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鉴发达国家开发落后地区经验 促进西部大开发(论文文献综述)
吕慧娜[1](2020)在《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二战”后,各国都处于国内经济恢复与发展、国际上经济赶超竞赛的时代背景,面对国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景象,各国普遍开展了以对特殊落后区域的重点开发以及对国土资源的综合性开发为主要形式的国家区域援助,在国际上形成了由国家(政府)对区域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援助浪潮。国内,伴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缩小区域差距的关键环节,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在改变欠发达地区贫穷落后面貌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随着援助实践的逐步开展,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甚至存在的必要性都饱受质疑。在此背景下,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价值和当代品性值得我们重新反思。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作为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益倾斜性配置的主要路径,在缩小区域差距方面仍具有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局限,主要表现在:援助对象识别缺乏明确的标准、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因制度缺陷而大打折扣、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不完善等方面。为此,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制度上的完善,成为当下该制度突破发展困境的有力举措。域外主要国家在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援助时,多采用“立法先行”的调控模式,通过法律制度的规定性和强制性,保证了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的强制性,且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国家区域援助的长效供给是正确的选择,这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启迪。当前学界提出对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加强法制保障的着述并不鲜见,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关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建设的研究,要么仅停留在观点提出层面,要么止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文化和伦理等高度,呈现出模糊化的研究态势。至今尚未有从经济法独有的研究视角,将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或观念,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设计,搭建起国家区域援助法律制度框架,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化提供制度理论支撑。本选题之创作初衷即源于经济学提出国家区域援助急需法制保障,而法学研究却并未跟进的现状。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揭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法学视角为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援助方式选择和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提供些许制度理论上的参考与借鉴,并期望成果能够引起国家区域援助相关部门的关注与重视。本文除了引言与结语之外,共包括七章,内容分别为:第一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和制度要素。首先,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区域”、“援助”、“区域援助”、“国家区域援助”等进行界定。关于“区域”,区域经济学、区域地理学、区域政治学、区域社会学等学科都进行了大量的先期研究,但并未对区域的概念形成共识。法学学科中法理学、行政法和经济法等部门法对区域的界定,也是各家之言,范畴不一。为此,笔者对不同学科关于“区域”的界定进行了梳理,在借鉴各学科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将“区域”界定为“一国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关于“援助”,笔者对脱胎于国际层面发达国家或地区对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提供发展援助的援助理念进行了追溯,在此基础上,将“援助”界定为资源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愿转移,且这里的“资源”泛指一切能转化为生产利益的资料、资金、能源、服务、工作人员、知识或其他资产。关于“区域援助”,范围涉及到国际、国内两个视角和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而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涉及的“区域援助”主要是中观层面,即一国范围内中央政府或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分别称为“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综上,可以将“国家区域援助”界定为一国中央政府通过直接投入或政策推动的方式对其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进行的资源转移。为了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一步展开研究,笔者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要素进行了解构,并将援助前期需要明确的援助对象、援助过程中需要选择的援助方式和援助结束后需要进行的绩效评估和结果应用作为重要的制度要素,为后文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本章主要讨论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首先,明确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产生主要源于国家职能的演进。国家从最初的安全保障职能到后来的经济调节职能的演进,使其从以往的“守夜人”角色转变为国家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微观经济的调节者。而随着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加剧,使国家又肩负起“中观经济的协调者”的重任,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即是这一职责的内容之一。一般而言,国家区域援助义务是指将国家所负有的援助欠发达区域的职责进行义务化规定的一种强制性规范。从逻辑根源上看,国家所负有的对各区域进行平等保护的职责要求,正是国家对先天资源禀赋条件恶劣的欠发达区域具有区域援助义务的内在根源;对历史上作出过“特殊牺牲”的区域进行成本的延期支付或补偿,是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产生的历史根源。其次,将发展权引入区域领域,使欠发达地区获得与发达地区同样的区域发展权利。区域能否作为发展权的主体,建立在区域是否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区域具有法律主体地位,能够成为发展权的主体,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传统的主体制度无法有效应对区域问题;法律主体发展史表明,赋予“区域”以法律主体地位具有很大的可能性和制度空间;从法律主体意志要素、能力要素和道德要素方面分析,“区域”与法律主体要素相契合;“区域”作为区域政策等制度供给的概念主体已经普遍化,且区域合作协议显示了“区域”作为契约主体全面符合法律主体资格标准,同时,区域环保公益诉讼反向肯定了区域的法律主体地位,可见,区域主体性得到实践佐证,也是实践所需;从价值分析角度来看,赋予区域主体地位是为了区域市场秩序,实现区域正义;等等。综上,区域利益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时代的产物,区域主体也是对法律主体扩张理论和“非法人团体或其他组织”等当代社会崭新的第三类主体类型出现的有力佐证,区域作为法律主体具有正当性法律基础。由此,发展权主体由“人”向“区域”的扩展,使得发展权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革。从内容上来看,区域发展权应包含一系列权利,包括获得信息权、参与权、融资权、获得援助权、获得法律救济权等;同时,区域发展权应以培育和提升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内容。从权利实现上看,区域发展权需要宪法保障,笔者建议在第四条之前增加一条针对“区域”的宪法保护规定,明确提出保护区域发展权,并将保护的对象区域进行列举;区域发展权实现须进行结构性分配,对于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造血式”援助能帮助其实现自我发展,对于其他不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输血式”援助仍具有现实意义。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有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正义理论经历了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转变,在区域层面表现为“区域正义”。针对区域市场出现的“非正义”现象,对区域结构中的弱质主体进行法律制度上的区别对待,进而使弱质主体获取与强质主体对等的发展权利,此种实质正义的实现就是“区域正义”。要实现“区域正义”就必须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利倾斜”,而国家区域援助就是“权利倾斜”配置的有效路径。总之,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与区域发展权构成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权义架构”,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法律视域的研究和架构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同时,国家区域援助对“区域正义”的追求,充分体现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治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三章——“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本章主要讨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立法现状、政策规范及存在的法律问题。首先,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经历了从萌芽到正式形成,再到推动立法的发展过程。自建国伊始,我国区域发展层面就存在“援助”萌芽;直到改革开放初期,“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以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体系正式形成;世纪之交以来,我国陆续实施战略性扶贫、“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极大地扩张了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内容,同时,由国家层面推动的区域援助立法工作也使得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逐渐走向制度化、法律化。其次,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专门立法,援助理念大多散落在各部门法法律的个别条款之中。通过对我国成文法和政策法规的梳理,笔者发现,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较多问题:国家区域援助前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国家区域援助过程中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家区域援助后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性的强制性缺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存在的必要性、时代意义和当代品性深受诟病。本文主要针对这三个方面,从法学视角进行制度分析,以期重塑国家区域援助的制度价值。第四章——“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本章主要讨论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立法规定、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目标和原则,以及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首先,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区域援助立法中都明确了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达到标准的才有权接受援助。其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是国土规划中的区域规划层面。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我国现行的主要法规政策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根据这些政策要求,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进行科学识别必须建立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基础之上,对现行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内容进行整合,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相衔接。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重要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具体内容包括援助对象的识别及对应的识别标准。笔者在综合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历程和早期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过去存在且延续至今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边境地区、贫穷地区和实际发展中出现困难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划定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并拟构了各援助对象识别的地域单元标准和识别标准,建议通过“基本法+单行法”的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立法规定。在与现行立法的衔接方面,区域规划相关的现行立法被统一囊括进国土空间规划中,与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相关的立法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专项规划,并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各类型援助对象区域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和区域金融支持制度。首先,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根据域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分类以及我国针对不同区域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所采用的援助方式,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由直接援助和间接援助构成的援助方式体系,本文主要研究以财政援助、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为主构成的直接援助方式。在此基础上,笔者尝试性地构建了我国未来国家区域援助援助方式组合适用体系,以期发挥各项援助方式及相关制度的“合力”。其次,区域财政援助制度。根据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存在的立法质量不高、制度安排与制度目标自相矛盾、转移支付结构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有限、缺乏细化的用途限制、缺乏统筹安排和项目衔接调整等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完善建议:加强对国家区域财政援助的立法规定,并对现存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整合和清理,同时重视转移支付程序的立法工作;税收返还应放弃“基数法”,改采特定税种税收返还法;结构上应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细化规定,包括资金所占项目的比例、援助资金与区域发展所需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的关系、资金的拨付时间、使用限制等方面;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注重统筹协调安排,增设“转移支付调整费”用于转移支付项目的衔接和协调成本支出;等等。再次,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与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相辅相成,部分财政援助需要依靠区域税收优惠措施来实现,二者在进行国家区域援助中联系紧密,组合适用,不可分割。在借鉴美国、日本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笔者对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诸如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多集中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变相减免税、税制结构不合理、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定不明确等,提出了以下完善建议:通过立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税收优惠制度的规范,进一步清理、整合混乱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赋予欠发达地区一定的税收优惠调节权;逐步增加直接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进一步明确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则等。最后,区域金融支持制度。我国在区域金融支持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区域金融支持法律制度供给不足;银行金融机构本身制度性原因诱发“资金外流”;统一的货币政策工具引致不同的地域意义;政策性金融“政策性”功能缺位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完善建议:通过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在区域援助基本法或单行法中规定倾斜性区域金融支持条款,加强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法律供给;通过对“总行——大区分行——中心支行——支行”一元四级的央行组织制度在职权与职责方面进行改良,在金融机构设置与职能安排上实现区域金融支持;实施区域差异化金融,对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再贷款、利率等进行差异化安排;通过设置政策性和市场性双目标、设立区域政策性银行等路径,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功能进行补强。第六章——“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主体内容及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首先,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从法制思维角度而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法律制度是对国家区域援助行为“监管的监管”;从理论依据角度而言,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同时,区域财政援助绩效评估作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核心构成,存在很多问题,进而引发了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绩效评估的制度思考。其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成。在对国家区域援助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生命周期”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主体、评估周期、评估指标、评估结果等“结构性构成”进行细化,搭建起以时间维度和内容维度为框架的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制度,保障了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有效性及结果的合理性。再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无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进行援助无效责任追究,并通过“资格减等”对援助主体能否获得国家在援助制度中设置的各项优惠资格及优惠的级别进行降级减等,通过“回转”实现援助力量的保存,从而把积极的鼓励促进和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通过奖励和惩罚实现对区域援助行为的指引和调控;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有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通过动力机制、补偿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有序推进相关援助对象区域退出国家区域援助,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第七章——“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及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首先,域外各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考察。各国区域援助普遍“立法先行”,法律体系呈现出以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为核心、以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为实施细则的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特点,对我国进行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其次,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立法应是由多层级、多位阶立法和政策等不同法律形式构成的一套法律体系,具体包括:以法律形式为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以政策、规划等形式为内容的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第一,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制定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应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同时要重视地方参与和社会参与,满足对现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进行宏观梳理和指导的立法要求。内容方面,统筹国家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涉及到援助理念、援助原则、援助对象、援助方式和绩效评估及应用的一般性规定。第二,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在单行法体系方面,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结果,我国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老少边穷地区援助单行法和困难地区援助单行法,具体包括革命老区援助单行法、少数民族地区援助单行法、边境地区援助单行法、穷困地区援助单行法、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援助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主要方式,我国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主要包括区域财政援助单行法、区域税收优惠单行法和区域金融支持单行法。在单行法形式方面,鉴于我国当下的法制环境和区域法治实践,笔者认为以法规政策为主要形式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在单行法层级和制定主体方面,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所涉及的援助对象区域与我国行政管理层级相对应,存在国家、省、市、县、镇(乡)5个层级,因此,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也应在层级上分为5个层级,针对不同层级空间区域规划进行援助的单行法也相应分为5个层级,而不同层级单行法的制定主体也分别由国土资源部法规司(跨省级)、国土资源部在省级的派出机构与省级立法部门(省级且国土资源部在该省设立派出机构)、国土资源部指定人员与援助对象区域所在行政层级立法部门(省级及以下各层级且国土资源部未在该行政层级设立派出机构)承担;如果涉及到区域援助的特定援助方式,则由该援助方式所涉主管部门参与到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的起草工作中来。在单行法内容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对象识别的标准,明确特定区域援助中适用的援助方式,并对区域财政援助、区域税收优惠、区域金融支持等主要援助方式进行特殊规定。在单行法的实施与监管方面,要加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进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充分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维持稳定性。
李杰[2](2020)在《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研究》文中提出“对口支援”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基于我国西部民族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及中部地区在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发展水平存在的较大差距,以及地区之间资源分布的不均衡性和互补性的客观实际,为推动西部民族地区经济与社会较快发展,最终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于20世纪70年代末制定、实施并不断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政策、制度。对口支援的实施,在控制和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推动西部民族地区经济与社会较快发展,以及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已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换及其破解、“一带一路”的实施与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持续进行和发力,特别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为对口支援的创新、完善以及全方位、深层次的有效实施,带来了历史性的新机遇,提供了新导向和新路径。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我们以《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研究》为题,在充分借鉴现有理论成果及其观点的基础上,运用政治学、公共管理学府际关系理论和政策网络理论,经济学区域发展理论以及民族学民族发展理论,展开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研究。通过梳理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发展历程、基本类型及其推广应用,明确对口支援在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以及民族政策体系中的地位,探寻对口支援的价值目标、意图以及功能、作用,并对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制度体系、绩效进行检视。研究发现,对口支援政策在促进西部民族地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大功能和作用。同时,存在着造血功能不足、援助效率不高以及制度激励不足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受一些因素使然:既有政策因素的影响,没有使多元主体形成协同治理的工作格局、没有形成具有足够内驱力的政策运作机制以及一整套精细化的政策工具;又受任务设定的制约,诸如任务扩界、任务累加、任务分配、路径依赖以及利益博弈导致的目标分歧等;还有环境条件的约束,西部民族地区政治环境特殊、经济发展滞后、社会环境独特以及国际环境条件复杂,等等。问题产生的原因,决定了问题解决的方式及其路径。对口支援中存在的问题,是由政策因素、任务设定以及环境条件等因素所致,这就决定了这一问题的解决应当遵循中央统筹与地方联动、规划先行与科学发展、软硬结合与突出重点、坚持互利与加强合作等基本原则,在中央政府领导下,构建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长效机制以及探寻其有效性的实现路径。首先,构建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长效机制。包括:一是对口支援目标机制,全面认识对口支援政策的特殊性和阶段性、强化“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以及产业支援要帮扶受援地区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二是对口支援动力机制,实现“互惠共赢”的利益分享、鼓励援助的“利益补偿”以及强化有关主体“利益共同体”意识等。三是对口支援约束机制,完善相关法律约束制度、建立严格的行政问责制度以及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制度等。四是对口支援协调机制,发挥中央政府“顶层设计”的协调功能、坚持“科学规划”的工作方针以及建立健全“政府——市场——社会”统筹协调机制等。其次,新时代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路径选择。一是紧紧围绕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换,加大对口支援的力度和有效性,破解当代中国西部民族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中部地区之间、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二是充分借力“一带一路”的实施和推进,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在两个“互联互通”中发挥对口支援的政策功能和作用。三是助力“西部大开发”战略,围绕人力资源开发,加大教育、卫生、文化对口支援力度;深化西部民族地区经济体制改革,大力改善投资环境;通过“双向交流”、干部支援、在职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西部人才建设,为西部大开发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四是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在对口支援中推进西部民族地区制度建设的现代化: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并且有效发挥制度效能,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和提升地方政府能力,促进政府与市场、社会间的良性互动,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资源配置。
王小宁[3](2019)在《环境规制对西部地区经济增长与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健康是人的基本诉求与权利,是人民美好生活的基础。“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公众健康水平主要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质量两大因素。合适的环境规制政策,应该能通过促进经济快速增长和提高环境质量进而有效改善公众健康,因此探索环境规制对公众健康的作用机理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遵循“文献评述—环境规制影响经济增长、公众健康的理论分析—环境规制的现状及问题—环境规制影响经济增长、公众健康的实证检验—对策建议”的逻辑展开研究,以西部地区为研究对象,从环境规制工具视角,基于经济增长的多维度,首先全面评估环境规制对西部地区经济增长的影响,继而将经济增长作为促进公众健康的主要路径,揭示环境规制基于经济增长渠道对公众健康的作用机理,并由此得出优化环境规制保障公众健康的路径。具体来说,本文研究主要内容如下:从保障公众健康是环境规制的根本目的出发,本文将环境规制概念界定为:环境规制是指政府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而保障公众健康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从我国当前环境政策实践来看,环境保护法主要关注保护环境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两个目标,保障公众健康虽然列入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但由于缺乏具体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撑,尚未真正进入法律制度安排,而学术界主要关注环境规制的经济效应和环境效应,对环境规制的公众健康效应关注相对薄弱。人类发展的真正目的是长寿且健康的生活,经济增长只是发展的手段,将保障公众健康作为环境规制的根本目的,更能满足人类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环境规制影响经济增长和公众健康的理论分析。在梳理环境规制的理论基础、经济增长理论和健康生产函数的基础上,从理论的角度分析环境规制对经济增长和公众健康的影响机理。首先从经济增长数量、劳动生产率、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增长绿色水平四个经济增长维度,分析环境规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机理,其次分析经济增长的四个维度对公众健康的影响机理,最后分析环境规制基于经济增长渠道对公众健康的影响机理。结合改革开放以来环境规制、经济增长和公众健康的实践,以及环境规制基于经济增长渠道对公众健康的影响机理及效果,将环境规制的演变划分为四个阶段,即开创、发展、深化和成熟阶段,为本文的实证研究提供理论支持。环境规制影响西部地区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采用西部地区的面板数据模型实证分析了命令控制型、市场激励型和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工具分别对西部地区经济增长数量、劳动生产率、产业结构升级、经济增长绿色水平的影响,研究结果发现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工具与西部地区经济数量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显着正相关,与产业结构和经济增长绿色水平都显着负相关,整体上抑制了经济增长;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工具显着地促进西部地区经济数量增长、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产业结构升级,但是抑制经济增长绿色水平,整体上与西部地区经济增长呈现U型关系;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工具与西部地区经济增长数量、劳动生产率、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增长绿色水平均显着地负相关,整体上抑制了经济增长。不同环境规制工具对经济增长不同维度的差异化影响证明环境规制基于经济增长渠道对公众健康的影响机理存在多重路径,需要分别考察。环境规制影响西部地区公众健康的实证分析。构建中介效应模型,运用Baron和Kenny的三步法检验了环境规制影响公众健康过程中的经济增长中介效应。研究结果发现,就总体效应而言,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工具的公众健康效应为正但不显着,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工具显着地改善了西部地区公众健康水平,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显着地降低了西部地区公众健康水平。就中介效应而言,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通过经济增长数量、劳动生产率和经济增长绿色水平这三个中介变量削弱了西部地区环境规制的公众健康改善效应,但总效应为正,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通过产业结构升级这个中介变量增强了西部地区环境规制的公众健康改善效应;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工具通过经济增长数量、劳动生产率、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增长绿色水平这四个中介变量削弱了西部地区环境规制的公众健康效应,且总效应为负。从经济增长综合指数来看,市场激励型和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工具都通过抑制经济增长缓解了公众健康的恶化,不同的是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工具的公众健康净效应为改善效应,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工具的公众健康净效应为恶化效应,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工具的效果优于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工具。根据研究结果,可以判断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处于环境规制演变的第三阶段,公众参与型市场环境规制工具处于第二阶段,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工具处于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的过渡期。这对于下一步如何调整环境规制政策以促进西部地区公众健康提供了较为明确的思路和方向。西部地区改善公众健康水平的政策建议。首先需要优化西部地区环境规制来改善公众健康水平,论文提出从深化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地方政府对环境规制政策的执行力度和优化环境管理体制三个方面来优化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工具,从完善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工具运行的制度基础和健全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工具执行中的监管体系两个方面优化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工具,从增强西部地区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健全西部地区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和完善西部地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法律保障三个方面进行优化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工具。其次重点从坚持环境规制的健康优先责任、改进经济增长考核指标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三方面促进西部地区公众健康水平。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从“环境规制—经济增长—公众健康”的研究路径分析环境规制的健康效应,并构建以经济增长为中介变量的模型,检验环境规制影响公众健康的具体作用机理,是对“环境规制—环境污染—公众健康”传统研究思路的完善,有助于厘清环境规制对公众健康的影响路径,对优化环境规制政策实现“环境—经济—健康”系统协调发展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丁宇[4](2021)在《中国山地城镇化的发展路径研究 ——以西南地区为例》文中提出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山地国家,山地面积约占陆地国土面积的74.8%,山区人口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45%,山区GDP仅为全国的30%左右。山地资源环境的开发是影响全国社会经济持续发展总体走向的重要因素,决定着全国区域发展基本格局的根本改善。自工业化以来,中国的区域发展始终面临着山地资源环境开发方式与合理空间组织的挑战。但是,在地理开发条件的限制下,山地资源环境开发效益的改善和提升极为迟缓,以致我国西部内陆山区与东部沿海地区发展差距不断扩大。发展理念和城镇化路径的转变成为山地可持续发展亟待破解的难题。从经济学视角来看,由于地理环境差异而造成的区域经济发展差异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从美国“锈带(Rust Belt)”的治理到中国西部内陆地区的开发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均反映出同样的现实需求:怎样依据“效率和公平”有机结合的原则,突破地理开发条件的制约,从而实现国家经济持续发展环境的根本改善。这一问题不仅是现代经济学发展亟待解决的一项重大课题,而且更是现代国家治理必须直面的一项重大挑战。本文以我国西南地区为研究对象,研究资源环境基础、地理开发条件和社会发展需求三者对山地城镇化发育的影响,评价山地资源环境开发条件对人口、经济要素集聚及城镇空间发育的作用机制,揭示影响山地城镇经济运行效益最大化的关键制约要素,为探索山地城镇化合理的发展路径、化解我国现代区域协调发展面临的矛盾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论文的研究成果表明:第一,山地城镇化是西部地区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建国以来,我国山地现代城镇化起步较晚,与东部地区相比,一方面由于以传统二三产业为主的经济城镇化发育明显快于人口城镇化发育;另一方面由于城镇自身产业结构演进失衡,社会生产创新能力不足,结果导致山地城镇化发育水平长期滞后。只有通过山地工业化和城镇化两者演进的有序和良性互动,建立适宜当地资源环境开发的城镇集聚经济活动空间组织体系,才是解决区域之间及区域内部多层次的发展不平衡问题,实现西部山区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有效手段和基本途径。第二,山地的特殊地理开发条件是实现当地资源环境大规模工业化开发效益最大化的一个关键制约因素。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山地资源环境的开发广度和深度持续扩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对地区生产要素流动和经济增长的相对贡献越来越突出。但因人口过快增长和开发方式粗放,山区的人地关系已进入相对紧张阶段,资源环境约束日趋强化。在地理开发条件的限制作用下,居高不下的资本投入和运行维护成本使得交通基础设施无法承受传统资源性产品社会生产及其空间集聚活动的增长压力,以致赶超式大一统开发模式难以为继。第三,低运价比和绿色环保的社会商品生产体系建设是改善和提升山地城镇经济运行效率的有效路径。在改善山区劣势的地理环境方面,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作用不可或缺,但是要实现山地资源开发价值最大化还需通过经济内外在发展要素的有效联动。换言之,西部山区转型发展亟需从山地工业化、运输化和城镇化三大系统的合理时空协调中寻求出路。坚持产业生态化,建立以特色终端产品制造为中心的社会生产体系,培育多功能支撑、多元化推进的城镇化发展模式,以此满足日益多样化的资源开发与市场发育需求,实现山地经济发展有效性和持续性的全面提升。第四,政府主导的长期“输血型”发展模式不能解决山区发展潜能激活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实证研究及案例分析表明,现代山地城镇化发展的关键在于从山地资源环境开发的实际条件出发寻求地域环境有别、发展方式多样化的发展战略。只有选对山地城镇化的合理路径,才有可能超越社会生产投入成本(运输和环境成本)的约束,改变生活方式进而改变生产方式,从而形成市场主导的内生式发展机制,真正实现效益与公平有机结合原则下国家区域协调发展从“被动输血”方式向“主动造血”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本文的创新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构建“自然地形、交通运输与山地城镇化作用机制”的理论框架,基于资源环境基础与地理开发条件综合评价,分析复杂地理环境下交通运输对山地城镇经济运行的影响,进而揭示山地工业化、运输化与城镇化三者的相互关系及其演变规律,以此把握决定西部山区人地关系的内在协调机理,为山地城镇化路径选择提供相应的理论支撑;二是依据我国西南地区山地城镇化的资源环境基础及其压力的测算,确定山地资源环境的开发利用强度及总体特征,以此判断未来区域资源环境保障体系建设的基本走向与生态文明发展的目标选择;三是改进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验证了地理环境对山地城镇化的影响,揭示出西部内陆山区社会生产投入成本居高不下的成因,从而确定城镇化发展模式个性化选择的必然;四是基于我国山地工业化时期的人地关系特征,探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修改的合理性,提出了适合山地城镇化的路径及对策建议。
张军谋[5](2019)在《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机制研究》文中提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共同繁荣,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进程中必须关注的重大问题,也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跨越“中等发展陷阱”的重要途径。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表明: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制度建设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特殊作用,制度性大变革往往会带动一系列生产要素的高效流通和社会公平的大发展,从而推动经济社会关系向更高级的形态演化。新疆地处我国西北边疆,是我国疆域中远离国家核心区域且与邻国相接的特定地域组成部分。自上世纪90年代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确立以来,新疆的经济社会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党和国家在这一地区通过不断深化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等领域的体制改革,为这一地区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加速了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体制的转型升级进程。然而,由于新疆地缘政治、民族构成、经济发展条件以及人文社会历史条件的复杂性,在这一地区的经济社会体制改革中,许多由经济社会发展引发的区域问题常常会与当地的民族问题、宗教问题、恐怖主义、外交争端、国际霸权等交织叠加,对新疆经济社会体制改革构成了巨大的阻力。这种局面不仅严重阻滞了新疆经济社会体制现代化改革的步伐,而且也影响了我国小康社会目标的全面实现和安定团结的大局,使新疆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成为这一时期当地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在这一背景下,为了能更加明确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的关联互动关系,为新疆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确立一个分析框架,研究选取我国西北边疆民族社会特征典型的新疆地区为研究对象,结合2006-2015年新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两个领域的面板数据,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两个维度,对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发展问题进行了实证分析,重点从机制构建视角对新疆经济社会协同发展问题展开研究,揭示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的演化机制规律,从经济社会的价值理性角度,对新疆这一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主体关系的调节提供合理的秩序,使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形成合理的价值判断标准。在此基础上,力求通过各种制度的综合机制作用,减少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发展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创新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发展模式,提高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发展的绩效,有效改变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互动发展过程中由于创新性不足而形成的“路径依赖”现象,为新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构建和谐边疆提供参考和科学建议。研究的思路遵循问题提出-方法构建-实证分析-问题出路的技术路线,研究运用层次分析法构建了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发展评价指标体系,采用模糊评价法对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关联度、耦合度、协同发展度展开计量研究分析。研究进一步运用自组织理论构建了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机制演化的哈肯模型,并对两者的演化机制展开定量分析,计算推导出不同时期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系统的序参量演变特征。分析结果表明:这一时期,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发展的主要参数随时间的推移产生的综合效应正在逐步呈现出来,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正在成为一个彼此关联的复合型系统,整个系统的发展愈加依赖两个子系统协同发展质量的不断提高,而不是依赖单纯的经济发展或社会稳定某个子系统发展水平的提高。但在这两者协同关系演化过程中,还存在各自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和不平衡、两者的矛盾冲突有所加剧、边界不清相互侵犯干扰、协同内生动力作用不足、“路径依赖”现象严重等问题。通过对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水平的多层次测评分析,以及对协同机制演化困境及产生原因的综合判断,提出了完善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机的构想和具体内容。研究在对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机制相关问题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以下结论:(1)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整体处于中等协同水平;(2)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发展评价体系不完善;(3)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存在较大的结构性矛盾;(4)新疆经济发展制度与社会稳定制度供给不完善;(5)新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协同机制体系不完善;(6)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机制的内生动力不足;(7)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模式处于传统管理向现代治理的过渡阶段;(8)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协同关系处于“帕累托改进”状态。针对以上问题,研究提出了以下对策建议:(1)树立协同发展理念,倡导质量兴疆战略;(2)克服形式主义,构建多层次和多元化的协同发展评价体系;(3)强化自身调节,调和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的矛盾;(4)加强政策设计,保障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制度的有效供给;(5)避免“路径依赖”,提高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的协同绩效;(6)优化管理模式,提高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发展的内生动力;(7)强化协作关系,提高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协同创新能力;(8)加大跨领域信息沟通,提高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公共价值;(9)加快经济社会建设的步伐,打击“三股”势力的破坏活动。研究的创新之处主要有:(1)在研究思想方面,弱化各种经济社会管理手段工具理性,强调经济社会价值理性在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且将两者产生的正向作用力传导于双方系统。在此基础上,使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由冲突转向统一,由外部相关转向内部相关,由静态关联转向动态关联,由政策性的稳定转向价值性的稳定。从而提升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的内生性发展动力,最终使新疆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走向长期自觉契合的状态。(2)在研究观点方面,采用结构性的观点,把新疆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置于两者结构特征与功能作用发挥的统一整体中,分别从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转化的关系中进行研究,揭示新疆经济社会系统的整体性质和运动规律。其次是研究观点从传统的族际主义治边观点向区域主义治边观点转变。把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统一于区域和谐发展的视角,研究两者双向互动均衡发展的途径,这与对这类问题常见的“历史/政治”或“民族/政治”的研究范式有所不同。(3)在研究方法方面,突出了对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发展的定量研究手段,使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的动态演变规律能够得到科学的反映。
高军[6](2019)在《要素空间配置与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经济实现了高速增长,现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创造了举世瞩目的“中国奇迹”。但是,由于市场化改革和日益扩大的对外开放,以及特定时期下非均衡发展战略的实施,生产要素大量向中国东部沿海地区集聚,形成了以东部沿海地区为“中心”、中西部地区为“外围”的经济地理格局,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不断扩大。习近平同志在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进行了重新定义,指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重要表现之一,就是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所以说,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已成为当前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将是新时代我国所面临的重要挑战。运用政治经济学、空间经济学和经济地理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方法,研究生产要素空间配置对区域经济平衡发展影响的机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通过对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历史和现状的分析,采用空间计量和系统GMM等计量方法,通过对我国生产要素空间配置的规模和效率与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关系开展实证研究,探讨我国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机制、规律和发展趋势,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如何优化生产要素的空间配置以推动区域经济的平衡发展提出可供参考的对策建议。本文的主要结论如下:(1)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生产要素具有空间集聚效应和空间扩散效应,在生产要素的集聚和扩散过程中,生产要素的空间配置规模和空间配置效率,对区域经济的平衡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马克思的资本理论认为,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在资本追逐剩余价值的市场竞争中形成了生产价格,使得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如果哪一个部门、行业或地区的利润率高于平均水平,经济状况出现了不平衡,资本就会持续流向那个部门、行业或地区,使得资本的利润在部门、行业和地区之间平均化,从而使经济恢复平衡。在社会主义市场竞争中,资本运行也遵循同样的规律,资本总是会或快或慢地流向收益水平高的地区,并带动着劳动力等要素一起流动。正是资本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流动,推动了区域经济的平衡发展。本文通过运用数理模型推导,对资本和劳动力的空间流动规模及配置效率与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关系开展实证研究,分析我国生产要素的空间集聚效应和扩散效应及其影响。当一个地区的要素收益率提高即要素配置效率提高时,要素就会在该地区聚集从而推动产业的集聚和发展,形成要素的集聚效应。但是,当该地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出现要素收益率的递减,于是,资本和劳动力等要素就会向其他地区流动,形成要素的空间扩散效应。在要素的空间集聚和扩散过程中,会造成区域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而当要素在市场竞争中实现了合理而自由的流动,要素在各个地区都能达到较高的配置效率时,就可以在较高水平上实现区域经济新的平衡发展。这就是要素空间配置影响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机理。(2)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经济之所以能实现高速增长,同我国政府相继实施的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密切相关。改革开放之初,我国政府在推动农村改革的基础上,实施了东部沿海地区率先开放优先发展的战略,使资本、劳动等生产要素在中国东部沿海地区聚集,形成了以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为“中心”、中西部地区为“外围”的经济地理空间格局。其后,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针对区域经济发展差距扩大带来的种种问题,我国政府从本世纪初开始采取“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措施,取得了可喜的成果。通过对我国2000-2015年间各省区市经济总量的统计数据进行研究发现,各省区市之间经济总量的绝对差距在持续扩大。但从我国各省区市经济总量的相对差距来看,从2006年开始出现了从发散到收敛的转变,这种转变呈现出先加速收敛,其后收敛速度较为缓慢的特征。到了 2013-2015年,各省区市经济总量的相对差距基本保持稳定,说明我国区域经济开始步入平衡发展的轨道。(3)我国区域经济从不平衡发展转向平衡发展,同要素空间配置的规模和效率密切相关。本文以2000-2015年间我国省级面板数据为基础,通过对要素空间配置与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关系展开实证研究发现:首先,从要素空间配置的规模看,2004年东部地区开始呈现持续的资本净流出,中部地区资本从净流出转为净流入且增幅较大,西部地区从2006年开始资本从净流出转为净流入。2009年后中西部地区呈现稳定的资本净流入态势,而东部地区在2009年之后资本持续净流出。在劳动力跨区域流动方面,东部地区在2009年之前呈现劳动力持续大规模的净流入,之后其流入规模出现大幅的下降,而中部地区在经历了长期的劳动力净流出之后,于2012年开始劳动力流出数量持续减少,到2015年流出与流入劳动力数量基本持平;西部地区从2009年开始劳动力流出数量开始减少,到2012年开始出现少量的劳动力净流入。从要素空间配置效率来看,东部多数省份的要素配置效率较高,中部和西部地区除安徽、湖北、湖南、云南、四川和重庆外的多数省份效率较低,其中青海、甘肃、宁夏和贵州等西部省份的效率值始终位居最低水平。从要素空间配置效率来看,其对促进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有着显着的直接效应、间接效应或空间溢出效应,也就是说要素空间配置对我国区域经济平衡发展具有显着的正向促进作用。(4)既然要素空间配置对区域经济平衡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就需要研究影响要素空间配置的主要因素和改善及优化要素空间配置,从而促进区域经济平衡发展需采取的对策措施。本文通过对影响我国要素空间配置主要因素的实证分析,认为我国市场竞争的不充分,要素市场的不完善,产业结构不合理,区域之间的贸易障碍,以及垄断和政府干预不当等,是造成要素空间配置效率低的主要因素;而界定政府职能、引进和利用外资、扩大对外贸易,技术创新和人力资源开发及金融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则对要素空间优化配置起着较大的促进作用。因此,为加大生产要素的空间可流动性,实现要素空间配置的优化,应采取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加大要素市场改革的力度、正确界定和发挥政府职能、消除区域壁垒、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技术创新和人力资源开发,加强引进利用外资,扩大对外贸易,加强对外投资的管理,加强法律制度建设等对策措施,以推动我国区域经济的平衡、协调、健康及可持续发展。
王璟谛[7](2019)在《国家治理视角下民族自治地方财政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合理的财税体制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市场统一有序、社会公平公正、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我国民族自治地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部分,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基于民族自治地方特殊性安排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推进民族自治地方治理必然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建立符合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的现代财政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应然要求,也是民族自治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题中之义。长期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民族自治地方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并提出了加大力度支持革命地区、民族自治地方、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给民族自治地方尤其是边疆民族自治地方带来了新发展机遇。促进经济发展,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坚实的财力保障和规范的制度保障,由于历史原因和原来国家战略大局安排,民族自治地区财政经济发展还明显地落后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自主财力还较为薄弱,目前中央支持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政策还欠稳定欠规范,转移支付力度与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的需要还有较大差距,需要深入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在此背景下,加强在国家治理视角下开展民族自治地方财政问题研究,建立符合民族自治地方加快发展全面发展的现代财政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文献回顾和收集八个民族省区的财政经济资料的基础上,针对民族自治地方存在的财政问题开展一定范围的实地调研,从国家治理视角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历史文化和财政运行的特殊性进行再认识,按照“理论分析—统计描述—实证分析(案例分析)—改革设计”的逻辑思路展开研究,全面分析了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收支体系、中央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政策、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管理制度和债务管理制度等财政体制问题,以及国家的财政法律制度建设和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法规建设问题,并分别提出了政策建议。本论文主要的创新点和突破点为:一是在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现代财政制度框架(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预算管理制度、税收制度改革和地方税体体系)的基础上进行论证和修订,并提出符合民族自治地方现代财政制度框架(财政收支体系、财政体制、财政管理制度和财政法律)。二是用历史唯物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科学分析,得出受国家发展战略影响,民族自治地方存在基本公共服务历史欠账,自身定位不准发展滞后等多重因素制约,在一定时期内,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支出优先于地方组织收入工作。三是论文提出民族自治地方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必须体现历史补偿原则,中央和发达地区支持是民族自治地方成功从“输血”转向“造血”的重要保障。四是通过研究中央部委不当政策干预造成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支出结构不优、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案例,得出结论是中央对民族自治地方重赋金、轻赋权的指导思想应该要调整,并进一步指出财政法制建设任重道远。五是提出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先试先行天然试验区,根据建设现代财政制度需要,先行全面深化民族自治地方行政管理机构改革,率先试行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分离的机构改革,尤其是突破人大机关职能职责的改革,率先推进财政大数据。
江琴[8](2019)在《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改造战略问题研究》文中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民生国计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2017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十九大”)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再次将“三农”问题提到一个全党、全民关注的高度。作为人口接近14亿的发展中大国,尽管国内生产总值所体现的国民经济发展规模已跃居世界第二,但是中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矛盾依然相当突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依然十分严峻。全面把握西部民族地区农业发展所体现的区域性、民族性、传统性、封闭性和低效性特征,冷静分析西部民族地区农业发展在区位、制度、产业、人力资本、资金投入各方面的现实困境,系统研究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改造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战略路径,对于有效促进西部民族地区经济总量增加与社会文化进步、不断缩小与东中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两个一百年”战略目标均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战略意义。本文以传统农业改造思想为指导,综合运用农业发展阶段论、农业资源互补论、农业规模经济理论以及农业产业化理论,以传统农业改造为研究主题,以西部民族八省区为研究目标,客观判断西部民族八省区传统农业发展现状、基本特点,全面剖析西部民族八省区传统农业发展困境,探索构建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改造战略体系,明确提出包括战略框架、制度安排以及战略路径的研究思想,为西部民族地区各个组织与主体进行传统农业改造提出决策咨询和政策指引。本文研究基本结论如下:(一)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发展态势缓慢。西部民族地区农业经济增长贡献率虽整体上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因其农业发展独有的区域性、民族性、传统性、封闭性、低效性,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发展仍呈现农业生产结构单一、农业生产水平低下、农业创新能力不足、农业现代理念缺乏、农业管理水平滞后的缓慢态势。(二)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发展困境重重。深度分析西部民族八省区传统农业发展现状,发掘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演变基本态势缓慢的背后,存在着区位、制度、产业、人力资本、资金投入等五大制约困境。(三)构建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改造框架。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改造应探索构建以西部大开发战略、“一带一路”倡议、脱贫攻坚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以及特色小城镇建设为战略背景,以促成产业兴旺、人才回流、乡风文明、生态宜居、组织有效为战略目标,以探索特色农业主导、干旱地区节水、龙头企业引领、技术创新支持、人力投资推动的传统农业改造战略模式为战略重点的战略框架。(四)探索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改造制度安排。结合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发展面临的制度问题,提出以探索土地制度和改革户籍制度为前提、以创新教育培训制度为重点、以强化社会保障制度为支撑的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发展特色制度安排。(五)明确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改造战略路径。通过深度剖析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发展基本态势和主要困境,从改善西部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加大西部民族地区人力投资、促进西部民族地区科技进步、培育西部民族地区龙头企业、完善西部民族地区微观组织五个方面展开明确具体战略路径。
宋红团[9](2018)在《三线军工企业发展及其当代思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上世纪60年代中期,迫于周边严峻的国际形势,我国亟需在具有战略纵深的中西部地区建立稳固的大后方。于是,一场以军工企业建设为主体的三线建设浩浩荡荡的拉开了序幕,并在极短的时间内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建成了一大批包括航空、航天、电子、兵器、船舶、核等多个行业的骨干企业,生产出一大批支撑国防安全的武器装备,保证了当时复杂国际局势下的国防安全。本论文的研究内容是三线军工企业发展及其当代思考,主要内容围绕三个方面展开:一是对三线军工企业产生的特殊历史背景、贡献、社会责任及经验教训的解读;二是对三线军工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的分析;三是对三线军工企业顺应时代发展应对策略的探讨。本文以时间的推移为线索,回顾了三线军工企业及其历史沿革,分析了“备战备荒”、“军转民”、“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国防科技工业体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发展历程中的五个阶段。围绕三线军工企业建设的决策历史背景、形成、实施及特点,分析其发展的历史必然性,阐述了三线军工企业五十多年来的历史贡献,总结其经验教训并进行当代反思。从社会责任视角出发,深入分析了新时期三线军工企业履行的社会责任,同时运用“SWOT”工具,系统论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三线军工企业发展的优势和劣势,分析了新时代市场经济环境下三线军工企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为指导,探讨三线军工企业积极应对市场经济挑战的对策。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思维,在大量数据印证、资料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数据分析与案例研究相结合,力求全面对整个三线军工企业建设的面貌进行勾勒,使我们对三线军工企业建设的整个历史过程有更加完整的认识。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态度,深入分析三线军工企业历史特点、现实环境,借鉴先进的理论与模式来丰富实践,系统阐述三线军工企业的阶段性特点、历史贡献、发展经验、正反两方面启示和未来发展战略。通过借鉴西方国家军工企业建设的经验,分析、比较、研究三线军工企业建设得失,为新时期三线军工企业建设提供系统理论体系和全面路径规划,对助推三线军工企业建设的改革创新和快速发展有较大的正面价值。三线建设的历史是波澜壮阔的,它不仅深刻影响了我国的军工体系建设,而且对地方经济发展也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深刻反映了我国政治国防、社会经济等多个方面几十年来的命运变迁。鉴古而知今,本文在文献综述的基础上,围绕三线军工企业建设历史及发展演变,探讨其形成发展及其应对市场经济挑战的战略思考,从中提升出相关理论,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从企业社会责任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改革发展两个维度,探索三线军工企业顺应时代发展的对策,希望对新形势下三线军工企业发展有所助益。
郭裕湘[10](2018)在《基于新结构经济学视角的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研究 ——以广西H学院为例》文中认为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等战略的实施,西部地方高校的发展及其学术竞争力的提升对推动西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日益被认识。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作为西部地方高校在学术竞争中表现出来的一种综合优势能力,在支撑西部地区实现知识创新、科技创新、国防创新、区域创新、文化创新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目前的现实是,西部地方高校发展速度和学术水平都难以承担起这一历史赋予的责任,因而探索西部地方高校及其学术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也就成为一个理论和现实研究的重要课题。本研究试图在新结构经济学视角下对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发展的理论框架和实践路径进行一些尝试性探索和研究。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方法,分析和概括了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的概念、内涵和要素系统,在辨析和借鉴新结构经济学核心概念和核心观点的基础上,从起点、路径、关键点、外部引擎四个方面阐述了新结构经济学对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发展的理论价值;本文运用比较研究、文献研究等方法,从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发展起点——要素禀赋结构,发展路径——遵循比较优势战略,关键环节——学术自生能力获得,以及外部引擎——政府和市场作用发挥等四个方面构建了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发展的“EASV-MG”分析框架,并运用案例研究、调查研究、文献研究等方法在“EASV-MG”框架下对案例高校——广西H学院基于自身要素禀赋结构决定的比较优势发展路径进行了梳理。在总结案例高校渐进式发展路径经验的同时,也从理论上厘清了比较优势发展路径与特色化发展路径的异同。论文深入探讨了案例高校遵循基于比较优势发展学术竞争力的问题及其背后的原因,并从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角度提出了发展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的政策建议。本文基于学术生产活动的特点,从资源、成果、过程三个层面对高校学术竞争力的内涵和要素系统进行了诠释。从资源要素看,高校学术竞争力是高校学者、学术物力、学术财力有机结合的综合优势能力;从成果要素看,高校学术竞争力表现为学术发现、综合、传播和应用知识的综合优势能力;从过程要素看,高校学术竞争力是高校技术创新、学术制度和学术文化等要素协同作用所体现出的综合优势能力。以上三个层面的十个要素构成了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的一般要素子系统。而西部地方高校所拥的独特的、不可复制的地域性、民族性和自然性特殊要素则构成了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的特殊要素子系统。基于此,本文提出,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是西部地方高校学者获取和利用学术设施、资金、设备,以及西部地区特有学术资源等,在技术创新、学术制度和学术文化的影响下,以学科为基本单元,在发展知识的学术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一种集学术发现竞争力、学术综合竞争力、学术传播竞争力和学术应用竞争力为一体的综合优势能力。本文尝试运用新结构经济学作为研究的视角,对西部地方高校学术发展的理论困惑和现实困境进行解析。新结构经济学是建立在欠发达国家经济发展与转型成败经验总结基础上的一门发展经济学理论,它也可作为一个独特的理论视角,为同样欠发达的西部地方高校,在“先决条件不足”的情况下快速提升学术竞争力,提供一条可供选择借鉴的新路径。该视角的独特之处在于:与过往的趋同模仿的发展模式相比,该理论视角更重视内在要素禀赋在提升学术竞争力过程中的作用;与当前的特色化发展理论视角相比,它在研究起点、发展战略、研究方法等方面也存在根本差别。而对于欠发达的西部地方高校来说,这一来源于欠发达经验总结的新研究视角显然对其学术竞争力提升具有较强的理论针对性和实践指导性,但就目前情况来看,运用该视角研究欠发达高校学术发展的研究非常少,研究欠发达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提升的专题研究基本没有。因而,将该理论视角应用于分析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提升和发展,是一个新的理论和实践研究的尝试。从新结构经济学视角出发,本文借鉴了新结构经济学提出的核心概念思想,以“要素禀赋结构(E)—比较优势(A)—发展战略(S)—学术自生能力(V)”为内生路径,以有效市场(M)和有为政府(G)为外引两翼,构建了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发展的“EASV-MG”分析框架。通过广西H学院的案例分析发现,“EASV—MG”框架,它既是分析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发展的一个新理论框架,也是引导欠发达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提升的一条新实践路径。在实践中,“EASV—MG”框架不仅为西部地方高校提供了一条遵循基于自身学术生产要素禀赋结构所决定的比较优势发展学术竞争力的合理路径,还为西部地方高校提升学术竞争力指明了一条“欠发达”追赶“发达”高校的渐进式“结构变迁”路径。这条渐进式的“结构变迁”路径,既包含因学校要素禀赋结构变化带来的比较优势结构及其比较优势战略、学科专业结构的升级和变化,还伴随有政府制度结构的变化。在循序渐进的“结构变迁”中,遵循比较优势发展的欠发达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可实现向发达高校的渐进式追赶和提升。从广西H学院的案例出发,运用伯顿·克拉克的三角协调理论分析了目前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提升过程中存在政府作用过度、市场作用不足,以及西部地方高校学术自主不够等问题,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表面上是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提升过程中政府、市场和西部地方高校三个主体间关系的不和谐,深层次的原因则是政府权力过大,而政府权力过大则是政府计划思维惯性制约、有效学术市场机制缺失,以及高校学术竞争意识不足等历史和现实原因造成的。西部地方高校要摆脱学术竞争力的落后状况,一方面需要遵循基于自身要素禀赋结构所决定的比较优势来发展学术竞争力,另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学术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需要充分发挥政府因势利导学校发展优势学科专业、完善软硬基础设施、解决外部性问题等作用。就我国当前转型发展时期而言,政府当务之急是需要进一步合理定位角色因势利导学校发展、健全社会主义有效学术市场机制、改革高校评价标准实施分类评价等,以帮助西部地方高校更快更好地提升和发展学术竞争力。
二、借鉴发达国家开发落后地区经验 促进西部大开发(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借鉴发达国家开发落后地区经验 促进西部大开发(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 |
第一节 区域的范畴界定 |
一、区域的语义分析 |
二、不同学科中区域的内涵剖析 |
三、本文语境下区域的涵义与边界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的内涵与限定 |
一、援助的内涵 |
二、区域援助的界定与体系 |
三、国家区域援助的概念与体系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要素 |
一、援助对象 |
二、援助方式 |
三、援助绩效评估 |
第二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 |
第一节 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 |
一、国家职能的演进 |
二、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逻辑根源 |
第二节 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 |
一、发展权的变革 |
二、区域作为发展权的权利主体 |
三、区域发展权的内容与实现 |
第三节 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 |
一、实质正义的内容 |
二、实质正义在区域层面的实现 |
第三章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 |
一、萌芽阶段:国家区域援助的模糊概念及实践 |
二、正式形成:以“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为标志 |
三、推动立法:以《西部开发促进法》为例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立法现状与政策梳理 |
一、成文法层面 |
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层面 |
第三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 |
二、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
三、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强制性缺失 |
第四章 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及相关制度概况 |
一、美国 |
二、日本 |
三、欧盟 |
四、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特点及经验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基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目标 |
三、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原则 |
第三节 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的识别 |
二、明确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 |
三、以法律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明确规定 |
第五章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 |
一、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设计 |
第二节 区域财政援助制度 |
一、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建议 |
第三节 区域税收优惠制度 |
一、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域外规定 |
二、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建议 |
第四节 区域金融支持制度 |
一、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完善 |
第六章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与应用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法制思维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理论依据 |
三、核心:国家区域援助财政支出绩效评估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全生命周期”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结构性构成”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 |
一、国家区域援助无效责任法律制度 |
二、国家区域援助退出法律制度 |
第七章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 |
一、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概况介绍 |
二、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内容与特点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构建 |
二、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创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2)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R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梳理与述评 |
一、文献梳理 |
二、文献述评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一、研究思路 |
二、结构安排 |
第二章 研究准备: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基本认识 |
第一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对口支援 |
二、西部民族地区 |
三、府际关系 |
四、财政转移支付 |
第二节 理论资源准备 |
一、区域发展理论及其适用性 |
二、府际关系理论及其适用性 |
三、政策网络理论及其适用性 |
四、民族发展理论及其适用性 |
第三节 对对口支援的科学认识 |
一、政策地位:对口支援已是事实上的国家战略 |
二、政策价值:对口支援是中国特色的政策创新 |
三、政策本质:对口支援是地方政府间的帮扶与合作 |
四、实施结果:对口支援使中央实现对地方治理的嵌入 |
第三章 历史考察: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制度化历程 |
第一节 对口支援政策实施的历史图卷 |
一、孕育与萌芽阶段 |
二、提出与实施阶段 |
三、发展与检验阶段 |
四、完善与提高阶段 |
第二节 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重心的转换 |
一、重政治功能、轻经济功能 |
二、重经济功能、轻政治功能 |
三、政治、经济、社会功能并重 |
第三节 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政策意图 |
一、维护边疆稳定 |
二、培育市场经济 |
三、协调区域发展 |
四、促进民族发展 |
第四节 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政策拓展 |
一、重大工程建设 |
二、重大灾害救助 |
三、东西扶贫开发 |
第五节 小结:对口支援“再制度化”具有历史的必然性 |
第四章 制度检验: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制度体系 |
第一节 对口支援的政策文本分析 |
一、对口支援的法律依据 |
二、对口支援的行政依据 |
三、对口支援的政策配套 |
第二节 对口支援的政策主体分析 |
一、对口支援的主体结构 |
二、对口支援政策中的府际关系 |
三、对口支援政策中主体利益的实现 |
第三节 对口支援的运行机制分析 |
一、对口支援的动力机制 |
二、对口支援的工作机制 |
三、对口支援的协调机制 |
第四节 对口支援政策的功能分析 |
一、对口支援的现实功能 |
二、对口支援的根本功能 |
三、对口支援的价值功能 |
第五节 小结:对口支援“再制度化”具有制度的可能性 |
第五章 实践检验: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政策绩效 |
第一节 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政策实施状况 |
一、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工作概况 |
二、对口援疆的规模与实施过程 |
三、对口援藏的规模与实施过程 |
第二节 对口支援对西部民族地区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
一、政治发展的促进作用及其测量 |
二、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及其测量 |
三、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及其测量 |
第三节 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政策实施中的问题 |
一、造血功能不足:受援地自主发展能力不强 |
二、援助效率低下:资金的投入——产出比不高 |
三、制度激励不足:支援方的援助积极性不高 |
第四节 小结:对口支援“再制度化”是政策实践的现实需求 |
第六章 制约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绩效的因素分析 |
第一节 政策因素: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制度不完备 |
一、政策主体:没有形成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工作格局 |
二、运行机制:没有形成具有足够内驱力的政策运作机制 |
三、政策工具:没有形成一整套精细化的政策工具 |
第二节 任务设定: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任务繁杂 |
一、任务扩界:政策实践不能承受的“任务之重” |
二、任务累加:支援方政府陷入“两难的境地” |
三、任务分配:结对关系固化造成“厚此薄彼” |
四、路径依赖:对口支援使中央“责任感下降” |
五、目标分歧:利益博弈导致工作“敷衍了事” |
第三节 环境约束: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环境复杂 |
一、政治环境:西部民族地区政治环境特殊 |
二、经济环境: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滞后 |
三、社会环境:西部民族地区社会环境独特 |
四、国际环境:西部民族地区国际背景复杂 |
第四节 小结:对口支援“再制度化”是政策发展的必然选择 |
第七章 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机制构建与路径优化 |
第一节 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基本原则 |
一、中央统筹与地方联动 |
二、规划先行与科学发展 |
三、软硬结合与突出重点 |
四、坚持互利与加强合作 |
第二节 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机制构建 |
一、构建合理的对口支援目标机制 |
二、构建有效的对口支援动力机制 |
三、构建严格的对口支援约束机制 |
四、构建完善的对口支援协调机制 |
第三节 新时代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路径优化 |
一、新背景: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换 |
二、新机遇:借力“一带一路”倡议 |
三、新定位:助力“西部大开发”战略 |
四、新路径:走“现代化治理”之路 |
结语 |
一、本项研究的主要结论 |
二、本项研究的特色与创新 |
三、本项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一:有限理性假设下对口支援府际关系的动态演化 |
附录二:基于“合成控制法”对援藏、援疆工作经济性产出的测算 |
附录三:对口援藏重大项目情况 |
(3)环境规制对西部地区经济增长与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环境规制与经济增长的研究 |
1.2.2 经济增长与公众健康的研究 |
1.2.3 环境规制与公众健康的研究 |
1.2.4 环境规制、经济增长与公众健康的研究 |
1.2.5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方法 |
1.4 技术路线 |
1.5 内容安排 |
1.6 创新之处 |
第2章 基本概念界定与相关基础理论综述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环境规制 |
2.1.2 经济增长 |
2.1.3 公众健康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环境规制的理论基础 |
2.2.2 经济增长理论 |
2.2.3 健康生产函数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环境规制影响经济增长和公众健康的机理分析 |
3.1 环境规制影响经济增长的机理分析 |
3.1.1 环境规制影响经济增长的理论假说 |
3.1.2 环境规制影响经济增长的作用机理 |
3.2 经济增长影响公众健康的机理分析 |
3.2.1 经济增长数量对公众健康的影响机理 |
3.2.2 劳动生产率对公众健康的影响机理 |
3.2.3 产业结构升级对公众健康的影响机理 |
3.2.4 经济增长绿色水平对公众健康的影响机理 |
3.3 环境规制影响公众健康的机理分析—基于经济增长的中介效应 |
3.3.1 基于经济增长四个维度的中介效应 |
3.3.2 基于经济增长中介效应的总体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西部地区环境规制政策状况分析 |
4.1 西部地区环境规制的演进历程 |
4.1.1 环境规制的起步阶段(1949-1978年) |
4.1.2 环境规制的发展阶段(1979-1999年) |
4.1.3 环境规制的深化阶段(2000-2020年) |
4.2 西部地区环境规制的度量 |
4.2.1 西部地区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的度量 |
4.2.2 西部地区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的度量 |
4.2.3 西部地区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的度量 |
4.3 西部地区环境规制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
4.3.1 地方政府在思想上对环境保护重要性认识不足 |
4.3.2 地方政府在行动上对环境规制政策执行力度不足 |
4.3.3 地方政府在环境管理体制上权责不清 |
4.3.4 地方政府在环境规制工具上重政府、轻市场 |
4.3.5 地方政府在环境治理上对公众参与重视不够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环境规制对西部地区经济增长的影响 |
5.1 西部地区经济增长现状 |
5.1.1 经济增长数量 |
5.1.2 劳动生产率 |
5.1.3 产业结构升级 |
5.1.4 经济增长绿色水平 |
5.1.5 西部地区经济增长综合指数 |
5.2 环境规制影响西部地区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 |
5.2.1 模型设定与变量说明 |
5.2.2 实证结果分析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环境规制对西部地区公众健康的影响--基于经济增长的中介效应 |
6.1 西部地区公众健康水平 |
6.2 环境规制基于经济增长影响公众健康的中介效应实证分析 |
6.2.1 模型构建与变量说明 |
6.2.2 实证分析结果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西部地区保障公众健康的政策建议 |
7.1 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工具的优化 |
7.1.1 深化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
7.1.2 强化地方政府对环境规制政策的执行力度 |
7.1.3 优化环境管理体制 |
7.2 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工具的优化 |
7.2.1 完善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工具运行的制度基础 |
7.2.2 健全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工具执行中的监管体系 |
7.3 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工具的优化 |
7.3.1 增强西部地区公众环境保护意识 |
7.3.2 健全西部地区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
7.3.3 完善西部地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法律保障 |
7.4 西部地区保障公众健康水平的其他政策建议 |
7.4.1 坚持环境规制的健康优先责任原则 |
7.4.2 改进经济增长考核指标 |
7.4.3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不足与研究展望 |
8.1 主要观点与研究结论 |
8.2 研究的不足及未来研究方向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4)中国山地城镇化的发展路径研究 ——以西南地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1.2.1 问题的提出 |
1.2.2 研究意义 |
1.3 基本概念与研究范畴 |
1.3.1 基本概念 |
1.3.2 研究范围 |
1.3.3 研究对象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内容 |
1.5.2 技术路线 |
2 地理环境与区域经济发展的理论及研究综述 |
2.1 相关理论 |
2.1.1 区位理论与集聚经济 |
2.1.2 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理论 |
2.1.3 新经济地理空间集聚理论 |
2.1.4 比较优势理论 |
2.2 相关研究 |
2.2.1 地理环境与区域经济发展 |
2.2.2 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发展 |
2.2.3 促进山区发展的对策研究 |
2.2.4 研究述评 |
2.3 本章小结 |
3 自然地形、交通运输与山地城镇化作用机制 |
3.1 经济基础与山地城镇化的关系 |
3.1.1 区域经济发展对山地城镇化的影响 |
3.1.2 区域发展战略对山地城镇化的影响 |
3.2 自然地形与山地城镇化的关系 |
3.2.1 山地地理环境的主要特征 |
3.2.2 自然地形对山地城镇化的影响 |
3.3 交通运输与城镇化相互作用机制 |
3.3.1 交通运输对城镇化的影响 |
3.3.2 城镇化对交通运输的影响 |
3.4 工业化、运输化与城镇化作用机制 |
3.4.1 工业化、运输化与城镇化关系 |
3.4.2 工业化、运输化与城镇化关系演变 |
3.5 本章小结 |
4 西南地区经济基础与山地城镇化发育特征分析 |
4.1 经济基础综合测度 |
4.1.1 经济发展历程 |
4.1.2 工业化发展阶段 |
4.1.3 竞争能力测度 |
4.1.4 影响因素分析 |
4.2 城镇化水平综合测度 |
4.2.1 人口城镇化 |
4.2.2 经济城镇化 |
4.2.3 整体城镇化 |
4.2.4 城镇空间拓展 |
4.3 城镇等级结构变化分析 |
4.3.1 人口规模等级结构 |
4.3.2 城市经济等级结构 |
4.3.3 城市空间等级结构 |
4.3.4 城市消费等级结构 |
4.3.5 城市职能和类型多样化 |
4.4 本章小结 |
5 西南地区山地城镇化的资源环境基础及压力评价 |
5.1 资源环境要素构成及特征 |
5.1.1 资源环境要素构成 |
5.1.2 资源环境本底特征 |
5.2 资源环境要素供需状态评价 |
5.2.1 土地资源 |
5.2.2 淡水资源 |
5.2.3 矿产与能源 |
5.2.4 森林与草地资源 |
5.2.5 资源开发压力评价 |
5.3 资源环境开发对城镇化影响评价 |
5.3.1 “地—地”关系评价 |
5.3.2 “人—地”关系评价 |
5.3.3 资源开发的负面效应 |
5.4 本章小结 |
6 交通运输对西南地区山地城镇化影响的实证检验 |
6.1 交通运输主要特征 |
6.1.1 运输网络发展 |
6.1.2 专业化程度 |
6.1.3 运输距离 |
6.1.4 运输成本 |
6.1.5 运输能耗 |
6.2 工业化、运输化与城镇化关系的测度 |
6.2.1 研究方法与研究对象 |
6.2.2 平稳性及协整检验 |
6.2.3 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
6.2.4 VAR模型的估计及脉冲分析 |
6.3 交通运输对山地城镇化影响的实证分析 |
6.3.1 实证模型选择 |
6.3.2 数据来源与数据处理 |
6.3.3 实证过程及实证结果 |
6.3.4 基于实证结果的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7 我国山地城镇化的路径选择与对策建议 |
7.1 山地城镇化发展的现实困境 |
7.1.1 对区域发展差异与不平衡问题的再认识 |
7.1.2 对效率与公平抉择问题的再认识 |
7.2 国内外典型案例研究 |
7.2.1 瑞士山地城镇化发展模式 |
7.2.2 贵州山地城镇化发展模式 |
7.3 山地城镇化发展思路与措施 |
7.3.1 总体发展思路 |
7.3.2 发展路径选择 |
7.3.3 主要措施及建议 |
7.4 本章小结 |
8 结论 |
8.1 主要结论 |
8.2 主要创新点 |
8.3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5)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缘起及提出 |
1.1.1 问题的缘起 |
1.1.2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背景 |
1.2.1 国际背景 |
1.2.2 国内背景 |
1.3 研究意义和目的 |
1.3.1 理论意义 |
1.3.2 实践意义 |
1.3.3 研究目的 |
1.4 研究方法和思路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思路 |
1.5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1.5.1 研究的创新 |
1.5.2 研究的不足 |
第2章 研究综述及理论基础 |
2.1 研究综述 |
2.1.1 国内外对经济发展问题的研究 |
2.1.2 国内外对社会稳定问题的研究 |
2.1.3 国内外对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关系的研究 |
2.1.4 国内外研究述评 |
2.2 理论基础 |
2.2.1 边疆研究理论 |
2.2.2 经济发展理论 |
2.2.3 社会稳定理论 |
2.2.4 协同发展理论 |
第3章 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机理及方式 |
3.1 核心概念内涵 |
3.1.1 经济发展 |
3.1.2 社会稳定 |
3.1.3 协同 |
3.1.4 协同机制 |
3.2 协同机理分析 |
3.2.1 系统的开放性特征形成演化的交换机制 |
3.2.2 非平衡性动态势能是经济社会协同演化的重要动力 |
3.2.3 涨落促进协同演化关系从无序到有序 |
3.2.4 非线性作用的整体性发展 |
3.3 协同方式 |
3.3.1 矛盾个体之间的分化与统一 |
3.3.2 共治共建的集体行动 |
3.3.3 多元组织实现经济社会资源共享配置 |
3.3.4 博弈运动中实现新的均衡 |
3.3.5 现实的整体性发展 |
第4章 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水平测评 |
4.1 协同机制建设的现状 |
4.1.1 思想政治建设现状 |
4.1.2 组织基础建设现状 |
4.1.3 制度建设现状 |
4.1.4 发展格局现状 |
4.2 协同水平测度 |
4.2.1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4.2.2 数据来源及评价方法 |
4.2.3 变量的选取及计算 |
4.3 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关系分析评价 |
4.3.1 关联度分析 |
4.3.2 耦合度分析 |
4.3.3 协同发展度分析 |
4.3.4 总结评价 |
第5章 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机制演化及困境分析 |
5.1 序参量演化模型的构建 |
5.2 变量选取及计算 |
5.3 协同机制演化分析 |
5.4 协同机制演化的困境及原因分析 |
5.4.1 困境分析 |
5.4.2 原因分析 |
第6章 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发展的构思 |
6.1 对现有协同机制进行优化 |
6.2 构建新的协同机制 |
6.3 协同机制构建的原则 |
6.3.1 人本性原则 |
6.3.2 价值理性原则 |
6.3.3 正义性原则 |
6.3.4 成本原则 |
6.3.5 实效原则 |
6.4 丰富协同机制的内涵体系 |
6.4.1 理念的转化 |
6.4.2 环境的优化创新 |
6.4.3 组织体系的创新 |
6.4.4 方法的革新 |
第7章 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机制的完善 |
7.1 经济发展机制完善 |
7.1.1 构建科学的资源开发机制 |
7.1.2 制定合理的产业协调机制 |
7.1.3 建立长效反贫困机制 |
7.1.4 加大科技创新机制 |
7.1.5 实现经济均衡发展机制 |
7.2 社会稳定机制完善 |
7.2.1 优化社会日常管理机制 |
7.2.2 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机制 |
7.2.3 推行风险社会监管机制 |
7.2.4 完善民族社会公平机制 |
7.2.5 加强民族团结机制 |
7.3 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机制完善 |
7.3.1 优化协同动力机制 |
7.3.2 调整协同运行机制 |
7.3.3 完善协同保障机制 |
第8章 研究结论及对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对策建议 |
8.3 未来展望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6)要素空间配置与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第二节 概念界定与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基本概念界定 |
二、对区域经济平衡发展决定因素研究的回顾 |
三、中国区域经济平衡发展问题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基本框架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可能的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可能的创新点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国外经验借鉴 |
第一节 马克思的资本理论 |
第二节 要素空间配置的主要理论观点 |
一、劳动空间流动的“核心—边缘”理论 |
二、资本空间流动的“战斧”理论 |
三、企业家空间迁移的拟“核心—边缘”理论 |
第三节 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相关理论 |
一、佩鲁的增长极理论 |
二、缪尔达尔的循环累积因果论 |
三、区域经济发展的倒“U”型理论 |
四、比较优势理论与要素禀赋理论 |
五、简要的评述 |
第四节 国外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经验与启示 |
一、美国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经验 |
二、欧盟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经验 |
三、日本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经验 |
四、国外经验的启示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要素空间配置影响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机理 |
第一节 要素空间集聚效应与空间扩散效应 |
一、要素空间集聚效应 |
二、要素空间扩散效应 |
第二节 资本空间配置影响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机理 |
第三节 劳动力空间配置影响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机理 |
第四节 要素空间配置效率影响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机理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要素空间配置与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 |
第一节 1949-1978年以生产力布局为重点的平衡发展时期 |
一、“一五”时期 |
二、“大跃进”时期 |
三、“三线建设”时期 |
第二节 1978-2000年以效率优先为指向的非均衡发展时期 |
一、建立经济特区 |
二、确定沿海开放城市 |
三、设立沿海经济开放区 |
四、东部沿海地区优先发展战略评价 |
第三节 2000年至今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时期 |
一、“西部大开发”战略 |
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战略 |
三、“中部崛起”战略 |
四、“4+3”区域经济发展总体战略 |
五、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效应评价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要素空间配置影响我国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要素空间配置规模对我国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影响 |
一、资本空间流动数量的测度 |
二、劳动力空间流动数量的测度 |
三、要素配置数量对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空间效应分析 |
第二节 要素空间配置效率对我国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影响 |
一、我国区域要素空间配置效率的测度 |
二、要素空间配置效率对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影响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优化要素空间配置促进区域经济平衡发展 |
第一节 影响我国要素空间配置的主要因素 |
一、区域经济发展水平 |
二、地方政府干预程度 |
三、市场的不完全竞争 |
四、对外开放水平 |
五、技术进步 |
六、金融发展水平 |
第二节 我国要素空间配置效率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一、资本和劳动配置效率的测算与分析 |
二、模型设定与数据来源 |
三、模型的实证结果与分析 |
第三节 优化要素空间配置促进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对策建议 |
一、深化要素市场改革,消除要素流动障碍 |
二、加快供给侧改革,优化产业结构 |
三、转变政府经济职能,营造公平有序竞争环境 |
四、扩大对外开放,积极推动利用外资和对外贸易 |
五、完善政府转移支付制度,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 |
六、健全法律制度,保护生产要素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主要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不足与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7)国家治理视角下民族自治地方财政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主要研究范围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
1.3 研究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
1.4 文献述评 |
1.5 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 |
1.6 研究的难点与创新 |
第二章 国家治理与财政相关理论基础 |
2.1 国家治理 |
2.2 财政分权理论 |
2.3 财政职能划分 |
2.4 民族区域自治与地方财政相关理论 |
2.5 构建符合民族自治地方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意义 |
第三章 民族自治地方特殊性的再认识 |
3.1 .民族自治地方政治特殊性的再认识 |
3.2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特殊性的再认识 |
3.3 民族自治地方社会发展特殊性的再认识 |
3.4 民族自治地方地理生态和历史文化特殊性的再认识 |
3.5 民族自治地方特殊性对财政问题的影响 |
第四章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收支问题分析 |
4.1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支出情况分析 |
4.2 民族自治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水平分析 |
4.3 中央对民族自治地方补助收入分析 |
4.4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收支关系的实证分析 |
4.5 主要结论及政策启示 |
第五章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问题的制度分析 |
5.1 加强民族自治地方财税法律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
5.2 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分析 |
5.3 民族自治地方分级财政体制问题 |
5.4 民族自治地方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的低效与缺失 |
5.5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收入制度的低效与缺失 |
5.6 民族自治地方债务管理制度缺失 |
第六章 建设民族自治地方现代财政制度体系的政策建议 |
6.1 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现代财政制度总体构想 |
6.2 建立并完善财政收支体系,夯实民族自治地方治理现代化的物质基础 |
6.3 坚持并完善符合民族区域自治的财政体制机制,理顺中央和民族自治地方政府间关系 |
6.4 .构建现代财政法律体系,提升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法治化水平 |
6.5 创新配套地方性法规和制度 |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一、已公开发表的论文 |
二、主持或参与研究的课题 |
后记 |
(8)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改造战略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主要创新与不足之处 |
1.3.1 主要创新 |
1.3.2 不足之处 |
1.4 基本结论与研究展望 |
1.4.1 基本结论 |
1.4.2 研究展望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西部民族地区 |
2.1.2 传统农业 |
2.1.3 传统农业改造 |
2.2 基础理论 |
2.2.1 改造传统农业思想 |
2.2.2 农业发展阶段与资源互补论 |
2.2.3 托达罗人口流动理论 |
2.2.4 农业规模经济理论 |
2.2.5 农业产业化理论 |
2.3 文献综述 |
2.3.1 国外研究综述 |
2.3.2 国内研究综述 |
2.4 理论与实践启示 |
3 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发展的基本态势 |
3.1 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发展历史线索 |
3.1.1 解放前西部民族地区农业发展 |
3.1.2 1949-1978 年西部民族地区农业发展 |
3.1.3 1978-2000 年西部民族地区农业发展 |
3.1.4 2000-至今西部民族地区农业发展 |
3.2 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发展现状 |
3.2.1 农业经济贡献 |
3.2.2 农业产业结构 |
3.2.3 农业生产水平 |
3.2.4 农业创新能力 |
3.2.5 农业现代理念 |
3.2.6 农业管理水平 |
3.3 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发展分析 |
3.3.1 基础性评价指标选择 |
3.3.2 体系构建和权重计算 |
3.3.3 农业发展水平综合得分 |
3.3.4 农业发展区域性分析 |
3.3.5 全局空间自相关分析 |
3.4 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基本特点 |
3.4.1 区域性 |
3.4.2 民族性 |
3.4.3 传统性 |
3.4.4 封闭性 |
3.4.5 低效性 |
4 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改造的主要困境 |
4.1 区位困境 |
4.1.1 地质地貌 |
4.1.2 自然灾害 |
4.1.3 区位条件 |
4.2 制度困境 |
4.2.1 土地制度 |
4.2.2 户籍制度 |
4.2.3 宗教文化制约 |
4.3 产业困境 |
4.3.1 农业技术水平低下 |
4.3.2 农业产业结构单一 |
4.3.3 农业基础设施落后 |
4.4 人力资本困境 |
4.4.1 总体发展水平低下 |
4.4.2 人力资本投资不足 |
4.4.3 人力投资主体单一 |
4.5 资金投入困境 |
4.5.1 财政支农不足 |
4.5.2 金融支撑不力 |
4.5.3 社会援助不够 |
4.5.4 内生能力缺乏 |
5 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改造的战略框架 |
5.1 战略背景 |
5.1.1 西部大开发战略 |
5.1.2 “一带一路”倡议 |
5.1.3 脱贫攻坚战略 |
5.1.4 乡村振兴战略 |
5.1.5 特色小城镇建设 |
5.2 战略意义 |
5.2.1 调整农业结构 |
5.2.2 发展现代农业 |
5.2.3 建设特色小城镇 |
5.2.4 推动乡村振兴 |
5.2.5 维护社会稳定 |
5.3 战略目标 |
5.3.1 产业目标 |
5.3.2 人才目标 |
5.3.3 文化目标 |
5.3.4 生态目标 |
5.3.5 组织目标 |
5.4 战略模式 |
5.4.1 特色农业主导型 |
5.4.2 干旱地区节水型 |
5.4.3 龙头企业引领型 |
5.4.4 技术创新支持型 |
5.4.5 人力投资推动型 |
6 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改造的特色制度安排 |
6.1 探索西部民族地区土地制度 |
6.1.1 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 |
6.1.2 探索土地资源配置制度 |
6.1.3 摸索异区土地置换制度 |
6.2 改革民族地区农民户籍制度 |
6.2.1 探索一体化户籍管理制度 |
6.2.2 完善农民工就业保障制度 |
6.2.3 促进自由流动与利益分配 |
6.3 创新民族地区教育培训制度 |
6.3.1 完善学前教育公共体系 |
6.3.2 优化实施9+3 教育模式 |
6.3.3 科学稳妥推行双语教育 |
6.3.4 加大教育对口支援力度 |
6.4 强化民族地区社会保障制度 |
6.4.1 完善社会保险救助体系 |
6.4.2 推进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
6.4.3 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
7 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改造的战略路径 |
7.1 改善西部民族地区基础设施 |
7.1.1 完善交通运输网络 |
7.1.2 强化电力基础设施 |
7.1.3 加强通讯设施建设 |
7.1.4 修复病险水利工程 |
7.1.5 引入排污环卫设施 |
7.2 加大西部民族地区人力投资 |
7.2.1 加大财政投资力度 |
7.2.2 设立专项投资基金 |
7.2.3 拓宽人力投资渠道 |
7.2.4 优化人力投资结构 |
7.2.5 提高人力就业保障 |
7.3 促进西部民族地区科技进步 |
7.3.1 提高农技人员素质 |
7.3.2 构建信息技术平台 |
7.3.3 提高农业机械水平 |
7.3.4 引进生物化学技术 |
7.3.5 加强科技成果推广 |
7.4 培育西部民族地区龙头企业 |
7.4.1 科学确定龙头企业 |
7.4.2 加大农业政策扶持 |
7.4.3 加快产业基地建设 |
7.4.4 加强企业招商引资 |
7.5 完善西部民族地区微观组织 |
7.5.1 创建微观管理组织体系 |
7.5.2 推动微观技术组织创新 |
7.5.3 促进微观金融组织发展 |
7.5.4 扩大农业经纪人规模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9)三线军工企业发展及其当代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理论意义 |
1.2.3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的理论基础和基本框架 |
1.4.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下的三线军工企业建设发展思路 |
1.4.2 研究内容的基本框架 |
1.5 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
1.5.1 研究方法 |
1.5.2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三线军工企业及其历史沿革 |
2.1 企业、军工企业和三线军工企业 |
2.1.1 企业的特点与分类 |
2.1.2 军工企业及其存在样态 |
2.1.3 三线军工企业及其存在样态 |
2.2 三线军工企业的特殊性 |
2.2.1 独特的地域布局 |
2.2.2 以奉献为核心的三线文化 |
2.2.3 涉及国防安全的关键行业 |
2.2.4 以国家优势资源构成主体 |
2.3 三线军工企业的历史沿革 |
2.3.1 以“备战备荒”为目标的创建与发展阶段 |
2.3.2 以“军转民”为调整改造核心的再创业阶段 |
2.3.3 以“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为标志的大发展阶段 |
2.3.4 以逐步完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为依托的发展新阶段 |
2.3.5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释放三线军工企业生产力 |
第三章 三线军工企业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
3.1 三线军工企业建设的特殊历史背景 |
3.1.1 国际局势 |
3.1.2 国内政治局势(备战为主) |
3.1.3 国内经济发展的导向 |
3.1.4 工业布局调整 |
3.2 三线军工企业建设战略决策的形成与实施 |
3.2.1 三线军工企业建设战略决策的形成 |
3.2.2 三线军工企业建设战略决策的部署 |
3.2.3 三线军工企业建设战略决策的实施 |
3.3 三线军工企业建设战略决策的特点 |
3.3.1 以国家安全目标为基础 |
3.3.2 以均衡发展战略为目标 |
3.3.3 以领导集体对形势的洞察为判断 |
3.3.4 以强有力的体制为支撑 |
第四章 三线军工企业的历史贡献及其当代反思 |
4.1 三线军工企业的历史贡献 |
4.1.1 三线军工企业历史贡献的界定准则 |
4.1.2 三线军工企业历史贡献 |
4.2 三线军工企业建设的经验教训 |
4.2.1 三线军工建设的经验 |
4.2.2 三线军工建设的教训 |
4.3 三线军工企业发展的启示 |
4.3.1 三线军工企业发展应遵循时代规律 |
4.3.2 三线军工企业发展应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
4.3.3 三线军工企业发展应遵循客观的经济规律 |
第五章 三线军工企业社会责任及其当代反思 |
5.1 三线军工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与基本原则 |
5.1.1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及发展 |
5.1.2 三线军工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内涵与范围 |
5.1.3 三线军工企业社会责任构建的基本原则 |
5.2 三线军工企业的社会责任 |
5.2.1 三线军工企业的政治及国防责任 |
5.2.2 三线军工企业的社会发展责任 |
5.2.3 三线军工企业的工业布局及科技经济发展责任 |
5.3 三线军工企业社会责任带来的启示 |
5.3.1 新时期三线军工企业社会责任新内涵 |
5.3.2 新时期三线军工企业社会责任履行 |
第六章 市场经济条件下三线军工企业发展的SWOT分析 |
6.1 市场经济的定义及基本特征 |
6.1.1 市场经济的含义 |
6.1.2 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五个典型特征 |
6.1.3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
6.2 三线军工企业发展市场经济的优势 |
6.2.1 环境和资源的优势 |
6.2.2 技术和人才优势 |
6.2.3 精神和文化优势 |
6.3 三线军工企业发展的劣势 |
6.3.1 地域方面的劣势 |
6.3.2 政策机制方面的劣势 |
6.3.3 管理方面的劣势 |
6.3.4 历史方面的劣势 |
6.4 新时代市场经济环境下三线军工企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
6.4.1 国家经济总体布局调整的机遇和挑战 |
6.4.2 国家发展经济新举措实施的机遇和挑战 |
6.4.3 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机遇和挑战 |
第七章 三线军工企业应对市场经济挑战的战略思考 |
7.1 三线军工企业应对市场经济挑战的对策 |
7.1.1 多种所有制混合发展条件下三线军工企业的对策 |
7.1.2 社会主流价值观变迁条件下三线军工企业的对策 |
7.1.3 改革开放利益共享背景下三线军工企业的对策 |
7.1.4 区域差异背景下三线军工企业的对策 |
7.2 三线军工企业应对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思考 |
7.2.1 走产融结合的发展道路 |
7.2.2 探索军民融合的新思路 |
7.2.3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
7.3 三线军工企业面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战略思考 |
7.3.1 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 |
7.3.2 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机制 |
7.3.3 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制度 |
7.3.4 积极探索适应三线军工企业发展的分类改革 |
第八章 三线军工企业改革发展实践案例研究—以黎阳公司为例 |
8.1 历史沿革 |
8.1.1 独立分散的合作机制 |
8.1.2 统一的行政指挥机制 |
8.1.3 松散的公司制管理机制 |
8.1.4 统一的现代化企业机制 |
8.2 公司基本状况 |
8.2.1 总体人员状况 |
8.2.2 产品基本情况 |
8.3 公司社会责任发展实践与探索 |
8.3.1 利益相关方责任 |
8.3.2 地区发展责任 |
8.4 未来改革发展探讨 |
8.4.1 把握两机重大专项机遇,牢固中小推力的地位 |
8.4.2 把握军民融合机遇,提升核心竞争力 |
8.4.3 把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机遇,加快梳理非航空产业 |
第九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10)基于新结构经济学视角的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研究 ——以广西H学院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缘由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设计 |
2 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基本概念与内涵 |
2.1 西部地方高校 |
2.2 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 |
3 新结构经济学与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发展理论分析 |
3.1 新结构经济学的产生与影响 |
3.2 新结构经济学理论概述 |
3.3 新结构经济学对西部地方高校提升学术竞争力的理论价值 |
4 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发展的EASV-MG分析框架 |
4.1 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发展的要素禀赋结构 |
4.2 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发展的比较优势与战略选择 |
4.3 西部地方高校的学术自生能力 |
4.4 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发展的市场和政府作用 |
4.5 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EASV-MG发展路径 |
5 基于EASV-MG框架的案例分析——以广西H学院为例 |
5.1 案例对象及其选择缘由 |
5.2 广西H学院学术竞争力发展案例分析 |
6 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发展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
6.1 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发展的问题 |
6.2 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发展存在问题的原因 |
6.3 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提升的政策建议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四、借鉴发达国家开发落后地区经验 促进西部大开发(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D]. 吕慧娜.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2]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研究[D]. 李杰. 内蒙古大学, 2020(01)
- [3]环境规制对西部地区经济增长与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D]. 王小宁. 陕西师范大学, 2019(01)
- [4]中国山地城镇化的发展路径研究 ——以西南地区为例[D]. 丁宇. 北京交通大学, 2021(06)
- [5]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机制研究[D]. 张军谋. 陕西师范大学, 2019(01)
- [6]要素空间配置与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研究[D]. 高军. 云南大学, 2019(09)
- [7]国家治理视角下民族自治地方财政问题研究[D]. 王璟谛.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1)
- [8]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改造战略问题研究[D]. 江琴. 西南财经大学, 2019(07)
- [9]三线军工企业发展及其当代思考[D]. 宋红团.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8(01)
- [10]基于新结构经济学视角的西部地方高校学术竞争力研究 ——以广西H学院为例[D]. 郭裕湘. 华中科技大学, 20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