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我国消费者协会完善的几点建议(论文文献综述)
王鹏飞[1](2021)在《中国洗涤技术发展研究 ——以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为中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洗涤在人类文明进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洗涤技术是人类保持健康、维持生存的必然选择,同时也是追求美好生活、展示精神风貌的重要方式。人类洗涤的历史与文明史一样悠久绵长,从4000多年前的两河流域到我国的先秦,无不昭示着洗涤与洗涤技术的古老。但现代意义上的洗涤及其技术,是以表面活性剂的开发利用为标志的,在西方出现于19世纪末,在我国则更是迟至新中国成立以后。前身可追溯至1930年成立的中央工业试验所的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是我国日化工业特别是洗涤工业发展史上最重要的专业技术研究机构,是新中国洗涤技术研发的核心和龙头。以之为研究对象和视角,有助于系统梳理我国洗涤技术的发展全貌。迄今国内外关于我国洗涤技术发展的研究,仅局限于相关成果的介绍或者是某一时段前沿的综述,且多为专业人员编写,相对缺乏科学社会学如动因、特征与影响等科技与社会的互动讨论;同时,关于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的系统学术研究也基本处于空白阶段。基于丰富一手的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的院史档案,本文从该院70年洗涤技术研发的发掘、梳理中透视中国洗涤技术发展的历程、动因、特征、影响及其当代启示,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和现实价值。在对档案资料进行初步分类、整理时,笔者提炼出一些问题,如:为何我国50年代末才决定发展此项无任何研发究经验的工业生产技术?在薄弱的基础上技术是如何起步的?各项具体的技术研发经历了怎样的过程?究竟哪些关键技术的突破带动了整体工业生产水平的提升?在技术与社会交互上,哪些因素对技术发展路径产生深刻影响?洗涤技术研发的模式和机制是如何形成和演变的?技术的发展又如何重塑了人们的洗涤、生活习惯?研究主体上,作为核心研究机构的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在我国洗涤技术发展中起了怎样的作用?其体制的不断变化对技术发展产生了什么影响?其曲折发展史对我国今天日用化工的研发与应用走向大国和强国有哪些深刻的启示?……为了回答以上问题,本文以国内外洗涤技术的发展为大背景,分别从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其它离子型(非离子、阳离子、两性离子)表面活性剂、助剂及产品、合成脂肪酸等四大洗涤生产技术入手,以关键生产工艺的突破和关键产品研发为主线,重点分析各项技术研究中的重点难点和突破过程,以及具体技术研发之间的逻辑关系,阐明究竟是哪些关键工艺开发引起了工业生产和产品使用的巨大变化;同时,注重对相关技术的研发缘由、研究背景和社会影响等进行具体探讨,分析不同时期的社会因素如何影响技术的发展。经过案例分析,本文得到若干重要发现,譬如表面活性剂和合成洗涤剂技术是当时社会急切需求的产物,因此开发呈现出研究、运用、生产“倒置”的情形,即在初步完成技术开发后就立刻组织生产,再回头对技术进行规范化和深化研究;又如,改革开放后市场对多元洗涤产品的需求是洗涤技术由单一向多元转型的重要动因。以上两个典型,生动反映出改革开放前后社会因素对技术研发的内在导向。经过“分进合击”式的案例具体研究,本文从历史特征、发展动因和研发机制三个方面对我国洗涤技术的发展进行了总结,认为:我国洗涤技术整体上经历了初创期、过渡期、全面发展期和创新发展期四个阶段,而这正契合了我国技术研发从无到有、从有到精、从精到新不断发展演进的历史过程;以技术与社会的视角分析洗涤技术的发展动因,反映出社会需求、政策导向、技术引进与自主创新、环保要素在不同时代、不同侧面和不同程度共塑了技术发展的路径和走向;伴随洗涤领域中市场在研究资源配置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我国洗涤技术的研发机制逐渐由国家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过度和转化。本文仍有一系列问题值得进一步深入挖掘和全面拓展,如全球视野中我国洗涤技术的地位以及中外洗涤技术发展的比较、市场经济环境下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核心力量的潜力发挥等。
高文鞠[2](2021)在《区域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提升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全球制造业格局深刻调整的背景下,以信息技术和智能制造技术为特征的新一轮技术革命推进了以“制造+服务”模式为主要特征的现代装备制造业发展进程。中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和“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导向”指明了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的产业发展方向。目前,我国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的融合效应在区域两大产业融合发展进程中逐步显现。但受限于资源禀赋、工业基础以及产业政策等因素,两大产业融合陷入融合效应水平低、区域离散性大以及融合效应实现动力不足等发展困境。因此,探究有哪些成熟的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提升方式、方法可以遵循,构建一套完善的两大产业融合效应提升机制,已成为学界和业界共同亟待解决的问题。对区域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演化机理进行分析,并对提升机制架构进行总体设计。在相关概念界定的基础上,分析两大产业融合系统要素、结构和功能;从融合自效应、融合溢出效应两个方面对两大产业融合效应进行分析,并揭示融合效应的多元性、动态性和系统性特征;从条件、动因与过程三个方面系统性揭示两大产业融合效应演化机理;综合运用扎根理论的质性研究方法确定两大产业融合效应演化要素,并以关键要素为基础,对其演化路径进行分析。在寻求两大产业融合效应最优演化路径的基础上,对其提升机制体系进行总体设计,得到由驱动机制、实现机制、调控机制构成的区域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提升机制的完整架构,并对三个子机制间的关系进行分析。从机制分析、机制构建、机制运行三个方面对区域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提升驱动机制、实现机制、调控机制进行详细设计。首先,揭示三种提升机制的内涵、特征与总体架构;其次,分别设计三种提升机制的构建过程。从动力驱动、动力传导与动力协同三个方面设计了两大产业融合效应提升驱动机制的构建过程。从战略协同、伙伴优化与价值整合三个方面设计了两大产业融合效应提升实现机制的构建过程。从评价、反馈与调节三个方面设计了两大产业融合效应提升调控机制的构建过程;最后,对三种提升机制的运行进行分析。在机制运行过程分析的基础上构建机制运行模型,并提出相应的机制运行管理策略。对区域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提升机制保障策略进行详细设计。驱动机制保障方面,提出重视企业家内在素质、引导市场需求升级、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以及完善人才资源保障等策略;实现机制保障方面,提出培育和提高组织核心能力、建立良好的合作信任关系、重视有效的信息沟通交流以及完善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等策略;调控机制保障方面,提出建立风险监控预警系统、优化反馈信息传输体系以及完善融合网络治理体系等策略。以黑龙江省为例进行实证研究。在揭示黑龙江省两大产业融合效应水平、提升机制现状的基础上,评价当前黑龙江省两大产业融合效应提升机制的运行效果,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优化策略。本文构建了研究体系科学、研究内容完整、研究方法得当的区域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提升机制理论框架,在丰富和完善产业融合理论体系、拓展产业融合效应研究广度的基础上,实现了从效应反馈视角指导区域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实践,对于突破融合发展困境、实现融合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孙彤彤[3](2021)在《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业已取得长足进步,但受农业经营规模、技术进步程度、国际环境形势等条件变化影响,中国农业发展及其国际竞争力提升仍然面临很大挑战。当前,国际农业交流合作已成为世界各国把握新的趋势和格局的重要途径和必然趋势,面临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是关键,而中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需要汲取其他国家的经验和教训。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世界各国的现代农业在工业化的推动下均得到了一定发展,其中,美国的农业发展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美国农业历经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塑造了世界一流的农业强国,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进行深入研究,对促进中国农业发展及增强中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为研究对象,在对农业国际竞争力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后,确定了农业国际竞争力的理论内涵及分析框架,以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等理论为基础,以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历史演进为背景,综合评价了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水平,详细分析了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成本优势与差异化优势,深入探讨了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因素,并结合美国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的经验教训,针对中国农业发展困境提出对增强中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启示。回顾南北战争以来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历史演进情况,可以将其划分为三个时期:(1)1860年至1945年是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发生重大变化的历史时期。在此期间,美国农业先后经历了农业半机械化(1860-1914年)与农业机械化(1915-1945年)阶段,美国农业完成了由手工到半机械化、基本机械化、再到全面机械化的生产方式转变,这一时期的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主要依靠简单机械化来维持。(2)1945年至2000年间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推动下发生了重大变化。二战以后,美国形成了以家庭农场为主体的农业社会结构,美国农业区域化和专业化更加明显,并实现了农业科学化,这一时期的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主要依靠农业科技创新来提升。(3)2000年以后美国农业进入“新时代经济”。在此期间,美国农业经济实现空前增长,农业贸易迅速扩张并且持续保持贸易顺差,这一时期的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主要依靠外部市场需求来支撑。本文建立了包含农业国际竞争力的评价指标、农业国际竞争力的路径选择、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因素的分析框架,分别对应竞争力结果、竞争力维度、竞争力来源三个层面。第一部分从显示性指标和解释性指标两方面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进行测度与评价。基于显示性指标的评价:从国际市场占有率看,美国农业出口竞争优势明显,但有减弱趋势,其中植物产品比较优势最为突出,其次是活动物及动物产品、食品及饮料等;从净出口情况看,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不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因为美国对农业进口依赖程度也很高,其中谷物产品、稻草秸秆及饲料具有较强净出口能力。基于解释性指标的评价:从建立的国际竞争力“基础——形成过程——结果”三个层面评价指标体系的实证结果来看,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综合得分在18个观察对象中排名第一,其中,美国农业在国际竞争力形成过程指标上表现最好,可以发现美国充足且高素质的科技人才及雄厚的研究开发资金,有效地将美国现有技术和自然资源转化为农业生产力,同时美国在农业适用技术和专利开发方面具有显着优势,这大幅提升了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第二部分从成本优势与差异化优势两个维度探讨美国农业国际竞争优势的获取路径。可以得出两点结论:第一,美国较高的农业生产成本在一定程度上被其更高产量所抵消,同时较低的内陆运输成本和装卸成本弥补了其较高的农场价格劣势,促使美国农业获得成本优势,进而提高国际竞争力水平;第二,美国在食品供应安全方面走在世界前列,各种农产品质量附加值均较好,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及专业化的农业营销方式促进美国农业差异化优势快速形成,农业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第三部分根据迈克尔·波特的“钻石模型”理论,从基本因素和辅助因素两方面讨论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因素,基本因素包括农业生产要素、农业需求条件、农业相关与支持性产业和农业经营主体,辅助因素包括政府因素和历史机遇。通过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因素分析可知,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获得由一定的农业经营规模、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健全的相关支持产业和有效的联邦政府行为等多个方面综合决定。然而,美国农业仍面临长期产能过剩、中小型农场经营压力增大、农业环境保护与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美国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的经验教训给中国农业发展带来重要启示。相较于美国农业,中国农业尚面临农产品国内库存高企与国际市场进口大量增加、农业科技推广与创新体系仍有许多不足、农业育种和加工及冷链等社会化服务发展落后、农业经营规模太小且农业劳动者素质普遍偏低等问题。基于中国农业发展困境及上述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深入研究,现阶段中国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可以通过持续深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加快推进农业相关支持产业发展、多种形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增强农业劳动者素质和能力建设四个方面来实现。
刘妍彤[4](2021)在《我国体育场馆经营管理行业标准制定的发展与对策研究》文中指出随着我国国力的不断增强,市场经济迎来了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物质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精神生活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人们的休闲时间越来越多,对体育运动的追求也在不断攀升。体育场馆作为体育赛事、大众体育和运动训练等活动的重要载体,在改革开放以来得到了快速发展。体育场馆的建设狂潮虽然积极影响了体育行业的发展,但仍存在我国体育场馆经营管理行业标准混乱的问题。与此同时,国家对体育场馆标准化高度重视,201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中讲到全面推进体育标准化建设,重点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建设等体育服务领域的规范和标准制修订。我国相继出台了《体育标准化管理办法》和《体育标准制修订工作实施细则》,为体育场馆标准体系的制定奠定了基础。对于体育场馆行业来说,行业标准的制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体育场馆经营管理行业标准的制定研究,可以填补我国体育场馆经营管理行业标准研究的空白,丰富体育场馆研究的新方向,有助于完善体育服务标准体系的建设,为体育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物质基础。本文通过文献资料法查阅大量文献、网站文章和国家政策,确立了体育场馆经营管理行业标准的选题范围和方向。然后通过文献资料法在行业标准的内容完善性上得出结论,利用数理统计法在行业标准滞后性上得出结论,利用访谈法对抽取的场馆管理者进行电话访谈,并在行业标准的落地执行性上得出相关结论。从以上几点分析研究出我国行业标准现存的问题。并根据以上发现的问题,结合专家访谈法和文献资料法,对可能产生问题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并得出结论。最后对问题和影响因素提出对策和建议。通过研究发现我国体育场馆经营管理行业标准存在以下问题:(1)内容体系建设不够完善;(2)行业标准条文表述不规范;(3)行业标准水平滞后于行业发展水平;(4)行业标准落地执行率不高。我国体育场馆经营管理行业标准问题的影响因素包括以下几点:(1)制定主体存在弊端;(2)制定程序存在问题;(3)行业协会优势发挥不佳;(4)行业标准制定组织参与不充分。基于对我国体育场馆经营管理行业标准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影响因素,结合访谈内容,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对策:(1)转变政府主导的制定模式,发挥体育场馆协会优势的作用;(2)健全立项指南制定机制,加大对草案内容的审查力度;(3)鼓励借鉴国外标准建设先进经验;(4)大力培养体育场馆经营管理行业标准所需人才。
刘长城[5](2021)在《网络公益众筹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网络公益众筹是指依托于互联网,至少由项目发起人、公益众筹平台和出资人三方主体就公益项目共同参与的一种融资形式。网络公益众筹是对传统慈善事业的发展和补充,有利于社会整体的发展和进步。但作为新兴事物,网络公益众筹在发展过程中也产生了许多问题。本文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我国网络公益众筹存在的法律问题提出几点建议,希望对公益众筹行业的未来发展有所参考。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具体内容安排如下:第一章,绪论。首先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及选题意义,然后总结国内外有关公益众筹的研究现状,之后梳理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最后对本文的研究内容和创新点作简要论述。第二章,网络公益众筹概述。首先,在对众筹和公益进行准确理解的基础上,辨析网络公益众筹与网络募捐、捐赠式众筹、个人求助等概念的区别,进而明确网络公益众筹的概念并简要分析其特征;其次,以发起途径作为分类标准,梳理网络公益众筹的3种主要模式,即自力型网络公益众筹、借力型网络公益众筹和混合型网络公益众筹;再次,对我国网络公益众筹兴起的原因及发展现状作简要介绍;最后,对网络公益众筹涉及的网络公益众筹赠与合同、网络公益众筹中介合同等民事法律关系进行重点分析,厘清项目发起人、出资人和公益众筹平台的权利和义务。第三章,我国网络公益众筹典型案例及其存在的法律问题。首先,对我国网络公益众筹发展过程中的出现的“吴花燕”事件、“吴鹤臣”事件和“王凤雅”事件等3起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然后,以此为基础梳理总结我国网络公益众筹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公益众筹平台的义务模糊不清,其信息审核义务标准不明确并且没有规定其协助处理纠纷这一义务;公益众筹平台对出资人承担的法律责任的具体形式不明确,归责原则、构成要件以及责任承担形式也有待明晰;公益众筹平台通过免责条款规避责任,项目发起人的个人信息得不到有效保护;出资人作为赠与人,其法定撤销权和任意撤销权均得不到保障;网络公益众筹缺乏有效监管,没有明确的监管主体,公益众筹平台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以及行业自我治理体系都不健全等。第四章,网络公益众筹的域外法启示。首先,梳理美国、英国、德国和法国等域外国家的网络公益众筹立法现状,可以发现各国主要是从众筹和慈善事业两个维度立法从而对网络公益众筹进行法律规制;然后,结合国情,归纳总结出对我国有参考借鉴意义的域外法启示,主要包括明确规定了公益众筹平台的基本义务,对公益众筹平台的信息审核义务、协助解决争端义务均作出细致规定;制定有统一规范的行业标准,重视公益众筹行业自我治理;设立有专门的公益众筹监督管理机构,监管机构具有很强的独立性;重视税收政策对网络公益众筹的调节作用等。第五章,完善我国网络公益众筹的建议。在前文归纳问题、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就我国网络公益众筹的完善提出几点建议:规定公益众筹平台的法定义务,明确其负有严格的信息审核义务和协助处理纠纷义务;将公益众筹平台对出资人承担的民事责任分情况进行认定,同时明确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构成要件和承担方式;对项目发起人的个人信息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建立公益众筹信用评价体系;明确公益众筹资金的性质,保障出资人的撤销权,拓宽出资人的救济渠道;建立专门的公益众筹监督委员会,实行严格的公益众筹平台准入和退出机制等。
杨威武[6](2021)在《网约车法律规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伴随着数字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移动互联网技术趋于成熟,促使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变得更加方便,这不仅克服了时间和空间的阻碍,还降低了信息交互的成本。共享经济则是在这种环境下应运而生的,而网约车作为其典型代表在发展过程中势必会受到外界的广泛关注。一方面,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快速进步,手机等移动终端只需要启用特定App即可运行操作网约车服务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应用程序的配合,就能为客户提供专门的客运服务,这种简单快捷的网约车运营模式受到消费者和服务商的青睐;另一方面,网约车作为新兴事物在其发展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例如乘客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信息保护问题、社会保障问题、网约车平台责任认定问题及政府监管不力等都是亟须解决的突出问题。为促使网约车充分发挥新兴产业的优势从而更好地服务广大消费者,给人们的出行提供便利,就亟需对网约车进行必要的法律规制。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网约车的相关理论,分析了当前对网约车法律规制的必要性;第二部分则是从中央和地方层两个层面考察现阶段我国网约车立法规制现状,提出了网约车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三部分通过考察域外国家对网约车的发展所采取的规制政策,以期为我国网约车发展提供规制建议;第四部分针对我国网约车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规制建议。首先,从中央层面和地方层面入手完善我国网约车立法规制体系,具体而言,通过制定上位法和因地制宜制定各地方的具体实施细则;其次,紧跟共享经济发展的时代步伐,探索政府+平台的合作监管模式,加强网约车行业协会的监管力度;再次,积极回应网约车客观发展需求,构建回应型法律规制迎合网约车发展需求;最后,为保障驾乘双方合法权益,探索设立定金罚制度,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通过创设数据人格保护制度,保护消费者的隐私安全。以上就是笔者的主要研究内容,期待笔者的研究能为我国网约车的发展提供支持。
陈冰茹[7](2021)在《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指出代言广告是一种充分利用消费者的同理心或者信赖感实现营销目的的商业营销手段。在信息科技高度发达、信息分享趋于普遍、网络营销日新月异的互联网时代,代言广告在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由于缺乏有效法律规制而导致了“社会公众人物利用粉丝信任,在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掺入隐性商业言论”“电商购物、网络直播中的用户虚假评论严重误导和损害消费者,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等失序乱象。网络社会的数字化结构、社会关系及社会资源网深刻地改变了代言广告的形态特征,导致广告管理与风险防控出现新的挑战,传统的法律规制模式面临着无力应对新兴风险问题的尴尬局面。有鉴于此,深入研究我国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的法律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代言广告在网络环境中呈现出来的新特征具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广告代言者呈现多元化趋势;广告代言者与消费者之间具有特殊的虚拟信赖关系;代言广告高度依赖互联网作为传播媒介;代言广告的表达方式日益多样化、日常化和隐蔽化;受众判断的偏差化风险加剧等。基于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的多方法律关系,网络环境中的代言广告在法律规范方面的特殊需求体现在:“交易行为—宣传行为”二元化结构导致真实荐证义务的履行需求增强;代言广告的特殊侵权关系导致消费者合理信赖的保护需求增强;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冲突导致避免过度规制的需求增强。本文系统梳理了国内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的法律现状及实践现状,包括中央层面的立法现状、地方层面立法现状以及行政执法、司法现状与网络平台自治规范现状。在立法规范层面,立法规范主要体现为“延伸式”与“改良式”两种调整路径。在行政执法案例层面,大致包括涉嫌从事特殊领域广告、涉嫌从事欺诈广告、涉嫌虚构代言的代言广告类型等三类;在司法案例层面,大致包括涉及公民生命健康权益的虚假代言类型、不涉及公民生命健康权益的虚假代言类型两类;在网络平台自治规范方面,内容大致包括虚假代言广告的预防措施、虚假代言广告的行为认定要件及虚假代言广告的责任与处罚等。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当前的法律规制逻辑不能顺应社会多元共治的实际需求”“既有的法律体系架构不能适应真实荐证义务的强规制需求”“现行的归责机制不能满足保护消费者合理信赖的规制需求”“现有法治框架缺少利益平衡的灵活制度设计”“现有的法律实施机制缺陷导致消费者维权效果不佳”等现实问题。接下来,本文分析了美国、欧盟和中国台湾地区有关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的法律规制,并总结出如下有益的经验借鉴:实现原有线下代言广告规制模式“照搬式运用”与“改良式运用”的有机结合;重视运用强制信息披露手段;完善对代言广告内容真实性的保障措施;构建多元化的规制主体机制。最后,本文归纳得出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法律规范的完善思路,具体包括:其一,探索顺应实际需求的法律规制逻辑,如实现从“政府管控型”向“多元协同型”规制理念的转变;明确多元化规制主体的权责;实现赋权原则与法律家长主义原则的融合与互补。其二,对广告代言者的真实荐证义务加强必要的法律保障措施,如健全用户评价领域真实荐证义务的履行督促机制;完善社会公众人物隐性商业言论的事中规制程序;准确界定真实代言与虚假代言的区别标准。其三,构建保护消费者合理信赖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如将隐性商业言论、用户虚假评论等新类型代言纳入法律调整范围;修法完善行政法律责任与刑事责任追究机制;完善民事责任中的惩罚性赔偿与行为可责性标准。其四,建立兼顾社会公共利益、产业发展与个人权利的利益平衡机制,如合理确定商业言论的保护范围;优化广告代言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范。其五,健全“权力布局合理、法律救济通畅”的法律实施机制,如构建“部门协同,社会共担,平台担责”的规制权力配置格局;优化消费者权益保障的法律救济方式。
刘正学[8](2020)在《我国烟草广告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文中认为烟草在民众的社会生活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尤其是在近代以来,香烟更是成为了成功人士不可或缺的“重要伙伴”,烟草也成为了一种极为快捷的赚钱工具,据统计,各国烟草企业的盈利几乎可以抵得上国家的军费投入,这是非常惊人的数字。但是随着医学研究的深入,烟草制品对于人类之危害逐渐引起民众乃至政府的注意,当代世界每年因烟草而引发的损失也堪称天文数字。为此,各国纷纷出台了控烟和禁止烟草广告等法律法规,希望可以将烟草制品对民众的伤害减到最低。本文主要内容是对我国当代烟草广告法律规制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并对我国烟草广告监管工作的完善和提升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为了使文章的论述更加清晰,论文主要结构如下:第一是从烟草广告的定义、特征以及分类等方面出发,对我国烟草广告领域的相关特点进行阐述;第二对烟草广告法律规制的相关理论进行界定,分别介绍了烟草广告法律规制相关内容、烟草广告法律规制的特点以及其存在的必需性,为论文的创作奠定理论基础;第三分析我国烟草广告法律规制的现状,从立法、执法、社会等角度分析我国烟草广告法律规制现存问题的产生原因;第四对比现今世界上几种主要的烟草广告法律规制类型,如巴拿马的严厉型、日本的温和型以及美国的中央与地方法规并行的模式,从中总结出这些国家在烟草广告法律规制领域的优劣之处,得出巴拿马和美国之所以能够在烟草广告禁止领域取得如此出色的成就,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就是非常重视法律体系的建设;而日本相对温和的法律体系则让其饱受国际社会的指责;第五对我国烟草广告法律规制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提出建议。分别从立法领域的完善、执法领域的强化以及推动烟草协会行业自律性的提升等方面进行论述;立法领域的完善这一节的分论点包括建设完善的监管法律体系、责任主体的明确以及确保各种法律法规的延续性和政务的公开性等方面;执法领域的强化这一节的分论点包括积极推动监管职能的深化改革、加强对烟草销售终端的监管、加强对各区域的监察工作等方面;推动烟草协会行业自律性的提升这一节的分论点包括以服务获得烟草企业的认可、推动行业协会的职业化发展等方面;最后是对本文的创作进行总结,提出要尽力将烟草企业的各种广告行为都纳入到法律法规的监管之下,针对互联网新媒体广告的“隐形特点”,提出加强网络监管、建立开放平台等应对策略。在完善法制体系的基础上,还要真正地“有法必依”,强化对各类型烟草销售终端的监管,对于新型广告的出现也要保持密切关注。以法律强制力量进行监管为主力,同样也离不开提升烟草行业自律性为辅助,既不涸泽而渔,又能够妥善协调各方利益。并对未来研究的发展方向提出展望。
马静[9](2020)在《四川省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回应能力提升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白酒是我国独有的一种蒸馏酒,四川人酿造白酒的经验已超过三千年,是目前四川食品工业产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近年来白酒行业出现了塑化剂污染、酒精勾兑、滥用添加剂等质量安全问题,一方面暴露出了白酒生产企业以利为本的经营理念隐患,缺乏对质量安全的控制,严重扰乱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安全管理秩序,对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威胁;另一方面也折射出政府监管方面的漏洞问题,使得监管主体及客体在回应过程中出现认识的偏差和疏漏,导致政府回应企业及公众的能力水平低,没有体现出服务型政府应有的职能;此外,也反应了社会组织及公众缺少维护自身权益和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因此,为了保障白酒产品的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本文提出了如何提升四川省白酒质量安全的监管回应能力对策和建议。本文的解决思路为:找出问题—分析问题—经验借鉴—解决问题。主要以四川省白酒质量安全监管的回应能力为对象,首先对研究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和回应性监管等概念的界定等进行了概述;并阐明了本文的理论依据,实施了回应性监管理论分析框架的论证。其次,通过文献研究、问卷调查和访谈研究、比较分析研究等方法,找出了政府监管回应效能方面问题、白酒生产企业自我监督能动性方面的问题、社会组织及公众回应意愿及能力方面的问题;同时,根据这三大监管主体的回应能力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原因分析,总结出了政府在监管体系制度方面的缺陷,白酒生产企业自我监督机制的不健全,以及社会组织及公众参与社会监督能力与意识不足等原因。通过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监管经验,并结合四川省地区的实际情况,对政府、白酒生产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提出了提升监管回应能力的对策措施和建议,切合我国精简政府机构,下放管制权、放权与监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政策举措;为白酒生产企业完善自身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实行自我监督提供了实践基础,也促进了市场公平稳定,激发了市场活力;也让那些非政府组织、及社会公众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参与到白酒等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中来,加强了政府与这些社会监督力量的协同进步提高四川白酒质量安全监管的回应能力。
朱欢[10](2020)在《基于利益相关者的食品安全治理研究 ——以长沙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为例》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食品安全事件的屡屡爆发迫使政府必须采取有效手段保障国民安全健康。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食品安全事件依然层出不穷,食品安全问题依然突出,在此背景下,如何找到一条能够扭转食品安全局势的路径,成为当前学术界必须思考的紧迫问题。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多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处理好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平衡各方主体之间的利益诉求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本途径。因此本文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主要理论基础,对食品安全治理过程中的利益相关者进行了界定,分别是政府相关部门、食品企业、消费者与社会组织,并在理论上分析了利益相关者各自的利益诉求以及他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利益相关者之间既存在利益冲突又存在利益一致的一面,因此利益相关者应通过履行各自的职责实现食品安全,即政府发挥“主导者”作用,企业承担主体责任,消费者发挥参与的主动性,社会组织发挥服务与沟通作用,从而达到利益平衡的状态。本文以长沙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治理为例,通过对餐饮企业消费者进行问卷调查,对餐饮企业工作人员、政府工作人员与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半结构式访谈,得到300份调查问卷与部分访谈内容作为本文的研究素材。通过梳理调研内容,了解利益相关者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现状,并对利益相关者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分析,最后提出完善食品安全治理的对策,促使利益相关方能够各归其位,各司其职,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二、关于我国消费者协会完善的几点建议(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我国消费者协会完善的几点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洗涤技术发展研究 ——以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0.2 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0.3 研究思路与主要内容 |
0.4 创新之处与主要不足 |
第一章 中外洗涤技术发展概述 |
1.1 洗涤技术的相关概念 |
1.1.1 洗涤、洗涤技术及洗涤剂 |
1.1.2 表面活性剂界定、分类及去污原理 |
1.1.3 助剂、添加剂、填充剂及其主要作用 |
1.1.4 合成脂肪酸及其特殊效用 |
1.2 国外洗涤技术的发展概述 |
1.2.1 从偶然发现到商品——肥皂生产技术的萌芽与发展 |
1.2.2 科学技术的驱动——肥皂工业化生产及其去污原理 |
1.2.3 弥补肥皂功能的缺陷——合成洗涤剂的出现与发展 |
1.2.4 新影响因素——洗涤技术的转型 |
1.2.5 绿色化、多元化和功能化——洗涤技术发展新趋势 |
1.3 中国洗涤技术发展概述 |
1.3.1 取自天然,施以人工——我国古代洗涤用品及技术 |
1.3.2 被动引进,艰难转型——民国时期肥皂工业及技术 |
1.3.3 跟跑、并跑到领跑——新中国洗涤技术的发展历程 |
1.4 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的发展沿革 |
1.4.1 民国时期的中央工业试验所 |
1.4.2 建国初期组织机构调整 |
1.4.3 轻工业部日用化学工业科学研究所的筹建 |
1.4.4 轻工业部日用化学工业科学研究所的壮大 |
1.4.5 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的转制和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生产技术的发展 |
2.1 我国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生产技术的开端(1957-1959) |
2.2.1 早期技术研究与第一批合成洗涤剂产品的面世 |
2.2.2 早期技术发展特征分析 |
2.2 以烷基苯磺酸钠为主体的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开发(1960-1984) |
2.2.1 生产工艺的连续化研究及石油生产原料的拓展 |
2.2.2 烷基苯新生产工艺的初步探索 |
2.2.3 长链烷烃脱氢制烷基苯的技术突破及其它生产工艺的改进 |
2.2.4 技术发展特征及研究机制分析 |
2.3 新型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开发与研究(1985-1999) |
2.3.1 磺化技术的进步与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盐、α-烯基磺酸盐的开发 |
2.3.2 醇(酚)醚衍生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开发 |
2.3.3 脂肪酸甲酯磺酸盐的研究 |
2.3.4 烷基苯磺酸钠生产技术的进一步发展 |
2.3.5 技术转型的方式及动力分析 |
2.4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技术的全面产业化及升级发展(2000 年后) |
2.4.1 三氧化硫磺化技术的产业化发展 |
2.4.2 主要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技术的产业化 |
2.4.3 油脂基绿色化、功能性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开发 |
2.4.4 新世纪技术发展特征及趋势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其它离子型表面活性剂生产技术的发展 |
3.1 其它离子型表面活性剂技术的初步发展(1958-1980) |
3.2 其它离子型表面活性剂技术的迅速崛起(1981-2000) |
3.2.1 生产原料的研究 |
3.2.2 咪唑啉型两性表面活性剂的开发 |
3.2.3 叔胺的制备技术的突破与阳离子表面活性剂开发 |
3.2.4 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技术更新及新品种的开发 |
3.2.5 技术发展特征及动力分析 |
3.3 其它离子型表面活性剂绿色化品种的开发(2000 年后) |
3.3.1 脂肪酸甲酯乙氧基化物的开发及乙氧基化技术的利用 |
3.3.2 糖基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的开发 |
3.3.3 季铵盐型阳离子表面活性剂的进一步发展 |
3.3.4 技术新发展趋势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助剂及产品生产技术的发展 |
4.1 从三聚磷酸钠至4A沸石——助剂生产技术的开发与运用 |
4.1.1 三聚磷酸钠的技术开发与运用(1965-2000) |
4.1.2 4 A沸石的技术开发与运用(1980 年后) |
4.1.3 我国助剂转型发展过程及社会因素分析 |
4.2 从洗衣粉至多类型产品——洗涤产品生产技术的开发 |
4.2.1 洗涤产品生产技术的初步开发(1957-1980) |
4.2.2 洗涤产品生产技术的全面发展(1981-2000) |
4.2.3 新世纪洗涤产品生产技术发展趋势(2000 年后) |
4.2.4 洗涤产品生产技术的发展动力与影响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合成脂肪酸生产技术的发展 |
5.1 合成脂肪酸的生产原理及技术发展 |
5.1.1 合成脂肪酸的生产原理 |
5.1.2 合成脂肪酸生产技术的发展历史 |
5.1.3 合成脂肪酸生产技术研发路线的选择性分析 |
5.2 我国合成脂肪酸生产技术的初创(1954-1961) |
5.2.1 技术初步试探与生产工艺突破 |
5.2.2 工业生产的初步实现 |
5.3 合成脂肪酸生产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工业化(1962-1980) |
5.3.1 为解决实际生产问题开展的技术研究 |
5.3.2 为提升生产综合效益开展的技术研究 |
5.4 合成脂肪酸生产的困境与衰落(1981-90 年代初期) |
5.5 合成脂肪酸生产技术的历史反思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我国洗涤技术历史特征、发展动因、研发机制考察 |
6.1 我国洗涤技术的整体发展历程及特征 |
6.1.1 洗涤技术内史视野下“发展”的涵义与逻辑 |
6.1.2 我国洗涤技术的历史演进 |
6.1.3 我国洗涤技术的发展特征 |
6.2 我国洗涤技术的发展动因 |
6.2.1 社会需求是技术发展的根本推动力 |
6.2.2 政策导向是技术发展的重要支撑 |
6.2.3 技术引进与自主研发是驱动的双轮 |
6.2.4 环保要求是技术发展不可忽视的要素 |
6.3 我国洗涤技术研发机制的变迁 |
6.3.1 国家主导下的技术研发机制 |
6.3.2 国家主导向市场引导转化下的技术研发机制 |
6.3.3 市场经济主导下的技术研发机制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2)区域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提升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3.1 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研究现状 |
1.3.2 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研究现状 |
1.3.3 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提升研究现状 |
1.3.4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4 研究的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 |
第2章 区域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演化机理及提升机制总体设计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 |
2.1.2 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 |
2.1.3 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 |
2.2 区域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系统 |
2.2.1 融合系统要素 |
2.2.2 融合系统结构 |
2.2.3 融合系统功能 |
2.3 区域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 |
2.3.1 融合自效应 |
2.3.2 融合溢出效应 |
2.3.3 融合效应特征 |
2.4 区域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演化机理 |
2.4.1 融合效应演化条件 |
2.4.2 融合效应演化动因 |
2.4.3 融合效应演化过程 |
2.5 区域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演化要素识别 |
2.5.1 融合效应演化要素识别方法选择 |
2.5.2 融合效应演化要素识别过程设计 |
2.5.3 融合效应演化要素识别与关键要素确定 |
2.6 区域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提升机制体系设计 |
2.6.1 融合效应提升机制设计思路 |
2.6.2 融合效应提升机制体系模型 |
2.6.3 融合效应提升子机制间关系 |
2.7 本章小结 |
第3章 区域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提升驱动机制 |
3.1 区域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提升驱动机制分析 |
3.1.1 融合效应提升驱动机制内涵与特征 |
3.1.2 融合效应提升驱动机制总体架构 |
3.2 区域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提升驱动力作用机制 |
3.2.1 融合效应提升内生动力驱动作用 |
3.2.2 融合效应提升外源动力驱动作用 |
3.2.3 融合效应提升的驱动力作用模型 |
3.3 区域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提升驱动力传导机制 |
3.3.1 融合效应提升驱动力传导过程 |
3.3.2 融合效应提升驱动力传导路径 |
3.3.3 融合效应提升驱动力传导模型 |
3.4 区域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提升驱动力协同机制 |
3.4.1 融合效应提升驱动力协同主导要素 |
3.4.2 融合效应提升驱动力协同演化博弈 |
3.4.3 融合效应提升驱动力协同作用模型 |
3.5 区域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提升驱动机制运行 |
3.5.1 融合效应提升驱动机制运行过程 |
3.5.2 融合效应提升驱动机制运行模型 |
3.5.3 融合效应提升驱动机制运行管理策略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区域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提升实现机制 |
4.1 区域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提升实现机制分析 |
4.1.1 融合效应提升实现机制内涵与特征 |
4.1.2 融合效应提升实现机制总体架构 |
4.2 区域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提升战略协同机制 |
4.2.1 融合效应提升战略协同形成 |
4.2.2 融合效应提升战略协同实施 |
4.2.3 融合效应提升战略协同控制 |
4.3 区域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提升伙伴优化机制 |
4.3.1 融合效应提升伙伴选择优化 |
4.3.2 融合效应提升伙伴关系优化 |
4.3.3 融合效应提升伙伴结构优化 |
4.4 区域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提升价值整合机制 |
4.4.1 融合效应提升价值要素盘点 |
4.4.2 融合效应提升价值职能获取 |
4.4.3 融合效应提升价值结构调整 |
4.5 区域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提升实现机制运行 |
4.5.1 融合效应提升实现机制运行过程 |
4.5.2 融合效应提升实现机制运行模型 |
4.5.3 融合效应提升实现机制运行管理策略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区域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提升调控机制 |
5.1 区域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提升调控机制分析 |
5.1.1 融合效应提升调控机制内涵与特征 |
5.1.2 融合效应提升调控机制总体架构 |
5.2 区域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提升评价机制 |
5.2.1 融合效应水平评价 |
5.2.2 融合效应提升水平评价 |
5.2.3 融合效应提升态势预判 |
5.3 区域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提升反馈机制 |
5.3.1 融合效应提升反馈系统分析 |
5.3.2 融合效应提升反馈过程分析 |
5.3.3 融合效应提升反馈路径设计 |
5.4 区域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提升调节机制 |
5.4.1 融合效应提升调节要素分析 |
5.4.2 融合效应提升调节方案设计 |
5.4.3 融合效应提升调节控制实施 |
5.5 区域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提升调控机制运行 |
5.5.1 融合效应提升调控机制运行过程 |
5.5.2 融合效应提升调控机制运行模型 |
5.5.3 融合效应提升调控机制运行管理策略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区域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提升机制保障策略 |
6.1 融合效应提升驱动机制保障策略 |
6.1.1 提高视企业家内在素质 |
6.1.2 引导市场需求升级 |
6.1.3 加大技术创新投入 |
6.1.4 完善人才资源保障 |
6.2 融合效应提升实现机制保障策略 |
6.2.1 培育和提高组织核心能力 |
6.2.2 建立良好的合作信任关系 |
6.2.3 重视有效的信息沟通交流 |
6.2.4 完善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 |
6.3 融合效应提升调控机制保障策略 |
6.3.1 建立风险监控预警系统 |
6.3.2 优化反馈信息传输体系 |
6.3.3 完善融合网络治理体系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黑龙江省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提升机制研究 |
7.1 黑龙江省两大产业融合效应现状 |
7.1.1 黑龙江省两大产业融合发展现状 |
7.1.2 黑龙江省两大产业融合效应测度 |
7.2 黑龙江省两大产业融合效应提升机制分析 |
7.2.1 黑龙江省两大产业融合效应提升驱动机制 |
7.2.2 黑龙江省两大产业融合效应提升实现机制 |
7.2.3 黑龙江省两大产业融合效应提升调控机制 |
7.3 黑龙江省两大产业融合效应提升机制评价 |
7.3.1 黑龙江省两大产业融合效应提升机制评价指标 |
7.3.2 黑龙江省两大产业融合效应提升机制评价过程 |
7.3.3 黑龙江省两大产业融合效应提升机制优化策略 |
7.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关于“区域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演化要素”的访谈提纲 |
附录2 关于“区域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演化要素”的开放式编码 |
附录3 关于“区域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提升驱动力因素”的调查问卷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项目 |
致谢 |
(3)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农业国际竞争力基本概念的研究 |
1.2.2 关于农业国际竞争力评价模型的研究 |
1.2.3 关于农业国际竞争力评价体系的研究 |
1.2.4 关于农业国际竞争力评价方法的研究 |
1.2.5 关于农业国际竞争力影响因素的研究 |
1.2.6 关于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相关研究 |
1.2.7 研究述评 |
1.3 文章框架与研究方法 |
1.3.1 文章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2.1 相关概念 |
2.1.1 产业的内涵 |
2.1.2 农业的内涵 |
2.1.3 国际竞争力的内涵 |
2.1.4 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内涵 |
2.2 理论基础 |
2.2.1 比较优势理论 |
2.2.2 要素禀赋理论 |
2.2.3 竞争优势理论 |
2.3 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分析框架 |
2.3.1 农业国际竞争力的评价指标 |
2.3.2 农业国际竞争力的路径选择 |
2.3.3 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因素 |
2.3.4 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分析框架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历史演进 |
3.1 农业机械化时期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1860-1945 年) |
3.1.1 土地制度改革促进美国农业经济大发展 |
3.1.2 农业半机械化与农业基本机械化的实现 |
3.1.3 以简单机械化维持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 |
3.2 农业现代化时期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1945-2000 年) |
3.2.1 家庭农场成为美国农业社会经济结构主体 |
3.2.2 农业机械化全面进步与农业科学化的实现 |
3.2.3 以农业科技创新提升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 |
3.3 新时代经济时期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2000 年以后) |
3.3.1 新世纪以来美国农业经济实现空前增长 |
3.3.2 农业贸易迅速扩张且持续保持贸易顺差 |
3.3.3 以外部市场需求支撑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测定与评价 |
4.1 基于显示性指标的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实证分析 |
4.1.1 显示性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4.1.2 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具体测定 |
4.2 基于解释性指标的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实证分析 |
4.2.1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4.2.2 评价指标数据的处理 |
4.2.3 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
4.2.4 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 |
4.2.5 样本与数据来源 |
4.2.6 评价结果与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成本优势与差异化优势分析 |
5.1 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成本优势分析 |
5.1.1 美国农业生产成本的总体变化 |
5.1.2 美国农业生产成本的构成分析 |
5.1.3 美国农业成本优势分析——以大豆和玉米为例 |
5.1.4 一个案例:美国与巴西大豆在中国市场的价格优势分析 |
5.2 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差异化优势分析 |
5.2.1 以农业质量获取差异化优势 |
5.2.2 以农业安全保障获取差异化优势 |
5.2.3 以农业专业化营销获取差异化优势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基本影响因素分析 |
6.1 生产要素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分析 |
6.1.1 丰富的天然资源为美国农业提供竞争基础 |
6.1.2 高水平的人力资本提高美国农业生产效率 |
6.1.3 技术创新是美国农业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 |
6.2 需求条件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分析 |
6.2.1 国内需求助推美国农业竞争优势快速形成 |
6.2.2 国际需求驱动美国农业竞争优势明显增强 |
6.2.3 新兴市场促使美国农业竞争优势得以维持 |
6.3 相关与支持性产业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分析 |
6.3.1 种子培育体系为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奠定基础 |
6.3.2 农产品加工业使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得到强化 |
6.3.3 冷链物流业促进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迅速扩张 |
6.4 农业经营主体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分析 |
6.4.1 家庭农场在美国农业经营方式中占据主导地位 |
6.4.2 独资经营是美国农场类型中最常见的组织形式 |
6.4.3 专业化农场经营创造和保持美国农业竞争优势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辅助影响因素分析 |
7.1 政府因素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分析 |
7.1.1 美国农业价格支持政策 |
7.1.2 美国农业资源支持政策 |
7.1.3 美国农业出口市场计划 |
7.1.4 美国农业信贷和税收政策 |
7.1.5 美国农业保险补贴机制 |
7.2 历史机遇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分析 |
7.2.1 西进运动给美国农业发展带来重要契机 |
7.2.2 第二次世界大战促进美国农业发展提速 |
7.2.3 科技革命加快了美国农业科技创新步伐 |
7.2.4 世界人口暴增使美国农业继续蓬勃发展 |
7.3 本章小结 |
第8章 美国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的经验教训及对中国的启示 |
8.1 美国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的主要经验 |
8.1.1 一定的农业经营规模是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前提条件 |
8.1.2 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是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内在动力 |
8.1.3 强势的相关支持产业是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有力支撑 |
8.1.4 有效的联邦政府行为是农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保障 |
8.2 美国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的主要教训 |
8.2.1 长期产能过剩易使美国爆发农业经济危机 |
8.2.2 农业企业垄断使中小型农场经营压力增大 |
8.2.3 农业发展过程中造成的资源与环境的破坏 |
8.3 中国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的主要困境 |
8.3.1 农业科技推广与创新体系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 |
8.3.2 农产品国内库存高企与国际市场进口大量增加 |
8.3.3 农业育种和加工及冷链等社会化服务发展落后 |
8.3.4 农业经营规模太小且农业劳动者素质普遍偏低 |
8.4 对提升中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启示 |
8.4.1 持续深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工作 |
8.4.2 加快推进农业相关支持产业发展 |
8.4.3 多种形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
8.4.4 增强农业劳动者素质和能力建设 |
8.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4)我国体育场馆经营管理行业标准制定的发展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选题依据 |
1.1.1 我国各类体育场馆存在经营管理问题 |
1.1.2 国家对我体育场馆标准化高度重视 |
1.2 研究目的、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任务 |
1.4 文献综述 |
1.4.1 核心概念 |
1.4.2 我国体育场馆经营管理研究综述 |
1.4.3 我国学者对行业标准方面的研究 |
1.4.4 国外研究现状 |
1.4.5 文献评述 |
2 研究对象与方法 |
2.1 研究对象 |
2.2 研究方法 |
2.2.1 文献资料法 |
2.2.2 访谈法 |
2.2.3 案例研究法 |
2.2.4 逻辑分析法 |
2.2.5 数理统计法 |
3 研究结果与讨论 |
3.1 我国体育场馆标准建设取得的成就 |
3.1.1 我国体育场馆标准数量逐年增多 |
3.1.2 我国体育场馆标准内容不断丰富 |
3.1.3 .我国体育标准化工作有序推进 |
3.2 我国体育场馆经营管理行业标准存在的问题 |
3.2.1 内容体系建设不够完善 |
3.2.2 行业标准条文表述不规范 |
3.2.3 行业标准水平滞后于行业发展水平 |
3.2.4 行业标准落地执行率不高 |
3.3 我国体育场馆经营管理行业标准问题的影响因素 |
3.3.1 制定主体存在弊端 |
3.3.2 制定程序存在问题 |
3.3.3 行业协会优势发挥不佳 |
3.3.4 行业标准制定组织参与不充分 |
3.4 我国体育场馆经营管理行业标准制定的对策 |
3.4.1 转变政府主导的制定模式,发挥体育场馆协会优势的作用 |
3.4.2 健全立项指南制定机制,加大对草案内容的审查力度 |
3.4.3 鼓励借鉴国外标准建设先进经验 |
3.4.4 大力培养体育场馆经营管理行业标准所需人才 |
4 研究结论和建议 |
4.1 研究结论 |
4.2 研究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一 专家访谈提纲 |
附录二 我国颁布的体育行业标准 |
附录三 访谈到的体育场馆目录 |
(5)网络公益众筹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与创新点 |
1.4.1 研究内容 |
1.4.2 创新点 |
第2章 网络公益众筹概述 |
2.1 网络公益众筹的界定 |
2.1.1 网络公益众筹的概念和特征 |
2.1.2 网络公益众筹的分类 |
2.1.3 我国网络公益众筹兴起的原因及发展现状 |
2.2 网络公益众筹民事法律关系 |
2.2.1 网络公益众筹中的合同法律关系 |
2.2.2 各参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
小结 |
第3章 我国网络公益众筹典型案例及其存在的法律问题 |
3.1 我国网络公益众筹典型案例分析 |
3.1.1 “吴花燕”事件分析 |
3.1.2 “吴鹤臣”事件分析 |
3.1.3 “王凤雅”事件分析 |
3.2 我国网络公益众筹运行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
3.2.1 公益众筹平台义务模糊不清 |
3.2.2 公益众筹平台责任承担不明确 |
3.2.3 项目发起人个人信息保护不健全 |
3.2.4 出资人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
3.2.5 公益众筹监管缺失 |
小结 |
第4章 网络公益众筹的域外法启示 |
4.1 域外网络公益众筹立法现状 |
4.1.1 英美法系国家的网络公益众筹立法现状 |
4.1.2 大陆法系国家的网络公益众筹立法现状 |
4.2 域外网络公益众筹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
4.2.1 公益众筹平台的基本义务明确 |
4.2.2 公益众筹行业自我治理 |
4.2.3 专门的公益众筹监督管理机构 |
4.2.4 税收优惠的作用 |
小结 |
第5章 完善我国网络公益众筹的建议 |
5.1 界定公益众筹平台的义务 |
5.1.1 明确公益众筹平台的严格审查义务 |
5.1.2 规定公益众筹平台协助处理纠纷的义务 |
5.2 明确公益众筹平台对出资人侵权责任的承担 |
5.2.1 公益众筹平台对出资人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
5.2.2 公益众筹平台对出资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
5.2.3 公益众筹平台对出资人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
5.3 加强项目发起人个人信息保护 |
5.3.1 实施项目发起人个人信息分类分级保护 |
5.3.2 建立公益众筹信用评价体系 |
5.4 保障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
5.4.1 明确公益众筹资金的性质 |
5.4.2 保障出资人的撤销权 |
5.4.3 拓宽出资人的救济渠道 |
5.5 健全网络公益众筹监管体制 |
5.5.1 建立专门的公益众筹监督委员会 |
5.5.2 建立公益众筹平台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网约车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网约车相关的理论概述 |
第一节 网约车的内涵和发展 |
第二节 网约车规制的法理学基础 |
一、安全价值 |
二、秩序价值 |
第三节 网约车法律规制的必要性分析 |
一、行政法视角 |
二、经济法视角 |
第二章 我国网约车法律规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我国网约车法律规制现状 |
一、中央层面的法律规制现状 |
二、地方层面的法律规制现状 |
第二节 我国网约车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 |
一、网约车行政许可设定权的合法性缺陷 |
二、网约车事前准入条件的合法性缺失 |
三、规制理念滞后及有效监管不足 |
四、违约行为与侵权责任主体规制不清 |
五、网约车保险制度不健全 |
六、网约车数据人格的保护制度缺失 |
第三章 域外网约车的法律规制现状考察及启示 |
第一节 域外网约车的法律规制 |
一、美国—创设监管新路径 |
二、英国—维持双轨管理框架 |
三、新加坡—完全开放与鼓励共享 |
第二节 域外网约车的法律规制对我国的启示 |
一、探索新型监管模式 |
二、转变规制理念 |
三、注重保险救济 |
第四章 完善我国网约车法律规制的建议 |
第一节 完善网约车立法规制体系 |
一、中央层面:制定上位法 |
二、地方层面: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
第二节 创新网约车监管模式 |
一、构建政府+平台的合作规制模式 |
二、成立网约车行业协会 |
三、健全网约车事中与事后规制手段 |
第三节 构建网约车回应型法律规制 |
一、平衡安全和创新的关系 |
二、平衡新老业态之间的利益关系 |
三、回应型法律规制注重政策性立法 |
四、回应型法律规制强调规制手段的层次性 |
第四节 明确网约车违约行为与侵权责任主体 |
一、设立驾乘双方缴纳定金制度 |
二、明确网约车侵权责任主体 |
第五节 健全救济途径 |
一、司法救济 |
二、保险救济 |
三、行业协会救济 |
第六节 创设网约车数据人格的保护制度 |
一、强化电子政务中的数据人格保护 |
二、构建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库 |
三、完善去个人化的信息保护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现状综述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5 本文的创新点和不足 |
第2章 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的法律结构与基本法理 |
2.1 代言广告的法律结构 |
2.1.1 代言广告的概念界定 |
2.1.2 代言广告的特征 |
2.2 代言广告在网络环境中的新特征 |
2.2.1 广告代言者呈现多元化趋势 |
2.2.2 广告代言者与消费者之间具有特殊的虚拟信赖关系 |
2.2.3 代言广告高度依赖互联网作为传播媒介 |
2.2.4 代言广告的表达方式日益多样化、日常化和隐蔽化 |
2.2.5 受众判断的偏差化风险加剧 |
2.3 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的种类 |
2.4 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在法律规制需求方面的特殊性 |
2.4.1 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的多方法律关系 |
2.4.2 “交易行为—宣传行为”二元化结构导致真实荐证义务的履行需求增强 |
2.4.3 代言广告的特殊侵权关系导致消费者合理信赖的保护需求增强 |
2.4.4 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冲突导致避免过度规制的需求增强 |
第3章 我国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的法律规范现状与不足 |
3.1 我国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的法律规范现状 |
3.1.1 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的立法梳理 |
3.1.2 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的立法分析 |
3.2 我国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的法律实践现状 |
3.2.1 基于行政执法案例的实证分析 |
3.2.2 基于司法案例的实证分析 |
3.2.3 基于网络平台自治规范的实证分析 |
3.3 我国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法律规范的缺失与不足 |
3.3.1 当前的法律规制逻辑不能顺应社会多元共治的实际需求 |
3.3.2 既有的法律体系架构不能适应真实荐证义务的强规制需求 |
3.3.3 现行的归责机制不能满足保护消费者合法信赖的规制需求 |
3.3.4 现有法治框架缺少利益平衡的灵活制度设计 |
3.3.5 现有的法律实施机制缺陷导致消费者维权效果不佳 |
第4章 域外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的法律规制及其经验借鉴 |
4.1 美国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的法律规制 |
4.2 欧盟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的法律规制 |
4.3 中国台湾地区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的法律规制 |
4.4 域外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法律规制的经验借鉴 |
4.4.1 线下广告规制模式“照搬式运用”与“改良式运用”的有机结合 |
4.4.2 重视运用强制信息披露手段 |
4.4.3 完善对广告内容真实性的保障措施 |
4.4.4 构建多元化的规制主体机制 |
第5章 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法律规范的完善思路 |
5.1 探索顺应实际需求的法律规制逻辑 |
5.1.1 实现从“政府管控型”向“多元协同型”规制理念的转变 |
5.1.2 明确多元化规制主体的权责 |
5.1.3 实现赋权原则与法律家长主义原则的融合与互补 |
5.2 对广告代言者的真实荐证义务加强必要的法律保障措施 |
5.2.1 健全用户评价领域真实荐证义务的履行督促机制 |
5.2.2 完善社会公众人物隐性商业言论的事中规制程序 |
5.2.3 准确界定真实代言与虚假代言的区别标准 |
5.3 构建保护消费者合理信赖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 |
5.3.1 将隐性商业言论、用户虚假评论等新类型代言纳入法律调整范围 |
5.3.2 修法完善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追究机制 |
5.3.3 完善民事责任中的惩罚性赔偿与行为可责性标准 |
5.4 建立兼顾社会公共利益、产业发展与个人权利的利益平衡机制 |
5.4.1 合理确定商业言论的保护范围 |
5.4.2 优化广告代言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范 |
5.5 健全“权力布局合理、法律救济通畅”的法律实施机制 |
5.5.1 构建“部门协同,社会共担,平台担责”的规制权力配置格局 |
5.5.2 优化消费者权益保障的法律救济方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我国烟草广告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烟草广告法律规制概述 |
一、烟草广告概述 |
(一)烟草广告的定义 |
(二)烟草广告的特征 |
(三)烟草广告的分类 |
二、烟草广告法律规制相关内容 |
三、烟草广告法律规制的特点 |
四、烟草广告法律规制的必需性 |
第二章 我国烟草广告法律规制现状 |
一、烟草广告的禁制或限制性规定 |
二、烟草“擦边球”广告案例及其分析 |
(一)借助网络媒体发布广告 |
(二)隐藏在“市场调研”名义下的烟草广告 |
(三)借助“心灵鸡汤”进行宣传 |
三、烟草广告规制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
(一)缺乏完善的立法 |
(二)执法监督不严 |
(三)烟草行业协会作用弱化 |
四、烟草广告规制问题的成因 |
(一)立法原因 |
(二)执法原因 |
(三)社会原因 |
第三章 解决我国烟草广告法律规制问题的比较法经验与教训 |
一、国外烟草广告法律规制的类型 |
(一)严格型 |
(二)温和型 |
(三)综合型 |
二、解决烟草广告法律规制的域外经验 |
(一)重视法律体系完备性建设 |
(二)不断强化监督和管理的力度 |
(三)充分借助社会机构的力量 |
第四章 解决我国烟草广告法律规制问题的建议 |
一、解决我国烟草广告法律规制问题的基本思路 |
(一)以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权利为首要原则 |
(二)重点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
(三)自由权利不能凌驾于烟草广告的法律规制之上 |
二、解决我国烟草广告法律规制问题的建议 |
(一)立法领域的完善 |
(二)执法领域的强化 |
(三)推动烟草协会行业自律性的提升 |
结论与展望 |
一、结论 |
二、展望 |
参考文献 |
(9)四川省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回应能力提升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依据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思路与拟解决的问题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思路 |
1.3.3 拟解决的问题 |
1.4 研究方法、技术路线与创新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4.3 创新点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设计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白酒质量安全 |
2.1.2 白酒质量安全的监管 |
2.1.3 监管回应能力 |
2.2 回应性监管理论的依据 |
2.2.1 回应性监管理论的研究背景 |
2.2.2 回应性监管理论的内容 |
2.2.3 回应性监管理论的观点 |
2.2.4 回应性监管理论的应用 |
2.3 分析框架的设计 |
2.3.1 回应性监管理论的精华 |
2.3.2 回应性监管理论与监管实践中的相关性 |
2.3.3 分析框架的建立 |
第三章 四川省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回应能力的现状 |
3.1 四川省白酒质量安全监管的现状概述 |
3.1.1 四川省市场监管部门情况概述 |
3.1.2 四川省白酒生产企业的情况概述 |
3.1.3 四川省社会组织及公众对白酒质量安全监管情况概述 |
3.2 四川省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回应能力现状概述 |
3.2.1 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
3.2.2 促进政策措施解读回应力度 |
3.2.3 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
3.2.4 加强质量安全宣传教育 |
3.2.5 加大白酒风险排查及整顿力度 |
3.2.6 建立白酒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 |
第四章 四川省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回应能力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
4.1 四川省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回应能力调研情况 |
4.1.1 问卷调查情况及结果归纳 |
4.1.2 访谈情况及结果归纳 |
4.2 四川省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回应能力存在的问题 |
4.2.1 政府监管回应效能方面的问题 |
4.2.2 白酒生产企业自我监督能动性方面的问题 |
4.2.3 社会组织及公众回应意愿与能力方面的问题 |
4.3 四川省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回应能力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3.1 政府监管回应能力低下的原因分析 |
4.3.2 白酒生产企业自我监督能动性欠缺的原因分析 |
4.3.3 社会组织及公众回应意愿与能力不足的原因分析 |
第五章 四川省白酒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回应能力的新思路 |
5.1 国内外监管的经验借鉴及启示 |
5.1.1 国外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经验的借鉴 |
5.1.2 国内酒类监管经验的借鉴 |
5.1.3 对四川省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回应能力提升的启示 |
5.2 完善政府监管回应效能的对策 |
5.2.1 完善政府监管体系 |
5.2.2 完善政府监管制度 |
5.2.3 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权力下放 |
5.3 推动白酒生产企业自我监督能动性的对策 |
5.3.1 健全白酒生产企业管理制度建设 |
5.3.2 完善白酒生产企业惩罚与激励机制 |
5.3.3 提升白酒生产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及综合素质 |
5.4 提升社会组织及公众回应意愿与能力的对策 |
5.4.1 完善信息公开及投诉畅通机制 |
5.4.2 建立民主责任意识及健全配套制度建设 |
5.4.3 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和法治教育 |
5.5 监管回应能力的对策合理性与可行性分析 |
5.5.1 对策的合理性分析 |
5.5.2 对策的可行性分析 |
第六章 结论与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建议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社会公众对四川省白酒产品质量及政府监管回应能力问题的问卷调查 |
附录2 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及白酒生产企业对质量监管回应能力的调查 |
附录3 对四川省部分市州市场监管部门领导的访谈问题 |
(10)基于利益相关者的食品安全治理研究 ——以长沙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一、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
二、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方法与创新之处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论文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食品安全 |
二、治理 |
三、食品安全治理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 |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运用 |
第三章 食品安全治理中的利益相关者分析 |
第一节 食品安全治理过程中的利益相关者界定 |
一、政府相关部门 |
二、食品企业 |
三、消费者 |
四、社会组织 |
第二节 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分析 |
一、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言人 |
二、食品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 |
三、消费者注重效用最大化 |
四、社会组织追求社会利益的优化 |
第三节 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主要利益关系分析 |
一、政府部门与食品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分析 |
二、政府部门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分析 |
三、食品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分析 |
四、社会组织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分析 |
第四节 食品安全治理中各利益相关者的角色定位 |
第四章 长沙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治理实证分析 |
第一节 调研实施概况 |
一、调研对象的选取 |
二、调查问卷与访谈提纲设计 |
三、调研样本基本情况 |
第二节 长沙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治理现状 |
一、政府参与长沙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治理现状 |
二、企业参与长沙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治理现状 |
三、消费者参与长沙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治理现状 |
四、社会组织参与长沙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治理现状 |
第五章 食品安全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食品安全治理存在的问题 |
一、政府“主导者”角色仍有缺位 |
二、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仍未有效落实 |
三、消费者参与的主动性和有效性滞后 |
四、社会组织的沟通服务功能仍未充分发挥 |
第二节 食品安全治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政府层面原因 |
二、企业层面原因 |
三、消费者层面原因 |
四、社会组织层面原因 |
第六章 基于利益相关者的食品安全治理优化建议 |
第一节 政府应落实“主导者”责任 |
一、完善监管执法方式 |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
三、健全资金扶持政策 |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
第二节 企业应落实主体责任 |
一、完善食品安全培训 |
二、强化企业责任意识 |
第三节 消费者应积极维权 |
一、转变自身思想观念 |
二、学习食品安全知识 |
第四节 社会组织应充分发挥沟通服务作用 |
一、提升组织独立能力 |
二、完善组织规章制度 |
结论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四、关于我国消费者协会完善的几点建议(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洗涤技术发展研究 ——以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为中心[D]. 王鹏飞. 山西大学, 2021(01)
- [2]区域装备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效应提升机制研究[D]. 高文鞠. 哈尔滨理工大学, 2021(01)
- [3]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研究[D]. 孙彤彤. 吉林大学, 2021(01)
- [4]我国体育场馆经营管理行业标准制定的发展与对策研究[D]. 刘妍彤. 首都体育学院, 2021(09)
- [5]网络公益众筹法律问题研究[D]. 刘长城. 山东财经大学, 2021(12)
- [6]网约车法律规制研究[D]. 杨威武. 兰州大学, 2021(02)
- [7]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的法律问题研究[D]. 陈冰茹. 华东理工大学, 2021(08)
- [8]我国烟草广告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D]. 刘正学.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3)
- [9]四川省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回应能力提升对策研究[D]. 马静. 电子科技大学, 2020(04)
- [10]基于利益相关者的食品安全治理研究 ——以长沙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为例[D]. 朱欢.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