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ADR方式之探讨(论文文献综述)
王鈊平[1](2020)在《国际文物纠纷的诉讼外争议解决机制》文中研究指明以中国为首的文物流失国普遍存在大量流失海外的文物亟待追回,然而由于流失年代久远以及不同国家法律规定差异等问题,文物回归之路阻碍重重,追索文物的进程往往耗时多年,甚至无法得到理想结果。近年来,国际社会不断涌现文物归还的承诺性宣言,并对诉讼外争议解决机制予以重视,实践中通过诉讼外争议解决途径返还的文物也逐渐增多,这一机制正以自身独特的优势为文物返还问题带来新的生机。因此,有必要考察国际文物纠纷领域的诉讼外争议解决机制,分析其制度优势与完善机制,为国际文物纠纷解决提供新的指引,亦为我国追索流失文物的工作提供参考经验。本文立足于国际文物纠纷这一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通过对国际上以诉讼外争议解决机制成功返还的案例进行分析,归纳出现有案例中的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对国际文物纠纷诉讼外争议解决机制进行考察与评估,提出相应的制度完善建议。具体而言,本文共分为五个章节:第一章概述了诉讼外争议解决机制的一般概念与制度特征。明确以协商与谈判、调停与调解、斡旋、调查、仲裁为基础的分类模式,并说明此类争议解决途径具有的低成本、高自主性、高保密性与多种可能性的机制特征。第二章在第一章基础上阐述了文物纠纷领域诉讼外争议解决机制的现状。目前国际文物纠纷领域也有对应的协商与谈判、调停与调解、斡旋、调查、仲裁制度,但特别地,针对文物纠纷自身特点,国际社会还构建了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下“促进文化财产归还原属国或返还非法占有文化财产政府间委员会”(即“ICPRCP”)主导的国际文物纠纷斡旋机制,以国际博物馆协会(即“ICOM”)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即“WIPO”)主导的调停程序,以及欧洲国家建立的殖民背景文物纠纷解决专门机构。第三章在前两章制度阐述的基础上展开了相关案例的实证研究。截止目前,各种诉讼外争议解决途径均有成功处理国际文物纠纷的案例,本文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分类分析与研究,归纳出了通过此类途径解决国际文物纠纷的经验,如把握证据标准灵活举证、重视道德情感与媒体的力量、发挥政治外交途径的作用、多种方式综合运用等。第四章对第三章案例分析进行再度审视,发现现有国际文物纠纷诉讼外争议解决机制的缺陷,并提出应构建针以国家为争议主体和以非国家为争议主体的两个并行的国际文物纠纷诉讼外争议解决平台,并各自辅以工作组研究文物纠纷领域问题,并对应完善流失文物信息的采集与整合。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了国际文物纠纷诉讼外争议解决机制的构建设想,讨论了我国文物追索工作的优化路径。最后建议我国构建文物纠纷诉讼外争议解决平台,同时完善我国海外流失文物追索策略,以解决我国追索流失文物工作中面临的独特问题,并最终帮助这些流失文物回归祖国。
师迪雅[2](2020)在《我国知识产权纠纷诉讼外解决机制研究》文中指出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对于每位社会成员,甚至国家,都有着重要影响,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知识产权的特性决定了知识产权纠纷的专业性、保密性、时效性等特点,这也是其区别于一般民事纠纷的主要特征,这对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成为研究诉讼外途径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起点。随着人们知识产权意识的不断提高,知识产权纠纷数量也随之攀升,以诉讼为主的纠纷解决方式已经远不能满足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需要,诉讼程序因审理周期长更是导致了知识产权案件无法得到及时处理,造成案件积压,使得当事人的权利不能及时得到救济。因此,进一步完善我国知识产权纠纷诉讼外解决机制,构建知识产权纠纷的多元化解决体系成为关注的重点。文章立足于我国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现状,将知识产权纠纷高效而公正的解决作为基本目标,着眼于对我国知识产权纠纷诉讼解决机制的完善,探讨各类争议解决方式之间如何实现恰当对接、协调共存,发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整体效用。本文共有五部分。第一章绪论部分主要包括本文问题的提出、研究现状以及研究思路和主要研究方法;第二章探索知识产权纠纷诉讼外解决机制的基础理论,介绍了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的起源和发展,并通过对比诉讼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局限性和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优势,分析了知识产权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全文奠定理论基础;第三章主要对我国知识产权纠纷诉讼外解决机制的现状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总结我国实践中知识产权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之后我国知识产权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指明方向;第四章着重介绍了域外及相关国际组织的相关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找到最适合我国的知识产权纠纷诉讼外解决机制经验;第五章在前文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存在的主要问题,借鉴域外实践的有益经验,对我国知识产权纠纷诉讼外解决机制的完善提出切实有效的建议。
石春雷[3](2019)在《民事案件程序分流研究》文中认为世界性的民事案件程序分流思潮缘起于英、美、德、日等国为处理以不断增加的司法需求与有限司法资源之间的紧张关系为主要表征的民事司法危机而启动的新一轮司法改革,主要的应对之策就是为不同民事案件匹配相适应的处理程序。对我国而言,改革开放以来,法院收案量逐年增长,尤其是民事案件,不仅体量大,增速也快。在当前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下,随着员额制的正式运行,法院“案多人少”的困境将进一步加剧。因此,如何消解日益增长的案件数量与有限的司法资源之间的张力,为案件匹配合理的程序和解决方法,在公正的前提下优化案件处置的效益,是我国当前民事司法改革首先必须面对的问题。本文以民事案件程序分流的优化为研究范畴,希冀通过合理的程序安排畅达案件的疏解渠道,以实现当事人权益保障诉求与司法正义分配之协同。除绪论和结语外,本文的正文部分分为五章。第一章:民事案件程序分流之基本原理。民事案件程序分流这一命题的研究范围需从“民事案件”和“分流程序”两个要素出发予以界定,将讨论限定在起诉到法院且满足受理条件的民事争议,是为与“案多人少”矛盾中的“案”相对应。从能够对民事案件的解决发挥直接作用的纠纷解决程序这一角度出发,分流民事案件的具体程序主要包括司法附设ADR、非讼程序(主要是督促程序)和简易程序(含小额诉讼程序)。对民事案件在整个纠纷解决体系中予以分配,有着深层次的法理基础,如程序系统论、分配正义论、回应性司法理论、接近司法和接近正义理论、程序选择权理论、程序类型化理论、费用相当性理论等。而为不同民事案件匹配不同处理程序,又是出于对缓解法院负担、提升司法效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等因素的考量。第二章:民事案件程序分流之基础构造。民事案件程序分流是一项系统性复杂工程,涉及分流主体、原则、标准、方式、流程等诸多方面。具体而言,民事案件程序分流工作是由法官主导、当事人参与、律师协助共同完成;分流过程中要遵循严格贯彻民事程序基本法、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实行集约化处理、限制“二次分流”等原则;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分流标准主要有依据案件类型、依据案件标的、依据案件难易程度等;当前各国主要采用“案件辅助系统智能分流+专门机构或人员指定分流”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的分流流程大致是立案前以司法附设ADR分流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立案后以快速审判程序分流进入普通审判程序的案件。第三章:世界性民事案件程序分流思潮与实践。为应对民事司法危机,英、美、德、日等国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先后启动新一轮司法改革,以缓解案件压力、阻却诉讼迟延、简化诉讼程序。四国民事司法改革涉及的程序分流实践形态各有特色,较为突出的是对案件管理的重视、小额诉讼程序的引入和法院对ADR的适度干预等。四国几乎都是在相似社会背景下对民事案件处理程序作出的调整、优化或重置,且都基本形成了一套繁简有度、灵活多样、配置合理、有效运作的民事案件程序分流体系。考察国外民事案件程序分流的改革实践,可以给我国应对当前的人案矛盾带来一些启示,如程序多元化是程序分流的前提,案件管理是程序分流的保障,程序分流要以“漏斗式”的方式分层递进等。第四章:我国民事案件程序分流之改革实践。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我国民事案件程序分流改革起步较早,以现有的规范文本和地方实践为基础来追根溯源,可以挖掘出我国不同时期是如何以案件管理的方式来实现程序分流,以及不同分流方式的起源和发展历程。尽管我国民事案件程序分流机制和措施在不断完善,但方式和方法依然存在很大的局限性。从案件管理视角来看,程序分流机制存在如下缺陷:分流程序类别不周全、分流机制运行管理不够科学精细、分流程序衔接和转换不合理、分流结果严重失衡;从程序运作的视角来看,不同分流程序也各自面临着不同困境,有的是制度层面,有的是技术层面,有的是理念层面。第五章:我国民事案件程序分流之路径优化。从对现行立法和实践运行状况的考察可以发现,我国民事案件程序分流机制在制度设计和司法运作中,都存在进一步优化的空间。破解上述困境,首要任务就是要健全民事案件程序分流管理机制,包括构建多元化的程序分流机制、制定统一的程序分流指引规则、扩大程序分流参与主体等。与此同时,也要从微观上改造具体分流程序,确保案件进入相应程序后能得到妥善化解。除了内部的改革和改良外,也要强化外部的保障机制,与程序分流直接相关的措施主要有优化审判力量配置、推进法院扁平化管理、加快法院信息化建设等。
于怡[4](2018)在《ADR在企业纠纷解决中的应用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繁荣,企业之间的经济交往与合作频繁深入,其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企业间在人事、经济等方面的纠纷。企业之间纠纷解决的成效已成加强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友好合作关系的重要环节。企业间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既是企业间进行友好商业竞争的有效保障,也是维护企业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ADR的效率性、保密性、程序简易性等特点,能够以相对较少的投资达到解决纠纷的目的,确保用于解决纠纷的资源得到有效的配置。这与企业纠纷日益复杂的发展趋势相契合,对有长期维系需求的商业与人际关系十分有利。在纠纷解决过程中,所适用的规范允许当事人自主、自律选择,一方面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地位和意思,另一方面也是平等协商精神的体现。与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相比,用ADR方式解决企业纠纷的优势在于高效解决纠纷、节省成本、分流案件、缓解诉讼压力、并且人员处理专业性强。但对于企业ADR机构在解决纠纷过程中产生的效力问题、纠纷当事人滥用反悔权等问题,仍需要关注。为此,应从ADR在企业纠纷解决中的立法、企业ADR机制的实施机构、ADR各解决纠纷的制度设计方面来寻找适合我国企业纠纷的ADR模式。本文围绕谈判、调解和仲裁这三个ADR方式在解决企业纠纷的应然性和困境,从案例入手分析了这三种ADR纠纷解决方式在解决企业纠纷的成功经验和优势,借鉴国外经济领域纠纷解决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以及ADR机制的发展状况,构建出完整的适用企业纠纷解决的ADR制度体系。
战立勋[5](2017)在《ADR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在跨国破产中的应用探析》文中认为由于缺少专门规定跨国破产的国际条约,各国破产法的规定也不相同,导致跨国破产案件中一系列复杂纠纷仅依靠法院审判难以得到妥善解决,耗费的成本较高。在此背景下,需要探寻多元化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简称ADR)在跨国破产领域中的发展。本文以跨国破产案件中运用ADR方式处理纠纷的案例及相关材料为依据,结合美国《示范法》等规定,分析ADR方法应用于跨国破产案件的合理性以及实践方法,以期以ADR为出发点构建多元跨国破产纠纷解决机制。首先文章对ADR概念的产生及含义进行梳理,明确用于解决跨国破产纠纷的ADR方法的内涵及外延。同时,分析跨国破产案件程序进行中遇到的困境,总结ADR引入跨国破产案件纠纷处理的必要性及优势。其次,讨论跨国破产中运用ADR的考量因素。通过对跨国破产纠纷的具体分析,总结ADR在跨国破产中的使用条件及适用的纠纷种类。最后,运用案例分析方法,阐述不同ADR方法在解决跨国破产纠纷的具体应用及取得的效果,以对今后的跨国破产纠纷解决提供参考意见。
刘禹[6](2013)在《构建中国海事ADR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二十世纪以来,随着全球航运贸易的迅猛发展,海事ADR机制在各国方兴未艾,运用ADR解决海事纠纷的做法在世界范围内已经十分普遍。中国虽然在海事ADR制度方面有所建设,却尚未形成完善的海事ADR机制。当前形势下,为了保障航运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有必要进一步构建我国海事ADR机制及相关法律制度。本文以海商法学、仲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相关理论为基础,综合运用了比较研究法、文献研究法、实务分析法、价值分析法,对构建我国海事ADR机制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论述了完善该机制的基本思路和法律设想。全文分为六部分,包括导言、第一章至第四章及结语,共计两万六千余字。导言部分简要介绍了文章的写作目的与意义。第一章“海事ADR机制概论”。在这一章中,作者对ADR的内涵进行了界定并归纳了一般ADR的基本特点,在此基础上论述了海事ADR机制的内涵和主要特征。同时,作者简要介绍了我国现有的海事ADR制度,指出我国尚未构建起完善的海事ADR机制这一问题。第二章“域外ADR机制的发展现状与经验借鉴”。本章中,作者探讨了域外ADR机制的发展现状,主要介绍了英美两国在立法和实践中的先进做法,从中总结出对构建我国海事ADR机制有借鉴价值的宝贵经验。第三章“构建我国海事ADR机制的必要性分析”。作者首先从满足当事人特殊的海事纠纷解决需求的角度,论述了ADR机制在解决海事纠纷方面的优势,并分析了海事ADR机制所具有的多元价值、效益价值、正义价值与和谐价值。同时,作者梳理了我国目前ADR制度的立法与实践现状,并对相关案例进行了实证分析,最终指出制度仍存在的症结。第四章“构建我国海事ADR制度的可能路径”。作者首先阐述了构建我国海事ADR机制的基本思路,并从我国海事法院附设ADR制度、海事行政ADR制度以及民间海事ADR制度的完善三个方面探讨了构建该机制的法律设想。其次,作者阐明了构建海事ADR机制对于进一步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现实意义。在结语部分,作者强调了构建中国海事ADR机制任务之艰巨,并呼吁相关各界为中国海事ADR事业的发展共同努力。
颜璠[7](2009)在《知识产权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运用研究》文中认为当前,合理运用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ADR),构建高效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已成为释放知识产权的经济社会效益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当今世界主要国家知识产权管理创新面临的重要课题。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ADR解决机制,是当前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首先结合知识产权纠纷的特点,运用成本分析法对比分析了诉讼和非诉讼两种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与劣势,指出知识经济背景下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的未来发展趋势是越来越趋向于高效、多元化,ADR在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在此基础上,本文阐述了ADR的基本原理,并系统考察了当代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纠纷中有关ADR运用的制度规定及其发展趋势,在评析、比较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制度规定基础上,总结其制度设计的价值取向和制度建构模式,以为我国提供必要的参考与借鉴。最后,本文从制度设计的基本思路、制度选择的标准、制度建构的模式和主要内容等方面对我国ADR运用的制度创新作出了相应的设计。这既是本文研究的难点,也是本文创新点的集中体现:——在制度设计的基本思路上,本文提出我国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作为纠纷解决主渠道的作用,积极进行法院附设ADR的创新和推广;另一方面积极扩展法院外的纠纷解决渠道,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特别是依托行政管理与仲裁资源,积极培育多样化的ADR机构,建立起行政性与民间性相结合,集灵活性、权威性、专业性为一体的多元化解纷机制,实现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的良性互动,以满足当事人和社会治理的现实需要。——在制度选择标准和制度建构模式上,本文认为构建多元、高效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必需遵循高效便捷与现实可行的标准;在建构模式上,本文认为我国为建构一套回应型ADR制度,应采取以下对策:即从加强与国际组织的知识产权协调管理、政府知识产权管理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三个层面,提出促进ADR运用的制度选择标准和制度创新措施。——在主要管理制度设计上,本文通过对武汉市企业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现状的调查和使用spss16.0软件进行实证分析,运用层次分析法建构起企业动态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对策模型,为企业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选择最适宜的纠纷解决方式来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
彭欣[8](2009)在《ADR在解决我国环境纠纷中的适用性研究》文中指出ADR是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的简称,意译为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这个概念源于美国,原来特指美国现代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现已引申为对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着的、诉讼制度以外的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或机制的总称。目前,环境纠纷愈演愈烈,如何有效地解决环境纠纷已经成为环境法学界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环境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体现了多种利益的冲突性,理论和实践都证明了这个复杂的社会问题不可能仅靠诉讼手段就可以解决。审视既有的纠纷解决体系,引进新的纠纷解决方法,是有效解决环境纠纷的刻不容缓的课题。从我国现行的环境纠纷解决机制来看,诉讼作为传统的纠纷解决方式,显现出越来越多的不足之处。而现有的人民调解、行政处理等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极不发达,而且处理环境纠纷的效果不明显,各种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相互冲突、不相协调,尚未形成一个有机的体系。ADR方式本身的特点使得它在解决环境纠纷中具有优势,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整合既有的诉讼外纠纷解决体系,构建一个有机的整体,即环境纠纷的诉讼外解决机制(环境ADR),发挥ADR在解决环境纠纷中的应有作用,与诉讼一起形成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从而有效地解决我国的环境纠纷。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及引言、结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第一部分,环境纠纷解决机制概述。介绍环境纠纷的概念、特点、类型,以及环境纠纷解决机制的构成:诉讼和ADR方式,以及它们在解决环境纠纷中的特点。第二部分,介绍环境ADR的产生、发展以及环境ADR在国外部分国家(美、日、德)的适用,寻找可供我国借鉴的成功经验。第三部分,从必要性和可行性两方面对ADR在解决我国环境纠纷中是否具有适用性进行分析。得出结论:ADR在解决我国环境纠纷中具有适用性,但是我国环境ADR存在诸多问题,需增强其适用性。第四部分,对如何充分发挥ADR在解决环境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增强其适用性,提出建议。在指导思想上,要辨证地看待ADR的作用,在充分利用本国传统资源的基础上,合理借鉴国外ADR运用的成功经验;进行环境纠纷处理的专门立法,将ADR机制纳入法制轨道,使得运用环境ADR有法可依;建立环境纠纷处理的专门机构,增加行政裁决方式;完善现有仲裁制度;通过加强各种ADR处理结果的法律效力与有条件地建立环境ADR前置制度,实现ADR与诉讼制度的衔接;通过明确公民的环境权,加大环境ADR的宣传力度,支持公益性环保组织的发展,建立起公众参与制度。
韩现利[9](2009)在《国际商事ADR问题研究 ——兼论中国国际商事ADR的完善》文中研究指明ADR(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是在诉讼之外,依靠当事人之间的对话解决纠纷的方法。ADR方式降低了争议解决过程中的对抗性,赋予当事人尽可能多的意思自治权,使当事人能够在较为平和的氛围下解决争议。这些优点刚好符合国际商事交往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需求,在国际贸易往来中,ADR制度也就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和信赖。为此,包括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在内的国际组织和国家都相继制定了诸如调解规则、仲裁规则、示范法等形式的ADR规则,力争在保持意思自治性的前提下保证程序公正,使ADR方式在国际商事交往中得到更健康的发展。中国入世后,与国际社会的联系更加密切,更应该在日益频繁的国际商事交往中顺应时代的趋势,更好的运用和掌握ADR方法以维护自己的利益。然而,综观我国的相关立法,对于国际商事ADR方面还未尽其详,有构建和完善国际商事ADR的条件和市场。本论文就是正在此背景下展开研究的。本论文共分五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概括介绍国际商事ADR。国际商事ADR的概念从一般的ADR发展而来。本部分通过对ADR的概念分析,界定国际商事ADR的定义。在研究国际商事ADR的特征及类型的基础上,探讨国际商事ADR与国际民事诉讼之间的关系,认为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中援引ADR方式有其优越性。第二章探讨国际商事ADR的构建依据。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作为一种服务产品,有其存在的经济学、法律社会基础,在经济学、后现代法学及法律社会学的指导下,可构建国际商事ADR,以便完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第三章分析国际商事ADR的价值。相对于诉讼而言,ADR具备的简便、低廉的特性,使用起来成本不高。在国际商事纠纷中引用ADR的方式解决争议,可以在尊重当事人自主选择的基础上,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从而合理分配国家的司法资源,维持国际秩序。第四章分析并评价国际商事ADR的域外发展状况。ADR的发展源远流长,英美国家对ADR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的适用促使ADR得到长足发展。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和国际商会均有国际仲裁和调解的相关规则和机构,为世界各国构建国际商事ADR提供了可借鉴的范本。第五章对构建和完善我国国际商事ADR提出粗浅建议。我国有使用ADR方式解决纠纷的传统。入世以来,我国涉外商事纠纷增加,而国际社会利用ADR解决国际商事纠纷已渐成规模。为适应国际发展的趋势,有必要根据我国国情,重视ADR在解决国际商事纠纷中的作用,完善我国仲裁和调解立法,拓展国际商事ADR的方式,在实践中与法院的诉讼共同解决国际商事方面的纠纷,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峗怡[10](2008)在《医疗纠纷的非诉讼程序(ADR)解决方式研究》文中提出因与百姓身体健康利益密切相关,医疗纠纷成为各种纠纷类型中冲突对抗较为严重的一种纠纷类型,该纠纷还属于当事人双方都希望快速有效解决的纠纷类型。由于非诉讼途径解决方式ADR(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在纠纷解决方面所表现出来的简便、经济、快捷、专业性及保密性强等优点,逐渐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解决医疗纠纷的趋势。此文旨在利用ADR理性程序设计,借鉴国外经验,整合优化我国已有的医疗纠纷协商、调解的ADR方式,使ADR成为医疗纠纷解决的“适宜技术”,扩展多元解决医疗纠纷的资源,为公正合理地解决我国医疗纠纷找到更为适切的路。本文属于定性研究,主要通过文献查阅方法来获取最新研究资料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研究过程主要采用对比研究方法以及案例分析方法,通篇分四章进行阐述:前三章主要对ADR进行概述,并结合国情分析ADR在我国纠纷解决的可行性;论述了我国医疗纠纷解决的历史渊源、解决现状以及我国法律背景,从而探讨ADR适用我国医疗纠纷解决的必要性;并介绍了美国、日本、德国、其他国家及我国台湾地区运用ADR解决医疗纠纷的实践及对我国的相关启示。第四章是论述重点,主要对我国医疗纠纷ADR方式解决相关问题进行研究,首先是ADR程序公正性,其次分析了ADR解决机制下第三方力量,再次对不同医疗纠纷选择适合的ADR方式进行阐述,并设想一些适合我国医疗的ADR方式,最后论述了ADR执行力保障问题。
二、ADR方式之探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ADR方式之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国际文物纠纷的诉讼外争议解决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 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分析 |
三、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诉讼外争议解决机制概述 |
一、诉讼外争议解决机制概念及特征 |
(一) 诉讼外争议解决机制概念 |
(二) 诉讼外争议解决机制特征 |
二、诉讼外争议解决机制分类 |
(一) 谈判与协商(negotiation and consultation) |
(二) 调停( mediation)与调解(conciliation) |
(三) 斡旋(good office) |
(四) 调查(inquiry or fact finding) |
(五) 仲裁(arbitration) |
第二章 诉讼外争议解决机制在文物纠纷领域的运用和发展 |
一、斡旋 |
(一) 与文物纠纷斡旋机制相关的国际公约 |
(二) 文物纠纷的斡旋机构 |
二、调停与调解 |
(一) 《ICPRCP调停与调解议事规则》 |
(二) 《ICOM-WIPO调停规则》 |
(三) 文物纠纷解决专门机构出具的建议 |
三、其他诉讼外争议解决机制 |
(一) 仲裁 |
(二) 谈判与协商 |
(三) 调查 |
第三章 诉讼外争议解决机制在国际文物纠纷中的实践 |
一、谈判与协商 |
(一) 美国保罗盖蒂博物馆返还希腊四件古希腊文物案 |
(二) 英国返还希腊帕特农神庙大理石案 |
二、调停与调解 |
(一) 作为诉讼辅助手段的调停与调解程序 |
(二) 文物纠纷解决专门机构提供的调解服务 |
(三) 其他调停与调解途径 |
三、仲裁 |
(一) 案件梳理 |
(二) 对案件中ADR途径应用的分析 |
四、斡旋 |
(一) 案件梳理 |
(二) 争议解决过程 |
(三) 对案件中ADR途径应用的分析 |
五、经验总结 |
(一) 证据标准的多样性 |
(二) 政治及外交手段的运用 |
(三) 道德情感与媒体的力量 |
(四) 综合运用多种争议解决方法 |
第四章 国际文物纠纷诉讼外争议解决机制的问题与完善 |
一、国际文物纠纷诉讼外争议解决机制存在的问题 |
(一) 缺少国际平台 |
(二) 缺少国际统一的争议审理标准 |
(三) 无法保证文物返还的最终结果 |
二、国际文物纠纷诉讼外争议解决机制的完善 |
(一) 建立面向国家主体的国际文物纠纷ADR平台 |
(二) 建立面向非国家主体的国际文物纠纷ADR平台 |
(三) 国际文物纠纷诉讼外争议解决机制发展展望 |
三、对我国追索流失文物的启示 |
(一) 我国流失文物追索现状 |
(二) 我国流失文物追索诉讼外争议解决机制的完善建议 |
结论 |
参考文献 |
(2)我国知识产权纠纷诉讼外解决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主要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主要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知识产权纠纷诉讼外解决机制理论概述 |
2.1 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的起源和发展 |
2.2 知识产权纠纷诉讼外解决机制的必要性 |
2.3 知识产权纠纷诉讼外解决机制的可行性 |
第三章 我国知识产权纠纷诉讼外解决机制运行现状及问题 |
3.1 总体趋势和概况 |
3.2 知识产权仲裁解决机制 |
3.2.1 知识产权仲裁制度发展 |
3.2.2 适用现状 |
3.3 知识产权调解机制 |
3.3.1 司法调解 |
3.3.2 行政调解 |
3.3.3 民间调解 |
3.4 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机制 |
3.5 我国知识产权纠纷诉讼外解决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
3.5.1 知识产权诉讼外纠纷解决体系有待完善 |
3.5.2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内部未形成有效衔接 |
3.5.3 配套制度欠缺 |
第四章 域外知识产权纠纷诉讼外解决机制适用考察 |
4.1 域外主要知识产权纠纷诉讼外解决机制实践 |
4.1.1 美国知识产权ADR机制 |
4.1.2 英国知识产权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 |
4.1.3 日本知识产权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 |
4.1.4 WIPO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体系 |
4.2 域外知识产权ADR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第五章 我国知识产权纠纷诉讼外解决机制的完善 |
5.1 知识产权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的自身完善 |
5.1.1 着力完善知识产权仲裁制度 |
5.1.2 进一步完善调解制度 |
5.1.3 推进行政裁决的适用 |
5.1.4 探索其他知识产权纠纷诉讼外解决机制 |
5.2 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衔接 |
5.2.1 强化现有知识产权ADR制度与知识产权立法的衔接 |
5.2.2 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 |
5.2.3 建立行政程序与司法程序之间的立案信息交流机制 |
5.2.4 保障诉讼外纠纷解决结果的履行 |
5.3 完善知识产权ADR的相关配套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民事案件程序分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目标与方法 |
四、可能的创新与未来拓展 |
第一章 民事案件程序分流之基本原理 |
第一节 民事案件程序分流的界定 |
一、程序分流的对象 |
二、民事案件的具体分流程序 |
三、案件管理与程序分流 |
第二节 民事案件程序分流的理论基础 |
一、程序系统与分配正义理论 |
二、接近司法与接近正义理论 |
三、程序类型化与程序选择权理论 |
四、回应型司法与费用相当性理论 |
第三节 民事案件程序分流的基本目标 |
一、缓解法院负担 |
二、提升司法效率 |
三、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民事案件程序分流之基础构造 |
第一节 民事案件程序分流的主体 |
一、法官主导 |
二、当事人参与 |
三、律师协助 |
第二节 民事案件程序分流的原则 |
一、严格遵循民事程序基本法 |
二、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
三、实行集约化处理 |
四、限制“二次分流” |
第三节 民事案件程序分流的标准 |
一、依据案件类型 |
二、依据案件标的额 |
三、依据案件难易程度 |
第四节 民事案件程序分流的方式 |
一、案件辅助系统智能分流 |
二、专门机构或人员指定分流 |
第五节 民事案件程序分流的流程 |
一、立案前以司法附设ADR分流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 |
二、立案后以快速审判程序分流进入普通审判程序的案件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世界性民事案件程序分流思潮与实践 |
第一节 世界性民事案件程序分流思潮的缘起 |
一、应对案件危机 |
二、阻却诉讼迟延 |
三、简化诉讼程序 |
第二节 域外民事案件程序分流改革实践 |
一、英国民事案件程序分流改革实践 |
二、美国民事案件程序分流改革实践 |
三、德国民事案件程序分流改革实践 |
四、日本民事案件程序分流改革实践 |
第三节 域外民事案件程序分流的发展趋势及启示 |
一、域外民事案件程序分流的发展趋势 |
二、域外民事案件程序分流的可能启示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民事案件程序分流之改革实践 |
第一节 我国民事案件程序分流的起源与发展 |
一、案件管理环节程序分流的沿革与发展 |
二、司法附设ADR的沿革与发展 |
三、非讼程序的沿革与发展 |
四、简易程序的沿革与发展 |
五、小额诉讼程序的沿革与发展 |
第二节 案件管理视角下民事案件程序分流机制之反思 |
一、分流程序类别不周全 |
二、分流机制运行管理不够科学精细 |
三、分流程序衔接和转换不合理 |
四、分流结果严重失衡 |
第三节 程序运作视角下不同程序的分流困境 |
一、法院附设调解程序的分流困境 |
二、非讼程序的分流困境 |
三、简易程序的分流困境 |
四、小额诉讼程序的分流困境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民事案件程序分流之路径优化 |
第一节 健全民事案件程序分流管理机制 |
一、构建多元化程序分流机制 |
二、制定统一程序分流指引规则 |
三、扩大程序分流参与主体 |
第二节 优化民事案件具体分流程序 |
一、法院附设调解程序分流路径的优化 |
二、非讼程序分流路径的优化 |
三、简易程序分流路径的优化 |
四、小额诉讼程序分流路径的优化 |
第三节 完善民事案件程序分流保障机制 |
一、优化审判力量配置 |
二、推进法院扁平化管理 |
三、加快法院信息化建设 |
本章小结 |
结语 |
附录1: 基层法院法官对民事案件程序分流认知情况问卷调查 |
附录2: 民事案件程序分流机制运行状况访谈提纲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博士期间科研成果 |
(4)ADR在企业纠纷解决中的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选题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及评述 |
1.2.2 国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DR)特点与价值 |
2.1 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DR)的特点 |
2.1.1 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DR)的主要构成 |
2.1.2 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DR)的特点 |
2.2 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DR)的价值 |
2.2.1 社会价值 |
2.2.2 经济价值 |
2.2.3 法治价值 |
第3章 ADR机制适用于企业纠纷解决的应然性 |
3.1 企业纠纷特点 |
3.1.1 企业外部纠纷种类多样,利益纷争复杂 |
3.1.2 企业内部劳资矛盾比较突出 |
3.2 ADR在企业纠纷解决中适用的必要性 |
3.2.1 司法救济存在不足 |
3.2.2 企业纠纷解决需求不断增多 |
3.2.3 企业纠纷解决效率要求较高 |
3.3 ADR在企业纠纷解决中适用的优势性 |
第4章 ADR在我国企业纠纷解决中应用实践 |
4.1 我国企业通过ADR解决纠纷的实例 |
4.1.1 【案例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介入谈判解决企业纠纷 |
4.1.2 【案例二】大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调解解决企业纠纷 |
4.1.3 【案例三】仲裁委员会通过裁决解决企业劳务纠纷 |
4.2 ADR机制在我国企业纠纷解决中适用难题 |
4.2.1 ADR纠纷解决方式自身存在的缺陷 |
4.2.2 企业适用ADR方式缺乏充足的制度支持 |
4.2.3 企业缺少适用ADR解决的独立机构 |
4.2.4 ADR方式间协调性不高 |
第5章 ADR机制在企业纠纷解决中的适用原则和路径 |
5.1 ADR机制在国外经济领域纠纷解决的经验 |
5.1.1 金融申诉专员服务制度 |
5.1.2 美国经济领域的ADR机制 |
5.1.3 国外ADR适用经验对我国企业纠纷解决的借鉴意义 |
5.2 ADR机制在企业纠纷解决中的原则 |
5.2.1 法治原则 |
5.2.2 权利保障原则 |
5.2.3 效率原则 |
5.3 ADR纠纷解决机制的效力探寻 |
5.3.1 ADR方式对当事人的约束力和执行力 |
5.3.2 ADR方式与诉讼机制的关系 |
5.4 完善ADR机制在企业纠纷解决中的路径 |
5.4.1 构建ADR适用企业纠纷解决的法律体系 |
5.4.2 健全ADR机制在企业矛盾纠纷解决的实施机构 |
5.4.3 适时引入第三方参与保证纠纷解决的公正性 |
5.4.4 发挥各个纠纷解决方式的优点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5)ADR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在跨国破产中的应用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ADR与跨国破产 |
(一) ADR概念 |
(二) 跨国破产与ADR的引入 |
(三) 跨国破产中使用ADR的优势 |
1. 充分体现意思自治原则 |
2. 减少国家间争取管辖权的冲突 |
3. 提升当事人对纠纷处理结果的满意度 |
4. 时间及费用成本较低 |
二、跨国破产运用ADR的考量因素 |
(一) 跨国破产中ADR的使用条件 |
1. 纠纷的性质与内容 |
2. 利益方的种类及数量 |
3. 跨国破产程序进行的阶段 |
4. ADR的使用成本 |
(二) ADR较为适用的跨国破产纠纷 |
1. 破产重整案件 |
2. 跨国企业集团破产清算案件 |
三、ADR在跨国破产案件中的应用分析 |
(一) 仲裁 |
(二) 调解 |
四、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构建中国海事ADR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章 海事 ADR 机制概论 |
第一节 海事 ADR 机制的内涵界定 |
一、 ADR 的内涵界定 |
二、 海事 ADR 机制的内涵界定 |
第二节 海事 ADR 机制的特征分析 |
一、 ADR 的主要特征 |
二、 海事 ADR 的特征分析 |
第二章 域外 ADR 机制的发展现状与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域外 ADR 机制的发展现状 |
一、 美国 ADR 机制的发展现状 |
二、 英国 ADR 机制的发展现状 |
第二节 构建我国海事 ADR 机制的经验借鉴 |
一、 加强对海事 ADR 机制的立法与监督 |
二、 重视对海事 ADR 机制的支持与投入 |
第三章 构建我国海事 ADR 机制的必要性思辨 |
第一节 构建海事 ADR 机制的优势与价值 |
一、 ADR 在解决海事纠纷方面的优势 |
二、 海事 ADR 机制的价值分析 |
第二节 对构建我国海事 ADR 机制的现状考量 |
一、 我国海事 ADR 立法与实践状况梳理 |
二、 典型案例评述 |
三、 我国现有海事 ADR 制度的缺陷 |
第四章 构建我国海事 ADR 机制的可能路径 |
第一节 构建我国海事 ADR 机制的基本思路 |
一、 培养良好的社会基础 |
二、 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 |
三、 优化专业的海事 ADR 队伍 |
第二节 构建我国海事 ADR 机制的法律设想 |
一、 海事法院附设 ADR 制度的完善 |
二、 海事行政 ADR 制度的完善 |
三、 民间海事 ADR 制度的完善 |
第三节 海事 ADR 机制对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现实意义 |
一、 接轨国际航运事业的必然要求 |
二、 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实力的必备要素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结果 |
后记 |
(7)知识产权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运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1.3 本文的主要创新点 |
1.4 本文的结构安排和研究方法 |
2 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概述 |
2.1 知识产权纠纷的概念及类型 |
2.2 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的概念及内涵 |
2.3 各种纠纷解决机制述评 |
2.4 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的趋势展望 |
2.5 本章小结 |
3 ADR的基本原理 |
3.1 ADR的含义、主要形式及基本特征 |
3.2 ADR的功能与法律性质 |
3.3 ADR的价值分析 |
3.4 ADR的经济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4 国外知识产权纠纷中ADR运用的制度评析 |
4.1 美国ADR运用的制度评析 |
4.2 其他主要国家(地区) ADR运用的制度评析 |
4.3 主要国际组织ADR运用的制度评析 |
4.4 各国ADR制度之比较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 我国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的缺陷及重构 |
5.1 我国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的缺陷 |
5.2 我国知识产权纠纷现状与ADR运用存在问题分析 |
5.3 我国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的重构 |
5.4 本章小结 |
6 我国知识产权纠纷中ADR运用的制度设计 |
6.1 我国知识产权纠纷中ADR运用的制度选择标准 |
6.2 我国知识产权纠纷中ADR运用的主要制度设计 |
6.3 我国知识产权纠纷动态解决模型的建构 |
6.4 本章小结 |
7 结论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附录2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与的主要课题研究 |
附录3 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调查问卷(企业单位) |
附录4 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调查问卷(个人) |
(8)ADR在解决我国环境纠纷中的适用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研究背景与研究目的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 研究方法与研究角度 |
一、环境纠纷解决机制概述 |
(一) 环境纠纷的概念、特点与类型 |
1. 环境纠纷的概念 |
2. 环境纠纷的特点 |
3. 环境纠纷的类型 |
(二) 环境纠纷解决机制的构成 |
1. 诉讼方式 |
2. ADR方式 |
二、环境ADR的产生与发展及在国外部分国家的适用 |
(一) 环境ADR的产生与发展 |
1. 环境ADR的产生 |
2. 环境ADR的发展 |
(二) 环境ADR在国外部分国家的适用 |
1. 环境ADR在美国的适用 |
2. 环境ADR在日本的适用 |
3. 环境ADR在德国的适用 |
4. 小结 |
三、环境ADR在我国的适用性分析 |
(一) 必要性分析 |
1. 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
2. 对诉讼补充替代的需要 |
3. 构建实质正义的需要 |
4. 合理配置社会资源的需要 |
5. 收益最大化的需要 |
6. 效率机制的需要 |
7. 功能上的需要 |
(二) 可行性分析 |
1. 总体上的可行性分析 |
2. 各种环境ADR方式的可行性分析 |
四、加强我国环境ADR适用性的建议 |
(一) 指导思想 |
1. 正确认识ADR的作用 |
2. 利用传统资源,借鉴国外长处 |
(二) 立法建议 |
1. 立法的必要性 |
2. 立法的内容 |
(三) 设置专门的环境纠纷处理机构 |
1. 设置专门机构的必要性 |
2. 机构的性质 |
3. 机构职责、受理范围 |
4. 处理方式 |
(四) 完善现有仲裁制度 |
(五) ADR与诉讼制度的衔接 |
1. ADR处理结果与诉讼在法律效力上的衔接 |
2. 实行有条件的行政性ADR先行制度 |
(六) 建立公众参与制度 |
1. 明确公民的环境权 |
2. 加大环境ADR的宣传力度 |
3. 支持公益性环保组织的发展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
(9)国际商事ADR问题研究 ——兼论中国国际商事ADR的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1章 国际商事ADR 概述 |
第一节 国际商事ADR 的概念厘定 |
一、国际商事ADR 的概念来源 |
二、国际商事ADR 的概念界定 |
(一) ADR 的概念界定 |
(二) 国际商事ADR 的概念界定 |
第二节 国际商事ADR 的特征 |
一、纠纷解决的国际性 |
二、纠纷解决的非正式性 |
三、纠纷解决的合意性 |
四、纠纷解决的互利性和平和性 |
五、纠纷解决的高效性 |
六、纠纷解决的私密性 |
第三节 国际商事ADR 的主要形式 |
一、谈判(Negotiation) |
二、仲裁(Arbitration) |
三、调解/调停(mediation or conciliation) |
四、小型审判(Mini—Trial) |
五、早期中立评估(Early Neutral Evaluation) |
六、调解——仲裁(Arbitration—Mediation Med—Arb) |
七、租界法官(Rent—A—Judge) |
第四节 国际商事ADR 与国际民事诉讼的关系 |
一、涉外司法制度的价值及运行机制 |
二、国际商事ADR 与国际民事诉讼的效力与协作 |
(一) 国际商事ADR 对国际民事诉讼功能的补充 |
1. 避免因裁判的不确定性而导致的高成本问题 |
2. 以彻底的当事人自治原则来追求程序正义 |
(二) 国际商事ADR 与国际民事诉讼的效力协作 |
第2章 国际商事ADR 的构建依据 |
第一节 国际商事ADR 的经济学基础 |
一、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体系的经济属性决定了建立国际商事ADR 的合理性 |
二、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产品的消费弹性需要国际商事ADR |
三、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资源优化对国际商事ADR 的需求 |
四、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产品组合的降险需要导致国际商事ADR 的建立 |
第二节 国际商事ADR 的后现代法学基础 |
一、法治的局限性 |
二、国际商事ADR 的多元化 |
第三节 国际商事ADR 的法律社会学基础 |
一、国际商事纠纷发生的法律社会学分析 |
二、国际商事ADR 产生的法律社会学分析 |
三、影响国际商事ADR 选择的社会因素 |
第3章 国际商事ADR 的价值分析 |
第一节 国际商事ADR 的经济价值 |
一、诉讼成本的负面性 |
二、国际商事ADR 成本的正面性 |
第二节 国际商事ADR 的法律价值 |
一、尊重当事人的自主选择,减少对抗性 |
(一) 国际商事ADR 的平等协商性价值 |
(二) 国际商事ADR 的选择性价值 |
二、维护国际社会安全,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 |
(一) 国际商事ADR 的安全性价值 |
(二) 国际商事ADR 的效率性价值 |
三、符合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多元化趋势,维持国际秩序 |
(一) 国际商事ADR 适应多元化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发展趋势 |
(二) 援引ADR 方式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维持国际秩序 |
第4章 国际商事ADR 的域外发展及评价 |
第一节 英美国家的国际商事ADR |
一、英国 |
(一) 英国的国际商事仲裁 |
1. 确定立法原则,受案范围扩大 |
2. 仲裁员享有更多的自由裁量权 |
3. 减少法院对仲裁的干预 |
(二) 英国的国际商事调解 |
(三) 英国国际商事ADR 的评价 |
1. 明确ADR 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中的法律地位 |
2. 加大国际商事ADR 的支持力度 |
二、美国 |
(一) 美国的国际商事仲裁 |
(二) 美国的国际商事调解 |
1. 美国商事调解的发展 |
2. 美国商事调解的规则 |
3. 法院附设调解 |
(三) 美国国际商事ADR 的评价 |
第二节 国际机构的国际商事ADR |
一、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国际商事ADR |
(一) UNCITRAL 的国际商事仲裁规定 |
1. 《1958 纽约公约》 |
2. 《1976 年贸法会仲裁规则》 |
3. 《1985 年贸法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 |
(二) UNCITRAL 的国际商事调解规则 |
1. UNCITRAL 的《调解规则》 |
2. UNCITRAL《国际商事调解示范法》 |
(三) UNCITRAL 国际商事ADR 的评价 |
二、国际商会的国际商事ADR |
(一) ICC 的国际商事仲裁制度 |
1. ICC 的仲裁规则 |
2. 国际商会仲裁院 |
(二) ICC 的国际商事调解制度 |
1. ICC 的《调解规则》 |
2. ICC 的友好纠纷解决制度 |
(三) ICC 国际商事ADR 的评价 |
第5章 我国国际商事ADR 的完善 |
第一节 进一步改变对国际商事ADR 的观念 |
一、我国对国际商事ADR 的观念现状 |
二、改变对国际商事ADR 的观念 |
(一) 重视ADR 的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破除诉讼全能的观念 |
(二) 确立国际商事ADR 市场的概念,明确ADR 的法律地位 |
第二节 完善我国的国际商事ADR 立法 |
一、我国现有的国际商事ADR 立法状况 |
二、我国国际商事ADR 立法的完善 |
(一) 仲裁法的完善 |
1. 扩展我国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
2. 承认临时仲裁制度 |
3. 对友好仲裁予以肯定 |
4. 明确仲裁实体规则的准据法 |
5. 修订国际商事仲裁的司法监督条款 |
(二) 《调解法》的制定 |
1. 关于《调解法》的适用范围 |
2. 关于商事调解机构 |
3. 关于商事调解程序 |
4. 关于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
5. 关于联合调解 |
6. 关于调解过程中的保密问题 |
第三节 扩展我国际商事ADR 的方式 |
一、我国现有的国际商事ADR 方式 |
二、ADR 方式的完善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读硕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致谢 |
(10)医疗纠纷的非诉讼程序(ADR)解决方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第一章 ADR 概述及其在纠纷解决中的应用 |
第一节 纠纷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概述 |
1 纠纷的概念 |
2 纠纷解决的相关理论 |
3 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机制理论 |
第二节 ADR 概述 |
1 ADR 的定义 |
2 ADR 的发展背景 |
3 ADR 的类型及方式 |
4 ADR 的优势、缺陷 |
第三节 ADR 在我国纠纷解决的可行性分析 |
1 符合我国传统文化价值观念 |
2 符合现今社会主义和谐理念 |
3 符合对节约型社会的追求 |
4 提供实现正义的多元途径 |
第二章 我国医疗纠纷适用ADR 的必要性探析 |
第一节 医疗纠纷的概念 |
1 我国对医疗纠纷定义 |
2 比较法上的医疗纠纷的概念 |
第二节 我国医疗纠纷解决的历史渊源 |
第三节 我国医疗纠纷解决的现状分析 |
1 我国医疗纠纷解决的现状概述 |
2 我国现有三种医疗纠纷处理方式的利弊分析 |
第四节 ADR 适用我国医疗纠纷解决的法律适用分析 |
1 行政法 |
2 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 |
3 经济法角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第五节 医疗纠纷的非诉讼解决方式的必要性考量 |
1 现实所迫 |
2 实务所需 |
3 实现低成本高效率的路径 |
4 有助于整合优化形成多元的医疗解决方式 |
第三章 部分国家地区运用ADR 解决医疗纠纷的启示 |
第一节 美国 |
第二节 日本 |
第三节 德国 |
第四节 我国台湾地区 |
第五节 其他国家 |
第四章 我国医疗纠纷ADR 解决方式相关问题研究 |
第一节 ADR 程序公正性研究 |
1 现有医疗纠纷ADR 方式公正性不足 |
2 影响医疗纠纷ADR 公正性实现的相关问题 |
3 对我国医疗纠纷现有的ADR 方式实现公正性的思考 |
第二节 ADR 解决机制下第三方力量分析 |
1 医疗鉴定专家 |
2 医疗纠纷ADR 的多元调解者 |
3 其他可能涉及的第三方 |
第三节 不同ADR 方式的选择 |
1 现有ADR 方式的选择 |
2 其他ADR 方式的构想 |
第四节 ADR 执行力保障问题 |
1 达成合意的程序可以借助国家力量 |
2 提高协议书质量,确保协议的有效性 |
3 设计特殊的保全程序 |
4 合意协议的执行可借助国家公权力 |
5 加强诚信观念,提倡自觉遵守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四、ADR方式之探讨(论文参考文献)
- [1]国际文物纠纷的诉讼外争议解决机制[D]. 王鈊平. 中国政法大学, 2020(10)
- [2]我国知识产权纠纷诉讼外解决机制研究[D]. 师迪雅. 西北大学, 2020(09)
- [3]民事案件程序分流研究[D]. 石春雷. 厦门大学, 2019(12)
- [4]ADR在企业纠纷解决中的应用研究[D]. 于怡. 兰州理工大学, 2018(02)
- [5]ADR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在跨国破产中的应用探析[D]. 战立勋.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2017(04)
- [6]构建中国海事ADR机制研究[D]. 刘禹. 华东政法大学, 2013(02)
- [7]知识产权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运用研究[D]. 颜璠. 华中科技大学, 2009(11)
- [8]ADR在解决我国环境纠纷中的适用性研究[D]. 彭欣. 昆明理工大学, 2009(02)
- [9]国际商事ADR问题研究 ——兼论中国国际商事ADR的完善[D]. 韩现利. 广西师范大学, 2009(S2)
- [10]医疗纠纷的非诉讼程序(ADR)解决方式研究[D]. 峗怡. 重庆医科大学, 20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