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谁是网络游戏热真正的赢家?(论文文献综述)
郑淑娟[1](2020)在《大连市LS小区阿尔兹海默症老人家庭照护者压力缓解的小组工作介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目前,针对我国老年人口数持续增长、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阿尔兹海默症患病率在不断上升等社会背景下,阿尔兹海默症老人家庭照护者照护工作繁重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社会问题。家庭照护者们往往会面对生理、心理、社会交往等多方面的压力,自身健康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对阿尔兹海默症老人家庭照护者的专业介入也应受到社会工作者的关注与重视。通过对国内外有关阿尔兹海默症、照护者基本特征、阿尔兹海默症照护者压力现状以及家庭照护者压力缓解现状的相关文献研究的进一步梳理,结合相关理论,为本文研究提供借鉴和启发,提出研究的切入点。针对阿尔兹海默症老人家庭照护者的压力现状,在大连市LS小区中,选取43位阿尔兹海默症老人家庭照护者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结合问卷调查数据的研究与分析和访谈结果的反馈进一步了解到LS小区阿尔兹海默症老人家庭照护者压力产生的具体原因。为了缓解家庭照护者的照护压力,运用小组工作方法,开展阿尔兹海默症老人家庭照护者压力缓解的实务研究。选取LS小区中8位符合条件的家庭照护者,以社会支持理论、优势视角理论和自我效能理论作为小组工作介入的理论基础,设计“携手同行拥抱未来”压力缓解小组方案计划书,组织8位家庭照护者开展“有缘你我初次相识”、“打开心扉倾诉心声”、“认识压力相互理解”、“快乐解压探寻支持”、“情绪疏解关注健康”、“照护知识牢记心中”、“相互支持携手同行”7次小组活动,帮助组员在照护过程中实现一定程度的压力缓解。通过对小组工作方法介入阿尔兹海默症老人家庭照护者压力缓解实务研究的过程评估和结果评估两个方面来看,家庭照护者的压力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社工运用专业的知识和方法提升家庭照护者的照护技巧、压力缓解技巧和有效沟通的技巧,增进家庭照护者的社会交往能力,帮助家庭照护者链接社会资源,争取社会支持,每一位家庭照护者都在努力巩固已有的成果,整体效果还是不错的。
镡银银[2](2020)在《“女性向”网络穿越小说的故事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穿越小说是网络幻想小说的典型类型之一,其文本的创作、接受以及文本内部的人物、情节设定都有着鲜明的性别特征,因而有“男性向”与“女性向”之分,且后者在质量与数量上都远胜于前者。“女性向”网络穿越小说指以女性为受众和消费主体、以满足女性内心欲求为主要目的的网络小说类型。本文聚焦于“女性向”穿越类小说的故事模式,结合文本案例,对其展开具体、深入的研究,探究其中内蕴的性别意识,进而达到为网络文学研究添砖加瓦的目的。本文分别从爱情、两性相处、生存三个板块对“女性向”网络穿越小说的故事模式进行研究。第一个板块聚焦于爱情模式中的女性中心特征,从独特的“大女主”形象、多男爱一女的“玛丽苏”模式以及花样美男、贤夫良父的婚恋想象切入,阐释其女性主体意识。但“女性向”网络穿越小说因具有虚拟性及迎合女性消费的商业逻辑,其女性中心的书写不免带有某种程度的自恋、意淫色彩,花样美男的审美标准亦不乏欲望化投射,本文对此亦加以理性批判。第二个板块探讨女性在两性相处中对男性的疏离模式,通过对这类作品中渣男形象的分析,阐释了其隐含的性别反抗意识及心理慰藉功能,从女性拒斥、疏离男性的情节入手,阐释女性不信任、不依恋男性的心理以及女性对于自我的寻找,对于男性中心的文化结构的抵触心理。第三个板块分析女性独立的生存模式,从人物生存空间的拟职场化、人物行为方式的理性化切入,阐释出该类小说对女性独立自主的价值观的凸显。同时,通过对女主人公一路逆袭的情节的分析,解读出女性对于实现自我价值、自我理想的目标的追求。因对女性职场化生存空间的书写有意无意地回避了职场女性真正面临的现实问题,一路逆袭的情节中爱情、事业双丰收的结局也恰是当下女性渴望却不见得能够双选的理想“神话”,故本文亦结合现实对之加以反思。
周云焱[3](2020)在《网约车应用市场结构研究》文中认为网约车应用是时下最为热门的新媒体应用之一。其主要平台不停演变、更迭,业务范围大辂椎轮,逐渐覆盖多个定位及多重场景,商业模式不断完善,市场结构日趋稳定。网约车应用市场结构的演进,在新媒体应用中颇为典型,研究这一问题对洞悉新媒体应用的发展规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网约车应用市场结构的演进大体历经了三个阶段:一是跑马圈地的白热化竞争,二是频繁并购后的多寡头竞争,三是寡头格局下的“竞争升级”。每一阶段的竞争主体和竞争方式都有明显差别,竞争激烈程度也大相径庭。第一阶段是不同市场主体竞相“烧钱”的补贴竞争,第二阶段为多寡头在“烧钱”停息后的服务竞争,第三阶段则是B2C平台萎缩后抢夺平台入口的流量竞争。每一阶段的竞争发展瞬息万变,竞争结果都趋向于更高的市场集中度。网约车应用市场结构的演进,基本推动力源自对市场地位的争夺。网络经济和“覆盖竞争”两经济法则,贯穿网约车应用市场地位之争的始终。网络经济引致网约车应用“赢家通吃”的趋势,最终形成寡头垄断格局。而“覆盖竞争”,一方面驱使寡头格局不断强化,另一方面则不断激化市场竞争。见一叶而知深秋,由网约车应用市场结构的演进过程及机理可知,新媒体应用多历经“一般”发展历程,其发展为网络经济和“覆盖竞争”两经济法则主导,且在流量竞争下新媒体应用多为巨头觊觎。
周莹[4](2020)在《网络新闻标题的多角度研究 ——以“今日头条”为例》文中认为新闻标题是人们接触新闻的第一窗口。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新闻愈发成为了人们获取新闻信息最便捷快速的渠道。其中,“今日头条”作为当代在线用户数量最多的门户网站,在传播新闻方面的作用尤为突出。本文利用爬虫技术抓取了2019年3月至2019年5月的今日头条客户端新闻标题作为研究语料。分别从词汇、语法、修辞、语用等角度对其进行分析。在词汇方面,统计了今日头条新闻标题中的高频词,分类分析后我们发现标题中名词、动词使用最为广泛。在语法方面,新闻标题主要有单句式、组合式、成分缺省式这三类句型结构,在句类的选择上,以陈述句和疑问句为主。在修辞方面,从标题的词语层面的修辞、辞格层面的修辞这两个部分对新闻标题的修辞策略进行探讨。最后,从语用角度结合关联理论具体分析语料,我们发现标题创作是制作者和读者之间的一种交际,关键在于激发读者结合语境取得最佳关联。
罗静伟[5](2020)在《广电系统的新兴媒体商业模式研究》文中认为近年来,传统广电媒体为应对新媒体浪潮,在推进媒体融合发展中,在其新兴媒体平台积极进行商业模式实践。大致而言,迄今已形成三种典型模式:以央视为代表的“无缝覆盖”协同模式;以湖南卫视芒果TV为代表的娱乐生态圈模式;以上海文广为代表的“深耕圈层”垂直模式。广电系统新兴媒体商业模式的实践具有一定成效:一是市场定位方面,新兴媒体的用户思维逐渐取代了传统媒体的受众思维;二是价值创造方面,广电媒体的优势内容通过新媒体平台较有成效地与用户相连接;三是盈利模式方面,品牌形象广告收入相对上升,多元收入有一定发展,对传统广电广告下滑有一定阻滞;四是竞争壁垒方面,长视频内容IP在吸附用户上具有一定核心竞争力。不过,广电系统新兴媒体商业模式实践仍任重道远。首先,网络经济引致典型商业模式难以复制,不是先行者“赢家通吃”,就是典型者难具普遍性。其次,新媒体巨头、网络视频平台的覆盖竞争,令商业模式构筑举步维艰;最后,盈利模式单一是商业模式发展的致命症结,一者单一广告难抵收入下滑,一者多元收入争取收效甚微。应对广电系统新兴媒体商业模式实践诉求进行审视,传统广电媒体衰颓下其新兴媒体商业模式需重新定位。广电系统新兴媒体商业模式的未来发展,中央级广电应尽力建成内容平台流量入口;省市级广电应寻求流量入口推广垂直内容。传统广电媒体应立足结合自身优势,寻求发展新兴媒体商业模式的合适道路。
潘颖[6](2020)在《新媒体时代中国儿童文学多维特征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伴随着传播技术的日新月异,互联网及其社交媒体的进步和变革深刻影响着人们的交往方式、思维模式、生活形态和话语机制,中国已进入一个崭新的新媒体时代。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中国的儿童文学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新媒体时代中国儿童文学的文学生产、文学传播、文学接受、文学消费具备了新的多维特征,也构成了本部论文研究的核心命题。厘清这些特征对于准确把握儿童文学在新媒体时代的文学发展规律有重要社会价值和现实意义。论文采用了文本分析、网络民族志和深度访谈的研究方法,聚焦于新媒体时代儿童文学的文本与生产情境,运用文学、传播学、接受美学、文化学等理论多角度梳理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媒体时代语境下,儿童文学在文学生产、文学传播、文学接受、文学消费四方面的发展变化和新特点,对比新媒体时代儿童文学与传统儿童文学发展的差异性、融合性,研究社会转型、文学转型、媒介转型对儿童文学发展演变的影响,总结新媒体时代儿童文学在建构、生产、传播、接受、消费等方面的新变化、新发展,探讨中国儿童文学在当代文学的发展空间和价值意义。论文基本框架如下:绪论部分在分析研究对象和背景的基础上界定论文中与新媒体时代和儿童文学相关的核心概念。第一章标题为新媒体时代儿童文学的生产。该章指出,新媒体改变着儿童文学生产,固有的文化环境和传统儿童文学创作的观念不断受到冲击;创作主体泛化、低龄化写作和网络写手异军突起,实现了儿童文学作家群多元化发展;儿童文学题材、体裁领域不断拓展,社会各界政策及措施的出台促使文学作品数量激增、品质提升,实现了儿童文学的原创品牌塑造和国际化走向;文学创作方式的新媒体化、多样化、融合化发展,实现了传统儿童文学的新媒体化和新媒体儿童文学的经典化,儿童文学也呈现出视听先行的新特征及数字化生存的多路径发展。第二章标题为新媒体时代儿童文学的传播。该章运用传播学的理论分析新媒体时代传播媒介的转换所带来的公共话语、思想结构、认知能力、生存方式等多方面的变化,梳理传播媒介的生态系统和媒介素养,分析儿童文学与媒介变迁的关系,以及我们面对儿童文学传播方式的变迁所应具备的媒介素养。同时,总结新媒体时代儿童文学传播方式、传播策略及传播特征,分析研究传统儿童文学的出版现状及转型、新媒体化出路和新媒体儿童文学的数字多元化传播和经典化走向。第三章标题为新媒体时代儿童文学的接受。该章运用接受美学理论和心理学理论分析儿童这一特殊的文学接受主体的接受素质(包括语言文字能力、文化基础和思想水平、审美能力的分析)和心理能力(生理、心理、文化),梳理儿童接受成长心理轨迹、阅读视野的特点,结合深度访谈的调研,重点分析全民阅读时代背景和儿童文学阅读的特点及新变化,分析新媒体时代儿童文学的阅读方式、特征和发展方向,以及儿童文学阅读的影响力和发展趋势。第四章标题为新媒体时代儿童文学的消费。该章将儿童文学放在大众文化、消费文化的语境下,以文学消费为核心切入,分析新媒体时代消费文化对儿童文学的引导及其特征,总结新媒体时代儿童文学“经典消逝”、娱乐至上、追逐游戏快感的特点;通过对重点儿童文学作家畅销书和作家富豪排行榜等信息数据比对,分析消费时代文学价值评价体系的多元化发展,总结儿童文学作品“商业化”“娱乐化”的特征,解析在新媒体时代消费文化语境下儿童文学的“童年消逝”的危机与童年精神的文学重构。结论部分全面梳理总结了新媒体时代儿童文学的生产、传播、接受和消费的多维特征,通过新媒体媒介技术演进与儿童文学的关系畅想儿童文学的未来,既对儿童文学的娱乐化与商业化表示忧虑,也对新媒体时代的儿童文学发展和前景充满期待。
迪恩·孔茨,姜焕文[7](2020)在《无声的角落》文中指出有的人真正脱离了网络,任何技术都探测不到他们的行踪,然而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游弋于互联网并使用互联网,这样的人可以说就处在"无声的角落"。第一部教我战栗1清凉的黑夜里,简·霍克醒了。有一阵子,她记不起自己睡在哪里。她只记得自己像惯常一样,睡在大号或是特大号双人床上,手枪放在另一只
陈楸帆[8](2020)在《赢家圣地》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一位拥有成功事业和完美家庭的"人生赢家",踏上了一趟始料未及的危险旅程。这是一场具有心理疗愈作用的虚拟现实游戏,还是一次不可言说的神秘体验?如果可以用这样的方式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你愿意进入这场赢家游戏吗?我们的未来走进了赌博模式。——贝尔纳·斯蒂格勒吴先生已经在车里坐了一个小时。这个时间段进出地库的车很少,他感觉自己就是停车场的主人,可在倒入车位时,还要小心不要剐蹭到旁边路虎的后视镜。
陈楸帆[9](2020)在《赢家圣地》文中研究说明我们的未来走进了赌博模式。——贝尔纳·斯蒂格勒吴先生已经在车里坐了一个小时。这个时间段进出地库的车很少,他感觉自己就是停车场的主人,可在倒入车位时,还要小心不要剐蹭到旁边路虎的后视镜。一百米外就是电梯间,电梯上八楼就是温
王胜伟[10](2019)在《激励创新视角下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研究》文中认为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加剧了互联网竞争,由此引发的竞争纠纷越来越多,互联网的竞争需要法律规制和引导。互联网市场的竞争与传统市场的竞争存在巨大差别,平台竞争的特性、不断推陈出新的技术和商业模式、竞争手段更加隐蔽,这样的市场竞争关系变得更加复杂,涉及经济、网络技术、法律等,因而导致要对互联网市场上的竞争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以及如何规制作出正确的判断变得异常困难。互联网市场是一个不断创新的市场,建立在网络技术上的互联网市场必须不断地创新,互联网企业只有不断创新才能不被市场淘汰。从互联网市场创新的形式来看,主要包括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的创新,但无论是技术创新还是商业模式的创新,都会打破市场现有的利益格局、竞争秩序和原有规则,激发新的矛盾与冲突。互联网市场因为创新引发的竞争纠纷也日益增多,但是法律在应对此类型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纠纷时更显不足,司法裁判亦是习惯于传统思维应对创新引发的竞争纠纷,这样的现状不利于我国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从现有案例来看,法院几乎都是采用一般条款解决新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一般条款的滥用可能阻碍创新发展,需要法院改变思路,将创新作为案件审查的重点,通过利益衡量来判断。互联网市场的创新需要法律予以保障和激励,制度能够激发创新,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法律制度能为市场带来巨大的制度红利。同时在互联网市场,以创新为名实施不正当竞争的案件亦大量发生,是否为法律所保护的创新,往往成为案件的焦点。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创新,创新不仅是要考虑技术上的创新,更多的是要作出价值判断和利益衡量,考量创新是否能给市场带来正面效应。符合法律需求的创新能够提高消费者福利,使消费者享受到创新带来的福利,能否提高消费者福利水平的创新应当是创新合法与否的重要参考标准之一。互联网市场是一个动态竞争的市场,创新加剧了竞争,而竞争又促使进一步创新,面对这种加速的动态竞争,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从立法到应用,应当为促进动态竞争的创新提供保障和激励机制,将能否促进动态竞争作为评判创新合法与否的因素之一。反不正当竞争法要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公平的竞争环境有利于激励创新。经营者以创新为名不择手段,以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等为代价来获得竞争优势或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应当为法律所禁止。因而在互联网市场上,法律需要对创新进行引导和保障,对创新行为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给予更加明确的法律规定,作出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的司法判决,鼓励互联网市场创新的发展。竞争激励创新,创新又加剧竞争,互联网市场因创新引发的竞争纠纷日益增多,法律不仅要保护合法的创新,更要有激励机制。通过法律制度来促进互联网市场的竞争与创新,这需要立法机关、执法机关以及司法机关在处理该类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时应具有长远和发展的眼光。我国应当完善现有立法,在立法上确立鼓励创新的精神,面对不正当竞争纠纷时,将创新作为评判竞争行为是否合法的重要因素。因为制度不明等,创新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建立创新的免责机制有利于反向激励创新。对于我国企业当前普遍存在重视商业模式创新而忽视技术创新的现状,要通过立法、执法、司法等来引导鼓励技术创新。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规制,不仅需要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的立法,还需要良好的执法和司法,需要各机构在秉持创新的理念下,完善各项制度以有效规制互联网不正当竞争。首先在立法方面以鼓励创新的视角规范互联网不正当竞争,应当审慎立法,加强行业规范的运用。不当的立法可能抑制互联网市场的竞争,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可以采纳更多的行业规范。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往往能在短时间之内给竞争对手造成巨大损失,完善我国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保全制度意义重大。在行政执法方面,执法机关应当持有审慎和包容错误的态度。互联网市场竞争行为合法与否的判断较传统市场行为难度增加,危害更大,执行法律错误的几率和风险增加。不当的执法和司法可能阻碍市场创新,给互联网市场带来难以逆转的损失。执法机关及司法机关人员亦应当更新理念,突破固有思维解决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建立公平有序的互联网市场竞争秩序需要依靠监管机构对市场进行有效的监管,但是有效的监管并非就是严格的监管。监管机构面对市场上的创新习惯于持怀疑态度,针对互联网市场上的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等管制过严,导致互联网市场上的初创企业和市场新进入者面临着相当大的困难和挑战,随着互联网市场的发展,我国的竞争政策及其机构也都需要进行相应的更新,建立专门的互联网市场监管机构。面对创新的互联网市场,需要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实行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但是包容审慎不是放任市场不管,互联网市场离不开外部的监管,我国当前行政机关在互联网市场上执法不力是一个现实问题,需要加大行政执法的力度,加强对互联网市场竞争的事前、事中及事后的引导、管理与制裁,发挥行政机关制止和打击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高效的优势。而在司法方面要激励创新和促进竞争,需要司法机关在处理互联网竞争案件时秉持促进创新与竞争的理念。创新与竞争相互促进,法院不能拘泥于损害认定,而应当以更加长远的眼光看待互联网市场的竞争行为。放宽互联网市场竞争关系的认定,互联网市场企业采取平台经营模式,跨界竞争是市场上的常态,看似处于不同的市场主体之间往往发生不正当竞争纠纷。平台模式竞争中竞争关系的重要性正在逐步降低,《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行为法,其适用的关键应当是审查行为的正当性,忽略竞争关系,唯如此才能释放《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和调整的灵活性与包容性。互联网专条无法解决层出不穷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一般条款仍然是解决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重要法律依据,但是应当慎重使用一般条款,否则容易将合法行为纳入不正当竞争范畴,打击创新与竞争。而刑事制裁在互联网市场需要更加谨慎,但是也不意味着在互联网市场就不能采取刑事制裁手段,对于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予以刑事制裁。不正当竞争的目的往往是经济利益,加强互联网市场的处罚与赔偿机制,通过经济制裁有利于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激励维权、鼓励创新和促进市场竞争。因而完善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和赔偿措施是规制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重要一环。我国现有法律针对不正当竞争的案件的赔偿数额过低,而除了民事赔偿之外,更是少有受到行政处罚的案件。而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往往能在短期内获得极大的利益,在收益超过处罚的情况下,企业愿意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所以对于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扩大现有的赔偿范围,将企业的商誉损失等计入赔偿范围;提高赔偿的数额,通过高额赔偿来惩罚和威慑违法经营者,降低维权成本,提高侵权代价。对于多次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企业,实施惩罚性赔偿。互联网双边市场竞争的特性导致在诉讼中损失的认定变得非常困难,现有案件的处理也是法院基于各种因素酌定考虑,缺乏统一的标准。因此对于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中的损害赔偿,必须细化酌定赔偿的因素。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主要是通过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化能为市场主体、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提供较为明确的指导,提高了执法与司法的效率。文章结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的规定,选取互联网市场上最具代表性的流量劫持和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加上争议较大的产品恶意不兼容行为三大类型的不正当竞争问题进行针对性的论述。流量是互联网企业的生命,流量争夺也成为互联网市场最为常见的竞争行为,对于流量争夺不能一概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市场允许企业通过正当的方式争夺流量,但是禁止企业采取强制、误导、欺骗等方式劫持其他经营者应当获得的流量。而对于创新行为引发的流量争夺则需要慎重对待。而对于互联网市场上产品恶意不兼容行为是否违法,理论界争议较大。竞争是市场的常态,竞争也是企业之间的相互排斥,对于竞争激烈的互联网市场,竞争也必然会给竞争对手造成损失,除非构成垄断,一般来说是否兼容是企业的经营自主权。而对于本身处于竞争的经营者来说,“恶意”更是无法评判。所以对于不兼容问题,原则上来说,法律应当减少干涉,但是也不意味着任何不兼容问题都不需要法律的干涉。对于不兼容问题需要考虑产品本身性质、时间等,对兼容问题作出合理的判断。近几年,随着大数据产业的发展,数据的重要性逐渐为互联网企业认识,数据的争夺、利用引发大量竞争纠纷。互联网数据涉及到数据的收集、权属、利用等法律问题。对于数据的利用规则,不仅要保护用户的隐私,更需要通过立法来确立数据的流通和使用规则。信息社会以及未来互联网市场的发展,需要数据的流通,因而我国要确立数据共享、流通的机制,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增设有关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定。在以上研究基础上,文章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提出修改和完善建议。互联网专条的制定解决了行政执法缺乏法律依据的困境,也为司法解决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但是该条款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仍需要进一步完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规制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方面知识。为了促进互联网市场的创新和经济的持续发展,《反不正当竞争法》在适用上应当保持谦抑的态度,执法与司法都需要秉持激励创新的理念和包容审慎的态度,既要维护《反不正当竞争法》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又要为互联网的创新和互经济发展提供激励机制和保障措施。
二、谁是网络游戏热真正的赢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谁是网络游戏热真正的赢家?(论文提纲范文)
(1)大连市LS小区阿尔兹海默症老人家庭照护者压力缓解的小组工作介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 |
1.2.2 国外研究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2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阿尔兹海默症 |
2.1.2 家庭照护者 |
2.1.3 照护压力 |
2.2 理论基础 |
2.2.1 优势视角理论 |
2.2.2 社会支持理论 |
2.2.3 自我效能理论 |
3 大连市LS小区阿尔兹海默症老人家庭照护者压力现状分析 |
3.1 家庭照护者照护压力现状调查与结果分析 |
3.1.1 调查过程 |
3.1.2 结果分析 |
3.1.3 家庭照护者压力表现 |
3.2 家庭照护者压力产生原因 |
3.2.1 自我压力调节技巧缺乏 |
3.2.2 医学专业照护知识不足 |
3.2.3 社会支持系统薄弱 |
3.2.4 社会交往与联结弱化 |
3.3 小组工作介入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
3.3.1 必要性分析 |
3.3.2 可行性分析 |
4 小组活动的实务过程与评估分析 |
4.1 小组活动方案策划 |
4.1.1 小组基本情况 |
4.1.2 小组活动介绍 |
4.1.3 小组活动目标 |
4.1.4 小组组员招募 |
4.1.5 风险预估与解决方案 |
4.2 小组活动的介入过程 |
4.2.1 第一次小组活动——有缘你我初次相识 |
4.2.2 第二次小组活动——打开心扉倾诉心声 |
4.2.3 第三次小组活动——认识压力相互理解 |
4.2.4 第四次小组活动——快乐解压探寻支持 |
4.2.5 第五次小组活动——情绪疏解关注健康 |
4.2.6 第六次小组活动——照护知识牢记心中 |
4.2.7 第七次小组活动——相互支持携手同行 |
4.3 小组活动评估 |
4.3.1 过程评估 |
4.3.2 结果评估 |
5 小组工作介入家庭照护者压力缓解研究的反思与建议 |
5.1 反思 |
5.1.1 介入过程的反思 |
5.1.2 研究存在的不足 |
5.2 建议 |
5.2.1 个人层面: 发掘自身潜能,增强自信心 |
5.2.2 家庭层面: 肯定和尊重,理解与支持 |
5.2.3 社会层面: 链接社会资源,构建支持网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LS小区阿尔兹海默症老人家庭照护者压力调查问卷 |
附录2 ZBI照护者压力量表 |
附录3 关于抗压需求的满意度调查 |
附录4 小组活动的满意度调查 |
致谢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2)“女性向”网络穿越小说的故事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女性中心的爱情模式 |
第一节 “大女主”形象及其理想化营构 |
第二节 花样美男的欲望化投射及贤夫良父的婚恋想象 |
第三节 多男爱一女的“玛丽苏”情节 |
第二章 女性疏离男性的两性相处模式 |
第一节 “渣男”形象的人物设定在两性关系中的性别反抗意义 |
第二节 女性疏离男性的情节 |
第三章 女性独立的生存模式 |
第一节 人物生存方式的拟职场化 |
第二节 人物行为方式的理性化 |
第三节 一路逆袭的情节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录1:本文涉及网络文学作品目录 |
附录2:与本文相关网络文学评论论文目录(部分) |
(3)网约车应用市场结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问题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研究内容及主要创新 |
第一章 网约车应用的主要平台和基本业务 |
第一节 网约车应用的主要平台 |
一、基于分享经济的两类平台 |
二、基于市场份额的主要平台 |
第二节 网约车应用的基本业务 |
一、传统出租车网约业务 |
二、高端定位的专车服务 |
三、低端定位的快车服务 |
四、灵活多样的其他业务 |
第二章 网约车应用市场结构的演进阶段 |
第一节 跑马圈地期的白热化竞争 |
一、不同市场主体争相进入 |
二、竞相“烧钱”的补贴竞争 |
第二节 频繁并购后的多寡头竞争 |
一、并购形成多寡头弱化竞争 |
二、“烧钱”停息后的服务竞争 |
第三节 寡头格局下的“竞争升级” |
一、B2C平台萎缩后的竞争强化 |
二、抢夺平台入口的流量竞争 |
第三章 网约车应用市场结构演进的机理 |
第一节 网络经济下“赢家通吃”形成寡头格局 |
一、网络经济引致“赢家通吃” |
二、“赢家通吃”形成寡头格局 |
第二节 “覆盖竞争”对网约车市场结构的两极影响 |
一、“覆盖竞争”对寡头格局的强化 |
二、“覆盖竞争”对市场竞争的激化 |
第四章 对其他新媒体应用发展的启示 |
第一节 新媒体应用多历经“一般”发展历程 |
一、发展阶段有异于典型生命周期 |
二、发展速度不同于一般传统行业 |
第二节 新媒体应用发展多为两经济法则主导 |
一、传统产业组织理论不适用新媒体应用 |
二、两经济法则主导新媒体应用竞争生态 |
第三节 流量竞争下新媒体应用多为巨头觊觎 |
一、新媒体巨头对流量竞争存有先天优势 |
二、依赖流量的应用易被纳入巨头生态圈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4)网络新闻标题的多角度研究 ——以“今日头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缘由 |
1.2 研究对象 |
1.3 研究现状与意义 |
1.3.1 研究现状 |
1.3.2 研究意义 |
1.4 理论基础与研究方法 |
1.4.1 理论基础 |
1.4.2 研究方法 |
1.5 语料来源 |
1.5.1 建立小型语料库 |
1.5.2 依据爬虫程序,滚动抓取标题 |
1.5.3 标题信息处理 |
第二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词汇语法特点 |
2.1 网络新闻标题的词频特点 |
2.1.1 词频统计 |
2.1.2 词频分布分析 |
2.2 标题词汇的语义特点 |
第三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语法特点 |
3.1 句法结构形式 |
3.1.1 单句式结构 |
3.1.2 组合式结构 |
3.1.3 成分缺省结构 |
3.2 句类特点 |
3.2.1 陈述句标题 |
3.2.2 疑问句标题 |
3.2.3 感叹句标题 |
3.2.4 祈使句标题 |
第四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修辞 |
4.1 引言 |
4.2 网络新闻标题的修辞策略 |
4.2.1 词语修辞 |
4.2.2 辞格修辞 |
第五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语用特点 |
5.1 关联理论与网络新闻标题 |
5.2 网络新闻标题的“明示—推理”交际 |
5.2.1 明示行为 |
5.2.2 推理过程 |
5.3 网络新闻标题的语境效应 |
5.3.1 认知语境假设 |
5.3.2 语境效果 |
5.4 网络新闻标题的最佳关联 |
第六章 结语 |
6.1 主要研究过程和结论 |
6.2 创新之处与不足 |
6.3 后续研究的设想 |
参考文献 |
附录 |
(5)广电系统的新兴媒体商业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研究内容及主要创新 |
第一章 广电系统新兴媒体商业模式实践的典型模式 |
第一节 芒果TV的娱乐生态圈模式 |
一、从独播战略到独特战略的转化 |
二、“一站式”娱乐矩阵平台架构 |
三、娱乐矩阵平台的IP内容运营 |
四、基于娱乐生态圈的多元化盈利模式 |
第二节 中央电视台的“无缝覆盖”协同模式 |
一、多元终端“无缝覆盖” |
二、多屏互动“无缝传播” |
三、基于“无缝覆盖”的盈利模式 |
第三节 东方传媒的“深耕圈层”垂直模式 |
一、垂直定位的“1+3”用户平台架构 |
二、垂直内容“深耕圈层” |
三、基于垂直圈层的盈利模式 |
第二章 广电系统新兴媒体商业模式实践的主要成效 |
第一节 市场定位:受众向用户存局部转变 |
一、用户思维对受众思维的边际替代 |
二、从受众细分向用户分群初步转变 |
第二节 价值创造:内容联接用户较有成效 |
一、内容生态圈构筑初见成效 |
二、多屏联接覆盖率有效提高 |
三、“圈层深耕”用户黏性提升 |
第三节 盈利模式:对广告下滑有一定阻滞 |
一、品牌形象广告收入相对上升 |
二、多元收入对广告下滑有所补偿 |
第四节 竞争壁垒:长视频内容具比较优势 |
一、长视频吸附用户具核心竞争力 |
二、长视频的IP运营形成一定特色 |
第三章 广电系统新兴媒体商业模式实践成效的反思 |
第一节 网络经济致典型商业模式难以复制 |
一、先行者“赢家通吃” |
二、典型者难具普适性 |
第二节 覆盖竞争令商业模式构筑举步维艰 |
一、新媒体巨头的覆盖竞争 |
二、网络视频平台的覆盖竞争 |
第三节 盈利单一成商业模式发展致命症结 |
一、单一广告难抵收入下滑 |
二、多元收入争取收效不明 |
第四章 广电系统新兴媒体商业模式的再定位及发展建议 |
第一节 发展新兴媒体商业模式的再定位 |
一、广电系统新兴媒体商业模式实践诉求审视 |
二、广电衰颓下其与新兴媒体融合的契合点 |
第二节 广电系统新兴媒体商业模式发展建议 |
一、中央级广电:尽力建成内容平台流量入口 |
二、省市级广电:寻求流量入口推广垂直内容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6)新媒体时代中国儿童文学多维特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新媒体时代中国儿童文学的生产 |
第一节 新媒体时代儿童文学生产的环境 |
一、文学生产与新媒体生产力 |
二、新媒体时代儿童文学生产的环境 |
第二节 新媒体时代儿童文学生产的新变化 |
一、儿童文学观念的时代嬗变 |
二、儿童文学作家群的多元化发展 |
三、儿童文学主题模式的拓宽丰富 |
第三节 儿童文学与新媒体融合的新发展 |
一、文学生产的新媒体化 |
二、新媒体时代儿童文学的网络化 |
三、视听先行——新媒体时代儿童文学特点 |
四、新媒体时代儿童文学的数字化生存 |
第二章 新媒体时代中国儿童文学的传播 |
第一节 新媒体时代的文学传播媒介 |
一、文学传播与媒介素养 |
二、新媒体时代儿童文学传播的媒介融合 |
第二节 新媒体时代儿童文学传播现状及转型 |
一、儿童文学传播的现状分析 |
二、儿童文学传播方式的转型 |
第三节 新媒体时代儿童文学的传播方式及策略 |
一、新媒体时代儿童文学的传播方式 |
二、新媒体时代儿童文学的传播策略 |
三、新媒体时代儿童文学畅销书 |
第三章 新媒体时代中国儿童文学的接受 |
第一节 新媒体时代的全民接受阅读 |
一、文学接受理论 |
二、新媒体与全民阅读时代的儿童阅读 |
第二节 儿童文学接受主体的特征分析 |
一、儿童读者的认知和身心发展特征分析 |
二、儿童读者的阅读心理分析 |
第三节 新媒体与儿童文学阅读 |
一、新媒体时代儿童文学阅读的方式 |
二、新媒体时代儿童文学阅读的特点 |
三、新媒体时代儿童文学阅读的影响 |
第四章 新媒体时代中国儿童文学的消费 |
第一节 消费文化与新媒体时代儿童文学 |
一、文学消费与文学接受 |
二、新媒体时代文化转型与消费文化 |
三、新媒体时代消费文化对儿童文学的影响 |
第二节 新媒体时代儿童文学的商业化 |
一、儿童文学的商业化写作 |
二、儿童文学畅销书与中国作家富豪榜 |
第三节 新媒体时代儿童文学的娱乐化 |
一、儿童文学的游戏性和游戏精神 |
二、新媒体时代儿童文学的娱乐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着 |
致谢 |
(7)无声的角落(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部教我战栗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第二部兔子洞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31 |
32 |
33 |
34 |
35 |
36 |
37 |
38 |
39 |
40 |
41 |
42 |
43 |
第三部白噪声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第四部无声的角落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第五部控制机制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第六部最后的美好一天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31 |
32 |
33 |
34 |
35 |
36 |
37 |
38 |
(10)激励创新视角下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的意义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选题理论意义 |
(三)选题现实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评述 |
(一)国外对互联网市场不法竞争行为法律规制问题的研究 |
(二)国内对互联网市场不法竞争行为法律规制问题的研究 |
(三)国内外研究简要评述 |
三、研究目标、方法、重点及创新点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重点、难点 |
(四)创新点 |
第一章 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概述 |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基本原理 |
二、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概念 |
三、互联网市场竞争的特点 |
(一)以流量和数据为竞争核心 |
(二)以平台为竞争媒介 |
(三)以跨界传导为竞争方式 |
(四)以寡头竞争为主的市场竞争格局 |
四、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 |
(一)行为更具隐蔽性 |
(二)不正当竞争认定更加困难 |
(三)短时间造成巨大损失 |
(四)损失及赔偿难以确定 |
(五)诉讼时间长 |
五、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发展变化 |
(一)由同业竞争到平台竞争 |
(二)竞争关系由简单明确到疑难复杂 |
(三)新类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断出现 |
(四)案件数量逐年增多 |
第二章 互联网市场创新及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挑战 |
一、互联网市场创新概述 |
(一)创新概念 |
(二)互联网市场创新的主要形式 |
(三)互联网市场创新的必要性 |
二、法律对互联网创新的重要性 |
(一)创新本身的公共物品属性需要法律的适度干预 |
(二)创新需要法律制度的引导和保障 |
(三)创新引起的竞争纠纷需要法律更加明确的规范 |
三、互联网市场创新对竞争法律的挑战 |
(一)法律规范的稳定性与创新的变动性之间的矛盾 |
(二)行为是否合法判断愈加困难 |
(三)执法、司法难度及犯错成本加大 |
四、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互联网创新的应对与不足 |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互联网创新的应对 |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应对互联网创新的不足 |
第三章 互联网市场竞争中激励创新的法律机制建设 |
一、互联网竞争中合法创新的考量因素 |
(一)创新是否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福利 |
(二)创新是否有利于促进动态竞争 |
(三)创新是否破坏保障公平竞争秩序 |
二、互联网市场激励创新的竞争法律制度建设 |
(一)完善立法激励创新 |
(二)将创新作为评判竞争行为合法与否的重要因素 |
(三)通过免责制度建立创新的反向激励机制 |
(四)加强互联网技术创新的保护 |
(五)行政执法与司法需审慎 |
第四章 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规制 |
一、激励创新下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立法规制 |
(一)审慎立法,加强行业规范的运用 |
(二)完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保全制度 |
(三)完善整个互联网市场法律体系 |
二、激励创新下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政执法规制 |
(一)行政执法强调包容、开放的原则 |
(二)优化互联网市场监管机构及职责 |
(三)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
(四)适当加大执法力度与行政处罚 |
三、激励创新下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司法规制 |
(一)司法机构保持促进竞争的司法理念 |
(二)放宽互联网市场竞争关系的认定 |
(三)慎用一般条款解决新型互联网市场竞争行为 |
(四)适当的运用刑事制裁 |
四、完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处罚、赔偿机制 |
(一)扩大赔偿的范围 |
(二)细化确定赔偿数额的酌定因素 |
(三)扩大赔偿数额、建立惩罚性赔偿 |
五、提高执法、司法人员业务水平 |
(一)完善执法、司法人员知识结构 |
(二)更新执法、司法人员理念 |
第五章 流量劫持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规制 |
一、流量劫持行为概述 |
(一)流量劫持概念、表现形式 |
(二)流量劫持的类型 |
二、流量劫持的不正当竞争法律问题分析 |
(一)流量的法律性质 |
(二)商业模式的保护问题 |
(三)流量劫持往往兼具正向性和负向性 |
三、典型案例分析:淘宝、天猫诉载和、载信不正当竞争案 |
(一)案情介绍及争议焦点 |
(二)问题分析 |
四、流量劫持行为的法律规制 |
(一)赋予流量财产的权利 |
(二)禁止强制性的流量劫持 |
(三)禁止具有误导性、引起混淆的流量劫持行为 |
(四)非法流量劫持应当是接触性的干扰 |
(五)妨碍不是认定的流量劫持的充分条件 |
(六)谨慎对待具有创新和正向性的流量争夺行为 |
(七)加大对流量劫持行为的处罚力度 |
第六章 产品恶意不兼容行为及其规制 |
一、产品恶意不兼容不正当竞争行为概述 |
(一)产品恶意不兼容概念 |
(二)互联网产品不兼容行为产生的原因分析 |
二、产品恶意不兼容的竞争法律问题分析 |
(一)不兼容合法性问题法律分析 |
(二)“恶意”问题法律分析 |
三、典型案例分析:3Q大战 |
(一)案情介绍及争议焦点 |
(二)问题分析 |
四、互联网市场不兼容行为的法律规制 |
(一)“恶意”不应成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条件 |
(二)产品的性质的考量 |
(三)产品不兼容产生的时间点考量 |
(四)原本兼容的产品采取不兼容的方式竞争 |
(五)互联网新兴企业发展的特别保护 |
第七章 互联网市场数据利用的竞争问题及其规制 |
一、互联网市场数据概述 |
(一)互联网数据概念 |
(二)互联网市场竞争中数据的重要性 |
(三)数据给市场的负面影响 |
(四)互联网数据利用的类型 |
二、互联网市场数据竞争问题分析 |
(一)互联网市场数据不正当竞争案件增多 |
(二)数据权属不明 |
(三)数据保护与利用冲突加剧 |
(四)规制互联网数据竞争的法律缺失 |
三、典型案例分析:HiQ诉 Linkedln案 |
(一)案情介绍及争议焦点 |
(二)问题分析 |
四、互联网市场数据利用的竞争的法律规制 |
(一)赋予数据财产的权利 |
(二)大数据归于收集、加工方才能发挥最大的效用 |
(三)推动数据互通共享为原则 |
(四)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数据 |
(五)建立数据的合法流转和利用的基本规则 |
(六)增设有关数据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定 |
第八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互联网专条立法完善建议 |
一、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类型化条款的制定 |
(一)互联网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化的必要性 |
(二)互联网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化的优点 |
二、互联网条款的修改建议 |
(一)删除第一款 |
(二)完善第二款 |
(三)完善流量劫持与干扰用户选择行为规制 |
(四)删除恶意不兼容行为 |
(五)增加数据不正当竞争类型化条款 |
(六)删除兜底条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谁是网络游戏热真正的赢家?(论文参考文献)
- [1]大连市LS小区阿尔兹海默症老人家庭照护者压力缓解的小组工作介入研究[D]. 郑淑娟.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1)
- [2]“女性向”网络穿越小说的故事模式研究[D]. 镡银银. 兰州大学, 2020(12)
- [3]网约车应用市场结构研究[D]. 周云焱.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4]网络新闻标题的多角度研究 ——以“今日头条”为例[D]. 周莹.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20(01)
- [5]广电系统的新兴媒体商业模式研究[D]. 罗静伟.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6]新媒体时代中国儿童文学多维特征研究[D]. 潘颖. 山东师范大学, 2020(08)
- [7]无声的角落[J]. 迪恩·孔茨,姜焕文. 译林, 2020(03)
- [8]赢家圣地[J]. 陈楸帆. 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 2020(04)
- [9]赢家圣地[J]. 陈楸帆. 芙蓉, 2020(02)
- [10]激励创新视角下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研究[D]. 王胜伟.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