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同意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论文文献综述)
刘泓利[1](2021)在《金通投资管理公司业务人员薪酬激励优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
王建国[2](2017)在《基础设施PPP模式的优化研究 ——以中建轨道交通项目为例》文中指出世界各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已有150多年历史,经历了兴盛、衰退和复兴这样一个螺旋式的发展过程。第一条地下式铁路运行线于1863年1月10日在伦敦通车,1890年以电力牵引的地铁成功建成(深挖电气化隧道)。1970年至今世界上许多国家都确定了发展轨道交通的方针,由于轨道交通建设成本高,各国普遍的问题是如何解决建设资金的来源问题。中国20世纪50年代开始筹备北京地铁建设,1965年至1969年建成北京地铁一期工程,54公里,1999年以后国家政策逐步鼓励大中城市发展轨道交通,目前我国己有北京、上海、广州、天津、重庆、南京等城市先后建成并开通运营了87条轨道交通线,运营线路总长度2,539公里。预计“十二五”期间,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规模为2,500公里左右,总投资为1.2万亿元左右。至2020年末累计投运里程将达到7,000公里左右,届时轨道交通将覆盖全国主要大中城市,在城市交通系统中发挥主体、骨干作用。在这样的市场背景下,基础建设企业如何配合国家的PPP产业政策,在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及地下综合管廊、公路交通等基础设施PPP项目中不断进行创新和优化,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列举大量国际国内成功与失败案例,聚焦徐州市地铁一号线、徐州市地铁三号线等实践中的重点项目,在PPP模式特点、PPP模式在中国现状、PPP模式投资和融资优化、PPP模式下社会资本方法律风险管控、PPP模式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几个方面如何进行优化,系统进行研究。
朱兰春[3](2015)在《最高法院民事判决四元结构论(1985-2014)》文中研究表明从1985年5月起,至2014年12月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约8000件民事裁判文书或案例,与多数人的想当然所不同的是,其中绝大部分是最高人民法院自己审理的案件。这是一个日益巨大且十分宝贵的司法资源库,对此进行深入研究和持续发掘,总结审判经验,理清法理逻辑,洞悉裁判思维,辩明发展方向,必将直接、持久地惠及于实务界和理论界,共同把案例研究推向更高的水准。本书认为,面临大数据时代的海量司法资源,欲保持实践对理论的丰富和滋养,又不失理论对实践的统摄和把握,首先应对现有研究方法进行必要的革新,这是衡量案例研究质量的重要尺度,也是提高案例研究水平的必由之路。目前通行的研究方法,无论是实务取向的案例汇编解析法,还是理论层面的法律关系分析法、请求权基础体系法,均是前信息化时代的产物,对应的是个案研究,遵循的或是从特殊到一般,或是从一般到特殊的认识路径,其特征是微观分析,其优势是分析透彻。但面对司法资源信息浪潮的冲击,以现有研究方法应对,沧海拾贝绰绰有余,总揽全局能力不足。更为严重的是,后者的困境如长期存在,将全面解构前者的存在价值。黑格尔认为,“真实的只是整体”,我国哲学家王太庆先生进一步引申为,真理是全体,不是鸡零狗碎的东西。哲学如此,法学亦如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案例研究的危机,首先是研究方法的危机。提出这个问题,并试图解决这个问题,以通盘把握更为深刻的裁判思维,正是本文的全部目的。传统研究方法的危机,迫使笔者不得不另寻研究制高点,最终立足于民法基本理论体系,以“主体、行为、权利、责任”为基元,从哲学认识论的角度,提炼出四元结构分析法,对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全部民事案例,以四元结构重新归类、多次归类,遵循的是从一般(大理论)到一般(大实践)的认识路径,使得极为浩繁的实证研究,获得了相当清晰的方向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前述困惑,为理论重新找回了自信。更重要的是,四元结构作为贯穿全文的一根红线,在对全部民事案例的提精取萃中,基本理清了最高法院三十年来民事审判的历史脉络,证实了笔者长久以来的一个“哥德巴赫猜想”:最高法院民事审判思维已初步成型,但尚不固定,且未来走向仍不确定,由此形成了本文的中心命题:作为民法理论的方法论表达,四元结构既是统领最高法院全部民事判决的总线索,也是揭示最高法院民事审判规律的总钥匙。显然,这一中心命题由两个相互缠绕的子命题组成。笔者紧紧围绕上述中心命题,按双螺旋线索展开全文,一方面论证,四元结构能否以及如何起到统领作用;另一方面实证,最高法院的审判思维是否以及如何相对成型于四元结构。开篇从以往的研究经验出发,上升至方法论的高度自我反思,在民法理论的基础上,尝试提炼出四元结构方法的分析框架,再以此切回到对全部民事案例的梳理,以该分析框架的每一基元为标准,提取案例公因式,构筑了四个子系统,依次分别为“界定民事主体”、“判断法律行为”、“保障民事权利”、“划分民事责任”。而每一子系统项下,又不断细分若干裁判元素或类型,继续细分和提取案例公因式,如“界定民事主体”子系统项下,又可细分出“适格当事人的审查标准”;“判断法律行为”子系统项下,最终可细分出“影响效力的主要因素”,等等。理论结构从主干一直延伸到毛细血管,在案例诸元素的重新归纳、逐级整合中,图景脉络越来越明晰,体现出理论对实践的总体驾驭。与此同时,看似杂乱无章的海量案例,也经由毛细血管的吞吐、梳理,开始井井有条,显出内在的机理,并经由主干直通理论结构,体现出实践为理论的源头活水。理论与实践的穿梭往来,最后合而统之于有机之四元结构,并收于对最高法院审判思维的整体考察中,得出全文结论。各章的实证研究表明,三十年来,最高法院在界定民事主体时,开放中有规范;在判断法律行为时,宽松中有反复;在保障民事权利时,绝对中有限制;在划分民事责任时,承担中有平衡。笔者相信,如果不从四元结构方法的理论自觉出发,很难从容俯瞰最高法院民事判决在长时段中的总景图,传统研究方法的乌龟再努力,也永远追不上司法的兔子;更难深入探究最高法院法官群体审判思维的模块要素,一块砖头研究得再仔细,仍可能对整座大厦的结构一无所知。相较于现有研究成果,本文的创新主要体现在研究方法上,以四元结构梳理和分析最高法院三十年来全部民事判决,在此基础上总结民事审判思维以及审判规律,这在国内尚属首次。这一研究有如下四个特征:覆盖范围广,时间跨度长,研究方法新,理论张力强。覆盖范围广,是指研究对象包括最高法院迄今公布的全部民事判决,把以往民事判决的类型化研究,推进到全口径研究的更高层面;时间跨度长,是指研究案例上溯1985年5月起,下至2014年12月止,历时整整三十年;研究方法新,是指突破了现有实务和理论方法的局限,提出了四元结构作为新的理论分析框架,以此统摄最高法院全部民事判决,涵盖案件审理主要环节;理论张力强,是指四元结构本身脱胎于民法理论,既是民法理论的方法论表达,也是民法思维的逻辑构造,其强大的理性思辨力,与万花筒般的司法现实之间,构成必要的张力,二者未来的互动将演绎丰富的可能性。鉴于案例库数量巨大,加之这一研究方法本身,对首创者的识见和意志均要求极高,笔者虽竭尽全力,但兼受学识、专业和精力所限,学术勇气有余,学术水平有限,故本项实证研究尚存诸多不足,尤其在个案的的法理生成路径、案例之间的内在机理关联、审理模式的历史节点转换、法官心证判断的识别依据等深层次领域,均无力涉及或浅尝辄止,一定程度上限制、削弱了本书的学术价值和理论品质。对此,笔者完全有自知之明,将正视不足与缺陷,并以此为动力,听从命运的召唤,继续投入到这项永无止境的研究事业。
宋承国[4](2010)在《中国期货市场的历史与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现代以来随着各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际金融联系的不断加强,期货市场在促进本国经济发展以及在国际金融合作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尤其是近些年来,以期货市场为主体的虚拟经济越来越影响到实体经济的发展,并关系到国家经济金融的安全。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产业结构不断升级、金融服务领域越来越开放的背景下,如何促进中国期货市场健康快速地发展,提升其服务本国经济的市场功能,是经济建设中一项十分重要而又紧迫的课题。因此,全面系统地研究近代以来中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历程,并将其与国际期货市场的历史发展相比较,发掘出期货市场发展的历史规律以及可供吸取的经验教训,对于当代以及未来中国期货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历史借鉴价值和现实促进意义。中国期货市场萌芽并初创于晚清时期,先后经历了民国时期的艰难发展、共和国成立后的长期断层、改革开放后的重建以及在当代的再发展等若干历史阶段。百余年来期货市场的发展历程与中国制度的变迁息息相关,它是制度变迁的缩影,是制度需求和制度供给不断冲撞与融合的反映。因此对中国期货市场的研究,本文首先立足于制度变迁的理论视角,并由此展开。将中国期货市场纳入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范畴,以制度变迁的视角对其发展历程展开了研究,分析了中国期货市场历史发展的制度原因,总结了中国期货市场发展的历史规律和经验教训,并为今后中国期货市场的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借鉴和参考。其次,在充分挖掘史料以及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运用实证的史学研究方法,对三个历史时期期货市场的历史与发展进行了系统、全面地纵向研究和梳理,揭示了中国期货市场产生的动因、发展变化情况、影响和意义,并对其发展规律、特征与不足进行了总结和评价,使得晚清、民国和共和国三个历史时期的期货市场成为了有机联系的整体。尤其是对共和国成立后期货市场的断层和重建时期进行了系统、深入地研究,揭示了当代中国期货市场重建和发展的历史必然性。再次,本文在对近代以来期货市场发展历程进行纵向梳理的同时,还借助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对不同历史时期期货市场的运行机制、市场监管、市场的特点与不足等方面展开了横向地分析和研究。不仅研究了近代以来华商与洋商两个期货市场、物品期货与证券期货两类交易品种、期货与现货两种交易方式,还对不同制度条件下期货市场的发展历程、运行机制(包括市场组织结构、制度规则、交易和行市)、市场监管(包括国家立法、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等进行了研究。在此基础上,本文还对中外期货市场的发展进行了比较研究,分析比较了中外期货市场的发展历程,研究了国际期货市场的现实运行,总结了期货市场健康发展需要具备的条件。通过研究本文得出如下结论:首先,期货市场的形成与发展不仅是中国人现代化努力的重要成果,而且是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标志,是现代化发展的高层次体现。然而作为重要的金融市场,期货市场服务现货市场的功能并没有充分发挥,这体现出了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曲折性和艰巨性;其次,制度的变迁对期货市场的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中国期货市场的断续兴衰与国家经济制度变迁休戚与共。良好的制度安排可以创造出更高的市场效率和资源利用率,更好地促进期货市场的发展,反之则会起到阻碍作用,造成期货市场发展的迟滞乃至断层;再次,期货市场的创新和监管也非常重要。作为金融市场的一部分,期货市场具有发现价格、规避风险和配置资源的功能,是服务现货市场乃至整个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中国必须加快制度创新,尽早建立起包括金融期货和期权期货在内的完整的期货品种结构。这对于推动经济发展,提升经济发展层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也要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加强市场监管的制度建设,控制市场风险,防范期货市场的价格操纵和过度投机导致的功能失效和对经济的破坏。制度创新是中国期货市场发展的必由之路。
文骐,朱志军,许志敏,张晓月[5](2009)在《足印——新中国成立60周年经济发展轨迹》文中提出一个负责任的中国虽然她今天仍然走在崛起的路上虽然她与美国和欧盟相比依旧算不上强大但是她的脚步坚定而踏实她的目标明确而切实她的前途光明而远大这是我们的国家这是我们期待未来会更加繁荣和富强的那个中国
孙明明[6](2007)在《我国证券公司风险处置中的重组模式选择》文中研究指明根据中国证监会统计资料,截止2007年9月,我国在历时三年的证券公司风险处置过程中,共处置高风险证券公司31家。其中,27家实施了重组,使得中国证券公司总体上达到了持续经营标准。基于证券经营行业的高风险特征,此次集中风险处置并非一劳永逸,及时分析我国证券公司风险成因,总结我国证券公司风险处置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并完善证券公司风险处置的模式,建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目标与评价体系,对于防范和更好地化解证券公司风险,同时为金融业其他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提供借鉴,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研究的逻辑脉络如下:首先,给出证券公司风险处置的一般模式,即政府救助、重组、破产清算、行政处罚和接管等;其次,建立经济学模型,论证了我国国情下采用重组方式进行证券公司风险处置的必要性;再次,实证研究了三种具体的重组模式(收购重组、政策性重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组),对每种模式进行比较深入全面的剖析,为得出本文结论与政策建议奠定基础;最后,本文通过建立评价体系对不同的重组模式进行集中比较分析,进而得出我国证券公司风险处置的目标取向与政策建议,为降低风险处置成本、提高风险处置效率、实现证券公司行业整合提供政策建议。本文在研究过程中大量采用了实证分析的方法,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剖析、比对,从中提炼共性因素,为整个论文的展开奠定基础。而对于“为什么要把重组作为证券公司风险处置的主要方式进行研究”这一首先必须回答的问题,本文在第二章建立了经济学模型,通过数理分析得出结论,这在目前国内有关研究中尚属首次。本文研究表明,各国(地区)采取何种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方式,一般是根据证券公司的风险程度及其对市场和社会的影响状况而确定的。无论采取何种风险处置方式,监管部门的目的都是尽量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尽可能降低处置成本,同时维护社会公众对证券市场的信心。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有制经济占控制性地位的特征,高风险证券公司倒闭对于我国金融体系和宏观经济的稳定具有巨大的政治成本,这种政治成本使得监管当局只能对高风险证券公司采取过度宽容的监管态度,推动其重组而不是大量关闭,其决策临界点远远偏离于社会最优值。我国证券公司重组模式主要包括收购重组、政策性重组和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组等。对于如何选择具体的重组模式,本文在第三、四、五章分别对三种重组模式进行了实证研究。其中,第三章集中探讨了历年来我国证券公司收购重组的基本模式:政府为主导的模式和以市场为主导的模式。政府主导型重组对于迅速处理掉风险券商的不良资产,解决债务问题,稳定公众信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证券公司发展初期是很有必要的,但是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政府行为在券商重组问题上的弊端和局限性也将逐步显现。政府主导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券商在委托代理、授权经营、风险防范等方面内在的矛盾,未来我国证券公司的并购重组工作还有赖于市场化手段的运用。第四章对汇金和中建投公司参与的政策性重组进行了详细分析。汇金公司、中国建投参与证券公司重组是一项政策性任务,尽管初期社会舆论争议较大,但随着重组进程的不断推进,事实证明汇金公司参与证券公司的重组工作对资本市场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另外,汇金公司、中国建投注资和参与重组,对于所选择的证券公司具有明确的政府支持信号,有很强示范效应,可以引致其他资金投入证券公司股本中,对于化解和防范证券公司的系统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第五章围绕着证券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组模式展开。由于我国特殊的历史原因,国企自身存在的多种优势和参与券商重组而存在的多重收益,决定了国企是未来券商重组过程中的一支主力军。国企参与券商重组模式,相对于汇金、建银模式来说更加市场化,而且可以抓住当前的政策机遇和有利环境,利用公共资金为重组券商解决一部分债务的支付问题,以减少进入证券行业所需支付的代价。第六章对上述重组模式作出总结和对比,提出了我国证券公司重组的政策目标取向,建立了证券公司风险处置评价体系,确立了我国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模式选择的主要考察指标。最后,在第七章对我国证券公司风险处置中的重组模式选择提出政策建议。
何品[7](2006)在《从官办、官商合办到商办:浙江实业银行及其前身的制度变迁(1908-1937)》文中研究表明浙江实业银行是近代中国重要的华资私营商业银行。其最早的前身是浙江官钱局,开办于1908年,系官办地方金融机构。1909—1910年间,浙江官钱局改组为浙江银行。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以后,浙江银行改组为中华民国浙江银行。至1915年,中华民国浙江银行改组为浙江地方实业银行。上述三家银行均系官商合办的股份制银行,具有地方银行职能,并兼营商业银行业务。在浙江地方实业银行时期,官商股东间长期存在矛盾,1921年为了银行增加资本并修改章程,官商股东矛盾升级,关系进一步恶化,并从银行内部股东矛盾上升为银行与省政府、省议会的外部矛盾。经过长时间对峙僵持后,由于分歧无法消除,官商股东最终于1923年达成协议,取消官商合作,拆分股本。官商合办的浙江地方实业银行被分割为官办的浙江地方银行和商办的浙江实业银行。浙江实业银行成立以后,制度日渐完善,管理趋于正常,业务连续发展,实力不断加强,不求规模经营,赢利相当可观,与另二家总行同样设在上海的私营商业银行浙江兴业银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关系密切,被银行业界合称“南三行”。从1908年至1937年,浙江实业银行及其前身在30年左右时间内发生的历史变迁具有极其丰富的内容。本文从制度的层面考察浙江实业银行及其前身的历史变迁,探究从官办的浙江官钱局,到官商合办的浙江银行、中华民国浙江银行、浙江地方实业银行,再到商办的浙江实业银行,在这段复杂的历史变迁过程中,银行制度在章程规则、资本结构、组织机构、人事、业务、会计等各个方面的变化和传承,以期较为全面而深入地揭示浙江实业银行及其前身的历史发展面貌。
江建华[8](2005)在《投资银行业创新与中国经济发展》文中研究说明在市场经济社会里,产业和产品是应市场需求产生、并在满足市场需求过程中不断发展的。投资银行业就是证券和股份公司制度发展到特定阶段的产物,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作为资金需求者和资金供应者相结合的一个特殊的金融中介机构,它参与了几乎所有种类的金融市场。它既是投资中介人,本身又是机构投资者。它最显着的特征是角色的多元化。它既是经纪人,又是自营商;既是资金的吸纳者,又是使用者。在发行市场上,投资银行能为资金缺乏的企业或其他机构发行证券以筹资,也能为资金富余的企业寻找投资机会;在交易市场上,它可以为资金缺乏的企业抛出各种有价证券,还可以为有闲余资金的企业购入有价证券。它不仅可以参与企业改组、并购的咨询,还可以通过对企业的参股或控股,参与企业创业和投资。可以说,它集银行、券商和市场其他服务机构功能于一身,是业务多元化和综合化的机构,在现代金融体系中有着其他金融机构所无法替代的功能,它以最佳成本实现资金所有权与资金使用权的分离,发挥着媒介资金供求、构造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企业并购、促进产业集中和规模经济形成等重要作用,是构筑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环节,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是资本市场的灵魂。作为直接融资的枢纽机构,投资银行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成为经济发展中最活跃的力量。 为此,如何发展中国的投资银行业,如何才能利用资本市场和投资银行来为中国的经济结构调整服务,尤其是如何解决国有企业问题、中国不良资产问题、产权制度建立问题、民营企业发展问题等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成为一项有着重要理论与实践意义的研究课题。 本文首先从考证西方发达国家投资银行的定义、发展历史、现状出发,研究国际投资银行业务发展与一国经济发展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关系。通过大量实证研究得出经过100多年的发展,投资银行已经由初始阶段传统的证券承销业务发展到今天全面从事资本市场业务、成为最有效和最具有影响力的金融机构。通过国际投资银行实务的历史演进过程,可以看出投资银行是金融市场的灵魂,是推动一国经济向前发展的发动机、是金融创新的先锋。而且,内容提要在二十一世纪、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环境下,投资银行的市场将更加广阔,投资银行的前景也将更加辉煌。 其次,本文详细论证了投资银行业在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指出金融市场是经济体系和经济发展的核心,而投资银行参与了几乎所有种类的金融市场,在金融市场最有挑战性和生命力,成为经济发展中最活跃的力量。它是金融市场的生力军和金融创新的先锋,它的主要资产是金融智慧,主要产品是金融建议和金融智能。在现代市场经济和金融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投资银行在资金媒介、配置资源、改善产业结构及促进技术和产业升级换代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并论述了投资银行业与中国经济改革发展的关系,指出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呼唤投资银行业发展,投资银行将对中国的经济结构调整、改造国有企业、建立和完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促进上市公司发展、防范金融风险、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及完善和资本市场的发展等起到巨大推动作用。 再次,本文研究了投资银行在中国的发展历程,并对中西投资银行进行了对比分析。中国经济转型和改革的浪潮呼唤着中国的投资银行业的产生,投资银行业任重而道远。从我国的改革实践看,投资银行业务最初是由商业银行从事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随着我国开放证券流通市场,原有商业银行的证券业务逐渐被分离出来,各地区先后成立了一大批证券公司,形成了以证券公司为主的资本市场中介机构体系。在随后的十余年里,证券公司已逐渐成为我国投资银行业务的主体。当然,除了专业的证券公司以外,还有一大批业务范围宽泛的信托投资公司设立的证券机构、金融投资公司、产权交易与经纪机构、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咨询公司等也在从事投资银行的相关业务。特别是1999年我国政府成立的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肩负着特殊历史使命和特殊法律地位,具有多方面的资产处置和运作手段,其业务范围己涉及到了国际上全方位服务的投资银行的基本业务。毫无疑问,投资银行在中国的产生和发展对促进生产力的提高、发展国民经济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下一步是研究如何更好地发展中国的投资银行和投资银行如何更好地为中国经济转型服务。因此,本文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对中西投资银行在法人治理结构、组织管理体制、风险防范体系、资产规模、资产构成、业务种类、市场占有率及品牌、专业人员培训以及投资银行发展的外部环境等方面进行了比较分
张晓俊[9](2020)在《上海私营华商保险业公私合营研究(1949-1952)》文中提出新中国成立初期,运用国家投入资金的方法,引导私营华商保险业走公私合营的国家资本主义道路,是实现对私营保险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步骤。本文以1949-1952年上海私营华商保险业的公私合营为研究对象,运用档案史料及其他相关文献资料,分析和研究了在上海市军管会金融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领导下,私营保险业从混乱、无序、依赖外商和相互排挤转变为统一、独立、团结、合作的局面,最终实现公私合营的过程。同时,本文探讨了私营保险业的公私合营对社会主义保险体系建立和为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提供经验的重要意义,也对保险业公私合营所带来的现实意义进行了分析。本文主要分成三个部分:第一,公私合营前上海私营华商保险业的背景,这一部分从解放前后私营保险业的基本情况和解放初期人民政府对私营保险业的初步整顿两方面,探讨了公私合营的历史背景及其前提和基础;第二,上海私营华商保险业的公私合营,这一部分主要分为准备和实施两个阶段,在准备阶段,初步淘汰了组织不健全的私营保险公司、打破了外商保险业对再保险市场的垄断、促进了保险业务的稳定,在实施阶段,则通过财产重估、资本调整、清产核资、定股定息等步骤后,最终实现了私营保险业全行业的公私合营;第三,对上海私营华商保险业公私合营的历史反思,这一部分从私营保险业公私合营的成效、不足和当代启示,全面分析了私营保险业公私合营所带来的影响以及其现实意义。保险业是社会经济中的重要一部分。改革开放以来私营保险业在增加就业、扶持社会弱势群体、发展民营经济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引发了社会对私营保险业新的思考。对于新中国成立初期(1949-1952年)这一段特殊历史时期中上海私营华商保险业发展历程的回顾和反思,对于现代保险业的发展、保险体制的改革、保险公司的经营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周婷[10](2020)在《结构化安排在新潮能源并购鼎亮汇通中的应用案例研究》文中提出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并购基金已成为上市公司并购的主流方式,且其大多多为限合伙制组织形式,为促进有效融资,并购基金大多会进行结构化安排。优先级资本与劣后资本比值越大,杠杆效应越明显。目前,我国有较多成功的结构性并购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并购的案例,但自2016年年底以来,并购基金参与并购的案例中均需解除或者调整其结构化安排方能通过证监会审核,如高新兴、新潮能源、华联股份等。2019年有9只结构化基金成功备案,但过程相当缓慢,与此同时,2018年“资管新规”的出台,明确了对资管产品的监管细则,由此可见,对结构化并购基金的监管形势已经发生变化。因此,本文的研究对并购基金结构化运用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采用案例研究法,研究对象为并购基金的结构化安排在新潮能源并购案例中的应用情况,此案例较为特殊,此次并购中的并购方新潮能源并没有直接收购标的油田资产,而是采用间接资产注入的方式,通过购买并购基金鼎亮汇通100%财产份额,以此间接持有标的油田;同时,被并购方即私募基金鼎亮汇通的结构化设计也颇为特殊,其第一层出资人即1名GP与12名LP并不存在结构设计,但向上穿透之后,发现其中6名LP的出资人中存在结构化安排,且杠杆比例较高,因而两次遭证监会询问,并最终以拆除结构化的方式得以过会,这也是近年相似的并购过会的普遍方式。本文首先阐述了研究背景和意义,对国内外当前的研究现状进行分类整理,介绍本文的研究方法与不足,并对本文相关概念相关理论进行阐述;其次,基于案例研究法对并购参与方的基本情况,并购的主要方案进行介绍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股权转让等;然后研究了此次并购引入结构化的动因,并主要关注并购过程中结构化安排的情况,深入分析安排的合规性和相关风险,及其对新潮能源的财务状况及股权、市值方面的影响;最后结合案例和并购基金的结构化发展监管趋势,从上市公司融资角度以及并购基金结构化设计角度分别提出相应建议。
二、关于同意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同意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论文提纲范文)
(2)基础设施PPP模式的优化研究 ——以中建轨道交通项目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
1.3 本文结构 |
1.3.1 中国引进PPP模式大致经历五个发展阶段 |
1.3.2 归纳目前中国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的三种模式 |
1.3.3 总结PPP模式有三方面的特点 |
1.3.4 基础设施PPP模式目前存在的问题 |
1.4 本文的创新点 |
1.5 小结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2 文献综述 |
2.2.1 国内文献综述 |
2.2.2 国外文献综述 |
2.3 小结 |
第3章 PPP项目投融资模式优化 |
3.1 PPP项目融资模式 |
3.2 PPP项目融资成本 |
3.3 PPP项目投融资模式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
3.3.1 PPP投融资模式有由BT模式改造成PPP模式 |
3.3.2 PPP项目投融资模式 |
3.3.3 社会资本联合体投融资模式 |
3.3.4 PPP项目SPV特许经营项目公司投融资模式。 |
3.4 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投资方案优化 |
3.4.1 项目公司注册资金组成及来源 |
3.4.2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来源 |
3.4.3 项目公司股东注册资本金投资计划 |
3.4.4 建设期项目公司投资计划 |
3.4.5 投资保障方案 |
3.4.6 投融资方案编制说明 |
3.4.7 本投融资方案与《经济标书——投标报价表》的差异分析 |
3.4.8 本投融资方案的主要内容 |
3.5 PPP模式项目公司投融资风险管控优化 |
3.6 PPP模式下资产证券化 |
3.6.1 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简称ABS)介绍 |
3.6.2 PPP+ABS业务案例分析 |
3.6.3 ABS业务合作证券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
3.6.4 证券公司ABS业务2016 年排名情况 |
3.6.5 中建股份与证券公司ABS合作建议 |
3.7 小结 |
第4章 PPP模式下风险管控 |
4.1 PPP模式下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风险问题识别与误判 |
4.1.1 外部风险 |
4.1.2 内部风险 |
4.2 PPP模式下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风险问题对策 |
4.2.1 充分重视,强化全员风险意识 |
4.2.2 有效管控,重视项目履约过程中的动态控制 |
4.2.3 工程质量的风险控制 |
4.2.4 完工风险的控制 |
4.2.5 项目安全的风险控制 |
4.2.6 运营维护风险的控制 |
4.2.7 政策与法律变更风险的控制 |
4.2.8 积极应对,对于发生的风险问题及时补救 |
4.3 PPP模式的保险机制 |
4.3.1 建设期保险 |
4.3.2 运营期保险 |
4.3.3 项目投保的保险 |
4.3.4 物业公司或专业商业管理服务投保的保险 |
4.3.5 保险费的支付 |
4.3.6 保险的理赔 |
4.4 小结 |
第5章 PPP模式建设、运营维护、移交 |
5.1 PPP模式下建设管控要点及优化对策 |
5.2 PPP模式下运营维护的优化 |
5.3 PPP模式下项目移交 |
5.4 小结 |
第6章 PPP模式优化及意义 |
6.1 PPP模式政府取得的成果 |
6.2 PPP模式政府方存在的问题 |
6.3 PPP模式政府方改进的方面 |
6.4 PPP模式政府方改进做法 |
6.5 PPP模式对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的的结构调整具有深远意义 |
6.6 PPP模式有利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做大做强 |
6.7 PPP模式下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资平台公司优化 |
6.8 小结 |
结论和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最高法院民事判决四元结构论(1985-2014)(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导论四元结构:民法理论的方法论表达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现有研究方法分析 |
1、实务研究方法 |
2 、理论研究方法 |
3 、现有方法的优点与局限 |
三、四元结构分析法 |
1、逻辑起点:法的重新理解 |
2、逻辑中介:回归民法理论 |
3、逻辑终点:民法理论的方法论表达 |
4、理论观点与司法统计 |
5、体例说明 |
第一章 界定民事主体 |
一、主体资格的司法扩张 |
二、主体资格的扩张依据 |
三、适格当事人的审查标准 |
1、直接权利义务 |
2、合同相对性 |
3、当事人选择 |
4、以工商登记为准 |
5、以资质为准 |
6、以专营制度为准 |
7、以中央文件为准 |
四、几种特殊主体的认定 |
1、分支或内设机构 |
2、吊销营业执照和破产企业 |
3、指挥部等临时机构 |
4、外国代表处 |
5、职工持股会 |
6、业主委员会 |
7、国家机关 |
五、分析与评论 |
附录一 地方政府的民事主体资格认定:以最高法院椒江大桥航道通行权案为例 |
第二章 判断法律行为 |
一、审查诉讼请求 |
1、不告不理原则 |
2、诉求的识别、释明与选择 |
二、查明案件事实 |
1、待查事实的影响因素 |
2、无法查明事实的处理方式 |
3、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区分 |
4、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摇摆:以土地使用证为例 |
5、法律事实与法律事实的冲突:以民刑交叉证据为例 |
6、视为与推定 |
三、定性法律关系 |
1、性质决定审理方向 |
2、不同法律关系能否合并处理 |
3、法律关系的内外之别 |
4、法律关系的流变与转化 |
四、认定行为效力 |
1、区分成立和有效 |
2、法院能否主动审查合同效力 |
3、影响效力的主要因素 |
4、合同效力:渐宽与反复 |
5、论无效合同 |
五、分析与评论 |
附录二 从合同成立之诉到合同效力之诉:以最高法院布吉公司股份代理转让合同案为例 |
第三章 保障民事权利 |
一、物权 |
1、物权确认基本原则 |
2、关于物权追及力 |
3、土地与房屋分别确权 |
4、集体土地的流转问题 |
5、几类特殊物权归属 |
6、担保物权若干问题 |
7、相邻权 |
二、股权 |
1、工商登记与股权认定 |
2、审批手续与股权认定 |
3、出资与股权认定 |
4、股权行使诸问题 |
三、债权 |
1、债权债务转移 |
2、代位权与撤销权 |
3、外部善意债权人 |
4、外部过错债权人 |
四、知识产权 |
1、司法保护取向 |
2、平衡与限制 |
五、民事权益 |
六、分析与评论 |
附录三 从利益平衡到禁止权利滥用:以最高法院采乐商标案为例 |
第四章 划分民事责任 |
一、主体性质与责任归属 |
1、职务行为 |
2、管理过错 |
3、个人行为 |
二、各方责任的分别认定 |
1、违约中的责任认定 |
2、侵权中的责任认定 |
3、公平中的责任分担 |
三、民事责任的连带与扩张 |
1、恶意串通 |
2、挂靠关系 |
3、追加开办单位 |
4、验资等中介机构责任 |
5、人格混同或否认 |
四、民事责任的加重、减轻与免除 |
1、加重 |
2、减轻 |
3、免除 |
五、强制执行中的民事责任 |
六、分析与评论 |
附录四 非诉行政执行的合法性审查:以最高法院普华凯达公司执行监督案为例 |
结论 |
一、四元结构是统摄宏观司法资源的有效理论工具 |
二、最高法院的审判思维已相对成型并正在转型 |
三、司法实践是最高法院审判思维相对成型的最终塑造者 |
四、相对成型的最高法院审判思维,尚不稳定和不确定 |
五、审判思维的未来走向,受制于最高法院复杂多元的功能定位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补记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4)中国期货市场的历史与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提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源起与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及资料情况 |
四、论文结构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
五、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晚清与民国时期期货市场的历史与发展 |
第一节 晚清与民国时期期货市场的发展历程 |
一、晚清政府时期 |
二、北洋政府时期 |
三、国民政府时期 |
第二节 晚清与民国时期期货市场的运行机制 |
一、晚清与民国时期期货市场的组织与结构 |
二、晚清与民国时期期货市场的交易制度和交易规则 |
三、晚清与民国时期期货市场的交易与行市 |
第三节 晚清与民国时期期货市场的监管 |
一、晚清与民国时期期货市场的国家立法 |
二、晚清与民国时期期货市场的行政监管 |
三、晚清与民国时期期货市场的行业自律 |
第四节 晚清与民国时期期货市场的特点与评价 |
一、晚清与民国时期期货市场的特点 |
二、晚清与民国时期期货市场发展的评价 |
第二章 共和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中国期货市场的断层 |
第一节 期货市场断层局面的形成 |
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闭 |
二、对北京、天津交易所的改造 |
三、改造的性质及其历史影响 |
第二节 期货市场断层的经济制度原因 |
一、以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为特征的强制性制度变迁 |
二、赶超型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制定 |
第三节 七十年代对境外期货市场的有限利用 |
一、中国对外经济交往的发展 |
二、境外期货交易的实践性突破 |
三、国家领导人对资本主义市场理论及期货理论的思考 |
第三章 经济转轨时期中国期货市场的重建 |
第一节 期货市场重建的制度供给 |
一、宏观经济制度的变革 |
二、市场主体的微观基础 |
第二节 建立中国期货市场的理论论争与突破 |
一、期货市场姓"资"姓"社"之争 |
二、中国建立期货市场的时机与利弊之争 |
三、对于对期货市场投机问题的论争 |
四、理论上的总结和突破 |
第三节 期货市场的重建与初创 |
一、期货市场重建前的国际环境 |
二、期货市场重建的缘起及决策 |
三、期货市场重建的历史进程 |
四、期货市场重建的意义和影响 |
第四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期货市场的发展 |
第一节 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历程 |
一、期货试点及无序发展阶段(1992年-1994年) |
二、清理整顿阶段(1994年-2000年) |
三、期货市场的规范发展阶段(2000年至今) |
第二节 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期货市场的运行机制 |
一、期货市场的组织与结构 |
二、期货市场的交易制度和规则 |
三、期货市场的交易及行情 |
第三节 中国期货市场的监管 |
一、期货市场的国家立法 |
二、期货市场的行政监管 |
三、期货市场的自律监管 |
第四节 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期货市场的特点与评价 |
一、中国期货市场的特点 |
二、中国期货市场发展的评价 |
第五章 中外期货市场的比较及若干问题研究 |
第一节 中外期货市场发展的历史比较 |
一、中外期货市场发展历程的比较 |
二、中外期货市场发展条件和发展趋势的比较 |
三、中外期货市场创新能力的比较 |
四、中外期货市场监管的比较 |
五、期货市场本国经济贡献率及国际期货市场影响力比较 |
第二节 国际期货市场的现实运行特征 |
一、期货市场的虚拟性日趋明显 |
二、期货市场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 |
三、期货市场的国际定价权日益重要 |
第三节 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具备的历史条件 |
一、自由活跃的市场经济 |
二、持续不断的市场创新 |
三、有效而又适当的市场监管 |
第四节 制度创新:中国期货市场发展的必由之路 |
一、期货市场的监管制度建设 |
二、期货市场的培育制度建设 |
三、期货市场的开放制度建设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表图索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6)我国证券公司风险处置中的重组模式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1. 选题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
2. 研究对象的界定 |
3.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4. 研究方法 |
5. 创新点及不足之处 |
6. 文章结构 |
第一章 我国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及其现有模式 |
1.1 我国证券公司风险成因 |
1.1.1 我国证券公司风险形成的体制性因素 |
1.1.2 我国证券公司风险形成的内部因素 |
1.2 我国证券公司风险处置的历史与现状 |
1.2.1 2002年8月前证券经营机构风险处置情况 |
1.2.2 2002年8月后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情况 |
1.3 我国证券公司风险处置现有模式 |
1.3.1 我国证券公司风险处置的主要模式 |
1.3.2 我国证券公司风险处置过程中的配套措施和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模式的理论分析: 决策模型 |
2.1 模型的结构 |
2.2 基本假设 |
2.3 模型结论及引理 |
2.3.1 对高风险证券公司进行救助或者关闭的最优决策 |
2.3.2 监管当局身兼最后贷款人与存款保险体系时的最优决策 |
2.4 模型的政策含义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证券公司重组模式实证研究之一: 收购重组 |
3.1 证券公司收购重组的背景 |
3.2 证券公司收购重组的几种主要方式 |
3.2.1 托管后收购资产 |
3.2.2 优质券商通过市场收购风险券商资产或者股权 |
3.2.3 尝试性的市场化收购 |
3.3 证券公司收购重组的优势 |
3.4 收购重组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证券公司重组模式实证分析之二:政策性重组 |
4.1 汇金、中建投参与证券公司重组概况 |
4.1.1 汇金、中建投参与证券公司重组工作的背景 |
4.1.2 汇金、中建投参与证券公司重组工作概况 |
4.1.3 汇金、中建投参与证券公司重组的意义 |
4.2 汇金、中建投政策性重组方案实证分析 |
4.2.1 申银万国和国泰君安 |
4.2.2 南方证券 |
4.2.3 华夏证券等其他证券公司 |
4.3 汇金、中建投政策性重组特点分析 |
4.3.1 重组与改制工作相结合 |
4.3.2 汇金、中建投政策性重组制度上创新研究 |
4.3.3 重组后证券公司后续监管所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证券公司重组模式实证研究之三: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组 |
5.1 典型案例:国家电网公司重组蔚深证券 |
5.1.1 重组背景 |
5.1.2 国家电网公司对蔚深证券的重组过程 |
5.2 证券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参与重组的动因 |
5.2.1 中国证券市场面临全面转折 |
5.2.2 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需要 |
5.2.3 对国企本身成长具有巨大价值 |
5.3 重组的优势及重组后证券公司发展策略 |
5.3.1 优势分析 |
5.3.2 重组后证券公司发展策略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我国证券公司重组模式的比较分析 |
6.1 我国证券公司风险处置的目标取向 |
6.1.1 我国证券公司风险处置中存在的不足 |
6.1.2 我国证券公司风险处置目标取向 |
6.2 我国证券公司重组模式评价 |
6.2.1 重组动因比较分析 |
6.2.2 重组实现方式比较分析 |
6.2.3 重组主体比较分析 |
6.2.4 不同重组模式的比较优势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证券公司风险处置一般经验 |
7.1.1 完善的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法律法规体系 |
7.1.2 基于资本充足性的证券公司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
7.1.3 多样化、市场化的处置手段 |
7.1.4 以中小投资者为主的投资者保护机制 |
7.2 我国证券公司重组的政策建议 |
7.2.1 鼓励证券公司重组主体多元化 |
7.2.2 推动我国民商法律体系的完善 |
7.2.3 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资源合理配置 |
7.2.4 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为优质公司收购重组创造条件 |
7.2.5 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 |
7.2.6 证券公司重组应始终将完善公司治理作为重点 |
7.2.7 推动证券行业整合,提高收购效率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从官办、官商合办到商办:浙江实业银行及其前身的制度变迁(1908-193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学术回顾 |
二、选题意义 |
三、文献资料 |
四、章节结构 |
第一章 从官钱局到银行(1908~1915):新式金融机构初创 |
第一节 浙江官钱局(1908~1909):地方银行雏形 |
第二节 浙江银行(1909~1911):银行制度确立 |
第三节 中华民国浙江银行(1912~1915):政权与银行 |
一、制度建设述略 |
二、业务经营概况 |
第二章 浙江地方实业银行(1915~1923):向商业银行发展 |
第一节 制度趋于完备 |
一、历次银行章程 |
二、资本与股份 |
三、股东与股东会 |
四、监督、董事、监察人与董事会 |
五、总分行处与行员 |
六、业务制度 |
七、会计制度 |
第二节 营业逐渐好转 |
一、总分行 |
二、储蓄处 |
第三节 银行走向解体 |
一、削减官股清理旧账 |
二、增加资本修改章程 |
三、注册备案交涉 |
四、银行收归省办 |
五、官商分股 |
六、若干分析与评论 |
第三章 浙江实业银行(1923~1937):跻身"南三行" |
第一节 制度沿革 |
一、成立开业与注册登记 |
二、历次银行章程 |
三、资本与股份 |
四、股东与股东会 |
五、董事、监察人与董事会 |
六、总分行处与行员 |
七、业务制度 |
八、会计制度 |
第二节 营业述评 |
一、营业部 |
二、国外汇兑部和信托部 |
三、储蓄处 |
四、盈余分配 |
结论:制度的变与不变 |
一、纵向比较 |
二、横向联系 |
三、诱致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 |
附录:银行大事记(1908~1937)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投资银行业创新与中国经济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绪论 |
第1章 国际投资银行业的发展演变 |
1.1 投资银行业的产生 |
1.2 投资银行业发展的四个阶段 |
1.3 投资银行业的机构体制形式和类型 |
1.3.1 机构体制形式 |
1.3.2 机构组织类型 |
第2章 西方发达国家投资银行实务 |
2.1 投资银行业务分析 |
2.2 投资银行业务发展新趋势 |
2.3 案例:国际着名投资银行——高盛成长发展历史 |
第3章 投资银行业和经济发展 |
3.1 投资银行业在现代经济体系中的地位 |
3.1.1 金融市场在现代经济体系中的地位 |
3.1.2 投资银行业是现代金融体系的核心和生力军 |
3.2 投资银行业在——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
3.2.1 媒介资金供求 |
3.2.2 构造证券市场 |
3.2.3 优化资源配置 |
3.2.4 促进产业集中、产业的升级换代 |
3.3 投资银行业与中国的经济改革和发展 |
3.3.1 中国金融业改革发展回顾 |
3.3.2 投资银行与中国经济结构调整 |
3.3.3 投资银行与当前国有企业改革 |
3.3.4 投资银行业与完善我国资本市场 |
3.3.5 投资银行与我国建立和完善多元化融资体系 |
3.3.6 投资银行与上市公司发展 |
3.3.7 投资银行与产权交易市场的活跃与规范 |
3.3.8 投资银行与防范金融风险 |
3.3.9 投资银行与科技创新 |
3.3.10 投资银行与民营企业上市和发展壮大 |
3.3.11 投资银行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 |
第4章 中国投资银行业发展现状与比较 |
4.1 中国投资银行业产生和发展现状 |
4.1.1 中国投资银行业产生的时代背景 |
4.1.2 投资银行从业机构发展过程 |
4.1.3 目前投资银行分类及业务范围 |
4.2 中国投资银行与西方典型投资银行比较 |
4.2.1 公司治理结构比较 |
4.2.2 内部组织管理结构比较 |
4.2.3 资产规模比较 |
4.2.4 资产结构比较 |
4.2.5 业务种类比较 |
4.2.6 品牌比较 |
4.2.7 风险内控制度比较 |
4.2.8 专业人才比较 |
4.2.9 外部市场环境比较 |
第5章 中国投资银行业创新与新世纪发展战略构想 |
5.1 新世纪中国投资银行业的机遇与挑战 |
5.1.1 中国投资银行业的发展机遇 |
5.1.2 入世面临的生存挑战 |
5.2 中国投资银行业发展的现实选择 |
5.2.1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
5.2.2 再造内部组织架构 |
5.2.3 建立内部风险防范体系 |
5.2.4 按市场化整合资源 |
5.2.5 剥离非证券资产 |
5.2.6 培养当代投资银行家 |
5.3 中国投资银行业发展模式 |
5.3.1 大中小规模并存以大型化为主流 |
5.3.2 综合化和专业化并存以专业化业务为主流 |
5.3.3 各种经济成分并存以国有为主流 |
5.3.4 国内国际业务并举以国际化发展为主流 |
5.4 中国投资银行业创新与发展战略构想 |
5.4.1 证券公司:发挥各自优势、建成全能型和有特色的投资银行 |
5.4.2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建成有不良资产处置专长的投资银行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上海私营华商保险业公私合营研究(1949-1952)(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三、相关研究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上海私营华商保险业公私合营的背景 |
第一节 解放前私营华商保险业概况 |
一、保险业基本情况 |
二、保险业分保情况 |
第二节 解放初期私营华商保险业的初步整顿 |
一、保险业监管体系的建立 |
二、复业与市场的统一管理 |
第二章 上海私营华商保险业公私合营的准备阶段 |
第一节 私营华商保险业联营机构的建立 |
一、民联成立的背景及原理 |
二、民联的成立及组织机构 |
三、民联的业务运作 |
第二节 私营华商保险业联营机构的改组 |
一、民联改组的原因 |
二、民联的组织调整 |
三、民联的业务改善 |
第三节 私营华商保险业联营的影响 |
一、市场秩序得到整顿 |
二、保险业务得到发展 |
第三章 上海私营华商保险业公私合营的实施阶段 |
第一节 私营华商保险业公私合营的预备 |
一、财产重估与资本调整的筹备 |
二、财产重估与资本调整的实施 |
三、相关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 |
第二节 私营华商保险业公私合营的实行 |
一、合并经营的筹备 |
二、合并方案的确定 |
三、合并协议的签订 |
第三节 私营华商保险业公私合营的善后 |
一、清产核资 |
二、定股定息 |
三、人事安排 |
第四章 上海私营华商保险业公私合营的历史反思 |
第一节 私营华商保险业公私合营的成效 |
一、奠定了社会主义保险体系的基础 |
二、为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提供经验 |
第二节 私营华商保险业公私合营的不足 |
一、改造中存在急于求成 |
二、保险业失去市场活力 |
第三节 私营华商保险业公私合营的当代启示 |
一、保险业发展必须要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 |
二、保险业发展必须要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结构化安排在新潮能源并购鼎亮汇通中的应用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1 并购基金发展 |
1.3.2 并购基金组织运作 |
1.3.3 并购基金结构化安排 |
1.3.4 并购风险 |
1.3.5 并购绩效 |
1.3.6 综述小结 |
1.4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并购基金简介 |
2.1.1 发展背景 |
2.1.2 组织形式 |
2.1.3 运作模式 |
2.1.4 退出方式 |
2.2 并购基金结构化安排简述 |
2.2.1 结构化安排概念 |
2.2.2 结构与特点 |
2.3 相关理论基础 |
2.3.1 委托代理理论 |
2.3.2 风险管理理论 |
2.3.3 协同理论 |
2.3.4 市值管理理论 |
第3章 新潮能源并购鼎亮汇通案例介绍 |
3.1 并购基本情况 |
3.1.1 并购主体——新潮能源 |
3.1.2 并购基金——鼎亮汇通 |
3.2 并购方案 |
3.2.1 发行股票购买资产 |
3.2.2 募集配套资金 |
3.2.3 锁定期安排 |
3.2.4 股权转让 |
第4章 新潮能源并购鼎亮汇通案例分析 |
4.1 并购及引入结构化的动因分析 |
4.1.1 战略转型需求 |
4.1.2 结构化嵌套优势 |
4.2 结构化安排情况及其影响分析 |
4.2.1 结构化安排 |
4.2.2 调减交易对手 |
4.2.3 拆除结构化安排 |
4.3 结构化安排的合规性分析 |
4.3.1 信息披露 |
4.3.2 保本收益安排 |
4.3.3 分级杠杆比例 |
4.3.4 穿透核查 |
4.3.5 总资产与净资产比例 |
4.4 并购基金结构化安排对新潮能源的影响分析 |
4.4.1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
4.4.2 对股份市值的影响 |
4.4.3 对股权结构的影响 |
4.5 并购相关风险分析 |
4.5.1 合规性风险 |
4.5.2 杠杆风险 |
4.5.3 退出风险 |
第5章 研究结论与启示 |
5.1 研究结论 |
5.2 启示 |
5.2.1 上市公司参与并购基金设立 |
5.2.2 拓宽企业并购融资渠道 |
5.2.3 合理安排并购基金杠杆结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四、关于同意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论文参考文献)
- [1]金通投资管理公司业务人员薪酬激励优化研究[D]. 刘泓利. 兰州理工大学, 2021
- [2]基础设施PPP模式的优化研究 ——以中建轨道交通项目为例[D]. 王建国. 上海交通大学, 2017(08)
- [3]最高法院民事判决四元结构论(1985-2014)[D]. 朱兰春. 武汉大学, 2015(03)
- [4]中国期货市场的历史与发展研究[D]. 宋承国. 苏州大学, 2010(11)
- [5]足印——新中国成立60周年经济发展轨迹[J]. 文骐,朱志军,许志敏,张晓月. 改革, 2009(07)
- [6]我国证券公司风险处置中的重组模式选择[D]. 孙明明. 复旦大学, 2007(08)
- [7]从官办、官商合办到商办:浙江实业银行及其前身的制度变迁(1908-1937)[D]. 何品. 复旦大学, 2006(02)
- [8]投资银行业创新与中国经济发展[D]. 江建华. 东北财经大学, 2005(04)
- [9]上海私营华商保险业公私合营研究(1949-1952)[D]. 张晓俊. 上海师范大学, 2020(07)
- [10]结构化安排在新潮能源并购鼎亮汇通中的应用案例研究[D]. 周婷. 湘潭大学, 2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