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加入WT0将有利于加快建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论文文献综述)
上海市保险学会、复旦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项目课题组[1](2021)在《推动外资保险机构发展 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入世20周年回顾与中国金融进一步开放展望》文中认为2021年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周年。这20年间,保险业一直走在中国金融开放的最前沿。对外资保险机构在中国的生存状态及发展路径的观察和研究,有助于总结我国保险业对外开放的政策成效与经验得失。本文既梳理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各阶段外资保险机构的发展特点和监管政策的演化,也论述了在新发展格局中外资保险机构的定位和发展优势,还通过对部分外资保险机构的调研访谈,分析探究其当前面临的困境和希望获得的政策支持,以期为进一步加强中国保险乃至金融的国际合作、
许闲[2](2021)在《中国保险业发展与进一步金融开放——新开放格局下中国“入世”20周年检视与展望》文中研究说明2021年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20周年,20年前,保险业充当着金融行业"入世"的急先锋,率先开放。本文检视我国保险行业"入世"20年的发展成效,以上海外资保险业发展为切入点,针对在沪保险机构开展调研,厘清外资保险公司在华发展的现状、面临的发展困境,探讨我国进一步金融开放市场端的政策诉求,并为我国保险业进一步开放和外资保险公司健康发展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陈利君,卢森[3](2021)在《印度参与中印多边合作的策略研究——基于猎鹿博弈的视角》文中认为近年来,随着印度的崛起,其追求大国目标、提高国际地位和改革现有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呼声增大,并不断推动成立或加入多个多边合作组织,以提升影响力和实现其远大抱负。但印度并非对每一项多边合作都抱有同样的兴趣,还称今后都不参加中国主导的多边合作,这一做法反映了印度采取猎鹿博弈中放弃"捕鹿"而"捕兔"的行为。中印两国共同参与的多边合作组织较多,且印度在中印参与的多边合作中并非都选择合作的策略,但印度作为中国的重要邻国和大国,无论其如何选择都会对中国产生影响。本文基于猎鹿博弈视角,运用博弈论中的合作—非合作博弈理论,选择中印共同参与的四个多边合作(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进行分析。通过研究发现,印度博弈过程中始终坚持非合作博弈,即在多边合作中本应追求集体利益时却更多考虑自身利益的得失,这决定了印度在中印参与的多边合作中的策略选择。同时本文也探讨了印度策略选择对中国及多边合作的影响,以期减小成员国的损失,或创造一些条件让印度选择合作策略,以促进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沈娜[4](2021)在《区域合作视角下“一带一路”倡议在东北亚区域的推进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自2013年以来,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在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基础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贸易与投资合作不断深化,各种合作平台不断拓展,合作机制不断完善。但与“一带一路”倡议取得的整体成就相比,该倡议在东北亚区域并没有实现整体性推进。如何在已有进展的基础上,促进“一带一路”倡议在东北亚区域开花结果,真正让东北亚区域内的国家实现多方参与、共同受益、战略对接,共同推动东北亚区域形成开放、共赢的合作网络,成为新时代迫切需要回答的问题。同时,研究东北亚区域“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问题,也有助于推动中国东北融入“一带一路”倡议,这既是推动东北老工业基地转型发展的重要机遇,又是实现中国东南、中、西、东北均衡发展的战略举措,还是推动中国东北地区加快对外开放步伐、扩大对外开放格局的国内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此为出发点,论文基于区域合作的视角,对“一带一路”倡议在东北亚区域的推进问题进行研究,具体的研究内容包括:东北亚区域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定位,东北亚各国对“一带一路”的认知与参与,东北亚边境区域互联互通的发展,“一带一路”倡议在东北亚区域层面的实际进展,以及东北亚区域推进“一带一路”倡议所面临的阻碍因素及推进路径。论文旨在解决四个核心问题:第一,揭示“一带一路”倡议对于区域合作的意义和特点;第二,厘清东北亚区域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合理定位;第三,分析“一带一路”建设在边境次区域层面和东北亚整体区域层面的推进进程与合作状况;第四,思考“一带一路”倡议在东北亚区域推进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及解决路径。论文首先从内在动力、实现条件和层次性三个层面,阐述了区域合作的一般理论。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一带一路”倡议之于区域合作的意义和特点,强调“一带一路”倡议是促进区域合作的平台,它体现了平等性、开放性、创新性、非地缘战略性和目标非一致性等特点,凸显了以发展为主导的区域合作特色。论文重点阐述了在东北亚区域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性,认为它有助于提高区域内的互联互通水平、巩固中国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也有助于中国东北地区的对外开放和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以此为出发点,论文明确了东北亚区域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定位,即东北亚区域是在欧亚大陆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东翼之轴,它并非“一带一路”建设的边缘区,更不应该游离于“一带一路”建设之外。论文分析了东北亚区域各国对“一带一路”倡议的认知差异,并具体分析了韩国和日本对“一带一路”倡议的参与过程以及蒙古国和俄罗斯是如何将各自的发展规划渐进地与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实现战略对接的。而针对“一带一路”倡议在东北亚区域的具体推进问题,论文认为“一带一路”倡议实际上重塑了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形态,使中国与周边国家呈现出边境地区相互开放、国家之间战略对接、区域层面互利合作的不同层面的关系互动形式,基于此种认识,论文主要阐述了两个层面的区域合作问题:一是分析中国与东北亚国家间在陆上边境层面的互联互通。指出在边境开放的形势下,边境功能发生了重大转变,即从“屏障功能”向“中介功能”转变,“一带一路”倡议首先突破了边界的屏障,而建立起跨境交流的平台,从而促进了边境地区的次区域合作的发展。二是在东北亚区域层面将国家间的战略对接以及形成的中俄蒙经济走廊作为“一带一路”在东北亚区域推进的主要着眼点,分析“一带一路”建设中国际合作形式的灵活与创新,在对东北亚区域双边和多边合作状况的阐述中展现东北亚区域“一带一路”倡议推进的成就。同时,论文总结了中日韩自贸区的规划过程与推进情况,阐述了该自贸区建设与“一带一路”倡议的对接基础,以及中日韩自贸区建设未来对“一带一路”建设的促进作用。论文还从合作理念、合作内容、合作路径三个层面,论证了“一带一路”倡议与东北亚区域合作机制建设之间能否实现包容性的问题。论文从区域合作的角度分析了“一带一路”倡议在东北亚区域推进过程中的阻碍因素。首先是区域外的美国通过强化与盟国之间的关系以及经济、军事和外交等分化手段,可能对“一带一路”建设形成“扯断线”式的破坏或“分割片”式的阻断;其次是区域内“一带一路”发展的局部覆盖性问题,与冷战后东北亚区域所存在的“离散性”结构相关联,很难形成整体性的区域合作;第三是东北亚区域内的边境次区域合作也存在着困境,在推进中受到东北亚区域整体局势的影响。针对这些问题的存在,论文探讨了“一带一路”倡议在东北亚区域的推进路径:发挥次国家政府在助力东北亚区域边境层面合作中的优势及作用;探索朝鲜加入“一带一路”合作框架的路径;寻求协调区域内大国关系的具体方式;探寻稳定与发展中国与区域外美国之间关系的路径等。东北亚区域是大国比较集中的区域,也是中国发展的重要战略依托区域,在这一区域有效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对于区域合作和区域稳定都有重要的意义。未来,东北亚区域也可以继续推进“健康丝绸之路”和“数字丝绸之路”等方面的建设,为构建东北亚区域的命运共同体创造条件。
丁辉[5](2021)在《双碳背景下中国气候投融资政策与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已经成为我国“十四五”发展时期乃至今后长期低碳转型发展的战略方向。实现“双碳”目标,要以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和低碳发展目标为坚实导向,以系统化的政策标准、政策体系为支撑,创新模式、勇敢实践,大力推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发展,引导金融产品、工具和服务有序进入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开拓新市场、设计新机制、完善标准,逐步建立起以能够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源、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因此,本文从针对我国气候投融资发展评价研究出发,采用因果推断和问卷调研的方法对现有政策的实施效果和市场主体参与气候投融资的动因和障碍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根据一手的调研资料总结了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建设的政策需求框架,总结了金融机构在政策层面所需求的准入机制、信息机制、绩效机制、激励机制等多种要素机制。研究在梳理国内外气候投融资发展演进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政策评估发现尽管我国气候投融资发展处于早期阶段,但相关政策举措已经在试点范围内对碳减排工作产生了积极影响,尤其是碳排放权交易机制。针对政策发展,由于我国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尚在建设中,相关研究还没有形成成熟、一致、系统的结论,对于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构建的讨论尚不充分。本文进而梳理和总结大量国内外气候投融资政策研究和政策体系建设经验,结合调研结果,本文对系统化研究政策体系构建的理论基础和分析框架进行归纳,明确了分析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建设的理论框架;在总结和提炼有关政策体系要素分解的研究方法的基础上,归纳了对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进行建构的六个要素机制并详细阐述了政策体系建设发展的方向和内容。最后,本文借鉴已有的政策体系结构化评价的理论方法,从六项要素出发设计了针对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建设进行评价的指标和方法,并具体讨论了其适用的范围和场景,以实现对我国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构建的过程和效果进行总体评价。通过上述研究,通过对大量国内外气候投融资政策经验和思考的梳理和总结,提出了我国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建设的具体路径和内涵,为发展我国气候投融资工作、形成气候投融资长效政策保障机制提供科学建议。
王梓利[6](2021)在《交通基础设施对区域金融发展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和现代经济的核心,区域金融对区域发展至关重要,而中国金融资源分布表现出显着的空间不均衡特征,也是构成区域发展差异的原因之一,因而对区域金融的研究具有现实意义。已有研究关注金融在空间上的非匀质性,并开始考虑到交通基础设施的作用,即有助于削弱地理距离带来的信息摩擦,促进金融交易的达成,提供了一种微观机制。但少见中观维度下,关于交通基础设施对区域金融发展作用的系统性分析。本文基于新经济地理学、区域金融学理论,从空间视角出发,探讨交通基础设施对区域金融发展的影响,构建了“运输成本—作用机制—空间效应”的逻辑框架,分析交通基础设施如何影响区域金融发展及其空间分布。在理论上,是对区域金融理论拓展的尝试,也能够从金融视角为交通基础设施的区域影响提供经验证据。在实践上,关于不同地区金融发展的研究既能够为地方金融服务业的实践提供参考,也可为缩小区域发展差异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借鉴。本文首先进行了交通基础设施对区域金融发展影响的历史研究,基于交易方式的变化,分析运输化与金融发展的阶段演变,并探讨演变过程中交通作用的转变。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机理分析,以金融业自身的信息依赖、资金密集和人力资本密集、地域选择特征和金融空间运动为基础,分析了区域金融发展的自身特性和空间属性。从运输成本出发,基于新经济地理学的“循环累积因果”、“共享、匹配和学习”以及“外部经济”思想,分析交通基础设施对区域金融发展的作用机制,由此形成了金融区域发展布局,进而探讨了交通基础设施影响下的区域金融空间效应,构成了本文的机理分析框架。接下来,分别针对交通基础设施对区域金融发展的作用机制和空间效应进行实证分析。在作用机制检验部分,构建了动态空间计量模型和中介效应模型,对运输成本的四种影响机制进行检验;在空间效应部分,首先运用Dagum基尼系数与收敛模型,以金融货币资源与金融人力资源为主要维度,对中国八大综合经济区的金融资源空间差异及交通基础设施作为区域金融收敛条件进行研究,之后对中国三大城市群金融空间联系强度进行了测算,构建了包含相对距离的综合引力强度,比较了时间距离改变前后金融引力强度的变化,并通过面板分位数回归测度了时间距离的作用。本文的主要结论包括:第一,随着运输化水平的提升,金融发展经历了“货币金融—资本金融—交易金融”的历史演化。在“前前运输化”和“前运输化”时期,“物物交易”走向“物币交易”,金融处在以货币为主体功能的阶段,金融功能局限于便利交易,即“货币金融”阶段;运输化1.0和2.0时期,由“物币交易”发展到“币权交易”,金融以社会投融资需求为主导,即“资本金融”阶段;在运输化3.0时期,交易走向虚拟化,金融功能得到扩展,信息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即“交易金融”阶段。这是在运输化程度加深的背景下,货币外延的扩大、金融机构和市场作用的增强、金融功能扩张的过程,交通的作用也由扩大市场规模、创造金融需求,拓展至软信息传递和风险规避、优化金融供给。第二,交通基础设施对区域金融发展存在影响,其作用机制是基于运输成本产生的,即旅行时间成本节约效应带来的学习共享机制与人力资源匹配机制,货运成本降低效应带来的市场潜能扩张与产业集聚机制;四种机制的影响在不同的空间距离下存在差异。在空间效应上,交通基础设施作为区域条件影响着“金融初始发展不平衡→金融发散→金融收敛→金融一体化”的空间运动过程,在前期,交通基础设施使区域金融发展差异趋于扩大;在后期则促进区域金融差异趋于收敛。同时,交通基础设施能够促进金融资源空间流动,加强区域金融空间联系。第三,中国八大经济区的金融货币资源自1997年以来表现为“倒U”型变化;金融人力资源整体区域差异呈不断上升趋势;两者的主要差异来源于区域间差异。交通基础设施对金融资源的区域差异存在收敛机制,但出现阶段性变化特征,交通条件改善促进区域金融货币资源“先发散后收敛”,旅行时间节约对区域金融人力资源的作用表现为“无显着作用—发散—收敛”。从空间上看,交通基础设施对八大经济区金融资源的收敛机制存在一定的区域异质性。第四,中国三大城市群金融空间格局表现为“核心—边缘”的结构特征,京津冀为“北京-天津”模式、珠三角的“深圳-广州”模式和长三角的“上海-多核心”模式。三大城市群中,长三角地区内部的金融联系强度高于珠三角和京津冀,同时存在明显的内部不均衡特征。交通基础设施使区域内时间距离缩短,强化了整体区域金融联系强度,也将促使资本流入自身具有强金融联系的城市。本文的创新点在于:第一,理论解释的拓展与创新,构建了中观视角下交通基础设施对区域金融发展影响的分析框架,创新了交通基础设施影响下区域金融发展理论机理,丰富了区域金融理论思想。第二,实证研究方面的创新,对引力模型进行了改进,考虑了区域内城市之间相对距离的作用。第三,基于历史研究揭示了运输化与金融发展的演变阶段特征,以及此过程中交通角色的拓展,是从历史维度上对区域金融发展研究的延伸与探索。
黄锦南[7](2021)在《基于复杂网络方法的《哈萨克斯坦真理报》中国形象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哈萨克斯坦是我国的世代友好邻邦以及“一带一路”倡议的首倡之地和先行先试地区。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推进,中国在哈萨克斯坦媒体中的国家形象研究越来越受到各学科研究者的重视。然而,已有成果大部分采用了基于还原论的研究方法,并不能完全契合国家形象作为一个复杂系统其本身固有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特质,忽略了国家形象系统内部的动力学特征和涌现。因此,本论文将网络科学的复杂网络方法引入国家形象研究,以检验该方法在国家形象系统研究中的有效性。本文选取了哈萨克斯坦官方报纸《哈萨克斯坦真理报》为研究对象,收集了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的全部涉华报道和2019年12月至2021年2月与新冠疫情相关的部分涉华报道文本,构建了一大一小、一整体一局部的两种文本数据库,基于复杂网络方法,结合诸如国际关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相关研究成果以及中哈两国政府的各项大政方针政策,对“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在哈萨克斯坦官方媒体中的整体国家形象进行了全面挖掘和研究,并对新冠疫情背景下中国在哈官媒中的国家形象进行了具体的个案分析。研究结果显示,《哈真理报》涉华报道主要展现了以下4个角度的中国形象:(1)哈萨克斯坦的永久全面战略伙伴形象;(2)哈萨克斯坦的全方位支持者形象;(3)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形象;(4)灾害频发的国家形象。本论文的研究目的主要包括:(1)对国别区域研究的方法创新作出探索,尝试复杂网络方法在国家形象研究中的应用;(2)挖掘和呈现“一带一路”和新冠疫情背景下哈萨克斯坦官方报纸《哈真理报》中的中国形象;(3)为国家形象、国别区域、乃至其他领域研究者提供哈萨克斯坦官方报纸的客观中国形象数据和真实报道文本。
孙雅琪[8](2021)在《金融集聚对东部地区产业结构升级的空间溢出效应》文中研究指明
徐乾宇[9](2021)在《WTO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改革 ——基于中国受益的实证分析》文中指出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全球价值链的深入发展,为了适应WTO不同经济体成员国的发展诉求,WTO改革势在必行。然而,在特殊与差别待遇等议题上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争议不断。主要的争议点集中在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适用性、适用对象,以及如何界定特殊与差别待遇适用的发展中国家。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认为,WTO框架内,把自我认定(self-declaration)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方式是存在质疑的,也就是说,他们认为,部分国家借由自我认定的方式来获得发展中国家地位,并利用这一地位来享有特殊与差别待遇。这种自我认定方式可能造成滥用,使得发达国家面临不公平竞争,也使得在WTO框架下的多边贸易谈判难以顺利进行。其中备受指责的是中国。美国认为,中国不应继续被认定为发展中国家。WTO应该明确界定特殊与差别待遇所能享受的对象,不能允许部分国家借由发展中国家的身份享受特殊与差别待遇。毋庸置疑的是,过去几十年中国在贸易、经济和社会等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自入世以来,确实取得了卓越的经济成就,但是,在其它一些指标上,仍与发达成员存在较大差距,尤其在人均GDP、人均收入、科技发展、经济结构等方面与发达成员存在较大差距。中国与发达成员的经济发展鸿沟,仍然悬殊。因此,美国选择性的使用个别总体指标夸大发展水平,并借此反对中国运用SDT的权利。从这个角度来说,美国看法是存在偏颇的。因此,对中国而言,如何回应欧美发达国家的质疑,是本文期望解答的问题之一。从中国的角度来说,在面对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改革问题时,是否有更为恰当的解决方案?是否能够避开争论不休又无法短期内有结论的发展中国家身份?是否能够在WTO谈判中提出更切实的、更具体的且行之有效的特殊与差别待遇改革方案,为中国乃至更广大的发展中国家提出可行的解决设想?这将是本文分析的重点。现有的文献对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享有的特殊与差别待遇都有所论述及研究,但是在解答特殊与差别待遇是否合理性上的观点较为模糊,且带有明显的负面倾向(Ornelas,2016)。那么,发展中国家享有特殊与差别待遇的适用基础仍需进一步的梳理。此外,作为中美关于WTO改革中较为聚焦的发展中国家身份问题以及特殊与差别待遇的适用范围等,有关文献都有所提及,但没有清晰阐述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理论依据。欧美等发达国家对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这一身份存在质疑。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一再的重申中方立场:“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的重要基石,是发展中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实现自身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那么,阐释清楚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本质及适用性等内容,则显得十分必要性也具有现实的迫切性。自中国加入WTO后,经济获得高速发展,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不断质疑中国享受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权利,那究其根本,中国是否确因此权利而受益,就成为亟待回答的重要议题。已有文献从协议利用率角度指出,中国主要在农业协定下使用了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但诸如此类的宽泛表达,并未涉及具体的产品层面。也就是,中国究竟在哪些产品上使用了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尚不明确。在现有的国内外文献中,相关研究也非常缺乏。为此,本文拟采用双重差分模型,分析中国农产品部门和非农产品部门下不同产品的出口水平,从而探讨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对中国的实际受益情况。本文主要包含了七章节内容。在第一章绪论部分,本文提出待研究的议题,分析选题的背景和意义,简述了本文研究思路与主要内容,并指出本文的创新与不足。第二章梳理了已有的针对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问题的研究文献。从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积极作用、有限性和反面作用以及其更新与完善三方面对文献进行评述,并指出已有研究的不足之处,提出本文的待研究议题。第三章通过历史发展脉络的梳理,介绍WTO框架内的发展中国家、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含义,并阐释发展中国家自我认定方式的沿革、适用基础及其存在的争议。第四章从理论上阐述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本质,并分析其理论逻辑脉络,再借由Saggi和Sengul(2009)构建的博弈模型,阐述特殊与差别待遇对发展中国家及世界的意义。第五章分析了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具体使用情况,介绍了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分类、总体使用情况以及WTO部分协定中的SDT条款。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中国运用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具体情况,并提出中国在WTO中的角色定位。第六章介绍了中国部分产品的税率分布情况以及总体增长趋势,针对中国在特殊与差别待遇中的受益情况予以实证分析,通过构建双重差分模型,分析中国在哪些产品、部门享有了 SDT。根据实证结果做了更进一步的分析,得出中国SDT受益情况的总体分析。第七章依据SDT的改革困境和各国主张,提出保留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意义,并提出中国关于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改革的对策建议,进而合理回应了发达国家的诉求。本文基于现实背景和以往文献研究成果,提出:在WTO框架内发展中国家自我认定方式是有其适用基础,继续保留WTO框架内的自我认定方式;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本质是发展权,发展中成员适用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基础仍未改变,发展中国家应该享有特殊与差别待遇;中国仍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具体适用上,应采取产品差异化策略;同时积极推动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毕业”条款的制定,并且积极推动WTO与其它国际组织就发展问题加强合作。此外,本文还指出:中国在WTO中的身份应该是超大型新兴经济体,但由于存在地区和部门的差异性,这一特性进而决定了中国在WTO中的地位与角色。因此为作出更大贡献,中国可考虑放弃或减少一些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中国应该把坚持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战略与维持WTO发展中国家地位视为两回事,也就是,由于中国发展差异性特性的存在,在具体的WTO谈判中,中国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适当改变策略,具体化为在特殊与差别待遇适用范围上构建产品差异性,从而形成产品差异化特殊与差别待遇的谈判策略,这是更为现实的做法。进一步的,中国应从一般意义上的坚持发展中国家地位,转变为争取各个产品下特殊与差别待遇适用性的谈判差异化目标。显然,这一实证结论应该也可以拓展到区域、双边和多边协定谈判中;通过测量产品的关税敏感性等,构建从产品角度出发的差异化谈判目标。中国作为WTO核心大国,积极推动SDT改革,将有利于打破WTO改革僵局,从而令这一贸易组织焕发新的活力。
张亚丽[10](2019)在《主权财富基金对外投资中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主权财富基金是由一国政府通过持有的公共财富设立的机构投资者,作为政府参与经济市场的新兴模式,本质上由政府所有,但在金融市场上则体现为以私营实体身份运作。尽管主权财富基金已不是全新现象,但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却成为国际金融市场引人注目的焦点,缘由可大致归结为全球主权财富基金数量的快速增长以及管理资产规模的快速攀升,更为重要的原因在于主权财富基金与其他私人投资者存在较大的差异,特别是母国能够对主权财富基金的投资行为施加较大的影响,因此该类投资带有的“主权”色彩也引发了东道国的担忧和指责。出于对主权财富基金投资可能带有的母国政治意图的忌惮,东道国纷纷加大了对该类投资的审查及监管力度,并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国家投资保护主义的抬头。针对东道国采取的限制性投资措施,主权财富基金及其母国如何利用现有的国际投资规则维护自身合法的投资利益并妥善解决与东道国的投资争端,以及我国主权财富基金如何进一步改善自身治理结构成为本文研究的重点。本文共分五章,各章重点论述内容如下:第一章为主权财富基金进行海外投资概况及引发法律问题概述。本章首先介绍了主权财富基金近年来的投资趋势及在投资领域的角色转变,从设立之初到发展至今,主权财富基金从社会稳定基金角色转变为母国重要的投资工具,对全球金融经济的影响力也逐渐加大,一些新设立的主权财富基金在组织设计、透明度、管理专业性等方面也更加趋向完善。而后,在本章最末着重分析了主权财富基金海外投资扩张引发的与东道国之间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一部分出于东道国对此类投资可能暗含了推进母国政治目标意图的担忧,一部分源于主权财富基金作为国家控制的投资工具可能援引主权豁免的担忧,还涉及到投资争端的解决以及社会责任的承担问题。本文余下章节的论述就将从本章最后列举的主权财富基金投资引发的几个重要法律问题展开,因此第一章为后文进一步探讨相关问题奠定了基础。第二章为东道国对主权财富基金投资的法律监管。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加剧了各国对主权财富基金的监管力度,东道国采取的一些监管措施明显超出适当的审慎标准,构成了投资保护主义,本章以此为背景展开论述了目前东道国采取的几种典型的监管措施,包括更新投资审查制度、暂时中止表决权、设置投资份额上限、限制资金自由流动等,除了东道国监管外,主权财富基金为了树立良好投资形象,也在一直探索自我监管的模式,在自我监管实践领域最为成功的为“圣地亚哥原则”的达成,本章对该原则的主要内容以及内在缺陷也进行了阐述,该原则对主权财富基金的透明度问题及治理进行了全方位的规制,但也暴露出了改革的有限决心,主要体现在原则可执行性的缺失。为了弥补上述缺失,可从东道国及国际两个层面,将“圣地亚哥原则”间接转化为具有约束力或至少起到威慑作用的规则,转化途径包括东道国可将评估规则与“圣地亚哥原则”相结合,或者将“圣地亚哥原则”作为双边投资条约的基准,从而间接嵌入双边投资条约当中。本章最后对东道国采取监管措施存在的问题及主权财富基金的应对策略进行了阐述。第三章主要论述了东道国监管背景下对主权财富基金投资的保护。对于主权财富基金来说,监管和保护是最重要的两个方面,也是东道国与主权财富基金及其母国相互角力的场地。本章先从双边投资条约对主权财富基金的保护入手,虽然双边投资条约保护外国投资的宗旨一直得以延续,但在内容方面却表现出差异化以及新发展,与主权财富基金保护相关的新议题主要体现在“投资者”、“投资”概念的扩展、投资待遇标准、征收补偿权、例外条款等都加入了新内容。双边投资条约在主权投资领域的作用是不言自明的,但主权财富基金投资若要寻求双边投资法的保护仍面临重重挑战,最根本的问题在于主权财富基金投资者身份的认定,除此之外,双边投资条约能否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将东道国监管措施归为间接征收,这将决定主权财富基金能否因限制性措施的实施获得东道国补偿;双边投资条约中新加入的国家安全例外或其他一般例外条款能否适用于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以及可否在涉及东道国重要利益的情形下免除东道国的条约义务;现有双边投资条约在解决投资争端方面的适当性是否应当重新加以衡量,上述问题都将对投资条约适用的充分性构成挑战。本章最后概括介绍了 WTO多边协定、OECD文件及欧盟法律能够为主权财富基金提供的补充性保护,特别是在投资待遇及投资争端的解决方面可以提供多元化的法律依据。第四章对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争端的解决进行了着重及详细探讨。本章开始以主权财富基金投资扩张引发的投资争端及解决现状作为背景介绍,引出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争端能否援引投资者与国家间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仍然存在不确定性的问题。目前大多数国际投资条约中就主权财富基金“投资者”身份及“投资”的规定还是模糊不清的,但是这些投资条约中往往包含一些典型术语,对此类术语的法律解释赋予了主权财富基金被列入“投资者”的可能性,因此在认定主权财富基金投资者身份时需要就投资条约中的相关具体规定并同时结合目的及宗旨进行逐一解释。主权财富基金援引投资者与国家间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涉及的另一问题为ICSID仲裁庭对该类争端管辖权的确定,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对《ICSID公约》相关条款进行解释以确定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为“私人投资”还是“公共投资”。除了在双边投资条约框架下解决争端外,在贸易领域以WTO协定为中心的多边贸易框架下也设立了专门的争端解决机制,主权财富基金与东道国的投资争端若能在该机制下解决,无疑将为其投资权利提供更全面且有别于双边投资条约的保护。本章最后也对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间接解决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争端进行了设想,分析了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适用的可行性。第五章就我国主权财富基金在对外开放和“一带一路”倡议的大背景下如何应对“走出去”带来的投资挑战进行了分析。本章以介绍我国得到官方认可、未得到认可的主权财富基金投资概况及引发的他国投资关切作为切入点,意在引出后文对我国主权财富基金投资角色定位及发展路径的探讨。在探讨投资角色定位时,公-私分化是围绕我国主权财富基金身份认定的关键问题,也是影响基金投资待遇的根源。基金自身需要“私人投资者”的身份认同,但投资接受国不可能视其为纯粹的“私人投资者”。我国主权财富基金自身的性质也决定了它是在私领域从事活动的公有主体。因此,我国主权财富基金不应刻意追求私人投资者法律地位,而是应从法律结构、治理和监管等方面改善外界对基金经营、运作的印象,从而为自身赢得公平合理的投资待遇。在探讨我国主权财富基金的发展路径时,本章从基金和国家两个层面提出可行性建议,具体包括主权财富基金完善自身治理机制以及在投前、投中、投后如何预防化解投资法律风险的建议,也对我国政府在基金治理规则、国际投资条约规则的制定中如何保障基金的合法权益提出了合理性建议。
二、我国加入WT0将有利于加快建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我国加入WT0将有利于加快建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1)推动外资保险机构发展 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入世20周年回顾与中国金融进一步开放展望(论文提纲范文)
一、改革开放、入世与中国金融进一步开放 |
二、外资保险机构在中国的发展路径 |
(一)外资保险在中国的发展历史回顾 |
(二)外资保险在中国的发展规律及路径 |
(三)外资保险在中国的机遇与挑战 |
三、“十四五”时期保险业的新发展格局与外资保险机构 |
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与上海保险市场发展 |
(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与上海保险市场概况 |
(二)上海保险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形势 |
1. 外汇管制 |
2. 税制 |
3. 监管 |
(三)外资保险在上海发展的优势分析 |
1. 发达地区人均收入高,保险购买意愿强 |
2. 基础设施配套完善,营商环境优越 |
3. 地处长三角区域中心,区位优势显着 |
4. 聚集较多外资企业,广开业务来源 |
五、从上海到全国:联合外资推动行业转型发展 |
(一)外资保险机构在中国的发展现状 |
1. 上海外资保险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
2. 上海外资险企发展的情况分析 |
(二)外资保险机构在中国发展面临的困境与诉求 |
1. 外资险企在中国发展面临的情况 |
2. 外资险企对在中国进一步发展的政策诉求 |
(1)开放新时期的金融政策 |
(2)对于开放举措对企业发展影响的认知 |
(3)对金融开放新时期的政策诉求 |
(三)政策建议 |
1. 提升开放水平,完善保险行业体系 |
2. 服务实体经济,支持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 |
3. 创新科技发展,加强科技与保险的深层次融合 |
4. 加强监管体系,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和消费者保护能力 |
六、总结与展望 |
(2)中国保险业发展与进一步金融开放——新开放格局下中国“入世”20周年检视与展望(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外资保险机构在华发展现状 |
(一)上海外资保险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
1.机构数量情况 |
2.原保险保费收入情况 |
3.市场集中度情况 |
(二)上海外资保险公司在华发展的情况分析 |
1.发展目标 |
2.对保险市场环境与监管环境的感知 |
3.企业生命力提升与保持的措施 |
(三)中国外资保险业发展情况 |
三、外资保险机构在华发展面临的困境与诉求 |
(一)外资保险公司在华发展的劣势与困境 |
(二)外资保险公司对“十四五”时期新发展的认知 |
1.新发展时期的格局定位 |
2.对“十四五”时期保险行业可能迎来变化及其影响的认知 |
(三)外资保险公司对在华进一步发展的政策诉求 |
1.开放新时期的金融政策 |
2.对开放举措可能给企业发展带来的影响的认知 |
3.对金融开放新时期的政策诉求 |
四、政策建议 |
(一)提升开放水平,完善保险行业体系 |
(二)服务实体经济,支持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 |
(三)创新科技发展,加强科技与保险的深层次融合 |
(四)加强监管体系,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和消费者保护能力 |
附件:扩展阅读 |
上海保险市场对外开放试点工作回顾与思考(2001)* |
一、上海保险市场对外开放试点的背景 |
(一)上海保险市场对外开放是我国整体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
(二)上海保险市场对外开放是开发开放浦东的重要步骤 |
(三)上海保险市场对外开放是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必然选择 |
二、上海保险市场对外开放试点的准备 |
(一)《办法》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
(二)1995年《保险法》与《办法》的比较 |
三、上海保险市场对外开放试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 |
(一)市场主体平稳增加 |
(二)保费收入迅速增长 |
(三)市场份额的变化情况 |
四、上海保险市场对外开放试点对上海中资保险公司的影响 |
(一)从粗放式权力下放管理到集约式集中统一管理模式的转变 |
(二)从注重资本、人力等传统生产要素投入到注重信息化技术等现代生产要素投入的转变 |
(三)从注重保费到注重效益的转变 |
(四)从产品观念到市场观念的转变 |
五、中资保险公司相比外资保险公司目前仍存在的差距 |
(一)内部考核机制不完善,最终仍然以保费为中心 |
(二)“三个集中”还未完全到位 |
(三)对企业品牌和企业文化建设投入不够 |
(四)公司缺乏战略规划,忽视长远发展 |
(3)印度参与中印多边合作的策略研究——基于猎鹿博弈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一、猎鹿博弈与中印参与的多边合作 |
(一)猎鹿博弈的含义 |
(二)印度在中印参与的多边合作中猎鹿博弈的选项 |
第一,合作。 |
第二,背离。 |
二、印度与上海合作组织和金砖国家的合作 |
(一)印度参与上海合作组织的原因与策略 |
1.印度在上海合作组织中选择合作的原因 |
第一,基于地缘政治考量。 |
第二,在反恐问题上有共同利益。 |
第三,可借助SCO加强与中国和俄罗斯的关系。 |
第四,遏制中国和巴基斯坦。 |
2.印度在上海合作组织中总体持合作的态度 |
(二)印度参与金砖国家的原因与策略 |
1.印度在金砖国家中选择合作的原因 |
第一,基于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提高国际地位的需要。 |
第二,可为印度协调大国关系提供舞台。 |
第三,BRICS的特性对印度具有吸引力。 |
第四,基于经济利益的考量。 |
2.印度在金砖国家中总体持合作的态度 |
(三)印度选择合作的共同因素 |
1.该合作有利于印度提高国际地位,符合其大国外交政策。 |
2.多边合作中有所谓的能够制衡中国的成员国参与。 |
3.符合印度的国家利益。 |
(四)印度选择合作给中方带来的影响 |
1.积极影响 |
2.消极影响 |
第一,印度与其他国家的矛盾可能会损耗多边合作甚至使其瘫痪。(36) |
第二,成员国可能会感到自身在合作组织中的权重和价值有所减小。 |
第三,印度加入SCO的实际意图值得关注。 |
三、印度在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中的背离 |
(一)印度背离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的原因与策略 |
1.印度选择背离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的原因 |
第一,担忧国防和边境安全,维护自己在南亚的势力范围。 |
第二,担心中国产品大量进入印度,冲击国内市场。 |
第三,合作机制不成熟,互动层级低,背离成本小。 |
2.印度在孟中印缅经济走廊选择背离的策略 |
(二)印度背离《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原因与策略 |
1.印度选择背离RCEP的原因 |
2.印度选择背离RCEP的策略 |
第一,期望与美国结成更加紧密的联盟。 |
第二,继续保护国内市场,防范外来竞争。 |
(三)印度选择背离的共同因素 |
1.中国主导的多边合作。 |
2.认知错位。 |
3.多边合作中没有可以说服印度的国家。 |
4.没有完全满足印度的“要求”。 |
(四)印度选择背离给各方带来的影响 |
1.积极影响 |
第一,合作效率会有所提高。 |
第二,成员国在合作中的权重和价值会有所上升。 |
2.消极影响 |
第一,影响合作效益。 |
第二,影响部分成员国的参与热情。 |
第三,增加了区域合作的不确定性。 |
第四,削弱多边组织影响力。 |
四、推动印度在中印参与的多边合作中选择合作的对策建议 |
(一)提高国际地位,推动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
(二)拓展共同利益,拉紧利益纽带 |
(三)客观、冷静、理性看待对方的发展 |
(4)区域合作视角下“一带一路”倡议在东北亚区域的推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一带一路”倡议的目的与性质研究 |
(二)东北亚区域在“一带一路”倡议中的地位研究 |
(三)“一带一路”倡议在东北亚区域合作中的功能与作用研究 |
(四)“一带一路”倡议在东北亚区域面临的机遇、挑战与对策研究 |
(五)文献评述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点与不足 |
(一)论文的创新 |
(二)存在的不足 |
第一章 区域合作理论与东北亚区域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定位 |
一、区域合作的一般理论 |
(一)区域合作的内在动力 |
(二)区域合作的实现条件 |
(三)区域合作的层次性 |
二、区域合作视角下的“一带一路”倡议 |
(一)“一带一路”倡议是促进区域合作的平台 |
(二)“一带一路”倡议推进区域合作的特点 |
(三)“一带一路”倡议凸显以发展为主导的区域合作 |
三、东北亚区域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定位 |
(一)在东北亚区域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动因 |
(二)东北亚区域是“一带一路”推进的东翼支轴 |
(三)在东北亚区域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多层次性 |
第二章 东北亚各国对“一带一路”倡议的认知与参与 |
一、东北亚各国对“一带一路”的认知差异 |
(一)蒙古国对“一带一路”倡议的认知 |
(二)俄罗斯对“一带一路”倡议的认知 |
(三)韩国对“一带一路”倡议的认知 |
(四)日本对“一带一路”倡议的认知 |
(五)朝鲜对“一带一路”倡议的认知 |
二、东北亚各国对“一带一路”倡议的不同参与方式 |
(一)韩国对“一带一路”倡议的积极参与 |
(二)中日签署第三方市场合作协议 |
(三)蒙古国和俄罗斯与“一带一路”倡议实现战略对接 |
三、国家的广泛参与是“一带一路”推进的基础 |
(一)国家边界的开放性 |
(二)主权国家的政策选择是“一带一路”推进的关键 |
第三章 东北亚边境区域互联互通的发展 |
一、边境区域是“一带一路”互联互通的前沿 |
(一)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倡议的基础 |
(二)边境地区是互联互通的开拓场域 |
(三)边境地区是“一带一路”的窗口 |
二、东北亚边境区域开放与合作的进展 |
(一)东北亚边境区域的总体建设状况 |
(二)中国对蒙古国边境区域的开放与合作 |
(三)中国对俄罗斯边境区域的开放与合作 |
(四)中国对朝鲜边境区域的开放与合作 |
三、次区域合作对东北亚区域合作的促进 |
(一)次区域合作是对边界效应的一种回应 |
(二)中俄跨境次区域合作的推进 |
(三)大图们江次区域合作的推进 |
第四章 “一带一路”倡议在东北亚区域层面的整体推进 |
一、中蒙俄经济走廊的建立与发展 |
(一)中蒙俄经济走廊的建立 |
(二)中蒙俄经济走廊的发展 |
(三)中蒙俄经济走廊对“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作用 |
二、中日韩自贸区建设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作用 |
(一)中日韩自贸区建设的规划与推进 |
(二)中日韩自贸区与“一带一路”倡议的对接基础 |
(三)中日韩自贸区建设与“一带一路”建设的衔接 |
三、“一带一路”倡议与东北亚区域合作机制建设的包容性 |
(一)合作理念的包容性 |
(二)合作内容的包容性 |
(三)合作路径的包容性 |
第五章 东北亚区域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阻碍因素分析 |
一、区域外国家对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阻碍 |
(一)美国作为区域外国家对“一带一路”倡议的认知 |
(二)美国对“一带一路”倡议推进的阻碍 |
(三)美国对“一带一路”倡议在东北亚区域推进的消极影响 |
二、东北亚区域整体的区域合作尚未形成 |
(一)东北亚区域合作中的盲点 |
(二)东北亚区域缺乏整体性区域合作对“一带一路”推进的制约 |
三、边境地区的次区域合作还不成熟 |
(一)东北亚边境次区域合作的困境 |
(二)边境次区域合作困境对“一带一路”倡议推进的影响 |
第六章 “一带一路”倡议在东北亚区域的未来推进路径 |
一、发挥次国家政府在东北亚边境地区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作用 |
(一)次国家政府助力东北亚边境地区合作的优势 |
(二)次国家政府助力东北亚边境地区合作的路径 |
二、努力将朝鲜纳入到“一带一路”建设框架当中 |
(一)将朝鲜纳入“一带一路”建设框架的重要意义 |
(二)促进朝鲜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路径 |
三、有效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需协调好区域内的大国关系 |
(一)协调区域内大国间关系的必要性 |
(二)协调区域内大国间关系的方向与路径 |
四、稳定中美关系,减弱区域外大国的阻碍作用 |
(一)中美关系稳定发展有助于“一带一路”在东北亚区域的推进 |
(二)稳定与发展中美关系的实现路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研究成果 |
致谢 |
(5)双碳背景下中国气候投融资政策与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方法 |
1.3.1 定性研究方法 |
1.3.2 定量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 |
1.4.1 气候投融资发展评价与政策绩效 |
1.4.2 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发展与演进 |
1.4.3 气候投融资政策需求与设计 |
1.5 研究难点和创新点 |
1.6 技术路线图 |
第2章 国内外相关研究进展及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气候投融资 |
2.1.2 中国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 |
2.1.3 面向低碳转型的气候投融资政策 |
2.2 气候投融资的内涵、测度和影响 |
2.2.1 气候投融资的内涵与概念演进 |
2.2.2 气候投融资的理论基础 |
2.2.3 气候投融资的管理 |
2.2.4 气候投融资的影响 |
2.3 气候投融资发展模式 |
2.3.1 气候投融资“自上而下”发展模式 |
2.3.2 气候投融资“自下而上”发展模式 |
2.4 中国气候投融资政策发展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气候投融资发展与评价研究 |
3.1 理论基础 |
3.1.1 气候投融资发展动因 |
3.1.2 气候投融资发展评价 |
3.2 研究方法 |
3.2.1 气候投融资政策评估 |
3.2.2 气候投融资活动问卷调研 |
3.3 气候投融资发展动因分析 |
3.3.1 金融机构开展气候投融资现状 |
3.3.2 金融机构绿色(气候)金融产品和服务现状调研 |
3.3.3 金融机构气候风险管理 |
3.3.4 金融机构气候信息披露 |
3.3.5 研究结论 |
3.4 气候投融资发展评价分析 |
3.4.1 数据说明和描述性统计 |
3.4.2 计量模型和估计 |
3.4.3 假设检验 |
3.4.4 模型结果分析 |
3.4.5 稳健性检验 |
3.4.6 实证结论 |
第4章 气候投融资政策发展与演进 |
4.1 气候投融资政策的演进和研究现状 |
4.1.1 国外气候投融资政策的研究现状 |
4.1.2 国内气候投融资政策的研究现状 |
4.2 国际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发展现状 |
4.2.1 气候谈判下的资金机制 |
4.2.2 国际气候投融资体系现状 |
4.2.3 国际气候投融资政策评估制度 |
4.3 国内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现状概述 |
4.3.1 中国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发展现状 |
4.3.2 中国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发展现状 |
4.3.3 中国气候投融资政策的管理体制 |
4.4 国内外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建设的经验对比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双碳背景下气候投融资政策需求与设计 |
5.1 总体政策需求 |
5.1.1 气候投融资政策需求量化分析 |
5.1.2 规范气候投融资准入的政策需求 |
5.1.3 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政策需求 |
5.1.4 气候投融资市场发展的政策需求 |
5.1.5 完善气候信息的政策需求 |
5.1.6 强化协同机制的政策需求 |
5.2 政策体系建设路径 |
5.2.1 基于准入机制的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建设策略 |
5.2.2 基于绩效机制的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建设策略 |
5.2.3 基于激励机制的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建设策略 |
5.2.4 基于市场机制的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建设策略 |
5.2.5 基于信息机制的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建设策略 |
5.2.6 基于协同机制的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路径优化 |
5.3 监督评价体系 |
5.3.1 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评价思路 |
5.3.2 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评价的方法 |
5.3.3 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评价的应用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建议 |
6.2.1 加强气候投融资准入机制政策保障 |
6.2.2 强化气候投融资政策绩效和激励机制管理 |
6.2.3 优化气候投融资政策市场机制建设 |
6.2.4 完善气候投融资政策信息机制设计 |
6.2.5 打造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协同效应 |
6.3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气候投融资金融机构与能源企业领导调查问卷及结果统计 |
附录二: 调研问卷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取得的其他研究成果 |
致谢 |
(6)交通基础设施对区域金融发展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问题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方法、思路与技术路线 |
1.2.1 研究方法 |
1.2.2 研究思路 |
1.2.3 技术路线 |
1.3 创新点 |
1.4 概念界定 |
1.4.1 交通基础设施 |
1.4.2 金融 |
1.4.3 金融资源 |
1.4.4 金融发展 |
1.4.5 区域金融 |
1.5 理论基础 |
1.5.1 区域金融理论 |
1.5.2 金融地理理论 |
1.5.3 新经济地理理论及其发展 |
2 文献综述 |
2.1 区域金融发展的影响因素 |
2.1.1 距离与信息 |
2.1.2 制度与文化 |
2.1.3 经济发展 |
2.1.4 市场发展 |
2.1.5 人力资本 |
2.2 区域金融发展的空间特征 |
2.2.1 金融发展水平的空间差异 |
2.2.2 资本流动及其空间特征 |
2.2.3 金融集聚及其发展模式 |
2.2.4 金融辐射与金融一体化 |
2.3 交通基础设施的经济效应 |
2.3.1 交通基础设施对要素流动的影响 |
2.3.2 交通基础设施对产业发展的影响 |
2.3.3 交通基础设施对企业贸易的影响 |
2.4 交通基础设施与区域金融发展的相关研究 |
2.4.1 马克思流通理论的相关论述 |
2.4.2 产业经济视角的相关研究 |
2.4.3 金融地理视角的相关研究 |
2.4.4 历史分析视角的相关研究 |
2.5 综合述评 |
3 交通基础设施对区域金融发展影响的历史演变分析 |
3.1 金融中心的历史演变与交通的作用 |
3.1.1 地中海贸易时期金融集聚的雏形 |
3.1.2 商业革命时期区域金融中心的转移 |
3.1.3 工业革命时期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 |
3.2 不同时期交通影响下的区域金融发展案例 |
3.2.1 16-17 世纪的阿姆斯特丹:航运、贸易及融资方式 |
3.2.2 战前美国银行业的稳定性:铁路的作用 |
3.2.3 近代上海金融业发展:港口贸易的繁荣 |
3.3 运输化与金融发展的阶段演变 |
3.3.1 由“物物交易”走向“物币交易”阶段 |
3.3.2 由“物币交易”发展“币权交易”阶段 |
3.3.3 虚拟交易阶段 |
3.3.4 交通的作用 |
3.4 本章小结 |
4 交通基础设施对区域金融发展影响的机理分析 |
4.1 金融业特性及区域金融发展的空间属性 |
4.1.1 金融业自身特性 |
4.1.2 空间视角下的区域金融发展 |
4.2 交通基础设施对区域金融发展的作用机制分析 |
4.2.1 基于旅行时间成本的学习与共享机制 |
4.2.2 基于旅行时间成本的人力资源匹配机制 |
4.2.3 基于货物运输成本的市场潜能扩张机制 |
4.2.4 基于货物运输成本的产业集聚机制 |
4.3 交通基础设施对区域金融发展空间效应的作用分析 |
4.3.1 交通基础设施影响区域金融空间差异 |
4.3.2 交通基础设施强化区域金融空间联系 |
4.4 本章小结 |
5 交通基础设施对区域金融发展作用机制的实证检验 |
5.1 模型构建与变量选择 |
5.1.1 模型构建 |
5.1.2 变量选择 |
5.2 基本模型回归结果与分析 |
5.2.1 旅行时间成本节约的作用 |
5.2.2 货物运输成本降低的作用 |
5.3 基于旅行时间成本节约效应的作用机制检验 |
5.3.1 学习与共享机制 |
5.3.2 人力资源匹配机制 |
5.4 基于货物运输成本降低效应的作用机制检验 |
5.4.1 市场潜能扩张机制 |
5.4.2 产业集聚机制 |
5.5 内生性处理 |
5.6 本章小结 |
6 交通基础设施对区域金融发展空间效应的实证检验 |
6.1 交通基础设施对区域金融空间差异的实证分析 |
6.1.1 空间差异分解 |
6.1.2 收敛机制分析 |
6.2 交通基础设施对区域金融空间联系的实证分析 |
6.2.1 金融空间联系强度的构建与分析 |
6.2.2 时间距离对金融联系强度影响的计量分析 |
6.3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建议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7)基于复杂网络方法的《哈萨克斯坦真理报》中国形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 研究对象 |
1.4 研究方法和思路 |
1.5 研究创新点及论文结构 |
2 整体中国形象系统网络构建与测量 |
2.1 关键词同现网络构建及其网络特性分析 |
2.2 网络层级分析及核心关键词节点提取 |
2.3 核心关键词节点内部网络构建及其加权聚类分析 |
3 中哈非经济关系属性聚类之中国形象分析 |
3.1 中哈首脑外交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3.1.1 不断升级的全面战略伙伴形象 |
3.1.2 值得信任、不吝支持的好朋友形象 |
3.1.3 潜力巨大、优势互补的合作伙伴形象 |
3.2 中哈边境和安全合作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3.2.1 中哈边境繁荣共建者形象 |
3.2.2 上合组织框架下哈重要安全合作伙伴形象 |
3.2.3 哈打击边境走私活动合作者形象 |
3.3 中哈人文交流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3.3.1 哈萨克斯坦文化传播的支持者形象 |
3.3.2 中哈人文交流的推动者形象 |
3.3.3 丝路复兴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形象 |
3.4 关键词节点“2017 阿斯塔纳世博会”的中国形象分析 |
3.4.1 阿斯塔纳世博会的积极参与者形象 |
3.4.2 阿斯塔纳世博会的全方位支持者形象 |
3.4.3 历史悠久、底蕴丰厚的可持续发展大国形象 |
4 经济属性聚类之中国形象分析 |
4.1 哈对华出口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4.1.1 哈对华出口贸易的积极推动者形象 |
4.1.2 哈出口贸易的重要市场形象 |
4.2 中哈交通运输合作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4.2.1 富有成效的交通运输合作伙伴形象 |
4.2.2 哈过境运输潜力释放的驱动者形象 |
4.3 中哈投资合作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4.3.1 中哈投资合作的推动者形象 |
4.3.2 带来多重利好和雪中送炭的对哈投资者形象 |
4.4 中国国内经济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4.4.1 飞速发展、迎难而上的经济强国形象 |
4.4.2 攻坚克难、施工高效的基建强国形象 |
5 游离核心关键词节点之中国形象分析 |
5.1 游离核心关键词节点“技术”的中国形象分析 |
5.1.1 自主创新、积极进取的科技强国形象 |
5.1.2 科技惠民的社会主义大国形象 |
5.2 灾难属性游离核心关键词节点的中国形象分析 |
5.2.1 灾害频发的国家形象 |
5.2.2 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大国形象 |
6 中国形象之新冠疫情涉华报道个案分析 |
6.1 中哈关系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6.1.1 哈永久全面战略伙伴形象 |
6.1.2 哈重要经济合作伙伴形象 |
6.2 中国国内抗疫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6.2.1 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大国形象 |
6.2.2 医疗系统强大、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的大国形象 |
7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9)WTO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改革 ——基于中国受益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主要符号表 |
1 绪论 |
1.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1.2 选题意义 |
1.3 研究思路 |
1.3.1 研究框架 |
1.3.2 本文主要内容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 |
1.4.2 不足 |
2 文献综述 |
2.1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积极作用 |
2.2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有限性和反面作用 |
2.3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更新与完善 |
2.4 现有文献的不足和本文待研究议题 |
3 WTO框架内的发展中国家与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含义 |
3.1 WTO框架内的发展中国家含义 |
3.1.1 对发展中国家无专门明确规定:1947-1954年 |
3.1.2 对发展中国家概念有了初步界定:1954-1985年 |
3.1.3 发展中国家区别的引入:1986-1994年 |
3.1.4 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1995-2008年 |
3.1.5 发展中国家的再界定:2009年 |
3.2 WTO框架内发展中国家的自我认定模式 |
3.2.1 自我认定方式的沿革 |
3.2.2 自我认定的适用基础 |
3.2.3 自我认定方式的争议 |
3.3 WTO框架内的特殊与差别待遇含义及渊源 |
3.3.1 WTO框架内的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含义 |
3.3.2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沿革 |
3.3.3 特殊与差别待遇内容 |
4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理论依据 |
4.1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本质 |
4.1.1 SDT的适用对象:发展中国家 |
4.1.2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本质 |
4.2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理论逻辑脉络 |
4.2.1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理论意义 |
4.2.2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理论内涵 |
4.3 理论模型构建 |
4.3.1 开放会员的MFN俱乐部(Open membership,OM博弈) |
4.3.2 排他性MFN俱乐部(Exclusive membership, EM博弈) |
4.3.3 将关税优惠纳入模型中 |
4.3.4 模型结论 |
5 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具体使用情况分析 |
5.1 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分类 |
5.1.1 特殊与差别条款具体分类 |
5.1.2 类别简介 |
5.1.3 简单评价 |
5.1.4 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使用总体分析 |
5.2 WTO协定具体使用分析 |
5.2.1 1994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SDT条款分析 |
5.2.2 《服务贸易总协定》SDT条款分析 |
5.2.3 《贸易便利化协定》SDT条款分析 |
5.2.4 农业协定SDT条款分析 |
5.3 中国运用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具体情况分析 |
5.3.1 中国仍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 |
5.3.2 中国入世的承诺水平远高于其它发展中国家 |
5.3.3 中国运用特殊与差别待遇情况 |
6 中国因特殊与差别待遇受益的实证分析 |
6.1 背景 |
6.2 贸易特征性事实 |
6.2.1 中国部分产品的税率分布情况 |
6.2.2 中国部分产品的总体增长分析 |
6.3 理论机制和研究假说 |
6.4 实证方法和数据说明 |
6.4.1 计量模型设定 |
6.4.2 数据处理 |
6.5 实证结果分析 |
6.5.1 单变量分析 |
6.5.2 DID估计结果:基准回归 |
6.5.3 内生性问题:工具变量法 |
6.6 稳健性检验 |
6.6.1 平行趋势检验 |
6.6.2 安慰剂检验 |
6.7 扩展性分析 |
6.7.1 考虑出口国所在洲 |
6.7.2 考虑产品组影响程度差异 |
6.8 中国运用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受益情况分析 |
6.8.1 SDT受益规模较小 |
6.8.2 SDT受益结构不均衡 |
6.8.3 可考虑“毕业”条款 |
6.9 中国受益产品的个别分析 |
6.10 实证分析意义 |
7 中国关于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改革的对策研究 |
7.1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改革困境 |
7.1.1 如何界定“特殊性” |
7.1.2 如何界定“差异性” |
7.1.3 特殊与差别待遇具体问题 |
7.2 特殊与差别待遇改革的影响因素和各国主张 |
7.2.1 特殊与差别待遇改革的影响因素 |
7.2.2 发达国家对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看法 |
7.2.3 发展中国家对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立场 |
7.3 保留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理由 |
7.3.1 SDT对发展中国家的重要性 |
7.3.2 SDT对发达国家的重要性 |
7.3.3 SDT对世界贸易水平的重要性 |
7.4 科学合理应对发达国家诉求 |
7.4.1 部分发达国家认为不应采取自我认定的方式 |
7.4.2 部分发达国家认为应该取消特殊与差别待遇 |
7.4.3 部分发达国家认为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被滥用 |
7.5 中国关于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改革的对策建议 |
7.5.1 保留WTO框架内的自我认定方式 |
7.5.2 发展中国家应该享有特殊与差别待遇 |
7.5.3 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 |
7.5.4 鼓励非线性的评估,采取产品差异化策略 |
7.5.5 “毕业”的主动承诺 |
7.5.6 推动WTO与其它国际组织就发展问题加强合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中国实际享受的SDT条款细则 |
附录2 WTO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名单 |
附录3 贸易便利化协定承诺情况 |
附录4 农业协定的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 |
附录5 水果组产品代号说明 |
附录6 寡头垄断贸易模式的关税建立 |
附录7 特殊与差别待遇效应的实证分析 |
1. 背景 |
2. 对发展中国家的效应模型 |
2.1 模型说明 |
2.2 计量模型设定 |
2.3 数据说明 |
3. 实证分析及检验 |
3.1 回归结果分析 |
3.2 识别假设检验 |
3.3 稳定性检验 |
3.4 结论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10)主权财富基金对外投资中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及综述 |
三、论文的创新点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主权财富基金海外投资法律问题概述 |
第一节 主权财富基金海外投资发展概况 |
一、主权财富基金投资领域的扩张 |
二、影响主权财富基金投资的因素 |
第二节 主权财富基金在投资领域的角色转变 |
一、由稳定基金到金融投资者 |
二、由对金融经济的负面效应到积极影响 |
三、新设立主权财富基金的动机转变 |
第三节 主权财富基金投资扩张引发的法律问题 |
一、国家安全监管 |
二、主权豁免 |
三、社会责任投资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主权财富基金面临的东道国监管及自我应对 |
第一节 投资保护主义浪潮催生的主权财富基金投资监管 |
一、国家安全关切引发的投资保护主义措施 |
二、主权财富基金监管与金融稳定性 |
三、东道国进行主权财富基金监管的利益考量 |
第二节 主权财富基金的法律监管模式 |
一、东道国实施的主权财富基金监管措施 |
二、主权财富基金的自我监管 |
第三节 主权财富基金监管的缺失与克服 |
一、东道国监管措施保护对象的模糊性 |
二、东道国监管的目标及关键要素 |
三、东道国监管应注意的问题及主权财富基金的应对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东道国监管背景下主权财富基金投资利益之保护 |
第一节 双边投资条约对主权财富基金投资的保护 |
一、双边投资条约中与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保护相关的新发展 |
二、双边投资条约在保护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中的主导作用 |
第二节 多边框架下对主权财富基金投资的保护 |
一、GATS在服务贸易领域为主权财富基金提供的一般保护 |
二、WTO多边货物贸易协定对主权财富基金投资的适用 |
三、OECD文件对主权财富基金保护的指导意义 |
四、欧盟法律对主权财富基金的区域性保护 |
第三节 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保护面临的困境及克服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主权财富基金海外投资的争端解决机制 |
第一节 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争端的产生及解决现状 |
一、主权财富基金投资扩张引发的投资争端 |
二、投资争端解决途径的不完善及选择受限 |
第二节 主权财富基金援引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的可行性分析 |
一、投资者与国家间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发展及当下面临的挑战 |
二、双边投资条约下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争端管辖权的确定 |
三、《ICSID公约》下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争端管辖权的确定 |
四、主权财富基金提起规制性征收之诉的可行性 |
第三节 解决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争端的其他途径 |
一、利用WTO争端机制间接解决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争端的设想 |
二、其他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主权财富基金进行海外投资时应注意的问题 |
第一节 中国主权财富基金发展现状 |
一、中国主权财富基金的法律性质及对外投资概况 |
二、中国主权财富基金面临的他国投资关切 |
三、中国主权财富基金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的新起点 |
第二节 国际投资法框架下中国主权财富基金的角色定位 |
一、公共与私人之间的投资者身份对抗 |
二、法律治理结构对中国主权财富基金身份认定的影响 |
第三节 中国主权财富基金的发展路径分析 |
一、主权财富基金层面 |
二、国家层面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发表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四、我国加入WT0将有利于加快建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论文参考文献)
- [1]推动外资保险机构发展 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入世20周年回顾与中国金融进一步开放展望[J]. 上海市保险学会、复旦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项目课题组. 上海保险, 2021(12)
- [2]中国保险业发展与进一步金融开放——新开放格局下中国“入世”20周年检视与展望[J]. 许闲. 保险理论与实践, 2021(11)
- [3]印度参与中印多边合作的策略研究——基于猎鹿博弈的视角[J]. 陈利君,卢森. 南亚研究, 2021(03)
- [4]区域合作视角下“一带一路”倡议在东北亚区域的推进研究[D]. 沈娜. 吉林大学, 2021(01)
- [5]双碳背景下中国气候投融资政策与发展研究[D]. 丁辉.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21
- [6]交通基础设施对区域金融发展的影响研究[D]. 王梓利. 北京交通大学, 2021
- [7]基于复杂网络方法的《哈萨克斯坦真理报》中国形象研究[D]. 黄锦南. 浙江大学, 2021(08)
- [8]金融集聚对东部地区产业结构升级的空间溢出效应[D]. 孙雅琪. 青岛大学, 2021
- [9]WTO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改革 ——基于中国受益的实证分析[D]. 徐乾宇.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21
- [10]主权财富基金对外投资中的法律问题研究[D]. 张亚丽. 山东大学, 20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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