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应经济改革要求 加快税制改革步伐(论文文献综述)
刘佐[1](2021)在《中国共产党百年税收政策的演进》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以来,在领导中国人民创建新中国、建设社会主义、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政治、经济形势和任务,先后提出了一系列的税收政策,并付诸实施,逐步完善,对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本文试图以中国共产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和有关重要会议文献以及其他有关重要文献为依据,概要梳理100年来中国共产党税收政策演进的情况,以便总结宝贵的经验,为今后制定和完善适应新时代需要的税收政策提供借鉴。
林明灯[2](2020)在《母国制度对企业OFDI影响研究 ——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文中指出对外直接投资(Outwar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简称OFDI)曾经是发达经济体跨国企业特有的经济现象,传统的国际投资理论也以其为研究对象,成果丰富且已形成较为完善理论体系。然而近十年,中国OFDI呈几何式增长,即使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全球资本流动规模持续下滑,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额仍逆势上扬,并于2016年首次成为全球第二大对外投资国。中企“走出去”发展轨迹,无法用传统OFDI理论中利益最大化解释:在经济飞速增长的趋势下,中企留在国内深耕发展才是合理选择,加之中企整体呈现国际化经验匮乏,自主品牌与技术拥有度较低等特征。传统理论无法从微观视域对中企OFDI行为做出合理解释,究其原因,发达经济体国内制度质量较高,营商环境优越,企业开展跨境投资无“后顾之忧”,无需考虑制度成本与政府寻租,母国制度可视为基本“背景”,但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普遍制度建设滞后,政府干预较高,尤其是处于转轨时期的中企OFDI收益更多体现宏观经济利益,而企业微观利益是被兼顾的,其OFDI行为势必受区域制度政策、地方政府治理、国际双边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基于上述背景,本文试图探讨和回应下述核心问题:国际投资领域中,母国制度包含哪些维度?它们间关系是什么?是否都能显着影响企业OFDI?母国制度能否与经典OFDI理论中的资源观、区位观相结合?最后,基于中国幅员辽阔、地域广袤,区域间制度体系演化差异大,地方政府调控力度高、范围广,涉外(投资)协议种类多、缔约频繁的特点,区域制度质量和企业OFDI选择是否具有显着的空间相关性?据此,本文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研究:(1)在梳理现有国际投资理论与研究基础上,综合中国对外投资制度变迁的历史背景有效评估母国制度影响中企OFDI的有效性。(2)以新制度经济学等经典理论为基础,解析母国制度的理论内涵与框架结构,并在修订OLI范式基础上构建母国制度嵌入的OFDI-S模型。(3)以2003-2015年上市企业OFDI决策为样本,通过Logit模型实证检验母国制度对中企国际化选择的直接影响与调节效应。(4)为中国政府提升区域OFDI水平提供政策建议。基于上述研究思路线索,本文得出结论可归纳为下:(1)母国制度分为国内层面(制度环境、政府治理)与国际层面(涉外制度),共三个维度。国内层面:税制结构优化、信贷制度改革、技术市场成熟、知识产权完善,政府干预降低,补助补贴增多、审批效能提升,腐败活动减少,都能激励中企境外投资,呈现对OFDI的“挤入”效应,另一方面,物权保护力度提升,契约机制有效实施,政府支出规模增加,公共品高质量供给,反而会抑制中企“走出去”,呈现对OFDI的“挤出”效应。国际层面:避免双重征税制度与双边投资协议多以资本流入国身份签订,中企在“走出去”进程中无法得到缔约国高标准待遇,因而两类协议无法促使中企OFDI,甚至避免双重征税制度更多呈现对OFDI的“挤出”效应,与之相反,自由贸易协定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对投资保护与投资激励态度更为积极、开放程度更高、范围更广、条款更具操作性,激励中企到缔约国投资作用效果更佳。(2)母国制度也能以企业所有权优势(或东道国区位优势)为媒介,间接影响企业OFDI选择。国内层面:物权制度、契约制度、信贷制度、技术交易市场与知识产权制度提升,以及政府干涉降低,补贴规模增大,寻租行为减少,都能赋予创新型中企更高水平的技术所有权优势,呈现母国制度“强化”技术所有权优势特征;而企业承担税率降低,公共品供给效率提升,研发投入较多企业倾向留在国内发展,呈现母国制度“弱化”创新型企业OFDI意愿特征。国际层面:涉外制度能优化东道国较低的法治质量与营商环境(如双边投资协议与自由贸易协定),降低东道国沉重的税收负担与不完善的基础设施对中资流入的抑制作用(如境外经贸合作区),鼓励中企到制度区位优势缺失的缔约国OFDI,呈现涉外制度“强化”东道国区位优势特征。(3)从“两个统筹”到“三个统筹”是中国加快对外开放水平战略思想的重大创新:国内层面,制度环境作为母国制度最为稳定的制度内核,其本身是静态框架,需要政府构建与之适应的执行机制,才能充分发挥其优越性,本文考察国内制度的十二个子制度对微观特征异质企业OFDI影响差异,可以帮助地方政府重新审视如何利用中企在OFDI决策上表现出对国内制度的“异质性偏好”,精准激励目标企业“走出去”;国际层面,既需要中国研究借鉴国际经济规则调整国内制度,为中企培育“走出去”能力提供良好的国内环境,也要求政府调整国内制度政策工具,配合涉外(投资)制度体系效率效能发挥,以争取国际投资领域更大的制度性权力。本文考察中企至签订不同涉外(投资)制度的缔约国OFDI呈现出对国内制度的“异质性偏好”,所得结论能帮助中国在参与国际经济活动进程中更好实现“统筹国际国内规则”。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第一,从母国制度视角对OFDI研究,建立对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OFDI具有更强解释力的理论框架。第二,本文将母国制度与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中的OL优势有机结合,丰富和发展了国际投资理论。第三,本文的研究对将从国际规则国内化以及国内规则国际化两条路径着手,推动现有治理机制和规则体系变革的中国具有较大的实践价值。
帅雪琴[3](2020)在《“营改增”对南昌市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文中指出当前,中国经济增速放缓,呈现“新常态”,高能耗、高污染的传统经济结构已经不能适应新的经济形势,亟需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我国进入了推进产业结构优化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在现实中,市场失灵是客观存在的,有时政府干预也是必要的,税收政策就是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之一。“营改增”是我国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优化税制结构,实现各行业之间的税负均衡,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宏观调控政策。“营改增”政策自2012年开始试点并在短短几年迅速推广至全国,“营改增”后增值税抵扣链条更加完整。同时,“营改增”政策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助推了产业结构优化,然而营改增政策实施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仍需要进行全面的检验。为此,本文深入分析了“营改增”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本文针对南昌市实施“营改增”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情况进行研究,以两者的关系为重点,进行论证分析,多角度刻画了“营改增”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1)文献分析法。通过在网上搜索关于“营改增”的优秀论文,搜集和翻阅关于“营改增”的期刊、杂志和书籍等,进行分析和整理,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综述。(2)统计分析法。利用南昌市税务部门、南昌市统计部门、中部六省省会城市的统计部门公布的经济数据,统计分析税收收入、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的有关数据,对“营改增”前后南昌市及中部六省会城市的相关产业结构指标、经济增长指标分别进行相关性的论证,分析“营改增”前后南昌市产业结构是否优化。(3)比较分析法。对“营改增”前后,南昌市GDP与增长趋势、三次产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与就业人数、固定资产投资、经济增长率进行纵向比较,尤其是对“营改增”前的2011年和最新的2019年数据进行纵向比较分析,以此分析研究南昌市实施“营改增”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本文的行文结构如下:第一,简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意义,介绍国内和国外学者们的有关研究,并介绍本文的研究方法、创新和不足。第二,阐述本文有关理论,对营业税、增值税、“营改增”以及产业结构优化的概念内涵进行阐释。从理论上分析“营改增”对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途径以及其作用机理。第三,以南昌市GDP与增长趋势、三次产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与就业人数、固定资产投资、第二三产业变化等一系列统计数据为出发点,实证分析“营改增”实施前后南昌市产业结构的情况,找出政策前后趋势变化的不同点,得出结论。第四,结合大量鲜活的数据和事例,揭示了增值税改革和南昌市产业结构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最后,结合当前我国宏观经济形势,有针对性地找出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完善增值税制度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两方面提出对策。(1)对于完善增值税制度的政策建议是:加快推进增值税立法,继续深化增值税改革,发挥好税制对产业结构调整作用,进一步减税降负并优化产业结构;税务机关应提升增值税治理能力;企业应加快转型,适应税制改革步伐。(2)针对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的政策建议是:地方政府要因地制宜调优产业结构,进一步补齐产业短板;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发挥产业优势。
陈祥渊[4](2020)在《国税地税合并背景下的我国房产税税制改革研究》文中认为房产税一直是我国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房产税也随着社会发展变化进行了一些政策性地调整,但从现实来看,房产税应有的功能并未得到真正发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拉开深化改革的大幕,党和国家深入推进一系列政治体制改革,国税地税合并正式完成,新的税制体制正在构建,这些都为房产税的改革提供了新的契机。房产税改革不仅关系着地方政府税收收入,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平稳发展,也起到调节居民收入,进行财富再分配的作用,同时这项改革也是我国建立现代税收制度的一项重要方面。因此,房产税的改革从哪些方面入手,如何平衡现在房产税纳税人和免税群体以及其他各方的利益诉求等等方面,都是社会和学界关注的重点问题。本文结合国税地税合并这个历史契机,首先从房产税自身发展变化的历程为切入口,通过分析上海、重庆两地房产税的改革,旨在找出现行房产税在税率设置、征税范围、税收优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其次,从改革背景方面阐明国税地税合并这个重大变革为房产税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国税地税合并为房产税改革的稳步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进一步降低了征纳成本。再分析日本和印度尼西亚两个亚洲典型国家房产税的基本情况,从税收制度、税收优惠、日常征管等方面入手,找出两个国家房产税税制设计中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力求找出对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提供了一些原则上的借鉴,比如:需要达成社会共识,给地方政府适度放权,要遵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实施等。最后基于以上研究,在我国房产税改革的路径选择,配套机制构建以及具体的税率设计、征收范围、优惠政策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姚光亚[5](2019)在《对涉农税收耕地保护作用的研究 ——以国家粮食核心主产区邓州为例》文中研究说明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粮食安全怎样确保,首先需要一定数量的耕地作为保障。有史以来,耕地就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资源和基础条件。众所周知,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耕地资源贫乏,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镇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人地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凸显,深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已经刻不容缓。作为国家经济调控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发展模式、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相对与国家其他公共调控措施而言,税收除了具有“三性”特征以外,还具有相对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世界各国普遍将耕地作为土地资源的一个重要部分,纳入到税法的调控范围,以达到有效保护耕地的目的。我国目前没有明确的土地税收体系,但涉及土地调控的税种多达十一个,包括增值税(附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其中,直接调控土地的税种有三个: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增值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繁荣发展,土地需求市场不断高涨,现行土地税收由于开征较早,虽屡次进行修订,但不能与市场经济发展现状和要求完全适应,土地税收优化调节土地资源分配、保护耕地的功能有所弱化,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及时予以改革完善。本文从优化我国土地税制耕地保护作用的角度,对我国现行土地税收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遵循税收法定、公平效率、集约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等税制改革的原则,充分考虑市场因素,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优化土地税制措施:优化完善现有税种,拓宽土地税收征税范围,改变土地税收征收方式,增设相关土地税种,充分体现耕地的市场价值,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合理利用,同时,也使我国税制结构更趋合理,更有利于土地税收制度发挥调控土地资源配置和保护耕地的作用。本文包括六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主要介绍研究背景和研究现状。阐述本文研究的目的意义,对比国内外相关文献研究综述,初步概括出本课题的主要研究方法,做好论文整体结构安排,从耕地的现状引入税收对耕地的保护。第二部分,详细分析税收对耕地的保护作用。介绍耕地保护相关的理论基础、涉农税收制度的理论依据,及部分国家农地保护税收制度比较,借鉴这些国家运用税收杠杆保护耕地的经验。第三部分,介绍我国税制对耕地保护的现状。结合国家粮食主产区邓州的实际情况,介绍我国耕地及耕地质量现状、现行有关耕地保护税收制度和主体税种,以及耕地保护税收制度的历史演变、我国现行税制对耕地保护作用的体现。第四部分,从税制结构不科学、税收体系不规范等五个方面详细分析我国现行税制在耕地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而从土地税收制度刚性不足、城镇化战略的推进等四个方面分析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第五部分,强化税收对耕地保护作用的建议。主要从明确土地相关税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基本思路和改革路径等方面展开,提出具体的强化税收对耕地保护作用的措施和建议。第六部分,结论及进一步研究展望。
谭飞[6](2019)在《基于收入分配公平视角的税制结构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收入分配问题不仅事关社会公平,更是社会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的基石。自由市场并不必然带来公平的收入分配,即使是完善的市场机制也可能会产生难以接受的巨大收入差距。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国内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3645亿元提升至2018年的90万亿元,跃居世界第二,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43元提升至28228元。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我国已经达到中高收入国家水平,创造了经济发展奇迹,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居民收入的差距也在不断扩大,成为了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严重隐患。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改革开放后,我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一直呈上升趋势,2008年达到创纪录的0.491。尽管近十年来收入分配差距呈微弱的下降趋势,但基本维持在0.46以上的高警戒水平,居民收入差距持续分化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激起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的不满,成为当前公共政策领域研究的重点和难点。要建立科学、合理、公平的收入分配机制,税收制度大有可为,而税制结构的完善又是重中之重。通过税制结构的优化有利于改善收入分配,有利于减少贫困,有利于改善不同收入等级的差距,同时还能把资源配置得更加合理,减轻经济发展对环境带来的压力。然而,目前我国以货劳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效果却不尽人意,原因在于我国经济转型速度太快,而税制结构调整的步伐较慢,这使得间接税和直接税占我国税收的比例失调。具体表现在税种设置不合理、税系结构不合理、地方税体系建设不成型。进入新时代以来,共同富裕的理念不断强化,有学者认为如果要让社会更加和谐、公平、公正,必须缩小不同家庭间的收入差距,也就是说政府要想办法优化收入分配,调整税制结构,进一步推动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亟需解决的重大理论课题,也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本文从实现收入分配公平的视角出发,使用规范和实证相结合的分析方法,探讨了税制结构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机理,对比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税制结构演变趋势并总结了经验教训,提出了推动我国现阶段税制结构优化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希望能达到改善我国收入分配现状,促进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的目标。为全面系统地研究如何构建有利于实现收入分配公平的税制结构,本论文共分为八章,主要内容如下:第1章主要阐述了论文的选题背景,具有哪些理论与实践意义,用了什么样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指出了本文的创新与不足之处,梳理了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文献,并作简要评述。第2章主要阐述了收入分配、税制结构及税制结构优化的基本理论,并从理论上分析了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和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搭建了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第3章详细介绍了我国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尤其是2005年以来我国税制结构的演进及规律,并从收入分配视角分析了我国税制结构的现状。第4章主要运用多元回归模型对我国当前的所得税、财产税、货劳税对要素收入份额进行了实证分析,并分区域探讨要素收入分配的差异。第5章实证分析了我国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的整体效应,同时运用非参数可加模型探讨了我国税制结构对不同区域居民收入分配影响的差异性,为税制结构的优化提供更为精准的实证支撑。第6章分析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税制结构的现状,总结了世界主要国家的税制结构演变的基本规律及收入分配效应。根据税制结构国际比较经验和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要素收入分配的实证分析结果,分析了当前我国税制结构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政策建议打下坚实基础。第7章根据理论和实证分析结果,提出了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税制结构优化的总体思路和改革建议。第8章对研究内容进行梳理和总结,并就未来的研究方向和税制结构的优化进行了展望。通过对实证和理论分析,我国当前的税制结构整体不利于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现行各税类和税种在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效果上确实与理论预期存在较大的落差,主要结论如下:第一,货劳税内部不同税种的收入调节作用有正有负,但对收入格局的整体影响为负。其中,增值税对要素收入分配和居民收入分配均表现出明显的累退性,消费税和营业税在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中表现不一,但整体不利于收入分配的改善。第二,企业所得税不管是对居民收入分配还是对要素收入分配都表现出一定的累进性,即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环节影响积极,有利于改善收入分配;个人所得税则表现出一定的累退性,尽管在不同区域间存在差异性,但总体上不利于收入分配的改善。2019年1月开始执行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其收入分配效果还有待观察。第三,财产税和其他类税尽管不同程度地表现出有利于收入分配差距缩小的调节效果,但受课税范围、规模所限,调节功能基本缺失。基于以上三点主要结论,本文提出优化税制结构的主要对策有:第一,降低货劳税比重,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货劳税体系。降低货劳税比重是当前实现减税降费,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的主要方向。要继续简并降低增值税税率,完善抵扣链条,避免重复征税影响减税降费的效果。要加大消费税改革,扩大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优化税率,适当提高奢侈品消费和资源耗费型消费行为的税率,加强对非生活必需品消费税的征管力度。第二,逐步提升所得税比重,强化其收入分配功能。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应尽快完善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征收制度,加大对资本性收入的课税力度,适当降低劳动所得课税税率,减少税率等级,维持工资薪金课税的最高边际税率,逐步扩大专项支出抵扣范围和力度,加强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分配调节功能。企业所得税方面,应主要着眼于扩大承担大量就业的中小企业的成本费用扣除项目、范围与比例,加大投资抵免的范围与力度,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第三,完善财产税,适时推出房地产税。要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逐步推进”的基本方略适时推出房地产税,同时探索如何加大对社会存量财富的征税力度,提高财产税在国家税收收入中的占比。本论文试图在国内外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税制结构的收入分配效应进行理论和实证分析,其可能的创新点有:第一,本文同时探讨了税制结构对要素收入分配和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并分析了税制结构对区域收入分配影响的异质性。本文利用2003年至2016年国内30个省份的数据,不但研究不同税种在不同地区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还尝试探讨了税制结构对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进一步丰富了我国税制结构收入分配效应的研究成果。第二,本文在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的基础上,引入非参数可加模型创新性地开展了税制结构对我国的收入分配效果非线性的实证分析,一改诸多学者使用线性模型分析收入分配过程中税制结构作用的做法,研究工具和方法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由于收入分配问题的复杂性和收入数据的隐蔽性,官方公布的可查的统计数据十分有限,对税收政策的收入分配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价不可避免会遇到各种困难,本文存在以下不足:第一,因缺少足够的微观收入数据和税收数据,文中实证分析没有直接落实到个人或家庭层面,最后的结论是建立在宏观数据基础之上,使得研究价值受到了一定的影响,离预定目标还有一定距离。第二,本文的研究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展,使用的研究工具和方法还不够丰富、成熟。本文主要从税制结构对居民整体收入分配的影响方面进行探讨,尽管也分区域进行了分析,但没有从城乡差距、行业差距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范围不够全面。本文主要使用了非线性模型,但未能充分探讨该模型测算结果的可靠性,分析结果有待进一步验证,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的可操作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第三,由于数据收集难度较大,本文对各税种的研究还不够细致、全面。本文主要分析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五种主要税种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对其他税种较少涉及。另外,由于写作时限的原因,缺乏近年来“营改增”、个人所得税改革对收入分配效果的研究。这些问题有待在今后的研究中进一步深入和完善。
郑涵[7](2019)在《“营改增”后推进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问题研究》文中指出金融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产业,金融业的税收制度作为我国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为国家贡献重要的财政收入以外,也潜移默化地给金融业带来了深远的影响。本文基于税收原则理论、税收中性理论、最优税制理论及税收职能理论等基础理论,通过历史与现状的纵向比较,本行业与其他行业及国际上相关国家的横向比较,揭示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结合“营改增”顺利落地实施这一历史契机,提出税收制度完善与税收立法应相辅相成,二者相得益彰。同时本文就推进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和立法的指导思路和路径选择,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根据以上思路,本文论述内容如下:论文首先探寻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的历史沿革和发展进程,归纳各阶段的特点,金融业税收制度的沿革是与宏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但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发展仍需要关注一些问题。站在今天的历史时点和空间位置,对我国金融税制现状特点进行归纳和评价,更深刻的阐述了我国金融业税制的现状、特点及存在的问题。重点分析了“营改增”税制改革给金融业带来的影响,包括其对普遍关注的金融业税负的影响;对金融业经营模式、经营成果、管理行为等方面的影响,从多个侧面评价了“营改增”在金融税制改革中的历史作用、对金融业带来的影响和意义。本文以具有较好代表性的国有五大商业银行数据为基础,通过实证分析,得到以下结论:对金融主体征收的税收,尤其是间接税,对金融主体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带来了非中性影响,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金融主体的盈利能力和效率,进而影响了金融市场的效率和活力。同时,随着金融主体积极性的降低,会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的宏观经济发展。实证分析后,本文论述了如何体现一个科学、现代的金融业税制体系的税收中性特征,如何选择实现税收中性的路径。通过比较国际上相关国家的整体税制设计思路和税种要素,分析其税制设计背后的原因,具体从直接税和间接税两方面比较税制结构、税种选择和税种要素等,分析国际上相关国家金融业税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结合我国金融业发展实践,研究国际上相关国家税制给我国金融业税制完善带来的启示和借鉴意义。在我国金融业双主体税种的情况下,完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是完善我国金融税制体系的有力抓手。“营改增”改革之后,作为金融业主体税种的增值税立法已经刻不容缓。本文论述了金融税收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立法路径的选择上,应尽可能的采用原则性立法的模式,同时在法律具体内容中对相关产品服务约定清楚。在“营改增”后相对稳定的时期,应该尽可能做到先立法后改革。金融业税收制度的立法要明确立法与授权的关系,促进现代税制结构的形成,要明确政策目的,坚持税制改革的初衷。结合国内外热点问题,我国应着眼建立能适应经济全球化、防范金融危机风险、提升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体系。税收制度完善与税收立法相辅相成。税制完善要通过深化税制改革,凝炼税制要素来完善,又通过税收立法来引领,从而推进税收立法。而我国税收立法应具有前瞻性,更好发挥税收立法对税收制度完善的引领作用。在使完善税收制度与税收立法二者相辅相成的总体思路下,本文从作为具体立法内容的税收制度,即从直接税、间接税结构和内容角度,对税制结构、税种要素的完善提出了创新性的建议。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在于:写作视角具有创新性,从适用金融业税收政策的主体角度,对“营改增”实施后推进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问题进行研究。以税收制度对金融主体在经济运行中的影响进行分析,论述金融业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营改增”改革及“营改增”后金融业税收制度对金融业的影响及推进制度完善和税收立法的相关建议。以金融业市场主体的视角,对税收制度对金融业影响进行了量化评估,包括统计性的数据分析、归纳金融业税收政策特点、“营改增”对金融机构主体税负变化及经营结果的影响、降低间接税税率对金融机构主体的影响等等,提出了创新性的建议。实证分析部分的模型建立、变量设定及结论分析具有创新性。论文结合面板数据是时间序列数据和截面数据混合的数据特点,选取税收变量和可以代表金融业经营指标的变量,建立模型,分析得到税收对金融主体盈利能力、经营效率、信贷规模等非中性影响的结论。为后文分析实现税收中性的途径奠定了基础。在比较我国与国际上相关国家税收制度时,本文并没有简单分析税收制度内容的不同,而是从税收制度设计的理念和整体思路出发,分析税收制度设计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和我国金融业特点,提出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需向国际上相关国家借鉴和完善方面的建议。本文提出了以下结论:关于通过实证分析得到金融业税收影响金融主体的盈利能力、经营效率和信贷规模,进而影响了金融业的活力和效率,不利于体现税收中性特征的结论。提出通过尽可能全面降低税收对金融业经营的影响,降低税负,尤其是间接税税负、缩小免税范围、保证抵扣链条完整、合理设定征税环节等方式以实现税收中性,提高社会整体福利;降低税收遵从成本也是体现税收中性的重要方面,税收中性不单单体现在税收金额上,也体现在不给纳税人带来超额负担,降低税收遵从成本,提高整体社会效率方面。通过与国际上相关国家的金融业税制结构、税种要素进行比较,分析其设计原因、理念及发展思路,提出需树立大局意识、全面考虑战略性、系统性的问题,需统筹考虑税制结构、各税种的配合与衔接,在提高直接税比重、降低间接税比重的同时优化各税种要素。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我国暂时不宜开征银行税等功能性税种,但可以向国际上相关国家借鉴,合理设计间接税征税环节,试点消费地原则增值税,以更好的发挥税收中性特征,均衡税源。对于税种要素中降低税率及税率简并的方式,国际上相关国家的经济金融发展情况不同,我国在减并税率的过程中,应统筹考虑如何完善税收优惠制度。本文创新性的提出了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与税收立法的关系,二者相互推进,相辅相成。深化税制改革,凝练税制要素,完善金融业税制是推进金融业税收立法的基础;而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推进税收立法又引领税制改革。推进税收制度完善应兼顾好公平与效率的平衡、抑制金融风险与推进金融创新的平衡、建立中国特色与国际接轨的平衡、优化税制结构与构建地方税税制体系的平衡。我国宏观经济大形势和金融业发展热点问题不可避免的影响了金融业税制发展和演进,在金融全球化、数字化、利率市场化的大背景下,结合当今宏观经济和社会的热点问题,应更好发挥立法前瞻性对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的引领作用。结合金融业自身特点,本文论述了应在一种产品服务一种税收规则的方式明确税种要素的基础上,采用原则性的立法模式。同时在“营改增”实施后税种要素相对科学合理、税收环境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尽可能选用先立法后改革的路径。对于完善金融业间接税税收制度的具体建议,论文提出:1.应尽快完善传统信贷业务等核心业务间接税税收制度,短期内贷款利息支出进项税应允许下游企业进行部分抵扣,在财政收入允许的范围内,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中期,进一步允许贷款利息支出进项税全额抵扣;长期,应对金融业核心业务免税,并给融资企业配套的进项税扣除政策。2.随着我国增值税改革进一步深化的改革,应进一步降低、简并增值税税率。短期内,参考现代生产生活服务业的进项税配套扣除政策完善金融业相关抵扣配套政策;中期,考虑调整较高两档增值税税率,适当降低金融业核心业务税率;长期,随着我国增值税税率三档并两档的改革完成,对金融业核心业务免税。3.对金融业相关业务,理顺增值额,确定合理的计税基础。4.合理确定征税范围。5.将增值税改革融入到中央、地方税制建设的过程当中;中央地方的税收收入分配应保护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采用以事权定财权的原则,使地方政府具有积极性。我国可考虑由现在的按比例分成方式逐渐转变为特殊行业分配原则与消费地原则相结合的模式,对于部分特殊行业增值税收入归中央政府,用于风险防范、危机应对及补偿税式支出等,对于其他行业,结合可以调整的分成比例,试点实行消费地增值税,以更好的体现税收中性,公平各地区税负,使地方政府注重内涵式发展。6.尽快推进增值税电子发票建设,提高征管效率,降低遵从成本。7.用好税收优惠政策,有的放矢,通过完善资本市场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小微企业、农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等,使金融业更好的服务于实体经济等等。对于完善金融业直接税税收制度的具体建议,论文提出:1.合理设定金融业企业所得税税负。2.合理设定所得税税率结构。3.将金融业风险防范与企业所得税制度紧密结合。4.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更好的发挥金融业支持实体经济作用等。总之,“营改增”实施后应积极推进金融业税收制度的完善,同时加快推进适应并促进金融业发展的金融业税制(如增值税制等)的立法进程。
黄沁[8](2019)在《我国教育费附加问题研究》文中认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新态势,教育在我国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实现机会公平和将人口负担转化为人才优势过程之中,不断激发和释放我国经济社会增长的活力、动力和潜力。教育经费是我国政府高效发挥公共教育功能的物质基础,是持续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全面均衡发展的重要保障。然而,不容忽视的是,一方面我国的财政教育支出占GDP的比例远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并且也基本低于具有可比发展水平的发展中国家,另一方面在当前财政教育投入问题日益严峻的情况下,教育经费管理也暴露出一系列制度性缺陷。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是除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之外的第二大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长期以来在地方教育事业发展中起到了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但因其制度层面和执行层面存在一定的缺陷,在当前我国急剧变化的经济社会形势下尚未发挥出应有的政策效应。从开征到现在,我国教育费附加制度在制度设计和征收管理层面都存在很多问题,在税费性质、资金使用、配套措施等基本状态上都可以看出很多弊端与漏洞。教育收费强制性较弱、稳定性不足,制度结构及征管模式不合理、不规范,既影响了地方教育资金的有效筹集,也影响了资金的有效使用。在不断深化财税改革的背景下,教育费附加如何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已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短期来看,深入推进教育费附加征管法治化势在必行。长期而言,取消现行的教育费附加制度,清费立税,将教育收费“升级”为教育征税,不失为我国教育经费管理的良好计策。通过法定程序和制度设计,综合利用税收手段进行教育资源调控,建立起科学高效的教育经费管理制度体系,加强教育与财税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从而达到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最终目的。本文立足教育费附加问题研究,以教育经费制度和法治思想理念为切入点,全面分析、评估了教育费附加的基本性质、发展历程、政策沿革、征管状态和收支管理,为之后教育费附加改革提供基础理论依据。本文研究发现,配合我国当前税费改革的稳步推进,推动教育费附加征管法治化建设具有必要性,而把"教育费附加"改成"教育税"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长远来看,"教育费改税"一方面能够有利于实现"税收法定",将"收费"的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另一方面要想实现这一改革目标必然要求对教育收费制度进行充分调研、深入论证、广泛征求民意,这为解决教育体制、财税体制中各种难题、破除制度性障碍、释放发展活力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对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快提升教育综合治理水平而言具有积极意义。本文最后初步提出了"教育费改税"的构想方案,笔者认为,为实现平稳过渡,现阶段的“教育费改税”总体上以税费平移为主,即以现有的制度体系为基础进行税制设计,将教育费附加制度、地方教育附加纳入我国税收体系之中。
刘娟[9](2019)在《税收公平视域下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研究》文中指出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在一定时期内所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作为课税对象的税种。1在西方,素有“罗宾汉税”之称的个人所得税肇始于英国,随后美、德、法等国家纷纷效仿。19世纪末20世纪初,个人所得税逐步发展成为欧美国家的主体税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全球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日趋复杂,逐步从分类所得课税模式向综合所得课税模式或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演变。与此同时,人们对个人所得税制的关注重点也开始从如何实现税收效率逐渐转移到如何选择更能体现税收公平正义价值的课税模式上来。我国开征个人所得税的时间相对较晚,但课税模式的改革问题历来是我国政府关注的重点。2018年8月31日,我国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的第七次修订,将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作为本轮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重中之重。但仅仅从立法形式上对课税模式进行改革,显然是一种狭义的形式意义上的改革。要实现课税模式实质意义上的改革,理应将课税模式的改革作广义的理解,并将其视为一个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客观而言,就此次修法的具体内容来看,仍存在诸多问题。故而,在税收公平原则的指导下,探寻适合于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改革路径,俨然已成为新时代推进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顺利实现的关键问题。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正式颁布以来,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一直沿用分类所得课税模式。但时至今日,随着经济的纵深发展,居民的生活水平和收入水平不断提高,随之而来的贫富差距过大、税负分配不公、税收流失严重等现象却日益凸显。归根结底,这与我国个人所得税长期以来实行的分类所得课税模式不无关联。此次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对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进行了首次改革,实现了过去20多年一直想解决但却没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可见,实行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是适应新时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对传统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的弊病进行理性地纠偏,是国家深化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和实现现代税制的必然选择。此次修法旨在体现个人所得税制的公平与正义价值,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缩小贫富差距的调节功能。因而,以税收公平为研究视角,在检视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前后课税模式公平价值的基础上,打开思想的藩篱,对我国此番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改革进行通盘考虑,试图从实现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法律逻辑路径、税制要素路径、配套改革路径着手,注重个人所得税立法的顶层设计与具体制度设计,以提升个人所得税税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并在此基础上,以期抛砖引玉,为推进我国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顺利实现提供有益的见解。
王银[10](2019)在《税制结构变迁与国家治理能力提升 ——作用机制诠释与中国经验证据》文中研究说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总目标,突出了治理的重要作用与核心价值,十九大又进一步明确了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目标,提出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国家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国家治理体系是党领导人民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是规范社会权力运行和维护公共秩序的一系列体制机制以及法律法规,是一种密切配合相互关联的制度体系。政府在国家治理过程中运用一系列的制度体系管理社会各方面事物,包括国家、社会以及个人发展等各面,税制结构当然也是其中之一。因此研究税制结构和国家治理能力之间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鉴于税制结构与国家治理之间的关系在理论界仍未形成共识,也未有前人作出有关的科学分析,因此本文深入剖析税制结构变迁与国家治理能力的关系,或可为对推动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产生指导价值。本文首先梳理了我国税制结构变迁的历程,梳理我国税制结构变迁的历程是为了借鉴前人的治理经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然后对我国的政府治理历程进行了阐释,从历史中获得启示,中国绵长曲折的历史会让我们更加谨慎地面对新一轮现代财税体制改革。之后本文从理论层面系统诠释税制结构对国家治理的作用机制,考虑到我国面前税制结构的现实情况,主要将税制结构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并从这两个方面着重分析我国税制结构变迁对国家治理能力提升的作用机理。然后通过建立静态固定效应模型考察税收对国家治理能力提升的效应,研究发现:一是所得税对促进国家治理能力提升具有正效应,商品税对促进国家治理能力提升具有负效应;二是财政自给率、市场化水平和财政透明度越高越有利于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三是对外开放程度有利于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四是我国各地区的税制结构存在地区差异,东部的所得税总量指标的平均水平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对于商品税来说,中西部地区的商品税总量指标总体上高于东部地区,且商品税总体上呈下降趋势,税制结构的差异必然带来治理效率的差异,需引起重视;五是我国各地区政府治理效率虽然呈上升趋势,但存在较大差异,东部地区政府治理效率最高,中部次之,西部地区政府治理效率最低,最后针对这些发现提出了可实践的创新性政策建议。
二、适应经济改革要求 加快税制改革步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适应经济改革要求 加快税制改革步伐(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共产党百年税收政策的演进(论文提纲范文)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21年7月至1949年9月) |
(一)建党和大革命时期(1921年7月至1927年7月) |
(二)土地革命战争时期(1927年8月至1937年7月) |
(三)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7月至1945年8月) |
(四)全国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8月至1949年9月) |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1949年10月至1978年12月) |
(一)国民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1949年10月至1956年) |
(二)社会主义建设探索和曲折发展时期(1956年至1978年12月) |
1.简化税制 |
2.限制非公有制经济 |
3.农业税增产不增收 |
4.加强税收管理 |
5.三次全国党代会报告中有关经济问题的主要内容 |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1978年12月以后) |
(一)经济体制转轨时期(1978年12月至1992年) |
(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1992年至2012年) |
(三)全面深化改革时期(2012年以后) |
四、近年来党的税收政策落实取得重大进展 |
(一)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
(1)修改项目: |
(2)废止项目: |
(3)新增项目: |
(二)减税降费 |
(三)税收增长和结构优化 |
(四)主要税种改革 |
(1)增值税。 |
(2)消费税。 |
(3)企业所得税。 |
(4)个人所得税。 |
(五)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
(2)母国制度对企业OFDI影响研究 ——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研究框架 |
1.3 研究方法 |
1.4 可能创新点与难点 |
第二章 理论述评与文献综述 |
2.1 传统OFDI理论 |
2.1.1 垄断优势理论 |
2.1.2 内部化理论 |
2.1.3 产品生命周期理论 |
2.1.4 比较优势投资论 |
2.1.5 国际生产折衷理论 |
2.2 发展中国家OFDI理论 |
2.2.1 小规模技术理论 |
2.2.2 技术地方理论 |
2.2.3 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理论 |
2.2.4 投资发展周期理论 |
2.3 OFDI理论的新发展 |
2.3.1 战略管理理论—产业观、资源观、制度观 |
2.3.2 投资诱发要素组合理论 |
2.3.3 新新贸易理论 |
2.4 关于中国OFDI的研究 |
2.5 中国OFDI的竞争优势与来源——制度视角提出 |
2.5.1 传统理论对中国OFDI行为的适用性分析 |
2.5.2 制度因素的提出 |
2.6 制度视角下的OFDI研究 |
2.6.1 东道国视角 |
2.6.2 制度距离视角 |
2.6.3 母国制度视角 |
2.7 理论述评 |
第三章 中国OFDI制度变迁与发展现状 |
3.1 制度视角下中国OFDI发展历程 |
3.2 当前中国OFDI突出问题 |
3.2.1 境内主体结构失衡 |
3.2.2 投资产业结构失衡 |
3.2.3 投资区域结构失衡 |
3.3 制度视角下原因分析 |
3.3.1 非国有资本在境外投资重点领域的“母国制度优势”有待提升 |
3.3.2 金融税收制度改革滞后与外企超国民待遇造成大量的返程投资 |
3.3.3 区域市场化改革进程差异造成各地投资主体结构分布差异显着 |
第四章 母国制度影响企业OFDI理论模型构建 |
4.1 理论基础 |
4.1.1 母国制度的定义与构成 |
4.1.2 母国制度三个维度的框架构建 |
4.1.3 新兴经济体跨国企业竞争优势来源:母国制度安排 |
4.2 母国制度嵌入的OFDI-S理论模型构建 |
4.2.1 前提假设 |
4.2.2 函数设定 |
4.2.3 母国制度嵌入的OFDI-S模型的经济学分析 |
4.3 本章小节 |
第五章 制度环境与企业OFDI关系研究 |
5.1 研究假设 |
5.1.1 产权制度 |
5.1.2 经济制度 |
5.1.3 创新制度 |
5.2 研究设计 |
5.2.1 样本与数据来源 |
5.2.2 计量模型构建 |
5.2.3 变量说明 |
5.3 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 |
5.3.1 制度环境对中企OFDI行为的直接影响 |
5.3.2 制度环境对东部企业OFDI行为的调节效应 |
5.4 异质性检验 |
5.4.1 所有制差异 |
5.4.2 要素密集度差异 |
5.4.3 产业差异 |
5.4.4 行业集中度 |
5.5 稳健性与内生性 |
5.6 本章小节 |
第六章 政府治理与企业OFDI关系研究 |
6.1 研究假设 |
6.1.1 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
6.1.2 市场主体激活效率 |
6.1.3 行政权利运行效率 |
6.2 研究设计 |
6.3 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 |
6.3.1 政府治理对中企OFDI决策的直接影响 |
6.3.2 政府治理对东部企业OFDI决策的调节效应 |
6.4 异质性检验 |
6.4.1 所有制异质性 |
6.4.2 要素密集异质性 |
6.4.3 产业异质性 |
6.4.4 行业集中度异质性 |
6.5 稳健性与内生性 |
6.6 母国制度环境、政府治理与异质性企业OFDI关系综合研究 |
6.7 本章小节 |
第七章 涉外(投资)制度与企业OFDI关系研究 |
7.1 研究背景与理论假设 |
7.1.1 避免双重征税制度 |
7.1.2 国际投资协定——双边投资协定(BIT)与自由贸易协定(FTA) |
7.1.3 境外经贸合作区 |
7.2 研究设计 |
7.2.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7.2.2 回归模型设定与变量说明 |
7.2.3 描述性统计 |
7.3 实证检验及结果分析 |
7.3.1 涉外(投资)制度对中企OFDI的直接影响 |
7.3.2 涉外(投资)制度对中企OFDI的调节效应 |
7.4 异质性检验 |
7.4.1 以自然资源寻求为动机 |
7.4.2 以战略资源寻求为动机 |
7.4.3 以廉价劳动力寻求为动机 |
7.4.4 以规避贸易壁垒为动机 |
7.5 稳健性与内生性 |
7.6 制度环境、政府治理、涉外(投资)制度与企业OFDI关系综合研究 |
7.7 本章小节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完善母国制度环境 |
8.1.1 契约制度 |
8.1.2 物权制度 |
8.1.3 税收制度 |
8.1.4 信贷制度 |
8.1.5 知识产权制度 |
8.1.6 技术交易市场 |
8.2 提升政府治理水平 |
8.2.1 政府支出 |
8.2.2 供给效率 |
8.2.3 政府干预 |
8.2.4 政府补贴 |
8.2.5 行政审批 |
8.2.6 政府腐败 |
8.3 构建涉外(投资)制度体系 |
8.3.1 避免双重征税制度 |
8.3.2 国际投资协定 |
8.3.3 境外经贸合作区 |
8.4 管理启示 |
8.4.1 对政府的启示 |
8.4.2 对企业的启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一、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
二、主持及参与项目 |
致谢 |
(3)“营改增”对南昌市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s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4.1 论文的创新 |
1.4.2 论文的不足 |
第二章 “营改增”对产业结构影响的理论分析 |
2.1 概念界定 |
2.2 理论基础 |
2.2.1 税收中性理论 |
2.2.2 税制优化理论 |
2.2.3 税收宏观调控理论 |
2.3 “营改增”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的作用机理 |
2.3.1 “营改增”通过消除重复征税弊端降低企业税负 |
2.3.2 “营改增”通过消除“道道课征”弊端深化产业分工 |
2.3.3 “营改增”通过改善税制环境促进产业结构优化 |
第三章 “营改增”对南昌市产业结构优化效应分析 |
3.1 “营改增”实施背景、进程与现状 |
3.1.1 “营改增”实施背景 |
3.1.2 “营改增”实施进程 |
3.1.3 “营改增”实施现状 |
3.2 “营改增”前南昌市产业结构状况 |
3.2.1 地区生产总值与增长趋势 |
3.2.2 三次产业比重与就业人数 |
3.2.3 “营改增”前部分行业的情况 |
3.2.4 “营改增”前产业结构状况分析 |
3.3 “营改增”对南昌市产业结构影响 |
3.3.1 “营改增”后地区生产总值与增长趋势 |
3.3.2 “营改增”后三次产业比重与就业人数 |
3.3.3 第三产业优化转型效应 |
3.3.4 第二产业优化转型效应 |
3.3.5 “营改增”后税收收入情况分析 |
3.3.6 “营改增”后产业结构状况分析 |
第四章 “营改增”和南昌市产业结构的问题分析 |
4.1 “营改增”改革存在的问题 |
4.1.1 增值税尚未正式立法 |
4.1.2 税务部门的增值税治理能力有待提升 |
4.1.3 企业创新能力不够,优惠政策利用不足 |
4.2 南昌市产业结构优化存在的问题 |
4.2.1 传统行业集中度过高,新兴产业少 |
4.2.2 产城资源整合利用率低 |
第五章 完善增值税制度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的政策建议 |
5.1 完善增值税制度的政策建议 |
5.1.1 加快推进增值税立法 |
5.1.2 税务机关应提升增值税治理能力 |
5.1.3 企业应快速转型,适应税制改革步伐 |
5.2 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的政策建议 |
5.2.1 补齐产业短板 |
5.2.2 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
5.2.3 发挥产业优势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国税地税合并背景下的我国房产税税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1 国外房产税研究情况 |
1.3.2 国内房产税研究情况 |
1.3.3 文献述评 |
1.4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2章 我国房产税改革的理论依据和面临的主要问题 |
2.1 房产税的涵义和特征 |
2.1.1 房产税的涵义 |
2.1.2 房产税的特征 |
2.2 房产税改革的理论依据 |
2.2.1 流程再造理论 |
2.2.2 财政收入理论 |
2.2.3 受益原则理论 |
2.3 我国房产税的改革历程 |
2.3.1 设立和发展的情况 |
2.3.2 上海、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基本举措 |
2.3.3 两地改革试点存在的问题 |
2.4 我国现行房产税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改革困境 |
2.4.1 未成为地方主体税源 |
2.4.2 税制设计层面的不足 |
2.4.3 改革共识尚未形成 |
2.4.4 政策“过渡期”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 |
2.4.5 改革配套的相关举措和制度不够完备 |
第3章 国税地税合并为房产税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
3.1 房产税改革面临的改革新环境 |
3.1.1 政策性机构性改革带来的动力 |
3.1.2 建立新地方主体税的迫切需要 |
3.1.3 减税降费产生的不利影响 |
3.2 国税地税合并带来的有利条件 |
3.2.1 提供了坚实的实施主体 |
3.2.2 有利于形成全面社会共识 |
3.2.3 提高房产税征管质量与效率 |
3.2.4 促进税费整合以及配套设施建设 |
3.3 房产税改革因机构合并面临的挑战 |
3.3.1 双重领导体制的权责划分待明确 |
3.3.2 税收优惠的变化增加企业税负 |
3.3.3 调整磨合导致配套设施建设滞后 |
第4章 亚洲部分国家房产税税制设计的经验与启示 |
4.1 亚洲国家房产税的基本情况——以日本和印尼为例 |
4.1.1 日本房产税的基本情况 |
4.1.2 印尼房产税的基本情况 |
4.2 两国房产税制度的对比分析 |
4.2.1 两国房产税税制的共同特点 |
4.2.2 两国房产税各具特色之处 |
4.3 上述国家对我国房产税改革的启示 |
4.3.1 机构统一提升纳税便利程度的启示 |
4.3.2 中央授权地方的启示 |
4.3.3 路径选择方面的启示 |
第5章 推进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政策和建议 |
5.1 改革的路径选择 |
5.1.1 抓住国税地税合并的契机整体规划顶层设计房产税 |
5.1.2 采取渐进的方式推进改革 |
5.2 房产税相关配套机制的建设 |
5.2.1 发挥整合优势实现信息共享 |
5.2.2 建立统一高效评估体系 |
5.3 房产税税制要素设计 |
5.3.1 征税范围实现城乡全覆盖 |
5.3.2 采用差别化的比例税率 |
5.3.3 计税依据以评估价值为主 |
5.3.4 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扩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5)对涉农税收耕地保护作用的研究 ——以国家粮食核心主产区邓州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第四节 论文结构安排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分析及税制比较 |
第一节 耕地保护的理论基础 |
一、人地关系理论 |
二、可持续发展理论 |
三、外部效应理论 |
四、生态系统平衡理论 |
第二节 涉农税收制度理论依据 |
一、经济政策依据 |
二、社会政策依据 |
三、税收替代效应 |
第三节 国内外土地税制比较 |
一、美国的土地税收制度 |
二、日本的土地税收制度 |
三、巴西的土地税收制度 |
四、比较结论及其借鉴 |
第三章 我国涉农税收对耕地保护的现状 |
第一节 我国耕地现状 |
一、我国耕地质量 |
二、农业环境污染对耕地的影响 |
三、城镇化对耕地的影响 |
第二节 我国现行耕地保护有关税收制度 |
一、我国土地税制的演变 |
二、赋予税收耕地保护作用的起因 |
三、耕地保护相关主体税种及功能 |
第三节 我国涉农税制对耕地保护作用的具体体现 |
第四节 邓州耕地及相关税收现状 |
一、邓州耕地现状 |
二、邓州耕地相关税收现状及特点 |
三、邓州涉农税收对耕地的保护作用 |
第四章 涉农税收在耕地保护上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第一节 存在的问题 |
一、税制结构不科学 |
二、税收体系不规范 |
三、税种设计不合理 |
四、税费关系不理顺 |
五、税收环境不完善 |
第二节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土地税收制度刚性不足 |
二、城镇化战略的推进 |
三、土地出让金制度的影响 |
四、现行土地税制对耕地保护的逆向调节 |
第五章 强化税收对耕地保护作用的建议 |
第一节 明确土地税制改革的基本原则 |
一、税收法定原则 |
二、公平效率原则 |
三、集约利用原则 |
四、可持续发展原则 |
第二节 土地相关税收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 |
一、统一规范税制,促进社会公平 |
二、合理划分税权,促进区域调节 |
三、优化环境税制,促进污染防治 |
四、避免土地闲置,促进充分利用 |
五、调节级差收入,促进持续发展 |
第三节 强化税收对耕地保护作用的措施和建议 |
一、提升土地税收法律层级 |
二、科学设计土地税收体系 |
三、完善现有土地相关税种 |
四、增设土地相关税种 |
第四节 充分发挥税收对耕地的保护作用 |
第六章 结语 |
第一节 研究结果 |
第二节 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基于收入分配公平视角的税制结构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与作用 |
1.2.2 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 |
1.2.3 税制结构对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 |
1.2.4 税制结构的选择与优化 |
1.3 研究述评 |
1.4 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图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图 |
1.6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6.1 创新之处 |
1.6.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收入分配与税制结构的理论基础 |
2.1 收入分配理论 |
2.1.1 马克思主义分配公平理论 |
2.1.2 福利经济学的收入分配理论 |
2.1.3 新剑桥学派的收入分配理论 |
2.1.4 皮凯蒂的收入分配理论 |
2.2 税制结构理论 |
2.2.1 税收分类理论 |
2.2.2 税制结构模式选择理论 |
2.3 税制结构调节要素收入分配的理论基础 |
2.3.1 货劳税的要素收入分配效应 |
2.3.2 所得税的要素收入分配效应 |
2.3.3 财产税的要素收入分配效应 |
2.4 税制结构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理论基础 |
2.4.1 货劳税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 |
2.4.2 财产税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 |
2.4.3 所得税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 |
第3章 我国税制结构的演进与现状 |
3.1 我国税制改革历程 |
3.1.1 计划经济时期 |
3.1.2 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 |
3.1.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 |
3.2 我国税制结构的演进 |
3.2.1 货劳税的结构变化 |
3.2.2 所得税的结构变化 |
3.2.3 财产税的结构变化 |
3.3 我国税制结构的现状 |
3.3.1 货劳税内部结构 |
3.3.2 所得税内部结构 |
3.3.3 财产税内部结构 |
3.3.4 直接税、间接税结构 |
第4章 税制结构对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 |
4.1 模型构建的理论基础 |
4.2 模型构建、变量选择和数据处理 |
4.2.1 模型构建 |
4.2.2 变量选择 |
4.2.3 数据来源与处理 |
4.3 相关检验及估计方法 |
4.4 税制结构对劳动收入分配影响的实证结果分析 |
4.4.1 解释变量对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 |
4.4.2 控制变量对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 |
4.5 税制结构对资本收入分配影响的实证结果分析 |
4.5.1 解释变量对资本收入份额的影响 |
4.5.2 控制变量对资本收入份额的影响 |
4.6 税制结构对区域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 |
4.6.1 货劳税的影响 |
4.6.2 所得税的影响 |
4.6.3 财产税的影响 |
4.7 实证小结 |
第5章 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 |
5.1 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的总体效应分析 |
5.1.1 模型设计 |
5.1.2 变量设定 |
5.1.3 数据处理 |
5.1.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2 税制结构对区域居民收入分配影响的实证分析 |
5.2.1 非参数可加模型构建的理论基础 |
5.2.2 模型构建、变量设定与检验 |
5.2.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5.3 实证小结 |
第6章 税制结构的国际比较与我国税制结构的问题 |
6.1 发达国家的税制结构比较 |
6.1.1 发达国家税制结构的演进与现状 |
6.1.2 发达国家税制结构的收入分配效应比较 |
6.2 发展中国家的税制结构比较 |
6.2.1 发展中国家税制结构的现状 |
6.2.2 发展中国家税制结构的收入分配效应比较 |
6.3 我国税制结构现存的问题 |
6.3.1 税制结构未能更好促进收入分配公平 |
6.3.2 税制结构未能充分发挥经济稳定与发展职能 |
第7章 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税制结构优化路径 |
7.1 税制结构优化的总体思路 |
7.1.1 以“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为税制结构优化的基本理念 |
7.1.2 以打造均衡的“双主体”为税制结构优化的基本方向 |
7.1.3 以构建合理的要素收入分配和区域收入分配机制为着力点 |
7.2 税制结构优化的具体措施 |
7.2.1 货劳税的调整与完善 |
7.2.2 所得税的调整与完善 |
7.2.3 财产税的调整与完善 |
7.3 推进其他配套措施的完善 |
7.3.1 建立第三方信息披露制度 |
7.3.2 加强税收信用制度建设,完善个人收入信息体系 |
7.3.3 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税收征管能力和法治化水平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营改增”后推进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第四节 研究思路和主要研究内容 |
第五节 写作难点和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六节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历史沿革与发展现状 |
第一节 改革开放以来的金融业税收制度演变 |
第二节 从税制历史沿革看我国金融业税制发展应关注的几个问题 |
第三节 我国现行金融业税收情况概况 |
第三章 “营改增”的改革背景及对金融业的影响 |
第一节 “营改增”的理论依据和改革背景 |
第二节 “营改增”对金融业税负的影响 |
第三节 “营改增”对金融业经营管理的影响 |
第四节 “营改增”对金融业影响评价 |
第四章 我国税收制度对金融业影响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效应实证分析 |
第二节 实证研究结论分析与政策启示 |
第五章 国际金融业税制比较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一节 国际金融业税制设定基本思路与框架 |
第二节 国际上相关国家金融业税制要素比较研究 |
第三节 国际上相关国家金融业间接税制研究 |
第四节 国际上相关国家金融业直接税制研究 |
第五节 国际税制比较对我国金融业税制的启示 |
第六章 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与立法的指导思路与路径选择 |
第一节 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与税收立法的指导思路 |
第二节 从国内外新形势视角看金融业税收制度的完善 |
第三节 金融业税制体系的法制现状评价 |
第四节 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与立法的实现路径选择 |
第七章 完善我国金融业间接税制的建议 |
第一节 完善我国金融业间接税制的整体思路 |
第二节 从税收职能看金融业间接税制完善 |
第三节 从税收原则看金融业间接税制完善 |
第四节 完善我国金融业间接税制的建议 |
第八章 完善我国金融业直接税制的建议 |
第一节 对我国金融业企业所得税制现状的评价 |
第二节 完善我国金融业直接税制的建议 |
附表:实证研究原始数据 |
附表1:我国国有五大商业银行2006-2018年财务数据一 |
附表2:我国国有五大商业银行2006-2018年财务数据二 |
附表3:我国国有五大商业银行2006-2018年财务数据三 |
附表4:2007年-2018年全国贷款余额与国内生产总值数据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我国教育费附加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2.3 现有文献的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与研究不足 |
1.4.1 研究创新 |
1.4.2 研究不足 |
2 教育费附加相关理论分析 |
2.1 教育费附加的概念 |
2.1.1 城市教育费附加 |
2.1.2 农村教育费附加 |
2.1.3 地方教育附加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物品理论 |
2.2.2 人力资本理论 |
2.3 教育费附加的性质分析 |
3 教育费附加的发展与现状 |
3.1 教育费附加的政策沿革 |
3.1.1 农村教育费附加 |
3.1.2 城市教育费附加 |
3.1.3 地方教育附加 |
3.2 教育费附加基本收入情况 |
3.3 教育费附加征管状态 |
4 教育费附加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教育费附加存在的问题 |
4.1.1 征收源泉难以控制、附加费收入不稳定 |
4.1.2 教育费附加收入的地区性差异显着 |
4.1.3 教育费附加优惠政策合法性、合理性不足 |
4.1.4 征管部门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重视程度不够 |
4.1.5 税务部门协调性不足、教育费征管效率低 |
4.1.6 双重征收、教育费负担感加重 |
4.1.7 教育费监管力度不足、监管体系缺失 |
4.2 教育费附加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分析 |
4.2.1 教育经费制度体系存在缺陷 |
4.2.2 教育费附加征管法治化程度低 |
5 我国教育费附加改革的思路与政策建议 |
5.1 我国教育费附加改革思路 |
5.2 取消教育费附加制度 |
5.3 改进和优化教育费附加制度 |
5.3.1 推进教育费附加征管法治化的原则 |
5.3.2 推进教育费附加征管法治化的路径 |
5.4 加快“教育费改税” |
5.4.1 “教育费改税”的必要性 |
5.4.2 “教育费改税”的可行性 |
5.5 “教育费改税”的设想 |
5.5.1 “教育费改税”的基本原则 |
5.5.2 “教育费改税”的总体思路 |
5.5.3 “教育费改税”中的现实问题 |
5.5.4 “教育费改税”的方案选择 |
5.5.5 “教育费改税”的配套措施 |
6 结语 |
参考文献 |
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9)税收公平视域下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的缘由 |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的实质 |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的愿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社会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一)主张实行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的研究现状 |
(二)主张实行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研究现状 |
(三)主张实行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一)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利弊的研究现状 |
(二)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影响因素的研究现状 |
(三)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选择的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之处 |
第二章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的基本原则 |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的首要原则:税收法定原则 |
一、税收法定原则的溯源 |
二、税收法定原则的涵义 |
三、税收法定原则的作用 |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的核心原则:税收公平原则 |
一、税收公平原则的溯源 |
二、税收公平原则的涵义 |
三、税收公平原则的作用 |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的辅助原则:税收效率原则 |
一、税收效率原则的溯源 |
二、税收效率原则的涵义 |
三、税收效率原则的作用 |
第三章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划分与比较 |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类型及其特点 |
一、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的概念、内涵及特点 |
(一)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的概念 |
(二)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的内涵 |
(三)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的特点 |
二、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概念、内涵及特点 |
(一)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概念 |
(二)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内涵 |
(三)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特点 |
三、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概念、内涵及特点 |
(一)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概念 |
(二)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内涵 |
(三)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特点 |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划分的理论依据 |
一、区别定性说 |
二、支付能力说 |
三、二元课税说 |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公平价值与效率价值比较 |
一、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的公平价值与效率价值比较 |
二、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公平价值与效率价值比较 |
三、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公平价值与效率价值比较 |
第四章 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公平价值的评判 |
第一节 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发展历程 |
一、 “三税并存”时期(1978 年-1993 年) |
二、 “分类统一”时期(1993 年-2018 年) |
三、 “小综合+多扣除”时期(2018 年-至今) |
第二节 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各时期的主要特征 |
一、“三税并存”时期课税模式的特点 |
二、“分类统一”时期课税模式的特点 |
三、“小综合+多扣除”时期课税模式的特点 |
第三节 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公平价值的缺失 |
一、纳税单位公平价值的缺失 |
二、税基公平价值的缺失 |
三、税率公平价值的缺失 |
四、费用扣除公平价值的缺失 |
五、征管方式公平价值的缺失 |
六、税收优惠公平价值的缺失 |
第五章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国际比较 |
第一节 国外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发展历程 |
一、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第一次转型 |
二、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第二次转型 |
第二节 国外个人所得税不同课税模式的特色 |
一、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的特色 |
(一)黎巴嫩课税模式的特色 |
(二)也门课税模式的特色 |
二、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特色 |
(一)美国课税模式的特色 |
(二)德国课税模式的特色 |
三、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特色 |
(一)英国课税模式的特色 |
(二)日本课税模式的特色 |
第三节 国外个人所得税不同课税模式的启示 |
一、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的启示 |
(一)纳税主体分为居民和非居民 |
(二)依据分类所得进行课税 |
(三)采用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 |
(四)费用扣除项目有限 |
(五)税收抵免范围较窄 |
(六)采取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制度 |
二、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启示 |
(一)纳税主体分为居民和非居民 |
(二)依据综合所得进行课税 |
(三)采用超额累进税率 |
(四)费用扣除项目宽泛 |
(五)税收抵免范围广泛 |
(六)采取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制度 |
三、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启示 |
(一)纳税主体分为居民和非居民 |
(二)依据分类所得和综合所得分别课税 |
(三)采用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 |
(四)费用扣除项目较多 |
(五)税收抵免范围较广 |
(六)采取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制度 |
第六章 推进我国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实现的路径探索 |
第一节 推进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实现的构想 |
一、明确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目标 |
(一)满足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需求 |
(二)体现个人所得税的公平价值 |
(三)切实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
二、实行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必要性 |
(一)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是实现税收公平的有效手段 |
(二)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是我国个税改革的政策导向 |
(三)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是当前经济发展的最佳模式 |
三、实行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可行性 |
(一)经济层面的可行性 |
(二)法律层面的可行性 |
(三)征管层面的可行性 |
四、实施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步骤 |
(一)初始阶段的步骤 |
(二)巩固阶段的步骤 |
(三)提升阶段的步骤 |
第二节 实现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法律逻辑路径 |
一、尽快制定《税收基本法》以夯实税制改革的法律基础 |
二、深入细化《个人所得税法》以推进个税改革的顺利进行 |
三、加强完善《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促进个税改革的公平正义 |
第三节 实现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税制要素路径 |
一、重新界定个税纳税单位范畴 |
二、适时扩大综合所得计征范围 |
三、优化调整个人所得税率结构 |
四、合理规范费用扣除申报制度 |
五、改革完善个税征收管理方式 |
六、规范健全个税税收优惠政策 |
第四节 实现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配套改革路径 |
一、设立个人财产登记制度 |
二、实行纳税申报激励制度 |
三、加强税务稽查处罚机制 |
四、搭建协税护税网络平台 |
五、积极推行税务代理制度 |
六、切实完善税收救济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10)税制结构变迁与国家治理能力提升 ——作用机制诠释与中国经验证据(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内容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结构与主要内容 |
第四节 或有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或有创新 |
二、不足之处 |
第二章 我国税制结构变迁与地方政府治理的描述性分析 |
第一节 我国税制结构变迁分析 |
一、建立和巩固时期 |
二、曲折发展时期 |
三、重新建设时期 |
四、全面建设时期 |
五、全面深化时期 |
第二节 我国政府治理分析 |
一、传统到现代的转变:改革开放初期的艰苦探索 |
二、发展与创新:改革开放全面推进阶段的政府治理 |
三、提升与飞跃:新时代政府治理现代化之路 |
第三章 税制结构变迁对国家治理能力的作用机制分析 |
第一节 间接税对地方政府治理的作用机制分析 |
第二节 直接税对地方政府治理的作用机制分析 |
第四章 税制结构变迁对地方政府治理影响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变量选择与数据来源 |
一、变量选择 |
二、数据来源说明与统计特征分析 |
第二节 税制结构变迁对国家治理能力影响的实证分析 |
一、模型设定 |
二、实证结果分析 |
第五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四、适应经济改革要求 加快税制改革步伐(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共产党百年税收政策的演进[J]. 刘佐. 经济研究参考, 2021(11)
- [2]母国制度对企业OFDI影响研究 ——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D]. 林明灯. 苏州大学, 2020(06)
- [3]“营改增”对南昌市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D]. 帅雪琴. 江西财经大学, 2020(01)
- [4]国税地税合并背景下的我国房产税税制改革研究[D]. 陈祥渊. 天津财经大学, 2020(07)
- [5]对涉农税收耕地保护作用的研究 ——以国家粮食核心主产区邓州为例[D]. 姚光亚. 河南科技大学, 2019(07)
- [6]基于收入分配公平视角的税制结构优化研究[D]. 谭飞.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7]“营改增”后推进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问题研究[D]. 郑涵.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1)
- [8]我国教育费附加问题研究[D]. 黄沁.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19(02)
- [9]税收公平视域下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研究[D]. 刘娟.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10]税制结构变迁与国家治理能力提升 ——作用机制诠释与中国经验证据[D]. 王银. 安徽财经大学, 20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