 失败过程回顾 |
4.3 大面积回售对长期财务绩效的影响 |
4.3.1 选用经济增加值衡量业绩的理论依据 |
4.3.2 双良节能的经济增加值计算 |
4.3.3 基于EVA的变化分析财务绩效 |
第5章 基于发行动机与条款的案例分析 |
5.1 “双良转债”的发行动机分析 |
5.1.1 是否需要外部融资 |
5.1.2 融资金额分析 |
5.1.3 外部融资方式的选择 |
5.1.4 “双良转债”的发行时机 |
5.2 “双良转债”的条款分析 |
5.2.1 票面利率分析 |
5.2.2 初始转股定价分析 |
5.2.3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分析 |
5.2.4 回售条款分析 |
5.3 本章小结 |
5.3.1 发行动机小结 |
5.3.2 条款分析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建议 |
6.1 结论 |
6.2 可转债融资的建议 |
6.2.1 选择合适的发行对象,有效应对从众行为 |
6.2.2 端正发行动机、正确认识可转债 |
6.2.3 合理设置可转债条款并灵活运用 |
6.2.4 完善政策规定,定期组织专业培训 |
6.2.5 标准化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可转债市场监管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9)中国政府资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理论及实践意义 |
1.2 有关政府资产的研究综述 |
1.2.1 政府资产 |
1.2.2 政府资产核算研究 |
1.2.3 政府资产管理研究 |
1.3 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点与不足 |
1.5.1 本文创新点 |
1.5.2 本文局限性 |
第2章 政府资产的概念与范畴 |
2.1 政府资产的概念 |
2.1.1 政府资产定义 |
2.1.2 与政府资产相关概念解析 |
2.2 政府资产的范畴 |
2.2.1 政府资产中的自然资源资产 |
2.2.2 政府资产中的其他资产 |
第3章 中国政府资产负债理论框架 |
3.1 国际上国家资产负债核算方法 |
3.1.1 国家资产负债表编制的国际做法 |
3.1.2 不同国际机构国家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方法 |
3.1.3 不同国家国家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方法 |
3.1.4 国际国家资产负债核算方法对中国政府资产核算的启示 |
3.2 中国国家(政府)资产负债的核算方法 |
3.2.1 中国现有的政府会计制度 |
3.2.2 中国国家(政府)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进程 |
3.3 中国政府资产负债类别与框架 |
第4章 中国政府资产负债核算 |
4.1 非生产资产 |
4.1.1 核算资源性资产的重要性 |
4.1.2 土地资产 |
4.1.3 矿产资源 |
4.1.4 水资源 |
4.1.5 森林资源 |
4.2 金融机构国有净资产 |
4.2.1 银行业国有净资产 |
4.2.2 证券期货业国有净资产 |
4.2.3 保险业国有净资产 |
4.2.4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净资产 |
4.2.5 金融机构国有净资产汇总 |
4.3 生产资产 |
4.3.1 政府存款 |
4.3.2 全国社保基金 |
4.3.3 固定资产及其他 |
4.3.4 非金融类企业国有净资产 |
4.4 政府负债 |
4.4.1 直接负债 |
4.4.2 或有负债 |
4.5 中国政府资产负债表 |
4.6 中国政府资产负债数据分析 |
4.6.1 政府资产结构分析 |
4.6.2 政府负债结构分析 |
4.6.3 政府资产负债分析 |
第5章 政府资产管理存在问题及政策建议 |
5.1 生产资产管理 |
5.1.1 生产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
5.1.2 生产资产管理的政策建议 |
5.2 非生产资产管理 |
5.2.1 非生产资产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
5.2.2 非生产资产资产管理政策建议 |
5.3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
5.3.1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
5.3.2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建议 |
第6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
附录A 4.1:2016年31个国家的资产负债情况 |
附录A 4.2:2006年至2017年中国主要矿产查明资源储量 |
附录A 4.3:大型商业银行及股份制银行股东持股情况 |
附录A 4.4:截止2016年底部分城市商业银行情况表 |
附录A 4.5:2016年证券、期货公司经营业绩排名靠前的公司情况 |
致谢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10)基于债务流动性风险的企业投融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实物期权和资本结构的文献综述 |
1.2.2 流动性风险的文献综述 |
1.2.3 运营滞后的文献综述 |
1.2.4 部分信息的文献综述 |
1.2.5 业绩敏感债券的文献综述 |
1.2.6 债转股的文献综述 |
1.3 选题的来源 |
1.4 本文主要研究内容 |
1.5 本文的总体框架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技术路线 |
1.6 本文的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基于债务流动性风险下运营滞后的企业投融资 |
2.1 引言 |
2.2 模型假设 |
2.3 公司证券定价和期权价值 |
2.3.1 企业证券价值 |
2.3.2 项目期权定价 |
2.3.3 企业最优投融资决策 |
2.4 数值分析 |
2.4.1 静态比较分析 |
2.4.1.1 流动性风险和投资比例分布的影响 |
2.4.1.2 项目时滞性的影响 |
2.4.2 最优资本结构 |
2.4.2.1 最优投资水平 |
2.4.2.2 最优券息 |
2.4.2.3 最优破产水平 |
2.5 小结 |
第3章 基于债务流动性风险下具有债务期限的企业现金保留及投资问题 |
3.1 引言 |
3.2 模型建立 |
3.3 企业证券定价与最优投融及现金持有策略 |
3.3.1 投资后企业证券价值 |
3.3.2 投资前企业证券价值 |
3.3.3 企业最优资本结构及现金持有策略 |
3.4 数值结果及经济分析 |
3.4.1 企业投资水平 |
3.4.2 企业最优现金持有与最优资本结构 |
3.5 小结 |
第4章 基于债务流动性风险下部分信息的企业现金保留及资本结构问题 |
4.1 引言 |
4.2 模型建立 |
4.3 企业证券定价及最优资本结构 |
4.4 数值模拟和静态比较 |
4.4.1 波动率和债务流动性风险影响 |
4.4.2 税率和债务流动性风险影响 |
4.5 小结 |
第5章 基于债务流动性风险下业绩敏感债券定价及企业投融资 |
5.1 引言 |
5.2 模型建立和公司证券定价 |
5.2.1 模型建立 |
5.2.2 公司证券及实物期权定价 |
5.2.3 最优投融资策略 |
5.3 数值分析 |
5.3.1 数值比较 |
5.3.2 静态比较分析 |
5.3.2.1 风险补偿程度和债务流动性风险的影响 |
5.3.2.2 券息和债务流动性风险的影响 |
5.3.3 最优资本结构 |
5.3.3.1 最优投资水平 |
5.3.3.2 企业最优券息 |
5.3.3.3 企业最优破产水平 |
5.3.3.4 企业最优杠杆率 |
5.3.3.5 债务信用风险溢价 |
5.4 小结 |
第6章 基于债务流动性风险下债转股及企业投融资 |
6.1 引言 |
6.2 模型建立和证券的定价 |
6.2.1 基本模型建立 |
6.2.2 公司证券及期权的定价 |
6.2.3 公司最优策略破产水平和投资水平 |
6.3 数值分析 |
6.3.1 静态比较分析 |
6.3.1.1 股东议价能力与债务流动风险的影响 |
6.3.1.2 破产损失率与债务流动风险的影响 |
6.3.2 最优资本结构问题 |
6.3.2.1 企业最优投资水平 |
6.3.2.2 企业最优券息 |
6.3.2.3 企业最优破产水平 |
6.3.2.4 企业杠杆率 |
6.3.2.5 债务信用风险溢价 |
6.4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攻读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附录B 命题 4.1 的证明 |
附录C 命题 4.3 的证明 |
附录D 命题 4.4 的证明 |
致谢 |
四、浅论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特殊目的公司设立法律制度的构建[D]. 陈辉.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4)
- [2]转型升级战略背景下W城投集团可持续筹资策略研究[D]. 程学良. 南昌大学, 2020(01)
- [3]韩国存款保险制度研究[D]. 张帆. 吉林大学, 2020(08)
- [4]中国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历史考察(1979-2013)[D]. 范小仲.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2)
- [5]东旭集团发行私募可交换债券融资案例研究[D]. 刘默涵. 北京交通大学, 2019(01)
- [6]公司定向发行可交换债券治理效应研究[D]. 马改先.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9(07)
- [7]基于私募可交换债的国有企业混改路径及其效果研究 ——以“15新钢EB”为例[D]. 江慧婷. 广东财经大学, 2019(07)
- [8]双良节能可转债融资大面积回售的案例探究 ——基于发行动机和条款分析[D]. 王倩雯. 南京农业大学, 2019(08)
- [9]中国政府资产研究[D]. 梁志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9(01)
- [10]基于债务流动性风险的企业投融资研究[D]. 叶伟. 湖南大学, 20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