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掌握中国电子政务建设规律(论文文献综述)
余紫垠[1](2021)在《省级政府部门IT投资决策模式演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新兴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动各个国家积极探寻信息技术与公共治理、政务服务等方面融合的新突破,全球进入政府数字化转型新时代。各国相继制定数字政府发展战略,并投入大量财政资金用于政府信息系统建设。但是政府信息化高增长背后伴生着高失败率,导致政府IT投资效果不理想和财政资源浪费严重,信息技术治理的相关论述引起学者和行政人员广泛关注。学者们普遍认为良好的信息技术治理机制能有效提高IT项目投资效果,而信息技术治理的核心就是对IT投资决策的治理。但由于政府的权力特征和多变的管理方式,导致政府IT投资决策模式及其演化实践仍处于黑箱中,阻碍了信息技术治理对政府IT投资效果影响机制的进一步研究。本文尝试从决策主体及结构、决策流程和决策权配置方面剖析我国省级政府IT投资决策实践,揭开我国政府IT投资治理的黑箱,提高政府IT投资效果。本研究以权力寻租理论、信息技术治理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为指导,首先根据公开资料、访谈记录分析我国政府信息化建设三十年的政策法规、互联网技术发展情况及公众政务服务需求变化情况,梳理出地方政府IT投资发展的四个阶段;其次,运用多案例研究法和归纳法,从45个省级政府信息化项目案例中总结出四种政府IT投资决策模式,并详细剖析了每种决策模式的决策主体、决策流程及决策权配置方式;最后,通过案例统计发现四种IT投资决策模式与四个IT投资发展阶段具有对应关系,据此分析省级政府IT投资决策模式的演化规律,构建IT投资决策模式演化模型。此外,本研究总结政府IT投资决策的经验教训,提出政府IT投资决策实施原则。笔者对IT投资决策模式及演化规律的分析,有力的回答了我国政府IT投资决策模式“是什么”的问题,帮助政府以史为鉴完善IT投资决策治理机制。本研究从政府部门IT投资视角回顾我国政府信息化发展阶段并构建政府IT投资决策模式演化阶段模型,不仅有助于分析新形势下的数字政府建设面临的挑战,而且总结政府IT投资决策的经验教训,对未来完善政府IT治理提供实践指导。此外,本研究基于中国特殊政治背景,探索有别于西方的政府IT投资决策实践,为信息技术治理提供具有中国特色的治理模式和理论解释,丰富国际相关领域的理论研究。
伏佩宣[2](2021)在《警务体系能力研究 ——“技术-制度”互构视角下N市公安局“警务大脑”的经验分析》文中研究说明现代警务模式下,运用信息技术提升警务效能,开展智慧警务建设已成为警务治理领域发展的普遍共识。起初,公安机关沉浸于新技术所带来的“美好想象”,但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行却发现:改革并未达到预期目标,甚至陷入“中等信息化陷阱”。面对这样一个高度复杂和迅速变化的新兴领域,客观冷静的思考和系统深入的研究尤为重要。究其本质而言警务体系能力在智慧警务建设过程中未能充分发挥。较为遗憾的是,目前还未有学者以警务体系能力的研究视角对这一现实警务运行困境展开深入分析。警务体系能力是公安机关整体效能的创新型表述,它是各警种相互联结、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整体效能,而不是各警种单项效能的简单相加,其核心聚焦于公安机关整体效能的最大化释放。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基本形态,警务体系能力早在警务组织成立之初就已初具雏形,并随着警务模式的演进而不断发展变化。按照警务模式从传统向现代的演进规律,警务体系能力的基本形态可以划分为基于科层制背景下的警务体系能力(也可称之为“既有警务体系能力)和基于信息系统的警务体系能力两个阶段。其中,基于信息系统的警务体系能力是在尝试消除科层制“反攻能”的基础上演化而成的,并随着信息技术扎根警务组织的时间序列展现出不同的阶段性特征,其最终目标是实现警务体系能力的现代化。作为全国首批科技强警示范单位,N市公安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警务大脑”建设的先行试点,在这长达三年的“先行先试”过程,信息技术扎根警务组织的阶段性特征展现得非常充分,为分析者更好地洞察警务体系能力提供了绝佳的分析“窗口”。有基于此,笔者以“技术—制度”为理论视角,基于技术执行的分析框架对N市公安局“警务大脑”建设过程进行经验分析,旨在探讨“警务体系能力现代化何以可能?”这一核心命题。既有警务体系能力是基于科层制背景下产生的,其容易受到科层制背景下警种协同的动力不足及共识机制的缺失、警务在综合治理中的封闭和内敛趋向等“反功能”因素影响,而无法实现公安机关整体效能的最大化释放。N市公安局“警务大脑”作为消除既有警务体系能力“反功能”的新尝试被技术执行者们赋予“美好想象”,但就实际效果而言,其陷入了警务治理“困境”。技术执行者们愈加认识到:信息技术在“警务大脑”中的简单嫁接只是单纯地构建了一种基于技术理念的警务体系能力,其仍处于警务体系能力现代化的初级阶段。从N市“警务大脑”的实际应用效果来看,信息技术只是起到技术支撑作用,优化和再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才是根本。有基于此,N市公安局在“警务大脑”建设技术方案的基础上引入合成警务机制,通过相应的制度匹配实现信息资源、组织结构和警务要素的整合及警务流程的优化再造。最终,在信息技术与合成警务机制的有机结合下实现了警务体系能力的现代化。总之,警务体系能力现代化是技术与制度相互作用的结果。一方面,信息技术本身暗含着一种网络化逻辑,其在被运用于特定的组织时,提供了一种解决组织联结问题的空前弹性,为警务体系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技术支撑,其通过技术赋能,以信息化驱动;通过技术赋权,推动公安战斗生产模式转变。另一方面,合成警务机制从宏观层面上构建一体化的警务模式;从中观层面上推动警务组织结构变革;从微观层面上重构行动者理念和行为;其为警务体系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相应的制度形塑空间。最终,在“技术—制度”的互构作用下,各警种作战能力达到了有机融合,实现了警务效能的最大化释放。
赵友华[3](2021)在《技术行政的价值及其实现逻辑》文中认为
高斯芃[4](2020)在《整体政府视角下“互联网+政务服务”生态系统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政府数字化转型是公共管理的热门领域,而“互联网+政务服务”则是我国政府数字化转型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前沿课题与生动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10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发展,社会治理模式正在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从单纯的政府监管向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转变。我们要深刻认识互联网在国家管理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以推行电子政务、建设新型智慧城市等为抓手,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与网络信息技术蓬勃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我国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已经成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成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因此,扎根“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改革实践,系统探究“互联网+政务服务”逻辑内涵、演进机理、发展路径,具有较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研究以广义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为研究对象。广义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是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政务服务领域的重要体现,强调政府部门坚持“人民满意”的价值取向,通过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服务模式、健全运行机制、创新行政手段,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与实体政务大厅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途径,面向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快捷便利、公开透明的政务服务,以满足人民群众在政务服务领域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即在行政体制改革视域下,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围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而进行的一项以系统性与动态性为显着特征的整体性工程和全面性改革。广义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具有明显的生态性。本研究以构建整体政府视角下“互联网+政务服务”生态系统为主线,按照“两个理论、一个模型、逐步具象”的思路渐进式展开。全文共分为七章,研究内容逐步深入、逐步具象:首先,阐释整体政府理论以及生态系统理论与“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耦合关系,为后续研究奠定理论基础;进而,探究“互联网+政务服务”生态系统形态及进化机理,构建整体政府视角下“互联网+政务服务”生态系统模型;进而,在构建模型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生态系统进化即成熟度等级演进的阶段性逻辑,并对生态进化趋势进行验证;进而,在确定模型进化阶段即成熟度等级的基础上,进一步具象化研究,得出整体政府视角下“互联网+政务服务”生态系统全要素具象化形态;最后,提出基于模型的实践启示。本研究立足国情,在更多强调改革实践的背景下,旨在一定程度弥补“互联网+政务服务”研究中全要素关联模型及成熟度等级模型的学术研究不足,以及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中生态性思维的学术研究不足,形成了具有一定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的三点研究成果:第一,探索了一个理论研究视角。紧密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自身特点,通过跨界的研究思维,将生态系统理论植入到“互联网+政务服务”研究过程中,这是本文在研究视角上的一大创新。在生态视域的内蕴特征与“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时代审视相契合的背景下,提出利用生态系统方法论中的生态因子、时空结构、共生及协同进化等基本观点与基本方法,辅助深度剖析“互联网+政务服务”逻辑内涵、成熟度等级、优化路径等内容,不仅有助于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研究的深入,同时也拓宽了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研究的思维宽度,是一次有益的探索与尝试。第二,延展了“互联网+政务服务”理论模型研究。完成了整体政府视角下“互联网+政务服务”生态系统建模,明晰了模型进化阶段即成熟度等级,系统阐释了“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逻辑内涵、演进机理及发展趋势。首先,通过对“互联网+政务服务”生态因子、生态结构、共生及协同进化机制以及目标、特征、功能等进行深入分析,解析“互联网+政务服务”生态系统基本形态;通过形成我国行政体制改革视域下的整体政府最佳实践模式,解析模型的动力机制及政策整合、结构整合、文化整合、信息整合的进化趋势。即以我国行政体制改革视域下整体政府最佳实践模式为模型研究的动力机制,以生态系统理论为模型构建的方法论,提出了整体政府视角下“互联网+政务服务”生态系统模型。其次,借助生态位优位差异与能力成熟度模型(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CMM),将生态进化阶段与模型成熟度等级相匹配,进一步分析了生态系统进化即成熟度等级演进的阶段性逻辑,同时基于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连续5年发布的《省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调查评估报告》以及3个典型建设案例的分析对生态进化趋势进行验证。为系统地、发展地看待“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提供了理论支撑。第三,丰富了“互联网+政务服务”纵深发展的方法工具。形成了整体政府视角下“互联网+政务服务”生态系统模型全要素具象化形态,明晰了组成“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全要素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具体形态,从而确定发展路径,这是将学术模型应用于指导实践的一种创新探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将理论研究成果与指导实践相结合,丰富“互联网+政务服务”纵深发展的方法工具,也是本研究的重点关注。基于模型构建、进化阶段即成熟度等级分析,进而从政府供给侧视角,基于NVivo对检索、筛选出的有关电子政务及“互联网+政务服务”整体性建设指导的11份政策文本进行质性研究,完成模型第一、二阶段的具象化分析;从公众需求侧视角,基于 SPSS 及 LISREL,结合技术接受模型(Technology Acceptance Model,TAM),运用结构方程的方法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公众接受模型,完成模型第三阶段的具象化分析。以“供给侧+需求侧”双视角以及“纵向静态完整性+横向动态发展性”双维度的模型具象化形态研究,为我国“互联网+政务服务”纵深发展提供了方法工具。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以“人民满意”为价值取向、“生态思维”为根本遵循、“环体因子”为建设基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纵深发展对策建议。
张贝尔[5](2020)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及其构建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全球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和中国“互联网+”国策的明朗,电子政府在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以及帮助政府履职方面作用明显,不可替代。得益于政府的独特地位、丰富资源和巨大权能,以及互联网的强大场域,电子政府的施用已然从政府及其服务和监管对象范畴扩展至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领域各方面,凸显出规范其言行、限制其权力以及监控其执行的必要和重要。为此,不仅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还需要提高电子政府自身的信用度,并加强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力度,以此为“互联网+各行各业”和“互联网+行政”创设安全可靠的信用环境。作为电子政府构建亟待突破的障碍因素之一,电子政府信用的涵义既可从不同方面来理解,又可从多种层面来解读。首先,从技术、组织、关系等方面来理解电子政府信用,把电子政府信用理解为多方面信用的集合,如信息技术及其产品、网络及其他信息基础设施的信用,政府的信用及其内外部关系的信用等。其次,可以从伦理学、经济学、法学、人机工程学等层面来解读电子政府信用。从伦理层面,电子政府信用要求政府及其部门在其内网、外网和互联网上“诚实无妄、信守诺言、言行一致”履行职责,涉及道德、职业精神、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是政府处理内外部关系的一种道德规范和践约行为。从经济层面,电子政府信用是指政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守信践诺,在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与社会公众之间建立起信赖关系,以更低成本、更高质量和绩效令公众满意。从法律层面,电子政府信用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在电子政府中工作的、与电子政府打交道的和享受电子政府服务的各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关系,二是指各当事人按照“契约”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肩负的义务。因此,电子政府信用应要求电子政府持有诚信、善意、不欺诈的主观态度,没有伪装的客观事实,尊重他人应受保护的利益。基于上述观点,本文提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是社会公众对电子政府实施诚信行为的一种反馈或评价。从人机工程层面,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包括技术、网络和设施的信用,电子政府系统的信用,以及政府本身的信用。上述信用关系的承载者和信用活动的行为者遍及政府、其他公共组织、社会组织和私人组织。由于这些组织都是相对独立的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承担着各自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追求利益的“经济人”的一般属性和基本特征,而“失信行为的泛滥必定表明现有的制度存在缺陷,从而使经济人发现选择机会主义的失信行为有利可图”,可见,电子政府信用体系中涉及的众多信息行为主体相互作用形成的信用关系必然使电子政府信用受累于目前缺乏制度建设和规则约束的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尤其是在电子政府必须依靠信息技术及其产品,依赖网络及其他信息基础设施的情况下,我国在信息技术及其核心产品方面严重依赖国外的现实境况无疑令电子政府信用保障形势严峻。基于电子政府信用的量化和可操作,遵从集合的确定性、互异性、无序性原则,可以基于信息的观点将电子政府信用集合中的元素归类为信息基础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人信用。可将这五个组成元素作为电子政府信用构成模型的基本要素,也可以基于技术和管理参数将这五个组成元素归类为技术型要素和管理型要素。其中,技术型要素包括信息基础信用中的硬件环境基础信用、信息平台信用和信息系统信用;而管理型要素涵盖信息基础信用中的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信息信用和信息人信用。在五个基本要素中,信息人信用是最重要的要素,在大数据时代,政府可以获取大量有关自身、其他政府及其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的信用状况记录,但这些记录并不一定是客观的,还混杂有主观的成分,需要政府在进行管理和决策过程中深入挖掘、辨识和使用,如何确定数据信用以及保证据此做出的管理和决策公平公正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但取决于政府的能力,所以,政府不得不依靠其他组织,与企业和社会公众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社会公众虽不是信息基础、信息平台、信息系统的直接建设者和运维者,却因广泛渗透与频繁使用信息基础、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而成为其不可或缺的信用主体。进一步地,本文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管理型信用要素部分解构为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信息人和信息信用,并基于“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基础性要素”、“信息人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根本性要素”“信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核心性要素”“技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支撑性要素”予以分别建构,搭建起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整体性框架结构。最后,分析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现实难题,提出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实施策略,包括: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信用化;建立系统的法规政策,推进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合法化;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制度化;打造普适的共享体系,达到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最大化。此外,本文在对吉林省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吉林省信用评估中心以及负责吉林省信用信息平台搭建的祥云科技公司等政府机关和企业单位开展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以吉林省政府门户网站为信用数据来源,验证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基本构成及其现实构建的难题和策略的现实性和可行性。本文的创新点在于:第一,从文献研究和积累方面看,国内尚没有关于电子政府信用体系这一论题的研究专着,也鲜见有学者和专家对该领域进行系统研究。部分成果概念繁杂,没有结合电子政府的特征进行界定,难免顾此失彼,层次不明。大多数学者都是从“政府信用”、“政府公信力”的角度来思考政府信用的内涵和外延,很少有人以“电子化”和定量化的视角去分析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逻辑内涵。本文通过对电子政府信用内涵的多方面、多视角阐释,以及对电子政府信用的构成要素的概要分析,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以往电子政府信用概念模糊和难量化的问题,创新性地阐释了电子政府信用的核心思想。第二,本文提炼出电子政府信用构成的五大要素:信息人信用、信息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基础信用和信息系统信用,明确解析出的电子政府信用涉及到电子政府的软硬件环境、平台、系统、信息、人等多方面信用,相应地,牵涉到其各个构成要素的构件、结构、关系、流程、权限、结果等各个层面或环节,指出其体系构建必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关涉社会公众对与之相关的所有信用主体的多方面、各层面、全流程的诚信行为实施的反馈或评价,由此要求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必须兼具平台性和延展性、生态性和合作性、创新性和革命性、公共性和政治性等特征。这些研究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提供了具体化的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第三,本文依据“目标定位——顶层设计——保障机制——运行模式”路径对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进行逻辑设计,创造性地提出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的基本样式,凸显出其构建目标的具体化与可行性,旨在填补战略目标和具体样态之间的间隙。基本样式是由宏观至具体的设计过程。通过这一过程,能够有力保证总体目标定位与具体任务实现之间的关联、匹配和衔接,进而为其他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组成要素提供构建前提。考虑到信用难得易失,失去又很难恢复,且信用体系构成要素的任何一个出现问题,都会令电子政府信用减量、受损甚至失去,以致影响电子政府的健康发展和普及深化,为保证电子政府信用不因一时一事被破坏或毁掉,除了利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五大要素全方位、深层次地构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之外,还必须保证所有应用电子政府功能和使用电子政府服务的人和组织都能从中体验到电子政府言行的守信践诺,并分享到电子政府及其信用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此,政府不但要借助与各类组织的合作持续完善电子政府信用体系,使其渐趋系统和完整,同时,以政府为代表的信用主体还要进行经常性的诚信宣传教育,实行常态化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诫,以及加强个体乃至全社会的诚信管理和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也是非常重要的。可见,以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引导个人信用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和完善是正途和根本,只有做到人人讲信用、所有组织都讲信用,诚信社会才有建立根基,诚信国家形象才有望树立。
王益成[6](2020)在《数据驱动下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研究》文中认为从“信息时代”到“数据驱动”的智慧服务时代,多源异构且海量的数据资源成为人们解决问题的出发点。将多源异构且海量的数据资源纳入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中,不再局限于传统科技情报服务涉及的专利数据、科技文献数据、实地调研数据与科技项目数据等,还应该涵盖更广范围的互联网数据资源、科研社交媒体数据资源、社交网络数据资源与政府开放数据资源等多种来源的数据形式。数据资源驱动着科技情报服务从用户需求感知、科技情报内容获取与科技情报服务场景化推送这三个核心功能实现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实现了科技情报服务流程的创新。本研究旨在以新视角探索数据驱动时代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及其实现,解析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构成要素及其特征,以实证分析探索数据驱动时代科技情报服务向智慧服务模式转型的思路,为科技情报机构科学转型提供理论与实践支撑。基于此,通过界定“数据驱动”、“情报、智能与智慧的辩证关系”、“智慧服务”与“科技情报智慧服务”等相关概念,以回顾智慧服务、科技情报服务与科技情报智慧服务研究现状为基础,综合运用文献调研法、问卷调查法、情境实验法、案例分析法与模式构建法分析了科技情报智慧服务的数据环境、驱动模式、创新模式与模式实现以及保障策略的制定。围绕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这一核心研究内容,本文第三章从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构成要素及表现特征为出发点对智慧数据、用户需求、智能技术、智慧情报、情报工作者、智慧服务平台与情报分析方法这七个维度进行详细阐述,分析了各构成要素在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中的地位以及数据驱动各构成要素的融合协作的服务特征;第四章以“数据驱动”视角切入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构建研究,更多的体现智慧数据服务作为智慧服务的核心构成要素,实现数据驱动科技情报智慧服务,获取用户需求,利用智能技术分析获取情报,实现场景化服务推送与嵌入式的科技情报服务;第五章就如何实现数据驱动科技情报智慧服务进行了详细阐述,从多源数据分析切入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的实现研究过程,体现了数据驱动作为科技情报服务的新范式与新思想,着重从需求感知、内容获取与服务推送等三个科技情报服务流程构成解析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实现路径,综合运用用户画像方法、数据挖掘方法与场景分析和需求侦测方法对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进行解析,并融入科研大数据在此过程中结构、类型与属性分析结果进行解析,探究这些数据在需求感知、内容获取与服务推送中的应用关系,进而实现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并完善科技情报智慧服务研究体系;第六章采用单案例横向研究方法研究格微软件数据驱动背景下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的系统优化策略;第七章就如何实现科技情报机构实现智慧服务模式转型升级分析了相关保障策略。具体内容如下:(1)系统分析了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核心构成要素与特征。构成要素涵盖数据、用户、技术、智慧情报、科技情报工作者、智慧服务平台与方法等七个维度,将从这七个维度进行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讨论数据驱动下科技情报智慧服务实现的理论与实践基础,进而对科技情报智慧服务的需求敏感性、数据多源性、技术智能性与服务场景化等四个主要特征进行解读。系统分析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构成要素是构建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的基础,在文献调研并借鉴其它领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各个构成要素进行详细分析。数据、用户、技术、内容、科技情报工作者、智慧服务平台与方法等七个维度间相互关联、相互印证,进一步丰富着科技情报智慧服务研究领域的知识体系。(2)构建了数据驱动下的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从“数据驱动”视角切入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构建研究,更多的体现智慧数据服务作为智慧服务的核心构成要素,实现数据驱动科技情报智慧服务,获取用户需求,利用智能技术分析获取情报,实现场景化服务推送与嵌入式的科技情报服务。在此过程中优化传统科技情报服务模式,优化构成科技情报智慧服务的各个构成要素,实现模式最优化并体现科技情报智慧服务的四个特征,通过文献调研法探讨已有服务模式的优劣势,重构科技情报服务模式与流程,重点突出智慧实现流程,数据如何驱动智慧情报服务。(3)分析了数据驱动下科技情报智慧服务的实现路径。以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实现的三项核心功能为基础,在实现智慧服务核心功能基础上实现科技情报智慧服务,从多源科研大数据分析切入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的实现研究过程,体现了数据驱动作为科技情报服务的新范式与新思想,着重从需求感知、内容获取与服务推送等三个科技情报服务流程构成解析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实现路径,综合运用用户画像方法、数据挖掘方法与场景分析和需求侦测方法对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进行解析,并融入科研大数据在此过程中结构、类型与属性分析结果进行解析,探究这些数据在需求感知、内容获取与服务推送中的应用关系,进而实现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并完善科技情报智慧服务研究体系。(4)采用单案例横向研究方法研究格微软件数据驱动背景下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的系统优化策略,在分析格微软件基本概况与发展现状的基础上,进而分析格微软件科技情报智慧服务发展模式,并对其较为超前的实践应用成果进行分析,然后借鉴前述构建的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及其实现研究,提出格微软件在数据驱动背景下科技情报服务模式优化的策略。(5)制定数据驱动下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保障策略。以构成数据驱动下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的构成要素以及智慧服务模式实现过程为主体制定数据驱动下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保障策略,具体维度包含数据、用户、科技情报工作者、科技情报服务机构、政府部门、技术与方法等维度。如完善数据安全保障机制,完备数据分析技术、方法与工具,科技情报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数据驱动下的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保障策略应依据重点保障关键要素、完备并疏通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流程、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整体平衡、联合共建共享等四项基本原则。数据驱动时代,传统科技情报服务模式已然无法满足用户崛起的趋势以及内外环境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界定数据驱动科技情报智慧服务的内涵与外延,探索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的实现,有利于从方法论认知层面为科技情报智慧服务的转型升级提供理论支撑,本文构建的数据驱动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也更具实践价值。
王张华[7](2020)在《基于人工智能的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研究》文中提出从人类社会的漫长历史来看,影响国家治理优良性和有效性的众多因素当中,科学技术总会占有一席之地,历史上历次的重大技术变革都或多或少会对各国国家治理的理念、价值、制度、方式等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当下,以人工智能技术为核心驱动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正在发生,对国家治理的变革性作用逐渐开始受到全球性的普遍关注和重视。作为全球人工智能发展和应用的大国,我国陆续对人工智能的发展和应用进行了战略性规划和顶层设计,突出了人工智能对提升国家治理优良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充分说明,加速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同国家治理的融合已经成为我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在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历程中,中国政府对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技术的采用和适应性改革已经走在世界前列,为我国公共管理的理论总结和话语体系建构提供了较为完整的“社会试验场”。面对百年来未有之历史机遇,摆在中国公共管理者面前的是必须从现实的真实世界出发,进行理论提炼和话语创新,充分汲取中西方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的丰富营养,推动人工智能时代政府形态的构建,并探索出与之相适的新型政府治理模式。正是出于这种考虑,本文将视角聚焦至政府治理中的人工智能应用问题,试图对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理论和实践议题展开分析,以求为加速人工智能同政府治理的融合进程提供助益,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和智慧化转型。全文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总体思路,指出探讨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迎合了时代变迁的整体境域,也是人类社会向前发展所必然面临的焦点议题;进一步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论证命题的合理性,阐明人工智能对政府治理模式的变革意义内嵌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之中,具有内在的规律性意义和革命性潜质,从技术自身的生产力本质和赋能“政府—社会”关系的价值维度论证命题的可行性,人工智能将会对政府治理的理念、工具、机制、方式和结构带来颠覆性的影响;最后,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从认识更新、技术治理、制度跟进和机制创新四个维度探讨了政府如何实现善用人工智能的行动策略。通过上述研究,研究概括了三个关键性的结论:一是人工智能将成为政府新一轮历史变革的关键力量。互联网、大数据、机器学习、精准算法等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互联网的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数据出现井喷式爆发,使人工智能逐渐获得了与人类相匹敌的“智识”,在诸多方面展现出了超越和替代人类行为的能力,引发了政府治理新一轮的历史性变革。可以预见的是,不久的将来人工智能会更加深入广泛地嵌入政府治理的各个环节和领域,不仅会引发政府治理技术层面的变革,同时还会给传统政府治理的技术体系、价值目标、伦理结构乃至思维理念带来重要影响。对于人工智能技术的这种影响,相关部门必须积极研判和主动应对,以一种客观理性的态度审慎对之,正视其给政府治理所带来的影响。二是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遵循着内在的技术逻辑。从技术的种属来看,人工智能被视为是信息技术的最新发展阶段,虽然被贴上传统信息技术的标签,但是其对人类政府运行的冲击和影响仍然遵循着自身独特的技术逻辑,在探究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技术逻辑时必须兼顾人工智能技术的内在发展逻辑和治理结构影响两个层面。从技术的内在发展逻辑层面看,决定人工智能独特属性的是三大核心要素:数据、计算资源和算法,可概括为数据和算法两种驱动逻辑;从技术治理的结构影响层面看,人工智能所带来的结构化影响是区别于互联网、大数据所解决的信息“连接”和“数据”问题,汲取了互联网和大数据的精髓,三者共同构建了一个彼此交互、高度融合的整体生态,解决的是信息社会网络相互连接端对大数据内容主体的智能化处理问题。三是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遵循着以“善智”实现“善治”的逻辑进路。为回应人工智能技术“向善”与“为恶”的双重属性,全文所引入和进一步阐释的“善智”概念,为人工智能的发展方向提供了参考,为发挥人工智能之于政府治理的重要作用提供了理论上可能进路。从“善智”和“善治”的关系出发,阐发了人工智能与政府治理之间何以遵循着以“善智”实现“善治”的内在逻辑,并在此基础上探究以“善智”实现“善治”的有效路径。当然,由于人工智能的发展及其嵌入政府治理的过程仍然处于一种“进行时”状态,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尚未出现,几乎可以断定的是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成熟,其对政府治理的影响势必会更为深刻和广泛,其方式也会更加多样和复杂。围绕研究的核心议题,全文主要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从人工智能技术“替代人”的社会属性以及由数据、算法和算力驱动的技术属性出发,将其从传统信息技术的种属中抽离出来,视其为一种全新的技术形态(智能技术)加以考量,并以此为切入探讨人工智能对政府治理可能的颠覆性影响;与大多数研究将其置于传统信息技术框架下展开所不同的是这样做有利于聚焦人工智能独特的技术属性(由数据、算力和算法共同驱动),由此揭示出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遵循着数据驱动、算法支配和智能融合的技术逻辑。第二,针对人工智能“向善”与“为恶”双重面相所带来的争论,引入“善智”的概念,并从“价值—技术—应用”复合分析框架对其进行了重新解读,试图以此超越人工智能技术乐观与悲观的对立之争,为人工智能的开发和应用描绘一种最佳状态,并以“善智”与“善治”的关系为切入点,尝试在人工智能与政府治理之间找到联结点,为人工智能开发和应用与谋求良政善治之间寻求一种平衡。
任泳然[8](2020)在《数字经济驱动下政务数据资产化与创新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互联网在经济生活中的应用日益普及,美国、日本和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数字经济日渐兴盛,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数据也逐渐成为推动各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生产素。2016-2018年,美国已连续三年位居全球数字经济竞争力榜首,新加坡反超我国位居榜单第二。从其竞争力内部结构看,新加坡数字创新竞争力得分超越美国,数字治理竞争力得分也远超我国,新加坡在数字治理竞争力上的强势表现是其能反超我国的重要原因。我国位居第三,但与美国数字经济竞争力的差距从2016年以来正逐年缩小。据统计,2018年我国数字经济总量达到3 1.3万亿元,与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值为3 4.8%,同时,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的6 7.9%是由数字经济发展贡献的,数字经济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发展力量。在大数据时代,“数据经济”代替了“数字经济”,时至今日,“数据有价”早已成为全民共识。数据是数字经济条件下的重要生产要素。要让这种生产要素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就要积极推动数据资产化有序进行,让数据的拥有者可以从市场上获得对应的经济回报。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已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新型“资本”要素,可以将数据看成是陆权、海权和空权之外的第四种国家战略资源,其重要性如同未来的新石油。通过政府和企业合作开发、分析挖掘和交易政务数据,实现政务数据的资产化。一方面对政府的服务和决策能力具有质的提高;另一方面,政务数据资产化将产生新知识和新资本,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6年的一次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我国政务数据资源的80%以上没有被开发利用,这是极大的浪费。然而,政务数据资产化过程中还存在如下问题与困难:(1)政务数据往往包含大量敏感信息,在其资产化的过程中有被泄露的安全风险;(2)政务数据存在“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烟囱林立、信息孤岛”的现象,缺乏统一规范和标准;(3)政务数据资产是一种典型的虚拟性和资源性资产,其价值难以量化;(4)政务数据的资产属性和权属难以确定、在国家层面缺少相应法律法规的支撑、交易活动缺少有效的规范和监管等。这些现象和问题成为制约我国政务数据资产化的主要瓶颈。因此,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探讨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务数据资产化的创新策略和实现路径,是“数字中国”和“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一个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成为当前政务数据开发应用的重要方向。本研究以“政务数据”为研究对象,基于数字经济理论,针对政务数据资产化存在的技术性和非技术性障碍问题寻求解决方案。从政务数据安全化、标准化、价值化等技术性方面和数据属性、权属界定、法律法规、制度监管等非技术性方面,结合数字经济理论,采用GRA与FCA相结合的方法,从影响政务数据资产化的众多影响因素中识别出关键的影响因素。根据上述方法本文得出如下结论:政务数据资产化过程影响因素分为技术处理因素和市场化因素。其中,兼容性、数据保密制度化、具有足够的财政投入、数据属性明确和优化数据评估体系为政务数据资产化的重要影响因素;法律配套完备性、规范监管和数据权属明晰为政务数据资产化的一般影响因素。政务数据资产化路径为数字经济驱动下政企合作模式。在数字经济的背景下,对政务数据资产化的研究,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即本研究认为政务数据资产化是一个“二过程,四阶段”的演化过程,该理论对现有政务数据资产管理理论是一个有益的补充和完善;同时又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它对我国各地政府推动政务数据资产化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借鉴作用。
张行舒[9](2020)在《成都市电子政务信息共享下的安全管理研究》文中指出电子政务涉及到政府部门的机密,肩负政府的门户形象,实施过程要求极高的安全性能。电子政务的信息安全包括个人隐私、公众权益、国家利益、事关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重要问题。如何有效地为电子政务提供安全屏障,是当前电子政务建设面临的重大课题。现阶段对于大数据下结合云环境进行电子政务信息共享的研究非常多,也初步形成了一定体系。但是关于大数据时代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安全的研究比较少。其主要原因在于大数据时代电子政务信息共享也处在探索阶段,虽然理论逐步成型,但是对于大数据时代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对信息安全带来的影响及风险都还没有相应的理论体系,相关研究也比较少。所以本文试图对大数据时代电子政务信息共享下信息安全管理理论进行梳理,丰富相关研究。本文研究主体为大数据时代成都市电子政务信息共享下的安全问题及对策研究。主要探究大数据时代成都市电子政务信息共享所可能存在的信息安全风险及防范措施。具体来说,本论文立足于大数据时代电子政务信息共享背景,拟用信息安全理论、风险管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利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案例研究法等研究方法,对大数据时代成都市电子政务信息进行共享安全管理的研究。本文研究主要得到以下结论:首先,成都市电子政务信息共享的安全管理问题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电子政务信息共享数据安全问题、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安全问题、电子政务信息共享服务安全问题、电子政务信息共享管理安全问题;其次成都市电子政务信息共享中安全管理问题的原因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电子政务信息共享风险管理理念滞后、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安全防护系统薄弱、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全程监控不力、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应急管理机制缺失;针对问题及原因,结合国内外经验,本文给出了成都市电子政务信息共享的安全管理路径,主要包括四个方面:树立政务信息共享安全理念、加强政务信息共享全程监管、开展政务信息共享系统审计、实施政务信息共享风险管理。
刘欣[10](2020)在《黑龙江省电子政务建设研究》文中认为电子政务在提高政府办公透明度、提高办公效率、建设服务型政府方面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快速发展,政府部门意识到了建设电子政务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日渐成熟的信息技术,为电子政务信息的构建提供了强大的技术保障。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发展下,新的电子政务建设能够有效解决政务平台之间信息不流通,各部门之间“信息孤岛”等传统电子政务问题,建设新型电子政务成为政府部门现在亟需解决的问题。黑龙江省电子政务的发展过程也就是黑龙江省转变行政理念、转变政府职能的过程。本文全面梳理电子政务相关概念以及电子政务发展的相关理论,介绍了黑龙江省电子政务建设的基本情况及取得的成果,研究发现黑龙江省电子政务发展过程中仍存在着电子政务应用水平偏低、信息不能有效互联互通、基础设施落后、信息安全存在隐患等问题,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长远看来,这将对全省信息化建设与电子政务发展造成阻碍。通过对我国其他地方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的成功实践总结,为黑龙江省电子政务建设发展提供借鉴。最后提出理论上能够支撑、实践中切实可行的关于黑龙江省电子政务建设的对策建议,主要从提出转变观念、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完善平台建设基础,强化技术支撑等方面提高黑龙江省电子政务水平的对策。
二、掌握中国电子政务建设规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掌握中国电子政务建设规律(论文提纲范文)
(1)省级政府部门IT投资决策模式演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和创新点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创新点 |
1.4 研究方法及研究思路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思路 |
第二章 理论基础及研究综述 |
2.1 相关理论基础 |
2.1.1 权力寻租 |
2.1.2 信息技术治理(ITG) |
2.1.3 公共选择理论 |
2.2 政府信息化发展阶段研究综述 |
2.3 IT投资决策研究综述 |
2.3.1 IT投资决策方法研究 |
2.3.2 IT投资决策模式研究 |
2.3.3 IT投资决策模式影响因素研究 |
2.3.4 IT投资决策模式研究评述 |
第三章 政府IT投资发展阶段 |
3.1 基础设施建设阶段 |
3.2 通用业务系统建设阶段 |
3.3 专用业务系统建设阶段 |
3.4 统筹集成阶段 |
3.5 政府IT投资发展阶段总结 |
第四章 研究设计 |
4.1 研究对象 |
4.2 调研方法 |
4.3 数据分析 |
第五章 省级政府部门IT投资决策模式研究 |
5.1 模式A |
5.1.1 模式A的决策主体及结构 |
5.1.2 模式A的决策流程 |
5.1.3 模式A的决策权配置 |
5.2 模式B |
5.2.1 模式B的决策主体及结构 |
5.2.2 模式B的决策流程 |
5.2.3 模式B的决策权配置 |
5.3 模式C |
5.3.1 模式C的决策主体及结构 |
5.3.2 模式C的决策流程 |
5.3.3 模式C的决策权配置 |
5.4 模式D |
5.4.1 模式D的决策主体及决策结构 |
5.4.2 模式D的决策流程 |
5.4.3 模式D的决策权配置 |
第六章 省级政府部门IT投资决策模式演化与实施原则 |
6.1 政府决策模式与IT投资的共同演化 |
6.1.1 模式A与IT基础设施建设 |
6.1.2 模式B与通用型业务系统建设 |
6.1.3 模式C与专用型业务系统建设 |
6.1.4 模式D与政府一体化项目建设 |
6.1.5 政府决策模式演化模型构建 |
6.2 决策模式-IT投资特征的匹配与投资效果 |
6.3 政府IT投资决策实施原则 |
6.3.1 用户参与决策原则 |
6.3.2 权力与知识-能力匹配原则 |
6.3.3 权力与责任匹配原则 |
第七章 总结与展望 |
7.1 研究总结 |
7.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7.2.1 研究局限性与不足之处 |
7.2.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警务体系能力研究 ——“技术-制度”互构视角下N市公安局“警务大脑”的经验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研究综述 |
1.2.1 技术与组织的关系研究 |
1.2.2 基于信息系统的体系作战能力研究 |
1.2.3 警务效能研究 |
1.2.4 已有研究评价 |
1.3 研究方法与个案选取 |
1.3.1 个案研究 |
1.3.2 N市公安局图景 |
1.3.3 个案进入 |
1.4 研究思路 |
1.5 研究的创新与难点 |
1.5.1 研究的创新 |
1.5.2 研究的难点 |
2 理解警务体系能力: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警务体系能力的概念解读 |
2.1.1 体系 |
2.1.2 警务体系 |
2.1.3 体系能力 |
2.1.4 “警务体系能力”的释义 |
2.2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2.2.1 理论基础:“技术—制度”的互构论 |
2.2.2 分析框架:技术执行 |
3 既有警务体系能力的“反功能” |
3.1 在分割中协同:动力不足与共识机制的缺失 |
3.1.1 警种协同的动力不足 |
3.1.2 警种分工过细导致共识机制的缺失 |
3.2 警务在综合治理中的两面性:在开放与封闭间徘徊 |
3.2.1 社会安全形势变化与综合治理的基本取向 |
3.2.2 警务在综合治理的显性取向:开放与整合 |
3.2.3 一种“暗存”的反向运动:封闭和内敛趋向 |
3.3 小结:“集合式”警务的现实与无奈 |
4 “警务大脑”:消除既有警务体系能力“反功能”的新尝试 |
4.1 “警务大脑”初期架构及新技术之期望 |
4.1.1 “警务大脑”的初期架构 |
4.1.2 新技术之“美好想象” |
4.2 治理“乌托邦”:基于技术实体警务体系能力的现实困境 |
4.2.1 工作增负:技术的有效性困境 |
4.2.2 孤岛现象:警务治理的内卷化困境 |
4.2.3 虚拟的美丽:警务治理的“唯技术主义”困境 |
4.3 小结:组织表面秩序下隐藏着巨大的无序 |
5 制度匹配与新技术的“自我强化” |
5.1 制度匹配:合成警务机制的确立 |
5.1.1 信息资源整合:从分散走向共享 |
5.1.2 组织结构整合:综治警务一体化 |
5.1.3 警务要素整合:“情指行”一体化 |
5.2 新技术的“自我强化” |
5.2.1 技术制度调适:警务流程再造 |
5.2.2 新技术的“刚性外显”与组织运行 |
5.3 小结:技术扎根的深层基础 |
6 技术与制度的互构:警务体系能力现代化何以可能? |
6.1 信息技术:警务体系能力现代化的技术支撑 |
6.1.1 技术赋能:以信息化驱动现代化 |
6.1.2 技术赋权:推动公安战斗力生成模式转变 |
6.2 合成警务机制:警务体系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形塑 |
6.2.1 宏观层面:构建一体化警务模式 |
6.2.2 中观层面:推动组织结构变革 |
6.2.3 微观层面:重构行动者理念和行为 |
6.3 小结:技术与制度的互构 |
7 结论与反思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反思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4)整体政府视角下“互联网+政务服务”生态系统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在线政务服务有关研究 |
二、“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研究 |
三、“互联网+政务服务”建模有关研究 |
四、“互联网+政务服务”生态系统有关研究 |
五、现有研究总体评述 |
第三节 研究对象、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对象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重难点与创新点 |
一、研究重点 |
二、研究难点 |
三、研究创新点 |
第二章 整体政府及生态系统的理论溯源 |
第一节 整体政府理论基础 |
一、整体政府理论起源与内涵 |
二、整体政府改革兴起动因 |
三、整体政府范式 |
四、整体政府最佳实践模式 |
第二节 整体政府理论与“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耦合分析 |
一、价值取向相耦合 |
二、知识结构相耦合 |
三、要义特征相耦合 |
第三节 生态系统理论基础 |
一、生态系统基本含义 |
二、生态系统衍伸含义 |
第四节 生态系统理论与“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耦合分析 |
一、生态视域的内蕴特征 |
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时代审视 |
三、生态系统与“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视界融合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整体政府视角下“互联网+政务服务”生态系统建模 |
第一节 “互联网+政务服务”生态系统形态探究 |
一、“互联网+政务服务”生态因子 |
二、“互联网+政务服务”生态结构 |
三、“互联网+政务服务”共生及协同进化机制 |
四、“互联网+政务服务”生态系统的目标、特征及功能 |
第二节 基于整体政府观的生态系统进化机理探究 |
一、行政体制改革语境中的整体政府观 |
二、基于整体政府最佳实践模式的动力机制 |
三、基于整体政府基本特征的进化趋势 |
第三节 模型总体构建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模型进化阶段即成熟度等级分析 |
第一节 进化阶段即成熟度等级界定 |
一、进化阶段界定 |
二、成熟度等级匹配 |
第二节 生态进化即成熟度等级演进逻辑 |
一、“供给侧优位”阶段即初始级 |
二、“供给侧+需求侧优位”阶段即受管理级 |
三、“需求侧优位”阶段即优化级 |
第三节 进化趋势验证 |
一、基于评估结果的趋势验证 |
二、基于案例研究的趋势验证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模型全要素具象化形态分析 |
第一节 供给侧分析视角 |
一、政策文本质性研究设计 |
二、生态因子提取 |
三、文本深度遍历 |
第二节 需求侧分析视角 |
一、公众接受模型定量研究设计 |
二、结构方程与数据检验 |
第三节 模型全要素具象化形态 |
一、生态因子具象化形态 |
二、模型总体具象化形态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基于模型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践启示 |
第一节 “人民满意”是“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价值取向 |
一、贯穿生态进化全过程 |
二、影响生态因子全链条 |
第二节 “生态思维”是“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根本遵循 |
一、把握生态系统构成以全面破解建设难题 |
二、尊重生态进化规律以稳步推进建设步伐 |
第三节 “环体因子”是“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建设基础 |
一、坚持网络基础设施的集约性与普惠性 |
二、坚持法律标准体系的完备性 |
三、坚持网络信息安全的可靠性 |
四、坚持信息技术赋能的敏锐性 |
五、坚持服务供给评价的规范性 |
六、坚持创新应用扩散的针对性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总结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回顾 |
第二节 研究不足 |
第三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公众接受“互联网+政务服务”影响因素调查问卷 |
致谢 |
在学期间发表研究成果 |
(5)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及其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一)研究背景 |
(二)问题的提出 |
(三)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和实践现状 |
(一)美国电子政府信用研究和实践现状 |
(二)欧盟电子政府信用研究和实践现状 |
(三)中国电子政府信用研究和实践现状 |
三、理论依据 |
(一)整体性治理理论 |
(二)三维信用论 |
(三)制度经济学理论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分析框架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相关概念 |
一、政府信用相关概念的理解 |
(一)信任 |
(二)信用 |
(三)政府信用 |
二、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内涵特征 |
(一)电子政府信用的概念理解 |
(二)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内涵范畴 |
(三)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主要特征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基础性要素 |
一、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目标定位 |
(一)文化定位 |
(二)制度定位 |
(三)平台定位 |
二、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顶层设计 |
(一)基于治理视角的顶层设计 |
(二)基于法律关系的顶层设计 |
(三)基于政治生态的顶层设计 |
三、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保障机制 |
(一)信息人信用的环境保障机制 |
(二)信息信用的环境保障机制 |
(三)技术信用的环境保障机制 |
四、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运行模式 |
(一)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运行样式 |
(二)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运行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信息人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根本性要素 |
一、信息人信用的概念及属性 |
(一)信息人信用的概念模型 |
(二)信息人信用的属性 |
二、信息人信用的权义解析 |
(一)电子政府行政人的权利解析 |
(二)电子政府行政人的义务解析 |
(三)“行政相对人”和“利益相关方”信用的权义解析 |
三、对信息人信用的检验研究 |
(一)构建评估指标的现实目标 |
(二)构建评估指标的层次逻辑 |
四、信息人信用的建构路径 |
(一)目录式建构——相应电子政府信息人的核心信用功能需求 |
(二)互动式建构——提高电子政府信息人的协同治理能力 |
(三)监督式建构——完善电子政府信息人的行政治理意愿 |
(四)成果式建构——适应电子政府信息人的主流信用评价模式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信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核心性要素 |
一、信息信用的概念及属性 |
(一)信息信用的概念模型 |
(二)信息信用的属性 |
二、信息信用规制解析 |
(一)信息建设的整体性规制 |
(二)信息治理的制度性规制 |
(三)信息供给的异质性规制 |
(四)信息管控的格式化规制 |
三、对信息信用的实证研究 |
(一)构建模型推演的背景描述 |
(二)构建模型推演的取样调查 |
(三)构建模型推演的实证研究 |
(四)构建模型推演的回归分析 |
四、信息信用的形塑路径 |
(一)改善信息传递性,塑造信用形象 |
(二)增强信息互动性,提升信用影响 |
(三)提高信息响应度,巩固信用粘度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技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支撑性要素 |
一、技术信用的概念及属性 |
(一)技术信用的概念模型 |
(二)技术信用的属性 |
二、技术信用配置解析 |
(一)技术信用与供需配适的差异化 |
(二)技术信用与制度驱动的缺失化 |
(三)技术信用与全球网络的安全化 |
三、对技术信用的优化研究 |
(一)技术信用的危害案例 |
(二)构建技术信用的现实描述 |
四、技术信用的发展路径 |
(一)协同技术制度发展 |
(二)划归技术规范界限 |
(三)提升技术治理高度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现实策略 |
一、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现实难题 |
(一)缺乏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制度保障 |
(二)缺乏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推进合力 |
(三)缺乏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执行保障 |
二、构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实施策略 |
(一)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信用化 |
(二)建立系统的法规政策,推进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合法化 |
(三)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制度化 |
(四)建立普适的共享体系,达到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最大化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情况 |
后记 |
(6)数据驱动下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创新点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创新点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技术路线 |
第2章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1.1 智慧服务研究现状 |
2.1.2 科技情报服务研究现状 |
2.1.3 科技情报智慧服务研究现状 |
2.1.4 研究现状述评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相关概念界定 |
2.2.2 信息链理论 |
2.2.3 用户场景理论 |
2.2.4 需求层次理论 |
2.2.5 生命周期理论 |
第3章 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构成要素及特征 |
3.1 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构成要素 |
3.1.1 智慧数据 |
3.1.2 用户需求 |
3.1.3 智能技术 |
3.1.4 智慧情报 |
3.1.5 科技情报工作者 |
3.1.6 科技情报智慧服务平台 |
3.1.7 科技情报分析方法 |
3.2 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要素间关联关系 |
3.3 科技情报智慧服务特征 |
3.3.1 数据多源性 |
3.3.2 需求敏感性 |
3.3.3 技术智能性 |
3.3.4 服务场景化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数据驱动下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构建 |
4.1 多源数据驱动 |
4.1.1 数据多源性 |
4.1.2 多源数据融合 |
4.2 智慧服务模式构建思路 |
4.3 智慧服务模式核心功能设计 |
4.3.1 用户需求智慧感知功能 |
4.3.2 情报服务智慧决策功能 |
4.3.3 用户服务智能推送功能 |
4.4 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数据驱动下科技情报智慧服务实现 |
5.1 多源科研数据调研 |
5.1.1 数据结构 |
5.1.2 数据类型 |
5.1.3 数据属性 |
5.2 基于用户动态画像的科技情报用户需求智慧感知 |
5.2.1 用户结构分析 |
5.2.2 用户分层画像 |
5.2.3 用户动态画像 |
5.2.4 用户需求模型构建 |
5.3 基于网络文本挖掘的公众政策感知智慧研究 |
5.3.1 运用网络文本挖掘分析公众政策感知 |
5.3.2 人工智能产业政策公众感知的特征 |
5.3.3 人工智能产业政策公众感知热点主题 |
5.4 基于向量空间模型的科技情报服务场景化推送 |
5.4.1 向量空间模型的应用 |
5.4.2 场景化服务 |
5.4.3 场景化服务接受效用 |
5.4.4 场景化服务推送模型 |
5.4.5 场景化服务推送实验 |
5.5 科技情报服务智慧反馈机制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案例研究 |
6.1 格微软件科技情报智慧服务发展现状 |
6.1.1 基本概况 |
6.1.2 科技情报智慧服务发展现状 |
6.2 格微软件科技情报智慧服务发展模式 |
6.2.1 发展模式分析 |
6.2.2 实现路径 |
6.3 格微软件向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转变的优化 |
6.3.1 用户维度优化 |
6.3.2 情报维度优化 |
6.3.3 服务维度优化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数据驱动下科技情报智慧服务保障策略 |
7.1 政策保障层面 |
7.1.1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保障体系 |
7.1.2 优化科技情报机构管理架构 |
7.2 资源保障层面 |
7.2.1 完善科研数据安全保障策略 |
7.2.2 推进科研数据开放保障策略 |
7.2.3 科技情报数据资源保障策略 |
7.3 技术保障层面 |
7.3.1 完善技术体系建设保障策略 |
7.3.2 完善科技情报服务反馈体系 |
7.3.3 创新大数据分析方法及工具 |
7.4 人才保障层面 |
7.4.1 完善人才队伍建设保障策略 |
7.4.2 完善科技情报人才教育体系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研究总结与展望 |
8.1 研究总结 |
8.2 研究创新点 |
8.3 研究局限与展望 |
8.3.1 研究局限 |
8.3.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7)基于人工智能的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
1.1.1 时代境遇之必然:人工智能时代的大幕初启 |
1.1.2 治理转型之诉求:面向智能时代的政府治理变革趋向 |
1.1.3 研究问题之提出:如何善用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 |
1.1.4 研究意义之阐发:描绘人工智能时代政府治理的智治图景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1.2.1 国外研究回顾 |
1.2.2 国内研究回顾 |
1.2.3 研究现状评析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框架 |
1.4 研究内容与创新之处 |
1.4.1 研究内容 |
1.4.2 可能的创新点 |
1.5 本章小结 |
第2章 人工智能与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知识基础 |
2.1 核心概念 |
2.1.1 认识人工智能:一项正在“挑战人”的新兴技术 |
2.1.2 政府治理模式:理念、结构和方式 |
2.2 典型范式 |
2.2.1 数字治理、数据治理、智能治理和智慧治理的具体释义 |
2.2.2 数字治理、数据治理、智能治理和智慧治理的关系辨析 |
2.3 理论源流 |
2.3.1 汲取新公共管理理论思想养分 |
2.3.2 审视技术治理理论的合理面向 |
2.3.3 数字治理理论催生的智慧政府 |
2.3.4 现代系统管理理论的理论启示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人工智能与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逻辑理路 |
3.1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内在逻辑 |
3.1.1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内在关联 |
3.1.2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客观基础 |
3.2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技术逻辑 |
3.2.1 以“数据”促“善治”的数据驱动逻辑 |
3.2.2 以“算法”谋“善治”的算法主导逻辑 |
3.2.3 从“链接”到“互嵌”的智能融合逻辑 |
3.3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价值逻辑 |
3.3.1 公平与公正——应确保公平公正对待所有人 |
3.3.2 安全与隐私——应确保安全可靠、尊重隐私 |
3.3.3 开放与包容——应实现开放参与、人人赋能 |
3.3.4 透明与责任——应实现易于理解、透明负责 |
3.4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目标逻辑 |
3.4.1 由传统扩张型政府走向收缩型政府 |
3.4.2 由传统封闭型政府走向开放型政府 |
3.4.3 由传统粗放型政府走向精细化政府 |
3.4.4 由传统电子化政府走向智能化政府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运作机理 |
4.1 技术与结构的互动: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逻辑结构 |
4.1.1 技术的原始吸纳:治理绩效需求催生人工智能技术引入 |
4.1.2 技术与组织互构:人工智能技术驱动政府组织形态变革 |
4.1.3 政府的自我重塑:政府组织形态变革引致治理模式转型 |
4.2 渗透·传导·扩散: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微观机制 |
4.2.1 渗透:人工智能引致政府治理理念转变 |
4.2.2 传导:人工智能带来政府治理结构调整 |
4.2.3 扩散: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方式创新 |
4.3 理念·结构·方式: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具体维度 |
4.3.1 思维理念的更新:智慧治理成为政府治理的核心理念 |
4.3.2 治理结构的重塑:多元协同成为政府治理的关系结构 |
4.3.3 治理方式的转换:智能治理成为政府治理的行动特征 |
4.4 以“善智”促善治: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实现进路 |
4.4.1 “善智”引入之必要:人工智能“向善”与“为恶”的双重面相 |
4.4.2 “善智”之多维解读:基于“价值—技术—应用”复合分析框架 |
4.4.3 以“善智”实现善治: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逻辑关联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实践审视 |
5.1 人工智能嵌入政府治理过程的客观挑战 |
5.1.1 人工智能场景下公共行政的责任困境 |
5.1.2 人工智能挑战公共管理者的传统角色 |
5.1.3 人工智能对传统公共行政文化的挑战 |
5.2 人工智能嵌入政府治理过程的技术风险 |
5.2.1 安全失序 |
5.2.2 公平丧失 |
5.2.3 隐私泄露 |
5.3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典型案例 |
5.3.1 智能化治理的中国场景:浙江、广东和上海实践 |
5.3.2 智能化治理的世界经验:美国、“英国—欧盟”和韩国 |
5.3.3 国内外智能化治理实践的实践反思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行动策略 |
6.1 认识更新:提升对人工智能嵌入政府治理的理性认知 |
6.1.1 意识层面:重视人工智能对人类政府运行的影响 |
6.1.2 知识层面:加强对人工智能相关理论的宣传讲解 |
6.1.3 行为层面:打造善用人工智能技术的组织内文化 |
6.2 技术治理:构建确保人工智能向善的完备治理体系 |
6.2.1 技术治理行动者的协同:优化人工智能治理的主体生态 |
6.2.2 技术治理内容的全覆盖:聚焦人工智能治理的要素层次 |
6.2.3 技术适用情景的精准化:开发面向政府场景的人工智能 |
6.3 制度跟进:健全政府治理运用人工智能的制度规则 |
6.3.1 完善面向智能行政场景的制度法规 |
6.3.2 建立起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互通规则 |
6.3.3 建构智能场景下技术责任应对体系 |
6.4 机制创新:完善人工智能嵌入政府治理的实践机制 |
6.4.1 建立起人工智能的专业机构和领导体系 |
6.4.2 建立起专业的人才管理制度和培养机制 |
6.4.3 建立完善的人工智能应用科学评估机制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语和展望 |
7.1 研究结语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工作情况 |
(8)数字经济驱动下政务数据资产化与创新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数字经济发展概况 |
1.1.2 政务数据资产化的必要性 |
1.2 研究问题 |
1.2.1 政务数据技术处理过程 |
1.2.2 政务数据市场化过程 |
1.2.3 政务数据资产化难题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现实意义 |
1.4 研究目标、方法及框架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框架 |
1.5 研究创新 |
1.5.1 视角创新 |
1.5.2 观点创新 |
1.5.3 方法创新 |
2 相关理论及研究综述 |
2.1 政务数据资产化的理论基础 |
2.1.1 数字经济理论 |
2.1.2 电子政务治理理论 |
2.1.3 数据共享协同理论 |
2.1.4 电子政务服务创新理论 |
2.1.5 信息技术基础理论 |
2.2 政务数据资产化文献综述 |
2.2.1 数据安全与脱敏的研究 |
2.2.2 数据标准化的研究 |
2.2.3 数据价值评估的研究 |
2.2.4 数据市场化的研究 |
2.3 文献评述 |
3 国际经验及政务数据资产化作用机理 |
3.1 国外发展经验 |
3.2 国内发展现状 |
3.3 对比分析 |
3.3.1 法律法规方面的对比分析 |
3.3.2 专业机构的对比分析 |
3.3.3 数据安全方面的对比分析 |
3.4 政务数据资产化作用机理 |
3.4.1 政务数据资产化内涵 |
3.4.2 “两个过程,四个阶段”的相互作用关系 |
3.5 本章小结 |
4 政务数据技术处理过程 |
4.1 政务数据安全化 |
4.1.1 政务数据安全化问题分类分级 |
4.1.2 政务数据脱敏算法 |
4.1.3 脱敏政务数据标准化预处理 |
4.2 政务数据标准化 |
4.2.1 我国政务数据标准化体系进展 |
4.2.2 我国政务数据标准化存在的问题 |
4.2.3 元数据标准化方案 |
4.2.4 我国政务数据标准化方案 |
4.2.5 政务数据价值化的预处理 |
4.3 政务数据价值化 |
4.3.1 数据评估方法比较分析 |
4.3.2 层次分析法(AHP)的介绍 |
4.3.3 政务数据资产价值影响因素 |
4.3.4 政务数据资产价值构成指标 |
4.3.5 构成指标计量 |
4.3.6 层次分析法(AHP)的步骤 |
4.4 案例分析 |
4.4.1 安全化示例 |
4.4.2 标准化示例 |
4.4.3 价值化示例 |
4.5 本章小结 |
5 政务数据市场化过程 |
5.1 政务数据市场化存在的问题 |
5.2 政务数据市场化主体关系 |
5.2.1 数据供给侧 |
5.2.2 大数据平台 |
5.2.3 数据消费侧 |
5.3 政务数据市场化模式 |
5.3.1 政务数据交易 |
5.3.2 政务数据共享 |
5.3.3 政务数据分析 |
5.3.4 政务数据产品 |
5.4 本章小结 |
6 政务数据资产化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6.1 影响因素实证方法研究 |
6.2 影响因素集 |
6.2.1 政务数据安全化影响因素 |
6.2.2 政务数据标准化影响因素 |
6.2.3 政务数据价值化影响因素 |
6.2.4 政务数据市场化影响因素 |
6.3 实证模型选择 |
6.4 灰色关联度与模糊聚类模型 |
6.4.1 灰色关联度分析法 |
6.4.2 模糊聚类模型 |
6.5 实证分析 |
6.6 结果分析 |
6.6.1 关键影响因素分析 |
6.6.2 一般影响因素分析 |
6.6.3 其他影响因素分析 |
6.7 本章小结 |
7 创新策略与对策建议 |
7.1 创新策略 |
7.2 实施路径 |
7.2.1 建立政务数据合作运营企业 |
7.2.2 政府信息全面数据化 |
7.2.3 建立政企合作管理制度 |
7.2.4 建立拥有政务数据分析能力的专业团队 |
7.3 政策建议 |
7.3.1 政府层面 |
7.3.2 市场层面 |
7.3.3 技术层面 |
7.3.4 企业层面 |
8 结论与展望 |
8.1 结论 |
8.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问卷:政务数据资产化影响因素调研问卷 |
致谢 |
(9)成都市电子政务信息共享下的安全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及主要内容 |
第一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述 |
一、大数据 |
二、电子政务与电子政务信息共享 |
三、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安全管理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信息安全理论及其适应性分析 |
二、风险管理理论及其适应性分析 |
三、新公共服务理论及其适应性分析 |
第二章 成都市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安全管理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安全管理背景 |
一、我国电子政务信息共享的实践 |
二、我国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安全管理实践 |
第二节 成都市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建设实践 |
一、成都市电子政务信息共享的基本运行框架 |
二、成都市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基础设施建设现状 |
三、成都市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应用现状 |
四、成都市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应用成果 |
第三节 成都市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安全管理实践 |
一、成都市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安全管理部门 |
二、成都市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安全技术情况 |
三、成都市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安全管理内容 |
四、成都市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安全法律法规 |
第三章 成都市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安全管理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成都市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安全管理问题 |
一、电子政务信息共享数据安全问题 |
二、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安全问题 |
三、电子政务信息共享服务安全问题 |
四、电子政务信息共享管理安全问题 |
第二节 成都市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安全管理问题原因 |
一、风险管理理念滞后,存在人才瓶颈 |
二、平台安全防护系统薄弱,不能适应技术更新 |
三、共享全程监控不力,管理水平较低 |
四、安全设计缺乏规划,应急管理机制缺失 |
第四章 国内外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安全管理的经验启示 |
第一节 国外电子政务信息共享下的安全管理经验与启示 |
一、国外电子政务信息共享下的安全管理经验 |
二、国外电子政务信息共享下的安全管理启示 |
第二节 国内电子政务信息共享下的安全管理经验与启示 |
一、国内电子政务信息共享下的安全管理经验 |
二、国内电子政务信息共享下的安全管理启示 |
第五章 成都市电子政务信息共享的安全管理优化路径 |
第一节 完善政务信息共享安全理念 |
一、完善数据资产安全观 |
二、完善政务信息共享观念 |
三、完善应对共享风险常态化的主动观念 |
四、完善科学的法律法规保障理念 |
第二节 全程监管政务信息 |
一、建立安全监控集中管理 |
二、强化各个流程监控 |
第三节 完善政务信息共享系统审计体系 |
一、建立常态化的政务信息系统审计机制 |
二、建立政务信息共享系统审计标准 |
三、明确政务信息共享系统审计内容 |
四、动态安全审计 |
第四节 健全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安全运行管理体系 |
一、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安全行政管理 |
二、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安全技术管理 |
三、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安全风险管理 |
四、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安全日常管理 |
五、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安全预警管理 |
六、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安全应急管理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黑龙江省电子政务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及内容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四、创新之处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地方电子政务发展概述 |
第一节 电子政务相关概念界定 |
一、电子政务 |
二、大数据 |
三、智慧城市 |
第二节 电子政务构成要素、作用及建设原则 |
一、电子政务构成要素 |
二、电子政务作用 |
三、电子政务建设原则 |
第三节 电子政务建设理论基础 |
一、新公共服务理论 |
二、服务型政府理论 |
三、信息不对称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黑龙江省电子政务建设分析 |
第一节 黑龙江省电子政务基本情况 |
一、黑龙江省电子政务系统 |
二、黑龙江省电子政务平台运行情况 |
第二节 黑龙江省电子政务建设情况 |
一、电子政务网络体系基本确立 |
二、电子政务平台的制度体系基本确立 |
三、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方向基本确定 |
第三节 黑龙江省电子政务建设存在的问题 |
一、电子政务有效应用不足 |
二、信息不能有效互联互通 |
三、基础设施落后 |
四、信息安全存在隐患 |
第四节 黑龙江省电子政务建设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一、地方政府主动服务意识欠缺 |
二、电子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动力不足 |
三、专业人才匮乏 |
四、运营维护与技术支撑能力不足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典型地方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经验 |
第一节 浙江“移动电子政务” |
一、浙江电子政务建设基本情况 |
二、浙江电子政务建设启示 |
第二节 安徽“统一电子政务平台” |
一、安徽统一电子政务建设基本情况 |
二、安徽电子政务建设启示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黑龙江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改进对策 |
第一节 树立服务型政府理念,整合信息共享资源 |
一、转变观念,树立正确认识 |
二、优化整合信息资源 |
第二节 建立健全电子政务管理制度 |
一、健全电子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
二、建立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制度 |
第三节 加强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 |
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 |
二、电子政务建设经费专项使用 |
第四节 提高技术服务体系 |
一、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大数据库 |
二、加强电子政务平台信息安全保护 |
第五节 加强电子政务人才管理 |
一、培养大数据专业人才 |
二、加大对公职人员培训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掌握中国电子政务建设规律(论文参考文献)
- [1]省级政府部门IT投资决策模式演化研究[D]. 余紫垠. 吉林大学, 2021(01)
- [2]警务体系能力研究 ——“技术-制度”互构视角下N市公安局“警务大脑”的经验分析[D]. 伏佩宣.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1(12)
- [3]技术行政的价值及其实现逻辑[D]. 赵友华. 华东政法大学, 2021
- [4]整体政府视角下“互联网+政务服务”生态系统研究[D]. 高斯芃. 中共中央党校, 2020
- [5]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及其构建研究[D]. 张贝尔. 吉林大学, 2020(08)
- [6]数据驱动下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研究[D]. 王益成. 吉林大学, 2020(08)
- [7]基于人工智能的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研究[D]. 王张华. 湘潭大学, 2020(10)
- [8]数字经济驱动下政务数据资产化与创新策略研究[D]. 任泳然. 江西财经大学, 2020(01)
- [9]成都市电子政务信息共享下的安全管理研究[D]. 张行舒. 云南财经大学, 2020(07)
- [10]黑龙江省电子政务建设研究[D]. 刘欣. 黑龙江大学, 20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