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祖母呵护人类进化(论文文献综述)
杨批额[1](2021)在《袁嘉谷年谱全编》文中认为袁嘉谷(1872-1937年),字树五,别字树圃,晚自号屏山居士,云南石屏人。光绪十九年(1893年)求学于经正书院,得到许印芳、陈荣昌、朱庭珍等滇中名家的教渝,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应“经济特科”试,大魁天下,是为“经济特元”;次年,东游日本考察学政;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归国,与高步瀛、王国维、缪荃孙等共事于学部图书局,发起抢救敦煌遗书;宣统元年(1909年)出任浙江提学使,推动浙江教育和民风民俗的改良;辛亥革命起,袁嘉谷倡改“中华国”,次年回滇寓居。民国改元,历任清史馆协修、国会议员;民国十二年(1923年)任云南图书馆副馆长,辑刻《滇诗丛录》等,保存一方文献,褒奖先贤;并出任东陆大学教授,培育英才,提携后辈。一生勤于学问,其所着的《滇绎》《云南大事记》《石屏县志》《卧雪堂文集》《卧雪诗话》等,具有丰富的文史价值。云南地处边陲,而为文献名邦,但历经“回纥变兴”、“蒙诏徙民”、“沐英一烬”和“李湖奉诏搜书而藏私室”等书厄,使得云南文献散乱蒙尘,面对这种情况,袁嘉谷与赵藩、秦光玉等文献名家一起整理辑刻了《云南丛书》等云南地方文献,为云南地域文学与文献的保存和传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作为清末民初易代之际的士人,其身份虽经历了清朝官员向民国文人的转变,依然怀有表彰节烈妇女的思想之温情,也肯定女子之才情,支持女性之解放。在清末“西学东渐”的风潮下,面对中西文化的碰撞,作出了自己的抉择,折射出特殊时代士人的际遇和生存状况,其人生与事功具有独特的时代价值和启示意义。在袁丕元、林景泰、李士厚、佘孟良、张维等多个《袁嘉谷年谱》编撰等基础上,我们汲取了前人研究成果,并参考顾廷龙《清代朱卷集成》中收录的袁嘉谷《钦命四书经义题》,以及上海图书馆和美国犹他州家谱图书馆所发现的《袁氏家谱》,结合对《天津益世报》《申报》等近代报刊杂志所作的考察,走进具体的文学事件和文学史情境,以谱主的交游、唱酬等文学活动为重点,考订其诗文着述的刊刻和传播情况,完成了《袁嘉谷年谱全编》的编撰,展现其事功、学术与文化贡献。
王晓林[2](2020)在《论《鱼王》中的自然复魅》文中研究说明20世纪后期,“自然的复魅”问题的提出引发了人们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重新思考。生态问题是全球性的问题,在生态危机的影响下人们对自然问题愈发关注。《鱼王》是俄罗斯生态作家维·彼·阿斯塔菲耶夫的代表作之一,深刻揭示了人与自然对立却又共生的关系,小说中13篇独立的故事讲述了西伯利亚原始的生态环境和人们对于生活的思考,随着科技的发展,人类拥有了破坏自然的力量,但自身也也陷入了生存困境,面临着物质和精神的双重考验。小说从多个角度重现了自然之魅,恢复了大自然的神奇性、神圣性和潜在的审美性。论文立足于《鱼王》文本,主要运用生态批评理论,以欲望动力论批判、征服与控制自然观批判、生态审美等为切入点,对《鱼王》进行文本细读式分析,对其进行更全面的解读,从文本表现、形成原因和现代意义三个层次探讨《鱼王》中的自然复魅。小说中自然复魅的文本表现首先以鱼王和动物作为自然神性的代表符号,其蕴含的神话色彩和智慧的天性揭示了自然在人类面前的神奇性,其次以自然对人的哺育作用和对人类身心健康的影响表现自然母性,最后从生态审美的角度切入展示了自然对于人类的审美意义。复魅书写的形成原因首先是由科技开发导致了生存环境的破坏并影响了人类原本聚合性的生存模式,自然褪去了神魅色彩,其次是小说的作者阿斯塔菲耶夫个人道德激情的投射,其从小生活在西伯利亚粗犷的自然环境中,对自然乡土的热爱使作家在作品中对破环自然环境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抨击,体现了作者的人性善恶观。最后聚焦于宗教传统,通过俄罗斯西伯利亚地区的传统宗教,即多神教与东正教对人们思维及行为模式的影响,来展现其在自然复魅书写中的人文文化根基作用。而小说复魅书写的现代意义首先表现在在人类陷入物质或精神困境时,自然的力量会为人类带来救赎,重返乐园。其次是对人性的考量与反思,面对诱惑依旧可以约束自我并关怀他人的人性的反观。最后体现在对社会生态平衡和精神生态平衡的启示:自然生态问题源于深层次的社会生态问题,人与自然关系走向疏离是由于人类社会秩序的不合理。而自然生态和社会生态的危机将会向精神生态渗透,精神生态的恶化又必将加剧自然和社会层面的生态危机。作家通过《鱼王》中自然复魅的书写,提醒人们虽然科技的发展使人的理性上升到了新的高度,却也使自然与人类的关系陷入了疏离的困境,人类可以凭借自身力量、宗教信仰和自然之伟力获得救赎;生态危机与道德危机密切相关,正是因为人类无法克制自己的贪婪,对自然的索取没有节制,而这也是在道德上摧毁自己。人类本身就是自然母亲的一部分,对自然我们应充满敬畏与感激。
王中杰[3](2019)在《近代吴地女性婚育观影响下婚育服饰变迁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社会的变迁与生育政策的完善,女性在社会发展中的生育价值与社会价值不断凸显。女性作为婚育文化中重要的参与者,婚育观念、审美意识与女性关怀不容忽视。对于婚育服饰文化的研究也是重构与补充国人文化自信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代吴地是推动中国从农业社会进入工业社会的先行地区,中西文化汇通的革新地区,女性意识与思想解放的集中地区,服饰时尚的引领地区,是区域传统服饰文化发展与研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对吴地女性婚育观念与婚育服饰的研究对补充与弘扬中国服饰文化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围绕女性婚育观与婚育服饰的变迁展开研究。构建了吴地婚育服饰体系,通过对女性婚育观的解读及婚育服饰的变迁状态,结合定性分析,提取并量化了代表性服装指标,探索了近代吴地婚育服饰变迁特征并分析了具有区域特色的审美情趣与社会意识。主要内容包含:1、近代吴地女性婚育观的研究。依据婚育观念的变动将女性婚育观分为传统期与转型期两个阶段,结合吴地社会调查史料、社会现象、地方志、家谱信息,以社会性别视角切入,提炼了女性婚育观在婚姻态度、婚育行为与贞节观念中体现的地域特征与演变特征,分析了女性婚育观变迁原因与物化形式。传统期女性婚育观表现在对婚姻自主的妥协与追求、晚婚晚育与护生崇文、对贞节观念的维护与抵触,注重社会制度性、身份性,多通过自我牺牲的方式达到社会身份的认同;转型期女性婚育观表现在对婚姻自主的强化与折中态度、适龄婚育与科学优生、对贞节观思想的颠覆与实践保守态度,注重自我与意识性。最后近代吴地女性婚育观显现出由单一性至多样性、制度性至意识性、引领性与矛盾性共存的多元化发展面貌。2、近代吴地婚育服饰体系的研究。通过实地调研吴地代表性博物馆,结合私人收藏家李品德老师、民俗专家马觐伯老师收藏实物与口述信息作为旁证,依据服饰主要构成元素并从形、质、饰三方面,分析了近代吴地婚育服装形制、服饰配件、着装特征、面料材质、图案特征、制作工艺等内容,建构了相对完整的吴地婚育服饰体系。吴地婚育服饰具有多形式、多风格、多样化、多题材、多组合、多寓意以及“精、细、雅、洁”的区域审美艺术特色,呈现出传统手工面料与近代机制面料共存并逐渐向机制面料转变的多元化状态,显现出西化、潮流化与商品化的发展趋势;在服饰表达中不仅体现出女性意识的表达、护生纳吉的祈子企盼、崇文重教的社会文化内涵,还体现出服饰等级性、制度性的逐渐弱化与重构,显现出对追求科学的新视角与新理念。近代吴地婚育服饰体现出满汉民族服饰文化与中西服饰文化的交融,具有民族之间、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之间的趋同、融合、改良与西化的多元化服饰面貌。3、近代吴地婚育服饰变迁的研究。基于定性分析中内容分析方法,以重大历史事件作为时间段划分节点,采用Nvivo软件对454张婚育照片素材中服饰风格、服装形制、服装配件、服装装饰部分进行编码分析并获取3638个节点数据,进一步探讨近代吴地婚育服饰变迁发展规律。自18591949年,吴地婚育服饰发展呈现由中式简化—中西繁复多样—西式简化的发展过程。18591910年阶段呈现单一性特征;19111926年阶段呈现混合性特征;19271936年阶段呈现多样性特征;19371949年阶段呈现西式简化特征。在整体变迁中,近代吴地婚育服饰呈现西化趋势,女性婚服风格以中西式为主,儿童育服风格以西式为主。在婚育服饰变迁形式中,呈现出服饰的骤变、渐变、微变与不变的不同服饰形态。4、近代吴地女性婚育观与婚育服饰的映射关系。探讨近代吴地女性婚育观与婚育服饰的变迁的相互关系,反映出近代吴地女性婚育观的引领性与婚育服饰的时尚性、近代吴地女性婚育观的多样性与婚育服饰的混搭性、近代吴地女性婚育观的意识性与婚育服饰的自由性之间的映射形态。同时近代吴地婚育服饰中对外来文化的纳新、对自身文化的坚守以及服饰的西化浪潮,再一次验证了近代吴地女性婚育观的中西参半的多元化观念面貌,指出近代吴地女性婚育观与婚育服饰,观念意识与服饰载体间的多元化交融与映射关系。综上所述,本文围绕近代吴地女性婚育观与婚育服饰间的映射展开研究,解析了近代吴地女性婚育观典型性特征与变迁形态,构建在其影响下婚育服饰体系,实现了近代吴地女性婚育观与婚育服饰变迁与映射关系的论述。
刘赛雄[4](2018)在《H.G.威尔斯社会小说的失范主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赫伯特·乔治·威尔斯是英国爱德华时代最具影响力的作家之一。他的作品不仅产量高,而且内容涵盖广,涉及科学、文学、政治、历史、生物、社会学等诸多领域。其中,威尔斯依靠亦幻亦实的科学幻想作品,让他获得“科幻界的莎士比亚”的美誉,凭借对社会现实予以讽刺表达的社会小说,让他赢得“狄更斯继承人”的美称,加上晚期对世界范围内的前瞻性创作,更是被郭沫若评为“百科全书式的天才”。威尔斯的社会小说继承了十九世纪现实主义小说的优秀传统,运用现实主义创作手法,从1900年前后起创作了一系列社会讽刺小说,描绘了英国转型期的社会状况,记述了许多小人物既令人心酸又令人发笑的坎坷历程。本文以社会学理论中的“失范”为切入口,采用文本细读的研究方法,从生态失范、经济失范、教育失范和道德失范等四个方面入手,深入探讨威尔斯《爱情与路维宪先生》、《吉普斯》、《托诺-邦盖》和《波里先生传》等四部社会小说,展示了作家对工业文明转型时期英国社会失范状况的书写,并从时代影响、家庭背景和个人经历三个方面分析失范主题的书写缘由,进一步考察作家对良序社会的探索途径。威尔斯出身于“经济困顿”的中下层资产阶级家庭,在机缘巧合和自身努力下接受了一段有限的初等教育。十四岁的时候,迫于生活的压力离开学校,走上了药店学徒和布店学徒的谋生之路。十八岁的时候,通过一个偶然的机会进入梦寐以求的大学,开始学习科学知识。毕业留校任教后,开始尝试写作,从此走上了专职作家的道路。这一艰难的成长历程不仅锤炼了他的品格,磨砺了他的意志,还为他今后各类作品,尤其是社会小说的创作提供了非常丰富的原始素材。在威尔斯笔下,几乎所有社会小说的主人公都是“缺少教育机会的受害者”,反映了当时社会背景下中下层资产阶级的生存状况。作为在工业革命中发展起来的世界强国,英国从君主立宪制确立的时候开始,不断推行一系列的社会改革,充分发展了国内的自由资本主义,但同时也加剧了经济的无政府状态和社会的贫困问题,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领域都发生了重大变革。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威尔斯继承现实主义小说的优良传统,深刻地思考着英国转型时期社会失范的问题,具有令人深思的哲理性和批判性。威尔斯的四部社会小说对转型社会中失范主题的书写,主要体现在生态、经济、教育和道德等四个方面。在生态方面,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的英国正处于工业文明迅猛发展的时期,自然环境的状态、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与人的关系均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威尔斯从失谐的乡村、失衡的城镇和失序的都市等三方面描绘了生态失范的景象。在经济方面,工业文明给英国带来了繁荣昌盛,也带来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大变革。在此社会背景下,经济关系开始变得复杂和功利化,威尔斯从欺诈式的生产、悖论性的流通和炫富性的消费等三个方面揭露了经济失范的状况。在教育方面,1870年英国《初等教育法》颁布后,政府开始广设公立学校,逐步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然而在威尔斯的笔下折射出不成熟的自我教育、氛围缺失的家庭教育和职能缺位的国民教育等失范状况。在道德方面,受重商主义、功利主义盛行的社会环境影响,人与人之间的伦理道德出现滑坡,情感关系出现异化。威尔斯通过小说人物冷漠的亲情、功利的爱情和虚伪的友情等三个方面,展示当时社会背景下道德失范的现状。可以说,威尔斯社会小说对社会失范问题的书写,既反映了英国转型时期的社会状况,又预示着英国旧的社会结构面临着解体的风险。威尔斯社会小说创作于爱德华时代,这在英国历史上是一个比较典型的社会转型时期。在这个时代背景下,整个社会的规范体系和价值体系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社会结构呈现失范的状态。如何实现良序社会的转型发展,这是威尔斯毕生不断探索和努力追求的问题。威尔斯个人成长经历、小说人物思想无不体现了其探索良序社会的愿望和过程,具体表现在对科学教育的反思、费边社会主义的探索及道德认同与社会规范整合愿景等三个方面。在科学教育的反思上,威尔斯是努力走出宗教束缚的“离经叛道者”,成为一名接受科学教育的底层“幸运儿”,并最终成为反思科学进步的“科幻小说家”。在费边社会主义的探索上,威尔斯曾加入费边社,作家从路维宪的幻想、马斯特曼的挣扎到尤尔特的妥协等情节,向读者展示出当时费边社会主义者只希望在政治上妥协,没有在经济、社会变革、未来筹划等方面显示出自己的决心与努力,呈现出一种政治上的空想,他的政治构序之路也只能就此作罢。在道德认同与社会规范整合愿景上,威尔斯通过路维宪的抉择、吉普斯的回归、乔治的省悟及波里的救赎等小说人物的不同结局,最终转向了对道德规范的探寻之路,从而实现自我的认识,最终回归德性的精神发展。在这一系列的社会小说中,威尔斯以充满调侃的口吻介绍了英国世纪之交的社会失范状况,也婉转地表达了他自己历经时代裂变后的忧思隐衷。他创造性继承了批判现实主义文学传统,揭露出时代的黑暗面,批判社会各领域中的失范现实,与同时代作家一道书写那个时代的“焦虑”。威尔斯并不追求“詹姆斯式”的语言表达上的精致美感,而是忠实于社会现实,“指出个体遭遇的变幻莫测与随机性”,传达出现实主义文学传统的写实旨趣。他的最大贡献并非为社会失范的英国开出救世良方,而是为“爱德华盛世”号准了脉搏。威尔斯煞费苦心所精心构筑的失范结构,对当代现实主义文学发展和中国转型时代的文化建设而言,具有重要的文学意义和现实意义。
战世佳[5](2018)在《宾福德的学术思想研究:中国考古学的视角》文中指出路易斯·R·宾福德(Lewis R Binford)是世界考古学史中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考古学家与人类学家,作为过程考古学的发起人及重要代表人,在民族考古学、遗址过程研究、埋藏学、史前考古学、过程考古学理论框架的构建等方面有着世界性的影响力,他的研究成果和方法在我国史前考古学研究领域也已有了介绍和应用。但是,对宾福德的学术思想,尤其是其对中国考古学的意义还缺乏系统与深入的研究。本文主要采用考古学学思想史的研究方法,以考古学家个人学术史为出发点,结合整个欧美的考古学发展背景,分别从内史和外史的角度讨论转变因何、如何而发生并思考20世纪60年代美国考古学的转变对于我国未来考古学的发展有何启示。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宾福德教授与中国旧石器考古学有多次亲密接触,研究周口店遗址的形成过程,对中国旧石器时代考古学产生了重大冲击。重新梳理其研究过程以及中外考古学家的反应,对了解中外旧石器考古学的差异有重要意义。从中国考古学的视角总结宾福德的学术遗产将有助于中国旧石器考古学正在发生的学科转型。第一章作为本文的绪论,着重提出本文所采用的考古学史的架构并说明考古学家在考古学的重要性。文中简要探讨了考古学史作为考古学研究分支的概念、内容、分类及研究意义,提出研究考古学史的外史、内史、人物史与综合的视角,强调关键考古学家的个案研究对考古学科发展的重要意义。第二章是罗列了针对考古学家个人的考古学史研究工作,尤其是我国已有的个人学术史和国际范围内对宾福德个人影响力的研究。宾福德的学术生涯长达半个多世纪,在多个研究领域内取得了突出的成果并且具有着时代超前性。宾福德的学术思想早在20世纪80年代便已经被详细介绍到我国,但是当时的影响力不够。直至21世纪初,更多的着作被翻译成中文发表,以及我国考古学与世界考古学交流日益增多,我国学者对宾福德愈加了解并且意识到过程主义考古学对当下的研究仍然具有指导意义。第三章主要聚焦于宾福德的早期个人经历,包括家庭背景、童年生活和求学时光等,从个人发展的角度梳理宾福德学术思想的形成及其背景。宾福德在弗吉尼亚地区的童年生活培养了他对自然和考古学的好奇,二战过后从军期间在部队中对人类学调查和考古学发掘有了更加明确的概念。回国之后转入北卡罗纳州立大学继续学习人类学,硕士和博士期间继续在美国密歇根大学进行专业的人类学学习。期间,意识到了当时考古学学术理论上的不足,对传统文化历史考古的不满日渐清晰。第四章侧重讨论了20世纪60年代过程主义考古学的兴起与宾福德对“新考古学”的贡献,本章首先交待了过程主义考古兴起之前的美国考古学现状和20世纪60年代过程主义考古学兴起的社会背景。之后详细阐述了宾福德在芝加哥大学供职期间提出的“更科学、更人类学”的观点,并且在此基础上总结了新考古学的主要观点。说明过程主义考古学的时代创新性和在考古学理论范式上革新的意义,分析宾福德的过程主义考古学及科学考古学的重要性。过程主义考古学很快在20世纪70年代早期也遇到了其理论上的危机,为了应对后过程主义考古学家的批判,宾福德等人意识到不能仅仅只是批判传统而是需要提出更加系统的方法论以解决在实践中所遇到的问题。第五章特别关注了宾福德与中程理论建设的关系,中程理论是宾福德学术思想中非常具有影响力的方面。20世纪70年代至20世纪90年代期间,宾福德提出的中程理论和长期的民族考古学实践工作。20世纪60年代起路易斯·宾福德及萨利·宾福德夫妇便已经开始关注旧大陆考古学,尤其是莫斯特工业的分类问题,并就此与博尔德展开了近二十余年的大争论。为了解决“莫斯特难题”,宾福德提出了中程理论和行动主义的方法。1970年前后,宾福德连续四年进行民族学调查,在此之后足迹遍布全球各地,建立民族考古学的数据库和理论方法的同时,尝试从全球视角归纳早期人类的适应模式进而解决农业起源等难题,最后,形成了集大成的着作《构建参考框架》。其中,也包括对北京猿人行为模式的分析,这也是宾福德与中国考古学的直接接触。第六章侧重于讨论宾福德有关于周口店第一地点的主要研究观点。北京猿人遗址是我国重要的旧石器与古人类遗址,一直受到国内外研究者的关注。宾福德在《当代人类学》(Current Anthropology)上先后发表《远观埋藏学:周口店是北京猿人之“家”吗?》和《近观周口店》等文章,从埋藏学、遗址形成过程等多个角度对北京猿人遗址进行全面的分析,提出了有关北京猿人遗址地层分组、同类相食、人工用火、骨器的加工制作、动物骨骼痕迹观察及猿人的适应策略等多个方面的新观点与新结论。这些观点引起了世界范围内相关学者的大讨论,我国学者也进行了积极回应。该章对宾福德和相关学者的观点进行了概述和梳理,总结这些观点的立足之处及不同观点的局限性,思考这场持续数年的北京猿人遗址之争对未来的中国考古学多有裨益。第七章讨论宾福德与中国考古学的接触过程。本章通过书信和报告等杂志还原了国内学者了解较少的宾福德的中国之行。宾福德早在1982年便已经在结识了台湾学者何传坤,产生了到中国来研究中国材料的想法,最终在中国科学院与古脊椎动物研究所的邀请之下成功来华。在华期间,宾福德参观了当时我国北方已经发掘的大部分重要遗址,对中国旧石器时代考古学有了非常直观的印象,回国之后通过剪辑教学录像片和发表文章的方式将这些最新的中国考古学发展现状介绍给了美国学者。第八章是本文的结论部分,首先简单介绍了宾福德教授的重要学术遗产和集大成之作《构建参考框架》,尝试归纳宾福德教授对当代史前考古学研究理论和狩猎采集者的研究成果。最终从中国考古学的角度总结宾福德教授的学术遗产及其对中国考古学未来的启示,立足考古学人物史的构建中探索考古学史和考古学理论研究对中国考古学学科发展的意义。简言之,本文应用考古学思想史中内外因相结合的方法从中国考古学尤其是中国旧石器考古学的视角出发,深入探讨了美国考古学家宾福德学术思想的形成过程以及对中国考古学的意义。
刘玉环[6](2018)在《从故国想象的失落到精神家园的建构 ——多丽丝·莱辛的流散意识及其写作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流散”的原意指植物借种子或花粉的传播而繁衍生长;自《旧约》出现以来,“流散”专用于形容犹太人被迫背井离乡的状态;在现代时期,即全球化时代,“流散”指任何长期在传统家园之外生活、但又割不断与家园联系的人。作为流散现象的伴生物,“流散写作”或“流散文学”指流散作家创作的体现出“流散意识”的作品。“流散作家”即具有流散经历的作家,“流散意识”即流散者对自己身处故国与居住国之间越界生存状态的认识。在全球化时代,随着流散现象剧增,流散文学蓬勃发展,成为引人注目的文学现象。作为“在波斯出生-在罗德西亚长大-战后回伦敦居住的作家”,2007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多丽丝·莱辛属于全球化时代的流散者。本文以莱辛的流散经历为主线,探索莱辛流散意识的成因及其流散类型转变过程中流散意识内涵的演变轨迹。莱辛的流散意识源于家庭的馈赠、教育的影响、阅读的熏陶和非洲现实的触动。莱辛出生在“行走的摇篮里”,尚未出生便被父母带上殖民之路;在受教育过程中,莱辛不得不在寄宿学校之间奔波,从而“在流散过程中学会了流散的技巧”;阅读照亮了莱辛孤寂的流散生活,特别是文学滋养了莱辛对全人类苦难的同情、对全人类命运的关注;在非洲大地的漫游使莱辛认识到人是宇宙有机体的一员,在共产主义小组的经历促使莱辛打破界限,踏上追求“人类大家庭”的流散之旅。罗宾·科恩按照流散者离开家园的动机将流散分为以古犹太被迫流散为代表的“古典流散”和全球化时代出于主动的“现代流散”,莱辛属于现代流散者。同时,按照“第三文化儿童”理论,根据莱辛离开的家园,莱辛先后属于“帝国流散者”、“非洲流散者”和“世界流散者”。作为南非英国殖民者的后代,青少年莱辛属于“帝国流散者”,其流散意识表现为对故国英格兰这一“根的神话”信疑参半。一方面,受父母所影响,莱辛对英国怀着根的情结;另一方面,作为南非新一代白人,莱辛又不时对这种“根的神话”进行质疑和消解。二战结束后,莱辛离开土生土长的非洲来到英国,同时遭到南罗德西亚政府禁入,成为“非洲流散者”。此时,其流散意识表现为将根据记忆、根据需要建构的“过去的非洲”当作想象的家园,将眼前“现在的英国”当作他乡。从1969年小说《四门城》的发表开始,莱辛逐渐在科幻小说创作中体现出“去疆界化流散者”的流散意识,即超越了对有固定疆界所指的家园的追求,借助想象跳出九天云外,在广阔的宇宙中审视人类历史的走向,探索人类家园的边界。此时莱辛在想象中离开的家园是整个世界,因此本文以莱辛离开的家园为依据,称此时的莱辛为“世界流散者”。实际上,“流散意识”就是“家园意识”,表现为对居住国的疏离、对理想家园的向往。由于流散类型不同,流散者的理想家园可能是留在身后的故国,也可能是前方的“希望之乡”。在莱辛的流散类型演变过程中,其流散意识的内涵正体现为从对故国的频频回顾到对精神家园的主动探寻。青少年莱辛对故国英格兰怀着回归渴望;战后莱辛仅仅将土生土长的非洲当作精神寄托之所;后期莱辛则拒绝扎根于任何土地,在创作中借助想象奔向“伟大的前方”,追逐“更绿的牧场”。纵观其流散历程,莱辛流散意识的色彩体现出从消极到积极的转变,具有积极流散意识是全球化时代流散作家的共同特征。
董宁[7](2017)在《女性生态位解析》文中认为女性在各个领域中均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女性的形态适应、生理反应和特有行为所决定的在家庭、社会生态系统中的位置和状况便是女性生态位,女性空间生态位和功能生态位体现为社会中、家庭中生态系统中的物理空间位置以及与其他社会成员、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中的责任、义务、作用。社会生态系统是人与环境条件结合。社会生态系统包括家庭生态系统。女性自然性、社会性、和经济性体现女性在社会生态系统中的生态位。在家庭有机环境、无机环境和社会环境中看女性在家庭生态系统中生态位。女性在家庭生态系统中成员之间有固定空间位置,女性在家庭成员的生存发展中的生态位表现为子女的养育者、教育者,家庭个体感情的治疗者以及呵护者。教育孩子是女人作为母亲的天性,但是女性社会角色与母亲角色对立起来。女性在夫妻结构、母子结构等成员关系和住房结构中占据专属的空间位置,在家庭经济结构中女性是家庭经济来源之一,是家庭消费的重要提议者、决策者、执行者。女性作为主要的家庭劳动的付出者、家庭经济来源之一、家庭资源的管理者,家庭发展变化与女性空间生态位发展变化是同步的。女性消费者在消费领域占据的生态位,是女性在经济领域空间生态位。女性有着沟通优势、情感优势等优势使她们女性在第三产业劳动者中占比最高。与男性相比,女性在在政治领域拥有决策权方面处于弱势,但是参与度不断提升。女干部勤谨温良、办事认真等优势和特性,在工作中与男同志的优势形成了互补。在文化领域,女性是物质文化的创造者中的一份子,并且很多物质文化只能通过女性才能体现其独有的特性,女性在精神文化中的功能生态位,精神文化的总结与传播离不开女性。精神文化包括道德伦理,在家庭生态系统内部,女性对于子女、晚辈起到示范作用以及师表作用。
汤晓江[8](2017)在《高新生命科技应用的法律规制研究》文中提出现代社会利益关系复杂,权利诉求多样化,我们只有综合运用法律、伦理等社会治理手段才能妥善、有效地解决矛盾凸显的社会问题。本文的主旨在于以当代法治的视角,探究高新生命科技研发和应用对公众个体权益、社会发展以及人类利益造成的负面影响,指出现有法律对新兴权利保护的困境和法律规制的不足。在此基础上,本文深入研究了高新生命科技新兴权益,以及对其保护的现实路径,助益于高新生命科技应用中的法律规制和权利保护,希冀在高新生命科技法治困境中探索出新的实践道路。本文根据国内外高新生命科技法治理论研究和立法实践的考察,结合国内外高新生命科技研发和应用的典型案例,对传统法在规制高新生命科技应用方面和新兴权利保护方面的困境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在本文导论中,首先分析了目前热议的非法代孕案、冷冻胚胎案和基因歧视案三个典型案例,提出新兴权利保护和法律规制问题,使相关的研究成果更加务实。文中以新兴权利保护和高新生命科技应用法律规制为主线,分析新兴权利兴起的根本动因、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如何处理、新兴权利对传统权利理论的冲击,并提出了自己的研究方法。除了导论和结语之外,本文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它们分别如下:第一章高新生命科技的兴起及其衍生的社会问题。本章第一部分研究了高新生命科技的内涵、外延、特征以及它对社会发展的作用。高新生命科技是当代社会发展的标志性产物,它的发展对社会发展有巨大的推动作用。高新生命科技指的是,以基因技术、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人工辅助生殖技术,以及生命与公共健康技术为代表的当代尖端医学技术的总称。高新生命科技的日新月异,使得人们对高新生命科技的发展和变化更加明晰,从而使它的内涵不断得到扩充。就其特征而言,高新生命科技呈现出数字化的特征、物信一体化特征、智能化特征和自源化特征。高新生命科技的发展对社会发展的作用大体可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方面,高新生命科技研究和应用是社会发展与进步的新的支点,它的不断发展增进了人类的福祉。另一方面,高新生命科的发展促进了法律制度的变革。后者是高新生命科技对社会发展的作用中最为重要的方面。面对高新生命科技的发展,现有法律制度对自然人的人格权、身份权的调整机制将会随之而失灵。人作为社会属性的高等生物是具有人格尊严的权利主体,身体器官和细胞是人格利益的载体,它们一旦成为攫取利润的工具或者商品,公民的人格权利将得不到实现,高新生命科技应用相关权利体系建设也会受到阻碍。这些新的高新生命科技的运用昭示着现行法律制度的变革。本章第二部分指出,高新生命科技的发展也给社会带来了新的问题。它们集中体现在,高速发展背后的社会秩序危机、悖离生命伦理、激发权益冲突等方面。高新生命科技应用带来的社会福祉,其实与社会秩序危机并存。高新生命科技的应用最主要的影响是对当代法治实践带来了相当大的新的要求和挑战。法治发展进程中如果不加强对这一领域行为的规制,就会产生负面的累积效应,对人类社会造成巨大的混乱状态。秩序的存在是人类所有活动的必要条件。秩序是由法律来创造的,虽然它首先表现在形式上。法律是秩序的象征,同时它也是建立和维护秩序的手段。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和消除社会混乱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高新生命科技应用的当代社会,大量的此类科学技术被不当使用,与此同时又存在法律制度的相对滞后,有些方面不能适应于现实的迫切需要,出现法律规制失利的状况,因而导致了人类社会风险因素剧增。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高新生命科技在发展中经常悖离生命伦理。法治所要达到的目标是给予混乱无序的人类社会活动一定的范式和结构。这一论断在当代法治社会中是社会和谐与社会秩序良好的理论源泉。法律所追求的良好的社会治理状态就是通过法律规则的调整机能发挥作用,阻止社会出现混乱的无秩序状态。目前,无论是在基因技术的应用方面,还是在安乐死的运用上,以及在人工授精科技应用方面都出现了违背生命伦理的情况。高新生命科技的发展还激发了新兴权益的冲突。在任何一种社会形态中,法律权利的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发生变化,都是根据社会发展变迁的结果。社会发展是法律制度变迁的动因。社会结构和发展形势的变化导致社会发展中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也跟随于此而发生变化。利益的分化、多样化甚至冲突,促进了法治进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制度设计的变化。这一过程也催生了高新生命科技应用相关新兴权利的生成,它是高新生命科技相关权利产生的根本动因。社会关系主体的利益冲突和不平衡导致了多元权利的诉求和矛盾。究其原因在于代孕、克隆、冷冻精子和卵子以及人兽生命体试验等高新生命科技践行方法对法治提出了新的权益主张。这些权益诉求在法律规则层面上是相对较新的领域,超出了原有法律规制的领域,给法律规制提出了新的议题。在风险社会状态下,涵盖着每一个社会群体和个体对高新生命科技研发和应用的各种利益的斗争,这些利益往往都处于一种可能被侵害的状态。这些风险社会中的多元权益冲突需要法律规范加以规制。第二章高新生命科技应用风险及法律在风险防控中的作用。本章研究了高新生命科技应用增加社会风险,并且指出法律在风险防控中的主导地位。文中进一步研究了高新生命科技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风险之分类,以及这些风险的非估量性、隐蔽性和社会普遍性特征。在具体的风险方面,本文按照风险影响的小范围再到大范围,依次研究了高新生命科技发展对公众个体权益的侵害、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威胁和对人类整体利益的损害,从研究高新生命科技发展形成的风险中,探索相关风险防控的实施路径。从而得出,道德对高新生命科技风险防控具有局限性,而法律对高新生命科技风险防控具有明确性和规范性,以及法治发展对高新生命科技风险防控具有建构性和全面性。基因技术滥用的风险、人工生殖技术滥用的风险以及人体器官移植技术应用的风险潜移默化地存在于社会发展过程中,或隐蔽或突出,或大或小,距离人们的生活或近或远。如果我们对风险因素不加以控制就会导致广泛性危害结果的发生。高新生命科技的不当使用有可能导致社会发展风险因素的增加,这与它在社会进程中的地位是成正比例关系的。社会风险已经成为高新科技飞速发展下引起的常态内容,而不是突发的应急性内容。特别是高新生命科技的异军突起,使得社会原有的理念和格局发生深刻变迁,导致了社会整体性的灾难发生概率急剧上升。高新生命科技会形成技术风险。在高新生命科技的运用中,当代医学已经将人的个体差异进一步降低,在生理层面上,越来越将人体基本上等同于一个生理和生化的过程。如果不合理或者没有实质有效的约束机制,很可能会使高新生命科技的负面影响逐渐放大,形成技术风险。高新生命科技会形成人伦风险。在技术进步浪潮中,人类在经历技术革新与伦理困境存在的严重紧张关系之后,愈加应当重视技术革命带来的人伦风险。我国在法律规定上明令禁止商业代孕,也是出于伦理考量进行的法律制度设计。如果代孕技术得以滥用,就会导致传统的亲子之间的人伦关系被打破,从而加剧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危机,造成人们社会关系的混乱。高新生命科技也会形成安全风险。当代人们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对于科学技术推动社会发展和变革的作用是深信不疑的。但是,由于科技的发展并不必然带动伦理、道德水平的提升,也即高新科技发展与伦理、道德水平之间并不存在正比例因果关系。与此相反,有些伦理性的问题会随着高新生命科技的发展变得更加突出,对历史沿革中形成的伦理体系有较大的冲击。当今社会整体上已经形成了唯科技论的倾向。那么,这种倾向如果得不到扭转,导致其毫无节制地被滥用,势必对人类整体的安全构成威胁。高新生命科技发展对公众个体权益的侵害主要表现在,侵害个体生命健康权益方面和个体隐私权益方面。虽然目前的中国法律禁止代孕,但是,人们还是想通过这一方式获得借腹生子的利益。通过高新生命科技进行代孕的行为其实就是代孕母冒着生命健康受损害的风险,为委托人怀孕生子,并且在分娩以后,将婴儿送给委托人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首先伤害的是代孕母的妊娠反应、流产等自身的生命健康,直接损害代孕母的生命权、健康权。基因信息权利中的基因隐私权属于公民权利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包括基因隐私在内的公民权利之间产生冲突之时,就要依靠人类社会逐步建构形成的各项制度去解决。但是,由于高新生命科技的快速发展,社会治理对其形成的社会影响力尚不足以全面地估量和全面地把握。法律规范的发展相对于技术与社会关系的变化有滞后性,致使公民的个人信息被不当获得和利用的情形时有发生,对公民的隐私权利构成威胁。高新生命科技发展也会对社会构成威胁。高新生命科技成果的滥用和以社会财富的多少来占有高新生命科技资源势必会对整个社会结构形成威胁,动摇社会结构平衡发展的基础,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此外,在法治发展不健全的情况下会出现非法转让、买卖生命资源的非法行为,为他人滥用高新生命科技提供了条件,也形成了滋生违法、犯罪行为的频发领域,对社会稳定和社会健康发展构成威胁。在当代风险社会法治中,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健康发展就是维护公民的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目前,我们宜采取建构理性主义(constructive rationalism)和进化理性主义(evolutionary rationalism)融合的优化路径,兼采二者的合理成分,发挥建构理性主义的思路,积极推进高新生命科技应用法律制度的构建。实现更高层次的法律制度创新和维护高新生命科技发展中的相关权利。这能够防止高新生命科技成果的滥用,规制社会资源的不合理的分配方式,维护社会结构的稳定,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基于此,我们应当运用法律手段,对高新生命科技发展领域进行调整。因为道德防控具有其内在局限性。社会共同体在规模小、社会关系比较简单的时候,由伦理、道德来对社会关系加以调整,是自发的,也是足够的。但是,它不足以解决当下高新生命科技快速发展中所出现的纷繁多杂的问题。法律要求严格的、具有约束力的和系统性的解释和执行,在这一方面法律也较之于道德具有一定的优越性。法治调整是法律调整的高级形式。在法治环境中,强调了以权利保护为根本目的。法治保障人类的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平衡,它具有全面性和建构性。将高新生命科技应用放置在法治环境中进行调整是当代高新生命科技应用和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法治发展是全人类的事业,高新生命科技法治是人类共同探索治理风险和克服困境的应对策略。第三章高新生命科技应用对传统法的冲击。本章研究了高新生命科技应用中的利益冲突以及法律规制在平衡利益冲突中的作用。文中分析了传统法对利益协调与权利保护的困境。文中进一步提出了应对高新生命科技冲击的应有原则。在高新生命科技应用中,诸种利益存在矛盾之处,冲突频发。我们欲在高新生命科技的发展中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设定各方权利义务,首先就要弄清利益冲突的类型。首先是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其次是平等主体间的利益冲突。这其中包括个人与研究开发机构之间的利益冲突,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作为特殊的平等主体间利益冲突也存在于高新生命科技研发和应用发展进程中。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最为突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协议)在其“序言”中明确规定了保护知识产权的条款,要求全体成员承认知识产权为私权。从该协议确定知识产权为私权,也就确立了整个协议保护的基本立场,这对于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平等主体间利益的实现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权利主体无论是自然人、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权利一律平等。值得我们注意的是,TRIPs协议在加强知识产权制度方面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导致利益再分配失灵,最终进一步加剧了两大国家集团之间的利益冲突。与此同时,PEX国际(PEX International)模式正在兴起,对摩尔案件的讨论和PEX机制的成功运行就说明在处理个案中不能对人格权和财产权进行非此即彼的区分,而必须在当代法治环境中的利益保护方面注重社会平等主体之间利益的平衡。我们只有分析了高新生命科技应有中的各种利益冲突,才能深入研究传统法对利益协调与权利保护的困境。由高新生命科技研发和应用带来的权利研究和保护问题进一步地显现了出来。新生事物在属性上往往存在模糊之处,难以对其在法律层面加以定性,因而运用法律手段对其进行规制绝非易事。权利保护难题的案件也将会激增。现阶段的法治进程中,权利保护的困境主要原因在于社会固有观念的保守、立法滞后和权利理论研究不足。权利的生成和发展需要与时俱进的观念加以支撑。除了学界关注高新生命科技发展比较多之外,在整个社会固化的观念中,生命科学技术成果应用的重要性并不占据多么重要的地位。这种现象反过来也影响了学界探索高新生命科技相关权益的积极性。此外,由于立法方面较之于高新生命科技的高速发展凸显出滞后性,相关法律规制体系尚未完备,权利保护体系尚未完善,导致高新生命科技相关权利保护的问题将会进一步显现。当代法学理论研究的范式遵循主体性哲学的进路,按照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人格与财产、人与物的二元对立逻辑结构开展研究。但是,由于以基因技术应用为代表的高新生命科技所引发的新兴权利诉求,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传统法学理论研究和立法实践上形成的二元结构,权利理论的范式难以解释新问题,使得法律规制出现空白,相关权利保护出现问题。在现代商业的推动下,人的基因更加具有独立性、财产性和应用性的特征。此时,二元论的理论架构变得相对落后,形成既内在又外在,既是人格又是财产的“人身综合化”状态。解决权利保护问题的出路应当在于权利理论的范式转换,对法律研究的主客二元范式加以局部地更新。在应对高新生命科技对传统法的冲击问题上,应有原则包括:人类利益至上原则、社会公平原则、全面保障人权原则。人类利益至上原则是科学技术发展中应该遵循的首要原则。高新生命科技的应用的调整,需要国际法调整与国内法调整两者相结合。特别是在国际法领域,需要达成国际条约或国际协定,以体现人类利益至上原则。在社会公平原则方面,我们要在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三者之间找到平衡点。我们只有在当代综合性地把握社会公平原则才能在法律制度设计和应用中应对新问题。全面保障人权的方式是通过立法方式把应然的权利转化为法定的权利,把人权转化为公民权,人权才能得到真正地落实。人权的法律设定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在宪法中直接加以规定,但宪法中的规定仍然比较宽泛或者有些具体权利尚未在宪法中规定。另一种是在具体部门法中直接加以规定。在部门法中直接加以规定,优点在于比较全面和详细,能够应对具体的权利保护问题。实定法的明确规定为全面保障人权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就目前我国的法治现状而言,上述三个应然原则体现得不明显,甚至是缺失的状态。第四章高新生命科技应用中的权利保护和法律规制。本章的第一部分对高新生命科技应用相关权利进行了总体分析,主要分析了人格权、身份权、财产权、知识产权与传统法学理论中的相应权利不同之处。本章的第二部分是对基因平等权、基因隐私权、基因公开权、人工生殖子女的知情权、器官移植中的自主决策权等新颖权利的研究,并且对这些权利,提出了权利保护的法律制度设计构想。在人格权的发展方面,高新生命科技应用条件下的人格权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它会随着新的人格利益的不断涌现进一步得到扩充。高新生命科技的发展进步,新兴权利的崛起和伦理准则的进一步发展,使得法律科学重新审视新生事物,逐步地在权利的运用上扩展到允许公民将自身的身体组成部分在合法合理(治疗有关的情形)的前提下转让给有需要的公民。这种法律规制上的变迁,体现了对于公民支配权的保护。高新生命科技研发与应用对人格权的影响也体现在人身自由权的发展上。在当代法治背景下,法治的主要任务是强调积极的自由,主动在立法机制上对风险社会可能引发的新问题进行制度化的设计,积极规定公民在当代社会事务中享有的一系列权利,逐步从消极自由向积极自由过渡。在身份权的发展方面,由于人工生殖技术的应用使得生育成为人类能够精确掌控的事物,是人类能够控制和利用的手段。这使得人类对有性生殖概念和方式有了突破性的发展。从身份关系上分析,贡献卵子的妇女没有生育下一代子女,代理母亲所生子女的身份问题涉及到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的发展,社会关系中的伦理准则等规范,这些因素往往交织在一起,给法律规制代孕行为提出了新的难题。此外,高新生命科技的发展进步使得婚姻法上规定的不宜结婚的疾病范围逐步缩小,以前被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被根本治愈,使许多不能形成的婚姻关系能够在当代缔结为合法的婚姻关系。第三,当代高新生命科技的发达也为同性婚姻提供了医学上的依据。原因之一在于高新生命科技对同性恋的新的认知。如果要对同性恋者婚姻的权利加以规定,则应当在《婚姻法》和相关法律中作出具体规定。只有同性婚姻权利得到确定的情况下,同性婚姻关系才能得到确立,同性恋者的身份权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高新生命科技研究和应用,在医学上对同性恋群体重新加以客观地评价,这对纠正社会公众对同性恋群体的社会偏见,维护同性恋者的权利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在财产权的发展方面,高新生命科技推动了物权和债权的发展。人体器官或组织的所有权具有特殊性。它可以分为积极权能和消极权能两个方面。从积极权能角度而言,主要是指权利人对自己器官或组织的占有、处分和使用的权能。但是,所有权中应当包含的收益权能基于器官移植的捐献性质以及人的尊严的特殊性,则不宜归入此处的所有权范畴,以区别于传统法治理论中的所有权。从消极权能角度而言,主要是排除他人对人体器官或者组织的非法获取或侵害。由于所有权属于绝对权,权利人排除他人的非法干预主要依据就是法律赋予所有权人的物上请求权。所有权人可以依据物上请求权对非法获取或侵害其所有物者请求返还。对于妨害其所有权者,得请求除去。这就是物上请求权所起的作用。但新的问题是,如果被非法获取的人体器官或者组织已经成功植入到第三人的人体中,则无论该第三人是善意还是恶意,原所有权人均不得行使返还请求权。因为,原所有权已经不复存在,该人体器官或者组织已经属于第三人人格中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了保障第三人人格的完整性,原所有权人不得主张以上权利。在债权发展方面,高新生命科技对侵权之债具有影响。人格权在高新生命科技发展的环境中得到了较快发展,人格权作为侵权法的保护对象被纳入到侵权法中,当人格权受到侵害时,如果与财产权发生冲突,人格权显然比财产权更加重要,应当受到优先保护。这体现了当代侵权法乃至整个法治理论中,把人格尊严、人身价值和人格的完整性置于优先保护地位的价值取向。此外,买卖胚胎行为,代孕行为、器官克隆行为、器官移植、人体试验等,有些侵权行为还损害了当事人的隐私权、知情权、名誉权。新型侵权行为已经成为法治发展中的严峻问题,这也是当代侵权之债立法研究的重要方面。高新生命科技的发展对知识产权也有促进作用。它拓展知识产权客体和深化知识产权伦理。高新生命科技突破了生物间的种间、属间甚至界间的界限。对于传统知识产权来讲,一物一权的传统民事法律理论能够解决权利主体的界定问题,而且权利的归属有完善的法律依据作为支撑。但是对于高新生命科技的快速发展而言,现有法律的调整能力就显得杯水车薪。另外,在高新生命科技研发和应用中,一些科研工作是对客观实在的揭示,显然属于科学发现,所以不能被授予专利。但是,人体生物客观实在的筛选和技术处理,以及高新生命科技处理后的临床应用技术成果,则应当被认为是可以授予其专利权的科技发明创造。这是知识产权法积极地将高新生命科技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技术成果纳入调整范围的体现,其适应了未来高新生命科技法治建设的需要。从高新生命科技发展的主要领域而言,应当对基因权利再认识。首先是基因平等权,它包括形式上的平等和实质上的平等。其次,在基因隐私权保护的立法方面,必须确立基因隐私权的权利边界。家庭成员之间的隐私权利和利益都必须要相互得到维护。第三,基因公开权在基因科技应用中是一项新兴的权利。基因公开权作为基因人格权的一项子权利,是一种积极的人格权。基因公开权也是一种积极主动的权利。基因公开权具有巨大的财产价值,它反映了基因人格权的商业利用价值。这一系列基因权利需要法律制度加以规范。在人工生殖科技应用的相关权利发展方面,人工生殖子女的知情权是其中一项重要的权利。本文作者认为,捐精者的身份应当予以保密,保密的方式宜采取“双盲原则”。关于代孕母堕胎权的问题,未来的《中国人工生殖法》应当规定当事人根据自愿原则签订代孕契约,根据契约形成的正当利益应当予以保护。契约双方当事人应当将堕胎权的相关问题条款写入代孕契约,对缺乏法定堕胎条件的任意堕胎行为加以禁止,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堕胎行为进行处罚,防止堕胎行为的随意性。在代孕母怀孕之后,代孕母不享有任意解除权,而只能在法定情形下才享有终止代孕契约的权利。在人体器官移植应用相关权利发展方面,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患者的知情权,只是通过规定医生的告知义务间接地表达患者所享有的知情权。本文认为可以考虑两条解决进路。一条进路是以宪法权利视域去研究供体知情权,另一条进路是民事权利视域去研究供体知情权。本文倾向于在目前情境下,最重要的是,首先采取民事权利规制范围内对知情权进行研究和完善的路径。此外,人体器官移植中的自主决策权具有内在界限和外在界限之分。自主决策权的内在界限针对的是权利主体自身决定的自主性,实现自我意识的正当性。外在界限应对的是当事人的身体要素与他人、社会之间的关系,维系现实社会关系的正当性。第三,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应用中的隐私权方面,我国目前还没有对器官移植过程中的隐私权进行专门规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应当设立器官移植隐私权保护的法律制度对其进行保护。对此,本文提出了针对性的法律制度设计方案。本文最后的结语部分,强调了高新生命科技应用与当代法治社会发展的密切联系。与此同时,高新生命科技的迅猛发展与法律规制的相对滞后之间的矛盾也日趋突出。为此,我们不能忽视高新生命科技研发和应用领域的法律规制问题和权益保护问题。高新生命科技法治应以立法为核心进行构建。针对高新生命科技应用引起的技术风险、伦理风险和安全风险进行立法,是当代社会发展提出的现实性新要求。因此,我们要对高新生命科技相关立法进行合理规划,并且对高新生命科技法进行体系性建构。高新生命科技立法应与伦理相结合,前者的理论发展动力来源于生命伦理。高新生命科技法和生命伦理是相伴相生的交融关系。最后本文还根据我国法治发展现状,提出了今后的法治建设中,加强以权利保护为核心,进行深入构建的思路。
张太兵[9](2016)在《中国当代文学中的家族小说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家族小说是当代文学小说创作中的一个重要门类,与其他类型相比,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都显现出殊异的景象,具有独特的美学价值。藉此窗口,既可以考察家族小说的源流、主题、叙事、审美等走向,亦可审视当代文学的回归本体之路。论文以当代文学中的家族小说为研究对象,通过对赵树理、梁斌、欧阳山、柳青、朱晓平、莫言、霍达、苏童、陈忠实、王安忆、李锐、张炜、周大新、庞瑞垠、李佩甫、范剑平、阿来、王蒙、张炜、桑邑、刘震云、高建群、余华等人家族小说文本的研读,阐释家族文化与家族小说内在关系,梳理家族小说的源与流、时间分期与主题呈现等问题。论文共九章,论题集中在两个方面展开。一至五章侧重讨论家族小说“写什么”,六至九章则主要讨论家族小说“怎么写”。从文学本体论的角度探讨家族小说的叙述视角、叙事模式、叙事利弊及家族小说中蕴含的文化学、社会学、心理学元素,找寻家族小说创作的规律及走向,挖掘文本中潜隐的文化、思想、政治、经济等因素。讨论家族小说中的历史书写怎样最大可能逼近历史真相、历史本相,规避人物形象塑造雷同化、平面化、符码化等问题,进而阐释家族小说的审美价值。
费婷[10](2015)在《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与加缪“荒诞”理论比较研究》文中指出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诸多思想家纷纷投入对人类生存境遇的思考,而他们的思考方式及最终结论则各有异同。本文选取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和法国哲学家阿尔贝·加缪的“荒诞”理论为研究对象,着眼于二者相似的理论出发点和对人与世界“对抗”状态的关注,结合各自的生活背景和思想发展,区分二者最终对世界的“回应方式”的差异,并试图以此呼吁世人在关注自身微观精神生活的同时回归实践。本文正文总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梳理两种理论的历史背景和思想渊源,明确二者可比较的历史和现实根据。结合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的主题和加缪对“存在”的思考,可从整体上得出二者研究的问题属于同一“问题域”,即都属于资本主义发展问题;第二部分从批判对象、理论形态和批判目的三方面论述两种理论的相近之处。同处于追求资本和财富最大化、人与人的疏离和冷漠日渐加深的时代,两种理论同是对社会现实的控诉,且同样地主张要反抗现实才能得以达到幸福。两种理论的相似性印证了第一部分中二者属于同一“问题域”的结论;第三部分重在强调二者的根本区别,主要是从哲学基础、理论起点和展开过程、价值取向三方面来展开论述。加缪以世界不可改变为前提,以“个体人”为活动主体,将“荒诞”理论植根于人的精神,故而他提出的“反抗”仅局限于思辨范畴。相对而言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的积极性则较为凸显,他以“现实的人”为理论起点,承认世界具有可实践改变性,将“异化劳动”植根于物质生产活动;第四部分主要是从两种理论的比较中提取各自的合理成分,结合现在碰到的世界性难题,思考其当代启示,其理论意义在于不仅呼吁世人更加关注微观精神生活,同时肯定了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对人的全面发展的终极关怀,对现代中国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积极的导向作用。
二、外祖母呵护人类进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外祖母呵护人类进化(论文提纲范文)
(1)袁嘉谷年谱全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与价值 |
(一)选题缘由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价值 |
二、袁嘉谷对乡邦文献的整理与文史研究的成就 |
(一)云南古籍四厄与袁嘉谷对云南文献整理辑刻的贡献 |
(二)云南学术史之商量与地域文学之研究 |
(三)“时无古今”观念下云南地方文史分期之探讨 |
三、女性解放视域下袁嘉谷传统人伦观的坚守与新女学的萌芽 |
(一)对高、曾祖母守节行为的表彰与温情 |
(二)对太夫人倡天足的书写与对缠足陋习的批判 |
(三)对夫人才情的赞赏与对女性致用的肯定 |
四、袁嘉谷述作的时代意识与时代特点 |
(一) 《钦命四书经义题》与袁嘉谷对于时代命题的回应与思考 |
(二)《日本刀歌》《东游集》与袁嘉谷的认知困境与突围 |
(三)故国与新朝下的身份抉择与袁嘉谷失落与振作 |
(四)《卧雪诗话》的诗史观与袁嘉谷的诗学理想 |
袁嘉谷年谱全编 |
凡例 |
谱前 |
传记资料 |
袁嘉谷《例赠登仕佐郎晋赠文林郎占林公家传祖妣丁氏杜氏附传》 |
袁嘉谷《恩赐肉帛占云公传》 |
袁嘉谷《乡饮宾祖德公传》 |
袁嘉谷《例授登仕佐郎敕赠文林郎凝道公家传》 |
袁嘉谷《先伯兄雪樵公墓碑》 |
袁嘉谷《先四兄维彰公墓碑并铭》 |
陈荣昌《石屏袁封君墓碑》 |
陈荣昌《袁母徐太夫人墓志铭》 |
孙树礼《袁母徐太夫人诔》 |
陈荣昌《张夫人墓志铭》 |
周汝钊《石屏袁广文先生墓志铭》 |
陈荣昌《袁嘉端传》 |
李坤《袁嘉端传》 |
章太炎《袁百举墓志铭》 |
许钟奇《袁百举别传》 |
方树梅《袁丕钧传》 |
卷一 求知问学 |
清同治十一年 壬申 一八七二年 一岁 |
同治十二年 癸酉 一八七三年 二岁 |
同治十三年 甲戌 一八七四年 三岁 |
光绪元年 乙亥 一八七五年 四岁 |
光绪二年 丙子 一八七六年 五岁 |
光绪三年 丁丑 一八七七年 六岁 |
光绪四年 戊寅 一八七八年 七岁 |
光绪五年 己卯 一八七九年 八岁 |
光绪六年 庚辰 一八八○年 九岁 |
光绪七年 辛巳 一八八一年 十岁 |
光绪八年 壬午 一八八二年 十一岁 |
光绪九年 癸未 一八八三年 十二岁 |
光绪十年 甲申 一八八四年 十三岁 |
光绪十一年 乙酉 一八八五年 十四岁 |
光绪十二年 丙戌 一八八六年 十五岁 |
光绪十三年 丁亥 一八八七年 十六岁 |
光绪十四年 戊子 一八八八年 十七岁 |
光绪十五年 己丑 一八八九年 十八岁 |
光绪十六年 庚寅 一八九○年 十九岁 |
光绪十七年 辛卯 一八九一年 二十岁 |
光绪十八年 壬辰 一八九二年 二十一岁 |
光绪十九年 癸巳 一八九三年 二十二岁 |
光绪二十年 甲午 一八九四年 二十三岁 |
光绪二十一年 乙未 一八九五年 二十四岁 |
光绪二十二年 丙申 一八九六年 二十五岁 |
光绪二十三年 丁酉 一八九七年 二十六岁 |
光绪二十四年 戊戌 一八九八年 二十七岁 |
光绪二十五年 己亥 一八九九年 二十八岁 |
光绪二十六年 庚子 一九○○年 二十九岁 |
光绪二十七年 辛丑 一九○一年 三十岁 |
光绪二十八年 壬寅 一九○二年 三十一岁 |
卷二 经济特元 |
光绪二十九年 癸卯 一九○三年 三十二岁 |
卷三 东游日本 |
光绪三十年 甲辰 一九○四年 三十三岁 |
光绪三十一年 乙巳 一九○五年 三十四岁 |
卷四 执掌学部 |
光绪三十二年 丙午 一九○六年 三十五岁 |
光绪三十三年 丁未 一九○七年 三十六岁 |
光绪三十四年 戊申一九○八年 三十七岁 |
卷五 提学浙江 |
宣统元年 己酉 一九○九年 三十八岁 |
宣统二年 庚戌 一九一○年 三十九岁 |
宣统三年 辛亥 一九一一年 四十岁 |
卷六 旧邦新命 |
民国元年 壬子 一九一二年 四十一岁 |
民国二年 癸丑 一九一三年 四十二岁 |
民国三年 甲寅 一九一四年 四十三岁 |
民国四年 乙卯 一九一五年 四十四岁 |
卷七 烟土谤伤 |
民国五年 丙辰 一九一六年 四十五岁 |
卷八 林泉小隐 |
民国六年 丁巳 一九一七年 四十六岁 |
民国七年 戊午 一九一八年 四十七岁 |
民国八年 己未 一九一九年 四十八岁 |
民国九年 庚申 一九二○年 四十九岁 |
民国十年 辛酉 一九二一年 五十岁 |
民国十一年 壬戌 一九二二年 五十一岁 |
卷九 执教东陆 |
民国十二年 癸亥一九二三年 五十二岁 |
民国十三年 甲子一九二四年 五十三岁 |
民国十四年 乙丑一九二五年 五十四岁 |
民国十五年 丙寅一九二六年 五十五岁 |
民国十六年 丁卯一九二七年 五十六岁 |
民国十七年 戊辰一九二八年 五十七岁 |
民国十八年 己巳一九二九年 五十八岁 |
卷十 辑刻着述 |
民国十九年 庚午 一九三〇年 五十九岁 |
民国二十年 辛未 一九三一年 六十岁 |
民国二十一年 壬申 一九三二年 六十一岁 |
民国二十二年 癸酉 一九三三年 六十二岁 |
民国二十三年 甲戌 一九三四年 六十三岁 |
民国二十四年 乙亥 一九三五年 六十四岁 |
民国二十五年 丙子 一九三六年 六十五岁 |
民国二十六年 丁丑 一九三七年 六十六岁 |
附录 |
《袁氏家谱》诰封 |
袁嘉谷《钦命四书经义题》师承表 |
袁嘉谷《钦命四书经义题》各科次第 |
袁嘉谷《钦命四书经义题》会试卷及批语 |
袁嘉谷《钦命四书经义题》乡试卷批语 |
袁嘉谷《钦命四书经义题》优贡卷及批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2)论《鱼王》中的自然复魅(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阿斯塔菲耶夫与《鱼王》 |
1.2 国内外《鱼王》研究现状 |
1.3 概念的缘起与界定 |
1.3.1 生态批评 |
1.3.2 祛魅与复魅 |
1.4 主要研究内容 |
第2章 《鱼王》中自然复魅的文本表现 |
2.1 重构自然神性 |
2.1.1 鱼王中的神话隐喻 |
2.1.2 人格化的动物 |
2.2 复归自然母性 |
2.2.1 自然对人具有哺育作用 |
2.2.2 自然是人类身心健康的根本 |
2.3 解蔽自然审美 |
2.3.1 人与自然交融之美 |
2.3.2 诗意地栖居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鱼王》中自然复魅书写的形成原因 |
3.1 科技开发下故园的失守:自然祛魅 |
3.2 作家道德激情的投射:以善涤恶 |
3.3 宗教传统中对自然的敬畏 |
3.3.1 多神教:万物有灵 |
3.3.2 东正教:神与自然的本质同一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鱼王》中自然复魅书写的现代意义 |
4.1 困境中的救赎:“失乐园”与“复乐园” |
4.2 人性异化的审视:对人类自身行为的反思 |
4.3 对生态平衡的启示:共建和谐之路 |
4.4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成果 |
致谢 |
(3)近代吴地女性婚育观影响下婚育服饰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选题及意义 |
1.2 相关概念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论文结构安排 |
1.5 研究方法与难点 |
1.5.1 主要研究方法 |
1.5.2 论文研究难点 |
第二章 近代吴地女性婚育观 |
2.1 传统期女性婚育观 |
2.1.1 妥协与追求的婚姻态度 |
2.1.2 晚婚晚育的婚育行为 |
2.1.3 维护与利用的贞节观念 |
2.2 转型期女性婚育观 |
2.2.1 强化与折中的婚姻态度 |
2.2.2 科学优生的婚育行为 |
2.2.3 重构与保守的贞节观念 |
2.3 女性婚育观的演变特征 |
2.3.1 “单一性”至“多样性”变化 |
2.3.2 “制度性”至“意识性”变化 |
2.3.3 “引领性”与“矛盾性”共存 |
2.4 女性婚育观影响的物化形式 |
2.4.1 婚育习俗 |
2.4.2 婚育服饰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近代吴地婚育服饰形制 |
3.1 近代吴地婚育服饰种类概况 |
3.2 近代吴地婚育服装形制 |
3.2.1 女性婚服形制 |
3.2.2 育服形制 |
3.3 近代吴地婚育配件形制 |
3.3.1 首服 |
3.3.2 足衣 |
3.3.3 典型性配件 |
3.4 近代吴地婚育服饰着装特征 |
3.4.1 乡村着装特征 |
3.4.2 城镇着装特征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近代吴地婚育服饰材料图案与工艺 |
4.1 近代吴地婚育服饰材料 |
4.1.1 近代吴地服饰材料 |
4.1.2 女性婚服服饰材料 |
4.1.3 育服服饰材料 |
4.2 近代吴地婚育服饰图案 |
4.2.1 图案特征 |
4.2.2 图案题材 |
4.2.3 图案内涵 |
4.3 近代吴地婚育服饰工艺 |
4.3.1 制作工艺 |
4.3.2 装饰工艺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近代吴地婚育服饰变迁 |
5.1 近代吴地婚育服饰数据分析 |
5.1.1 数据样本 |
5.1.2 研究方法 |
5.1.3 数据分析 |
5.2 近代吴地女性婚服演变规律 |
5.2.1 服装形制 |
5.2.2 服装装饰 |
5.2.3 服装配件 |
5.3 近代吴地育服演变规律 |
5.3.1 服装形制 |
5.3.2 服装装饰 |
5.3.3 服装配件 |
5.4 近代吴地婚育服饰演变路径 |
5.4.1 服饰风格 |
5.4.2 服饰选择 |
5.5 婚育观念对婚育服饰的变迁影响 |
5.5.1 观念的引领性与服饰的时尚性 |
5.5.2 观念的多样性与服饰的混搭性 |
5.5.3 观念的意识性与服饰的自由性 |
5.6 近代吴地婚育服饰的文化特性 |
5.6.1 主动纳新 |
5.6.2 文化坚守 |
5.6.3 西化趋势 |
5.7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主要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创新点 |
6.3 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与成果 |
附录二:部分吴地实物藏品清单 |
附录三:Nvivo软件编码分析过程 |
(4)H.G.威尔斯社会小说的失范主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0.1.1 选题背景 |
0.1.2 选题意义 |
0.2 威尔斯研究综述 |
0.2.1 国外威尔斯研究综述 |
0.2.2 国内威尔斯研究综述 |
0.3 主要研究内容、方法及创新 |
0.3.1 研究内容 |
0.3.2 研究方法 |
0.3.3 主要创新之处 |
0.4 主要概念界定 |
0.4.1 社会小说 |
0.4.2 社会转型 |
0.4.3 社会秩序与失范 |
第1章 威尔斯社会小说失范主题的书写 |
1.1 威尔斯社会小说的生态失范 |
1.1.1 怀旧的村庄与失谐的乡村生态 |
1.1.2 工业化发展与失衡的城镇生态 |
1.1.3 城市化进程与失序的都市生态 |
1.2 威尔斯社会小说的经济失范 |
1.2.1 “自由放任”与欺诈性的生产行为 |
1.2.2 交通广告业繁荣与悖论性的流通关系 |
1.2.3 “一夜暴富”与炫富性的消费观念 |
1.3 威尔斯社会小说的教育失范 |
1.3.1 “机械的学习计划”与“不成熟”的个体智育 |
1.3.2 “无能为力的父母”与氛围缺失的家庭教育 |
1.3.3 “悲惨的智识命运”与职能缺位的国民教育 |
1.4 威尔斯社会小说的道德失范 |
1.4.1 寄居生活与冷漠的亲情 |
1.4.2 攀附新富与功利的爱情 |
1.4.3 “向上流社会看齐”与虚伪的友情 |
第2章 威尔斯社会小说失范主题的书写缘由 |
2.1 英国转型社会的时代影响 |
2.1.1 信仰危机与威尔斯社会小说的宗教维度 |
2.1.2 科学发展与威尔斯社会小说的思想维度 |
2.1.3 社会变迁与威尔斯社会小说的失范维度 |
2.2 威尔斯家庭背景的影响 |
2.2.1 经济困顿的下层阶级家庭 |
2.2.2 传统有限的家教影响 |
2.2.3 情感淡漠的家庭关系 |
2.3 威尔斯独特成长经历的影响 |
2.3.1 “支离破碎”的童年教育 |
2.3.2 艰难坎坷的求职历程 |
2.3.3 喜忧相参的大学经历 |
第3章 威尔斯社会小说对良序社会的探索 |
3.1 科学教育的反思 |
3.1.1 离经叛道者:走出宗教束缚 |
3.1.2 教育“幸运儿”:接受科学教育 |
3.1.3 科幻小说家:反思科学进步 |
3.2 费边社会主义的探索 |
3.2.1 激进者:路维宪的幻想 |
3.2.2 抗争者:马斯特曼的挣扎 |
3.2.3 空想者:尤尔特的妥协 |
3.3 道德认同与社会规范整合愿景 |
3.3.1 反躬自省:路维宪的抉择 |
3.3.2 返璞归真:吉普斯的回归 |
3.3.3 蓦然回首:乔治的省悟 |
3.3.4 凤凰涅磐:波里的救赎 |
第4章 威尔斯社会小说失范主题的书写意义 |
4.1 威尔斯小说的艺术表现 |
4.1.1 威尔斯小说的整体创作特点 |
4.1.2 威尔斯社会小说与同时代作家作品的比较 |
4.2 威尔斯社会小说的文学史意义 |
4.2.1 西方现实主义文学传统 |
4.2.2 威尔斯社会小说对现实主义文学传统的继承 |
4.3 威尔斯社会小说的现实意义 |
4.3.1 “日不落帝国”失范问题的预警 |
4.3.2 中国良序社会建构的启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一) 中国威尔斯研究学位论文 |
附录(二) 中国威尔斯研究期刊论文 |
附录(三) 威尔斯简谱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5)宾福德的学术思想研究:中国考古学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考古学史中的考古学家 |
1.1 考古学史的框架 |
1.2 考古学史的内涵 |
1.3 考古学史的主要内容 |
1.3.1 考古学内部的历史 |
1.3.2 考古学外部的历史 |
1.3.3 考古学研究的关键人物史 |
1.3.4 综合性的研究视角 |
1.4 考古学史的意义 |
1.4.1 理解学科的发展过程 |
1.4.2 反思与展望 |
1.4.3 传播与科普 |
1.5 本章小结 |
第2章 个人学术史的建构 |
2.1 我国考古学者对学人的关注 |
2.2 宾福德个人学术史研究 |
2.2.1 个人回忆及生前访谈 |
2.2.2 讣告及纪念性文章 |
2.2.3 学术观点及学术争论的回溯 |
2.3 国内学者对宾福德教授的介绍与研究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路易斯·宾福德的个人经历 |
3.1 童年生活 |
3.2 大学和二战时期的军旅时光 |
3.3 走上考古学道路 |
3.4 情感经历 |
3.5 主要学术成果及其影响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过程考古学的兴起与发展 |
4.1 宾福德之前的考古学 |
4.2 外史:社会背景与青年运动 |
4.2.1 整体社会背景 |
4.2.2 20世纪60年代的学生运动 |
4.2.3 高等教育的普及以及科学研究的社会资源 |
4.3 新考古学的兴起 |
4.3.1 《作为人类学的考古学》 |
4.3.2 文化系统与过程研究 |
4.3.3 “新考古学运动”与“新考古学派” |
4.4 发展及影响 |
4.4.1 过程主义考古学的关键概念 |
4.4.2 作为科学的考古学 |
4.4.3 过程主义的危机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程理论与民族考古学 |
5.1 宾福德与中程理论 |
5.1.1 20世纪七八十年代宾福德的重要着作 |
5.1.2 中程理论的内容及其适用性 |
5.2 博尔德与宾福德之争 |
5.2.1 旧大陆的博尔德 |
5.2.2 新世界的宾福德 |
5.2.3 求解莫斯特难题 |
5.3 努那缪提爱斯基摩人的民族考古学观察 |
5.3.1 选择爱斯基摩 |
5.3.2 动物骨骼组合的方法论研究 |
5.3.3 废弃物分布与遗址结构 |
5.4 全球范围内狩猎采集者的比较研究 |
5.4.1 澳大利亚的民族考古学工作 |
5.4.2 非洲地区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周口店第一地点的埋藏学分析实践 |
6.1 1985年以前中国考古学者对周口店的研究 |
6.1.1 地层划分问题 |
6.1.2 石制品的真伪及其性质 |
6.1.3 骨器工业的存无 |
6.1.4 同类相食 |
6.1.5 用火遗迹 |
6.1.6 遗址性质:“北京猿人之家”? |
6.2 《骨骼:古代人类与现代迷思》——对猿人穴居生活设想的批判 |
6.3 《远观埋藏学》——宾福德对周口店遗址的首次剖析 |
6.3.1 食人之风与猿人遗存 |
6.3.2 周口店的地层形成过程 |
6.3.3 北京猿人的行为方式与能力 |
6.4 《近观周口店》——系统观察后对北京猿人行为的再构建 |
6.4.1 动物群观察与统计 |
6.4.2 北京猿人行为的再构建 |
6.5 北京猿人遗址性质及早期人类用火等问题产生的持续性争论 |
6.5.1 中外学术界的反应 |
6.5.2 北京猿人用火能力的再调研 |
6.5.3 宾福德的质疑在方法论上的影响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宾福德与中国考古学的亲密接触 |
7.1 初识何传坤及合作完成《远观埋藏学》 |
7.2 宾福德的中国之行及其行程 |
7.3 介绍美国考古学的现状到中国 |
7.4 中美合作发掘旧石器遗址计划 |
7.4.1 宾福德所提出的中美合作发掘计划 |
7.4.2 发掘计划失败的经过及原因分析 |
7.4.3 克拉克教授主持的建国后首次中美合作发掘 |
7.5 对中国旧石器考古学的看法及评价 |
7.5.1 考古——中国的旧石器时代 |
7.5.2 外国学者眼中的中国考古学 |
7.6 本章小结 |
第8章 宾福德的参考框架与学术遗产 |
8.1 构建参考框架——考古学的推理 |
8.2 宾福德的学术遗产 |
8.3 对中国考古学未来研究趋势的启示 |
8.4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路易斯·宾福德学术简历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和致谢 |
(6)从故国想象的失落到精神家园的建构 ——多丽丝·莱辛的流散意识及其写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第一节 流散、流散作家及其流散写作 |
一、“流散”的界定及其内涵演变 |
二、“流散作家”和“流散写作”的历史轨迹 |
第二节 多丽丝·莱辛的流散经历及其流散写作 |
一、莱辛的流散经历 |
二、莱辛的流散写作 |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国外莱辛研究现状综述 |
二、国内莱辛研究现状综述 |
三、国内外莱辛流散研究现状述评 |
第四节 研究内容、方法与创新点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点 |
第一章 莱辛流散意识的成因 |
第一节 家庭的馈赠 |
一、逃离英格兰:无爱的家园 |
二、暂住波斯:温暖的驿站 |
三、梦断非洲:壅域中的囚笼 |
四、“失去”英格兰:“毁了”的伊甸 |
第二节 教育的影响 |
一、母亲的逍遥园:“非正规的”家庭教育 |
二、南非寄宿学校:打造流散羽翼的工厂 |
第三节 阅读的熏陶 |
一、书籍的火炬:照亮莱辛流散之路的灯塔 |
二、缪斯的花园:滋养莱辛流散意识的沃土 |
第四节 现实的触动 |
一、丛林漫游:莱辛流散意识的源泉 |
二、非洲游历:莱辛流散意识的催化剂 |
三、左翼小组:许诺归属感的人类大家庭 |
第二章 根的神话:莱辛的帝国流散意识及其流散写作 |
第一节 彼岸为家:老一代南非白人对“根”的坚守 |
一、老一代南非白人对英国的理想化 |
二、老一代南非白人对英国生活模式的坚守 |
三、老一代南非白人的回归渴望 |
第二节 亦真亦幻:莱辛对“根的神话”的信与疑 |
一、莱辛对“故国英格兰”这一“根的神话”的继承 |
二、莱辛对“故国英格兰”这一“根的神话”的消解 |
第三节 爱恨交织:狗的多重意象与莱辛对西方文明的复杂态度 |
一、“凶狗”:莱辛对西方基督教文明二元对立倾向的批判 |
二、“忠狗”:莱辛对西方基督教文明爱之精髓的肯定 |
三、“善狗”:莱辛对西方基督教文明的超越 |
第三章 想象的家园:莱辛的非洲流散意识及其流散写作 |
第一节 “过去是家园”:“非洲病毒”催生的想象的家园 |
一、童年的乐园:莱辛记忆中的非洲 |
二、神话国度:莱辛建构的精神家园 |
第二节 现在是他乡:泰晤士河畔“在家却不感觉在家”的游子 |
一、“回家”即“失去家”:莱辛战后回到英国成为游子 |
二、泰晤士河光芒尽失:莱辛“在家却不感觉在家”的原因 |
三、阶级种族化:莱辛笔下战后英国少数族裔流散群体的双重边缘化 |
第三节 从过客到归人:莱辛笔下南非白人非洲丛林情结的内涵嬗变 |
一、殖民前期南非白人的丛林情结:征服丛林、畏惧丛林 |
二、殖民后期南非白人的丛林情结:热爱丛林、拯救丛林 |
第四章 家在路上:莱辛的世界流散意识及其流散写作 |
第一节 消失的“榆树下的安全”:全球化时代普遍的流散现象 |
一、人在旅途:莱辛一生见证的流散大潮 |
二、“榆树下的安全”:流散者痛失的家园 |
三、“飘走的土地”:流散者拒斥的根系 |
第二节 无法抵达的理想家园:历史透镜下人类的流散宿命 |
一、个人神话:无法触摸的“金色之城” |
二、人类神话:无法抵达的“红色之城” |
三、宇宙神话:无法逃避的“毁灭之城” |
第三节 雪山之巅的火焰人:在流散中升华的越界者 |
一、穿丧服的新娘:联姻终结的僵化过去 |
二、异域和声:联姻拯救的国度 |
三、雪山之巅的火焰人:联姻推动的意识提升 |
第五章 莱辛流散意识研究的价值与启示 |
第一节 莱辛流散意识的演变动因:全球化时代流散作家的流散共性 |
一、全球化时代流散文学出现井喷现象的原因 |
二、全球化时代流散作家的积极流散共性 |
第二节 莱辛流散意识研究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
一、莱辛流散意识研究的理论意义 |
二、莱辛流散意识研究的现实意义 |
结论 |
参考文献 |
索引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7)女性生态位解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由来及选题的意义 |
1.1.1 研究的由来 |
1.1.2 理论意义 |
1.1.3 实践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方法与创新之处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创新点 |
第2章 女性及其相关解读 |
2.1 女性及女性现状 |
2.2 生态位理论及女性生态位 |
2.3 家庭、社会生态系统中的女性生态位 |
2.3.1 家庭、社会生态系统 |
2.3.2 社会生态系统中的女性生态位 |
2.3.3 家庭生态系统中的女性生态位 |
第3章 家庭生态系统中女性生态位的解析 |
3.1 家庭个体生存发展中女性生态位 |
3.2 家庭构成中的女性生态位 |
3.3 家庭发展中的女性生态位 |
第4章 社会生态系统中的女性生态位解析 |
4.1 经济领域中女性生态位 |
4.2 政治领域中的女性生态位 |
4.3 文化领域中的女性生态位解读 |
第5章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8)高新生命科技应用的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和实践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 |
第一章 高新生命科技的兴起及其衍生的社会问题 |
第一节 高新生命科技的崛起及其社会价值 |
一、高新生命科技的概念演进 |
二、高新生命科技的主要特征 |
三、高新生命科技对社会发展的作用 |
第二节 高新生命科技带来新的社会问题 |
一、社会秩序危机 |
二、悖离生命伦理 |
三、新兴权益冲突 |
第二章 高新生命科技应用风险及法律在风险防控中的作用 |
第一节 高新生命科技应用的风险综述 |
一、高新生命科技滥用的社会风险 |
二、高新生命科技应用的风险分类 |
三、高新生命科技应用的风险特征 |
第二节 高新生命科技应用的具体风险 |
一、对公民个体权益的侵害 |
二、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威胁 |
三、对人类整体利益的损害 |
第三节 法律在高新生命科技风险防控中的主导地位 |
一、道德对风险防控的作用及其局限性 |
二、法律对风险防控的明确性和系统性 |
三、法治对风险防控的建构性和协调性 |
第三章 高新生命科技应用对传统法的冲击 |
第一节 高新生命科技应用中的利益冲突 |
一、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 |
二、平等主体间的利益冲突 |
三、法律规制在平衡利益冲突中的作用 |
第二节 传统法应对冲击的价值理念缺失 |
一、人类利益至上原则 |
二、社会公平原则 |
三、全面保障人权原则 |
第三节 传统法对权益保护的局限性 |
一、传统法的利益协调与权利保护方式 |
二、利益协调与权利保护的困境 |
三、利益协调与权利保护困境的原因分析 |
第四章 高新生命科技应用中的权利保护和法律规制 |
第一节 高新生命科技应用相关权利的总体分析 |
一、人格权——扩展人格利益和人身自由 |
二、身份权——冲击亲子关系和婚姻关系 |
三、财产权——限缩物权适用和更新债权制度 |
四、知识产权——拓展知识产权客体和深化知识产权伦理 |
第二节 基因科技应用的相关权利保护和法律规制 |
一、基因平等权 |
二、基因隐私权 |
三、基因公开权 |
第三节 人工生殖科技应用的相关权利保护和法律规制 |
一、生育权 |
二、人工生殖子女的知情权 |
三、代孕母的堕胎权 |
第四节 器官移植科技应用的相关权利保护和法律规制 |
一、知情权 |
二、自主决策权 |
三、隐私权 |
结语 |
一、高新生命科技应用与当代法治社会发展密切相关 |
二、高新生命科技法治应以立法为先导进行建设 |
三、高新生命科技应用立法应与生命伦理紧密结合 |
四、加强以权利保护和法律规制为核心的法律体系构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9)中国当代文学中的家族小说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论题来源与研究意义 |
二 论题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三 论题研究内容、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家族、家族文化与小说文本 |
第一节 家族、家族文化与家族小说 |
第二节 作家的家族情怀与经验书写 |
第三节 家族文化对文本的浸润与滋养 |
第二章 家族小说的源与流 |
第一节 家族小说溯源 |
第二节 家族小说流变 |
第三章 当代家族小说创作的时间分期 |
第一节 “十七年时期”的家族小说 |
第二节 1980年代的家族小说 |
第三节 1990年代以来的家族小说 |
第四章 当代家族小说的主题呈现 |
第一节 个体、家族、民族的整合 |
第二节 宏大主题的消解 |
第三节 个人话语的重建 |
第五章 当代家族小说的历史书写 |
第一节 家族小说的抗日战争书写 |
第二节 家族小说的土地改革书写 |
第三节 家族小说的“文化大革命”书写 |
第六章 当代家族小说的叙述视角 |
第一节 全知视角与次知视角 |
第二节 “正常人”视角与“非正常人”视角 |
第三节 魔幻叙述与现实书写 |
第七章 当代家族小说的叙事模式 |
第一节 家族小说的村落史模式 |
第二节 家族小说的家族史模式 |
第三节 家族小说的权力斗争史模式 |
第八章 当代家族小说叙事的利弊阐释 |
第一节 寻根的复杂性 |
第二节 审美的多元化 |
第三节 真实与虚构之间的错位 |
第九章 当代家族小说的文化学、社会学、心理学元素 |
第一节 家族小说的文化学元素 |
第二节 家族小说的社会学元素 |
第三节 家族小说的心理学元素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10)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与加缪“荒诞”理论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研究意义 |
1. 选题的理论意义 |
2. 选题的现实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状况综述 |
1. 国内研究综述 |
2. 国外研究综述 |
(三) 研究方法与基本思路 |
1. 研究方法 |
2. 基本思路 |
一、两种理论的历史背景和思想渊源 |
(一) 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的历史背景和思想渊源 |
1. 历史背景 |
2. 思想渊源 |
3. 在马克思思想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
(二) 加缪“荒诞”理论的历史背景及其思想渊源 |
1. 历史背景 |
2. 思想渊源 |
3. “荒诞”理论在加缪思想中的地位 |
(三) 两种理论可比较的历史和现实的根据 |
二、两种理论的相近之处 |
(一) 类似的批判对象 |
1. 资本主义制度被取代的历史必然性 |
2. 充满专制、暴力的资本主义社会对人的压迫 |
(二) 理论存在形态的契合点 |
1. 概念来源:源于现实 |
2. 概念内涵:呈现人与世界的“对抗”状态 |
3. 精神隐喻:牺牲个我,造福人类 |
(三) 进行的批判具有相同的最终目的 |
三、两种理论的根本区别 |
(一) 哲学基础的本质区别 |
1. 马克思“异化劳动”植根于物质生产活动 |
2. 加缪“荒诞”理论植根于人的精神世界 |
(二) 起点和展开过程的本质区别 |
1. “现实的个人”与“抽象的个体” |
2. 对异化的积极扬弃与对“荒诞”的消极回应 |
(三) 价值取向的本质区别 |
1. “异化劳动”理论以“改变世界”为前提 |
2. “荒诞”理论以“解释世界”为前提 |
四、两种理论比较研究的当代启示 |
(一) 加缪“荒诞”理论的合理性和局限性 |
1. 更加关注人类微观精神生活 |
2. 局限性 |
(二) 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的意义 |
1. 人的全面发展的终极关怀 |
2. 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导向作用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四、外祖母呵护人类进化(论文参考文献)
- [1]袁嘉谷年谱全编[D]. 杨批额. 云南师范大学, 2021(08)
- [2]论《鱼王》中的自然复魅[D]. 王晓林. 长春理工大学, 2020(02)
- [3]近代吴地女性婚育观影响下婚育服饰变迁研究[D]. 王中杰. 江南大学, 2019(12)
- [4]H.G.威尔斯社会小说的失范主题研究[D]. 刘赛雄. 湘潭大学, 2018(12)
- [5]宾福德的学术思想研究:中国考古学的视角[D]. 战世佳. 吉林大学, 2018(04)
- [6]从故国想象的失落到精神家园的建构 ——多丽丝·莱辛的流散意识及其写作研究[D]. 刘玉环. 东北师范大学, 2018(12)
- [7]女性生态位解析[D]. 董宁. 沈阳工业大学, 2017(02)
- [8]高新生命科技应用的法律规制研究[D]. 汤晓江. 华东政法大学, 2017(07)
- [9]中国当代文学中的家族小说研究[D]. 张太兵. 上海师范大学, 2016(07)
- [10]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与加缪“荒诞”理论比较研究[D]. 费婷. 浙江师范大学, 20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