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农村科技体系建设星火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论文文献综述)
胡鑫[1](2021)在《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强调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对“三农”工作作出的符合中国社会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的战略部署。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是实现乡村振兴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推动力量。加快乡村人才资源开发,提升农民整体素质,推动乡村经济社会长足发展,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建设的重要课题。目前,在中国农业农村发展滞后的众多原因中,最为根本的原因是乡村人才队伍发展瓶颈制约,这就为农业农村人才资源开发提出了新的课题。论文采用比较研究、系统分析、规范研究等方法,通过分析乡村振兴战略对人才支撑的诉求,探寻了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思想资源,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探究了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实践路径,构建了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运行机制。具体来说,论文由以下六个章节构成:第一章是绪论。这一章主要阐述了论文的选题依据和研究意义,国内和国外相关研究现状,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论文的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等问题。第二章是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概述。这一章首先对人力、人才、人力资本、人才资源、人才支撑体系等概念进行了释义;其次阐述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即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最后明确了乡村振兴战略对人才支撑的诉求,包括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破解人才制约,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所面临的挑战,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所拥有的机遇。第三章是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思想资源。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思想资源包括经典马克思主义的相关思想,即乡村发展与城乡空间正义相关联、人才作用的发挥要立足社会实践、人民群众是最充沛的人才储备库;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相关思想,即农业农村现代化攸关国计民生、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资源、要通过教育挖掘培养乡村人才;国外学者的相关思想,即人力资本核心是提高人口素质、人力资本积累是经济增长源泉、人力资本获得需要后天的投资;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相关思想,即以农为本思想、政以才治思想、养护农民思想。第四章是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包括在释义和阐述职业农民、新型农民、新型职业农民、乡村振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紧迫性等问题的基础上,强调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在释义和阐述乡村专业人才内涵、类型、作用以及乡村振兴加强乡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重要性等问题的基础上,强调要加强乡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在释义和阐述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农民工返乡创业浪潮、乡村振兴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合理性等问题的基础上,强调要积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在释义和阐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人才是新生产力的开拓者、科技人才是科技知识的传播者、乡村振兴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客观性等问题的基础上,强调要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在阐述社会各界内涵、社会各界是乡村人才队伍的新鲜血液、社会各界是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载体、乡村振兴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必然性等问题的基础上,强调要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第五章是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实践路径。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实践路径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包括实施阳光工程、实施雨露计划、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强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加强乡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包括实施特岗教师计划、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包括实施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行动计划、实施乡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打造“星创天地”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包括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项目、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包括公民个人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振兴、鼓励引导工商资本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群团组织发挥人才优势支持乡村振兴、行业部门利用资源优势推进乡村振兴。第六章是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运行机制。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运行机制包括建立多种方式并举的人才资源开发机制,即自主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相结合、以“半农半读”接受农业职业教育;建立多层次的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即城乡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区域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校地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建立城市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机制,即教师定期服务乡村、医生定期服务乡村、科技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文化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即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科技人才兼职取酬、农技推广服务绩效纳入职务(称)评聘;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即增加财政涉农资金、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总之,通过系统研究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论文主要提出如下创新观点:一是论文在系统梳理了人力、人才、人才资本、人才资源等概念基础上,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具体维度,全面阐释了人才支撑体系概念。二是论文以各类人才资源为研究主体,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与实践路径。三是论文完整构建了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运行机制。
杨薇[2](2020)在《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研究(1978-2018)》文中研究说明“一带一路”倡议是我国在新时期提出的重要发展理念与愿景,为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了中国贡献。“一带一路”倡议是2013年提出的,但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留学生教育,从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存在并不断发展,经历了从无意识到有意识的发展过程。本研究选取俄罗斯、印度、巴基斯坦、泰国和马来西亚等五国作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典型代表,主要通过历史研究、口述历史等研究方法,在国内外政治环境、经济状况、外交关系、教育政策等宏观背景下,呈现改革开放以来的40年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个国家之间留学生教育发展过程的立体影像。留学生教育是高等教育中一个比较特殊的领域。根据国内和国外两个立足点,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的留学生教育,可以分为向国外派出留学生和接收来华留学生两大分支领域,既有在教育政策指导下发展的共通性,也有遵循各自轨迹发展的独立性。依据我国不同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重大教育政策的颁布实施以及留学生教育发展的规模等具有标志意义的史实,本文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之间的留学生教育划分为“重新起步时期”、“深化改革时期”和“加速发展时期”三个主要的历史发展阶段,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国家之间的外交关系、我国经济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推进、我国高等教育政策和留学生教育政策的实施以及留学生个体在时代大潮中的经历等不同角度,客观呈现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演进过程。通过对40年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发展的历史回溯,本研究得出以下认识:40年来,服务国家建设需要、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始终贯穿着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发展进程;国际政治局势和国家之间的外交关系是发展留学生教育的前提条件;“一带一路”沿线五国自身的教育水平是与我国开展留学生教育合作的基础;中国经济实力的变化和教育政策的导向决定了留学生教育发展的方向、速度和规模。40年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发展,经历了从整体统筹规划、到各自相对独立发展、再回归统筹兼顾趋势的演进过程,充分体现了不同历史时期留学生教育发展的客观需要与政策取向。40年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之间的留学生教育取得了丰富的历史经验,有力推动了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促进了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人文交流;通过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加快了留学生教育乃至高等教育整体的法制化进程;认识到来华留学生教育具有一定的市场属性、是教育服务贸易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培养了大量优秀人才,直接服务国家公共外交的作用日益突出。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留学生教育可在以下几方面采取相应的对策:把留学生教育置于我国高等教育整体发展之中,置于世界高等教育的竞争之中,高度重视留学生教育的地位与作用;大力发展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派出留学生教育;进一步提高来华留学生教育质量,加快提升风险防范意识;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留学生教育,需要统筹派出和接收两个不同的方向,平衡规模与质量、速度与效益之间的关系;通过发展留学生教育,契合“一带一路”倡议,发挥教育的多重功能,不断推动思想观念的转变和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培养更多优秀人才,为促进中外文明交流互鉴构筑“民心相通”的教育之路。
李首骏[3](2020)在《我国人工智能领域政策文本的量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对于提高创新力和发展动力十分关键,人工智能技术、互联网应用、大数据应用、物联网等新技术正快速发展,5G通讯、智能企业、智慧城市不断改变着人们生产生活方式。中央和各地方为此制定了许多有关人工智能领域政策,对这些政策文件进行分析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对我国人工智能领域政策收集和整理,筛选出64条政策文本,先从政策制定时间、制定主体、文本类型、文本关联度上分析。随后构建以政策工具为X维度,以一、二、三产业为Y维度的二维分析框架进行量化分析。最后运用文本挖掘技术,抽取政策高频词与主题,通过比对中央与地方云图,各省市之间云图分析我国人工智能发展趋势与方向。通过上述研究得到如下结论:第一,人工智能领域政策发布存在单独发文多、联合发文少的情况;第二,政策多为计划、规划和意见,可能存在没有办法执行落地的情况;第三,供给和环境类政策工具数量较多,需求类数量少,策略性措施在环境类工具中占比最多,需求类工具则以政府采购为主,而且三大产业中仅第一产业运用了所有政策工具;第四,河北省、江西省和重庆市在制定人工智能领域政策时,未考虑技术层面,中央政策起指导与统领的作用,各省市政策按照中央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相应人工智能政策。对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第一,加强有关部门间沟通联系,共同谋划制定相关政策;第二,加强政策工具的合理搭配使用,进一步强化人工智能与三大产业融合;第三,进一步完善人工智能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措施、方案、指南类政策制定力度,规范产业行业标准;第四,各省市需继续聚焦三大产业,加大对资金投入、人才培养、数据共享等方面的关注度,确保政策规范与本地实际相匹配,顺利落地生根。
潘科[4](2020)在《漳河非法采砂治理研究》文中指出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生态与环境控制性要素。河流是地球上水文循环的重要路径,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和组成部分,是泥沙、盐类和化学元素等进入湖泊、海洋的通道。漳河是我国华北地区海河流域漳卫南运河水系支流,是山西、河南、河北三省边界地区的重要水源地,担负着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任务。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河北省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特别以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为代表的经济部门对砂子等基础建筑材料的需求不断增大,导致漳河河砂滥采乱采现象愈演愈烈。河道中砂石是缓冲河道水流、涵养水源以及保护堤防的重要屏障。长期采砂加剧了河水对堤防等水利工程的冲刷,在洪水期加大了堤防等防洪工程被冲毁的危险,对漳河两岸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从根源上彻底解决漳河非法采砂问题,从而保护漳河堤防安全和水源地地位,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分析了漳河非法采砂产生的内在机制,指出漳河非法采砂是一种低效的砂石资源配置活动,受到市场经济价格机制调节,根源在于砂石供需关系中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结构性矛盾。本文运用治理理论,指出要综合运用市场和政府手段,从河砂需求侧和供给侧两侧发力,化解漳河河砂供需关系中不平衡不充分的结构性矛盾,从而彻底解决漳河非法采砂问题。
孙连枝[5](2020)在《政府及大客户对企业可持续供应链管理影响 ——考虑地区差异》文中提出近些年来,制造业在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不仅带来了生态恶化、自然资源枯竭等环境问题,也导致社会问题频发。这些环境和社会问题的出现,将制造业的粗放发展方式推到风口浪尖之上,将社会和环境问题纳入经济活动中的可持续发展逐渐成为制造企业立足的必然要求。且随着外包的兴起,制造企业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业务往来逐渐增加,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可持续的管理业逐渐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部分,因此可持续供应链管理逐渐成为学术界和业界关注的焦点。大量学者开始研究企业可持续供应链管理的影响因素,以期为提高企业可持续供应链管理水平建言献策。企业可持续供应链管理不仅事关企业内部的可持续管理,还关系到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和协调,涉及众多的利益相关者。企业从多个利益相关者处获得资源和支持,因而其管理活动和决策也会受到外部利益相关者影响。本文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聚焦于外部利益相关者中的政府及大客户,来探讨二者对制造企业可持续供应链管理的影响。此外,虽然研究可持续供应链管理的影响因素的文献不在少数,但是鲜有研究关注到可持续供应链管理的影响因素在不同区域的差异性。而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区域之间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条件等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对可持续供应链管理的影响因素的地域差异性进行研究显得十分必要。因此,本文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探讨政府及大客户对企业可持续供应链管理的关系,并基于我国三大经济区域的差异性,分析政府及大客户对企业可持续供应链管理的作用在不同区域之间是否存在显着差异。故本文以2012-2016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中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制造企业为研究对象,通过对234家制造企业的平衡面板数据进行回归,并运用chow检验分析组间系数差异,验证本文的研究假设。研究结果表明:(1)政府在东部地区对可持续供应链管理具有显着的影响。具体来说,企业行政联系对可持续供应链管理具有负向显着作用,政府政策和法规对可持续供应链管理具有正向显着作用。(2)大客户在西部地区具有显着的影响,具体来说,客户集中度的短期效应与可持续供应链管理负向显着相关,客户集中度的长期效应与可持续供应链管理正向显着相关,表明客户集中度高的长期稳定的供应链关系能对提高企业可持续供应链管理水平起到促进作用,而客户集中度高的“一锤子买卖”的短期供应链合作行为则会对企业实施可持续供应链管理起到阻碍作用。(3)政府及大客户的作用在不同地区之间存在差异,体现在西部地区客户集中度对制造企业实施可持续供应管理的影响与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存在显着差异。企业行政联系的影响在中部和东部存在显着差异。
高宏[6](2020)在《省级旅游志编纂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旅游志广泛编纂,积累了丰富的编纂理论和经验,本文以省级旅游志为研究对象,从编纂的角度考察了旅游志编修源流、背景和体例,对旅游志的内容、特点、价值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在对旅游志内容梳理的基础上回顾了当代旅游的发展变迁。当代中国旅游业的发展,历经四个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当代旅游业白手起家,在“文化大革命”中遭遇挫折但徘徊前行,拨乱反正之后,在改革开放之初,旅游业开始崭露头角,随着旅游业的发展,被国家确定为支柱产业。为适应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国家不断调整管理体制,扩大对外开放,扩大旅游的空间和地域。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居民收入增加,旅游出行人数和旅游消费大幅度增长,旅游在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中的影响越来越大。因此,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旅游业资料的收集和汇编,总结旅游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反映旅游发展的历史进程已经成为共识。在这样的背景下,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和部署下,各级政府开始编修旅游志。旅游类志书的编纂在中国有悠久的历史。地方志在起源和发展的过程中,旅游元素就是志书记述的一个重要方面。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旅游类专志开始产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志书也愈来愈丰富,出现了包括山志、水志、寺庙志、湖泊志、名胜志等诸多的旅游类志书,民国时期,名胜、古迹被纳入志书定例,逐步奠定了当代旅游志的基础。当代志书编纂过程中,旅游起初是作为部分区域志的篇章之一,随着旅游发展,逐步单独成志,并成为省级志书中一个重要的分志。首轮省级旅游志各地启动时间不一,发展极不平衡,纂修部门多,既有旅游部门,也有外事部门,还有外事部门和旅游部门联动修志。20世纪90年代后期,第二轮地方志编纂工作开始部署,省级旅游志的续修也开始启动,但由于首轮志书进展不一,故仅有7个省份完成第二轮省级旅游志的编纂。两轮省级旅游志编纂过程中呈现出工作体制的一致性、机构人员的趋同性、工作程序的相似性、志书编纂和旅游业发展不对称等特点。省级旅游志编纂中,根据各省旅游的实际情况和资料情况,按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拟定的相关规定,对志书结构进行设计和规划。篇目主要采用篇(编)、章、节三级,涉及旅游资源、旅游者、旅游设施、旅游服务、经营与管理等篇章。两轮志书基本都采用了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设序言、凡例、概述、卷目等,为全书之纲。省级旅游志的文体,在遵循传统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旅游志记述内容的情况,尤其景区景点景色的记述,略微有些创新和变通。两轮志书相比较,体例结构既有继承,也有变革和发展。篇章数量有所损益;篇目分类由“静”到“动”,与时俱进,更加科学;体裁运用更加丰富和合理;文风更加精炼、简洁和实用。省级旅游志主要记述了旅游资源与开发、旅游线路与规划、旅游类型、旅游市场、旅游服务施设、旅游管理等事象。在这些记述的内容中,展现了当代旅游业的发展和变迁:旅游活动类型更加丰富、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后起勃发、消遣性旅游幅度增大、自费旅游和自助旅游增加;旅游的时空极大拓展,客源地和目的地全球化,旅游时间更加灵活;旅游业的属性从外事接待逐步向经营接待型转变,最终形成旅游产业;旅游管理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机构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逐步完善;旅游的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都得到极大的改善;旅游功能也更加多元。省级旅游志在多方面都具有价值,不仅是记录区域旅游发展的载体,也是经济和文化史料的重要来源;在旅游开发中,是旅游宣传的重要工具和信息来源,旅游规划与开发的重要参考,旅游商品开发的重要借鉴。对于旅游文化研究、旅游史研究、区域经济史研究意义重大。省级旅游志编纂成果丰硕,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在编纂组织时,存在组织机构的临设与调整、修志人员的不稳定性、内容不断调整和变化、编纂工作持续周期长等问题;在体例编排方面,篇目分类不够科学、篇目设置存在太“全”和太“简”等现象;在内容记述方面,存在遗漏、失真、地图运用不足、关联性不够等问题;在理论运用方面,对方志学理论和旅游学理论有待进一步融汇贯通。针对省级旅游志编纂中存在的问题,有待从资料收集、篇目设置、内容建构和理论创新四个方面进行着手,提高志书的编纂质量。在资料收集方面,加强微观资料、口述史料、网络资料和旧方志资料收集;在篇目的设置时,注意行业分工实际和发展、篇目标题客观简洁、篇目设置注意整体性和逻辑性;在内容建构上,凸显地域特色、彰显时代变化、突出专业性;在理论方面加强创新,尤其是加强对省级旅游志的续修理论的研究、正确处理旅游志和其他志之间的关系,力争早日构建形成旅游方志学。
王琴[7](2020)在《我国区域跨境电商政策的统计关系与评价》文中认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的贸易往来越来越频繁。作为影响跨境电商发展的重要变量,跨境电商政策也越来越受到学者的重视,它对于引导和保障跨境电商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本文采用内容分析法、社会网络分析法和PMC指数模型评价方法对2012-2019年我国26个地区的跨境电商政策进行了研究。主要内容有:(1)运用内容分析法,构建了包含政策工具、政策主体和政策层级的三维分析框架,对区域跨境电商政策进行单维度和二维交叉分析。发现政策工具的内部结构不均衡,具体表现在基础设施建设、科技信息支持和法规管制的使用较为频繁,而资金投入、税收优惠和需求型政策工具的数目偏少。(2)运用社会网络分析法,通过提取关键词、中心性分析和绘制网络图,对26个地区的跨境电商政策进行比较分析。结果发现,“服务”、“物流”、“模式”和基础设施类关键词的度数中心度较高,“质量”和“备案”的度数中心度较低,说明区域跨境电商政策所研究的热点内容存在一定的差别。(3)运用PMC指数模型评价方法,通过筛选政策样本、确定评价指标、计算PMC指数,对26个地区的跨境电商政策效果进行了评估。结果发现,区域跨境电商政策效果总体较好,但针对具体环节的监管政策效果较差,需要针对这些政策进行改进。基于上述结论,最后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一是针对供给型和环境型政策工具的使用次数,对其频率进行调整,从而加强政策的实施力度;二是重视需求型政策工具的拉动作用,加大政府采购、外包和海外机构管理的使用力度,以增强政策效果;三是加强商品质量监管,降低安全风险;四是加强跨境电商企业及产品的备案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范乾帅[8](2019)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行政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一国法治事业的推进、人权的维护、公共福祉的增进,不仅系于中央,也同样仰赖地方。地方治理的法律建构,是践行社会主义法治、实现我国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关键一环。具体就社会救助地方治理而言,社会救助是一种旨在保障贫困者的生存权、满足其最基础生存条件的制度,给付标准因地而异、因时而异、因事而异,这就需要各地方进行量体裁衣式的治理。然而,眼下社会救助领域的地方治理仍存在诸多不足。其一,从学理视角看,与本研究主旨相关的行政组织法、地方行政法及给付行政法的文献尚不十分充裕;其二,从实践视角看,同样有诸多弊病有待法律上的建构与完善。鉴于此,本研究的目标在于从行政法学的视角出发,对当下学术研究尚未深入探讨的社会救助地方治理进行全景式的描绘,辨析制度上的不足并提出改进之道,以期推进行政组织法、地方行政法及给付行政法研究的发展。本研究主要探析的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主体包括地方政府、地方行政机构、慈善组织及行政相对人。其一,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功能可界定为“主导”。从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权力关系维度来看,它的这种作用主要体现为“管理上的主要责任者”和“财政上的次要责任者”;从地方政府与地方行政机构及私主体的关系维度看,这种作用主要体现为“地方行政机构的领导者”和“私主体的管理者与合作者”。地方政府着力于通过“设置救助机构”、“编制救助计划”、“建立救助项目”等方式,构筑起宏观的给付行政法秩序、并为这种法秩序的运作提供国库支持,以便维护公民的基本生存权。然而,因为行政组织与行政行为法治的滞后,地方政府的权限范围并不明晰,其设置救助机构、编制行政计划等行政过程中所须恪守的程序性规则也并不完善。此外,在当前的问责机制下,其公法责任也无法受到很好的追究。这意味着地方政府仍在相当程度上游离于法律控制之外。其二,地方行政机构。“地方行政机构”系指除地方政府的之外的地方行政机关。民政、教育及相关地方行政机构均系“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而民政则居于最为枢要的位置,其作用可界定为“牵头”。从拟定给付标准到发放救助待遇、从设定行政程序到确定给付对象、从事先审查到动态管理:在社会救助这一“国家主导”色彩颇为浓厚的领域当中,民政部门可谓“国家”的最直接、细致的体现。尽管民政部门是救助行政的“制度基轴”,但其职权的设定与运作尚有诸多不合法治原则或善治精神之处,这包括但不限于民政部门拟定救助标准未获立法明确授权,标准拟定程序封闭、内部化,标准的司法审查现状堪忧,民政部门自行设定的行政程序存在内容瑕疵,救助对象确定机制的合法性与实效性皆有待改进等等。其三,慈善组织。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领域,各地方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对应“公法之维”,而慈善组织则兼具“公法之维”与“私法之维”。在我国,慈善组织分为“民办慈善组织”与“官办慈善组织”。前者的功能是以纯粹的私主体的身份、基于道德义务与行政合同参与治理,应予加强,而后者的功能则是以“体制内机构”、乃至行政主体的身份,基于道德义务、行政合同、行政协议乃至立法授权参与治理,其行政化特征应予去除。从可问责性上看,民办慈善组织与官办慈善组织在法律属性与行为方式上的不同,注定可适用于二者的问责机制也有所不同。其四,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是参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其可通过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而成为行政相对人。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行政相对人的功能主要表现为通过行使权利与承担义务的方式,推动行政程序的前进。以低保审批程序为例,行政相对人的功能在于:提出申请,启动程序;参与审核、审批,协助调查,以推动程序前进;面对程序上与实体上的违法行为,行政相对人可凭借行政诉讼与之对抗,以维护自身权益。行政相对人是权利的主体。但眼下,相对人的主体地位尚不凸显:一者,相关立法或行政规定对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行政义务、低保管理机关应恪守的程序性规则及相关法律后果的规定并不完善;二者,低保管理人员违法之事屡有发生,救济机关为相对人提供的保护也不充分。针对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各项不足,在未来,其一,完善地方组织法,即应以立法手段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界限、各级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界限,并实现民政部门的组织法定。其二,应完善行政程序法。这包括与法秩序的形成、运行及公私协力等相关的程序性规则。其三,应强化权力机关的监督机制。具体可从提升代表素质、提前审查时间、细化草案内容、激活现有的监督机制等方面入手。其四,应改革慈善体制。应推进官办慈善组织去行政化改革,并完善慈善税收优惠制度。其五,应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问责等问责机制。总之,我国应继续以民生福祉、以公民的生存权与民主权等基本权、以人性尊严、以“人的价值”为纲领,从法规则的设定与施行、对违法者的问责、对受戕害者的救济等各维度切入,持续推进社会救助地方治理法治化的进程。
赵会[9](2019)在《改革开放以来广西农村扶贫研究》文中指出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全面小康建成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标志性指标,是党对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习近平指出,东部和中部地区总体上如期脱贫不成问题,西部地区是脱贫攻坚的短板,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突出的短板。改革开放以来至2017年,广西已有3107万人脱贫,脱贫成效显着。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广西农村扶贫的基本经验,有助于为广西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小康建成,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理论参考,为西部地区农村扶贫提供经验借鉴。本文根据中国阶段性扶贫目标与小康社会的阶段性目标的相关性,把改革开放以来的广西农村扶贫历程划分为总体小康建设、全面小康建设和全面小康建成三个阶段。分别从各个阶段的广西农村贫困问题、扶贫政策的演变、扶贫实践的展开、取得的扶贫成就等方面进行阐述、分析和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广西农村扶贫的基本经验:一是以中国特色减贫理论为指导,始终坚持共同富裕的扶贫目标、以人民为中心的扶贫立场、开发式的扶贫方针和精准扶贫方略。二是走中国特色的减贫道路,分阶段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扶贫目标,出台有利于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发展的政策,坚持普惠政策和特惠政策相结合。坚持党的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坚持政府主导,把扶贫开发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开展专项扶贫。动员全社会参与,凝聚各方力量。三是坚持符合广西实际的农村减贫政策,一方面因地制宜落实中央减贫政策,另一方面有的放矢出台广西减贫政策。四是开展有广西特色的农村扶贫实践,针对区域性人地矛盾实施移民搬迁,利用广东对口帮扶组织劳务输出,依托地方特色资源开展产业扶贫,运用大会战方式解决区域贫困。
王晓强[10](2019)在《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基本理论研究》文中指出行政组织法作为内部行政法,在整个行政法体系中始终没有得到很好地发展,包括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在内的诸多基础性理论命题仍然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虽然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已经成为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基本政策要求,但是如何认识和推进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仍然有很多具体问题需要加以研究和解决,具体而言,应包括:如何理解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行政机构设置为何需要法定化、行政机构设置法定范围的划分、行政机构设置法定位阶的确定、行政机构设置法定程度的判断,这些问题层层推进,相互关联,从而构成了本文分析、探讨的逻辑框架与基本主题。本文除绪论之外,共分为五个章节:第一章,对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对象进行分析,即如何理解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从静态与动态两个层面对行政机构设置进行分析探讨,前者主要从主体角度依据不同的标准对行政机构进行类型化划分,后者则主要从行为角度对设置的范围进行界定,所谓行政机构设置是指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内设机构及派出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规格变更、名称变更等一系列行政组织行为。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源于传统的法律保留、制度性法律保留、行政组织法定主义等,但是又与其存在差别,其将法律、法规、规章一并纳入法定化的调整范围。第二章,主要分析了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必要性。我国行政机构设置总体上经历了萌芽、初创、发展、改革四个阶段,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存在法律、制度、理论等方面的问题。行政机构设置之所以要实现法定化,主要是因为我国行政机构设置领域所存在的现实问题需要通过法定化的方式予以解决,规则是减少混乱、建立秩序的最有效方式,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是解决行政机构设置随意化、碎片化、行政化、同质化的最有效途径;此外,在理论方面的原因则主要基于法律保留学说的发展、行政组织规范作用的提升、基本权利的客观价值秩序的要求、财政预算理论的推动,以及法规范所具有的一致性、稳定性、权威性等法的一般性特征。第三章,对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域外经验进行分析。着重就美国、德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行政机构设置的法规范内容进行详细分析,在行政机构设置领域实现预算控制、行政机构设置的法规范内容尽可能详尽、立法主导行政机构设置、行政机构设置的动态控制机制以及对行政机构设置进行数量控制等制度和措施,都对我国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推动具有重要的启示与借鉴意义。第四章,主要划分了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即哪些行政机构的设置需要法规范依据,哪些行政机构的设置则不需要法规范依据。重要性理论应作为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划分的理论依据,其在法定化范围的判断上具有重要影响。根据行政机构实施行政职责范围的不同,所有的行政机构可以划分为各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各级人民政府的业务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业务机构的内设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业务机构的派出机构四种类型;内设机构可以根据机构功能、结构的不同,再划分为业务、事务、辅助、监督机构及行政职位五种,并以行政机构设置是否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保障产生影响为标准,将业务类行政机构的全部设置行为纳入法定化范围,其他行政机构的设置行为则排除在法定化范围之外。第五章,主要确定了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位阶与法定化程度。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位阶的确定应当参照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范中有关行政处罚事项等的设定,对划入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的事项分别予以分析,尝试在行政机构设置领域建立多元多级的法规范体系;而法定化程度的判断,则认为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意味着行政机构设置的过程需要尽可能实现法定化,因而将行政机构设置领域的法规范分为程序方面的要素与其他方面的要素,具体包括提案、方案的编制、审核、决定、备案、监督等程序要素和机构设置的规则要素、结构要素、设置的形式要素等,并且从准则性与单行性法规范并行、明确机构设置的程序要素、数字化表达三方面来增强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程度。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农村科技体系建设星火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农村科技体系建设星火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1)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依据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依据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概述 |
2.1 相关概念阐释 |
2.1.1 人力 |
2.1.2 人才 |
2.1.3 人力资本 |
2.1.4 人才资源 |
2.1.5 人才支撑体系 |
2.2 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 |
2.2.1 产业兴旺 |
2.2.2 生态宜居 |
2.2.3 乡风文明 |
2.2.4 治理有效 |
2.2.5 生活富裕 |
2.3 乡村振兴战略对人才支撑的诉求 |
2.3.1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破解人才制约 |
2.3.2 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挑战 |
2.3.3 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机遇 |
第3章 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思想资源 |
3.1 经典马克思主义相关思想 |
3.1.1 乡村发展与城乡空间正义相关联 |
3.1.2 人才作用的发挥要立足社会实践 |
3.1.3 人民群众是最充沛的人才储备库 |
3.2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相关思想 |
3.2.1 农业农村现代化攸关国计民生 |
3.2.2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资源 |
3.2.3 要通过教育挖掘培养乡村人才 |
3.3 国外学者相关思想 |
3.3.1 人力资本核心是提高人口素质 |
3.3.2 人力资本积累是经济增长源泉 |
3.3.3 人力资本获得需要后天的投资 |
3.4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相关思想 |
3.4.1 以农为本思想 |
3.4.2 政以才治思想 |
3.4.3 养护农民思想 |
第4章 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 |
4.1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
4.1.1 职业农民 |
4.1.2 新型农民 |
4.1.3 新型职业农民 |
4.1.4 乡村振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紧迫性 |
4.2 加强乡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
4.2.1 乡村专业人才 |
4.2.2 乡村专业人才的类型 |
4.2.3 乡村专业人才的作用 |
4.2.4 乡村振兴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
4.3 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
4.3.1 农民工 |
4.3.2 新生代农民工 |
4.3.3 农民工返乡创业浪潮 |
4.3.4 乡村振兴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合理性 |
4.4 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 |
4.4.1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
4.4.2 科技人才是新生产力的开拓者 |
4.4.3 科技人才是科技知识的传播者 |
4.4.4 乡村振兴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的客观性 |
4.5 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 |
4.5.1 社会各界 |
4.5.2 社会各界是乡土人才队伍的新鲜血液 |
4.5.3 社会各界是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载体 |
4.5.4 乡村振兴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的必然性 |
第5章 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实践路径 |
5.1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路径 |
5.1.1 实施阳光工程 |
5.1.2 实施雨露计划 |
5.1.3 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
5.1.4 加强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
5.2 加强乡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路径 |
5.2.1 实施特岗教师计划 |
5.2.2 实施“三支一扶”计划 |
5.2.3 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 |
5.2.4 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 |
5.2.5 实施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 |
5.3 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的路径 |
5.3.1 实施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行动计划 |
5.3.2 实施乡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 |
5.3.3 打造“星创天地”就业创业服务平台 |
5.4 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的路径 |
5.4.1 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 |
5.4.2 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 |
5.4.3 实施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项目 |
5.4.4 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 |
5.5 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的路径 |
5.5.1 公民个人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振兴 |
5.5.2 鼓励引导工商资本积极参与乡村振兴 |
5.5.3 群团组织发挥人才优势支持乡村振兴 |
5.5.4 行业部门利用资源优势推进乡村振兴 |
第6章 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运行机制 |
6.1 建立多种方式并举的人才资源开发机制 |
6.1.1 自主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 |
6.1.2 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相结合 |
6.1.3 以“半农半读”接受农业职业教育 |
6.2 建立多层次的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 |
6.2.1 城乡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 |
6.2.2 区域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 |
6.2.3 校地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 |
6.3 建立城市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机制 |
6.3.1 教师定期服务乡村 |
6.3.2 医生定期服务乡村 |
6.3.3 科技人才定期服务乡村 |
6.3.4 文化人才定期服务乡村 |
6.4 建立有效激励机制 |
6.4.1 科技成果转化收益 |
6.4.2 科技人才兼职取酬 |
6.4.3 农技推广服务绩效纳入职务(称)评聘 |
6.5 建立资金保障机制 |
6.5.1 增加财政涉农资金 |
6.5.2 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
6.5.3 拓宽资金筹集渠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2)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研究(1978-2018)(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一)开展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研究具有紧迫性 |
(二)目前对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研究仍不足 |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核心概念界定 |
(一)留学、留学生、国际学生 |
(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
(三)“一带一路”沿线五国 |
四、文献综述 |
(一)中国留学生教育史的研究成果与进展 |
(二)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留学生教育研究现状 |
(三)文献研究述评 |
五、分析的理论基础 |
(一)世界体系理论 |
(二)推拉因素理论和高等教育国际化理论 |
(三)公共外交和“软实力”理论 |
六、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的重新起步(1978-1992) |
第一节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的基础 |
一、新中国成立之初“以俄为师”的留学生教育 |
二、重视与亚非拉国家之间的留学生教育 |
三、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管理制度的初步建立 |
四、留学生教育的暂时停滞与缓慢恢复 |
第二节 向“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留学生教育的重新开启 |
一、大规模派出留学生的教育对外开放政策 |
二、重新开始向“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遣留学生 |
三、建立派出留学生教育管理制度 |
四、派出留学生教育取得丰硕成果 |
第三节 接收“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教育的重新起步 |
一、扩大接收来华留学生的教育政策 |
二、重新开始接收“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 |
三、逐步创建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体系 |
第四节 重新起步阶段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主要特点 |
一、国际关系是发展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的基础 |
二、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开展留学生教育具有显着国别差异 |
三、探索建立系统的留学生教育管理制度 |
第二章 深化改革时期的繁荣发展与局部失衡(1993-2009) |
第一节 向“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留学生教育的逐步发展 |
一、确立“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留学生教育政策 |
二、政府间协议推动派出留学生教育 |
三、通过校际交流项目派遣留学生 |
四、管理体系的完善促进派出留学生教育 |
五、派出留学生教育取得新成果 |
六、派出留学生安全问题开始集中显现 |
第二节 接收“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教育的快速发展 |
一、从“积极稳妥发展”到“扩大规模”政策的转变 |
二、“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教育快速发展的主要动因 |
三、孔子学院建设促进来华留学生教育 |
四、“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的结构分布特点 |
五、进一步规范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制度 |
六、来华留学生教育成果逐步显现 |
第三节 深化改革时期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主要特点 |
一、国际政治环境为留学生教育提供发展机遇 |
二、市场因素在来华留学生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 |
三、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存在局部结构失衡 |
四、派出和接收留学生的教育管理制度逐步完善 |
第三章 留学生教育契合国家战略的功能日益突出(2010-2018) |
第一节 向“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留学生教育的新进展 |
一、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的基本政策 |
二、中俄人文交流机制推动赴俄留学生教育发展 |
三、中国与东盟人文交流机制促进向泰国和马来西亚派遣留学生 |
四、非通用语种建设加快向印度和巴基斯坦派遣留学生 |
五、派出留学生教育的管理日趋完善 |
六、留学生教育深化对“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综合情况的了解 |
第二节 “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教育提质增效的新格局 |
一、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并重的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 |
二、“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教育的加速发展 |
三、对“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教育援助的持续增长 |
四、提高来华留学生教育质量——以临床医学专业为例 |
五、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模式的变迁 |
六、来华留学生教育的安全问题及应对措施 |
第三节 加速发展阶段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主要特点 |
一、“一带一路”倡议全面推动中国与沿线国家的教育交流 |
二、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呈现双向增长趋势 |
三、来华留学生教育从强调规模向规模与质量并重的观念转变 |
四、“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安全面临新挑战 |
第四章 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演进过程、历史经验及深层次问题 |
第一节 影响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发展的主要因素 |
一、国际政治、世界经济对留学生教育的影响和制约 |
二、“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的教育水平是与中国教育合作的基础 |
三、中国经济实力和教育政策决定留学生教育的发展走向 |
第二节 派出与接收留学生教育的演进过程、内在联系与特征 |
一、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发展的演进过程 |
二、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发展的内在联系及特征 |
第三节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的历史经验 |
一、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并举推动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 |
二、法制化建设是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发展的保障 |
三、国际化和市场化是“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教育发展的重要内驱力 |
四、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促进中外人文交流 |
第四节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
一、向“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留学生教育仍缺乏系统规划 |
二、“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教育应加速转变观念 |
三、“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的安全问题亟待多方联动 |
第五章 新时期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留学生教育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充分认识留学生教育在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
一、留学生教育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占有独特地位 |
二、留学生教育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快速融入全球教育体系 |
三、为“一带一路”建设培养优秀的开拓者与践行者 |
第二节 大力发展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派出留学生教育 |
一、建立科学严谨的出国留学信息统计机制 |
二、加大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选派留学生的资助力度 |
三、加强“一带一路”区域研究,提供就业政策支持 |
第三节 全面提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来华留学生教育质量 |
一、尊重教育发展规律,服务国家整体发展 |
二、加快推进法治化进程,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
三、适当控制规模,发展“一带一路”精英教育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访谈提纲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主要学术成果 |
(3)我国人工智能领域政策文本的量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的背景 |
二、研究的意义 |
第二节 我国政策分析研究现状 |
一、研究对象 |
二、研究方法 |
三、政策文本主题挖掘的研究方法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及内容 |
一、研究思路框架 |
二、研究主要内容 |
第四节 研究创新点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研究方法 |
第一节 理论基础 |
一、人工智能产业 |
二、人工智能产业链 |
三、人工智能产业政策 |
第二节 研究方法 |
一、文本量化分析法 |
二、文本主题挖掘技术 |
第三章 我国人工智能领域政策文本的内容分析 |
第一节 数据来源 |
第二节 政策的类型化分析 |
一、政策制定时间 |
二、政策制定主体 |
三、政策文本类型 |
四、政策间关联性 |
第三节 政策工具研究理论综述 |
一、政策工具的内涵 |
二、政策工具的分类 |
三、政策工具的应用 |
第四节 涉及产业分类标准 |
第五节 政策的内容分析 |
一、构建二维分析框架 |
二、政策工具维度分析 |
三、涉及产业维度分析 |
四、政策工具与三大产业二维量化分析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人工智能领域政策文本的主题挖掘 |
第一节 文本预处理 |
一、文本分词处理 |
二、停用词处理 |
三、词频统计处理 |
第二节 LDA主题模型处理 |
第三节 可视化处理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研究总结和展望 |
第一节 研究总结 |
第二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一、政策文本处理源程序 |
二、人工智能领域政策列表 |
三、人工智能领域政策文本内容编码表 |
致谢 |
(4)漳河非法采砂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 绪论 |
(一)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 研究背景 |
2 研究意义 |
(二) 文献综述 |
1 国外研究现状 |
2 国内研究现状 |
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三) 研究内容、思路和技术路线 |
1 研究内容 |
2 研究思路 |
3 技术路线 |
(四) 研究方法和创新与不足 |
1 研究方法 |
2 创新与不足 |
二 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一) 概念界定 |
1 砂石及采砂 |
2 采砂管理和采砂治理 |
3 非法采砂 |
(二) 理论基础 |
1 治理理论 |
2 公共物品理论 |
三 漳河非法采砂治理现状 |
(一) 漳河砂资源状况 |
1 漳河概况 |
2 采砂情况 |
(二) 漳河非法采砂治理情况 |
1 采砂危害 |
2 治理情况 |
四 漳河非法采砂治理存在问题及原因 |
(一) 漳河非法采砂治理现存问题 |
1 非采现象难以杜绝 |
2 采砂管理理念落后 |
3 采砂执法力量薄弱 |
4 采砂管制滋生腐败 |
(二) 原因分析 |
1 市场需求催生非采 |
2 忽视市场公民作用 |
3 采砂治理投入不足 |
4 政府监管引发寻租 |
五 漳河非法采砂治理对策 |
(一) 稳定砂石供需关系 |
1 推进砂石需求侧改革 |
2 推进砂石供给侧改革 |
(二) 引入采砂治理理念 |
1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 |
2 充分发挥政府作用 |
3 两种制度绩效比较 |
4 充分发挥公共作用 |
(三) 加大采砂治理投入 |
1 安排采砂治理水政执法专项经费 |
2 安排采砂治理水政执法专项编制 |
3 安排采砂治理水政执法专项设备 |
(四) 加强渉砂腐败监督 |
1 发挥党内监督作用 |
2 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
3 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
4 发挥法律监督作用 |
六 结论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项目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5)政府及大客户对企业可持续供应链管理影响 ——考虑地区差异(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文献综述及问题提出 |
三、研究内容及结构安排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理论基础及相关概念 |
第一节 理论基础及相关研究 |
第二节 可持续供应链管理的概念与测量 |
一、可持续供应链管理的定义 |
二、可持续供应链管理的内容 |
三、可持续供应链管理的测量 |
第三节 政府的概念与测量 |
一、企业行政联系 |
二、政府政策和法规 |
第四节 大客户的概念与测量 |
一、客户集中度的定义 |
二、客户集中度的研究内容 |
三、客户集中度的测量 |
第二章 研究假设 |
第一节 企业行政联系对可持续供应链管理的影响 |
第二节 政府政策和法规对可持续供应链管理的影响 |
第三节 客户集中度对可持续供应链管理的影响 |
第四节 可持续供应链管理影响因素的区域差异性 |
第三章 模型设定与数据收集 |
第一节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第二节 模型设定与变量选取 |
一、模型设定 |
二、变量选取与处理 |
第四章 实证分析 |
第一节 描述性统计 |
一、样本所在行业及分布统计 |
二、描述性统计 |
第二节 相关性分析 |
第三节 回归分析 |
一、分组回归检验结果 |
二、组间系数差异检验结果 |
三、结果讨论 |
建议与展望 |
第一节 政策建议 |
一、双管齐下,市场配置为主,政府监管为辅 |
二、因地制宜,挖掘利益相关者在不同地区中的作用 |
三、企业联动,培育供应链企业长期稳定关系 |
第二节 本文创新点 |
一、关注大客户作用,重视供应链长期关系 |
二、剖析地区差异,强调可持续发展因地制宜 |
第三节 研究不足及未来展望 |
一、研究不足 |
二、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附录 |
致谢 |
(6)省级旅游志编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选题的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概念界定 |
五、研究架构 |
第一章 省级旅游志编纂背景 |
第一节 当代旅游业快速发展 |
第二节 旅游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 |
第三节 居民收入与旅游消费增长 |
小结 |
第二章 省级旅游志编纂概要 |
第一节 旅游志编纂溯源 |
第二节 首轮省级旅游志编纂 |
第三节 第二轮省级旅游志编纂 |
第四节 两轮省级旅游志编纂特点 |
小结 |
第三章 省级旅游志体例安排 |
第一节 省级旅游志结构设计 |
第二节 省级旅游志的体裁 |
第三节 省级旅游志的文体 |
第四节 两轮省级旅游志体例比较 |
小结 |
第四章 省级旅游志记述的事象 |
第一节 旅游资源与开发 |
第二节 旅游线路与规划 |
第三节 旅游类型 |
第四节 旅游市场 |
第五节 旅游服务设施 |
第六节 旅游管理 |
小结 |
第五章 旅游志中旅游业的发展变迁 |
第一节 旅游活动类型的变化 |
第二节 旅游时空的拓展 |
第三节 旅游业属性的变迁 |
第四节 旅游管理规范化和法制化 |
第五节 旅游设施的发展 |
第六节 旅游功能多元化 |
小结 |
第六章 省级旅游志的价值 |
第一节 资料价值 |
第二节 应用价值 |
第三节 研究价值 |
小结 |
第七章 省级旅游志编纂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组织工作问题 |
第二节 体例编排问题 |
第三节 内容记述问题 |
第四节 理论应用问题 |
小结 |
第八章 省级旅游志编纂优化建议 |
第一节 资料收集 |
第二节 篇目设置 |
第三节 内容建构 |
第四节 理论创新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古籍 |
二、地方志 |
三、资料汇编 |
四、着述 |
五、期刊论文 |
六、硕博论文 |
后记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 |
(7)我国区域跨境电商政策的统计关系与评价(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第三节 主要内容及研究思路 |
一、研究思路 |
二、主要内容及框架 |
第四节 研究难点和可能的创新点 |
一、本文的难点 |
二、本文可能的创新点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有关跨境电商政策的回顾与评述 |
一、以试点为主的跨境电商政策初探阶段(2012-2013 年) |
二、以便利化措施为主的跨境电商政策优化阶段(2014-2015 年) |
三、以监管问题为主的跨境电商政策完善阶段(2016年-至今) |
第二节 有关跨境电商政策量化研究的回顾与评述 |
一、现有跨境电商政策监管问题的研究 |
二、跨境电商政策的出台对企业和行业的影响研究 |
三、政策效果评估的研究 |
第三节 有关政策文本量化研究的回顾与评述 |
一、基于政策工具视角的政策量化研究 |
二、基于政策关键词视角的政策文本量化研究 |
三、基于文本分类视角的政策文本量化研究 |
第三章 基于工具视角的区域跨境电商政策统计分析 |
第一节 基于工具视角的区域跨境电商政策分析框架的构建 |
一、政策工具维度的分析 |
二、政策层级维度的分析 |
三、政策主体维度的分析 |
第二节 跨境电商政策文本选择及编码 |
一、跨境电商政策文本选择 |
二、跨境电商政策文本编码 |
第三节 基于工具视角的区域跨境电商政策统计分析 |
一、政策工具维度频数统计分析 |
二、政策工具与政策层级频数的交叉统计分析 |
三、政策工具与政策主体频数的交叉统计分析 |
四、政策层级与政策主体频数的交叉统计分析 |
第四章 基于社会网络分析的区域跨境电商政策热点研究 |
第一节 跨境电商政策关键词分类 |
一、基础设施建设类关键词 |
二、资源支持类关键词 |
三、供应链管理类关键词 |
四、示范建设类关键词 |
五、货物监管类关键词 |
六、运营方式类关键词 |
第二节 区域跨境电商政策热点研究-基于26个地区的分析 |
一、中心性分析指标 |
二、主要热点的中心性分析 |
第三节 区域跨境电商政策热点研究-基于东、中、西、东北地区的分析 |
一、东部地区跨境电商政策热点研究 |
二、西部地区跨境电商政策热点研究 |
三、中部地区跨境电商政策热点研究 |
四、东北地区跨境电商政策热点研究 |
第五章 基于PMC模型的区域跨境电商政策评价 |
第一节 跨境电商政策评价的PMC模型 |
一、政策文本的筛选 |
二、政策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三、PMC指数的计算及PMC曲面的绘制 |
第二节 基于PMC模型的区域跨境电商政策评价 |
一、PMC指数变量计算 |
二、PMC指数的计算 |
第三节 基于PMC模型的跨境电商政策影响因素分析-以重点地区为例 |
一、基于PMC模型的跨境电商政策影响因素分析-以重庆市为例 |
二、基于PMC模型的跨境电商政策影响因素分析-以浙江省为例 |
三、基于PMC模型的跨境电商政策影响因素分析-以湖北省为例 |
四、基于PMC模型的跨境电商政策影响因素分析-以上海市为例 |
五、基于PMC模型的区域跨境电商政策影响因素对比分析 |
第六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第一节 结论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8)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行政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 对地方政府与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已有研究 |
二 对地方行政机构与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已有研究 |
三 对慈善组织与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已有研究 |
四 对行政相对人与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已有研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一 规范分析法 |
二 比较方法 |
三 案例分析法 |
第四节 研究内容 |
第五节 可能的贡献 |
一 推动行政组织法研究 |
二 推动地方行政法研究 |
三 推动给付行政法研究 |
第一章 地方政府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作用 |
第一节 作为治理主体的地方政府 |
一 概念诠释 |
二 地方政府主导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法理基础 |
三 地方政府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功能定位 |
第二节 地方政府主导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方式 |
一 设置救助机构 |
二 编制救助计划 |
三 建立救助项目 |
四 确定救助标准 |
五 提供财政支持 |
第三节 地方政府的可问责性 |
一 概述 |
二 我国行政问责制的形成与法律架构 |
三 地方政府的行政问责 |
第四节 小结 |
第二章 地方行政机构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作用 |
第一节 作为治理主体的民政部门 |
一 民政部门的历史沿革 |
二 民政部门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功能定位 |
第二节 民政部门牵头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方式 |
一 牵头拟定救助标准 |
二 设定行政程序 |
三 确定救助对象 |
四 发放救助待遇 |
五 动态管理 |
第三节 民政部门的可问责性 |
一 行政诉讼 |
二 行政复议 |
三 行政问责 |
第四节 小结 |
第三章 慈善组织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作用 |
第一节 作为治理主体的慈善组织 |
一 概念诠释与属性解读 |
二 慈善组织的历史沿革与法制架构 |
三 慈善组织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功能定位 |
第二节 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方式 |
一 民办慈善组织 |
二 官办慈善组织 |
第三节 慈善组织的可问责性 |
一 民办慈善组织的可问责性 |
二 官办慈善组织的可问责性 |
第四节 小结 |
第四章 行政相对人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作用 |
第一节 低保程序的启动 |
一 行政相对人的功能 |
二 相对人的救济 |
第二节 低保申请的审核 |
一 相对人的功能 |
二 相对人的救济 |
第三节 低保申请的审批 |
第四节 小结 |
第五章 结语与展望 |
第一节 结语 |
第二节 展望 |
参考文献 |
一、着作类 |
二、论文类 |
三、文集、学位论文、报纸、网络文献类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9)改革开放以来广西农村扶贫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关于贫困标准与扶贫阶段的概述 |
(一)贫困标准 |
(二)扶贫阶段划分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总体小康建设阶段广西农村扶贫变迁(1978-2000 年) |
一、改革开放初期的广西农村贫困概况 |
(一)存在普遍贫困问题 |
(二)存在老少边山区域贫困问题 |
二、总体小康建设阶段广西农村扶贫政策演变 |
(一)救济式扶贫政策(1978-1984 年) |
(二)开发式扶贫政策(1984-1994 年) |
(三)落实“八七”扶贫政策(1994-2000 年) |
三、总体小康建设阶段广西农村扶贫实践 |
(一)专项扶贫 |
(二)社会扶贫 |
(三)国际帮扶 |
四、总体小康建设阶段广西农村扶贫成就 |
第三章 全面小康建设阶段广西农村扶贫开发(2001-2010 年) |
一、全面小康建设背景下广西农村贫困问题 |
(一)巩固温饱的任务艰巨 |
(二)贫困地区的发展滞后 |
(三)扶贫面临新的挑战 |
二、全面小康建设阶段广西农村扶贫政策 |
(一)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 年)》 |
(二)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政策 |
(三)社会扶贫和参与式扶贫政策 |
三、全面小康建设阶段广西农村扶贫行动 |
(一)专项扶贫 |
(二)社会扶贫 |
四、全面小康建设阶段广西农村扶贫成果 |
第四章 全面小康建成阶段广西农村脱贫攻坚(2011 年至今) |
一、全面小康建成背景下广西农村贫困问题 |
(一)贫困人口多群众增收困难 |
(二)老少边山特困问题突出 |
(三)贫困群体需求与扶贫之间存在矛盾 |
二、全面小康建成阶段的广西农村脱贫政策 |
(一)“十二五”期间的广西农村脱贫政策 |
(二)“十三五”以来的广西农村脱贫政策 |
三、全面小康建成阶段的广西农村脱贫行动 |
(一)“十二五”期间的广西农村脱贫行动 |
(二)“十三五”以来的广西农村脱贫行动 |
四、全面小康建成阶段的广西农村脱贫成效 |
第五章 改革开放以来广西农村扶贫的基本经验 |
一、以中国特色减贫理论为指导 |
(一)坚持共同富裕的扶贫目标 |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扶贫立场 |
(三)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 |
(四)坚持精准扶贫方略 |
二、走中国特色减贫道路 |
(一)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扶贫目标 |
(二)出台利于贫困地区和人口的政策 |
(三)坚持普惠和特惠政策相结合 |
(四)坚持党的领导和政府主导 |
(五)动员全社会参与 |
三、坚持符合广西实际的农村减贫政策 |
(一)因地制宜落实中央减贫政策 |
(二)有的放矢出台广西减贫政策 |
四、开展有广西特色的农村减贫实践 |
(一)针对区域性人地矛盾实施移民搬迁 |
(二)利用广东对口帮扶组织劳务输出 |
(三)依托地方特色资源开展产业扶贫 |
(四)运用大会战方式解决区域贫困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10)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基本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缘由 |
(一)问题的提出背景 |
(二)研究的问题 |
二、研究的价值 |
(一)有利于完善我国行政组织法的构建 |
(二)有利于发展我国行政组织法学理论 |
(三)有利于指导行政机构改革的实践 |
(四)有利于公民合法权益的保障 |
三、国内外研究的发展趋势 |
(一)国内研究述评 |
(二)国外研究述评 |
四、研究的方法 |
五、研究的结构与思路 |
第一章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对象 |
第一节 静态层面的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 |
一、机构的内涵 |
二、行政机构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
三、作为行政法学术语的行政机构 |
四、类型化的行政机构 |
第二节 动态层面的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 |
一、行政机构设置权及设置的外延 |
二、机构设置与职权配置的关系 |
三、机构设置与职位、编制设置的关系 |
第三节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理论变迁 |
一、行政组织法中的法律保留 |
二、法律保留不能承受之重 |
三、从法律保留原则到行政法定原则 |
四、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中法的内涵 |
第二章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依据 |
第一节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理论依据 |
一、法律保留学说的发展 |
二、行政组织规范作用的提升 |
三、基本权利的客观价值秩序 |
四、财政预算理论的推动 |
五、法规范的一般性特征 |
第二节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现实依据 |
一、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现实状况 |
二、我国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所面临的问题 |
三、个案分析:环境保护领域的行政机构设置 |
第三章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域外经验 |
第一节 域外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现状 |
一、美国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 |
二、德国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 |
三、日本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 |
四、台湾地区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 |
第二节 域外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基本经验 |
一、预算控制行政机构设置 |
二、行政机构设置的规定应尽可能详尽 |
三、立法主导行政机构设置 |
四、行政机构设置的动态调整机制 |
五、对行政机构设置进行数量限定 |
第四章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 |
第一节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的判断标准 |
一、从法律保留原则到制度性法律保留原则 |
二、法律保留范围的判断标准:从干涉、全面保留到重要性理论 |
三、重要性理论应为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的判断标准 |
第二节 我国大部分行政机构设置非法定化 |
一、中央层面 |
二、地方层面 |
第三节 判断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时须考虑的因素 |
一、行政保留产生的影响 |
二、行政机构设置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保障产生的影响 |
三、行政机构设置对行政任务正确、有效实施产生的影响 |
四、行政机构设置行为本身产生的影响 |
第四节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的确定 |
一、区分行政决策机构与行政执行机构? |
二、业务类行政机构的设置应纳入法定化范围 |
三、行政机构的所有设置行为应纳入法定化范围 |
第五章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位阶与程度 |
第一节 法律规范密度的双重性 |
一、区分法定化位阶与法定化程度 |
二、法律规范密度在我国法律中的表现 |
三、法律规范密度确定的不同标准 |
第二节 行政机构设置的法定化位阶 |
一、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位阶的不同模式 |
二、我国行政机构设置的法定化位阶的现状 |
三、如何确定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位阶 |
第三节 行政机构设置的法定化程度 |
一、比较借鉴:域外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程度分析 |
二、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程度的现状 |
三、行政机构设置的内容要素 |
四、如何加强行政机构设置的法定化程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情况 |
附件:行政组织法规范汇总目录(1949~1999) |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农村科技体系建设星火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论文参考文献)
- [1]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研究[D]. 胡鑫. 吉林大学, 2021(01)
- [2]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研究(1978-2018)[D]. 杨薇. 天津师范大学, 2020(06)
- [3]我国人工智能领域政策文本的量化研究[D]. 李首骏. 安徽财经大学, 2020(04)
- [4]漳河非法采砂治理研究[D]. 潘科.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2020(01)
- [5]政府及大客户对企业可持续供应链管理影响 ——考虑地区差异[D]. 孙连枝.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6]省级旅游志编纂研究[D]. 高宏.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09)
- [7]我国区域跨境电商政策的统计关系与评价[D]. 王琴. 浙江工商大学, 2020(02)
- [8]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行政法研究[D]. 范乾帅. 南开大学, 2019(09)
- [9]改革开放以来广西农村扶贫研究[D]. 赵会.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10]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基本理论研究[D]. 王晓强. 南京师范大学, 20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