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的意义和方法(论文文献综述)
陈文婷[1](2021)在《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价研究》文中认为2016年,我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正式实施,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提升内部偿付能力管理水平。保险公司内部偿付能力管理是企业内部的管理行为,是外部偿付能力监管的基础,内部偿付能力管理是保险公司的“免疫系统”和“反应系统”。在新监管体系下,保险公司将面临更加严格的偿付能力监管,尤其对于中小型保险公司,其资本力量以及发展历史远不如大型保险公司,在瞬息万变的保险市场立足的前提就是要保持稳定且充足的偿付能力。但是目前关于中小型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研究较少,而我国中小型保险公司数量超过总数的七成,多数研究只关注于偿付能力的外部监管以及大型保险公司,因此,在现阶段针对于中小型保险公司,如何站在保险集团角度构建合适的偿付能力评价体系,进而有效地解决偿付能力问题和提升偿付能力,不仅有助于中小型保险公司的稳健发展,也对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和谐有深远影响。本文以FD保险公司作为中小型保险公司研究的典型对象,分析公司内部偿付能力现行评价方法的问题和偿付能力影响因素,明确了偿付能力评价方法优化的方向,进而评价偿付能力水平,分析偿付能力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偿付能力保障措施。首先,本文分析了该公司偿付能力评价现行方法的问题以及影响因素,为偿付能力评价体系的构建奠定基础;其次,基于资本充足性、盈利持续性、经营稳健性和风险控制能力四个维度选取指标,通过灰色关联分析法研究其与偿付能力关联度并进行筛选,提高评价质量与科学性;最后,运用因子分析法对FD保险公司各成员分公司偿付能力水平的进行对比评价,并以此划分偿付能力水平等级,分析偿付能力问题,便于FD保险公司对于偿付能力分类管理。研究表明,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整体水平不高,各分公司之间水平参差不齐。在偿付能力评价结论基础上,提出保障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建议和对策,解决偿付能力问题,从而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为同类型的中小型保险公司内部偿付能力评价提供一定借鉴意义。
江建国[2](2021)在《R再保险公司在华分公司偿付能力及管理对策的研究 ——基于“偿二代”制度》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再保险是保险公司分散风险、转移超出自我承保能力的风险的重要途径之一。当保险公司承保业务后,按照其自身合理风险承受能力的大小以及公司战略安排,将部分所承担的风险转嫁给其他保险公司或者再保险公司,以确保自身保险经营的稳定性。再保险公司是主营风险负债,其偿付能力一旦出现问题,不但会影响公司自身的正常运营,同时也会影响社会稳定以及整个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自2016年起,偿付能力管理第二代体系(以下简称“偿二代”)在我们国家全面实施,提升了我国保险业风险度量科学性水平和风险管理有效性水平。本论文以R再保险公司中国分公司为例,通过应用实证分析等方法讨论影响R再保险公司中国分公司偿付能力的要素。并在其中选择三个不同维度的风险要素,运用风险资本等相关理论,归纳总结各自对R再保险公司中国分公司偿付能力的影响程度及成因,最终探索制定有效地优化策略,提高R再保险公司中国分公司偿付能力水平。据此,通过提高实际资本结构、加强信用风险管理以及控制风险管理能力,可以改善外资再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鉴于在中国“偿二代”制度下,业内尚无外资再保险公司在华分公司的偿付能力影响因素研究,本文望对外资再保险公司在华分公司的偿付能力及管理对策提供实践参考,同时评估度量风险管理及资本结构研究作增量贡献。
陈曦[3](2020)在《灰色理论下XH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研究》文中认为我国保险业经过几十年的高速发展,保费收入更是不断持续增长。保险行业的高速发展也反映了保险公司较强的偿付能力,因为偿付能力的强弱影响着保险公司的生死存亡,较强的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要想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公司一定要有足够的偿付能力。保险属于高收益行业,不仅会使被保险人蒙受经济损失,还会造成金融行业的波动,甚至会冲击整个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稳定,因此,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保证一个公司能否稳定的可持续发展一个重要条件。本文以财务管理及保险监管为理论基础,以XH保险公司为研究对象,对XH保险公司的经营现状和偿付能力现状进行对比分析,着重分析制约XH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影响因素,列出目前XH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存在的问题。在对数据进行初步整理后,将XH保险公司作为一个系统,运用灰色理论中灰色关联分析法,将保险偿付能力充足率作为参考数列,其他十一个影响因素作为比较数列,进行灰色相关度序列分析。最后对各个相关度排序结果进行了分析,揭示了各财务指标对该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影响作用,再运用灰色理论中GM(1,1)模型,预测了XH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发展趋势。并分析原因对XH保险公司提出有效的改进建议。此项研究对XH保险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同时,对于其在偿付能力优化改善来说,又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陈新立[4](2020)在《关于保险公司偿二代下风险管理的研究》文中指出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并且成为世界第二大保险市场,偿一代及偿一代下的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和保险行业监督监管体系已无法适应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要求,也远落后于世界先进国家。2016年,风险导向的偿二代正式实施,给我国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带来了深刻影响。本文将介绍和分析中国偿付能力发展的历程,偿二代及其下阶段的完善,偿二代与其它国际偿付能力监管方法的比较,偿二代的影响及保险公司的转型,偿二代下的资本和资本收益优化,着重研究了偿二代下的风险管理和实务,以及偿二代下的偿付能力不足管理。研究发现在偿二代下对保险公司在资产端的风险管理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重点在于管理资产配置、降低资本需求、有效管理利率和市场风险、充分与负债端联动、优化风险调整后的投资收益率;负债端的风险管理则是充分优化利润、资本和增长三者之间的关系,重点着力于优化并调整产品结构,平衡投资能力和风险,提高股东的资本效率;在企业风险管理方面,则应该加强完善风险管理框架和治理结构,全面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以实现更效率的资本利用效率。在偿二代下风险管理已经完全不同于偿一代,其大大提高了在治理架构、风险偏好、风险限额、风险流程、内部控制、自有偿付能力和风险评估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另外偿二代的实施对不同规模保险公司的影响也是非常不一样的,因此需要更加差异化的保险公司经营,包括差异化的行销能力、产品开发能力、资本管理能力、投资能力等,特别是过去处于事后的风险管理,更应走向事前、事中,包括深入到保险公司的战略规划、预算等领域,更具体的是构建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制度和流程、流动性管理、资产负债管理等。研究同样发现偿二代的实施不是一个孤立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性的管理,本文也分析了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需要继续完善的地方,以及如何就偿付能力管理与中国的会计准则等有效结合以提高监管效率。
占晓杰[5](2020)在《“偿二代”下中国人寿举牌对其偿付能力影响研究》文中提出自2015年爆发险资举牌浪潮后,经过银保监会的进一步约束,近几年来险资举牌事件明显减少,但险资每次举牌依然会引发社会热议。2016年第一季度我国正式启动“偿二代”监管体系,银保监会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险公司也将偿付能力作为公司持续经营的重点考核指标。由于“偿二代”体系在我国正式实施的时间较短,数据较为局限,鲜少有学者对险资举牌引起的偿付能力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但是,险资举牌行为不仅关乎被举牌方上市企业股价、股权和经营等问题,也与举牌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有着莫大关系,而衡量保险公司综合实力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偿付能力水平,这也是投保人在选择保险公司时所要考虑的因素。因此,险资举牌行为引发的偿付能力变化问题至关重要。本文基于“偿二代”的监管环境,选取在保险行业内具有代表性且近期举牌较为频繁的公司中国人寿为例,研究险资举牌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影响问题。本文第一章绪论部分,通过阅读大量历史文献,梳理和总结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为本文研究提供方向和思路。第二章举牌影响偿付能力的理论基础和作用机制部分,介绍了险资举牌和偿付能力的有关概念,以及羊群效应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以及企业持续经营理论等,同时分析了险资举牌对偿付能力影响的两种作用机制,理论分析为后文实证研究做好铺垫。第三章中国人寿举牌双方经营特征分析部分,对中国人寿公司情况、财务状况和举牌资金来源进行分析,再对举牌双方主体分别进行研究。第四章举牌对中国人寿偿付能力影响因素实证分析部分,通过纵向和横向两个角度对中国人寿偿付能力相关问题做了实证研究和财务数据分析,纵向利用熵值法研究举牌后公司内部因素对其偿付能力影响,横向对比四家险资举牌公司,分析举牌反映的经营模式和流动性对其偿付能力的影响。第五章结论及建议,继前文理论和实证分析后得出以下结论,一是经营和资本结构与负债情况是影响偿付能力主要方面;二是险资举牌资金来源单一,偿付能力相对较高;三是险资举牌占用资金越少,流动性相对较好。最后针对结论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一是加强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和经营管理;二是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三是严格管理保险公司流动性风险。本文研究结论对保险公司来说,在利用保险资金进行举牌增资行为时,能够平衡未来的投资效益和风险挑战,险资的合理运用将保证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水平满足企业持续经营的要求。本文的结论在一定程度上也为保险公司在战略投资和自身经营方面提供参考。
余思越[6](2020)在《寿险行业监管政策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寿险监管部门于2017年4月以来,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政策,进一步加强保险监管,维护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监管文件明确要求:支持并鼓励保险公司大力发展人身保险产品,发展有利于保障和改进民生的人身保险产品。夯实保险产品管理制度。进一步修订保险产品管理制度,强化保险公司产品管理的主体责任,规范保险公司产品开发管理行为,公平合理制定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从严做好产品监管,落实备案产品事后抽查机制,对问题产品强制退出,加大问题产品通报、处罚力度。探索建立人身保险业务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规范保险公司渠道、产品等业务经营行为。坚持去杠杆、去嵌套、去通道导向,从严监管保险资金投资各类金融产品,严禁投资基础资产不清、资金去向不清、风险状况不清等多层嵌套产品。进一步完善保险资金服务国家战略的引导政策和服务实体经济的配套政策。在监管政策调整后,寿险行业难免水土不服。原本占据寿险市场主力的中短期存续产品无法达到文件要求被强制退市,文件推行的保障保险产品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还不是刚需,推广程度不高,市场产能无法达到文件的预期。随着寿险市场产能的弱化,营销人员收入大幅度缩水,加以文件中明确规范了保险公司渠道、产品等业务经营行为,营销人员的专业技能也遭到严峻考验,销售队伍则难以为继。中小型寿险企业过往主要销售中短期存续产品,并投资高风险的嵌套产品来快速扩张,文件发布后,中小型寿险企业自身产品无法达到文件要求而全面退市,投资本金一时也难以回转,负债严重,与大型寿险企业的差距逐步拉大。面对因为监管政策调整产生的一系列影响,借鉴发达国家的相关经验,结合我国自身情况,本文给我国监管部门提出了一些优化建议。一是可以借鉴美国寿险行业的相关经验,通过税收政策的调整可以降低寿险行业的税负成本,从而寿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偿付能力可以得到提升,也有利于寿险行业转型升级和使保险回归保障本身,通过税收政策方面的推动力来改善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与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的推广,达到监管部门要求保险回归保障的目的。二是建议监管部门完善保险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实施员工制及个人代理人制混合管理,提供给营销人员两个方向,让销售人员根据自身的情况来做一个选择,可在保证绩优人员留存的情况下,也能通过员工制提供稳定的基本工资和社保的前提下留存住更多的销售人员,使销售队伍的流失问题从本质上得到解决;另一方面我国监管部门可参照日本的情况,介入行政指导,加大监管政策灵活处理的空间,并积极扶持中小型寿险公司,引导保险企业提供差异化的服务,并通过与多个行业展开深化沟通合作,从而提高整体金融服务的能力与水平,提升市场的多样性。三是我国监管部门也可依据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和量化评估评分,对不同规模的保险公司实施差别化监管,突出监管重点,并进一步缩小寿险市场的两极分化。
李立[7](2020)在《中国保险市场约束的有效性研究 ——基于消费者的证据》文中研究表明市场约束这一概念再次受到学者的关注是源于《巴塞尔协议Ⅱ》中银行监管的“三支柱”框架。因为《巴塞尔协议Ⅱ》最先把最低资本要求、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并列为银行业监管的三大支柱,以至于大家认为市场约束属于银行监管的专业术语,仅限于银行领域的研究。所以,国内外学者针对银行业市场约束的研究非常多,而对金融业其他领域的研究非常少。本文认为市场约束同样可应用于保险领域。欧盟SolvencyⅡ和C-ROSS是当前国际上最先进的保险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它们都将市场约束列为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三支柱之一就足以说明这一问题。以C-ROSS为例,其确立的第三支柱——市场约束主要包括了两项内容:一是要求通过对外信息披露手段,充分利用除政府监管机构之外的市场力量对保险公司进行约束。二是要求政府监管机构通过多种手段,完善市场约束机制,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市场力量更好地发挥对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和价值评估的约束作用。由此可以看出,政府已经注意到政府监管机构以外的市场力量可以对保险公司产生约束作用,并且认为政府监管机构通过完善市场约束机制能有效地促进市场力量更好地发挥约束作用。这就使得本文在保险领域研究市场约束问题具有明显的现实意义。研究保险市场约束问题涉及的范围较为广泛,但不论从哪个角度来研究保险市场约束的问题,都不能避开对市场约束有效性的检验,否则针对保险市场约束问题的研究就无法落到实处。以保险市场约束的有效性研究为主线,再围绕这一主线展开对保险市场约束的其他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就不会出现研究中心偏移的问题,这也是本文直接以“中国保险市场约束的有效性研究”为题的原因。本文以研究保险市场约束的有效性为切入点,采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两种方法对保险市场约束的问题进行了系统、全面的分析。全文的基本思路是首先围绕保险市场约束“是什么”进行理论研究,接着深入分析了目前我国保险市场约束的现实环境,然后从消费者市场约束的角度对保险市场约束的“有效性”进行实证检验,用以回答保险市场约束现状“怎么样”的问题,最后就政府监管机构“该如何”提高保险市场约束的有效性提供了政策建议。全文划分为五大部分,包括导论、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以及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全文具体内容安排如下:第一部分为导论部分。首先阐述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对研究范围及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然后梳理和回顾了市场约束研究的相关文献,介绍了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最后指出本文可能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第二部分为保险市场约束的理论分析,包含第一章和第二章。第一章的主要内容是针对保险市场约束基础理论的研究。首先通过梳理西方经济学中“自由市场”和“国家干预”之争的演化历程介绍了市场约束的相关理论基础,然后对保险市场约束的内涵进行了系统研究,内容包括保险市场约束的定义、分类、有效性和保险市场约束的影响因素,最后研究了市场约束与政府监管以及市场约束与公司内部控制之间的相互关系。第二章的主要内容是研究保险市场约束的运行和最优市场约束水平的数理推导。首先指出保险市场约束的有效运行包括“市场监督”和“市场影响”两个阶段,接着对这两个阶段的关键环节进行了分析,设计了保险市场约束的运行轨迹。然后通过数理方法推导出最优的市场约束水平,并对市场约束水平与保险公司外部性价值、经营失败概率、经营效益以及利益相关者的市场约束成本、社会效益等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是对我国保险市场约束的现实环境分析,为本文第三章。第三章从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我国政府的保险监管和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等三个方面对保险市场约束的基础环境进行了分析,为研究保险市场约束的有效性提供了现实基础。通过对保险市场现状的分析,发现我国保险市场虽然规模巨大且增速较快,但并不强大。我国的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在世界的排名都较为靠后,同时还发现我国保险市场存有明显供需失衡的不良现象。通过对我国政府的保险监管实践分析,尤其是“偿二代”监管制度的推行,可以发现政府监管机构对市场力量的关注和重视。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逐步完善,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稳步推进,为产生保险市场约束提供了较好的实施基础。通过对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分析,发现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内部控制水平仍有待进一步的提升。第四部分是针对消费者直接和间接市场约束有效性的实证研究。包含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六章。其中第四章和第五章是针对消费者直接市场约束有效性的研究,第六章是针对消费者间接市场约束有效性的研究。第四章是对消费者直接市场约束“市场监督”阶段是否存在的实证研究。根据市场约束的基础理论,消费者会基于自身利益对高风险承担的保险公司采取价格约束和数量约束。因此,第四章从消费者是否会基于保险公司的高风险承担进行消费行为调整这一角度进行实证研究,用以检验“市场监督”阶段的存在性。实证研究的思路是先将我国的保险公司分为财险公司和寿险公司,分析消费者对不同险别下保险公司的风险承担变化而调整的消费行为,然后将保险公司按其资本结构进行分类,进一步分析消费者对中资、外资公司的高风险承担进行消费行为调整的差异性。第五章是对消费者直接市场约束“市场影响”机制是否有效的实证研究。“市场影响”阶段是市场约束的第二阶段,根据市场约束的基础理论,如果保险公司针对“市场监督”阶段产生的约束信号降低了公司的风险承担,则说明消费者直接市场约束的“市场影响”机制有效。所以,检验“市场影响”机制是否有效可以用消费者直接市场约束是否对保险公司的风险承担产生了影响来验证。实证研究的思路是先将我国的保险公司分为财险公司和寿险公司,分析消费者直接市场约束对不同类别保险公司风险承担的影响,然后将保险公司按其资本结构进行分类,进一步分析消费者直接市场约束对中资、外资公司风险承担影响的差异性。第六章是以消费者的投诉为切入点对消费者间接市场约束的有效性进行实证研究。消费者的投诉与本文第四章中消费者的价格约束和数量约束不同,消费者的价格约束和数量约束能直接体现在保险公司的经营数据上,但消费者投诉更多的是借助其他力量对保险公司产生某种影响。所以,本文认为消费者投诉是消费者间接市场约束的一种表现手段。因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渠道是通过政府监管机构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并且投诉的最终处理结果与政府监管机构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对消费者投诉的持续关注有着紧密关联。所以在第六章的实证设计中,本文考虑了消费者投诉与政府监管的协同作用。实证研究的思路是先将我国的保险公司分为财险公司和寿险公司,分析消费者投诉行为对不同类别保险公司风险承担的影响,然后将保险公司按其资本结构进行分类,进一步分析消费者投诉行为对中资、外资公司风险承担影响的差异性。第五部分是结论与政策建议。主要内容是对本文的研究结论进行总结,并就政府监管机构如何提高消费者市场约束的有效性提出了两项政策建议:一是建议政府监管机构为消费者的市场约束创造更好的基础条件,二是建议政府监管机构积极引导保险公司重视消费者的市场约束。通过全文的论述,本文得出了以下两项结论:第一,消费者的直接市场约束无效。消费者直接市场约束无效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因为消费者直接市场约束的“市场监督”阶段仅在部分领域存在,对于不同类别的保险公司和不同资本结构的保险公司,“市场监督”阶段的存在性存有差异。具体体现为:(1)对于中资和外资财险公司,它们上一年度风险承担的变化与本年度的保费收入增长率之间都存在显着的正相关,因此消费者的综合市场约束都存在“市场监督”阶段。但消费者的价格约束出现了差异:中资财险公司上一年度风险承担的变化与本年度成本支出之间存在显着的负相关,因此消费者对中资财险公司的价格约束存在“市场监督”阶段,而对于外资财险公司的价格约束则不存在“市场监督”阶段。(2)对于中资和外资寿险公司,消费者的综合市场约束和数量约束都不存在“市场监督”阶段。但消费者的价格约束却与此不同,中资、外资寿险公司上一年度风险承担的变化与本年度成本支出之间都存在显着的负相关。因此,消费者对中资和外资寿险公司的价格约束都存在“市场监督”阶段。另一方面是因为消费者的直接市场约束并没有产生“市场影响”作用。具体体现为:(1)对于保险公司财务方面的风险承担,消费者的综合市场约束和价格约束对中资、外资财险公司和中资、外资寿险公司都没有产生“市场影响”作用。(2)对于财险公司理赔方面的风险承担,消费者的综合市场约束和价格约束对中资和外资财险公司都没有产生“市场影响”作用。(3)对于寿险公司承保方面的风险承担,消费者的综合市场约束和价格约束对中资和外资寿险公司都没有产生“市场影响”作用。第二,在政府监管机构的介入下,消费者的间接市场约束也仅在部分领域有效。具体体现为:(1)对于保险公司财务方面的风险承担,在政府监管机构的介入下,消费者上一年度投诉量的变化与中资财险公司本年度财务方面的风险承担之间存在显着的正相关,因此消费者的间接市场约束对中资财险公司产生了“市场影响”作用,但对外资财险公司和中资、外资寿险公司都没有产生“市场影响”作用。(2)对于财险公司理赔方面的风险承担,在政府监管机构的介入下,消费者上一年度投诉量的变化与中资财险公司本年度理赔方面的风险承担之间存在显着的负相关,因此消费者的间接市场约束对中资财险公司产生了“市场影响”作用,但对外资财险公司没有产生“市场影响”作用。(3)对于寿险公司承保方面的风险承担,在政府监管机构的介入下,消费者上一年度投诉量的变化与中资和外资寿险公司本年度承保方面的风险承担之间存在显着的负相关,因此消费者的间接市场约束对中资和外资寿险公司都产生了“市场影响”作用。本文与之前的研究相比,创新之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研究选题创新。目前针对银行市场约束的研究文献较多,但较为系统和全面地针对保险市场约束的研究成果尚不多见。所以,本文以此作为选题,有利于促进该领域的研究。2.指标选取上有创新。以消费者的投诉量作为消费者间接市场约束的衡量指标,符合客观实践,切实可行,有利于增强研究结论的说服力。3.对市场约束的研究范围有拓展。已有文献较多的是对市场约束“市场监督”阶段的存在进行检验并以此认定消费者是否产生了市场约束。本文认为仅凭“市场监督”阶段的存在并不能证明消费者产生了有效的市场约束。市场约束有效运行的关键不仅在于“市场监督”,而且还在于其“市场影响”,只有“市场监督”和“市场影响”两阶段都存在,才能称之为有效的市场约束。因此,本文不仅对“市场监督”阶段的存在性进行了实证检验,而且对“市场影响”机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实证检验。从“市场监督”和“市场影响”两个阶段深入剖析消费者的市场约束,拓展了市场约束的研究范围。但由于能力和篇幅所限,以及数据可得性的制约,本文仅从消费者这一方面寻找证据,这与更深入、更全面的研究目标还有一定差距,这也构成了作者后续的研究方向。
李东晟[8](2020)在《偿二代背景下我国中资财险公司偿付能力研究》文中指出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加快增长,国内保险业获得了较快发展。金融行业中保险业作为举足轻重的一部分,有着稳定社会以及分散风险的功能,在国家经济运行体系中不可缺少。因此,加强自身风险分散和防范风险显得尤为重要。偿付能力监管是我国保险业监管体系建设的核心,2012年正式开展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简称“偿二代”)的建设工作,历时三年持续的探索与论证,在2015年开始试运行。2017年9月,保监会开展了“偿二代”的二期工程建设。“偿一代”与“偿二代”的制度更替,对我国财险公司偿付能力水平的管理一定会产生影响。通过各保险公司的披露数据与有关资料,发现中资财险公司间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以及偿付能力风险管理水平存在着不均衡的问题。偿二代的实行下,保险公司对于风险的控制更加的严格,两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最大的区别便是由规模导向变化为风险导向,建立了定量、定性以及市场约束的支柱体系。我国中资财险公司在新监管体系实施后的表现如何,在偿付能力建设方面有怎样地改善和发展,是本文进行深入探究的问题。本文对研究保险业偿付能力的国内外文献学习整理后,选取了“偿二代”下可计量且科学地影响财险公司偿付能力的有关内部因素,依据中资财险公司最新公布的财务报告和偿付能力数据,利用统计分析软件SPSS20.0对这些数据进行了指标化的处理。然后,利用处理后的数据通过SPSS20.0进行了主成分分析,把影响中资财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因素归类整理,统一归纳为崭新的四类因子成分,构建了因子得分关系式与综合得分的关系式,并且依据关系式最后得出了中资财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综合分数,然后再运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方法对所建立的回归模型能否与真实偿付能力数据较好地拟合进行判断。通过研究分析以上两方面的模型,得到了如下的结论:第一,“偿二代”实施之后对中资财险公司偿付能力影响程度较大的因素有资产结构以及业务发展水平。第二,“偿二代”实施之后,中资财险公司的战略扩张和资金管理能力对偿付能力的影响偏弱。最后,在对偿付能力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的前提下,按照对偿付能力影响的显着程度为中资财险公司在偿付能力提高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措施,如优化资产配置、提升产品结构、改善承保状况、加强经营管理、完善风险管理,以便更好地应对风险,稳定企业自身经营,提高偿付能力管理水平。
崔微微[9](2020)在《中国保险业顺周期性与逆周期附加资本研究》文中指出随着中国保险市场的迅速发展,保险发展与宏观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日益成为热点议题。但与中国保险市场发展不相称的是,保险与银行、证券、信托并列为四大金融支柱产业,保险业是否对宏观经济产生系统性冲击并未得到学界的一致认可。甚至瑞再保险(Swiss Re)早期的保险学者研究发现,非寿险业可能不存在对宏观经济的系统性冲击。随着全球保险业的发展,保险业的顺经济周期性发展逐步成为研究保险业与宏观经济内在关系的焦点话题。直至今日,保险发展是否存在顺经济周期性波动依然是学界争论的议题之一。2012年3月保监会展开保险业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China Risk Oriented Solvency System(C-ROSS),简称“偿二代”)建设工作,随后中国保监会2012年初发布《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规划》,同时考虑引入宏观审慎框架下的保险业逆周期监管机制。2016年保监会正式实施的“保险业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中,引入了保险业逆周期附加资本监管机制,并且《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2号:最低资本》明确指出,保险公司需要计提逆周期附加资本,但具体实施细则尚未制定。因此,保险公司逆周期附加资本计提机制有待加速完善进程。为研究保险业逆周期附加资本监管问题,首先弄清保险业顺经济周期机理是什么?实际中的保险业是否存在顺经济周期现象或顺周期风险?如果存在顺经济周期问题,保险机构监管部门如何构建逆周期附加资本监管的中介指标?以及如何设计保险业逆周期附加资本计提与释放方案?为解决以上问题,本文研究思路是:梳理相关文献及分析实际经验数据发现并提出问题——中国保险业可能存在顺经济周期现象;然后基于已有研究文献理清保险业顺经济周期发展的内在作用机理;其次依据保险业与宏观经济相关指标构建实证模型,检验保险业发展的顺经济周期现象并进一步实证检验保险业偿付风险的顺周期性,从而确定保险业逆周期附加资本监管的必要性;再次,为实现保险业逆周期附加资本监管,首先需确定逆周期附加资本监管的中介指标,其次便是设计保险业逆周期附加资本计提与释放方案;最后基于保险业逆周期监管问题的研究基础,为宏观监管决策者等提出相关建议与对策。根据以上研究思路,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如下:第一,基于已有研究文献理清保险业顺经济周期性的内在作用机理。第二,由于保险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可能与宏观经济之间的顺周期性波动存在差异,因此基于保险业发展演变角度,以保险业及宏观经济样本数据为基础构建时变参数模型(TVP-VAR)并研究得出,无论非寿险还是寿险的发展过程均存在顺经济周期现象,同时其潜在的偿付风险水平也存在顺经济周期特征,且随时间推移顺周期发展强度也随之动态演变。第三,参照《巴塞尔协议Ⅲ》中商业银行资本缓冲机制中“挂钩变量”的设计思路,构建保险业逆周期附加资本潜在中介指标体系;然后基于时变Copula模型的动态时差相关分析,并结合KLR信号分析等检验潜在中介指标的经济预警效果,最终确定保险业逆周期附加资本监管的中介指标。第四,基于Markov区制转移(MS)模型判别非寿险和寿险业所处的不同发展区制,最终设计出离散式与平滑式保险业逆周期附加资本计提与释放方案。第五,结合保险业顺周期理论及逆周期附加资本监管机制的相关研究,做出总结并提出相关建议。本文总共分为七章,具体章节设置如下:第一章导论。本章着重介绍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及论文可能存在的创新点与不足等相关问题。其中,文献综述部分主要针对金融业顺经济周期问题、逆周期监管机制及保险业顺经济周期性及逆周期监管机制等相关问题,梳理国内外相关文献,并进一步对相关研究做出总结与述评。第二章概念界定及相关理论基础。本章首先界定保险业顺经济周期性、附加资本及逆周期监管等相关概念。然后基于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公允价值的会计制度以及投资不足理论、宏观审慎监管等方面梳理保险业顺经济周期性的潜在作用机理及逆周期监管的必要性。第三章中国保险业与宏观经济的关联性发展。本章基于保险业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共同发展趋势以及保险周期与经济周期的内在联系得到,保险业存在顺经济周期发展现象,尤其保险业在金融危机期间以及宏观经济进入新常态后,顺经济周期发展现象愈发显着;最后以保险发展与宏观经济内在关联的数理基础作总结,并提出相关研究假设,为下一章保险业顺经济周期发展及顺周期风险问题的相关实证检验打下基础。第四章中国保险业顺周期发展与顺周期风险的实证检验。本章从微观与宏观两个角度分别验证了保险业顺周期性发展现象。首先基于微观角度,以2010年-2018年保险公司财务样本为基础,通过GMM差分估计得到,中国保险业存在顺周期发展现象。然后,基于宏观视角,以时变角度研究保险业发展与宏观经济指标之间的动态演变路径,通过时变脉冲响应研究了保险业的顺周期发展及顺周期风险问题。基于宏观视角,本章选取2005年-2018年月度数据分别研究非寿险业和寿险业的顺经济周期问题,一方面基于保险发展指标研究保险市场发展水平的顺经济周期特征,另一方面通过构建保险风险压力指数,分别研究非寿险与寿险偿付风险的顺经济周期性。通过时变参数模型得到,无论非寿险还是寿险的发展水平均存在顺经济周期特征,同时其潜在的偿付风险水平也存在顺经济周期特征,且随时间推移,顺经济周期发展强度呈现逐步递增的演变趋势。第五章中国保险业逆周期附加资本监管中介指标的确定。由于中国保险业存在顺周期发展现象且存在潜在顺周期风险隐患,因此对保险业实施逆周期附加资本监管制度存在必要性。为实现逆周期附加资本监管,首先需解决其中介指标问题。本章基于静态与动态时差相关分析并结合KLR信号分析等技术手段,确定保险业逆周期附加资本计提与释放机制的中介指标。首先,确定设计中介指标的基本原则:第一,指标同保险业发展与宏观经济之间的关联程度高且稳定。逆周期监管中介指标既要求与保险业发展相关,又要与宏观经济紧密相连,并且其关联结构要稳定,否则根据中介指标难于判别保险公司计提与释放逆周期附加资本的时点期限。第二,先行预警程度高。保险业逆周期监管中介指标类似于保险业发展的“晴雨表”,能够提前预判宏观经济处于兴衰周期之前,保险业未来的发展走势。其次,基于传统时差相关分析及时变Copula模型的动态时差相关分析,初步确定保险业逆周期监管的潜在中介指标,然后基于KLR信号分析的相关统计指标如噪音信号比、条件危机概率及正确信号发出率等,检验潜在逆周期监管中介指标的预警效果,最终结合时差相关分析、KLR信号分析及保险业实际发展状况等,确定保险业逆周期附加资本计提与释放机制的中介指标。第六章保险业逆周期附加资本计提与释放方案的研究设计。本章首先基于Markov区制转换模型能够甄别经济变量的结构性突变这一特征,分别推断出非寿险业和寿险业发展所处的萧条、平稳、繁荣三个不同区制,进而为计算非寿险与寿险业逆周期附加资本计提与释放资本比例做出相关准备。其次,基于KLR信号分析,分别评判基于区制转移(MS)模型获取的保险业发展区制与保险业实际发展状态的一致性程度。最后,依据《巴塞尔协议Ⅲ》等相关文献,分别针对非寿险业和寿险业逆周期监管机制,设计出离散式与平滑式保险业逆周期附加资本计提与释放方案。第七章结论、建议与展望。基于对保险业顺经济周期问题及逆周期监管的相关研究,归纳总结文章研究结论,并在研究结论的基础上提出相关监管问题与建议,展望今后保险业逆周期监管中可能存在的研究方向。本文可能存在如下三方面的创新点:(1)首次相对完整地设计了保险业逆周期附加资本计提与释放的研究方案。2016年正式实施的“偿二代”监管体系中,明确指出保险公司应该计提逆周期附加资本,国际保险监管组织也提出同样要求,但具体计提细则并未公布。国内外学者对保险公司逆周期附加资本的相关研究十分匮乏,更尚未提出一套完整的逆周期附加资本计提与释放方案。本文针对这一监管空白,在吴杰、粟芳等学者研究基础上,构建了逆周期附加资本监管方案的“中介指标”,以此为基础设计了一套相对完整的逆周期附加资本计提与释放方案。因此,对保险业逆周期附加资本计提机制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实践前瞻性和理论前瞻性。(2)丰富和完善了关于保险业顺周期性及逆周期监管的相关理论研究。关于保险业顺周期性及逆周期监管的研究文献相对匮乏,尤其是保险业逆周期附加资本监管方面的理论研究严重不足,本文基于此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相关理论。第一,已有文献多基于宏观监管角度论证保险业的顺周期性,而由于监管制度致使保险业出现顺周期性的内在作用机理未做阐释。本文基于前人对保险业顺周期发展的理论基础,比较全面系统地分析了中国“偿二代”监管制度引致的保险业顺经济周期发展作用机理,首次基于资产端和负债端等角度阐释了保险业顺经济周期发展的内在制度动力。第二,本文首次基于投资不足理论阐释了保险业顺周期性的作用机理,尤其是宏观经济处于衰退期时,保险业的萧条发展将进一步恶化宏观经济的下行发展趋势,另一方面也一定程度说明了对保险业施行逆周期附加资本监管的必要性。第三,本文首次全面系统的基于宏观审慎监管角度论证了保险业逆周期附加资本监管的必要性,一定程度丰富了中国金融市场的宏观审慎监管理论体系。(3)研究方法上的改进。第一,中国保险业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保险业结构调整频繁,受经济政策冲击明显,在不同宏观经济环境下,保险业发展状态不同。已有少量研究文献中,多以微观线性或静态角度研究保险业顺周期性,不能反映保险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本文基于微观和宏观角度,首次基于保险业发展演变视角研究了保险业的顺周期问题,基于时变参数模型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保险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并且首次通过构建偿付风险压力指数实证检验了保险业顺周期风险的潜在隐患。第二,已有研究文献基于KLR信号分析确定指标的先行预警效果,但不能确定先行预警期限。本文为解决这一缺陷,将时差相关分析与KLR信号方法相结合,通过设置预警期限较短的窗宽,一定程度能够确定指标的先行预警期限,基于此可以缓解监管滞后性问题。第三,本文对设计的逆周期附加资本监管方案进行了一定的实证检验。首先以逆周期监管中介指标为基础构建Markov区制转移模型,然后设计保险业逆周期附加资本计提与释放方案;最后基于KLR信号分析,对通过Markov区制转移模型所得到的保险业不同时期的发展状态与保险业实际发展状态进行一致性检验,使模型结论更具说服力。
汪泓丞[10](2020)在《RM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控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中国保险市场经历了蓬勃的发展,成为全球增长较快的保险市场之一。尽管中国保险市场规模增长迅速,但与发达国家市场相比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还处于较低水平。如今的中国保险业,“量”上来说已是保费3.08万亿元、总资产18万亿元的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成绩可谓斐然。而从“质”上来说,无论是保险深度、保险密度,还是保险市场的业务结构、市场环境,我国保险业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要从保险大国成功走向保险强国,仍需要不懈的努力。但是随着保险业的迅速发展,市场大环境缺乏效率与公平,这也对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提出了很高要求,但是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是滞后的,所以偿付能力风险的管理又是公司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本文共分为五章,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RM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进行研究。第一章是绪论,主要阐述论文的选题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研究方法与内容;第二章主要介绍偿付能力风险相关理论;第三章对RM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现状和主要风险进行分析;第四章主要设计与分析偿付能力风险评测体系,且应用模糊综合评价法进行风险评测,得到以下结论:RM保险公司的整体风险属于中等水平,然而子风险中政策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经济风险、投资风险、财务风险的风险分数比较高;第五章根据以上分析结果为RM保险公司加强偿付能力风险管控提供措施。此外,目前随着偿二代监管体系的逐步实施,保险公司就必须健全建立偿付能力风险管理制度,所以对于偿付能力风险的识别、分析、管控就成为了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重中之重。
二、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的意义和方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的意义和方法(论文提纲范文)
(1)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图 |
1.5 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基础 |
2.1 偿付能力概念界定 |
2.2 偿付能力基本理论 |
2.2.1 资产负债论 |
2.2.2 监管型政府理论 |
2.2.3 公共利益监管理论 |
2.3 偿付能力监管体系 |
2.3.1 偿付能力发展历程 |
2.3.2 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 |
2.4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价方法 |
2.4.1 财务指标评价法 |
2.4.2 风险资本要求法 |
2.4.3 偿付能力动态测试法 |
2.4.4 动态财务分析法 |
第三章 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价现状分析 |
3.1 FD保险公司概况 |
3.1.1 FD保险公司简介 |
3.1.2 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价背景 |
3.2 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影响因素分析 |
3.2.1 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外部影响因素 |
3.2.2 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内部影响因素 |
3.2.3 基于问卷调查的偿付能力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
3.3 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价现行指标与方法 |
3.4 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价体系存在问题 |
3.4.1 评价指标体系划分层次单一 |
3.4.2 评价指标适时性不足 |
3.4.3 评价方法缺乏综合性的考虑 |
第四章 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价体系优化设计 |
4.1 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价体系优化目的与思路 |
4.1.1 偿付能力评价体系优化目的 |
4.1.2 偿付能力评价体系优化思路 |
4.2 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价体系优化原则 |
4.3 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4.3.1 资本充足性指标 |
4.3.2 盈利持续性指标 |
4.3.3 经营稳健性指标 |
4.3.4 风险管理能力指标 |
4.4 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与评价指标关联度分析 |
4.4.1 偿付能力评价指标关联系数分析 |
4.4.2 偿付能力评价指标关联度排序与筛选 |
4.5 基于因子分析法的偿付能力评价模型分析 |
4.5.1 因子分析法在FD保险公司的可行性分析 |
4.5.2 因子分析法的运用步骤 |
4.5.3 原始样本的选择与数据来源 |
4.5.4 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价模型的构建 |
第五章 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价结果与保障措施 |
5.1 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价结果分析 |
5.1.1 整体评价结果分析 |
5.1.2 影响因子评价结果分析 |
5.2 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保障措施 |
5.2.1 完善公司内部偿付能力评价方法 |
5.2.2 提高资金管理与运用能力 |
5.2.3 加强保险业务创新性 |
5.2.4 注重费用管理和再保险安排 |
5.2.5 拓展保险公司投资渠道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学术情况及获得的学术成果 |
(2)R再保险公司在华分公司偿付能力及管理对策的研究 ——基于“偿二代”制度(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3 理论基础与概述 |
1.3.1 理论基础 |
1.3.2 相关概念 |
1.3.3 监管制度背景 |
1.4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问题 |
1.4.3 研究方法 |
1.5 可能的创新点 |
第2章 R再保险公司中国分公司偿付能力现状分析 |
2.1 R再保险公司中国分公司概况 |
2.1.1 公司简介 |
2.1.2 公司组织架构 |
2.1.3 公司财务数据概要 |
2.2 R再保险中国分公司环境分析——PEST分析模型 |
2.2.1 政治环境因素 |
2.2.2 经济环境因素 |
2.2.3 社会环境因素 |
2.2.4 科技环境因素 |
2.3 R再保险公司中国分公司优劣势分析——SWOT分析 |
2.3.1 优势分析 |
2.3.2 劣势分析 |
2.3.3 机会分析 |
2.3.4 威胁分析 |
第3章 实证研究与成因分析 |
3.1 研究设计与分析 |
3.1.1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3.1.2 变量设计 |
3.1.3 相关性分析 |
3.1.4 描述性统计 |
3.1.5 分步回归结果 |
3.1.6 基于综合偿付能力溢额变动率的稳健性检验 |
3.2 R再保险公司中国分公司偿付能力问题总结 |
3.2.1 实际资本有待提高 |
3.2.2 信用风险最低资本有待提高 |
3.2.3 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与评估能力有待提高 |
3.3 R再保险公司中国分公司偿付能力问题成因分析 |
3.3.1 总公司投入不足 |
3.3.2 高级管理层战略偏颇 |
3.3.3 外来公司水土不服 |
第4章 R再保险公司中国分公司优化偿付能力的对策 |
4.1 实际资本优化方案设计 |
4.1.1 向总公司申请增资 |
4.1.2 再保险业务结构重构 |
4.2 信用风险最低资本优化方案设计 |
4.2.1 信用风险客户管理 |
4.2.2 再保险结算 |
4.3 控制风险最低资本优化方案设计 |
4.3.1 部署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
4.3.2 提高声誉风险管理 |
第5章 R再保险公司中国分公司偿付能力优化方案实施 |
5.1 R偿付能力优化方案实施方案 |
5.1.1 建立约束分配机制 |
5.1.2 建立资产负债管理的组织架构 |
5.1.3 建立动态调整修正机制 |
5.2 R再保险公司中国分公司方案实施和保障 |
5.2.1 项目组织动员 |
5.2.2 制定流程分工 |
5.2.3 人力资源保障 |
5.2.4 技术保障 |
5.2.5 政策制度保障 |
第6章 结论和展望 |
6.1 基本结论 |
6.2 研究不足 |
6.3 后续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3)灰色理论下XH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基础 |
2.1 灰色理论原理 |
2.1.1 灰色关联分析理论 |
2.1.2 灰色预测理论 |
2.2 偿付能力相关界定 |
2.2.1 偿付能力的概念 |
2.2.2 偿付能力的内容构成 |
2.3 偿付能力监管制度 |
2.3.1 偿二代监管要求 |
2.3.2 偿付能力监管的原则 |
第三章 XH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XH保险公司综合概况 |
3.1.1 公司简介 |
3.1.2 经营能力分析 |
3.1.3 资金投资及运用 |
3.1.4 XH保险公司投资收益水平 |
3.2 XH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状况 |
3.2.1 认可资产分析 |
3.2.2 认可负债分析 |
3.2.3 资产负债期限结构搭配状况 |
3.3 XH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状况 |
3.3.1 偿付能力额度和充足率分析 |
3.3.2 偿付能力风险结构分析 |
3.4 XH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现状存在问题分析 |
3.4.1 资金运用不合理 |
3.4.2 风险评估的缺陷 |
3.4.3 责任准备金提存潜在问题较多 |
3.4.4 监管手段存在缺陷 |
3.4.5 经营效率较低 |
第四章 灰色理论对XH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影响分析 |
4.1 XH保险公司灰色理论应用实施的可行性 |
4.2 XH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影响因素分析及指标选取 |
4.2.1 影响偿付能力的内部因素 |
4.2.2 影响偿付能力的外部因素 |
4.2.3 影响因素指标的收集和选取 |
4.3 偿付能力影响因素的灰色关联分析 |
4.3.1 绝对灰色关联度 |
4.3.2 相对灰色关联度 |
4.3.3 综合关联度 |
4.3.4 偿付能力影响因素灰色关联结果分析 |
4.4 XH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灰色预测 |
4.5 结果与评价 |
第五章 完善XH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建议与措施 |
5.1 完善资金运用管理 |
5.1.1 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功能 |
5.1.2 加强资金流动性管理 |
5.1.3 拓宽资金运用渠道提高投资收益 |
5.2 加强公司内部监管 |
5.2.1 明确风险组织管理架构 |
5.2.2 建立专门寿险投资与偿付能力联合监管管理部门 |
5.3 加强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的外部防范措施 |
5.3.1 创新业务风险控制 |
5.3.2 建立和完善独立的审计师和精算师制度 |
第六章 结论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4)关于保险公司偿二代下风险管理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三、研究的内容和方法 |
第二节 文献综述与相关理论 |
一、文献综述 |
二、相关理论 |
第二章 偿二代及风险管理监管体系发展 |
第一节 偿付能力监管的历史和发展 |
第二节 偿二代的介绍 |
一、偿二代体系整体框架 |
二、偿二代下的各项主要监管指标 |
三、偿二代的最新发展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偿二代与国外监管体系的比较 |
第一节 主要市场偿付能力监管概述 |
一、资本制度的总览 |
二、技术规格比较 |
第二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偿二代对公司的影响和最新发展 |
第一节 偿一代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偿二代对行业的影响 |
一、偿二代对寿险产品的影响和预期 |
二、偿二代对渠道发展的影响和预期 |
三、偿二代对财产险和再保险的影响 |
四、偿二代对资产配置的影响和预期 |
五、偿二代下对投资方面的风险管理的影响 |
六、偿二代下对保险公司资产流动性管理 |
第三节 案例分析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偿二代下的资本和资本收益优化 |
第一节 资本管理框架和方法 |
一、构建全面的资本管理框架 |
二、保险资金优化方法 |
三、偿二代下偿付能力监管如何做到和保险会计准则之间的协同 |
四、偿二代下资本占用最低和收益率目标的结构调整 |
第二节 实证分析 |
一、分位数回归 |
二、实证结果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偿二代下的风险管理 |
第一节 风险管理策略和框架 |
一、风险管理策略和框架 |
二、公司风险偏好及考虑 |
第二节 案例分析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偿付能力不足管理和资产负债管理 |
第一节 偿付能力不足的管理 |
一、自有风险和偿付能力评估(ORSA)最佳实践 |
二、资产负债管理的最佳实践 |
第二节 案例分析 |
第八章 论文总结及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取得的其他研究成果 |
(5)“偿二代”下中国人寿举牌对其偿付能力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偿二代”监管体系下险资举牌相关文献 |
二、“偿二代”监管体系下偿付能力相关文献 |
三、文献述评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本文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创新之处 |
二、本文不足之处 |
第二章 举牌影响偿付能力的理论基础和作用机制 |
第一节 险资举牌概述 |
一、险资举牌概念 |
二、险资举牌主体特征 |
三、险资举牌市场概况 |
第二节 偿付能力概述 |
一、偿付能力概念 |
二、偿付能力评价内容 |
三、“偿二代”下偿付能力监管要求 |
四、我国保险业偿付能力现状 |
第三节 举牌影响偿付能力的理论基础 |
一、信息不对称理论 |
二、羊群效应理论 |
三、企业持续经营理论 |
第四节 举牌影响偿付能力的作用机制 |
一、保险公司举牌后其信息披露对偿付能力的作用机制 |
二、保险公司举牌后其经营情况对偿付能力的作用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人寿举牌双方经营特征分析 |
第一节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经营概况 |
一、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简介 |
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基本财务数据分析 |
三、中国人寿保险举牌资金来源 |
第二节 中国人寿举牌的宏观环境特征分析 |
一、经济增速下降,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涨 |
二、“偿二代”下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要求趋严 |
三、市场低利率表现,央行增加货币供应量 |
四、国家政策利好,激发保险业活力 |
第三节 中国人寿举牌的上市企业特征分析 |
一、上市企业所处行业分布特征 |
二、上市企业资产规模特征 |
三、险资举牌后上市企业股价特征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举牌对中国人寿偿付能力影响实证分析 |
第一节 偿付能力影响纵向分析 |
一、模型选择 |
二、熵值法介绍 |
三、数据来源及指标选取 |
四、模型估计结果 |
五、综合评估结果分析 |
第二节 偿付能力影响因素横向分析 |
一、险资举牌反映的经营模式对偿付能力的影响 |
二、险资举牌流动性风险对偿付能力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第一节 结论 |
一、经营和资本结构与负债情况是影响偿付能力主要方面 |
二、险资举牌资金来源单一,偿付能力相对较高 |
三、险资举牌占用资金越少,流动性相对较好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一、加强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和经营管理 |
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
三、严格管理保险公司流动性风险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寿险行业监管政策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2章 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 |
2.1.1 寿险与寿险体系的概念与含义 |
2.1.2 现行监管政策及其内涵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利益理论与私人利益理论 |
2.2.2 有机社会论与机械社会论 |
第3章 我国寿险业监管制度的发展现状 |
3.1 我国寿险业监管政策主要内容 |
3.2 监管政策调整对寿险行业的正面成效 |
第4章 寿险公司监管政策运行下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监管政策弱化寿险行业产能 |
4.2 监管政策调整导致销售队伍缩水 |
4.3 监管政策调整导致寿险市场两极分化 |
第5章 国外寿险行业监管政策的经验启示 |
5.1 日本寿险行业监管政策的经验启示 |
5.1.1 日本寿险监管制度的经验启示 |
5.1.2 日本寿险偿付能力监管的经验启示 |
5.2 英美寿险行业监管政策的经验启示 |
5.2.1 产品监管制度的经验启示 |
5.2.2 寿险行业差异化监管的经验启示 |
第6章 完善我国寿险行业监管的政策建议 |
6.1 完善我国寿险财税监管政策 |
6.2 突出监管重点,着力防范化解保险风险 |
6.3 修改完善保险法律法规 |
6.4 实施分类监管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中国保险市场约束的有效性研究 ——基于消费者的证据(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范围及基础概念界定 |
三、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四、研究框架及主要内容 |
五、研究方法 |
六、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保险市场约束的基础理论研究 |
第一节 市场约束的理论基础 |
一、斯密革命与穆勒综合 |
二、凯恩斯革命和萨缪尔森综合 |
第二节 保险市场约束的界定 |
一、保险市场约束的定义 |
二、保险市场约束的分类 |
三、保险市场约束的有效性 |
四、保险市场约束的影响因素 |
第三节 市场约束与政府监管的关系 |
一、市场约束与政府监管的区别 |
二、市场约束与政府监管的联系 |
第四节 市场约束与公司内部控制的关系 |
一、市场约束与公司内部控制的区别 |
二、市场约束与公司内部控制的联系 |
第二章 保险市场约束的运行及数理推导 |
第一节 保险市场约束的运行 |
一、市场监督阶段 |
二、市场影响阶段 |
第二节 最优市场约束水平的数理推导 |
一、基本假设 |
二、数理推导及分析 |
第三章 保险市场约束的现实环境分析 |
第一节 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 |
一、“大而不强”的保险市场 |
二、“供需失衡”的保险市场 |
第二节 我国政府的保险监管 |
一、保险监管的历史演进 |
二、当前的保险监管政策 |
三、保险信息披露制度 |
四、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 |
第三节 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 |
一、政府监管推动了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发展 |
二、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现状 |
三、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水平有待进一步的提升 |
第四章 消费者直接市场约束监督阶段的存在性检验 |
第一节 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设 |
第二节 研究设计 |
一、样本选择及数据来源 |
二、主要变量定义及说明 |
三、模型构建 |
第三节 实证结果与分析 |
一、描述性统计 |
二、不同险别下消费者综合市场约束的结果分析 |
三、不同险别下消费者价格约束的结果分析 |
四、不同险别下消费者数量约束的结果分析 |
五、不同资本结构下消费者直接市场约束监督阶段的差异性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消费者直接市场约束影响机制的有效性检验 |
第一节 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设 |
第二节 研究设计 |
一、样本选择及数据来源 |
二、主要变量定义及说明 |
三、模型构建 |
第三节 实证结果与分析 |
一、描述性统计 |
二、消费者直接市场约束影响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的结果分析 |
三、消费者直接市场约束影响财险公司赔付风险的结果分析 |
四、消费者直接市场约束影响寿险公司退保风险的结果分析 |
五、不同资本结构下消费者直接市场约束影响机制的差异性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消费者间接市场约束的有效性检验 |
第一节 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设 |
第二节 研究设计 |
一、样本选择及数据来源 |
二、主要变量定义及说明 |
三、模型构建 |
第三节 实证结果与分析 |
一、描述性统计 |
二、消费者间接市场约束影响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的结果分析 |
三、消费者间接市场约束影响财险公司赔付风险的结果分析 |
四、消费者间接市场约束影响寿险公司退保风险的结果分析 |
五、不同资本结构下消费者间接市场约束有效性的差异性分析 |
本章小结 |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一、消费者的直接市场约束无效 |
二、监管机构介入下消费者间接市场约束在部分领域有效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一、为消费者的市场约束创造更好的基础条件 |
二、积极引导保险公司重视消费者的市场约束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8)偿二代背景下我国中资财险公司偿付能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方法及创新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创新点 |
1.3.3 不足之处 |
1.4 本文结构设计 |
第2章 偿付能力有关概念及监管概述 |
2.1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概述 |
2.1.1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含义 |
2.1.2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影响因素 |
2.1.3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衡量指标 |
2.1.4 偿付能力监管的必要性 |
2.2 我国财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制度 |
2.2.1 偿二代的监管要求 |
2.2.2 偿二代的监管要素 |
2.2.3 我国财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定 |
第3章 偿二代背景下财险公司偿付能力问题及原因分析 |
3.1 我国财险公司现状 |
3.2 我国财险公司偿付能力问题分析 |
3.2.1 财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均衡 |
3.2.2 财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水平不均衡 |
3.3 我国财险公司偿付能力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3.1 资产配置失衡 |
3.3.2 产品结构失衡 |
3.3.3 承保质量低 |
3.3.4 经营管理水平低 |
第4章 偿二代背景下中资财险公司偿付能力实证分析 |
4.1 样本选择与指标选取 |
4.2 主成分分析 |
4.2.1 主成分分析的基本原理 |
4.2.2 主成分分析的步骤 |
4.2.3 实证分析 |
4.3 多元回归分析 |
4.4 结论 |
第5章 提升中资财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建议 |
5.1 优化资产配置 |
5.2 提升产品结构 |
5.3 改善承保状况 |
5.4 加强经营管理 |
5.5 完善风险管理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9)中国保险业顺周期性与逆周期附加资本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选题背景、意义及研究目的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1.3 研究目的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2.1 关于金融业顺周期研究的相关文献 |
1.2.2 金融业逆周期监管相关文献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框架、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框架及技术路线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创新点及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点 |
1.4.2 存在的不足 |
2.概念界定及相关理论基础 |
2.1 保险业顺周期性及逆周期监管相关概念 |
2.1.1 保险业的顺经济周期性 |
2.1.2 附加资本 |
2.1.3 逆周期监管及其相关概念 |
2.2 保险业顺周期性相关理论 |
2.2.1 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引致的顺周期性 |
2.2.2 公允价值的会计制度 |
2.2.3 薪酬激励制度的顺周期性 |
2.2.4 投资不足理论 |
2.3 基于宏观审慎视角的保险业逆周期监管必要性 |
2.3.1 对微观审慎监管制度的冲击 |
2.3.2 宏观审慎监管概念的提出及其内涵 |
2.3.3 保险市场宏观审慎监管的理论基础 |
2.3.4 保险业逆周期监管的必要性 |
2.4 本章小结 |
3.中国保险业发展与宏观经济周期的关联性发展 |
3.1 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 |
3.2 中国保险业与宏观经济的发展趋势分析 |
3.2.1 中国保险业总体发展与宏观经济增长的趋同性 |
3.2.2 中国非寿险业发展与宏观经济增长的趋同性 |
3.2.3 中国寿险业发展与宏观经济增长的趋同性 |
3.2.4 中国保险资金运用与宏观经济的互联互动 |
3.3 保险周期与经济周期的界定及共同发展趋势 |
3.3.1 经济周期与保险周期的基本概念及划分 |
3.3.2 保险周期与经济周期的趋同性发展 |
3.4 保险业顺经济周期波动的数理基础与研究假设 |
3.4.1 宏观经济作用于保险发展的数理基础 |
3.4.2 保险发展作用于宏观经济的数理基础 |
3.4.3 研究假设 |
3.5 本章小结 |
4.中国保险业顺周期发展与顺周期风险的实证检验 |
4.1 基于微观视角的顺周期发展检验 |
4.1.1 指标设计与数据分析 |
4.1.2 模型构建 |
4.1.3 模型结论 |
4.2 基于宏观视角的顺周期发展检验 |
4.2.1 时变参数模型理论基础 |
4.2.2 TVP-VAR模型的估计方法 |
4.2.3 样本数据及指标体系构建 |
4.2.4 时变参数模型脉冲响应分析 |
4.3 基于偿付风险压力指数的顺周期风险检验 |
4.3.1 指标设计 |
4.3.2 模型估计 |
4.3.3 保险市场偿付风险压力的顺周期性 |
4.4 本章小结 |
5.中国保险业逆周期附加资本监管中介指标的确定 |
5.1 确定保险业逆周期监管中介指标的基本原则与具体思路 |
5.1.1 筛选保险业逆周期监管中介指标的基本原则 |
5.1.2 确定保险业逆周期附加资本监管中介指标的具体思路 |
5.2 潜在的逆周期附加资本监管中介指标体系设计 |
5.2.1 Copula模型的相关理论 |
5.2.2 构建逆周期附加资本监管相关指标的基础准备 |
5.2.3 数据来源及指标体系构建 |
5.2.4 保险发展指标及潜在中介指标的描述性分析 |
5.3 保险发展与潜在中介指标之间的时差相关分析 |
5.3.1 非寿险业与潜在中介指标之间的静态时差相关分析 |
5.3.2 基于时变Copula模型的非寿险业动态时差相关分析 |
5.3.3 寿险业与潜在中介指标之间的静态时差相关分析 |
5.3.4 基于时变Copula模型的寿险业动态时差相关分析 |
5.4 逆周期附加资本监管潜在中介指标之间的差异化分析 |
5.5 确定保险业逆周期附加资本监管的最佳中介指标 |
5.5.1 关于KLR信号分析的相关理论 |
5.5.2 基于KLR信号分析筛选非寿险业逆周期附加资本监管中介指标 |
5.5.3 非寿险业逆周期附加资本监管最佳中介指标的确定 |
5.5.4 基于KLR信号分析筛选寿险业逆周期附加资本监管中介指标 |
5.5.5 寿险业逆周期附加资本监管最佳中介指标的确定 |
5.6 本章小结 |
6.中国保险业逆周期附加资本监管方案的研究设计 |
6.1 马尔科夫区制转移(MS)模型的相关理论 |
6.1.1 马尔科夫区制转移(MS)模型的理论基础 |
6.1.2 滤波与平滑 |
6.1.3 马尔科夫区制转移动态回归模型 |
6.2 关于保险业的Markov区制转换模型相关参数估计 |
6.2.1 基于非寿险业的Markov区制转移模型参数估计 |
6.2.2 基于寿险业的Markov区制转移模型参数估计 |
6.3 基于KLR信号分析对保险业发展区制划分的评判 |
6.3.1 关于非寿险业马尔科夫区制划分的检验 |
6.3.2 关于寿险业马尔科夫区制划分的检验 |
6.4 保险业逆周期附加资本计提与释放方案的设计 |
6.4.1 非寿险业逆周期附加资本计提与释放方案的设计 |
6.4.2 寿险业逆周期附加资本计提与释放方案的设计 |
6.5 本章小结 |
7.结论、政策建议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缓解“偿二代”监管制度引致的顺周期风险应对能力 |
7.2.2 构建应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宏观审慎监管制度 |
7.2.3 缓解公允价值计价引致的顺周期性波动 |
7.2.4 构建薪酬激励制度的长期机制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文献 |
(二)英文文献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10)RM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控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发展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方法及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第2章 保险偿付能力风险的相关理论 |
2.1 保险偿付能力风险的相关概念 |
2.1.1 偿付能力的概念 |
2.1.2 偿付能力风险的概念 |
2.2 影响偿付能力的主要因素 |
2.2.1 负债因素 |
2.2.2 资产因素 |
2.3 RM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风险分类 |
2.3.1 操作风险 |
2.3.2 财务风险 |
2.3.3 精算风险 |
2.4 RM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相关理论 |
2.4.1 RM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 |
2.4.2 风险相关基础理论 |
第3章 RM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现状及主要风险 |
3.1 RM保险公司简介 |
3.2 RM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现状 |
3.3 RM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主要风险识别 |
3.3.1 外部风险识别 |
3.3.2 内部风险识别 |
第4章 RM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水平测评 |
4.1 RM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测评的目标设定 |
4.2 RM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测评原则 |
4.2.1 综合性原则 |
4.2.2 针对性原则 |
4.2.3 可操作性原则 |
4.2.4 全面性原则 |
4.2.5 重要性原则 |
4.3 RM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测评指标设计 |
4.3.1 指标选取的依据 |
4.3.2 指标的对比筛选 |
4.3.3 指标体系的建立 |
4.4 RM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测评模型构建与分析 |
4.4.1 层次分析法确定权重指标 |
4.4.2 模糊综合评价法评估风险 |
4.5 RM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测评结果分析 |
第5章 RM保险公司加强偿付能力风险管控措施 |
5.1 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 |
5.2 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 |
5.3 加强人才培养 |
5.4 优化内部风险管理体系 |
结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的意义和方法(论文参考文献)
- [1]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价研究[D]. 陈文婷. 西安石油大学, 2021(09)
- [2]R再保险公司在华分公司偿付能力及管理对策的研究 ——基于“偿二代”制度[D]. 江建国.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21(04)
- [3]灰色理论下XH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研究[D]. 陈曦. 西安石油大学, 2020(10)
- [4]关于保险公司偿二代下风险管理的研究[D]. 陈新立.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0)
- [5]“偿二代”下中国人寿举牌对其偿付能力影响研究[D]. 占晓杰. 安徽财经大学, 2020(10)
- [6]寿险行业监管政策优化研究[D]. 余思越. 江西财经大学, 2020(01)
- [7]中国保险市场约束的有效性研究 ——基于消费者的证据[D]. 李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8]偿二代背景下我国中资财险公司偿付能力研究[D]. 李东晟. 天津财经大学, 2020(06)
- [9]中国保险业顺周期性与逆周期附加资本研究[D]. 崔微微. 西南财经大学, 2020
- [10]RM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控制研究[D]. 汪泓丞. 吉林大学, 2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