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药医生用毒品杀死妻子

毒药医生用毒品杀死妻子

一、毒医生用麻醉剂杀妻(论文文献综述)

雍萍[1](2018)在《安乐死的刑法问题研究》文中提出每个人终将面临死亡,“安乐死”问题历经了十年讨论和争辩,仍然困扰着众多法律界学者。关于安乐死问题是法律与道德矛盾的体现,怎么确保之间的平衡?如何尊重生命的价值?安乐死的合法化是否具有可行性?这些问题都是值得探讨的。本文探讨的安乐死议题涉及法学、医学、伦理学、社会学等诸多方面,但是碍于篇幅的限制,内容的局限,因而将主题缩小到安乐死的刑法问题研究的范围内。安乐死的合法化在全球很多国家也引起了广泛争议,而各国对其采取的态度也不尽相同,有的国家把安乐死认定为犯罪,有的国家通过“出罪机制”将其除罪化,也有的国家通过立法将安乐死合法化。从法律的角度研究安乐死,不仅可以丰富患者自主选择权的内涵,增加人权的相关理论,也可以推动刑法学的发展。通过探索我国安乐死的非犯罪化路径,从中国的社会伦理出发,探讨刑法中的安乐死内涵,提出相对应的解决方案,不仅可以为安乐死的非犯罪化提供刑法学的理论依据,同时也为司法实践提供相关的理论指导。为此,本文试图讨论安乐死的刑法问题。第一部分是关于安乐死的概述,即对安乐死的内涵界定、外延划分等相关观点进行分析。同时,对安乐死在各国地区的法律沿革进行考察。本文的观点认为,安乐死是患有不治之症的患者在承受精神和身体极度痛苦的情况下,经过患者本人书面请求、医生的书面同意以及审查机构的审查后,由专门机构的医生为病人无痛苦地结束生命。此外,本文重点分析了成立安乐死的5个必须条件:安乐死必须充分保障安乐死对象的主观意愿;安乐死实施主体只能是医生;安乐死的实施过程必须经过专门机构的审查和批准;安乐死申请流程中必须对安乐死对象真实状态以及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安乐死采取的方式必须是无痛苦的。第二部分通过分析学者们对安乐死非法与合法的不同观点,提出本文赞同安乐死合法的观点,认为安乐死的行为是成立正当化行为,构成违法阻却事由,不构成犯罪。第三部分是关于安乐死的非犯罪化研究,从安乐死正当化事由的非犯罪化问题出发,通过“法益权衡说”“行为目的说”“社会相当行为说”三种学说,对安乐死行为构成正当化事由理论依据分析;从“基于权利人同意的行为”“自损行为”“期待可能性”“正当业务行为”四个方面对安乐死正当化的行为进行理论根据的论述,均可以通过分析得出结论:安乐死构成正当化事由,构成违法阻却事由,不构成犯罪。第四部分是主要对我国安乐死非犯罪化的路径进行探索,分别从“法律上非犯罪化”的立法角度和“事实上的非犯罪化”的司法角度进行路径探索和分析。结合安乐死的情况,“法律上非犯罪化”主要涉及这两个方面:安乐死立法条件设置和增设正当化事由。“事实上非犯罪化”主要是从追诉和审判上进行路径探索,其中包括司法解释和司法适用的补充以及审判机关排除定罪的行为。从“四要件”体系出发讨论安乐死的出罪问题,通过出罪机制的适当运用,从审判上实现安乐死的事实上非犯罪化处理。

冀永生[2](2008)在《我国死刑执行程序的法律完善》文中研究说明在死刑问题上,废除和限制死刑已经发展为一个不可阻挡的国际潮流。但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我国将继续保留死刑,并且短期内不会废除死刑。因此,我们所能做的只能是从制度上保证死刑适用的客观和准确。而国内学者围绕死刑存废问题的争论也主要集中在“死刑立即废止论”和“死刑分阶段废止论”之间,但从我国的现实国情来看,这些争论对我国保留死刑的现实并无大的改观。此外,就国家在死刑问题上的制度构建来看,其关注的焦点还是围绕着死刑复核权的收回和行使,围绕死刑案件的审判公开及其审判质量,而对死刑执行程序缺少应有的重视,对死刑执行程序在发挥限制死刑适用上的功能认识不足,对死刑执行程序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本文正是基于这样的现状,对我国的死刑执行程序从整体上进行全面的分析和研究。笔者采用比较的方法考察了美国、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死刑执行程序;采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分析了我国死刑执行程序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并提出了自己的立法建议,以期对死刑执行程序的法律完善有所借鉴。第一章,是有关死刑执行程序的概述。第一节,笔者对死刑执行程序的概念进行了初步的界定。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死刑执行的特征。在第二节,笔者阐述了我国死刑政策的历史演变。我采取的是截取政治领导人在死刑问题上的态度来反映我国死刑政策演变的做法。笔者先后分析了我国四代领导人在死刑问题上的表态并指出:死刑在我国现有的历史条件下在短期内不会废除,我们唯一能做的是从制度上和程序上限制死刑,保障死刑适用的客观和正确。第三节,笔者分析了死刑废止的国际趋势以及我国死刑执行程序的现状并指出了死刑执行程序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第二章,笔者重点论述了死刑执行程序应当坚守和遵循的理念:正当法律程序、人权保障和朴素正义的理念,正确的效率的理念。第三章,主要围绕死刑执行程序的比较研究。笔者先后对国外保留死刑的一些先进国家(美国、日本、韩国)的死刑执行程序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死刑执行程序进行了比较研究并进行了初步的总结与分析,希望能够对我国死刑执行程序的法律完善提供法律上的镜鉴。第四章,笔者主要围绕我国死刑执行程序的现状进行分析和论述。在第一节,我简要介绍和分析了当前规范我国死刑执行程序的法律规定;第二节,我简要介绍了当今我国死刑执行程序的具体步骤。在第三节,我全面揭示了我国死刑执行程序存在的诸多问题如:死刑执行的主体问题;死刑执行的时间和场所问题;执行方式方式问题;死刑执行后的尸体处理问题;死刑赦免程序的缺失问题;死刑执行监督的不完善等问题并对这些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论述。第五章,针对我国死刑执行程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在尽量减少司法改革成本的前提下,笔者提出有针对性的法律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在结论部分,笔者指出死刑执行程序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必须正视死刑执行程序所存在的诸多问题并尽快从法律上对死刑执行程序进行完善。

斯科特·弗兰克,郝一匡[3](2007)在《少数派报告》文中认为黑暗中听见—个女人小声说——女人:凶手。(淡入)许多画面迎面而来,有的画面来得快而狂乱;有的则来得徐缓;还有些静止如剧照,令人茫然,令人困惑。一只手拾起一把剪子……出现亚伯拉罕·林肯的面孔。剪子刺穿面具上的一只眼睛。从洞口看见一个报童骑着一辆卧

于文[4](2007)在《陕西都市类报纸新闻语言暴力化倾向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的研究力求站在一个新的角度,采用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文字叙述与图表说明等相结合的方法,对陕西都市类报纸的“新闻语言暴力化倾向”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探讨和研究。本文对于“新闻语言暴力”、“新闻语言暴力化倾向”等概念重新进行了清晰、科学、务实的界定,对陕西省主要都市类报纸——《西安晚报》、《华商报》和《三秦都市报》在2003至2005年的新闻语言暴力化现象进行了抽样调查、分类统计和专项研究,并对陕西都市类报纸新闻语言暴力化倾向在一定时期内的表现和趋势做出了有针对性和代表性的描述及论证。通过本文的定性研究及定量分析,在2003年至2005年期间,虽然有个别参数、个别报纸的情况略有不同,但已证明:陕西都市类报纸新闻语言暴力化倾向总体呈下降趋势,即在新闻语言暴力化倾向总样本数量、大篇幅样本数量、配大图样本数量、占据重要版面样本数量等多种参数的统计分析中都呈明显的下降趋势;在此基础上,陕西都市类报纸在文字语言方面的新闻语言暴力化倾向仍维持较高水平。本文的研究隶属于新闻实务研究和媒介批评的范畴,具有创新性和研究价值,将对都市类报纸新闻理论研究的进一步完善以及都市类报纸的新闻实践等具有理论和现实的积极意义。

智敏[5](2004)在《隐形杀妻,披着贤婿良夫外衣的豺狼》文中研究指明一个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员"、"白求恩式的好医生"的苏州一家大医院主治医生。为了娶情人,竟然利用自己精通医学的长处,丧心病狂地用无色无味的麻醉剂,将自己的发妻隐形杀死。2004年1月2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毒医生邱小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欣华[6](2004)在《毒医生用麻醉剂杀妻》文中指出 36岁的苏州医院医生邱小强在两年多的时间里,竟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不断摧残妻子的身体,最终将妻致死。而妻子尸骨未寒,他就迫不及待地与情妇在家中幽会……婚姻被他当做“跳板”邱小强研究生毕业,从外表看,他戴着一副眼镜,穿着一贯整洁大方,举止言谈斯文得体,很难想象得出他是一

二、毒医生用麻醉剂杀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毒医生用麻醉剂杀妻(论文提纲范文)

(1)安乐死的刑法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安乐死概述
    (一)安乐死的内涵界定
    (二)安乐死的外延划分
    (三)安乐死在各国地区的考察及启示
二、安乐死合法与非法之争
    (一)安乐死非法的观点
    (二)安乐死合法的观点
三、安乐死的非犯罪化
    (一)安乐死正当化事由的分析
    (二)安乐死正当化行为的依据
四、我国安乐死非犯罪化的路径探索
    (一)非犯罪化问题界定
    (二)安乐死的“法律上非犯罪化”
    (三)安乐死的“事实上非犯罪化”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2)我国死刑执行程序的法律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引言
第一章 死刑执行程序概述
    第一节 死刑执行程序的概念和特征
        一、死刑执行程序概念的界定
        二、死刑执行程序的特征
    第二节 我国死刑政策的历史演变
    第三节 死刑执行程序改革的迫切性、必要性
第二章 死刑执行程序应当遵循的价值理念
    第一节 正当程序理念
    第二节 人权保障的理念
    第三节 朴素正义的理念
    第四节 正确的效率理念
第三章 死刑执行程序的比较研究
    第一节 美国的死刑执行程序
        一、死刑的执行方式
        二、执行的时间和场所
        三、死刑执行的具体程序
    第二节 日本、韩国的死刑执行行程序
        一、日本的死刑执行程序
        二、韩国的死刑执行程序
    第三节 我国台湾地区的死刑执行程序
        一、死刑执行方式
        二、死刑执行时间
        三、死刑执行场所
        四、死刑的执行具体操作
        五、死刑执行后的尸体处理和器官捐献问题
第四章 我国死刑执行程序的现状
    第一节 目前规范我国死刑执行的法律规定
    第二节 当前我国死刑执行具体的步骤
    第三节 我国死刑执行程序存在的问题
        一、死刑的执行主体问题
        二、死刑执行的时间和场所问题
        三、死刑的执行方式问题
        四、死刑执行后的尸体处理问题
        五、死刑赦免程序的缺失
        六、死刑执行监督的不完整、不规范
第五章 我国死刑执行程序的法律完善
    第一节 死刑执行主体改革
    第二节 死刑执行时间和执行场所的法律完善
        一、在执行时间上增加禁止执行的时日
        二、延长死刑交付执行的时间
        三、改刑场执行为监狱执行
    第三节 死刑执行方式的法律完善
        一、赋予被执行人死刑执行方式选择权
        二、摒弃不科学、不人道的死刑执行观念
        三、对死刑执行具体操作作出规定,使得死刑执行有章可循
    第四节 死刑执行后尸体处理的法律完善
        一、禁止利用死刑犯的尸体器官
        二、废止《暂行规定》
        三、从法律上对死刑犯尸体处理情况作出规定
    第五节 死刑赦免程序的设置及其完善
        一、死刑赦免制度适用的对象
        二、死刑赦免的条件
        三、死刑赦免的期间
        四、死刑赦免的提出
        五、死刑赦免的审查和决定
    第六节 死刑执行监督的法律完善
        一、明确死刑监督的主体
        二、改“临场监督”为“全面监督”
        三、明确规定并延长人民检察院介入死刑监督的时间
        四、在内容上增加对死刑犯尸体处理的检察监督
结论
参考文献

(4)陕西都市类报纸新闻语言暴力化倾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ABSTRACTS
引言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现状
    三、本课题的研究价值
正文
    第一章 研究方案
        一、研究对象
        二、研究方法
        三、技术路线
    第二章 一些相关概念
        一、黄色新闻
        二、媒介暴力(媒介霸权媒介素养)
        三、暴力语言(语言伤害)
        四、低俗化(庸俗化 娱乐化 媚俗)
    第三章 本文核心概念的确立
        一、都市类报纸的新闻语言类型
        二、新闻语言暴力的涵义
        三、新闻语言暴力以及倾向的具体表现和界定
        (一)、新闻语言暴力:"恶性事件"的相关报道失当
        (二)、新闻语言暴力:"性"及"婚恋"相关报道失当
        (三)、新闻语言暴力:新闻报道缺乏基本的人文关怀
        (四)、新闻语言暴力:新闻报道中存在新闻侵权问题
        (五)、新闻语言暴力:词汇或修辞运用不当
    第四章 关于陕西都市类报纸语言暴力化倾向的定量研究
        一、定量分析框架
        二、陕西都市类报纸新闻语言暴力化倾向研究抽样调查样本统计
        三、陕西都市类报纸新闻调查数据分析
        1、新闻语言暴力化倾向样本总数量的变化趋势
        2、新闻语言暴力化倾向样本篇幅的变化趋势
        3、新闻语言暴力化倾向样本配图情况变化趋势
        4、新闻语言暴力化倾向样本所占主要版面比重的变化趋势
        5、新闻语言暴力化倾向样本类型变化趋势
        四、陕西都市类报纸新闻语言暴力化倾向的总趋势分析
研究结论
注释
参考文献
附录(陕西都市类报纸语言暴力化倾向研究抽样调查样本统计)

四、毒医生用麻醉剂杀妻(论文参考文献)

  • [1]安乐死的刑法问题研究[D]. 雍萍. 西南大学, 2018(02)
  • [2]我国死刑执行程序的法律完善[D]. 冀永生. 中国政法大学, 2008(09)
  • [3]少数派报告[J]. 斯科特·弗兰克,郝一匡. 世界电影, 2007(03)
  • [4]陕西都市类报纸新闻语言暴力化倾向研究[D]. 于文. 西北大学, 2007(05)
  • [5]隐形杀妻,披着贤婿良夫外衣的豺狼[J]. 智敏. 民主与法制, 2004(05)
  • [6]毒医生用麻醉剂杀妻[J]. 欣华. 医药与保健, 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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