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QFII的“夹缝”痕迹(论文文献综述)
赵毅[1](2017)在《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行为偏好研究 ——基于融资和增信的双重视角》文中研究说明互联网金融是我国金融业的新兴业态,近三年来受到社会各界越来越广泛的关注。互联网金融企业是互联网金融业务运营的载体。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在近年来的快速发展中,一方面,满足了小微企业和中低收入阶层的投融资需求,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和扩大就业发挥了现有金融机构难以替代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准入门槛较低、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资本金明显不足,企业经营者卷款跑路、恶意诈骗等失信违约事件频发等严重问题。这些“成长中的烦恼”不仅需要进一步提升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激励效率等外力,也需要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自身有效行为的内力来共同解决。2015年以来,多家有影响力的互联网金融企业陆续披露计划在未来1-3年内完成A股市场IPO,而且在近年来的“资本寒冬”中,在大多数行业的投资活动趋于平静的背景下,各类风险资本却对互联网金融企业“情有独钟”。根据以上现实背景,本文立足我国国情,坚持问题导向,将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行为偏好作为一个科学问题加以研究,旨在探究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行为偏好的深层次动机及实现的内生性机理,准确把握其在IPO过程中与不同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关系差异,对影响IPO行为目的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行为实施优化,避免IPO异象导致的企业声誉损失和资源配置低效现象的产生,为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的有效实施提供理论依据,进一步推动中国互联网金融产业的规制和发展。在梳理既有文献的基础上,本文聚焦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行为偏好这一主题,通过建立相关概念体系,将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选择A股市场IPO的目的作为研究的逻辑起点,分别基于互联网金融企业——传统金融机构、A股市场IPO——海外市场IPO的双重比较研究,揭示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行为偏好的产生机制,使研究思路更加明确。在此基础上,根据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的目的,分别从融资和增信两个视角对其IPO行为偏好展开深入研究。对于融资偏好,首先通过过程分析遴选其中的关键行为——IPO股票发售行为,在定性分析其产生的制度背景和遵循的规则特征的基础上,基于金融成长周期理论和股权融资偏好理论,运用博弈论等相关方法,构建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股票发售行为模型,阐明了IPO股票发售过程中作为发行方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混同均衡和分离均衡的形成机理和约束条件。对于增信偏好,在剖析信用对于当前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特殊意义的基础上,明确信用增级是有别于其它类型企业的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行为的特殊需求,并通过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现有增信手段操作缺陷的分析,进一步强调A股市场IPO行为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信用增级作用。在此基础上,通过研究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企业失信行为的形成机理,发现其产生的症结在于监督效率和激励效率均有待提升,再针对这两个问题,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和企业声誉理论,构建基于IPO信息披露行为的监管效率提升模型和基于IPO行为声誉效应的激励效率提升模型,并通过设计不考虑声誉效应的最优动态显性激励契约和考虑声誉效应的最优动态双重激励契约两类契约及其比较研究,证明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行为偏好引致的声誉效应对守信激励效率的提升作用。对于融资与增信的双重偏好,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具有融资与增信的双重目的,故本文还对其双重偏好进行了深入研究。首先深入分析了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双重偏好特征,并根据网络经济学理论解释其特征的成因,明确了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获客能力是该特征的决定因素。然后,通过构建理论模型验证了获客能力对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双重偏好的正向影响及其临界点的存在性和唯一性,还揭示了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获客能力与其A股市场IPO努力水平的互补关系。最后提出了以提升获客能力为核心的基于双重偏好的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策略。为验证上述模型中参数设计的有效性,引入元胞自动机的相关理论和方法,对以上三类行为偏好进行仿真研究,通过建立仿真模型,设计仿真实验,实现了对尚未实现的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行为的仿真,清晰直观地观察到行为的演化过程,验证了各类参数对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行为偏好的影响,并提出旨在实现融资和增信双重目标的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策略。本文针对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现实问题,围绕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行为偏好进行研究,对于理论层面的贡献在于:进一步丰富我国资本市场支持新兴产业企业发展,新兴产业企业IPO融资偏好、IPO增信偏好的理论和方法;对于实践层面的贡献在于:在我国当前正处于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的接续关键期的大背景下,本文提出的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策略对不仅对互联网金融企业,对于同类型的新兴产业企业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李雪斌[2](2013)在《股权激励机理研究 ——基于中国企业应用实践》文中研究表明西方公司治理的实践及现代企业理论的研究已经证明,股权激励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手段,能较好地解决代理人激励问题,有效实现对职业经理人的长期激励。我国股权激励的探索实践伴随着新中国资本市场的产生、发展已先后经历了四次高潮,前三次的实践主体是国有企业,并都最终以失败或停滞告终;而第四次高潮则随着中国创业板的推出而来临,其实施的主体转为民营企业,且随着创业板的发展、“新三板”的推出,呈现出方兴未艾的态势。作者在投资银行的工作实践中,对此现象感到困惑:为什么我国国有企业在股权激励的推行中要么行之谨慎,推行不畅,要么虽得以实施,但效果不佳;而民营企业股权激励却实施得大张旗鼓,风生水起?股权激励有着怎样的内在逻辑?在中国现实环境中股权激励的实施有着怎样的内在规律?这些都是需要回答的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本文对股权激励在西方及中国的发展历史进行了回顾,对比分析了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与我国现实国情(政治、经济、文化)的差异;对我国股权激励的实践案例,特别是我国创业板公司的股权激励案例进行研究总结,分析指出股权激励的运作机理及其固有局限性;运用以上结论对我国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定位、发展历程、现实状况进行对比分析,研究其异同,提出了当代中国企业在企业特征、内部治理水平及外部制度环境尚需优化和提高的方面。本论文共分为8章。其中:第3-7章是本文的核心章节。第1章为导论,主要介绍本文论述的主要问题及学术创新之处。第2章为研究综述及理论基础,通过对前人股权激励相关研究的回顾,在经营者激励约束问题这一层面上进行了分析比较,梳理了前人在这一问题上研究的脉络,加深了笔者对相关理论的理解,作为提出笔者论文研究框架的理论前提,为本文后续的研究方向和思路奠定了基础。第3章,历史、辩证地分析股权激励的作用机理,为本文后续的研究,提供了理论框架。本章在分析回顾股权激励发展历史的基础之上,从截面角度分析了股权激励实施要素、作用机理及传导条件。第4章,重点对股权激励的契约结构进行研究。从股权激励契约的评价标准,股权激励方式选择的影响因素,以及股权激励契约条款设计等方面,论述了股权激励契约条款的三大方面、九大要素的设计要点。第5章,通过分别对我国现在主要的两类企业(国有和民营)的发展历史的回顾及现状分析,对照股权激励的作用机理,阐述了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在我国实施股权激励的内外部环境差异,分析并回答了“在我国现阶段,什么样的企业适合实施股权激励”的问题。第6章,重点从内部治理和外部制度环境两个维度,从政治、经济、文化三个方面对股权激励的配套实施环境进行了分析,并指出了为促进股权激励的在我国的实施需进行的相应优化。第7章,指出了股权激励作为建立在市场机制基础上的、物质激励手段在应用方面所具有的约束性和局限性;同时指出股权激励需要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调整优化,才能实现在中国的“落地生根”。本文认为,股权激励契约的签署,将原本独立运行的三个市场(资本市场、产品市场和人力资源市场)连接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进而使得市场机制的基本功能能够通过经理人员直接作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在资源配置和企业治理两个层面分别发生作用,提升企业价值,改善公司治理。其作用机理表现为:(1)在资源配置层面,通过股权激励合约的签订,一方面资本市场向企业的股东(委托人)和管理层(代理人)分别动态传递具有预见性的资源配置供需信息;另一方面向资本市场同步反向回溯传递经理人私人评价信息。由于股权激励契约的作用,经理人主动提高了对企业股价变化的关注度,因而主动优化资本市场资金配置效率和企业内部物质、人力资源的配置效率,最终实现企业价值的提升。(2)在企业治理层面,股权激励契约,在企业内部重新调整代理人薪酬水平和结构,并合理设计剩余索取权的大小及其期限结构,一方面激发管理层经营管理的内在主动性,另一方面通过与外部三大市场的对接,连通了三个市场的信息传递及监督机制,从而弱化了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优化了公司治理结构。本文认为,在我国现阶段的股权激励实践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如下方面:首先,股权激励契约设计是决定股权激励实施效果的关键。该契约必须在现行法律的框架之下,结合企业的自身特点,充分考虑外部的会计、税收等外部环境的影响而精心设计,并通过健全有效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方能得以有效实施。其次,我国的国有企业由于其特殊的发展历史和职能定位,在拥有多方面的行政性垄断优势的同时,也具有企业目标多元化、高管人员具有“亦官亦商”的双重身份,经营者考核评价体系不完善的特点,致使股权激励的传导机制无法有效实施,特别在现阶段我国贫富差距不断加大的情况之下,不能也不宜大规模推行股权激励。我国民营企业由于其社会地位及获取资源的能力相对较弱,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手段较少,实施股权激励是其现实而理性的必然选择;由于民营企业的产权特点,既无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之虞,又少有法律及政策性束缚,加之实施及审批的程序简单,因而股权激励能够顺畅实施。最后,股权激励的有效推行,必须有公司内外部制度环境的同步配合。内部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其实施的基本保障;外部政治、经济、文化等制度环境也需同步进行优化。作者认为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对滞后,与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不相适应,已经成为我国经济领域诸多改革无法推进的根本原因。此外,股权激励作为基于西方文化基础上的、市场化物质激励手段,有其固有局限性,因而,若有效推行,必须根据我国的国情,进行适应中国制度环境的优化创新,即实现其在我国的“落地生根”。
宋敏[3](2013)在《德盛期货公司经营模式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相较国外期货公司在经过170多年的历史才逐渐形成了自己专业化、特色化的经营模式,我国期货公司要想形成自己的专业化、特色化的经营模式,唯有走创新发展之路。首先,本文介绍了期货公司经营模式优化研究的背景,阐述了本文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回顾了国内外关于期货公司经营模式的相关研究,并提出了本文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思路。其次,以德盛期货公司为研究对象,从公司法人治理、业务经营、业务拓展、营业网点布局、人才队伍建设、公司组织结构、公司技术研发以及经营文化等八个方面研究德盛期货公司的发展过程以及德盛期货公司经营模式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存在问题的产生原因进行了一一剖析。接下来从宏观环境和行业环境两方面对德盛期货公司的外部环境进行了综合分析,再从市场占有率、客户数量及结构、业务品种结构、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服务水平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等六个方面对德盛期货公司的内部环境进行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运用SWOT分析了公司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然后,结合公司的战略目标提出了多种战略组合方案,最终对战略方案进行选择,并对战略实施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战略实施的措施提出了建议。根据研究分析结果,本文为德盛期货公司在当前复杂的环境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不断弥补自己的劣势,为公司的不断成长制定出科学适用的规模扩张、业务多元化的经营模式优化实施方案,未来10年分三阶段有序实施,可以确保德盛期货公司由目前业内中下游行列进入前列地位。
刘沛佩[4](2013)在《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市场的制度完善》文中认为资本市场的繁荣需要资本的流通与交易,作为资本流通主要方式之一的股份转让,其存在具有必要性和现实意义。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以沪深交易所为代表的交易所市场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实践的需要,交易所市场“一枝独秀”的局面不可避免地暴露出了资本市场发展的局限性。要想取得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势必要突破现有的瓶颈,以开拓融资和股份流转渠道为着眼点,探索建立满足市场主体多样化投融资需求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公司的股份转让制度因公司类型而异,大多数学者在理论研究中亲睐于融资能力强、社会影响力大的上市公司,抑或是以自治性和任意性规范显着着称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法律制度,而对于非上市股份公司相关制度的研究存在不少空白地带。自股份制改革以来,我国非上市股份公司存在的问题逐渐显露。对于这类公司而言,无论是基础概念的厘清、运行制度的规范,还是监管主体和规则的确定,都难以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找到合适的应对方法加以调整,各方都面临着“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困境。就股份流通的现状来看,首先缺乏的是体系化的股份转让市场架构。如果稍对现有的股份转让市场进行研究就会发现,股权托管登记制度的混乱、信息披露制度的不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的不完备等已成为我国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市场运行中的几大突出问题。若不对此加以及时和适当的调整,又将有可能引发更大的问题与风险。所以如何完善我国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市场法律制度,为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份提供一个规范化、体系化的层次性转让平台,成为目前学术界亟待研究的问题。我国非上市股份公司作为国企股份制改造的产物,形成于上世纪80年代,因其特定的形成背景和运行机制而颇具复杂性。从法律规范来说,一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仅简单的根据设立股份和参与投资人数的多少对实践中存在的各类公司进行了两种类型的分类: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未再根据公司治理结构和资本流通状况的不同对公司进行其他标准的划分。这显然是过于简单和粗线条的,并使得非上市股份公司这一概念仅存于理论层面上,而未在法律规范中予以明确。流动性是股份的天性,缺乏流动性的股份公司好似“一潭死水”。就股份公司股份转让的现状来看,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但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份到底应该通过何种法定渠道交易,目前存在非统一的多样性。《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关于股份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规定,意味着法律对于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方式做了强制性的选择。从实践看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原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运作平台)、地方产权交易市场成为目前符合法律规定的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的主要场所。不过遗憾的是,在上述市场发展的过程中,遇到的障碍和瓶颈依然很多。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来说,其在新年伊始开始与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对接。虽然中关村科技园区股份报价转让业务的推行,使得原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规模有所扩大,但挂牌企业的素质参差不齐、对股东人数和投资主体的直接限制,以及将挂牌企业的注册地点限定为四大高新区的做法导致证券市场的功能无法在此清淡的交易市场中全部发挥。新运行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虽然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一定的改进和完善,但该系统目前尚处于过渡运行阶段,要想彻底使市场“旧貌换新颜”还需假以时日。而对各地产权交易市场而言,则因为法律规定的缺失,交易信息不透明,暗箱操作和定价机制不合理等原因被贴上了无统一交易模式、无统一管理部门、无统一信息披露方式这样的“三无”标签。针对现实中遇到的这些问题,首先需要对发展水平层次参差不齐、各具优势却又缺乏体系的各类交易市场进行整合。针对我国场外交易市场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的特点,在目前情况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地方产权交易市场宜借鉴沪深交易所并行发展、错位竞争的运行模式,及时找准自己的定位,发挥各自的优势。在下一步整合的过程中,可以尝试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成为类似OTCBB的全国统一的非上市股份交易平台。但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的建立,离不开各方的协调与配合。地方产权交易市场可以在和证监会、地方政府等部门沟通的基础上,在条件成熟的产权交易市场大规模的开展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业务,并在不同层次的场外交易市场中实施差异化的挂牌标准,以使现存各类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市场在新一轮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中占有一席之地。上述这些是对我国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市场未来发展方向的总体设想,但美好蓝图的实现总是需要具体制度作支撑的。从股份转让市场的规范框架来看,必然包含了两大块内容:对基于股份转让这一商事交易活动而发生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整的法律规范,以及国家从社会整体效率可持续发展最大化的价值出发,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证券市场中的股份转让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简而言之,可以概括为市场运行规范和市场监管制度。证券市场的运行始终围绕着证券交易来展开,在股份发行完成以后,股权托管登记是股份转让的第一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托管登记,上市公司的股权托管登记工作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负责。但遗憾的是,我国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托管登记一直处于混乱无序的状态。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的初始和变更登记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来完成的。除此之外的非上市股份公司,根据法律规定,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这类公司设立时对发起人进行登记。对不涉及公司章程修改事项的发起人变更,以及非发起人股份转让和变更登记,无论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均不受理,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托管登记在立法上身陷“被遗忘的角落”。在下一步的改革中,作为未来直接与交易所市场对接的市场,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的股权托管登记制度一定是集中化、统一化和全国化的;对于地方性股份转让市场而言,应有条件的向集中统一托管登记过渡,实行与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区别和联系并存的集中统一托管登记模式。在地方产权交易市场挂牌的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托管登记可以由地方股权托管机构负责,各地托管机构应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主导下统一托管登记规则、统一托管登记系统,建立起相互之间以及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相衔接的协调机制。再者需要改进的是目前以集中竞价和协议交易为主的市场交易制度。作为资本市场“正金字塔型”底端的场外交易市场,是给证券的流通提供兜底便利的大市场,对这一市场来说,保持一定的开放性是十分必要的。而只有由券商担任证券交易一方当事人的做市商交易制度的引入,才能使交易活跃并保持低成本,并在合理定价机制的基础上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但从我国的实际出发,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市场交易制度的选择应考虑各个市场交易的不同特点和不同市场中挂牌企业的内在特征和差异。基于做市商交易制度与竞价和协议交易制度各具特点、各存优劣的现状,尝试采用多种交易机制相结合的混合交易制度来适应不同时期、不同市场和产品交易的需求不失为一个较好的选择。这样既保持了制度的稳定性、保留了现行制度的优点,又能在恰当的时候充分发挥他种交易制度的优势,解决目前市场发展的症结,实现制度的优势互补。多年来,非上市股份公司一直身陷被遗忘的角落,法律、法规的出台总是有意无意的把其排除在外。作为非上市股份公司本身,其虽然在苍白无力的监管之外获得了更多的自由,但由此给投资者和场外交易市场带来的灾难是沉痛的。在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市场中,首先要解决的就是监管模式的选择和监管职能的划分问题。合理界定证监会政府监管与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的关系是非上市股份公司监管权高效运行的第一层次,从实践来看,证监会的监管权力在很多方面已经越界涉入了依靠市场力量可以自我调整的领域。过多的行政干预将限制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的自由,同时也人为破坏了市场的自我完善机能,不利于市场的发展,且容易诱发公权力的道德风险。行业自律管理作为最基本的市场交易监管方式,在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市场的监管中应占有主导地位并负有直接监管的职责。凡是可以通过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解决的,证监会的监管职能应当从中抽离出来,转而对这种市场化的资本市场运作保障机制进行监督,并成为对场外交易市场监管的最后一道防线。在监管职能的横向划分上,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市场的层次性架构,使得随着层次的走低,监管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的样态。在对地方产权交易市场的监管争夺上,是以证监会、证券业协会的监管为主还是以地方政府监管为主导是需要进行探究的。地方政府是地方产权交易市场的建立者和管理者,它们更容易即时掌握挂牌公司及市场的动态,并给予指导和监督,在监管效果上对本地企业有着较强的约束力。但地方政府并不需要对证券市场的整体性负责,相比证监会而言,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监管权的配置上缺乏整体性考量。且地方政府存在为了利用地方产权交易市场的高收益来实现其自身的财政目标而疏于或懈怠监管的可能,所以地方政府监管的局限性需要中央政府对此加以协调。就目前看来,可由证券业协会和地方政府共享地方产权交易市场的监管权。等到区域性和地方性的产权交易市场发展到一定规模后,还是应当以证券业协会的监管为主线,构建以证券业协会为主导、地方政府加以指导、产权交易市场进行一线监管的监管体系。不过,无论是哪种监管模式或是由哪一方去履行监管职责,所要达到的目的首先就是对投资者权益进行保护。在Taylor关于金融监管的“双峰”理论中,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被认为是金融监管的目标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在第二条也开宗明义的指出了保护投资者是证券法区别于其他经济法律规范的特有目的。和交易所市场相比,投资非上市股份公司的风险相对较大。场外交易市场本身对投资者的知识背景、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就有一定的要求,若不对中小投资者在该市场中信息获取的劣势状况加以改善,他们将犹如市场中的“裸奔者”,利益随时可以被大股东“屠宰”。所以在对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市场的具体监管上,要以投资者利益保护为出发点,着眼于合格投资者制度以及以证券交易合适性原则、风险警示和投资者教育为代表的投资者利益多重保障机制,根据公司类型和交易方式的不同对不同层次的市场设计差异化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在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转让市场中,应逐步取消对自然人投资者在准入和日常交易中的限制,贯彻开放性的准入原则;在非公众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市场中,应当通过直接与间接限制相结合的方法对投资者的准入进行较为严格的把握,并辅之以协议转让下合格投资者制度的豁免适用。对投资者利益保护的另一方面就是适当的信息披露制度。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作用离不开投资信息的优化,强制筹资者进行客观、充分、完整的信息披露,对于投资者信息不对称的克服和理性投资选择的做出,乃至使稀缺的社会资源得到优化配置都是大有裨益的。但在对挂牌公司进行信息披露的要求时,必须做到保护投资者利益与证券流动性的兼顾、与筹资便利和证券市场运行效率的协调。这就要求在信息披露的内容上做到只对具有重大影响的信息进行披露,在格式上尽量简单、易懂,便于投资者获知和理解;在不同层次市场中,以公众性和投资者成熟度为标准施以差异化的安排,并对小额发行实行信息披露豁免,以实现交易的迅捷、市场运行的高效与投资者利益保护的统一。
罗斐[5](2013)在《中国城市商业银行上市研究 ——以HZ银行为例》文中研究说明城市商业银行诞生于特殊的历史环境,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产物,由地方政府、地方企业和城乡居民投资入股,是在原有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作为我国多层次银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国内银行业中小力量的代表,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和完善城乡居民金融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在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和打破银行体系垄断格局方面发挥较大作用,其社会地位以及在金融体系中的作用正逐步得以显现和增强。2007年南京银行、宁波银行和北京银行分别在沪深交易所上市,引起了各界的空前关注,业内人士一致认为拉开了被监管部门定位为中国银行业“第四梯队”的城市商业银行的上市序幕。最新数据显示,已有11家城市商业银行向证监会递交了上市申请。除此之外,据不完全统计,汉口银行、温州银行、南昌银行等超过40家城市商业银行明确提出了上市计划,城市商业银行上市的意愿较强。但是,并非所有的城市商业银行都适合选择上市这条路径,事实上,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仍面临着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内控机制不健全、资产质量较差、地域限制等众多问题,有实力满足上市条件的并不多。在未来一段时间里,由于所处环境和自身实力的差异,城市商业银行将继续呈现分化发展趋势,部分位于经济相对发达、实力较为雄厚的城市商业银行将借助引进战略投资者、改制上市、联合重组等机会发展成为区域性银行和全国性综合银行,而大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将发展成为精品社区银行和特色银行,部分经营较差的城市商业银行将选择退出。本文通过研究分析城市商业银行的地域性和差异性,指出发展中的现实困境以及发展中呈现的新趋势,对城市商业银行不同的发展路径进行阐述,指出改制上市成为部分处于金融生态环境良好、经济较为发达,同时资产规模较大、具有特色优势、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的区域性城市商业银行和极少数旨在发展成为全国性银行的城市商业银行的有效发展途径。在此基础上讨论了上市为三家城市商业银行带来的积极效应,进一步阐明上市是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取得发展的有效途径。对案例银行外部环境和内部实力进行深入分析,指出其上市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其符合上市要求的前提下,具体对上市策略进行研究。并对上市后案例银行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进行分析,指出上市后战略的实施策略,对其他城市商业银行筹备上市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也为其他非上市城市商业银行提供新的发展思路。本文以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现状为出发点,以上市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的优化途径为归宿。采用案例研究,综合运用比较分析、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等多种研究手段。首先,本文从实务的角度阐明研究背景,指出选题的意义,明确了研究方法、结构、创新和不足之处,并对国内城市商业银行上市研究动态进行综述,为下一步研究的开展做好相关理论准备。第二章,论述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内涵、发展现状和现实困境。主要阐述城市商业银行的含义、经营特点,发展现状以及现实困境,简要分析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发展路径的选择,指出上市成为部分处于金融生态环境良好、经济较为发达,同时资产规模较大、具有特色优势、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的区域性城市商业银行和极少数旨在发展成为全国性银行的城市商业银行的必有之路。第三章,以三家上市城市商业银行为例,论述上市为三家城市商业银行的持续快速发展带来的积极效应以及对整个城市商业银行群体的影响。第四章,以HZ银行作为案例银行,对其发展现状及现实困境进行深入分析,指出上市成为其自身发展的现实需要。第五章,通过梳理近年来监管部门对城市商业银行上市的政策演变及导向,同时结合案例银行自身经营情况,分析其上市的途径和具体策略。第六章,利用SWOT分析方法对案例银行上市后的发展前景进行分析,探讨上市后城市商业银行如何获得更好的发展,并针对面临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第七章,对本文所作的研究做出简要总结,指出对HZ银行上市案例分析的借鉴意义。
本刊编辑部[6](2010)在《创新转型抗危机 银税合作谋共赢——中国工商银行2009年第四期“创新沙龙”在国家税务总局举办》文中提出中国工商银行创新沙龙自2007年创办以来,紧扣当前国内外经济金融热点主题,深受工商银行总行机关广大干部员工的喜爱。2009年底,工商银行"创新沙龙"第一次走向社会,走进国家税务总局,并取得圆满成功。中国工商银行李晓鹏副行长就工商银行抗击金融危机和加强银税合作做主题演讲。随后,中国工商银行城市金融研究所所长詹向阳、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佑君、中国工商银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李卫平分别就当前国内外经济金融热点、中国证券市场热点问题和个人资产管理等主题做了精彩演讲。
张萌[7](2007)在《区域发展中的金融支持问题研究 ——以环渤海地区发展中的金融支持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资本、劳动和技术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而资本又是劳动力和技术发挥作用和推广应用的主要条件,区域的开放和经济增长同样离不开金融体系的构建和融资机制的完善,离不开金融支持。目前,我国已经呈现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区域领跑中国经济的趋势。事实证明,经济区域的模式对我国经济的发展确实起到推动作用,而三大地区的经济发展各有自己的模式和特点,珠三角地区依赖于外资的拉动,长三角的发展更多的依赖于民资,而作为经济增长的第三级,环渤海区域在市场开放程度、吸引外资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使环渤海地区在经济实力和其他两个地区差距较大。本文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立足于环渤海地区,借鉴长三角、珠三角的金融支持方面的经验,重点考察长三角,珠三角以及环渤海地区的金融支持对于该地区的经济发展的重要影响作用,并将其量化,对比三者的差异,找出共性。同时通过实证分析,从不同的途径对于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持续不断的资金流的考察,发现隐藏在资金流背后的资金供给机制,找出珠三角、长三角在政策支持、吸引外资、证券市场筹资和民间融资等方面的优势极大的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最后将重点落在环渤海地区的经济发展上,在分析了环渤海地区的金融支持得现状和问题之后,从政府行为、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国有金融机构的贷款结构和区域金融一体化等方面构建适合于环渤海地区发展的金融支持机制,促进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同时也为其他区域发展中的金融支持机制的构建提供建议。
向柳[8](2006)在《基于博弈均衡制度观的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研究》文中认为2005年4月29日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破冰,启动了资本市场上一场意义深远的制度变迁。股权分置这一根本性制度缺陷,是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制肘之患。随着我国资本市场一系列变革的深入,该问题成为各界众而矢之的焦点。但以往对股权分置问题的探讨大多停留在对改革意义的回溯以及技术层面问题的讨论,而笔者认为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质上是一场意义深远的制度变迁,因而试图以博弈均衡制度观为分析框架,将新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和制度变迁的相关理论观点贯穿文章始终,对这一制度安排的形成和变迁的内在理论逻辑进行尝试性的探讨,并力求在分析工具和研究角度上有所突破,为股权分置改革以及相关的资本市场其它配套改革提供理论和现实的启发。首先,本文从博弈均衡制度观的角度重新诠释了“股权分置”、“全流通”等与股权分置改革紧密相关的重要概念,指出跟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直接相关的制度安排—“股权分置”与“全流通”是在特定历史背景下由我国股市上的博弈参与人策略互动内生的,存在于参与人的意识中,并且可自我实施的共有信念系统。而从“股权分置”到“全流通”的制度变迁是在给定的博弈结构下从一种均衡向另一种均衡的过渡。其次,以这一定义为基础,文章在考察了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前股权结构的现实情况之后,在博弈均衡制度观的分析框架下引致出对股权分置改革的主要推动因素的考量以及这一制度变迁过程所呈现的典型特征的描述。笔者认为,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质上是一场由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利益集团以及意识形态等因素也是制度变迁过程中不可忽略的重要力量,并始终呈现出路径依赖和制度创新的特点。最后,笔者进一步指出政府行为边界的重新界定,从强制性制度变迁走向诱致性制度变迁是我国深化股权分置改革以及资本市场其它相关制度变迁的关键所在。并且,提出建立既得利益集团的制衡机制,以确保制度变迁方向的合理性的观点。而意识形态作为博弈域的外生规则性参数,也为聚点均衡的形成提供了理论和现实的可能性。文章认为要突破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下制度锁定的瓶颈,必须实现资本市场相关制度设施的创新。
李冬霞[9](2005)在《中国股指期货风险防范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为有效规避市场的系统风险、有效缓解国内券商的经营压力、提高其竞争力,为QFII、保险资金和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在内的机构投资者以及最近推出的上海证券50ETFs提供有效避险工具,股指期货的推出具备了一定的紧迫性。同时,中国证券市场的蓬勃发展已引起国外投资者的重视,道·琼斯和摩根斯坦利已经设立了中国股指期货并开始交易,香港联合交易所于2003年12月8日正式推出了H股指数期货,2004年10月18日,美国芝加哥期权交易所正式推出中国股指期货。同时新加坡、文莱国际交易所和香港骏溢期货有限公司也想推出中国统一指数。在这种国际形势下,中国一些证券交易所开展了一系列关于股指期货的大讨论,并且讨论的重心已经从可行性、必要性等问题转移到了股指期货的具体实施方式、上市时机的选择、股指期货的风险控制等更加具有可操作性的问题上。因此,无论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要求,还是国际资本市场发展趋势来看,股指期货对于中国股市来说,已经不只是一种致命的诱惑,更是一种必不可少的内在需要。 由于中国的证券市场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特殊环境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带有明显的中国特色,从法律法规的制定到交易机制的运行都与国际市场存在一定脱节,在转轨过程中出现企业改制不到位、行政钳制力量太强、市场调节机制太弱的行政主导型特征。由于行政权力和行政机制的深度介入,造成股票市场资源配置等功能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由于股票市场与股指期货有高度的相关性,中国股票市场的特殊影响因素有可能导致中国股指期货的特殊风险。鉴于此,本文在金融学以及股指期货理论的基础上,坚持理论与实践
赵强[10](2004)在《我国证券市场综合理论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我国的证券市场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然而就在市场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许多缺陷和问题也已经逐步呈现出来。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地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对市场的信心,也影响了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有力的理论指导是在进一步深化我国证券市场改革的同时解决这些问题的前提。而目前对我国证券市场的理论研究还存在着一些缺陷,表现为:第一,一般性的对策研究多,有深度的理论研究比较少;第二,直接套用西方成熟证券市场理论的多,能结合我国证券市场特点改进和提出新理论的少;第三,纯理论的研究多,切实的实证研究少。对此,本文在剖析了我国现阶段证券市场的构成和特点后,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证券市场的理论展开了研究。在第一章中,文章对我国证券市场十余年的发展历程作了系统的回顾,对现阶段的市场构成、特点及影响因素作了分析,并指出了市场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文章的第二章采用了极差分析法对我国证券市场进行了实证分析,确定了我国证券市场长期记忆效应的基本特征。文章还采用GARCH模型对市场的运行特征做了分析,对市场收益率是否服从非线性和尖峰胖尾的特征进行验证。本文第三章在概要地介绍和分析证券市场有效性评价一般理论的基础上,结合DEA模型中效率评价的基本思路,提出了一种新的证券市场投入产出评价模型,从一个更为宏观的角度对证券市场的效率进行评价。该模型将证券公司个数和总资产作为投入,市场总交易量和A股融资总量作为产出,通过对我国证券市场历年投入产出状况的比较,可以计算证券市场将投入资源转化为证券市场产出的效率,也就是市场的投入产出效率。更进一步,文章还对我国证券市场历年投入产出效率和市场指数变化趋势的一致性做了分析和论述。第四章,在分析和介绍了证券市场一般风险分类的基础上,以市场整体风险为重点研究对象,构建了我国证券市场历年周平均整体风险的计算公式,并给出了计算结果。更进一步,通过对市场历年风险和宏观经济指标的多元回归分析,确定了影响我国证券市场整体风险的三大经济因素。文章在第五章中,分析给出了一组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分类标准。在此基础上,文章将上市公司整体的业绩变化视为一个在不同业绩状态间转换的马氏过程。以Markov分析为工具,文章计算了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状态转移矩阵,并对今后10-15年我国上市公司整体的业绩分布状况做了预测。进而,文章还通过修改关于Markov过程中整体个数不变的假设,提出了一类改进的Markov模<WP=3>型,并用此模型对我国证券市场做了实证分析。当前我国证券市场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已经体现在国家经济体系的各个方面。文章的第六章通过大量的数据,实证地分析了证券市场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度,并对市场和国民经济之间的关联性做了计量分析。文章的第七章则考察了证券市场对我国货币政策传导影响的成因、机理,构建了证券市场作用下货币政策的一般均衡模型,并给出了相应的对策。规范和发展证券市场是我们的目标,创新则是现阶段市场进一步规范和发展的动力。在第八章中,文章分析了市场的规范和发展之间辨证统一的关系,明确了影响市场规范和发展的关键问题。之后,文章对证券市场的观念创新、交易方式及监管创新做了重点分析,并提出了一系列的对策和建议。
二、QFII的“夹缝”痕迹(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QFII的“夹缝”痕迹(论文提纲范文)
(1)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行为偏好研究 ——基于融资和增信的双重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问题提出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问题提出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3.1 关于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研究 |
1.3.2 关于企业A股市场IPO行为偏好的研究 |
1.3.3 关于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行为偏好的研究 |
1.3.4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4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 |
第2章 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行为偏好的理论基础 |
2.1 概念体系和研究边界 |
2.1.1 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及相关概念辨析 |
2.1.2 中国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分类——金融功能视角 |
2.1.3 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分类 |
2.1.4 企业A股市场IPO行为偏好的概念体系 |
2.1.5 逻辑起点与研究边界 |
2.2 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行为偏好的相关基础理论 |
2.2.1 长尾理论 |
2.2.2 金融成长周期理论 |
2.2.3 股权融资偏好理论 |
2.2.4 委托代理理论 |
2.2.5 企业声誉理论 |
2.3 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特征分析及其IPO行为偏好的产生过程 |
2.3.1 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特征及其与传统金融机构的比较 |
2.3.2 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的IPO行为动机分析——融资与增信 |
2.3.3 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境外市场IPO异象的现实例证——宜人贷 |
2.3.4 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选择A股市场IPO的内生动力 |
2.3.5 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行为偏好的产生过程 |
2.4 双重视角下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行为偏好分析框架 |
2.4.1 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行为偏好双重研究视角的确定 |
2.4.2 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融资偏好分析 |
2.4.3 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增信偏好分析 |
2.4.4 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双重偏好分析 |
2.4.5 基于元胞自动机的系统仿真方法的选择依据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融资偏好研究 |
3.1 A股市场企业IPO融资行为过程与新股发售参与主体分析 |
3.1.1 A股市场IPO融资行为与新股发售 |
3.1.2 A股市场IPO股票发售过程分析 |
3.2 A股市场企业IPO股票发售依据的规则特征分析 |
3.2.1 A股市场累计投标询价制的演进特征——纵向视角 |
3.2.2 A股市场累计投标询价制的国际比较——横向视角 |
3.3 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股票发售特征及关键要素分析 |
3.3.1 当前A股市场企业IPO股票发售特征分析 |
3.3.2 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股票发售特征分析 |
3.3.3 互联网金融企业IPO股票发售信号的确定 |
3.3.4 互联网金融企业IPO股票发售发行方的界定 |
3.4 基于发行方特征的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股票发售模型 |
3.4.1 模型特征 |
3.4.2 基本假设 |
3.4.3 变量设定及说明 |
3.4.4 博弈过程与支付分析 |
3.4.5 IPO股票发售博弈模型构建 |
3.4.6 精炼贝叶斯均衡求解 |
3.4.7 模型结论 |
3.5 基于融资偏好的元胞自动机仿真实验设计与结果分析 |
3.5.1 实验设计背景 |
3.5.2 仿真实验设计 |
3.5.3 未加融资偏好参数的仿真实验及结果分析 |
3.5.4 加入融资偏好参数的仿真实验及结果分析 |
3.6 基于融资偏好的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策略 |
3.6.1 披露“高质量”的招股意向书 |
3.6.2 选择“热销市场”IPO |
3.6.3 降低投资者申购的机会成本 |
3.6.4 重点把握初始询价阶段 |
3.7 本章小结 |
第4章 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增信偏好研究 |
4.1 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的增信动因 |
4.1.1 互联网金融企业生存的基础——信用 |
4.1.2 当前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迫切需要——增信 |
4.1.3 现有主要增信方式的操作缺陷 |
4.1.4 互联网金融企业增信的必然选择 |
4.2 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失信行为分析 |
4.2.1 失信与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失信行为 |
4.2.2 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失信行为模型 |
4.3 基于IPO信息披露的监管效率提升模型 |
4.3.1 IPO信息披露及其对监管效率提升的作用 |
4.3.2 提升监管效率的各参与方行为解析 |
4.3.3 监管效率提升关键因素的优化模型 |
4.3.4 无法有效识别信息的治理对策 |
4.4 基于IPO声誉效应的激励效率提升模型 |
4.4.1 IPO与企业声誉 |
4.4.2 IPO的声誉效应 |
4.4.3 基本假设与参数设定 |
4.4.4 不考虑声誉效应的最优动态显性激励契约 |
4.4.5 考虑声誉效应的最优动态双重激励契约 |
4.4.6 两类契约的比较研究 |
4.4.7 激励效率的提升对策 |
4.5 基于增信偏好的元胞自动机仿真实验设计与结果分析 |
4.5.1 仿真实验设计 |
4.5.2 未加增信偏好参数的仿真实验及结果分析 |
4.5.3 加入增信偏好参数的仿真实验及结果分析 |
4.6 基于增信偏好的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策略 |
4.6.1 设计嵌入企业声誉隐性激励的长期激励契约 |
4.6.2 建立互联网金融企业历史信息的强制披露机制 |
4.6.3 强化对普通投资者无法有效识别信息的治理机制 |
4.6.4 建立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守信联盟以强化集体声誉约束 |
4.6.5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强制性制度安排 |
4.6.6 重塑互联网金融生态的监管策略 |
4.7 本章小结 |
第5章 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双重偏好研究 |
5.1 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双重偏好特征 |
5.1.1 双重偏好的优先级特征 |
5.1.2 偏好程度的差异化特征 |
5.1.3 双重偏好特征的网络经济学解释——获客能力的关键作用 |
5.2 基于网络经济学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获客能力作用的验证模型 |
5.2.1 理论假设 |
5.2.2 获客能力对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双重偏好的正向影响 |
5.2.4 获客能力临界点的存在性与唯一性证明 |
5.2.5 模型结论 |
5.3 数值仿真与分析 |
5.3.1 仿真实验设计 |
5.3.2 正向影响仿真结果及其分析 |
5.3.3 临界点的仿真结果及其分析 |
5.4 基于双重偏好的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策略 |
5.4.1 获客能力必须突破临界点才有助于IPO |
5.4.2 构建客户社交生活生态圈以批量获客 |
5.4.3 统筹渠道与产品组合以降低获客成本 |
5.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它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2)股权激励机理研究 ——基于中国企业应用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
1.2 论文的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1.3 论文的结构 |
1.4 论文的创新点及学术贡献 |
2 股权激励相关理论述评 |
2.1 股权激励的相关理论概述 |
2.2 国内外关于股权激励研究现状 |
2.3 本章小结 |
3 股权激励的作用机理及应用约束 |
3.1 股权激励的定义及其历史逻辑分析 |
3.2 股权激励的作用机理 |
3.3 股权激励的应用约束 |
3.4 本章小结 |
4 股权激励的契约结构 |
4.1 股权激励契约的评价标准 |
4.2 股权激励的主要方式及其特点对比 |
4.3 股权激励模式的选择 |
4.4 股权激励契约结构 |
4.5 本章小结 |
5 我国企业的股权激励适用分析 |
5.1 我国企业的分类 |
5.2 我国国有企业的股权激励适用分析 |
5.3 我国民营企业的股权激励适用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6 我国企业股权激励的制度环境分析 |
6.1 股权激励的内部制度环境优化 |
6.2 中国股权激励外部制度环境现状 |
6.3 股权激励的外部制度环境优化建议 |
6.4 本章小结 |
7 股权激励的局限及在中国的“落地生根” |
7.1 股权激励的局限性 |
7.2 股权激励在我国的“落地生根” |
7.3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与不足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局限性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中文参考文献 |
英文参考文献 |
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3)德盛期货公司经营模式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插图索引 |
附表索引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研究综述 |
1.2.1 期货公司简述 |
1.2.2 经营模式界定 |
1.2.3 文献综述 |
1.2.4 经营模式与经营战略 |
1.3 研究的思路与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的主要内容 |
第2章 德盛期货公司经营模式现状分析 |
2.1 德盛期货公司简介 |
2.2 德盛期货公司经营模式运营现状 |
2.2.1 法人治理结构基本完善 |
2.2.2 经营业务单轮支撑 |
2.2.3 业务拓展艰难转型 |
2.2.4 网点布局立足省域 |
2.2.5 人才队伍外引内培 |
2.2.6 组织结构事业部制 |
2.2.7 技术开发依赖券商 |
2.2.8 经营文化“合规”起步 |
2.2.9 德盛期货公司现有经营模式与特点 |
2.3 经营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
2.3.1 法人治理有待深化改革 |
2.3.2 经营业务单一亟需添力 |
2.3.3 业务拓展明显后劲不足 |
2.3.4 网点布局内外严重失衡 |
2.3.5 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缺失 |
2.3.6 营业网点自主能动不足 |
2.3.7 技术开发客户满意欠缺 |
2.3.8 合规文化建设任重道远 |
第3章 德盛期货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分析 |
3.1 德盛期货公司宏观经营环境分析 |
3.1.1 德盛期货经营管理体制需在变革中不断完善 |
3.1.2 期货公司年度分类评价要求德盛期货做大做强 |
3.1.3 “两化进程”为德盛期货公司创新发展提供了空间 |
3.1.4 德盛期货公司可以拥有国际化发展机率 |
3.2 德盛期货公司中观经营环境分析 |
3.2.1 行业竞争者分析 |
3.2.2 潜在加入者分析 |
3.2.3 主要竞争对手分析 |
3.2.4 供应商与顾客(投资者)分析 |
3.3 德盛期货公司内部经营条件分析 |
3.3.1 市场份额 |
3.3.2 客户数量及结构 |
3.3.3 品种结构 |
3.3.4 财务状况 |
3.3.5 服务水平 |
3.3.6 人力资源管理 |
3.4 德盛期货公司的 SWOT 分析 |
3.4.1 优势分析 |
3.4.2 劣势分析 |
3.4.3 机会分析 |
3.4.4 威胁分析 |
第4章 德盛期货公司经营模式优化设计 |
4.1 公司总体经营目标及其战略计划目标设计 |
4.1.1 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 |
4.1.2 德盛期货公司阶段性战略计划 |
4.2 德盛期货公司经营模式的优化思路与优化模式 |
4.2.1 德盛期货公司经营模式的优化思路 |
4.2.2 德盛期货公司优化后经营模式选择 |
4.3 公司经营模式优化的可行性分析 |
4.3.1 中国期货业进入发展“黄金期” |
4.3.2 公司恰逢期货业经营模式变革潮 |
4.3.3 经营模式优化可进入优质公司行列 |
第5章 德盛期货公司经营模式优化实施 |
5.1 实施的目标与计划 |
5.1.1 经营模式优化的实施目标 |
5.1.2 经营模式优化的实施计划 |
5.2 实施的难点与障碍 |
5.2.1 监管政策与制度的相对稳定和连续 |
5.2.2 股东单位对公司发展的信心与决心 |
5.2.3 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的制定与有效实施 |
5.3 实施的保障与措施 |
5.3.1 特色经营力的有效形成 |
5.3.2 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构建 |
5.3.3 综合服务力的有力打造 |
5.3.4 持续人才力的充分保障 |
5.3.5 合规文化力的永续生成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市场的制度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相关研究成果述评 |
三、本文的研究方法和思路 |
四、本文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概述 |
第一节 非上市股份公司的法律定位与特征 |
一、非上市股份公司的提出与立法的回应 |
二、非上市股份公司的法律特征 |
第二节 与非上市股份公司有关的几组概念的厘清 |
一、场外交易市场 |
二、公众公司与私人公司 |
三、公开发行 |
四、特定对象 |
五、非上市公众公司和非公众股份公司 |
第三节 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的特点、规范与现实障碍 |
一、非上市股份公司有别于上市公司的股份转让特点 |
二、我国法律对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的强制性规定 |
三、流动性不足是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的最大障碍 |
第四节 多层次股份转让市场是股份转让的现实需要 |
一、有效和活跃的股份流通市场对股份转让意义重大 |
二、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份流动需要规范的场外交易市场 |
三、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市场的层次性要求 |
第二章 我国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场所研究 |
第一节 法律规范对我国股份转让市场的规制历程 |
一、1998 年以前:法律缺位下的泡沫式繁荣 |
二、1998——1999 年:场外交易市场的清理整顿 |
三、2000——2005 年:逐步规范与引导股份流动 |
四、2006——2011 年:股份转让市场再度兴盛 |
五、2012 年至今:股份转让市场及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
第二节 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市场的现状及域外法考察 |
一、较为单一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转让市场 |
二、非公众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市场的多元化 |
三、域外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场所简介 |
第三节 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市场的整合与构建 |
一、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市场在资本市场中的定位 |
二、近年来我国股份转让市场的变化特点和问题 |
三、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市场的发展路径构建 |
第三章 股份转让市场的托管登记与交易制度完善 |
第一节 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市场的股权托管登记制度 |
一、股东名册的法律定位及应有效力 |
二、股权托管登记的必要性及法律层面上的回应 |
三、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托管登记的混乱现状亟待改善 |
四、对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登记与托管的若干建议 |
第二节 建立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市场的混合交易制度 |
一、我国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市场中的交易制度及弊病 |
二、对现有交易机制的改革需要引入做市商交易制度 |
三、我国股份转让市场中混合型交易机制的制度设计 |
第四章 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市场的监管制度安排 |
第一节 辩证看待以投资者利益为着眼点的监管制度安排 |
一、法律对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市场的“监管不周” |
二、以非上市公众公司为代表的中小投资者权利易受侵害 |
三、投资者利益保护不是证券监管的最高法则 |
四、以投资者成熟度为划分标准的多层次监管制度 |
第二节 股份转让市场的监管模式选择与监管职责划分 |
一、我国证券市场中“强他律、轻自律”的管理体制 |
二、强化证券业协会对股份转让市场的自律管理 |
三、以证券业协会为主导的监管权责划分 |
第三节 以合格投资者制度为核心的投资者保护 |
一、非上市股份公司中小投资者弱势地位的内外部根源 |
二、非上市股份公司投资者保护的功能与制度框架 |
三、建立以合格投资者制度为核心的投资者多重保障机制 |
第四节 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 |
一、信息公开的完全性是资本市场发挥作用的基本条件 |
二、非上市股份公司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与价值选择 |
三、我国关于非上市股份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定与英美法考察 |
四、我国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市场信息披露的制度设计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5)中国城市商业银行上市研究 ——以HZ银行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研究方法、文章框架及创新点 |
1.2.1 研究方法 |
1.2.2 论文结构 |
1.2.3 主要创新点 |
1.3 对中国城市商业银行上市的研究动态 |
2. 城市商业银行的内涵、现实困境以及发展路径选择 |
2.1 城市商业银行的内涵 |
2.1.1 城市商业银行具有地方性 |
2.1.2 城市商业银行具有差异性 |
2.2 城市商业银行发展中的现实困境 |
2.2.1 公司治理机制尚不完善 |
2.2.2 内控机制不健全,激励机制不合理 |
2.2.3 风险管控难度加大 |
2.2.4 传统盈利模式面临挑战 |
2.3 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路径选择 |
2.3.1 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现状 |
2.3.2 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的路径选择 |
3. 城市商业银行上市效应分析 |
3.1 估价效应 |
3.2 资本扩张效应 |
3.3 提高经营绩效效应 |
3.4 冲击和激励效应 |
4. 案例银行-HZ银行上市必要性的分析 |
4.1 HZ银行上市的优势分析 |
4.1.1 公司治理结构较为完善 |
4.1.2 植根于经济活跃、民生富饶的长三角,跨区经营于经济发达中心城市 |
4.1.3 发挥地缘优势、服务地方经济、专注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而有竞争力的服务 |
4.1.4 决策快捷、贴近市场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 |
4.1.5 与境外战略投资者长期合作带来价值提升 |
4.2 HZ银行的劣势分析 |
4.2.1 资本实力较弱 |
4.2.2 基础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科技支撑能力不足 |
4.3 HZ银行面临的机遇 |
4.3.1 实体经济的金融需求将进一步增强 |
4.3.2 银行上市成为必然趋势 |
4.3.3 金融市场化改革为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提供诸多政策机遇 |
4.4 HZ银行面临的挑战 |
4.4.1 区域银行业竞争态势严峻 |
4.4.2 跨区域发展面临的挑战 |
4.4.3 传统盈利模式面临的挑战 |
5. 城市商业银行上市策略研究——以HZ银行为例 |
5.1 城市商业银行上市的监管政策及导向 |
5.1.1 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发展壮大的相关政策 |
5.1.2 城市商业银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 |
5.1.3 城市商业银行迅速扩张和风险防范政策 |
5.1.4 证监会关于城市商业银行上市的政策导向 |
5.2 城市商业银行上市地点和上市模式的选择 |
5.2.1 城市商业银行上市地点的选择 |
5.2.2 城市商业银行上市模式的选择 |
5.3 HZ银行上市策略分析 |
5.3.1 内部策略 |
5.3.2 外部策略 |
6. HZ银行上市后的前景分析和发展建议 |
6.1 HZ银行上市后的前景分析 |
6.1.1 优势分析 |
6.1.2 劣势分析 |
6.1.3 机会分析 |
6.1.4 威胁分析 |
6.2 HZ银行上市后战略的实施策略 |
6.2.1 坚持市场定位,完善专业化经营体制 |
6.2.2 巩固杭州本地市场,稳步推进跨区域发展 |
6.2.3 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强化内控机制建设 |
6.2.4 加强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加快金融电子化进程 |
6.2.5 加大创新力度,打造核心竞争力 |
7.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7)区域发展中的金融支持问题研究 ——以环渤海地区发展中的金融支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章 区域发展与金融支持的有关理论及研究进展 |
1.1 金融发展理论 |
1.2 金融支持的界定 |
1.3 区域经济发展和金融支持间的关系 |
第二章 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的金融支持的实证分析 |
2.1 三个地区的金融贡献度的比较 |
2.1.1 三个地区金融支持对经济增长的直接贡献度 |
2.1.2 金融支持总量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的比较 |
2.2 三个地区金融支持机制的比较分析 |
2.2.1 机构资金在不同区域内的分配 |
2.2.2 金融交易市场的比较 |
2.2.3 实际利用外资的比较 |
2.2.4 体制外资金供给 |
2.3 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在区域发展中金融支持模式的共同点 |
2.3.1 国家的政策支持 |
2.3.2 发达的金融交易市场 |
2.3.3 广泛的利用外资 |
2.3.4 较为规范的民间融资 |
第三章 环渤海地区的金融支持现状和问题 |
3.1 环渤海地区的金融支持现状 |
3.1.1 制度环境和政策倾斜 |
3.1.2 环渤海地区金融发展水平 |
3.2 环渤海地区的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 |
第四章 环渤海地区未来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的构想 |
4.1 转变政府职能推动金融业的发展 |
4.2 构建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 |
4.3 完善国有金融机构的信贷结构,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 |
4.4 推动区域金融一体化 |
4.4.1 环渤海经济区域金融合作的必要性 |
4.4.2 推进环渤海区域金融合作发展的建议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发表论文情况 |
致谢 |
(8)基于博弈均衡制度观的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对象 |
1.2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内外学者关于制度、制度变迁的理论探讨 |
1.3.2 国内学者关于股权分置问题的探讨 |
1.4 研究方法及基本思路 |
第2章 制度、制度变迁与博弈均衡制度观 |
2.1 制度、制度变迁的博弈阐释 |
2.2 制度、制度变迁的博弈均衡分析 |
2.2.1 进化博弈模型的假设条件 |
2.2.2 进化博弈模型的主要思路 |
2.3 博弈均衡制度观的几个要素 |
2.3.1 政府与制度生成、变迁机制 |
2.3.2 利益集团与制度生成、变迁机制 |
2.3.3 意识形态与制度生成、变迁机制 |
2.3.4 路径依赖和制度创新 |
2.4 我国股权分置改革与博弈均衡制度观的内在关联性 |
第3章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情况的现实考察 |
3.1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前的总体股权结构 |
3.2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前股权结构的年度变化 |
3.3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前股权结构的行业分布 |
3.4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前股权结构的地区分布 |
第4章 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博弈均衡分析 |
4.1 股权分置改革的制度分析前提 |
4.1.1 利益主体及行为特征描述 |
4.1.2 动态及开放的博弈环境 |
4.1.3 信息不对称 |
4.2 制度起源 |
4.3 制度危机、制度变迁 |
4.3.1 前“国有股减持”时期 |
4.3.2 “国有股减持”时期 |
4.3.3 “股权分置改革”时期 |
4.4 我国股权分置改革存在的问题探讨 |
4.4.1 政府行为边界的模糊 |
4.4.2 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 |
4.4.3 意识形态的分歧 |
4.4.4 制度锁定 |
第5章 深化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初步构想 |
5.1 重新界定政府的行为边界 |
5.2 建立既得利益集团的制衡机制 |
5.3 协调意识形态 |
5.4 创新资本市场相关配套制度设施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致谢 |
(9)中国股指期货风险防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前言 |
一、股指期货风险概述 |
(一) 股指期货风险的内涵及特征 |
(二) 股指期货风险的分类 |
(三) 中国股指期货特有的风险分析 |
二、股指期货风险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一) 股指期货风险的内在成因 |
(二) 股指期货风险的外在影响因素分析 |
(三) 中国股指期货特有的风险影响因素分析 |
(四) 中国海南股指期货试点的风险分析 |
三、中国股指期货风险的防范措施 |
(一) 完善市场环境,防范股指期货风险 |
(二) 完善制度环境,防范股指期货风险 |
(三) 完善技术手段,防范股指期货风险 |
结束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致谢 |
(10)我国证券市场综合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 我国证券市场概述 |
1.1 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历史回顾与展望 |
1.2 我国当前证券市场构成状况分析 |
1.3 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 |
1.4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5 本文的主要研究思路及创新点 |
第二章 证券市场的非线性分析 |
2.1 证券市场理论与中国证券市场现状分析 |
2.2 中国证券市场的非线性分析 |
2.3 GARCH模型及其实证分析 |
第三章 我国证券市场效率评价理论与实证研究 |
3.1 引言 |
3.2 DEA模型及其改进 |
3.3 我国证券市场相对有效性评价研究 |
第四章 我国证券市场的风险分析 |
4.1 证券市场风险概论 |
4.2 我国证券市场的风险分析 |
4.3 我国证券市场风险的实证研究 |
第五章 我国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的马氏分析 |
5.1 我国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的一般分析 |
5.2 Markov链简介 |
5.3 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的Markov模型 |
5.4 扩展的上市公司马尔科夫分析 |
第六章 证券市场与国民经济的关联分析 |
6.1 证券市场和国民经济的相关性研究 |
6.2 证券市场与国民经济的因果关系分析 |
6.3 证券市场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研究 |
第七章 证券市场与货币政策传导的影响机制分析 |
7.1 概述 |
7.2 证券市场对中国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影响的实证分析 |
7.3 股票价格与货币政策框架的一般分析 |
7.4 证券市场条件下的货币政策工具分析 |
第八章 我国证券市场规范、发展与创新研究 |
8.1 证券市场的规范与发展分析 |
8.2 观念创新 |
8.3 证券市场交易与监管方式创新 |
参考文献 |
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完成的论文 |
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与的科研项目 |
致 谢 |
四、QFII的“夹缝”痕迹(论文参考文献)
- [1]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市场IPO行为偏好研究 ——基于融资和增信的双重视角[D]. 赵毅.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17(01)
- [2]股权激励机理研究 ——基于中国企业应用实践[D]. 李雪斌.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3(12)
- [3]德盛期货公司经营模式优化研究[D]. 宋敏. 湖南大学, 2013(09)
- [4]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市场的制度完善[D]. 刘沛佩. 华东政法大学, 2013(01)
- [5]中国城市商业银行上市研究 ——以HZ银行为例[D]. 罗斐. 西南财经大学, 2013(02)
- [6]创新转型抗危机 银税合作谋共赢——中国工商银行2009年第四期“创新沙龙”在国家税务总局举办[J]. 本刊编辑部. 中国城市金融, 2010(01)
- [7]区域发展中的金融支持问题研究 ——以环渤海地区发展中的金融支持为例[D]. 张萌. 天津商业大学, 2007(03)
- [8]基于博弈均衡制度观的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研究[D]. 向柳. 湖南大学, 2006(06)
- [9]中国股指期货风险防范研究[D]. 李冬霞. 四川师范大学, 2005(08)
- [10]我国证券市场综合理论研究[D]. 赵强. 天津大学, 20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