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内蒙古税费改革的几点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刘阳[1](2021)在《内蒙古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链耦合发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现代竞争,已由产品之间的竞争,转为产业链之间的竞争。但在此过程中,信息不对称、增收速度慢、生产流通脱节、资源集聚不均衡、农产品附加值低等发展不协调现象愈演愈烈。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发展,不仅改变人们生产和生活方式,还赋能农业产业链、助力农民增收。如此背景下,研究和掌握电子商务、农业产业链发展动态,同时深入挖掘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链之间的耦合关系,具有促进农业产业链发展的现实意义,而且对丰富和拓展农业产业链相关理论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本文对电子商务和农业产业链耦合关系进行研究,采用“内涵-过程-机理”的整体研究思路,以系统论、系统耦合理论、协同论、产业融合理论等相关理论为指导,剖析二者之间的内涵及特征,构建耦合发展整体研究框架,重点分析2008-2018年内蒙古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链耦合发展的时序演变过程,从时间维度揭示内在耦合机理。在宏观层面,依据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链耦合研究框架,评价二者耦合发展过程,构建各自的指标体系,得出主要结论:(1)电子商务指标体系的四个二级指标权重分别为业务因素权重49.41%、环境因素19.21%、服务因素15.78%、渠道因素15.60%,渠道方面所占比重较低,通过耦合农业产业链予以优化;(2)农业产业链指标体系的三个二级指标权重分别为技术因素权重53.04%、组织因素26.44%、环境因素20.52%,环境因素中尤为突出的问题是人才培养的投入难以满足现阶段农业经济发展需要;(3)从时间变化过程看,存在协同发展,相互映照。具体表现为内蒙古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链耦合协调度从2008年的0.1708到2018年的0.4164稳步上升,呈现出由严重不协调演变为勉强协调;2015年起电子商务发展水平的上升速度要快于农业产业链。对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链内在耦合机理进行定量分析,得出主要结论:(1)持续增长,趋于协调发展。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链的耦合关系处于低水平、高耦合、勉强调和协调状态,说明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链两个子系统之间关系密切,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但是有序程度低,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尚未充分发挥作用,要优化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链耦合协调路径,向新的有序结构发展;(2)短期波动,长期协整关系。构造VAR模型得出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链之间耦合度与耦合协调度有着长期协整的关系,从长远看两个变量之间具有均衡关系,当短期波动偏离长期均衡时,通过短期偏离调整修复,以增加0.13的调整力度使之回到均衡状态,发展为一个长期的、均衡的稳定系统。在微观层面,小农户占内蒙古现有91.22%,仍然是主要的农业组织形式,参与耦合电子商务的农业产业链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有效途径。本文选取内蒙古东、中、西部地区具有代表性的农村,先后两年发放问卷进行调研,提供微观数据支持。依次分析农户参与电子商务的影响因素→参与电子商务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农户参与耦合电子商务的农业产业链的影响因素,得出主要结论:(1)基于739个农户为研究对象,参与变量、服务质量、交通状况和认知程度对农户参与电子商务有显着正向影响;(2)基于739个农户为研究对象,随着农户收入增加,采用电子商务销售农产品对收入的影响从负相关转变为正相关;(3)基于378个农户为研究对象,种植类型、参与新型经营主体、地区的差异、性别与婚姻状况等变量对农户参与耦合电子商务的农业产业链有显着影响。综合宏观层面、微观层面的研究结论,探索内蒙古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链耦合协调路径,提出促进二者耦合协调发展的建议: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强化农民技能培训;鼓励农民加入新型经营组织;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培育内蒙古特色农产品品牌。本文最大的创新点是借鉴系统论思想将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链视作一个完整的耦合系统,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二者耦合发展整体研究框架,有助对电子商务和农业产业链的时序演化过程和内在耦合机理展开研究。
孙梦颖[2](2019)在《社会保障支出对牧民消费影响的实证研究 ——基于内蒙古1997-2017年统计数据》文中认为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呈现出迅猛且稳步的增长,然而许多“负产物”也随之而来:过度投资、长期依赖外需,与之相悖的是国内消费难以达到相同水平。这一问题通过2008年的金融危机得以印证。外部环境导致的出口需求下降,是阻碍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一颗“明雷”。扩大我国内需不但是转变这一问题的关键,同时还将为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注入鲜活的动力。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内蒙古也不例外,畜牧业作为内蒙古主要的产业之一,随着内蒙古经济大环境的稳步提升以及优越的地理优势和资源优势,其产业值长期位居我国各省首位,作为畜牧业发展“主力军”的牧民人口占内蒙古总人口的四分之一,提高牧民的消费水平,是内蒙古迫在眉睫的事情。对于未来的不确定性是导致目前内蒙古牧民消费水平普遍偏低的主要原因之一,“不确定性”促使牧民增加储蓄以备不时之需。因此,如何增加牧民的安全感,是提高牧民整体消费水平的重点。社会保障体系作为社会的“安全网”和“稳定器”在解决这一问题上就显得尤为重要。本论文首先对社会保障与牧民消费关系进行理论分析,以明确社会保障与消费之间的关系为前提。之后,以内蒙古自治区为背景,在分析该地区社会保障支出和牧民消费现状的情况下,将二者相互结合,并在莫迪利安尼生命周期理论基础上构建二者的计量模型,以此计量模型为工具,研究分析内蒙古现阶段社会保障支出与牧民消费之间的内在联系。通过研究发现,内蒙古社会保障支出在一定程度上对牧民消费有着积极的作用,但对于刺激牧民消费的作用还并不明显。主要原因在于社会保障作为一种保障人民生活的手段,主要在平衡分配原则方面发挥作用,很难直接对牧民消费倾向产生较大的影响并且目前内蒙古社会保障的水平较低,其各项制度还需进行进一步完善。最后,通过对上述问题的分析,提出与内蒙古经济现状相符的建设性建议。
张思嘉[3](2019)在《生态补偿机制中的生态扶贫作用分析 ——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文中指出生态扶贫是将生态保护和资源利用、经济发展、扶贫开发三者有机结合在一起,通过自然资源资产转变为资源资本进而积累成财富,最终达到减贫的一种可持续创新绿色减贫方式。国家通过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工程、创新生态补偿机制、因地制宜发展生态产业,促进贫困地区的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相协调、脱贫致富与可持续发展相促进,使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实惠,实现生态文明建设与脱贫攻坚的“双赢”。从2000年开始,内蒙古在大力实施生态建设工程中采取林业生态补偿机制和草原生态补偿机制对项目区的农牧民给予相应的粮食、现金补助以及技术培训并带动农牧民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林业、草产业。基于前人对生态补偿机制发展的研究以及扶贫模式的研究,本论文将两者之间的耦合机制相互联系,运用层次分析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法,构建林业和草业生态扶贫成效测评指标体系及综合评价模型,对内蒙古林业、草业生态扶贫途径及效果影响进行评析。结果表明林业和草业生态扶贫成效分别得分为2.08分和2.17分,表现为效果较明显,且草业生态扶贫效果高于林业生态扶贫效果;林业生态扶贫对环境改善和资源利用的作用高于扶贫效果与辐射影响作用,说明林业生态扶贫产生了极大的生态环境效益;而草业生态扶贫对扶贫效果与辐射影响作用高于环境改善和资源利用的作用,说明草业生态扶贫起到了极大的减贫作用以及产业带动作用;林业、草业生态扶贫成效测评得分排名在空间上的分布情况来看,内蒙古东部生态扶贫成效水平高于内蒙古西部地区。最后本文总结了在生态扶贫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给予对策建议。
王琦[4](2018)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支持农业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内蒙古自治区地处欠发达地区,农牧业是内蒙古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近年来,随着政府对农业扶持,内蒙古的农业经济和农民收入取得了较快增长。然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支农方面也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本文按照“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路径,以内蒙古财政支农数据为基础,回顾我国财政支农的历程,探讨内蒙古财政支出对农业发展的影响和存在问题,并结合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提出了优化财政支农的政策建议。论文的内容安排如下:导论部分主要介绍研究背景、目的、意义、现状等,并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以及理论研究,界定农业财政支出的概念、农业财政支出的分类、农业财政支出的范围、农业财政支出的职能等;同时对农村公共产品理论、公共财政理论等进行研究。其次,论文回顾我国财政支农的阶段性特点。笔者认为,我国财政支农政策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即初始阶段(1950-1957年)、弱化阶段(1958-1979年)、改革阶段(1980-1992年)、强化阶段(1993-2003年)和攻坚阶段(2004-至今)。再次,论文分析内蒙古农业发展以及财政支农现状的分析,利用相关统计数据分析内蒙古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并对内蒙古在财政支农方面做出工作做出数据分析与总结,并对内蒙古财政支农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原因,通过对内蒙古财政支农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总结其财政支农过程中的问题,并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总结。最后,通过对国内外财政支农先进经验的总结,文章提出优化内蒙古财政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建议,主要包括健全财政支农制度、加大政府的资金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调整财政支农的政策、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等。
苏日嘎其其格[5](2018)在《基于人地关系优化的内蒙古牧区贫困化问题研究 ——以哈日高毕嘎查为例》文中认为内蒙古牧区位于祖国北疆,既是边疆地区又是少数民族集中居住地区,同时是生态屏障区。1983年至今来,内蒙古牧区草原生态整体趋于恶化,牧民收入成倍减少,整体趋于贫困化,国家对草原生态恢复与牧民增收投入逐年增加。本文基于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理论(论文框架)、公共池塘资源自主治理理论与可持续发展理论(论文宗旨),利用参与式发展理论(论文方法论)在大量文献与野外调研的基础上回顾研究区1983年至今人地关系相关事件,分析内蒙古牧区人地关系地域系统时空变化,选定人地关系地域系统指标体系,用定量分析法计算研究区1983年至今人地关系地域系统发展水平、协调度、协调发展水平变化。并结合研究区贫困现状,从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结构-功能”角度解读牧区贫困化原因,最后给出改善贫困化的对策建议。研究区贫困现状为:牧民负债经济、借贷普遍化。通过“参与式”回顾,研究区1983年至今重大历史事件为:草畜家庭承包责任制、确定“双权一制”、2000年雪灾与协会成立、围封转移、集中办学、合作社成立、奖补政策。人地关系地域系统时空变化为:草场逐年破碎化,草场资源紧张化;人口家庭户数逐年增加,家庭结构核心化,更加促进草场破碎化;牲畜结构单一化,个体质量退化,无法应对市场波动;定量分析结果为:资源环境系统发展水平极速下降,人口劳动力系统发展水平缓慢下降,社会经济系统发展水平波动变化,综合发展水平极速下降,协调度除了2005、2008年初级协调和中级协调外其他年份呈现失调状态,协调发展水平为失调。结合贫困现状与研究区人地关系分析结果,认为牧区贫困化是人地关系地域系统运行恶化的表现,是稳定的、循环的、结构性贫困。导致这一结果的根本原因是:“草—畜—人”系统运行机制的改变。体现在:草场利用方式变化使牧民生产成本增加;“五畜”结构单一化,牧民抵抗市场风险能力被降低;牧区劳动力不足。这一根本原因的主导因素是政策与牧区现实背景的矛盾。改善贫困化对策建议如下:优化“草—畜—人”人地关系地域系统,整合资源;调整产业结构,使牧民收入多元化;优化牧区政策,改善牧民贫困化。在优化政策的同时,需要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制定政策因地制宜,加强牧民参与性;加强相关政策扶持,重视本土化;加强牧民自身建设,走出贫困化瓶颈。
金德谷[6](2016)在《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研究 ——以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为例》文中研究指明边疆民族地区发展是民族学、人类学研究的重要课题,是党中央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事关我国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在边疆民族地区先后推出并实施了“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行动计划”、“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或发展工程,同时出台了与国家战略配套的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企业到边疆民族地区投资兴业,推动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为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筹集了资金。国家和地方政府从财政收入中投入资金,推动建设边疆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加快了边疆民族地区的发展。当前,学界从经济学、税收学等学科研究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的成果较多,却较少从民族学视角入手,分析和讨论税收如何促进我国边疆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本文以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为个案,在实地田野调查材料的基础上,运用民族学人类学的理论方法考察税收在促进我国边疆民族地区发展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所取得的成效。此外,在税收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背景下,笔者还将重点关注边民的民族认同、国家认同、民族关系状况。本文认为,税收对边疆民族地区发展具有重要而特殊的促进作用。税收促进边疆民族地区发展通常凭借两种途径:一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相关的税收政策,使之作为调节经济的杠杆,招商引资,鼓励企业发展,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二是税收收入作为国家资源再分配的工具,成为边疆民族地区的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建设、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与就业等领域的动力来源和物质支撑,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和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国家和地方政府凭借税收的途径促进了边疆民族的发展,增强了边民的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推动并构建了和谐的民族关系。除绪论外,本文共分六个章节。在本文绪论部分,笔者主要介绍了本研究的选题缘由、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相关概念和理论以及田野调查点概况。第一章为“满洲里市税收概况”。在这一章中,笔者首先简述满洲里市征税的历史,此后,运用税收学的分析方法对当前满洲里市国税和地税数据及其特征进行分析状况。比如运用宏观税负分析,得出满洲里的税负在合理区间运行;运用税收弹性分析,表明满洲里的税收增长要快于经济增长。从税种结构来看,满洲里的税收主要来源包括营业税、增值税等;从产业结构来看,满洲里税收来源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和第二产业;而从企业经济类型来看,满洲里税收来源囊括了国有企业和股份公司。在本章的后半部分,笔者还借助个案访谈材料,对满洲里市在新中国成立前后的税收情况与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状况进行比较,考察了不同历史时期的税收对于边疆民族地区的发展影响。在第二章中,重点探讨了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经济发展是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的核心,那么,税收如何促进满洲里的经济发展?本章以税收三大支柱:对外贸易、旅游业和工业为主要分析对象,同时分析了税收对满洲里畜牧业和批发零售业的发展。对外贸易在满洲里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它为满洲里财政收入贡献占60%。国家出台的《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在边疆民族地区鼓励发展边境贸易,对边境小额贸易企业采取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之后调整为财政转移支付,扶持边贸企业发展。此外,对边民互市规定货值范围内的生活用品采取免关税的政策,激活了边贸市场,促进满洲里对外贸易的发展。旅游业是满洲里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国家将西部地区旅游景点和景区经营纳入西部大开发战略税收优惠政策范围,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政策,同时内蒙古自治区出台扶持旅游业发展政策,比如对农家乐、牧户游等旅游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对旅游包机业务返还50%的营业税优惠政策,促进了满洲里的旅游业发展。工业发展是满洲里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满洲里市政府根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的税收政策制定了鼓励工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对工业发展减免企业所得税,企业设备抵扣税收等,促进了满洲里的工业发展。2005年1月,内蒙古比全国提前一年取消了牧业税,这对满洲里的畜牧业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在调整营业税的起征点方面,满洲里市政府从2009年的5000元提高到2011年的2万元,鼓励各个体工商户的发展,从而促进满洲里批发零售业的发展。总体而言,满洲里市的各项税收政策和措施,较快地促进了满洲里市的经济发展。在第三章中,笔者主要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分析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的关系。当税收收入纳入财政收入之后,政府通过财政支出的途径,把税收资金(财政收人)投入到边疆民族地区的重点项目和城市建设、民族教育和医疗卫生发展、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领域,促进了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带来了边民生活质量提高及文化发展。根据每年财政投入社会建设的资金分析,满洲里政府在社会各领域建设的资金投入是逐年增加的,而且重视民生事业发展,2013年,其民生领域的支出甚至占到财政总支出近40%。在社会保障与就业领域,满洲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年提高,从2004年的130元提高到2014年的540元。同时当地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逐年增加。在就业方面,国家出台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失业人员,享受税收抵扣,促进当地失业人员再就业。2004年到2014年满洲里的城镇失业率维持在4%左右,反映了满洲里就业发展良好。边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反映满洲里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提高,可支配收入从2009年到2014年提高了1.67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从2005年到2014年提高了4.53倍。此外,政府通过财政投入建设文化基础设施,举办节庆活动,出台文化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促进了满洲里的文化发展。在第四章中,重点从当地少数民族的生存和发展状况出发,探讨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关系。少数民族的发展,首先体现在少数民族人口的发展上。政府通过投入财政资金发展边疆民族地区的医疗卫生事业,鼓励少数民族孕妇去医院住院生产,满洲里市少数民族人口发展较快。此外,政府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到满洲里发展,创造了就业机会,吸引了周边地区的少数民族到满洲里就业,这样外来少数民族的流入,带来满洲里少数民族人口的发展。通过1990年、2000年、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笔者较为详细地分析了满洲里少数民族人口增长的原因。在生计方式变迁方面,历史上满洲里牧区的少数民族主要从事游牧生计,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到满洲里发展,提供较好的工资待遇,很多牧民放弃游牧生计,选择到城市企业工作。国家对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的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商家发展民族服饰,不仅弘扬了民族文化,还促进了就业和经济增收。20世纪90年代,国家对少数民族重大节日活动,比如蒙古族祭敖包、回族古尔邦节等节日屠宰牲畜免除屠宰税,之后又逐步取消了屠宰税,这对少数民族饮食发展有积极作用的。此外,在住房方面,政府财政投入建设公租房、廉租房,对少数民族棚户区改造,及其购买第一套住房享受契税低税率优惠,带来了少数民族住房的发展。在交通方面,政府投资修巷道、硬化道路,方便少数民族出行。这些措施提升了各少数民族的民族自豪感和国家认同感,使得当地的民族关系得以和谐发展。第五章主要讨论边疆、税收与国家认同的关系。税收促进满洲里整体的社会发展,边民受益,从而增强了边民国家认同。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中国经济比邻国呈现出更好的发展态势,这也增强我国边民对于自己国家的认同。在日常生活中,边民对于未来生活的选择往往有着非常理性的认知,“用脚投票”选择他们认为税收环境、发展环境更好的国家发展。在不同场域中,不管是少数民族、汉族的民族区分,还是中国人、蒙古人、俄罗斯人的国籍区分,边民往往会选择那种最有利于自己发展的身份来认同。在本文最后一个部分,笔者对税收在促进边疆民族地区发展方面可能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思考。在这一章中,笔者首先讨论了边疆民族地区的税收功能、特点和影响,分析满洲里税收与经济的数量关系,分析税收杠杆与满洲里边疆民族地区发展内在关联,以及税收杠杆与国家统筹建设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笔者还讨论在“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税收如何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的发展。
李京华[7](2016)在《内蒙古国有林区贫困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国有林区是我国木材生产储备和生态建设重要战略基地。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出现了森林资源危机、企业经济危困的“两危”困境,国有林区建设停滞不前,职工生活困难。针对这一状况,国家和国有林区自身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但由于历史积弊已久,贫穷落后的面貌并未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对于贫困问题的研究多侧重于农村地区,国家扶贫政策在也主要在农村地区实施,尚未完全覆盖至国有林区这一“不城不乡,非工非农”的特殊区域。基于上述背景,以内蒙古国有林区为研究对象,对其贫困问题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试图回答两个问题:一是,内蒙古国有林区的贫困是怎么发生的?在哪个阶段出现?具有的特点是什么?形成的机制是什么?二是,内蒙古国有林区的贫困发生的范围和程度如何?贫困的主要影响因素是什么?如何有效地解决这一特殊区域的贫困问题?根据福利经济学理论,贫困会影响整体社会经济福利水平的提高,以此为主线,研究内蒙古国有林区贫困问题。从森林资源利用和变化的角度,梳理内蒙古国有林区发展历程,探究贫困发生的阶段及特点。内蒙古国有林区的贫困是随着可采森林资源的减少出现的,贫困状况表现在林业产值水平及增长速度较低、产业结构不合理、在岗职工工资水平较低、下岗职工生活困难、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等方面,贫困具有对森林资源依赖程度大、个人生产资料稀缺、企业肩负的社会责任更多、人力资本水平低等特点。在此基础上,利用发展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区域经济学等理论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分析贫困发生机制。宏观方面,可采森林资源量减少引起产业结构变化、企业经济危机,产权制度安排造成国有林区企业社会负担沉重、企业生产效率较低、个人生产资料稀缺,自然区位劣势导致的接续产业发展不足、林地生产力低,国家投入和支持不足等是贫困产生的重要原因;微观方面,个人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社会资本等方面的弱势是贫困产生的主要原因,这两方面共同作用导致了内蒙古国有林区贫困的发生。内蒙古国有林区的贫困表现在区域整体贫困落后和微观个体贫困两个方面,利用贫困测度理论和方法从区域贫困和人口贫困两个方面进行实证研究:内蒙古国有林区的贫困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经济问题,建立了包含经济、社会、生态三个方面共22个指标的综合贫困指标体系,选取27个林业局2004年—2014年数据,采用面板数据因子分析方法进行贫困综合评价,提取出产业结构与资源量、森林资源潜力、就业与发展等8个公因子。结果表明:(1)从整体来看,产业和资源量因子、森林资源生态潜力因子是综合贫困的两个最重要公因子,贡献率达到40%。(2)各区域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五岔沟贫困度最高,为0.784,红花尔基贫困度最低,为-0.527。对各地区综合贫困度进行聚类分析,五岔沟、白狼、免渡河为重度贫困地区,南木、乌奴耳为中度贫困地区,甘河、巴林等5个地区为轻度贫困地区,毕拉河、满归等15个地区为脱贫地区,红花尔基、莫尔道嘎为较富裕地区。(3)各区域每个公因子的得分不同。在2004—2009年、2010年—2014年两个阶段内,贫困度及相对排名位置也有所变化。微观个体的贫困不仅表现在收入方面,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下,贫困更表现在教育、健康、生活等多个方面。利用内蒙古国有林区607户有效家庭调研样本数据,从收入贫困和多维贫困两个角度对人口贫困进行实证分析。(1)国有林区人口属于城镇人口,以年人均收入7644元为相对贫困线,利用FGT指数测算贫困发生的广度和程度。结果表明,内蒙古国有林区收入贫困发生率为8.07%,贫困缺口率为19.63%,平方贫困距指数为0.64%,综合贫困指数为0.79%。(2)建立包含教育、健康、生活水平三个维度共8指标的多维贫困测度指标体系,有3个及3个以上指标贫困的家庭为多维贫困户。从单维贫困来看,卫生贫困发生率最高,为50.9%,其次为饮用水46.13%、燃料43.49%、住房33.11%。多维贫困发生率为43.16%,平均被剥夺指数为30.17%。(3)以是否贫困为因变量,选取家庭中在岗职工人数、户主年龄、受教育程度、所在社区等家庭特征作为自变量,建立logistic计量经济模型,对贫困影响因素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家庭中在岗职工人数、是否有领导干部、是否兼业、户主年龄都对家庭收入有显着影响,但仅在岗职工人数一项对收入贫困有显着影响,家庭中每增加1名在岗职工,陷入收入贫困的概率降低1.8989。家庭中是否有领导干部对多维贫困的影响最大,若有领导干部,则家庭陷入多维贫困的概率降低1.4160,其次所在社区、在岗职工人数、户主年龄也对家庭多维贫困有显着影响。政府、国有林区、个人三方面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通过保护与培育森林资源、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对反贫困起到了促进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覆盖范围较窄,各层级目标不同,侧重于“输血”、而非“造血”等问题。在气候变化、经济新常态等背景下,内蒙古国有林区反贫困还面临着资金困难和就业压力的挑战,应将国有林区反贫困放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位置,从以救济性政策为主向以救济政策为基础、开发政策为主转变,从收入贫困救助转向多方位救助。因反贫困具有的巨大外部性、市场的逐利性和国有林区自身发展的弱质性,单独依靠某一方都不能实现全面反贫困和可持续发展。在继续以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为主要任务的前提下,根据经济学相关理论建立政府—市场双导向、国有林区参与的反贫困机制。政府主要在公共服务产品提供机制的完善与改革,反贫困制度与政策法规的制定,贫困标准的认定、测度与反贫困效果评估等方面发挥职能。市场在政府职能充分发挥的基础上,促进产业多元化发展,培育增长极、调整产业布局,促进经济成分和主体多元化。国有林区通过为反贫困提供具体信息,提高劳动力素质,为产业发展提供劳动力,借助产业的布局调整促进劳动力转移等,提高自主脱贫的能力,积极参与反贫困。并提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国有林区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国有林区改革步伐,建立国家公园体制等政策建议。
乌云嘎[8](2016)在《草原家庭承包制实施的经济绩效研究 ——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文中研究指明草地资源是中国广大牧民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它不仅提供了良好的生存环境,也是牧区畜牧业乃至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要素。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实施草原家庭承包制也已经30多年时间了。这一制度的实施是否实现了当初的政策预期,亦或只是在某些方面产生了政策效果,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要试图回答上述问题,无疑需要对草原家庭承包制演进与实施的绩效进行科学分析与评价。从已有的相关文献来看,目前有关农村承包经营权制度绩效的分析评价研究已较为丰富且成熟。而针对草原家庭承包制实施影响和效果的研究,更多学者还是侧重于进行定性的分析或是案例探讨。基于以上的思考,本文在理论探讨草原家庭承包制实施对经济绩效影响的基础上,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分别从宏观层面和微观牧户调查的角度,对草原家庭承包制实施的经济绩效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实证检验。具体地,论文首先对建国以来的草原产权制度变迁以及草原家庭承包制度的发生及演进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总结了目前草原家庭承包制度实施的成就和困境。其次,基于产权完整性的视角,构建了一个理论分析框架,从理论层面探讨了草原家庭承包制实施对畜牧业绩效带来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关的研究假说。再次,进一步利用内蒙古自治区的统计数据和对阿鲁科尔沁旗部分牧户的调研数据,分别进行了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的实证检验。结果显示:第一,从宏观层面来说,在内蒙古地区实施草原承包制的30余年来,草原使用权日趋稳定、草原转让权得以确认、草原经营收益权逐步完善,草原家庭承包制经历的这一系列演进发展对当地的畜牧业经济产出发挥了显着的正效应;第二,从微观层面来说,牧户草原承包权稳定性对畜牧业绩效的影响显着且正向,牧户预期的草原承包权稳定性越高,牧户对承包到的草原越有安全感,从而对畜牧业绩效有显着的正向作用;第三,牧户草原承包权的排他强度,即草原使用权的排他性,对畜牧业绩效的作用并不显着,这很大程度上可能是由于草地资源本身特有的性质和调研地实际情况所致,具体而言,若围栏面积小且围栏地块多,围栏成本必将很高,且由于面积较小的围栏草场对畜牧业生产经营的作用并不像预期的那么高,因此这种使用权排他性对于牧业产出的作用不太显着;第四,牧户草原转让行为,对畜牧业绩效的影响特别显着且符号为正,并且验证了理论假说,说明草原转让行为对于畜牧业绩效的提高来说意义重大。最后,基于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的结果,论文就如何改进草原家庭承包制的实施绩效,提出了几点政策建议。
冯聪[9](2016)在《边疆民族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模式及运行机制研究》文中认为边疆民族地区矿产资源丰富,合理有序开发利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优势矿产资源,对于缓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瓶颈制约,提高国内矿产资源供给能力和保障能力,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同时,可以从根本上推进区域经济发展,带动劳动就业,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实现增收致富,进而促进社会和谐、增强民族团结。合理有序开发利用边疆民族地区的矿产资源,关键是处理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由于矿产资源开发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即矿产资源开发存在负面的外部效应,需要通过生态补偿的方式,降低矿产资源开发带来的负外部性影响,实现矿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以边疆民族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活动为研究内容,借鉴国内外生态补偿的实践研究成果,结合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研究提出了边疆民族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模式以及运行机制。主要研究内容及其结论如下:1.本文以分析边疆民族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的重要性、特殊性为切入点,以资源环境经济学、可持续发展等理论为基础,评述“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三者之间的关系,说明实施生态补偿的重要意义,明确了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模式的功能定位。2.在分析总结国内外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性,依据我国资源环境产权制度、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市场发育程度、矿产资源开发产业链完整性,研究确定了“政府管制、市场调控”的生态补偿模式。3.依据我国和谐矿区建设的主要内容,进行和谐矿区建设的生态补偿效益分析。明确提出和谐矿区建设是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组成部分;研究建立定量化的评价指标体系,内容主要包括矿产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4.生态补偿模式中,税费调节是边疆民族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的核心内容。将生态补偿标准的计算方法应用在税费调节因子的确定上,从而实现在矿产资源税征收额度中体现生态环境补偿的影响因素。5.改造矿产资源税计征公式。应用生态足迹法、恢复成本法、层次分析法,确定矿产资源税调整因子,具体包系数a、系数b、系数c,分别代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程度、和谐矿区建设情况以及区域的生态环境承载力。
万政钰[10](2013)在《我国草原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认为草原作为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具有巨大的自然价值,而且还具有极高的人文价值。在生态危机日益加剧的今天,草原生态环境恶化问题不容忽视。早在1987年世界资源研究所就曾指出,全世界已有60%以上的草原存在严重的恶化问题,而我国草原生态环境的恶化状况更令人担忧。据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存在不同程度退化、沙化、盐渍化、石漠化问题的草原已经占到了全国草原总量的90%,草原生态环境恶化引发了草原生态功能减退、沙尘暴频发、湿地面积缩减、生物多样性减少和草原文化丢失等一系列生态和社会问题。草原生态环境恶化的原因有两个方面:其一是人为因素导致的草原破坏,其二是自然因素引起的草原退化。其中前者是人类自身有能力改变的,而且是主要的;后者则是人力目前所难以扭转的。过去我国关于草原的保护主要集中于自然科学技术领域,近年来才逐步认识到,草原的保护既需要自然科学技术手段的“修补”,又需要社会科学制度的保障,特别是法律制度的保障。法律具有其他社会制度所无法比拟的强制性,与此相比,政策、经济、教育等均属于“软”手段。由于草原生态环境的恶化主要来自于人的行为,而法律又是调整人的行为的更为强有力的手段,所以适用法律规范人的行为以保护草原,应当是人类明智的选择。回溯我国草原法制的发展历程,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没有相对完整的草原立法,这一点在早期的历史朝代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当时草原保护的法律规范主要依附于畜牧业的相关法律,其中比较典型的是西夏时期的《天盛律令》,时至元朝时期才出现了全国性的草原立法,即成吉思汗颁行的《大札撒》。此后的明清时期,草原立法多为地方性法规且内容较为松散。新中国成立后,草原立法才进入了萌芽、发展、逐步完善时期,1985年《草原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草原保护结束了无法可依的局面,2003年《草原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草原保护真正步入了法制化时代。2003年《草原法》堪称我国草原法制的核心,该部法律较好地反映了我国草原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基本要求,明确了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增强了草原法律责任追究的可操作性,增加了草原建设的专项规定,扩展了草原保护和利用的内容。然而,2003年《草原法》也存在着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没能完全彻底的落实“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念,这是导致人的行为成为草原生态环境恶化的主要因素的根源;草原立法内容不够完整,缺少草原生物多样性保护、草原生态补偿和草原保护公众参与等方面的具体规定;草原立法技术略显粗疏,表现为刑事责任适用性差和行政责任范围狭窄等;草原立法与《环境保护法》等部门法的规定存在冲突。由此,我国草原立法尚需完善。由于法制的完善离不开实证调研,所以本文选取了内蒙、新疆、四川、云南、宁夏和吉林六大省区作为调研区域,这些区域涵盖了我国南北方的主要草原省份。通过对草原破坏的行为及其主体、草原行政处罚与刑罚处罚、草原犯罪构成与刑罚裁量等方面进行调研,得出的结论与上述理论分析具有实质的一致性,例如草原生态环境恶化的原因主要来源于人的行为和草原犯罪立法可操作性较差等。综上,我国现行的草原立法已初具规模,草原法制保护也初见成效,然而草原的总体状况仍然是“局部改善,总体恶化”,这种局面的形成尽管是多种原因所致,但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我国的草原法制还不能完全满足草原保护建设的实际需要,实证调研也佐证了这一观点。正是基于对我国草原立法的理论分析与草原法制保护的实证调研,并借鉴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域外国家在草原立法理念和立法内容等,特别是在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补偿和草原有效监管等方面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本文对我国草原立法提出以下完善对策:其一,转变草原立法理念,包括确立可持续发展的立法理念,坚定可持续发展的立法目的,将“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念全面彻底地融入草原立法、司法与执法的全部进程。其二,健全草原立法内容,包括草原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的强化、生态补偿以及公众参与制度的补充与增设,增加《宪法》、《环境保护法》、《草原法》中相关内容,同时出台相应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等专门立法;其三,提高草原立法技术,包括细化草原保护相关法律责任规定,实现草原立法技术的规范化;其四,增进草原立法与相关立法的协调性,协调草原立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同时提升地方草原立法的具体适用性,包括增强地方草原立法的先行性和可操作性,尊重草原地区民族习惯等。
二、对内蒙古税费改革的几点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内蒙古税费改革的几点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内蒙古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链耦合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农业产业链研究 |
1.2.2 电子商务产业研究 |
1.2.3 电子商务和农业产业链耦合发展研究 |
1.2.4 研究评述 |
1.3 研究目的、拟解决的关键问题与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数据来源 |
1.4.3 技术路线 |
1.5 创新之处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存在的不足 |
2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产业链、价值链及供应链 |
2.1.2 电子商务、农业电子商务及农产品电子商务 |
2.1.3 耦合度及耦合协调度 |
2.2 相关理论 |
2.2.1 系统论 |
2.2.2 系统耦合理论 |
2.2.3 协同论 |
2.2.4 产业融合理论 |
2.3 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链耦合发展理论 |
2.3.1 农业产业链理论 |
2.3.2 网络外部性和平台理论 |
2.3.3 创新扩散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3 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链耦合发展的理论分析 |
3.1 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链耦合发展内涵和特征 |
3.1.1 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链耦合发展现状 |
3.1.2 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链耦合发展内涵 |
3.1.3 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链耦合发展特征 |
3.2 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链耦合发展协调机制 |
3.2.1 政府机制 |
3.2.2 人力机制 |
3.2.3 产业机制 |
3.3 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链耦合研究框架的设计 |
3.4 本章小结 |
4 基于宏观数据的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链耦合发展评价 |
4.1 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链耦合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
4.1.1 指标体系的构建 |
4.1.2 数据来源 |
4.1.3 指标的处理及权重计算 |
4.2 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链耦合度与耦合协调度测算 |
4.2.1 耦合度与耦合协调度测算 |
4.2.2 耦合发展关系的描述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5 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链耦合机理分析 |
5.1 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链耦合协调关系分析 |
5.1.1 综合发展水平的时序特征 |
5.1.2 耦合度的时序特征 |
5.1.3 耦合协调度的时序特征 |
5.2 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链耦合协整关系分析 |
5.3 本章小结 |
6 基于微观数据分析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链耦合发展及其影响 |
6.1 农户参与电子商务的影响因素分析 |
6.1.1 研究假说 |
6.1.2 研究设计 |
6.1.3 农户参与电子商务满意度的影响分析 |
6.1.4 参与电子商务对农户收入的影响 |
6.2 农户参与电子商务耦合农业产业链的影响因素 |
6.2.1 数据来源 |
6.2.2 问卷样本特征 |
6.2.3 研究方法 |
6.2.4 问卷分析 |
6.3 本章小结 |
7 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链耦合协调路径优化 |
7.1 电子商务耦合农业产业链延长化-纵向一体化 |
7.2 电子商务耦合农业产业链规模化-横向一体化 |
8 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链耦合发展研究结论及对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促进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链耦合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 |
8.2.1 提高区域协同作用,融入国家区域发展 |
8.2.2 提高技术因素含量,强化农民技能培训 |
8.2.3 提高组织因素含量,加入新型经营主体 |
8.2.4 提高环境因素含量,增强农业信息水平 |
8.2.5 提高农业的软实力,培育特色产品品牌 |
8.3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介 |
(2)社会保障支出对牧民消费影响的实证研究 ——基于内蒙古1997-2017年统计数据(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概念界定 |
1.2.1 社会保障 |
1.2.2 社会保障支出 |
1.2.3 牧民 |
1.2.4 居民消费 |
1.2.5 消费水平 |
1.3 研究思路及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的创新点及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2 研究综述 |
2.1 国外研究动态 |
2.1.1 社会保障挤进消费 |
2.1.2 社会保障挤出消费 |
2.1.3 社会保障对居民的消费作用不确定 |
2.2 国内研究动态 |
2.2.1 社会保障会增加居民消费 |
2.2.2 社会保障会减少居民消费 |
2.2.3 社会保障对居民消费影响不确定 |
2.3 文献总结与述评 |
3 社会保障影响居民消费的理论框架和作用机制 |
3.1 消费理论 |
3.1.1 绝对收入假说 |
3.1.2 相对收入假说 |
3.1.3 生命周期假说 |
3.1.4 持久收入假说 |
3.2 社会保障影响居民消费的作用机制 |
3.2.1 社会保障支出影响消费预期 |
3.2.2 社会保障影响居民预防性储蓄 |
3.2.3 社会保障的收入分配效应 |
4 内蒙古牧民消费和社会保障支出的现状 |
4.1 内蒙古牧民消费现状分析 |
4.1.1 内蒙古牧民消费规模分析 |
4.1.2 内蒙古牧民消费结构分析 |
4.2 内蒙古社会保障支出现状分析 |
4.2.1 内蒙古社会保障支出规模分析 |
4.2.2 内蒙古社会保障支出结构分析 |
5 内蒙古社会保障支出水平对牧民消费影响的实证研究 |
5.1 数据来源及说明 |
5.2 模型的构建及变量说明 |
5.2.1 理论模型 |
5.2.2 选用指标说明 |
5.3 实证分析结果 |
5.3.1 单位根检验 |
5.3.2 Johansen协整检验 |
5.3.3 向量自回归模型(VAR)的构建 |
5.3.4 Granger因果检验 |
5.3.5 脉冲响应分析 |
5.4 实证结果分析 |
6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1.1 牧民总体消费水平以较稳定的发展速度持续走高 |
6.1.2 牧民消费率的整体趋势下降但近年来有回升趋势 |
6.1.3 内蒙古社会保障支出水平同内蒙古经济发展水平不协调 |
6.1.4 内蒙古社会保障支出对牧民消费有促进作用 |
6.2 对策建议 |
6.2.1 提高牧民消费的积极性 |
6.2.2 健全牧区社会保障体系,缩小与城镇居民差距 |
6.2.3 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生态补偿机制中的生态扶贫作用分析 ——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3.1 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
1.3.2 扶贫模式的研究 |
1.3.3 生态补偿与扶贫关系的研究 |
1.4 研究内容及数据来源 |
1.4.1 研究内容 |
1.4.2 数据来源 |
1.5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1.6 主要研究创新点 |
第二章 生态补偿理论基础 |
2.1 公共物品理论 |
2.2 生态系统服务理论 |
2.3 外部性理论 |
2.4 生态产业理论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建立生态补偿与扶贫机制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
3.1 建立生态补偿与扶贫机制的必要性分析 |
3.1.1 建立生态补偿与扶贫机制是新时期扶贫工作的内在要求 |
3.1.2 建立生态补偿与扶贫机制是改善环境的必然要求 |
3.1.3 建立生态补偿与扶贫机制是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
3.1.4 建立生态补偿与扶贫机制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必由之路 |
3.2 建立生态补偿与扶贫机制的可行性分析 |
3.2.1 政策可行性 |
3.2.2 财政可行性 |
3.2.3 实践可行性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内蒙古贫困地区致贫原因分析及生态扶贫模式的研究 |
4.1 内蒙古贫困地区致贫原因分析 |
4.1.1 自然生态坏境恶劣 |
4.1.2 产业结构单一 |
4.1.3 劳动力文化程度低 |
4.1.4 家庭结构呈现老龄化 |
4.2 内蒙古生态扶贫模式研究 |
4.2.1 直接扶贫模式 |
4.2.2 间接扶贫模式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基于内蒙古生态补偿机制的生态扶贫产生的效果及评析 |
5.1 内蒙古概况 |
5.1.1 资源现状 |
5.1.2 经济发展现状 |
5.1.3 社会发展现状 |
5.2 林业生态扶贫实践的效果评价 |
5.2.1 生态环境效益评价 |
5.2.2 扶贫途径及效果评价 |
5.2.3 具体生态扶贫成效指标体系构建及分析 |
5.2.4 存在的问题 |
5.3 草业生态扶贫实践的效果评价 |
5.3.1 生态环境效益评价 |
5.3.2 扶贫途径及效果评价 |
5.3.3 具体生态扶贫成效指标体系构建及分析 |
5.3.4 存在的问题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2.1 完善生态补偿制度,促进生态扶贫有效实施 |
6.2.2 推动生态扶贫产业发展,加快贫困地区经济增长 |
6.2.3 加大科技人才培养,提升专业水平 |
6.2.4 加强贫困人口思想教育,提高贫困人口扶志和扶智思想意识 |
6.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支持农业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动态 |
1.3.2 国内研究动态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路线 |
第二章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农业的内涵 |
2.1.2 财政支农 |
2.2 理论基础研究 |
2.2.1 公共产品理论 |
2.2.2 财政支出理论 |
2.2.3 公共财政理论 |
第三章 我国财政支农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
3.1 初始阶段(1950-1957年) |
3.2 波动阶段(1958-1979年) |
3.3 整固阶段(1980-1992年) |
3.4 强化阶段(1993-2003年) |
3.5 攻坚阶段(2004-至今) |
第四章 内蒙古财政支农的发展现状 |
4.1 内蒙古农业发展现状 |
4.1.1 内蒙古区域概况 |
4.1.2 内蒙古农业发展现状 |
4.2 内蒙古财政支农现状 |
4.2.1 内蒙古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现状 |
4.2.2 内蒙古农民经济发展水平现状 |
4.2.3 财政支持农业发展的方式 |
第五章 内蒙古财政支农发展存在问题及原因 |
5.1 内蒙古财政支农中存在问题 |
5.1.1 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来源单一 |
5.1.2 财政支农结构机制不均衡 |
5.1.3 财政支农政策作用不明显 |
5.1.4 财政支农资金监管的不完善 |
5.2 内蒙古财政支农问题形成的原因 |
5.2.1 农业自身因素影响 |
5.2.2 财政机制因素影响 |
第六章 国外财政支农的先进经验借鉴与启示 |
6.1 国外财政支农的先进经验 |
6.1.1 美国财政支农的经验 |
6.1.2 欧盟财政支农的经验 |
6.1.3 日本财政支农的经验 |
6.1.4 印度财政支农的经验 |
6.1.5 巴西财政支农的经验 |
6.2 国外财政支农的经验启示 |
6.2.1 农业发展离不开财政支持 |
6.2.2 财政支农要符合区域实情 |
6.2.3 财政支农的结构要多元化 |
第七章 内蒙古财政支农发展的对策建议 |
7.1 优化财政支农多元结构 |
7.2 拓宽财政支农资金渠道 |
7.3 完善支农资金监管机制 |
7.4 整合财政支农组织机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5)基于人地关系优化的内蒙古牧区贫困化问题研究 ——以哈日高毕嘎查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人地关系地域系统优化研究 |
1.2.2 贫困问题研究综述 |
1.2.3 述评 |
1.3 研究内容、方法及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图 |
1.4 创新点 |
2.相关理论探讨 |
2.1 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理论 |
2.2 公共池塘自主治理理论 |
2.3 参与式发展理论 |
2.4 可持续发展理论 |
3.内蒙古牧区人地关系地域系统时空分析 |
3.1 研究区概况 |
3.1.1 历史沿革 |
3.1.2 自然环境 |
3.1.3 人文环境 |
3.2 贫困化现状 |
3.2.1 牧民负债经营 |
3.2.2 借贷越来越普遍 |
3.3 研究区1983年至今重大历史事件“参与式”回顾及评估 |
3.3.1 重大历史事件“参与式”回顾 |
3.3.2 重大历史事件“参与式”评估 |
3.4 研究区1983年至今“草—畜—人”系统时空分析 |
3.4.1 草场利用方式变化 |
3.4.2 牲畜变化 |
3.4.3 人口变化 |
3.5 研究区1983年至今“草—畜—人”系统效益分析 |
3.5.1 生态效益 |
3.5.2 社会效益 |
3.5.3 经济效益 |
3.6 研究区1983年至今“草—畜—人”系统定量分析 |
3.6.1 系统综合发展水平 |
3.6.2 系统协调度、协调发展水平计算结果 |
4.内蒙古牧区贫困化原因分析 |
4.1 “草—畜—人”系统运行机制的改变 |
4.2 牧区政策与牧区现实背景的矛盾 |
5.内蒙古牧区贫困化改善对策建议 |
5.1 优化“草—畜—人”人地关系地域系统 |
5.1.1 整合“草—畜—人”人地关系地域系统要素 |
5.1.2 外部组织的推动与协调 |
5.2 调整产业结构,使牧民收入多元化 |
5.3 延伸畜牧业产业链,提高畜产品附加值 |
5.4 优化牧区政策,改善牧民贫困化 |
5.4.1 制定政策因地制宜,加强牧民参与性 |
5.4.2 加强相关政策扶持,重视本土化 |
5.4.3 实施牧区振兴战略,建设美丽和谐牧区 |
5.5 加强牧民自身建设,走出贫困化瓶颈 |
6.探索与实践 |
7.结论与讨论 |
7.1 结论 |
7.2 讨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6)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研究 ——以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目的和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相关概念和理论 |
第四节 田野调查点的概况 |
第一章 满洲里市税收概况 |
第一节 满洲里税收史简述 |
第二节 满洲里市的地税 |
第三节 满洲里市的国税 |
第四节 不同历史时期的满洲里市税收对比分析 |
第五节 地税、国税的财政贡献与边疆民族地区发展 |
第二章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
第一节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对外贸易发展 |
第二节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 |
第三节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工业发展 |
第四节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畜牧业、批发零售业发展 |
第五节 税收与扶持民族企业发展 |
第三章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社会发展 |
第一节 税收促进边疆城市重点项目建设 |
第二节 税收支持民族教育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
第三节 税收稳定民族地区城市社会保障与就业 |
第四节 税收保障边民生活质量提高与文化发展 |
第四章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事业发展 |
第一节 少数民族人口发展与生计变迁 |
第二节 少数民族的衣、食、住、行发展 |
第三节 民族认同与民族关系发展 |
第四节 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发展 |
第五章 边疆、税收与国家认同 |
第一节 边民互动中的国家认同 |
第二节 税收环境与“用脚投票” |
第三节 民族关系、身份认同与家园选择 |
第六章 税收促进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的思考 |
第一节 边疆民族地区税收的功能、特点及影响 |
第二节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 |
第三节 税收促进边疆民族地区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第四节 税收杠杆与边疆民族地区发展 |
第五节 税收杠杆与国家统筹建设 |
第六节 “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的税收与边疆城市发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7)内蒙古国有林区贫困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标与内容 |
1.2.1 研究范围与目标 |
1.2.2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4 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数据来源与处理方法 |
1.5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1.5.1 研究的创新点 |
1.5.2 研究存在的不足 |
1.6 本章小结 |
2 研究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1 福利经济学 |
2.1.2 发展经济学 |
2.1.3 新制度经济学 |
2.1.4 区域经济学 |
2.1.5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 相关概念 |
2.2.1 国有林区 |
2.2.2 国有林区的贫困 |
2.3 国内外研究进展 |
2.3.1 贫困的内涵 |
2.3.2 贫困的成因理论 |
2.3.3 贫困的测量 |
2.3.4 国有林区贫困 |
2.3.5 文献综述评析 |
2.4 本章小结 |
3 内蒙古国有林区发展历程与贫困现状 |
3.1 内蒙古国有林区概况 |
3.2 内蒙古国有林区发展历程 |
3.2.1 森林资源未开发阶段(1898年以前) |
3.2.2 森林资源疯狂掠夺阶段(1898年—1945年) |
3.2.3 森林资源计划开发利用阶段(1946年—1978年) |
3.2.4 森林资源危机阶段(1979年—1997年) |
3.2.5 森林资源恢复与保护阶段(1998年—) |
3.3 内蒙古国有林区贫困现状与特点 |
3.3.1 内蒙古国有林区贫困现状 |
3.3.2 内蒙古国有林区贫困特点 |
3.4 本章小结 |
4 内蒙古国有林区贫困产生机制及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
4.1 内蒙古国有林区贫困产生机制 |
4.1.1 内蒙古国有林区贫困产生的宏观原因分析 |
4.1.2 内蒙古国有林区贫困产生的微观因素分析 |
4.2 内蒙古国有林区贫困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
4.2.1 贫困影响社会安定和谐发展 |
4.2.2 贫困影响经济政策的实施效果 |
4.2.3 贫困影响森林资源的保护效果 |
4.3 本章小结 |
5 内蒙古国有林区贫困综合评价 |
5.1 内蒙古国有林区贫困综合评价体系构建 |
5.1.1 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
5.1.2 指标体系构建思路及框架 |
5.1.3 指标的筛选与表达 |
5.2 贫困综合评价方法的选择 |
5.2.1 因子分析及基本思想 |
5.2.2 因子分析的数学模型 |
5.2.3 因子分析步骤 |
5.2.4 因子分析模型中各变量的统计意义 |
5.3 内蒙古国有林区贫困综合评价 |
5.3.1 数据来源与处理方法 |
5.3.2 面板数据贫困综合评价 |
5.4 贫困综合评价结果分析 |
5.4.1 综合贫困度分析 |
5.4.2 各公因子分析 |
5.4.3 分析结果讨论与启示 |
5.5 本章小结 |
6 内蒙古国有林区的贫困测量及影响因素分析:基于家庭视角 |
6.1 调研地选择 |
6.2 调查问卷设计及样本分布 |
6.3 内蒙古国有林区家庭贫困特征 |
6.3.1 人均收入低 |
6.3.2 生活居住条件差 |
6.3.3 因病致贫、因学致贫现象普遍 |
6.4 内蒙古国有林区贫困测量 |
6.4.1 收入贫困测量 |
6.4.2 多维贫困测量 |
6.4.3 多维贫困与收入贫困测度结果对比分析 |
6.5 内蒙古国有林区住户家庭贫困影响因素分析 |
6.5.1 内蒙古国有林区住户家庭收入贫困影响因素分析 |
6.5.2 内蒙古国有林区住户家庭多维贫困影响因素分析 |
6.5.3 内蒙古国有林区贫困影响因素分析结果讨论 |
6.6 本章小结 |
7 内蒙古国有林区反贫困政策措施及运作机理 |
7.1 内蒙古国有林区反贫困政策措施 |
7.1.1 中央及地方政府帮扶政策 |
7.1.2 企业自身探索 |
7.1.3 林区职工自身的发展与探索 |
7.2 反贫困政策措施成效与运作机理 |
7.2.1 保护与培育森林资源 |
7.2.2 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
7.2.3 完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 |
7.2.4 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
7.3 内蒙古国有林区反贫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7.3.1 政策涵盖范围窄 |
7.3.2 各层级目标不统一 |
7.3.3 仍侧重于“输血”,而非“造血” |
7.4 本章小结 |
8 内蒙古国有林区反贫困机制构建 |
8.1 内蒙古国有林区反贫困背景分析 |
8.1.1 气候变化 |
8.1.2 经济新常态 |
8.1.3 生态功能区划定与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 |
8.1.4 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实施和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 |
8.1.5 国有林区改革 |
8.2 内蒙古国有林区反贫困面临的挑战与路径选择 |
8.2.1 内蒙古国有林区反贫困面临的挑战 |
8.2.2 内蒙古国有林区反贫困的路径选择 |
8.3 内蒙古国有林区反贫困机制构建 |
8.3.1 政府导向机制 |
8.3.2 市场导向机制 |
8.3.3 国有林区参与机制 |
8.4 本章小结 |
9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 研究的主要发现与结论 |
9.1.1 内蒙古国有林区的贫困是随着可采森林资源的匮乏产生的 |
9.1.2 内蒙古国有林区的贫困是宏观环境与微观主体共同作用的结果 |
9.1.3 内蒙古国有林区贫困程度较高 |
9.1.4 非林产业发展、森林资源量对内蒙古国有林区区域贫困影响最大 |
9.1.5 就业是内蒙古国有林区人口贫困的重要影响因素 |
9.1.6 反贫困需要政府、市场、国有林区的共同努力 |
9.2 政策建议 |
9.2.1 进一步完善国有林区社会保障体系,是反贫困工作的重要基石 |
9.2.2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为国有反贫困注入新的活力 |
9.2.3 加快国有林区改革步伐,是国有林区摆脱贫困的必然选择 |
9.2.4 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反贫困同时有效保护和利用森林资源 |
9.3 未来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介 |
(8)草原家庭承包制实施的经济绩效研究 ——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2.1 研究目标 |
1.2.2 主要内容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国内外研究进展 |
2.1 国内研究进展 |
2.1.1 草原家庭承包制的相关研究 |
2.1.2 草原家庭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研究 |
2.1.3 草原经济绩效(畜牧业绩效)的相关研究 |
2.2 国外研究进展 |
2.2.1 草原利用及草原管理相关研究 |
2.2.2 草原产权制度相关研究 |
2.3 简要评述 |
第三章 草原家庭承包制实施的经济绩效:理论框架 |
3.1 草原家庭承包制的发展及实施现状 |
3.1.1 草原产权结构与经营制度的演进 |
3.1.2 草原家庭承包制实施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
3.2 草原家庭承包制实施对经济产出的影响机理 |
3.2.1 草原使用权对畜牧业绩效的影响机理 |
3.2.2 草原转让权对畜牧业绩效的影响机理 |
3.2.3 草原收益权对畜牧业绩效的影响机理 |
3.3 理论归纳与假说提炼 |
第四章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家庭承包制实施现状及其经济绩效:宏观分析 |
4.1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家庭承包制的演进 |
4.2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家庭承包制的实施现状 |
4.3 草原家庭承包制演进的经济绩效:基于内蒙古自治区的实证评价 |
4.3.1 模型设定与数据来源 |
4.3.2 估计结果 |
第五章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家庭承包制实施的经济绩效:基于牧户调研的实证分析 |
5.1 研究区概况 |
5.1.1 研究区基本情况 |
5.1.2 研究区草原家庭承包制实施概况 |
5.2 调研设计 |
5.2.1 抽样设计 |
5.2.2 调查内容 |
5.3 嘎查和牧户调查概况 |
5.3.1 嘎查基本情况 |
5.3.2 牧户基本情况 |
5.4 牧户特征、要素投入、草原家庭承包制与畜牧业绩效:相关分析 |
5.4.1 牧户特征与畜牧业绩效 |
5.4.2 牧户各项投入与畜牧业绩效 |
5.4.3 草原家庭承包制与畜牧业绩效 |
5.5 草原家庭承包制实施的经济绩效:基于牧户调研的模型检验 |
5.5.1 计量经济模型构建 |
5.5.2 模型估计结果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政策启示 |
6.3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情况 |
(9)边疆民族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模式及运行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项目依托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项目依托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1.2.2 研究的目的意义 |
1.3 研究现状与存在问题 |
1.3.1 研究现状 |
1.3.2 存在问题 |
1.4 主要研究内容 |
1.5 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 |
1.5.1 技术路线 |
1.5.2 研究方法 |
1.6 主要工作量与创新点 |
1.6.1 主要工作量 |
1.6.2 论文创新点 |
2.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及实践研究 |
2.1 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 |
2.1.1 外部性理论 |
2.1.2 福利经济学 |
2.1.3 帕累托最优理论 |
2.1.4 生态服务价值理论 |
2.1.5 环境产权理论-科斯定理 |
2.1.6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 生态补偿的内容与方式 |
2.2.1 生态补偿内容 |
2.2.2 生态补偿方式 |
2.2.3 生态补偿模式 |
2.3 我国的生态补偿实践 |
2.3.1 生态补偿案例 |
2.3.2 问题与不足 |
2.4 本章小结 |
3.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 |
3.1 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功能 |
3.1.1 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
3.1.2 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方式 |
3.2 国外的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 |
3.2.1 政府设立生态补偿基金 |
3.2.2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
3.2.3 国外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特点 |
3.3 我国的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 |
3.3.1 实施资源税费调节 |
3.3.2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
3.4 本章小结 |
4.和谐矿区建设的生态补偿效益 |
4.1.和谐矿区建设的定位 |
4.1.1 和谐矿区建设实践 |
4.1.2 和谐矿区建设内涵 |
4.2 和谐矿区的生态补偿作用 |
4.2.1 和谐矿区建设的主要内容 |
4.2.2 和谐矿区的生态补偿作用分析 |
4.3 和谐矿区的开发利益共享机制 |
4.3.1 丰富群众增收模式 |
4.3.2 调整收益分配关系 |
4.3.3 建立可持续发展基金 |
4.3.4 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
4.4 和谐矿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
4.5 本章小结 |
5.边疆民族地区的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 |
5.1 边疆民族地区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特殊性 |
5.2 边疆民族地区矿产开发生态补偿模式的确立 |
5.2.1 模式确定的原则 |
5.2.2 模式的类型 |
5.2.3 模式的选择 |
5.3 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 |
5.3.1 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要素 |
5.3.2 边疆民族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 |
5.4 本章小结 |
6.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标准的应用 |
6.1 生态补偿标准的定量评价方法 |
6.1.1 按直接投入和机会成本计算 |
6.1.2 按生态受益者的获利计算 |
6.1.3 按恢复成本计算 |
6.1.4 按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计算 |
6.2 生态补偿标准计算方法 |
6.3 资源税调整系数的确定-生态补偿标准的应用 |
6.3.1 系数a |
6.3.2 系数b |
6.3.3 系数c |
6.4 本章小结 |
7.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主要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主体功能区与矿产资源开发 |
7.2.2 实施矿产资源储备 |
7.3 存在的不足与研究展望 |
7.3.1 存在不足 |
7.3.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表 |
附录 |
(10)我国草原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对象与研究现状 |
三、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
四、主要思路与研究方法 |
五、研究难点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我国草原资源概述 |
一、我国草原概况 |
(一)草原的概念 |
(二)我国草原概况 |
二、我国草原恶化状况 |
(一)草原恶化现状及其危害 |
(二)草原恶化原因及其保护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草原立法沿革 |
一、建国以前相关草原立法 |
(一)《大札撒》之前相关草原立法 |
(二)《大札撒》之后相关草原立法 |
二、建国以后相关草原立法 |
(一)1979 年《环境法》之前相关草原立法 |
(二)1979 年《环境法》之后相关草原立法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草原立法评析 |
一、我国草原立法亮点 |
(一)单列专章规定监督检查 |
(二)加强草原法律责任规范 |
(三)补充增加草原建设章节 |
(四)扩展草原利用自成一章 |
二、我国草原立法不足 |
(一)草原立法理念相对滞后 |
(二)草原立法内容不够完整 |
(三)草原立法技术略显粗疏 |
(四)草原立法与相关法律存在冲突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草原立法调研 |
一、调研情况概述 |
(一)调研目的与范围及其对象 |
(二)调研方式与过程及其问卷 |
二、调研统计分析 |
(一)草原破坏行为与行为主体反映的问题 |
(二)草原行政处罚与刑罚处罚反映的问题 |
(三)草原犯罪构成与刑罚裁量反映的问题 |
(四)草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映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草原立法完善 |
一、转变草原立法理念 |
(一)确立可持续发展的立法理念 |
(二)坚定可持续发展的立法目的 |
二、健全草原立法内容 |
(一)强化草原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 |
(二)补充明确草原生态补偿制度 |
(三)增设草原保护公众参与制度 |
三、提高草原立法技术 |
(一)细化草原法律责任相关规定 |
(二)实现草原立法技术的规范化 |
四、增进草原立法与相关立法的协调性 |
(一)协调草原立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 |
(二)提升地方草原立法的具体适用性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
在学期间参与导师科研工作 |
在学期间参与学术活动 |
致谢 |
附录 |
四、对内蒙古税费改革的几点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内蒙古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链耦合发展研究[D]. 刘阳.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21(01)
- [2]社会保障支出对牧民消费影响的实证研究 ——基于内蒙古1997-2017年统计数据[D]. 孙梦颖. 江西农业大学, 2019(03)
- [3]生态补偿机制中的生态扶贫作用分析 ——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D]. 张思嘉. 内蒙古大学, 2019(09)
- [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支持农业发展研究[D]. 王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8(02)
- [5]基于人地关系优化的内蒙古牧区贫困化问题研究 ——以哈日高毕嘎查为例[D]. 苏日嘎其其格.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18(01)
- [6]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研究 ——以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为例[D]. 金德谷. 中央民族大学, 2016(04)
- [7]内蒙古国有林区贫困问题研究[D]. 李京华.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16(01)
- [8]草原家庭承包制实施的经济绩效研究 ——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D]. 乌云嘎. 南京大学, 2016(09)
- [9]边疆民族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模式及运行机制研究[D]. 冯聪.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6(08)
- [10]我国草原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D]. 万政钰. 东北师范大学, 20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