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的世纪 新的征程——记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论文文献综述)
张雷[1](2020)在《媒体融合背景下人民日报人物报道栏目创新研究》文中提出一个人的挺立,依靠的是脊梁;一个民族的崛起,支撑的是精神。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但需要遍地林立的物质大厦,更需要建造巍峨耸立的精神大厦。人是精神的载体,人物报道是传播和塑造社会主流价值观、引导主流舆论的利器,也是建造当代中华民族精神大厦的重要载体。作为中国共产党中央机关报,作为中国人民的“第一大报”,70多年来,一代代人民日报的新闻工作者,秉承党中央机关报的历史使命,书写着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战斗、生活、建设、发展的当代史,描绘着新中国精神大厦的图谱,形成了独特的人物报道传统。2014年8月18日,《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经由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这个指导意见的通过,标志着“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被上升为国家战略,并有了系统的顶层设计。在党中央领导下,打响了一场以传统主流媒体为主体、夺取移动互联网时代主流舆论阵地的攻坚战。作为党中央机关报、主流媒体排头兵和主力军,人民日报抓住媒体融合的时代机遇,坚持“一手抓技术,一手抓内容”,在依托“中央厨房”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的同时,不断提高优质内容生产能力,把人物报道这一传统优势和长处发挥到了极致,人物报道的栏目创新也进入了新的活跃期。根据本研究所做的全样本统计,2014年8月至2019年4月,人民日报共刊发人物报道9000多篇,月均150余篇,其中三分之二以上为栏目稿,涉及栏目387个,新开设栏目197个,人物报道由以往的“多栏目”格局演化为“多栏目集群”的新格局。以人物的精神为“特殊材料”,以栏目建设为主体,人民日报在其版面、网页、移动新媒体上构建起一种类似当今“摩天大楼”所普遍采用的“巨型框架+核心筒+加强桁架”结构,映射出“中华民族精神大厦”的生动镜像。2014年之后,人民日报典型人物报道栏目格局发生变化:首先是典型报道栏目多样化、立体化、系统化:重大典型报道以“时代楷模”宣传为核心,“时代先锋”、“先锋足印”、“最美基层干部”、“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四大栏目“鼎足之势”,各类中小型典型报道栏目不断推陈出新。这四大栏目与“时代楷模”以及众多中小型典型报道栏目结合在一起,就构筑起了一座精神大厦的“核心筒”。2013年之前,人民日报已经出现多个大型常设普通人故事栏目,并形成了“人生境界”、“劳动者之歌”、“身边的感动”、“暖流”等多个栏目“接力”的局面。2014年之后,人民日报以“普通人”为报道对象的栏目由过去的“接力”,发展到“栏目集群”,“新春走基层”、“点赞中国”、“故事·百姓影像”、“守望”、“行进中国·精彩故事”、“发现身边”等新栏目与“劳动者之歌”齐头并进,交相辉映,形成了一种类似超高层建筑上围绕在“核心筒”周围的“巨型框架”结构。在人民日报四大类栏目集群当中,还有一类数量较大的“主题人物报道栏目集群”,基本上都是为了适应阶段性主题宣传而设置。这些人物报道栏目均为战役性主题报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仅仅围绕特定主题,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故事,通过人的故事来鼓舞人心、凝聚人心、激励人心,形成了人民日报建设民族精神大厦的“加强桁架”。人民日报上的人物报道,走过了70多年的光辉历程,书写了一代代中华儿女的生动故事,树立了一个个光辉的典型、榜样、楷模。在媒体融合的时代背景之下,借助最新的“中央厨房”全媒体运行平台,人民日报的人物报道也探索出一条“用全媒体手段讲述人物故事”的新路径,开创出一个个全新的全媒体人物报道栏目,构筑起中华民族精神大厦最具创新色彩、时代特色的“塔尖”。人民日报人物报道栏目创新的实践,为构建当代中华民族精神的大厦提供了宝贵的参照,也启发了更多的思考:任何一座高楼大厦,要想巍然耸立,矗立不倒,必须打好坚实深厚的基础。当代中华民族的精神大厦,深深植根于中华儿女的内心深处,巍然耸立在党心民心的基础之上。党心和民心,是这座大厦的基础和生命力所在。筑牢当代中华民族精神大厦的基础,需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不忘初心锤炼党魂,使精神大厦的“核心筒”根深蒂固;二是扎根人民凝聚民心,使精神大厦的“巨型框架”牢不可破;三是守正创新做强媒体,使精神大厦的“建筑师”坚强有力。
钟霓[2](2019)在《基于省部级官员腐败案例分析的清廉政商关系构建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我国政治架构中,省部级官员位高权重,对政治、经济以及社会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这一群体面临着形形色色的诱惑与挑战,高压、持续反腐行动下,省部级官员落马的背后牵扯出一个又一个的商人,上演着一幕幕政商勾结与权钱交易。这一群体与企业商人进行权钱交易、政商勾结所带来的危害不言而喻。因此,本文以十八大以来70位省部级官员为研究对象,在寻租理论和利益冲突管理理论的框架下,以省部级官员腐败案例为基点,揭示我国政商关系存在的腐败隐患,并进一步分析政商关系失范的原因,旨在探索清廉政商关系的构建。我国政商关系的发展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复杂化。建国后至改革开放前,政商关系相对简单;改革开放后至十八大前,出现了政商合作与合谋交织的局面;随着反腐的不断深入,目前又出现了政商背离的极端现象。基于70位省部级官员腐败案例的分析,发现政商问题主要出现在工程承揽和项目开发领域、土地与开发用地领域、项目审批领域以及企业经营方面。而这些案例中,潜藏着政商关系的腐败隐患,包括官员寻租创租、官员代表的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问题、权力缺乏有效制约和监督以及官商畸形交往和利益同盟。针对政商关系出现的问题,构建清廉政商关系迫在眉睫,具体应该从以下方面着手展开:加强利益冲突管理;进一步防治寻租性腐败;完善权力制约相关制度;引导企业合理定位在政商关系中的角色;最后通过拓宽政商沟通的渠道与完善社会监督体系来营造清廉政商关系的氛围。构建清廉政商关系,既是经济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改善政治生态的内在需要,还是社会发展的时代要求。
周晓瑾[3](2018)在《《人民日报》的“英模报道”研究(1950-2002)》文中认为《人民日报》“英模报道”是党的政治宣传的具体方式之一,其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中,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贡献了巨大力量。在此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中国特色的政治宣传理论,极大地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政治宣传理论的思想宝库。但是,时代的发展却暴露了《人民日报》“英模报道”的局限性,民众主体意识的高涨、价值观的多元化、新媒体的勃兴、使《人民日报》“英模报道”面临巨大挑战,于此,非改进其报道无以阻止《人民日报》“英模报道”之颓势。本文在绪论部分梳理了《人民日报》“英模报道”研究的历史和界定了相关核心概念。第一章分别阐述了马克思主义政治宣传理论、苏联马克思主义政治宣传理论和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宣传理论,并介绍了《人民日报》创刊和发展的基本情况以及其“英模报道”的历史起源与报道栏目变化。第二章分析了英模报道中的“英模”构成情况。通过结合不同时期《人民日报》“英模报道”数量和类型的变化统计表,分析了变化的整体趋势和不同阶段的发展态势。在第三章中,论文分时期呈现了英模报道数量变化和英模报道类型变化、分析了报道英模的形象变化和形象变化的原因,最后阐述了《人民日报》“英模报道”形象变化造成的社会效应。论文第四章主要论述了时代的发展变化和科技的快速发展对《人民日报》“英模报道”构成的挑战和改进英模报道的建议。具体而言,《人民日报》“英模报道”面临宣传理论更新的挑战、社会价值多元和英模精神单一的挑战以及政治宣传效应衰退的挑战。应对挑战,首先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宣传理论的基本原则、立场和方法,其次,要坚持新闻宣传的“三贴近原则”,再次,要改进报道方式、技巧和风格,最后,要运用新媒体技术提升英模报道的实效性。
娄必县[4](2017)在《法院人员分类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法院人员分类是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为诉讼制度的顺利运行提供主体意义上的支持与保障。法院的工作主要包括审判事务、审判辅助事务和行政事务。其中审判事务又分为裁判性事务和非裁判性事务,行政事务又分为内部行政事务和外部行政事务,审判辅助事务的类型则更加广泛。这些不同的事务在司法运行中会彼此影响,形成支配关系,而支配关系是权力的本质。事务类型是进行法院人员类型划分的前提和基础,和各类事务相对应的则是权力,法院人员分类的深层本质则是对法院内在权力的分配。“通过权力分立实现分权制衡促进司法公正”应是法院人员分类的基本原理。“梳理历史脉络、构筑基础理论、关照法庭运行、反思改革实践、细化分类方案。”是本文研究法院人员分类改革的基本路径。法院人员分类是亘古常新的话题。自清末仿效日本建立现代法院制度以来,内在的人员分类问题便一直和司法实践形影相随。民国以《法院组织法》对清末《法院编制法》进行了承继与修正,形成了更加完善的法院人员基本类型,并突出强调法官的独立审判地位。陕甘宁边区政府在抗日战争时期一定程度上吸收借鉴了民国政府《法院组织法》的相关规定,但由于其所处的客观环境,战争司法和革命司法的色彩较为浓厚。尽管上述三者在法院人员分类的具体形式上存在某些差异,但也体现了一些共同的规律:将法院人员分类作为诉讼制度有效运作的前提和基础,根据实践需要配置法院内部的各种权力和资源,实现司法公正。当然,由于受制于各自不同的历史环境和客观条件,不同时期和阶段对司法公正有不同的解读,这也导致各自选择了不同的法院人员分类模式和权力配置模式。新中国成立以后,由于深受苏联模式的影响,各种人员完全按照行政化科层制的方式进行组织,各类人员之间缺乏科学的分工,权力分配紊乱,司法逻辑和行政逻辑混沌不清,审判权受到行政权的制约,司法行政化的阴影长期不散。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得到各界认可。为确保法院功能的正常发挥,必须对法院内在的人员结构进行调整。法院人员分类改革被提上议事日程并付诸实践。促进司法公正是法院人员分类的终极目标,因此法院人员分类改革不只是简单的技术问题,还涉及到复杂的理论命题。需通过明确法院人员分类的内在逻辑,厘清基本原理,从理论上对法院人员分类中的各种问题进行科学分析。当前的理论研究主要以审判独立为出发点;随着研究的深入发展,有学者将社会分工理论引入了法院人员分类研究领域。法院人员分类所追求的司法公正表明,事务分工中所涉及到的各类人员之间的相互关系本质上是权力关系。法院人员分类改革由表面的分工走向了更深层次的分权。分权理论有着悠久的历史,其形式多种多样——三权、四权、五权都有可能。不论形式如何,其本质就是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分权理论要求明确各种权力之间的权力边界,相互不得僭越,防止权力滥用。在我国法院内部,分权理论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对法院内部权力的认识存在两个极端:要么不断强化院庭长的行政权力,对法官的审判权形成压制,要么以祛除司法行政化的名义而忽视必要的行政管理。法院人员分类改革必须充分关注各种权力之间的关系,确立审判权的中心地位,消除行政权的不当影响,重视审判辅助类权力对保障司法公正的意义。法院人员分类改革不只是简单的事务切割与人员归类,而需要充分考量法庭中的权力配置和诉讼运行的需要,注重其实用性。从本质上看,法院人员分类是对法院内部权力的重新配置,厘清各种权力之间的位置与关系,为审判权的独立行使营造良好的环境。没有诉权就没有审判权,基于“两造具备,师听五辞”的概括性描述,法庭被认为是审判权和诉权相互作用的封闭空间,法院人员分类改革的效果只有在具体的法庭空间中才能得到真实的反映。法官、当事人和审判辅助人员构成了法庭运作的基本主体,分别承担各自的权力职责,在法庭上重新编织司法的权力关系网络。法院人员分类模式决定法庭中的权力关系,法庭中的权力关系是对法院人员分类模式的反映。审判权独立行使被认为是现代法治文明的当然选择,但在我国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审判权处于左右为难的境地。一方面,在法院内部,审判权受到行政权的干预和压制,无法在法庭上形成超然地位;另一方面,在当事人主体地位和诉权不断得到强化的情况下,审判权又应当保持必要的克制。审判权处于一种尴尬的“二重关系”中,行政权和审判权的关系处理不好,会影响审判权和诉权之间的关系,而诉权和审判权之间的关系处理不好,又会影响审判权和行政权的关系。审判权成为行政权和诉权交汇的“媒介”,这种关系体现了法院人员分类与法庭中的权力运行存在结构上的共通性、价值追求上的一致性、技术上的关联性。基于此,应将审判权作为法院人员分类的桥梁与纽带,打通法院组织制度和法庭运行之间的隔阂,有效整合各种权力关系,建立起一种递进式的权力关系——诉权制约审判权,审判权制约行政权,审判权和审判辅助类权力实现相对制约,实现法院人员分类改革与法庭权力配置的契合。法院人员分类改革已在全国范围推开,但这并不意味着改革已经全面完成。各地的方案表明,法院人员分类改革仍处于粗放阶段。主要表现在,将法院内各类人员之间的比例作为改革的中心,一些改革措施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受到质疑,具体的技术操作也欠缺科学性,改革实效也未达成预期目标。特别是忽略了法院人员分类中的权力关系,以及与法庭运行的衔接。这些问题源于对法院人员分类改革的理论准备不足,没有充分考虑分类改革与诉讼制度之间的衔接。根据法院人员分类的基本原理,应当注意各类人员所承担的权力和职责,以责权利为先导确定法院人员分类比例,科学处理审判权和审判辅助类权力之间的关系,推进审判权和行政权的分离,让“审判的归审判,行政的归行政”,尽量缩小法院内部行政和审判的直接接触面,将行政权对审判权的影响降至最低。要以反思法院人员分类改革为契机,从理论到实践,建立起更加精细化的法院人员分类模式,对法官、审判辅助人员、行政人员做更为细致的类型划分,并明确各类人员的任职资格、职权职责以及相互关系。根据法院层级和受案对象的差异,美国联邦法院系统的法官分为联邦最高法院法官、上诉法院法官、联邦地区法院法官、治安法官(Magistrate judges)、专门法院法官五大类。根据法官的工作内容不同,法国法官被分为审判法官和研究型法官;日本则有资深法官专门从事法官的教育培训工作,是为教育培训型法官。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可根据不同的标准对法官进行多元化分类。一是可基于繁简分流的需要将法官分为速裁法官、简易程序法官和普通程序法官三类,每一类法官对司法技术和司法经验均有不同的要求。二是基于法院审级设置和法官的工作重点不同,从纵向上将法官分为办案型法官、矫正型法官、监督型法官、政策型法官。三是根据事务职责,从横向上将法官分为审裁法官和事务法官,前者主要从事案件审理,后者主要从事与案件办理相关的研究、教育等事务。审判辅助人员主要为书记员、法官助理、司法警察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行政人员则根据法院的内部行政事务和外部行政事务的不同,分为专职行政官员、立案登记人员、秘书和行政文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民事执行人员。类型化不过是为了方便主体认识客体,由于是人基于自身需要而采取的主观划分行为,所以,类型化后的样态极有可能偏离事物的原貌而导致认识上的偏差。因此,在法院人员分类改革中,要注意类型化本身所隐藏的风险。
张娜[5](2014)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治创新研究》文中认为现代政治主要是政党政治,政党在现代政治生活中担任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法治是迄今为止人类发现的最为有效的国家治理方式。一个国家执政党的法治理论成熟与否是影响其能否实现善治的关键因素。只有执政党致力于践行法治,国家才会获得稳定、有序、健康、持续的发展。中国也是一个政党政治国家,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对法治的认识和实践直接影响着中国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直接决定着党执政能力的提高和执政绩效的优良。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间内,中国共产党对法治的认识发生了严重的偏差,导致出现“文化大革命”轻视、践踏法律的极端现象。在“文化大革命”的惨痛经历中,中国共产党深深认识到民主法制对于保障国家稳定、社会有序和人民安宁的重要意义。改革开放后,党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法治思想的指导下,结合中国法治建设的具体实际,不断推动法治理论与实践的创新,领导中国人民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奋勇前进。本文试图系统总结、梳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治理论与实践的重要创新,探究其背后的根源,分析促使其不断创新的动力机制,总结其创新的基本经验,寻找在新形势新任务下党法治创新的具体出路。论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绪论。综合评述国内外研究现状。简述本论文的研究意义、研究方法,进而提出本论文的研究思路、预期的创新和不足之处。最后界定了“人治”、“法制”、“法治”的含义。第二章,改革开放以来党法治创新的思想根源与实践基础。从理论基础、历史参照、现代借鉴、现实基础四个角度进行了全方位探究,认为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是党法治创新的理论基础;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精华和中国法律近代转型的经验是党法治创新的重要历史参照;西方法治思想是党法治创新的现代借鉴;建国前后党领导法制建设的成就与挫折是党法治创新的现实基础。其中,把改革开放前党领导法制建设的成就分为建国前和建国后两个部分,以展现党法治创新的历史延续性。第三章,改革开放以来党法治创新的主要成就。这是文章的主体部分。党的法治创新是一个全面、系统的整体。文章从五个方面系统归纳了党对法治理论与实践的创新。首先,是党对民主法制的新认识。党创新性地认识到民主必须与法制紧密结合,并把民主法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基本内容。其次,是党对社会主义国家治国方略的创新和发展。党第一次将“依法治国”确定社会主义国家的治国方略,并不断发展和丰富它。再次,是党在法治原则下对无产阶级政党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创新。党第一次将“依法执政”确定为党的基本执政方式。第四,是党对法价值观的创新。党的法价值观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党法治理论的不断成熟,出现了秩序价值观、公平正义观、人本法律观及和谐价值观等,表明党对法的价值认识逐步迈向了较高的层次。最后,是党对法治运行机制的系统创新。分别论述了党对立法、行政、司法、守法等法治运行的理论与实践的重大创新。第四章,改革开放以来推动党法治创新的动力机制。从推动党法治创新的客观因素和主体因素两个角度进行了分析论证。推动党法治创新的客观因素包括内部动力和外部动力两个方面,认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和文化的繁荣发展是党法治创新的内部动力;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经济的全球化是党法治创新的外部动力。推动党法治创新的主体因素有:中国共产党法治理念的不断提高是党法治创新的内生动力;民众法治意识的普遍提高是党法治创新的根本力量;法学家的专业推动是党法治创新的智慧力量。可见,中国共产党的法治创新既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又体现了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是主客观相互作用的结果。第五章,改革开放以来党法治创新的基本经验。紧紧抓住党法治创新的目标任务、理论指导、基本方向、重要借鉴等关键方面,将基本经验归纳为五个坚持,即坚持以人为本、党的领导、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指导、法治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统一、法的继承和法的移植相统一。第六章,党进一步推进法治创新的挑战与对策。从立法、行政、司法、法治意识的培育等方面分析了在新形势下党法治创新面临的问题,并探寻解决问题的具体出路。
王伟[6](2014)在《政治精英培养与政党能力建设 ——中国共产党干部培训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也是政治精英培训的制度史。中共通过有计划的培养政治精英,提升了政党的整体素质,加强了政党的能力建设。在中共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也逐步探索、构建并完善了政治精英培训制度。制度的物质载体是进行政治精英培训的场域基地,主要是党校和干部院校;理论载体是培训的课程和内容体系;功能是塑造与政党要求相一致的新型政治精英,从而提升政党素质,推动政党发展。在中共发展的九十多年里,制度根据政党的目标和战略,主要培养了两类政治精英:革命精英和执政精英。这些精英也都成为了中共革命和执政的中坚力量,由此也证明了制度的有效性。政治精英培训制度的变迁与中共的发展呈现出同步性的特征,是中共发展的缩影。在建国之前,制度开始初步探索,并逐步建立完善,其目标指向于培养适应战争环境的优秀革命精英,制度的物质载体不断完善,理论载体在经历了教条主义的危害后实现了本土化的创新,即产生了毛泽东思想。从建国至“文革”结束,制度实现了演进发展,但最终走向分化和断裂,其目标指向于培养革命后执政精英,但是由于受内外部环境的综合影响,制度的理论载体演变为新的教条主义,最终制度走向崩溃。改革开放以后,中共开启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制度得以恢复,并实现了变迁和发展。在这一时期,制度致力于培养符合改革需要的新型执政精英,并在制度的物质载体和理论载体上实现了创新。在物质载体上,构建了中国特色的政治精英培训基地体系,并将制度的边界延伸到了国外,派遣政治精英到海外受训或调研考察;在理论载体上,构建了意识形态导向和实用主义导向两个维度的培训内容体系,其中意识形态方面,产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主要内容的新意识形态思想,现实主义导向的课程内容则更加丰富。制度的功能在于再生产出符合政党要求的新型政治精英。一方面,提升政党的学习能力,使政党能够具备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另一方面,实现对政治精英的整合,主要在意识形态教育和党性锻炼两个方面,强化政治精英对政党的认同感和忠诚度。当然,制度在实际运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意识形态教育与高素质执政精英培养的张力、党性锻炼与个人利益的张力、政治逻辑与市场侵袭的张力。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的关键在于加强政党的意识形态话语权,让政党牢牢掌握文化领导权。本论文的结构如下:第一章,导论。主要介绍问题的提出和选题意义、进行国内外相关文献的综述、介绍本论文的研究方法和分析思路,界定论文使用的关键概念、提出论文可能的创新点。第二章,讨论政治精英培训与现代政党建设。从现代政党的起源与发展谈起,论述政治精英培养对现代政党建设的重要意义。本章比较了西方资产阶级政党和社会民主党的政治精英培养模式,资产阶级政党主要是培养选举导向型的政治精英,而社会民主党的政治精英培养模式则经历了较大的变化。本章重点论述了共产主义政党的特征和政治精英培养模式。共产主义政党具有强调意识形态、组织结构严密和处于非竞争性政党体制之中的特点,因此政治精英的培养模式也显着区别与资产阶级政党和社会民主党。第三章,讨论建国前党的干部培训制度的探索。将建党至建国分为四个历史时期,即建党初期和大革命时期、土地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以及解放战争时期,分别讨论这几个时期政治精英培训制度所处的环境、制度的具体安排、制度的绩效和影响制度变迁的变量。第四章,讨论建国至改革开放前党的干部培训制度的演进。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共领导人民恢复生产秩序,开展三大改造,社会主义建设蓬勃开展,政治精英培训制度也实现了制度演进,构建了较为科学的物质载体和理论载体体系。但是在1957年之后,国内政治运动不断,制度缺乏继续演进和变迁的土壤,相继出现了分化和断裂。第五章,讨论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干部培训制度变迁。在这一时期,中共实现了政治路线的转变,将工作的重心转移到了经济建设上来,因此也需要培养大量适应改革需要的新型执政精英。在这一阶段,中共实现了政治精英培训物质载体的完善和理论载体的持续更新,促进了制度的变迁。第六章,讨论制度的特征、功能和问题。制度呈现出与中共同步性变迁的特征,主要是由政党组织结构和意识形态两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制度的功能主要是增强政党的学习能力和实现对政治精英的整合。制度存在的问题表现在意识形态教育与高素质执政精英培养的张力、党性锻炼与世俗利益的张力、政治属性与市场侵袭的张力。在本文的结论部分,总结了政治精英培训制度在提升中共政党能力建设方面的重要意义,认为制度是中共实现政治精英培养、加强政党能力建设的一项基本的政党内部制度安排。本文还认为,制度与中共具有同步性变迁的特征,其变迁受到内部冲突、外部压力、新观念输入、政治精英推动这些基本变量的影响。要解决制度存在的内在张力,就必须加强意识形态的话语权,实现意识形态的持续更新。
李华斌,邹阳笛,赵洋,朱建伟[7](2012)在《顺时应势,立足基层,谋划长远 记全国新任中级、基层人民法院院长主题培训》文中研究表明在人民法院工作全局中,教育培训是具有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的重要工作,关系队伍建设成效,关系审判工作质量,关系人民法院长远发展。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确立了"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三个倡导"的教育培训工作方针,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大力度,成效显着,中级、基层法院院长轮训班等深受瞩目。本刊日前就此采访了中级、基层法院院长轮训班的部分学员,并专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同时摘登了北京等六个高院的教育培训工作经验,以期推动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
梁永逊[8](2011)在《法官职业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法官职业化是当代中国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进展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落实效果,也必然会影响到我们国家建立和谐社会的初衷。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加速发展,世界各国交往的不断深入,法官职业化日益成为一个世界性的课题。法官职业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重点解决审判活动主体的法官的地位、职能、资质及其职业保障等问题。法官职业化的提出,是针对我国法院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所存在的突出问题,比如法官职业日益行政化、地方化、大众化等问题,提出的破解手段。在法官职业化问题上,一方面要发挥我国独特的政治优势,不断强化党委、政府的领导作用,形成法官职业化建设强大的政治助推力。要把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原则贯彻到法官职业化的整个过程中。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同坚持依法治国结合起来,突出法官职业化建设上党的领导作用,严格把握法官职业化的正确方向,努力构建符合中国特色的法官职业化道路。另一方面,要从完善法院内部机制入手。一是要把好入口关,着力解决法官来源大众化问题。二是要把好培训关,着力解决法官素质不高问题。三是要把好监督关,着力解决对法官监督不力问题。四是要把好职业保障关,着力解决法官保障行政化问题。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整个社会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作为其重要组成分部的司法制度的变革也势在必行。法官职业化处于司法制度变革的关键一环,是我们党和国家始终坚持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必经之路。在对待法官职业化问题上,我们应当客观对待,谨慎前行,既从我国实际出发,认真坚持三个至上的原则,努力发挥其最大的社会效益,又要大胆尝试,大力推进,已期早日实现我国法官职业化建设的目标。
李雅云[9](2011)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司法的历史嬗变》文中研究表明本论文通过描述中国共产党领导司法的历史嬗变,研究了政党与司法的关系,论文在第一章首先从政党与司法关系的一般理论展开论述,分析了政党为什么要影响司法、政党与司法的紧密关联是什么,政党影响司法受到那些拘束和局限,政党与司法应当保持怎样的边界和距离。论文还概括了政党影响司法的模式,政党与司法存在什么样的紧张关系。本论文认为,党本身的转型、司法的转型、社会的转型这三个要素影响一个关系——政党与司法的关系,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如何领导司法。三个要素不是永恒不变的,事实上,三个要素都发生了深刻变化。该变化对于党与司法关系的变化产生重要的影响。论文在第二章从中国共产党本身的转型与发展,对党领导司法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这个角度,分析了政党转型使党领导司法在方式方法上所发生的调整和变革。政党制度和党的建设的发展,对于党领导司法的历史演变产生巨大影响。在中国,司法权地位的升降和作用的发挥,取决于中国共产党对司法的态度和对司法的认识,司法权的角色定位实际上是由执政党决定的。不同的国家带来不同的政党制度。不同国家的政党制度,决定了政党与司法的互动模式大不一样,各国政党与司法的关系有巨大差异。即使是一国中的同一政党,由于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任务、目标不同,导致党与司法的关系也发生不同变化。本论文分析了中国共产党处于革命党的地位和处于执政党的地位时,对待司法的态度和认识发生了哪些不一样的变化。论文在第三章主要论述司法的改革和转型对党领导司法方式的变革提出了那些需求。建国六十年来,我国的司法体制发生了怎样的改革?司法在功能上发生了怎样的转型?司法权在国家权力的结构中所处的地位、所拥有的权重和所承担的职能都发生了哪些变化?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得出的结论是:随着社会的转型和发展,我国的司法制度本身也在进行改革、转型和发展,这也影响了党领导司法发生嬗变。本文提出执政党要在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不断强化司法的职能,依法规范人大和行政机关对司法机关的影响方式。本论文有两条平行的主线:一是政党与司法的关系以及这个关系发生的变化。具体到我国,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司法的历史嬗变。二是影响这一嬗变的因素是什么,该因素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社会转型是引起政党转型和司法转型的主要因素,中国社会的转型与发展,对于党领导司法的历史嬗变发生巨大影响。党如何领导司法,某种程度上说是由中国的社会状态决定的。在社会转型期中国共产党和司法机关都担负着重要的社会责任,都面临要提高适应社会能力的挑战。本论文的结论是:中国共产党不会放弃对司法的领导,即“党领导司法”不会发生实质上的改变。这既是由中国的国情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决定的;也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司法的历史缘由和在司法方面的理论认识决定的。但是从历史上看,党领导司法的方式方法的确发生了许多变革,今后更需要不断改革和完善。
赵旋[10](2010)在《论中国特色审判方式的确定 ——以马锡五审判方式重彰为视角》文中研究指明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确定的审判方式,当今中国的审判方式似乎尚未确定。本文在相关学者的研究基础上,通过历史考察和对比考察两种方法,着重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理论上论证中国特色审判方式确定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在实践中探寻建构中国特色审判方式的可能途径。我们能够通过前者坚定对审判方式专业化和法制现代化的信念,通过后者在实践中求得具体的道路。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四章,全文共六万余字。引言部分主要介绍了选题的缘起及我国审判方式的现状,分析了建构中国特色审判方式的重要意义。第一章通过对近代以来我国审判方式的历史考察,揭示了我国审判方式发展的脉络。通过对相关学者的理论研究,系统阐述了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内涵、诞生背景和历史评价,归纳了我国审判方式发展的特征,为当代我国审判方式的历史定位提供了清晰的轮廓。第二章通过对当下重彰马锡五审判方式现象的研究,论述了当代中国司法面临的困境,全国各地法院重彰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具体举措,以及对重彰马锡五审判方式的评价。既肯定了其历史合理性也揭示了其历史局限性,同时也着重论述了重彰马锡五审判方式给我国审判方式最终确立带来的启示。第三章通过对西方国家审判方式的对比考察,探讨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传统审判方式及其民主化特征,并且进一步揭示了国外司法改革和审判方式强调人民性的经验,同时也着重阐释了西方国家审判方式历史发展对我国的启示。第四章提出了我国特色审判方式的建构途经。在思想指导上,要在继续坚持程序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大前提下,注重吸取其传统和域外审判方式的积极因素和合理性成分。在制度构建上,要强化审判的便利性和转型诉讼调解方式。在法官队伍上,要在加强专业化的同时,体现社会性和人民性,建立非职业法官制度,发展多层次队伍建设。最后,结语回顾了中国特色审判方式确定寻求的意义,通过与引言的呼应,把审判方式的建构同法治的信念联系起来,表明了作者的基本立场。
二、新的世纪 新的征程——记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新的世纪 新的征程——记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论文提纲范文)
(1)媒体融合背景下人民日报人物报道栏目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选题背景与文献综述 |
1.1 媒体融合是一场巩固主流舆论阵地的攻坚战 |
1.1.1 媒体融合的背景:主流媒体面临空前挑战 |
1.1.2 媒体融合的手段:打造新型主流媒体 |
1.1.3 媒体融合的目的:传播和塑造主流价值观 |
1.2 人民日报具有独特而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
1.2.1 独特地位:党中央机关报的使命与担当 |
1.2.2 重要作用:从主流媒体到新型主流媒体 |
1.2.3 具体实践:用主流新闻塑造传播主流价值观 |
1.3 人物报道对传播塑造主流价值观具有重要作用 |
1.3.1 人物报道溯源:东方纪传体史书与西方人物传记 |
1.3.2 中国特色人物报道: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体现 |
1.3.3 西方特色人物报道:现代传播学的借鉴 |
1.4 栏目创新是一项意义深远的系统工程 |
1.4.1 栏目:也是一种系统化的框架结构 |
1.4.2 人民日报的栏目创新:正处在新的活跃期 |
1.4.3 人物报道栏目创新研究:尚待深耕的“沃土” |
1.5 本研究目的、意义、方法和结构 |
1.5.1 本研究选题的目的 |
1.5.2 本研究选题的意义 |
1.5.3 本研究的基本方法 |
1.5.4 本研究的逻辑结构 |
第二章 媒体融合阶段人民日报人物报道的多维分析 |
2.1 文本分析:对9462篇人物报道的量化分析 |
2.1.1 人物报道日均发稿量在5篇以上 |
2.1.2 人物报道发稿的主阵地在要闻版 |
2.1.3 人物报道的主旋律是核心价值观 |
2.1.4 人物报道是人民日报的核心优势 |
2.2 栏目分析:人物报道栏目创新空前活跃 |
2.2.1 栏目众多:涉及人物报道的栏目多达387个 |
2.2.2 创新活跃:新开设人物报道栏目多达197个 |
2.2.3 结构有序:人物报道栏目呈现四大集群现象 |
2.3 模式分析:媒体融合催生人物报道新模式 |
2.3.1 “扫一扫”背后:媒体融合带来新闻模式之变 |
2.3.2 人物报道新体验:“扫描二维码体验更丰富” |
2.3.3 人物报道新映像:“看人民映像品百味人生” |
2.3.4 人物报道新呈现:“扫一扫与人物面对面” |
2.4 理论分析:社会文化空间的重构与精神交往升级 |
2.4.1 文化空间重构呼唤精神交往升级 |
2.4.2 人类精神交往具有“多层次性”特征 |
2.4.3 高层次精神交往追求人与人的默契、心与心的和谐 |
2.4.4 高层次精神交往的价值在于构建心灵相通的意义世界 |
2.4.5 人民日报人物报道的精神交往意义 |
第三章 人民日报人物报道栏目创新历程:久久为功的铸魂工程 |
3.1 纸媒体阶段:树立重大典型,报道新人新事 |
3.1.1 典型人物报道的三次高潮(1949—1989) |
3.1.2 典型人物报道的栏目化趋势(1990-1996) |
3.1.3 “新人新事”类栏目的演化(1951—1996) |
3.2 报网互动阶段:弘扬时代先锋,讲述百姓故事(1997—2013) |
3.2.1 报网互动开启典型报道“新模式” |
3.2.2 “时代先锋”栏目成为典型报道“顶梁柱” |
3.2.3 普通人物报道栏目成为“新常态” |
3.3 媒体融合阶段:讴歌时代楷模,构建精神大厦(2014——2019) |
3.3.1 典型报道栏目集群:矗立起精神大厦的“核心筒” |
3.3.2 普通人报道栏目集群:编织起精神大厦的“巨型框架” |
3.3.3 主题人物报道栏目集群:构造出精神大厦的“加强桁架” |
3.3.4 全媒体人物报道栏目集群:突出为精神大厦的“塔尖” |
第四章 人民日报典型人物报道栏目集群:精神大厦的“核心筒” |
4.1 时代楷模报道:铸就“核心筒”的“中心柱” |
4.1.1 “时代楷模”的来龙去脉 |
4.1.2 “时代楷模”的“全媒体交响” |
4.1.3 人民日报上的“时代楷模” |
4.2 四大典型报道栏目:“核心筒”的“四大支柱” |
4.2.1 “时代先锋”栏目:先锋模范的典型事迹 |
4.2.2 “先锋足印”:践行核心价值观 |
4.2.3 “最美基层干部”:扎根基层的颂歌 |
4.2.4 “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永恒的英烈精神 |
4.3 中小型典型报道栏目群:“核心筒”的有机结构 |
4.3.1 多姿多彩的“典型风采” |
4.3.2 别出心裁的“典型呈现” |
4.3.3 各式各样的“典型故事” |
4.4 人民日报典型人物报道栏目创新理论分析:为国家立心,为时代铸魂 |
4.4.1 典型人物:体现“榜样的力量” |
4.4.2 典型人物报道:体现党报的担当 |
4.4.3 栏目创新:为典型人物报道开辟新空间 |
第五章 人民日报普通人物报道栏目集群:精神大厦的“巨型框架” |
5.1 大型栏目:“巨型框架”的“巨型柱” |
5.1.1 “走转改”系列:歌颂基层一线的普通劳动者 |
5.1.2 “微故事”系列:微小故事里的伟大进程 |
5.1.3 “影像”系列:镜头里的百姓故事 |
5.1.4 “青春派”:青春飞扬的新一代 |
5.2 中小型栏目群:“巨型框架”的“二级柱” |
5.2.1 “发现”系列:挖掘生活深处的精神之美 |
5.2.2 “生活”系列:老百姓的美好新生活 |
5.2.3 “法治”系列:见证法治进程 |
5.2.4 “青春”系列:新生代的故事 |
5.3 人民日报普通人报道栏目创新理论分析:“以人民为中心”的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实践 |
5.3.1 用“新人新事”反映“新时代新风尚” |
5.3.2 讲述普通人身边的感人故事 |
5.3.3 构筑中华民族精神大厦的“巨型框架” |
第六章 人民日报主题人物报道栏目集群:精神大厦的“加强桁架” |
6.1 新时代主题人物报道栏目群:四大“腰桁架” |
6.1.1 中国梦系列栏目:用“中国梦”凝聚人心 |
6.1.2 新时代系列栏目:演奏新时代交响 |
6.1.3 脱贫攻坚系列栏目:脱贫攻坚的故事 |
6.1.4 中国故事系列栏目:讲好新时代中国故事 |
6.2 纪念性栏目群:四大“伸臂桁架” |
6.2.1 抗战主题系列人物栏目:传承抗战精神 |
6.2.2 长征主题系列栏目:重温长征精神 |
6.2.3 改革开放系列栏目:坚定改革开放的脚步 |
6.2.4 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栏目:掀起爱国主义的高潮 |
6.3 人民日报主题人物报道栏目创新理论分析:智媒时代尤需“以情动人” |
6.3.1 重大主题报道的“技术含量”不断提高 |
6.3.2 不断提高重大主题报道的“人气指数” |
6.3.3 “以情动人”是重大主题报道的最高境界 |
第七章 人民日报全媒体人物报道栏目集群:精神大厦的“塔尖” |
7.1 在媒体融合大潮中开创人物报道新栏目 |
7.1.1 “点赞中国”:第一个大型全媒体互动人物报道栏目 |
7.1.2 “工匠绝活”栏目:用绝活表现“绝活” |
7.1.3 “暖闻热评”栏目:用评论传播“人物” |
7.1.4 “中国有我”栏目:用故事为奋斗者喝彩 |
7.2 在“中央厨房”支撑下讲述全国两会“融故事” |
7.2.1 “融·两会”栏目:中央厨房的新呈现新体验 |
7.2.2 “融两会”栏目:不一样的故事,不一样的讲述 |
7.2.3 “我当融记者”栏目:人民日报记者的“融故事” |
7.3 在媒体融合时代讲好“总书记”的“微故事” |
7.3.1 “我和总书记面对面”栏目:“大主题”的“全媒体呈现” |
7.3.2 “总书记的深情牵挂”栏目:脱贫攻坚最前沿的故事 |
7.3.3 总书记的“微镜头”:“大人物”的“微视角” |
第八章 结论与启示:筑牢当代中华民族精神大厦的基础 |
8.1 铸党魂:强化精神大厦的“核心筒” |
8.1.1 活力的源泉:党的主题教育活动接力 |
8.1.2 永远的初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
8.1.3 榜样的力量:用英烈先锋教育全党 |
8.2 聚民心:优化精神大厦的“巨型框架” |
8.2.1 人民是历史的主体,民心是最大的政治 |
8.2.2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聚民心” |
8.2.3 生动具体地表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8.3 砺铁军:锤炼精神大厦的“铸魂人” |
8.3.1 新闻工作者也是“铸魂人” |
8.3.2 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武装新闻工作者 |
8.3.3 担当起“建设中华民族精神大厦”的历史重任 |
8.3.4 书写好当代中国人民的奋斗史、生活史、心灵史 |
参考文献 |
致谢:一个新闻记者的心路 |
个人简介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2)基于省部级官员腐败案例分析的清廉政商关系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既有研究评析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与创新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 |
2.1.1 腐败的定义与内涵 |
2.1.2 政商关系内涵 |
2.1.3 清廉政商关系内涵 |
2.2 理论基础 |
2.2.1 寻租理论 |
2.2.2 利益冲突管理理论 |
2.3 腐败与政商关系联系 |
2.3.1 不健康政商关系是腐败的诱因 |
2.3.2 腐败影响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 |
第3章 我国政商关系发展历程及清廉政商关系构建意义 |
3.1 我国政商关系的发展历程 |
3.1.1 建国后至改革开放前政商关系相对单一 |
3.1.2 改革开放后至十八大前政商合作与合谋交织 |
3.1.3 十八大以后出现政商背离与分立 |
3.2 清廉政商关系构建的必要性 |
3.2.1 清廉政商关系的构建是经济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
3.2.2 清廉政商关系的构建是改善政治生态的内在需要 |
3.2.3 清廉政商关系的构建是社会发展的时代要求 |
第4章 省部级官员腐败案例与政商关系腐败隐患分析 |
4.1 省部级官员腐败案例基本情况 |
4.2 省部级官员腐败领域的具体分析 |
4.2.1 工程承揽和项目开发领域 |
4.2.2 土地与开发用地领域 |
4.2.3 项目审批领域 |
4.2.4 企业经营领域 |
4.3 案例体现的政商关系腐败隐患 |
4.3.1 官员寻租创租行为 |
4.3.2 潜在利益冲突问题 |
4.3.3 权力缺乏有效制约和监督 |
4.3.4 畸形交往与利益同盟 |
4.4 政商关系失范的原因探析 |
4.4.1 利益冲突管理力度不足 |
4.4.2 政治与经济层面的权力和资本的异化 |
4.4.3 政府与市场之间界定模糊以及政企沟通不畅 |
4.4.4 官商交往的思维定势和角色定位问题 |
第5章 我国清廉政商关系构建的路径选择 |
5.1 强化利益冲突管理 |
5.1.1 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 |
5.1.2 落实利益申报与利益回避 |
5.2 进一步防治寻租性腐败 |
5.2.1 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
5.2.2 深化放管服改革 |
5.2.3 提高寻租腐败成本 |
5.3 完善权力制约相关制度 |
5.3.1 健全权责清单制度 |
5.3.2 健全行政伦理制度 |
5.4 引导企业准确的角色定位 |
5.4.1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
5.4.2 构建非人格化政商关系 |
5.5 营造清廉政商关系氛围 |
5.5.1 拓宽政商沟通渠道 |
5.5.2 完善社会监督体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 |
附录B 70位落马省部级官员基本情况表 |
致谢 |
(3)《人民日报》的“英模报道”研究(1950-2002)(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目的和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四、研究方法和核心概念界定 |
(一)研究方法 |
(二)核心概念界定 |
五、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
(一)研究重点 |
(二)研究难点 |
(三)创新点 |
第一章 政治宣传与《人民日报》的英模报道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政治宣传理论的中国化 |
一、马克思主义政治宣传理论概述 |
二、马克思主义政治宣传理论在苏联的实践 |
三、马克思主义政治宣传理论的中国化 |
第二节《人民日报》的创刊 |
一、创刊及发展 |
二、功能地位 |
第三节《人民日报》的英模报道 |
一、英模报道的历史起源 |
二、“英模报道”与《人民日报》新闻报道栏目变化 |
第二章 英模报道中的“英模”构成 |
第一节 历年英模报道总量统计 |
一、报道统计概述 |
二、报道数量与分布 |
第二节 英模构成的类型分布 |
一、英模行业结构分布 |
二、英模性别结构分析 |
三、英模的政治面貌结构统计 |
第三节 英模报道的品质结构分析 |
一、政治品质 |
二、劳动品质 |
三、道德品质 |
第三章 《人民日报》的英模报道演变 |
第一节 建国头十七年《人民日报》的英模报道 |
一、数量变化 |
二、英模形象 |
三、形象变化之原因 |
四、社会效应 |
第二节 极“左”时期《人民日报》的英模报道 |
一、数量变化 |
二、英模形象 |
三、变化原因分析 |
四、社会效应 |
第三节 改革开放时期《人民日报》的英模报道 |
一、报道数量变化 |
二、形象分析 |
三、形象变化之原因 |
四、社会效应 |
第四章 《人民日报》英模报道的挑战及其应对 |
第一节 英模报道的挑战 |
一、新时代需要新宣传理论 |
二、社会价值观多元,英模精神单一 |
三、政治宣传的效应衰退 |
第二节 改进英模报道的建议 |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宣传理论的基本原则、立场、方法 |
二、群众路线理论的实践与坚持新闻宣传的“三贴近原则” |
三、改进报道方式、技巧、风格 |
四、新媒体技术运用与提升英模报道实效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1950 年—1965 年《人民日报》英模报道题目 |
附录二:1966 年—1976 年《人民日报》英模报道题目 |
附录三:1977 年—2002 年《人民日报》英模报道题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4)法院人员分类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缘起 |
二、文献回顾 |
三、基本立场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我国法院人员分类变迁 |
第一节 清末法院人员分类 |
一、清末法院人员的基本类型 |
二、清末法院人员分类的特点 |
第二节 中华民国时期的法院人员分类 |
一、民国法院人员的类型 |
二、民国法院人员分类的特点 |
第三节 陕甘宁边区的法院人员分类 |
一、陕甘宁边区法院人员的类型 |
二、陕甘宁边区法院人员分类的特点 |
第四节 新中国成立后的法院人员分类 |
一、法院组织法框架下的法院人员分类 |
二、其他法律法规对法院人员分类的规定 |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法院人员分类特点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法院人员分类的基本原理 |
第一节 法院人员分类研究的理论现状 |
一、法院人员分类研究的基本特点 |
二、法院人员分类研究理论萌芽 |
三、司法公正与分权本质 |
第二节 分权理论与司法中的分权 |
一、分权理论的发展脉络 |
二、分权理论的基本特点 |
三、司法领域中的分权缺憾 |
四、法院人员分类中的分权缺失 |
第三节 法院内部的分权理论构建 |
一、法院内部的权力种类 |
二、法院权力秩序的构建原则 |
三、权力分立与人员分类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法院人员分类在法庭运行中的应用 |
第一节 法庭运行的权力本质 |
一、权力形成法庭结构 |
二、权力推动法庭运行 |
第二节 法庭中的权力样态 |
一、法庭中的权力主体 |
二、法庭中的权力内容 |
三、法庭中的权力关系 |
四、法庭中的权力受体 |
五、法院人员分类的两种面向 |
第三节 当前法庭权力关系的运行实践 |
一、法庭内部权力关系现状 |
二、审判权的特点与处境 |
三、审判权对诉权保障的功能弱化 |
第四节 法院人员分类与法庭权力配置的契合 |
一、法院人员分类与法庭权力配置的结构共通性 |
二、法院人员分类与法庭权力配置的价值一致性 |
三、法院人员分类与法庭权力配置的技术关联性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当代法院人员分类改革的反思 |
第一节 当代法院人员分类改革扫描 |
一、分类改革的理念 |
二、分类改革的目标 |
三、分类改革的内容 |
四、分类改革的动力 |
五、法院在分类改革中的角色 |
六、分类改革的特点 |
第二节 法院人员结构比例的模型假设 |
一、思想试验与法院人员分类 |
二、思想试验的实践验证 |
第三节 法院人员分类改革措施反思 |
一、分类改革措施面临合法性危机 |
二、分类改革措施遭遇合理性困境 |
三、分类改革试点实效性不明 |
四、人员分类比例科学性不足 |
第四节 制约法院人员分类改革之深层原因 |
一、法院既有的结构特征未被关照 |
二、权力关系不清导致配套措施不足 |
三、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不足 |
四、法院行政与审判业务混同 |
五、司法公共性和专业性兼顾不够 |
第五节 认真对待法院人员分类改革中的几对关系 |
一、法官司法责任与职业保障的关系 |
二、审判权和审判辅助类权力的关系 |
三、法院行政权和审判权的关系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法院人员分类的完善 |
第一节 法官及其类型化 |
一、基于繁简分流的分类 |
二、基于法院和审级设置的分类 |
三、基于事务职责的分类 |
第二节 审判辅助人员 |
一、法院书记员 |
二、法官助理 |
三、司法警察 |
四、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
第三节 法院的行政人员 |
一、法院的行政事务 |
二、法院行政人员的类型 |
本章小结 |
结语:面向未来的司法改革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5)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治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现状 |
1.1.1 国内研究现状 |
1.1.2 国外研究现状 |
1.1.3 研究述评 |
1.2 研究意义 |
1.2.1 现实意义 |
1.2.2 学术意义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难点、预期创新及不足之处 |
1.4.1 研究难点 |
1.4.2 预期创新之处 |
1.4.3 不足之处 |
1.5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5.1 人治与法治 |
1.5.2 法制与法治 |
第2章 改革开放以来党推进法治创新的思想根源与实践基础 |
2.1 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是党法治创新的理论基础 |
2.1.1 马克思、恩格斯的法治思想 |
2.1.2 列宁的法治思想 |
2.2 中国传统法律思想及其近代转型是党法治创新的重要参照 |
2.2.1 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精华 |
2.2.2 中国法律近代转型的经验 |
2.3 西方法治文明的先进经验是党法治创新的现代借鉴 |
2.3.1 法律至上 |
2.3.2 正义、平等、自由、权利等法价值观 |
2.3.3 法治必须建立在民主政治的基础上 |
2.4 建国前后法制建设的成就与挫折是党法治创新的现实基础 |
2.4.1 建国前党探索法制建设的成就 |
2.4.2 建国初期党探索法制建设的成就 |
2.4.3 建国后党探索法制建设的挫折 |
第3章 改革开放以来党法治创新的主要成就 |
3.1 党对民主与法制的新认识 |
3.1.1 民主法制关系的创新:民主与法制必须紧密结合 |
3.1.2 民主法制地位的创新:民主法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基本内容 |
3.2 党对社会主义国家治国方略的创新 |
3.2.1 确定“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
3.2.2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 |
3.2.3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 |
3.2.4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
3.3 党在法治原则下对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创新 |
3.3.1 党的领导,不是“党包办一切” |
3.3.2 第一次将“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执政的基本方式 |
3.4 党的法价值观创新 |
3.4.1 法秩序价值观 |
3.4.2 法公平正义观 |
3.4.3 法人本价值观 |
3.4.4 法和谐价值观 |
3.5 党对法治运行机制的系统创新 |
3.5.1 立法理论和实践的创新 |
3.5.2 行政法治理论与实践的创新 |
3.5.3 司法理论与实践的创新 |
3.5.4 守法意识培育的创新 |
第4章 改革开放以来党法治创新的动力机制 |
4.1 推动党法治创新的客观因素 |
4.1.1 市场经济的完善、民主政治的发展和文化的繁荣是推动党法治创新的内部动力 |
4.1.2 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经济的全球化是党法治创新的外部动力 |
4.2 推动党法治创新的主体因素 |
4.2.1 中国共产党法治理念的不断提高是法治创新的内生动力 |
4.2.2 民众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是党法治创新的根本动力 |
4.2.3 法学家的专业推动是党法治创新的智慧力量 |
第5章 改革开放以来党法治创新的基本经验 |
5.1 坚持以人为本,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法治创新的根本目标 |
5.1.1 只有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才能推动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 |
5.1.2 在法治运行的各个环节尊重和保障人权 |
5.2 坚持党的领导,把维护党的执政地位作为法治创新的基本任务 |
5.2.1 坚持党的领导是法治创新的根本保证 |
5.2.2 加强法治是维护和巩固党执政地位的重要途径 |
5.3 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把推动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作为法治创新的理论指导 |
5.3.1 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科学认识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实质 |
5.3.2 丰富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中国化 |
5.4 坚持法治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统一,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作为法治创新的基本方向 |
5.4.1 坚持法治的普遍性,彰显人类法治的共同经验 |
5.4.2 不否定法治的特殊性,保持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 |
5.5 坚持法的继承和法的移植相统一,把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和西方先进的法治文明作为法治创新的重要借鉴 |
5.5.1 认真对待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继承其优秀成分 |
5.5.2 批判借鉴西方法治文明,汲取其先进经验 |
第6章 党进一步推进法治创新的挑战与对策 |
6.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发展完善,任重而道远 |
6.1.1 继续完善各项法律法规 |
6.1.2 加强法律体系的整体协调性 |
6.1.3 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方面迈出新步伐 |
6.2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探索建设法治政府的新途径 |
6.2.1 更新依法行政的观念 |
6.2.2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落实执法责任 |
6.2.3 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增强监督效能 |
6.3 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司法公正的实现 |
6.3.1 探索“去行政化、去地方化”的司法管理体制 |
6.3.2 逐步实现审理权与裁判权的统一 |
6.3.3 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制度 |
6.4 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
6.4.1 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
6.4.2 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突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 |
6.4.3 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期间科研成果 |
(6)政治精英培养与政党能力建设 ——中国共产党干部培训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图表索引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和选题意义 |
一、 问题的提出 |
二、 选题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 国内关于中共政治精英培训制度研究的文献综述 |
二、 国外关于中共政治精英培训制度研究的文献综述 |
三、 进一步开展对中共政治精英培训制度研究的学术空间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一、 历史制度主义方法 |
二、 实证研究方法 |
三、 比较研究方法 |
第四节 主要概念界定 |
一、 政治精英与中共政治精英 |
二、 政党能力建设 |
第五节 本文的分析思路 |
第六节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 |
第二章 政治精英培训与现代政党建设 |
第一节 现代政党建设与政治精英培养 |
一、 现代政党的起源与发展 |
二、 现代政党发展与政治精英队伍建设 |
三、 现代政党政治录用与政治精英培养 |
第二节 西方主要政党政治精英培养机制 |
一、 资产阶级政党与选举导向型政治精英培养 |
二、 社会民主党与多向度政治精英培养 |
第三节 干部培训与共产主义政党政治精英培养 |
一、 强意识形态政党与纲领型政治精英培养 |
二、 组织严密的政党结构与政治精英培养的主客观需求 |
三、 非竞争性政党体制与职业革命家的政治精英培养目标 |
小结 |
第三章 制度的探索与创立:建国前党的干部培训制度的探索 |
第一节 制度的探索:建党初期和大革命时期的干部培训(1919—1927.7) |
一、 革命需要与意识形态引入:干部培训制度产生的早期环境 |
二、 制度载体的产生与革命精英培养 |
三、 制度的初步探索: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构建的制度分析 |
第二节 制度的创立:土地革命时期党的干部培训(1927.8—1937.7) |
一、 对抗中生存与意识形态中国化:冲突环境下制度的独立发展 |
二、 核心制度的创立与实干型精英培养 |
三、 制度的形成:关键节点与制度生成动因 |
第三节 制度的完善:抗日战争时期党的干部培训(1937.7—1945.8) |
一、 政党自主发展与意识形态整合:战争环境下制度的全面发展 |
二、 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与政治精英主体地位的确立 |
三、 制度的完善:路径依赖与制度内在价值的重构 |
第四节 解放战争时期党的干部培训(1945.8—1949.10) |
一、 国家机器扩张与干部紧缺的矛盾:全面战争环境下对干部的需求 |
二、 阶级基础扩大与制度边界延伸:制度载体的拓展与全方位干部培训 |
三、 制度边际延伸与政党整合:大规模培训干部的现实需要 |
小结 |
第四章 制度演进与制度断裂:建国至改革开放前党的干部培训制度的演进 |
第一节 制度的演进: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的干部培训(1949—1956) |
一、 主体角色转变与客体多样化:过渡时期制度演进的环境 |
二、 政治精英培训正规化:制度体系与内涵的建构 |
三、 制度的演进:倾向与影响变量分析 |
第二节 制度的分化:社会主义探索时期党的干部培训(1956.9—1966.6) |
一、 制度环境变迁与制度分化 |
二、 制度的分化与调整 |
三、 制度规定与现实运行的分化 |
第三节 制度断裂:“文革”时期党的干部培训制度的扭曲(1966—1976) |
小结 |
第五章 制度变迁与制度化: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干部培训制度变迁 |
第一节 制度的变迁:改革开放初期党的干部培训(1976.10—1982.9) |
一、 政治路线回归与意识形态重构 |
二、 制度的变迁:载体恢复与内涵重建 |
三、 制度变迁的关键节点与影响变量 |
第二节 制度化与科学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党的干部培训(1982.10—2000) |
一、 意识形态发展与二元结构环境下对执政精英的要求 |
二、 制度化与科学化:任务与目标的转变 |
三、 推动制度化与科学化的综合动因 |
第三节 制度的完善:新时期围绕培养高素质执政精英的干部培训(2000—) |
一、 国情变化与政党能力提升 |
二、 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与高素质执政精英培养 |
三、 制度完善的特征与影响变量 |
小结 |
第六章 对制度的特征、功能与问题的分析 |
第一节 制度同步性变迁及根源 |
一、 制度的同步性变迁 |
二、 制度同步性变迁的根源 |
第二节 制度的主要功能 |
一、 强化政党学习能力 |
二、 加大政党整合力度 |
第三节 制度发展的问题与应对之策 |
一、 意识形态标准与高素质执政精英培养的张力 |
二、 党性修养与世俗利益的冲突 |
三、 政治属性与市场侵袭的矛盾 |
四、 应对问题的策略选择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顺时应势,立足基层,谋划长远 记全国新任中级、基层人民法院院长主题培训(论文提纲范文)
与时俱进, 提升履职能力 |
提升理念, 服务发展大局 |
求索公信, 树立司法权威 |
提高能力, 做好法院工作的“应用题” |
(8)法官职业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1章 法官职业化概述 |
1.1 法官职业化的概念 |
1.2 法官职业化的特征 |
1.2.1 职业思维之理性 |
1.2.2 职业技能之专业 |
1.2.3 职业道德之高尚 |
1.2.4 职业地位之独特 |
1.2.5 职业操守之苛刻 |
1.3 法官职业化的意义 |
1.3.1 法官职业化有利于提升法院建设的水平 |
1.3.2 法官职业化有利于法官权威的树立 |
1.3.3 法官职业化有利于审判行为的趋同性 |
1.3.4 法官职业化有利于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 |
第2章 西方主要国家法官职业化的做法和启示 |
2.1 西方主要国家法官职业化的做法 |
2.1.1 法官资格的取得 |
2.1.2 法官的职业保障 |
2.1.3 法官的待遇 |
2.1.4 法官的培训 |
2.1.5 法官的监督和惩戒 |
2.2 西方主要国家法官职业化的启示 |
2.2.1 严格法官准入制度 |
2.2.2 加强法官的职业保障 |
2.2.3 提高法官的职业待遇 |
2.2.4 改革法官培训机制 |
2.2.5 完善法官监督惩戒制度 |
第3章 我国法官职业化的现状与反思 |
3.1 我国法官职业化的现状 |
3.1.1 法官职业的行政化 |
3.1.2 法官职业的地方化 |
3.1.3 法官职业的大众化 |
3.1.4 法官保障普通化 |
3.1.5 法官监督表面化 |
3.2 现状产生之原因 |
3.2.1 历史性原因 |
3.2.2 现实性因素 |
第4章 我国法官职业化的实现机制 |
4.1 坚持党的领导 |
4.2 完善政府角色 |
4.3 实现司法真正独立 |
4.4 健全各种制度机制 |
4.4.1 严格法官准入制度 |
4.4.2 建立法官员额制度 |
4.4.3 加强法官职业保障制度 |
4.4.4 改革法官培训制度 |
4.4.5 强化法官监督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中国共产党领导司法的历史嬗变(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本论题的意义 |
二、本文的分析框架和创新之处 |
三、论文的研究难点 |
四、研究方法 |
五、国内关于党领导司法的学术研究综述 |
六、国外相关文献的综述 |
七、概念界定 |
第一章 政党与司法的关系 |
第一节 政党政治影响司法 |
一、司法与政党政治紧密相连 |
二、宪法法院或者最高法院的政治功能 |
三、政党与司法的边界和距离 |
第二节 政党与司法关系的模式 |
一、政党间接影响司法模式 |
二、政党领导司法的模式 |
三、中国特色的执政党宏观领导司法 |
四、两种模式之比较研究——以中西方的对比为视角 |
五、政党间接影响司法模式之借鉴 |
第三节 执政党与司法的张力关系 |
一、忽略不计的张力:革命党对司法的领导 |
二、张力初露端倪:“双重领导体制”在法律上的废止和实际上的存在 |
三、压力替代张力:计划经济时期党对司法的领导 |
四、张力的凸显、平衡与控制:转型期党对司法的领导 |
第二章 执政党转型与党领导司法之变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领导司法之缘由 |
一、党领导司法之历史原因 |
二、党领导司法之基本理论 |
第二节 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型与党领导司法之变 |
一、革命党与执政党领导司法之不同 |
二、世界范围内政党执政环境的变化 |
三、执政党自身的转型与领导司法 |
第三节 稳态社会与非稳态社会党领导司法之变 |
一、传统的稳态社会 |
二、传统稳态社会党对司法的领导 |
三、非稳态社会 |
四、非稳态社会党对司法的领导 |
第三章 司法转型与党领导司法之变 |
第一节 社会转型引发司法的转型 |
一、司法从与政治运动结合转向正规化、程序化 |
二、附属行政型司法转向权力制约型司法 |
三、政策实施型司法转向纠纷解决型司法 |
四、司法主导的纠纷解决机制转向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
第二节 司法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的地位与作用之变 |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司法权的塑造和监督 |
二、行政诉讼制度提升我国司法权的地位 |
三、党的纪检机构扶助与切分司法权 |
第三节 党对司法领导方式之嬗变 |
一、党领导司法的组织机构之嬗变 |
二、党管司法干部之嬗变 |
三、党领导司法的工作方式之嬗变 |
四、党领导司法的政治方针之嬗变 |
结语 |
一、中国法治建设的路径选择与党领导司法的必然性 |
二、党对司法的领导方式遇到严峻挑战 |
参考文献 |
(10)论中国特色审判方式的确定 ——以马锡五审判方式重彰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中国审判方式建构的历史考察 |
第一节 近代以来中国司法审判方式的历史考察 |
一、清末审判方式 |
二、民国时期审判方式 |
三、新民主主义法制时期审判方式 |
第二节 新中国建立后审判方式的基本模式 |
一、人民民主法制时期的审判方式 |
(一) 什么是马锡五审判方式 |
(二) 马锡五审判方式的诞生背景 |
(三) 对马锡五审判方式的评价 |
二、“文革”时期审判方式 |
三、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时期审判方式 |
(一) 法制恢复初期的审判方式 |
(二) 司法改革时期的审判方式 |
第二章 马锡五审判方式的重彰 |
第一节 重彰马锡五审判方式的背景 |
一、诉讼成本显着提高 |
二、诉讼调解急速冷却 |
三、诉讼迟延令人堪忧 |
四、法院面临信任危机 |
第二节 重彰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举措 |
一、增强审判便利性 |
二、强化诉讼调解 |
三、巡回办案、就地审理 |
四、送法进企业、进社区 |
第三节 重彰马锡五审判方式的评价 |
一、重彰的必然性分析 |
(一) 契合我国当下主流政治意识形态 |
(二) 符合我国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现状 |
(三) 契合我国当下大众心理需求 |
(四) 辩证吸取传统司法文化合理成分 |
二、重彰的局限性分析 |
(一) 审判方式的革新未以立法方式科学推进 |
(二) 审判方式的确定至今缺乏系统理论指导 |
三、重彰于当今的启示 |
第三章 国外审判方式的对比考察 |
第一节 国外传统审判方式及民主特征 |
一、英美法系 |
(一) 治安法官审判 |
(二) 陪审团审判 |
二、大陆法系 |
第二节 国外司法改革和审判方式民主化 |
一、英美法系 |
(一) 英国 |
(二) 美国 |
二、大陆法系 |
(一) 德国 |
(二) 日本 |
(三) 我国台湾地区 |
第三节 国外审判方式对我国的启示 |
一、中外审判方式发展相似之处 |
二、中外审判方式发展不同之处 |
三、我国审判方式发展方向探究 |
第四章 中国特色审判方式的建构 |
第一节 审判方式理念的确定 |
一、强调审判方式的发展应体现科学 |
二、强调审判方式的发展应体现民主 |
(一) 审判方式应体现人民性特征 |
(二) 民主并不排斥审判的公正价值 |
三、强调审判方式的发展应体现法制 |
第二节 当代中国审判方式的制度构建 |
一、立法应遵循审判方式发展的普遍规律 |
(一) 通过严密立法,着重加强由当事人举证的模式 |
(二) 通过科学立法,加强对当事人之间对抗的制度保障 |
(三) 通过细致立法,加强法官在庭审中的释明任务 |
二、立法应因循中国审判方式特有优势 |
(一) 立法增设小额审判法庭 |
(二) 立法配套小额审判程序 |
(三) 立法将调解方式从做思想工作转变为程序化运作 |
(四) 立法将调解重心从法官主导转变为当事人主导 |
第三节 审判方式建构的条件创设 |
一、司法主体建设 |
(一) 提高欠发达地区法官专业化比重 |
(二) 革新管理体制,保障审判独立 |
(三) 完善陪审员对法官群体的社会化作用 |
(四) 引入非职业法官,实现法官队伍多层次化 |
二、法律文化培养 |
(一) 加强现代法治观念教育 |
(二) 分清传统与现代的关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四、新的世纪 新的征程——记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论文参考文献)
- [1]媒体融合背景下人民日报人物报道栏目创新研究[D]. 张雷. 河北大学, 2020(02)
- [2]基于省部级官员腐败案例分析的清廉政商关系构建研究[D]. 钟霓. 湖南大学, 2019(07)
- [3]《人民日报》的“英模报道”研究(1950-2002)[D]. 周晓瑾. 兰州交通大学, 2018(01)
- [4]法院人员分类改革研究[D]. 娄必县. 西南政法大学, 2017(08)
- [5]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治创新研究[D]. 张娜. 陕西师范大学, 2014(04)
- [6]政治精英培养与政党能力建设 ——中国共产党干部培训制度研究[D]. 王伟. 中共中央党校, 2014(10)
- [7]顺时应势,立足基层,谋划长远 记全国新任中级、基层人民法院院长主题培训[J]. 李华斌,邹阳笛,赵洋,朱建伟. 中国审判, 2012(08)
- [8]法官职业化研究[D]. 梁永逊. 河北大学, 2011(11)
- [9]中国共产党领导司法的历史嬗变[D]. 李雅云. 中共中央党校, 2011(09)
- [10]论中国特色审判方式的确定 ——以马锡五审判方式重彰为视角[D]. 赵旋. 华东政法大学, 20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