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与约束的二重缺位问题(论文文献综述)
宋韶君[1](2020)在《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评价研究 ——基于国有资本价值管理视角》文中提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内容。可以说,改革开放以来国有经济的高增长,与国资国企改革持续深化背景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绩效分不开。过去较长一段时间以来,国有企业尤其是大型、特大型央企通过资本运营实现了规模的快速扩张,然而与国有资产规模大幅增长形成对比的是,国有资本运营效率相对不高、国有企业产业竞争力不足,从制度因素来看,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管人管事管资产”的国资管理体制与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已不相容。在此背景下,以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作为突破口,把国有资本运营权利授权给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简称“两类公司”),重构国资监管、国资运营、国企经营分开的三层国资管理体系,除了有利于减少对国有企业的行政干预,更重要的是实现国有资本运营与国有企业经营各司其职,引导国资管理目标从“做大做强国有企业”的资产规模导向,转向“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的资本价值导向,为国有资本价值增长可持续创造有利制度条件。“管资本”导向下三层次国资管理体系重构,需要配套的绩效评价机制。聚焦国有资本价值,重构与国有企业不同的绩效评价体系,不仅能为国资监管实践提供方法论指导,而且对引导国有资本价值管理、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回顾已有相关研究,虽然不乏从“政企分开”、“两权分离”视角对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管资本”改革逻辑的解释,但针对“两类公司”绩效评价的研究,要么是基于投入产出分析方法,孤立研究国有资本增值绩效,要么把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的制度因素,作为外在于资本增值目标函数的因素研究,由此导致国有资本增值目标体系与国资管理体制改革逻辑的理论与现实“脱节”。本文所尝试的理论推进,就是使两者融合,把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的制度因素分析,引入国有资本增值绩效目标体系,构建一个开放的、融合组织功能与系统目标的绩效分析框架。基于此,本文主要借鉴马克思资本理论及西方产权理论,结合对国资管理体制改革逻辑的现实考察,构建了国有资本价值管理视角下的绩效评价体系。从“两类公司”职能侧重来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注重产业培育,兼顾国有资本布局优化等政策职能;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追求投资收益,市场化程度更高。为使研究更有针对性,本文具体选取“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为研究对象,运用结构-功能分析方法,重点阐述在国资管理体制改革逻辑下,聚焦国有资本价值管理产权层,使国有资本增值绩效释放的实现机制,由此提出绩效评价方法体系和思路,指导指标体系构建。本文的研究内容主要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包括第一至三章,通过文献回顾及理论分析,以马克思资本理论为源头,借鉴公有制理论,构建了国有资本增值的目标体系;引入西方产权理论,从理论层面论证了绩效评价动因、评价目标、评价重点及评价方法;为分析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是什么、如何评价”做理论铺垫。第二部分包括第四至五章,通过对“管资产”国资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效率的现实考察,将“管资本”改革逻辑引入国有资本增值目标体系,从而论证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职能,确立重构国有资本运营产权层绩效评价体系的现实需求。在此基础上,基于国有资本价值管理视角,运用结构-功能分析方法,构建了融合国资管理目标与国有资本产权运营职能的绩效评价方法体系,为绩效评价体系“如何构建”提供方法指导。第三部分包括第六至八章,依托绩效评价体系构建方法和思路,探索性筛选绩效评价指标,并对其中核心评价指标进行实证分析,验证指标有效性,得出研究结论,提出绩效评价相关配套措施的完善及政策建议,旨在探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如何评价”的问题。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包括:1.“管人管事管资产”的国资管理体制下,由于独立行使产权职能的市场化国有产权代表主体缺位,依附于行政关系的国有产权管理和国有企业经营,与“国有资产账面价值保值增值”的绩效观念相互强化,使国有资本增值目标被异化为无限做大资产规模,导致资本增值潜力和企业创新活力被束缚。通过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构造市场化国有产权代表主体,把国有资本运营权利授权给“两类公司”,从而形成国有资产行政管理层、国有资本产权运营层、国有企业产业经营层相互分权、相互制衡的三层次国资管理体系,为重塑国有资本增值的动力机制提供有利的制度安排,就是“两类公司”设立的改革逻辑。2.随着“管资产”转向“以管资本为主”的三层次国资管理体制重构,一方面,绩效评价目标及观念,应从关注国有资产账面价值,转向强调国有资本产权价值,实现国有保值增值数量和质量的统一;另一方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作为国有资本产权运营层,定位于国有资本价值管理市场职能以及国有资本布局优化等政策职能,相应地,绩效评价体系构建方法和逻辑与国有企业产业经营层应有所区别。着眼资本价值,构建与国有企业不同的绩效评价体系,实现绩效评价与国资管理目标的“激励相容”,成为绩效评价体系重构的现实需求。3.以国有资本增值为目标,聚焦国有资本产权运营职能,在绩效评价目标层,以资本价值统筹市场绩效和政策绩效子目标;在绩效评价标准层,以提升国有资本流动性(活力)、增值能力、防风险能力、布局优化能力、对社会资本带动力、对国计民生支持力“国有资本六力”为评价标准;在绩效评价指标层,以国有资本形态转换机制、经济增长新动能培育机制、国有股权减持市场化退出机制“三大机制”作为核心价值驱动指标选取依据;在指标权重和绩效标准值区分上,依据市场化程度、行政层级及资产规模、产融关系,构建不同分类视角下的“三维分类模型”,形成融合产权职能与国有资本增值目标的绩效评价方法体系。在绩效评价体系构建思路上,将“价值驱动指标”与“基础财务指标”相结合,实现与国有企业绩效评价体系的衔接,把反映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及国有资本价值变动趋势的指标纳入中长期评价体系。4.按照绩效评价方法体系和构建思路,结合绩效评价重点,选取国有资产资本化率、国有资产周转率,国有股权创新覆盖率作为核心评价指标。实证结果表明,三个指标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具有较好区分度和解释力。在数据层面,国有股权创新覆盖率与国有资产资本化率、国有资产周转率两个指标之间,具有较好互补性;国有资产周转率与国有资产资本化率之间,存在弱相关性,三大指标能较好刻画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评价目标的价值驱动逻辑。其中,国有资产周转率是描述国有资本流动性的结果指标,国有资产资本化率是提高国有资本流动性的驱动指标,有利于引导国有资本价值放大,是提高国有资产周转率的前提;国有股权创新覆盖率是描述国有资本潜在增值能力的预测性指标,有利于引导国有资本价值发现,以及对经济增长新动能的培育。本文的创新点集中体现在:1.选题的前沿性。现有文献缺乏把“国有资本”从“国有企业”的研究范畴中抽离出来,专门构建的国有资本产权运营层绩效评价体系。针对这一缺失,本文具体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为研究对象,系统构建了专门针对国有资本产权运营层的绩效评价体系,某种程度上填补了这一研究空白。2.研究视角及方法体系的创新。本文打破了孤立的从国有资本增值视角,或者从国资管理体制改革视角的绩效评价研究,以马克思资本理论和西方产权理论为指导,构建了基于国有资本价值管理的产权视角、融合国有资本产权运营职能与国有资本增值目标、包含“国有资本六力评价标准”、指标权重及标准值区分的“三维分类模型”的绩效评价方法体系,深化了对国有资本价值管理的理论解释,为绩效评价实践提供了系统的方法论支持。3.核心绩效评价指标的创新。聚焦国有资本价值管理而设计的“核心价值驱动指标”,特别是国有资产资本化率、国有股权创新覆盖率等创新指标,突出体现了“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的“管资本”改革导向,能够较为准确反映国有资本价值管理能力和增值能力,对指导绩效评价实践具有较强应用价值。
王玥[2](2020)在《党组织参与公司外部治理是否影响企业创新 ——基于中央巡视中央企业的准自然实验》文中认为我国国有企业的治理具有鲜明特点,独特的制度背景对我国国有企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中国共产党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如何实现党组织其与现代治理体制有效结合是研究重点内容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制度获得创新发展,开启中央了对中央企业的巡视,成为重要的公司治理机制,明晰巡视制度将对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尤其是国有企业创新产生何种影响,将为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督,促进国有企业创新发展提供理论依据。中央巡视中央企业提供了一个政策冲击的背景,本文以此为准自然实验,采用多时点固定效应双重差分法进行检验,从巡视这一角度分析党组织参与治理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中央巡视对中央企业的创新有促进作用,在巡视之后企业研发投入与创新产出均显着上升,进一步研究发现巡视对创新的促进作用在超额在职消费、投资效率低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较高的公司更加显着。基于实证结果,本文提出巡视中应将对企业创新的考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针对创新活动的特征改进巡视工作方法,加强与其他监督机制的协调。国有企业应以巡视推动改革,进一步完善创新导向的高管激励与考核机制,优化机构投资者结构,促进企业创新。
汪波[3](2020)在《黑龙江省国有装备制造企业混合所有制股权优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国有企业目前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对国有企业的改良和优化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臻完善的今天,对国有企业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让这些大规模、高质量的国家资本转变运行形态是我们国家现阶段在经济上的主要任务之一。其中,作为国家工业经济发展命脉的装备制造业尤为迫切地需要转变经营模式以适应新时代市场经济。而黑龙江省作为我国基础深厚的老工业基地,拥有众多国有装备制造企业,正是适合实施国有装备制造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战略的前沿阵地。黑龙江省作为传统装备制造业大省,具备深厚的装备制造基础,但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导致省内各经济主体过于依赖国有经济,导致近些年省内经济发展速度十分缓慢。装备制造业一直以来是黑龙江省的支柱产业,因此本文首先通过对黑龙江省装备制造业前后关联效应的研究分析,对黑龙江省国有装备制造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可行性作出了评估。并对黑龙江省装备制造业产业关联效应进行了投入产分析,计算出黑龙江省装备制造业与其他各产业相互间的直接消耗系数,分析产业间的相互经济联系作用,并基于产业间的影响力系数和感应度系数对装备制造业与其他经济部门进行关联分析。结论得出黑龙江省内的装备制造业具备极高的前后关联效应,本应能够高效的拉动区域内经济发展,但由于计划经济体制所残留下的影响,导致省内装备制造业一直以来没能够发挥出其应有作用。然后通过对黑龙江省内国有装备制造企业产权制度本身的特征、弊端及其深层根源进行分析,论述了对其产权制度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性。最后,本文从混合寡头模型出发,通过对国有装备制造企业目标函数分析,引出国有资本目标函数,并对其与民营资本间博弈进行了深入分析,最终得出在静态条件下国有装备制造企业中国有资本的最优比例。基于以上内容,本文最后通过对成功混改的国有装备制造企业的案例分析,对黑龙江省国有装备制造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提出对策与建议,以期为相关政府决策提供理论参考。
杨丽云[4](2020)在《国企职业经理人法律制度研究与设计 ——以竞争型国有企业为重点》文中研究指明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其进行相应程度的改革与调整一直是国家战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国企改革由来已久,但改革任务仍未完成,而是进入了深水区。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为国企深化改革指明了诸多方向,这其中便首次正式提出了在国企中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此后,一系列文件政策的出台、改革试点的实践以及国资委相应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颁布与试行,使得国企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成为当前国企改革的重要一环。国企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大力推行亦带来了诸多法律问题,然而当前阶段对于国企职业经理人制度的研究资料文献本身就数量较少、质量亦参差不齐;有关法律问题的研究就更是少之又少,而且相较改革的不断推进,当前的法律研究更是处于较为滞后的阶段,所提出的法律问题都尚未得到解决。因此笔者选择立足于当前改革节点,首先对当前国企改革为何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国企职业经理人改革的实践以及法律制度设计的必然性和必要性进行了探析,其次对于经理、职业经理人和国企职业经理人的法律概念和法律地位进行了界定,并得出了国企职业经理人是特殊种类的经理人的结论,为后续法律研究打下基础。随后,笔者对于国企职业经理人的权利与义务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既研究了当前阶段立法现状,又探讨了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过程中权利、义务及责任相关立法的缺失,尤其针对竞争型国有企业、国企经理以及职业经理人的特殊性进行探讨研究。接下来,基于国企职业经理人的独特性,笔者将视角投至国企职业经理人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并从薪酬、保险、股权、精神四层激励机制和市场、制度、法律、组织四重约束机制来对国企职业经理人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透彻把握,确保切实有效地为竞争型国企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保驾护航。最后,基于上述分析研究,笔者对于国企职业经理人相关法律制度进行了针对性的设计与提出,从“法律制度设计之前提、权利法律制度设计、义务与责任法律制度设计、激励与约束机制、其他辅助制度”五个模块做出了全面性的建设性的构想,以期弥补当前阶段法律的缺失,为后续理论和实践的法律研究与设计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从而能够做到以法治促改革,真正实现改革与立法良性互动。
黄慧微[5](2020)在《马克思信用理论视角下我国商业信用风险防范研究》文中提出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信用制度的支撑和促进作用。党的十八大提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要尽快建立符合本国国情的信用体系,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领域建设,来规范市场经济的发展秩序,形成社会运行的良性格局。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重要会议讲话中,将风险防范提高到新的高度,强调要在经济全局、系统中化解风险,“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近年全国工业企业应收账款数据显示,应收账款及其占流动性资产的比重逐渐增加,在经济转型调整的关键之年,多重因素叠加下,坏账风险也在相应提高;尽管商业票据融资业务尚不够成熟,但需求日益增加,使得商业票据业务在我国金融市场的份额不断提高,2016年票据风险事件爆出后,票据业务量开始持续减少,但2019年我国商业票据业务再次呈现集体非理性的快速扩张趋势,潜在风险极容易在企业和银行间传导,扩大风险范围。无论理论研究本身还是对现代金融危机实践的反思,马克思的货币、信用和危机理论都常常被当作一个系统、有机的分析框架。尽管其中对应资本主义的具体结论不能直接照搬到我国实践,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信用一般理论、资本积累、扩张以及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对分析和解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商业信用风险依然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价值,且其中蕴含着不少前瞻性、现代性的观点和洞察力。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样面临市场自发调节下的各种失衡或失灵,更需要我们始终坚持坚持马克思宏观经济思想和信用理论的基本逻辑,继续创造性解决信用制度二重性下的各种现实问题。基于此,针对当前我国商业信用发展中的主要现实风险及潜在风险,依据马克思的商业信用循环条件,以商业信用与生产过剩、货币理论、经济周期之间的相互作用为理论支撑,本文采用平行式行文结构,从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投机风险三个方面探索我国商业信用风险的形成及防范。遵循马克思从抽象到具体、从本质到现象、从简单到复杂、从一般到特殊再到个别的逻辑顺序,剖析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信用风险的外在表现和产生的一般原因;坚持理论的实践性、开放性和发展性,探索信用基本理论与我国商业信用风险防范的具体应用相结合;为更契合当代商业信用风险特征,采用了金融学、行为经济学、演化经济学、财务管理等多学科交叉、综合分析。马克思的信用理论包含了信用产生及其作用、信用在生产、分配、消费等环节加速资本主义经济各要素间对立的机理和表象,在资本主义社会,这种对立最终的发展趋势便是彼此分离并以危机的形式趋于统一,且具有周期性。统一的过程中,部分则以具体信用风险形式呈现出来,商业信用风险便是其中之一。第一部分介绍了马克思信用理论的基本观点,包括核心概念界定、信用制度的二重性以及马克思的信用思想逻辑分析。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下的“信用”范畴,形式上指以债权债务关系为核心的交易行为,是一种经济关系,从属于商品交换和货币流通;商业信用则是社会再生产中以商品为借贷对象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具有商品让渡与价格实现分离、商品为对象、链条性的特征,风险也相应表现为锁链式扩散性、双向性、可转移性特点,但同样具备信用制度的二重性作用,即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在加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要素间的冲突。整理、归纳了商业信用扩张与风险形成相关理论,一是商业信用循环条件,即“1.产业资本家和商人的财富,即在回流延迟时他们所能支付的准备资本,2.这种回流本身”;二是商业信用扩张加剧和掩盖生产过剩的机理;三是商业信用对货币流通速度、流通数量的影响;四是归纳了经济周期中的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的共同作用及演变。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风险治理思想中居于核心地位的金融风险防范框架,金融发展“回归本源”的论断正是对马克思关于货币、信用与危机基本理论的继承与发展。该部分也成为下文具体分析我国商业信用风险的直接理论依据。第二部分概括了我国商业信用产生、发展历程,重点分析了应收账款和商业票据的整体现状、新发展:应收账款方面,当前部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流动资金偏紧,呈现比较稳定的行业集中分布,应收账款保理、应收账款质押及应收账款证券化三种应收展账款融资模式快速发展趋势明显,并逐渐平台化;商业票据方面,业务经营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票据市场的参与主体范围不断扩大,票据业务电子化水平显着提升,电子票据、数字票据带动票据融资业务增加,但随着国家逐步推进金融去杠杆和强化监管,票据市场进入调整、转型期,从而回归服务实体经济之本源。总体看,新常态下商业信用发展主要面临着突出的信用风险、不断增强的流动性风险、投机盛行三方面风险。第三部分从伦理维度分析了商业信用道德弱化下的信用风险及防范对策。成因:商业信用道德形态的不完备、道德契约的脆弱性;提出相应防范建议,即辩证看待马克思关于信用资本的道德批判,弘扬社会主义道德观体系下的诚信美德,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以强化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培育企业信用文化。从经济维度分析了商业信用风险评估、企业风险管理方面导致的信用风险,主张多渠道提高商业信用评估的科学性,全过程提高企业信用治理水平,完善社会征信服务系统。第四部分围绕马克思的商业信用循环条件分析流动性风险形成及防范。其中外部可支配的准备资本条件的分析综合了马克思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关于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关系的研究,同时结合经济周期原理,从部分产能过剩、产业比例失调、利润率下降、市场竞争压力分析了我国商业信用回流本身的风险。提出了优化外部准备资本配置、控制企业商业信用扩张边界、优化产业结构、构建公平、理性的市场竞争机制和环境的具体建议。第五部分为关于投机风险的分析,主要针对商业票据投机问题展开,也有部分兼具实体交易和金融衍生交易特征的投机风险形式。依据投机形成条件,从商业信用融资工具、供给、收益实现、有限理性等方面分析投机风险的形成。建议从完善商业票据融资市场供给、提升理性决策水平、强化制度、监管、服务一体化三方面抑制投机。第六部分总结、梳理了三种具体风险形成机理上的内在联系。主张整体中考量商业信用风险形成的各类因素;从防范措施中概括、提炼出我国商业信用风险防范的基本原则,即遵循经济规律、货币流通规律,科学化解风险;优化信用制度安排,调控政府行为边界;强化企业主体“志诚”的内在支撑。整体看,论文运用了马克思宏观经济思想、信用理论的研究方法和体系,又结合我国商业信用发展、经济转型的时期特征,把握信用杠杆和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的机遇,在创新发展中化解风险,在实践中继承、丰富马克思信用思想。
卫梦莉[6](2020)在《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公司治理的研究》文中提出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石和重要力量,在我国经济运行中的作用不容小觑,为经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不断加快,随着政府各项政策的推进和落实,混合所有制改革逐渐成为现阶段国有企业发展的主要方向,混合所有制改革效果显着,与此同时,政府也对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尽管国有企业与市场结合的越来越紧密,国企混改效果越来越显着,但也存在着国有股“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治理效率低下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公司治理问题,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是现代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不仅要实现股权结构的多元化,而是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符合现代企业治理的治理体系,实现国有企业的长足发展。基于此,本文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公司治理进行研究,试图为混改下公司治理的完善提供新的经验借鉴。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进行研究,通过梳理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公司治理的研究现状,构建出文章的理论框架,并将中国联通作为案例研究对象,以引入战略投资者这一混改路径为切入点,对中国联通混改前后的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治理机制进行对比分析,并对混改效果进行评价,最终得出文章的研究结论和案例启示。本文通过对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研究,旨在厘清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这一路径进行混改是否能够改善公司治理,以及改善公司治理的作用机理,总结出联通混改的可借鉴之处和不足之处,从而为新一轮的国企混改提供经验借鉴。通过研究,文章得出了以下结论:(1)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能够改善公司治理;(2)企业经营状况的改善与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有密切关系;(3)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下的公司治理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并总结出了混合所有制改革下中国联通改善公司治理的成功经验和仍需改进的地方,有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内外制衡的董事会制度;(2)建立兼顾各方利益的监事会;(3)探索经理人市场化选聘机制;(4)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中国联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践为其他国有企业通过混改完善公司治理提供重要的路径和方法借鉴。
张瑞[7](2020)在《格式条款法律规制研究》文中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496与第497条对原《合同法》第39与第40条作了全面修订,表明当下我国格式条款法律规制制度存在更新需求。系统讨论该议题应沿“本体论——原因论——方法论”路径推进,也即应着重解答如下三方面问题:何谓格式条款法律规制?为何实施格式条款法律规制?以及如何实施格式条款法律规制?就格式条款法律规制蕴意,应统筹格式条款与法律规制两者定义而把握。原《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而2019年12月16日《民法典(草案)》496条第1款则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可见立法者有意通过删除“为反复使用”要件而重述格式条款定义,并借此实现格式条款内涵认识更新。就其幕后动因,乃系为将“某些仅为一次使用而预先拟定,且在缔约时未与对方个别协商的消费者合同条款”纳入到格式条款认定范畴中,由此与民法典编纂背景下蓬勃发展的消费者保护势头形成呼应。然其剔除“为反复使用”要件时未作任何限制的做法,极容易使有关受众在理解格式条款定义时扩大解释,由此不当扩张格式条款认定范畴,进而为滥用规制埋下风险。最终在最近审议通过的《民法典》第496条第1款中,格式条款定义又重新恢复到原《合同法》第39条第2款上。可见如何在格式条款使用客观状态与消费者保护价值追求之间寻得平衡,这是影响立法者拟定格式条款定义时的关键因素。就此当前更为完善的定义可参考表述如下: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个别协商的条款。消费者合同条款虽仅为一次使用而预先拟定,但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个别协商的也属于格式条款。另在把握法律规制蕴意时,须由“规制日常含义”向“规制法律含义”推进。前者可被归纳为“掌握规制力量的主体对其之外的对象所施加的调控”,进而后者亦可被界定为“由掌握立法权的主体,借助其所创制的法律规范,对其之外的对象所实施的调控”。统筹前述格式条款与法律规制定义,则格式条款法律规制之蕴意可概述如下:由掌握立法权的主体,借助其所创制的法律规范,针对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个别协商的条款所实施的调控。就某些仅为一次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个别协商的消费者合同条款所实施前述调控亦在此列。最后还应注意,格式条款使用实践事实上囊括微观与宏观两大位面。前者以个别合同关系下格式条款使用活动为核心,此时合同法系主要调控手段,以管控因具体格式条款滥用而导致的个别合同关系紊乱风险;后者则以格式条款使用泛社会化现象为焦点,彼时经济法系主要干预机制,以防止因格式条款群体滥用而导致的市场机制失灵风险。故最宽泛的格式条款法律规制应牵涉合同法与经济法两大场域,但为突出研究特色与集中研究范畴,前述格式条款法律规制定义仅限于合同法位面。就格式条款法律规制缘由,应从存续依据与受限依据两方面整合论证。针对格式条款存续依据,以往主流观点指向其“交易效率提升功效”。然对此论点可提出如下疑问:一是在格式条款早已褪变成使用人压迫相对人工具的当下时代,相对人为何仍愿意继续接受格式条款?二是在对格式条款使用进行管控已成普遍趋势的背景下,维持使用人使用热情的动因是否仅限于此种功效?循此疑问可知,眼下“交易效率提升功效”观点在论证格式条款存续依据时已甚为单薄,由此需要挖掘更为多元的支撑理由。立足相对人角度审视,彼时其接受格式条款而完成的资源再配置相对于拒绝格式条款而维持资源配置原状,其利益获得了改善。且因此过程之完成系基于相对人自身经济理性与自主决定,故此种利益改善结果属于帕累托最优,此乃相对人认可格式条款继续存在的根本原因。再者立足使用人角度审视,格式条款与法人“科层制”之“业务细致分工并得以专业化”、“权力始终掌握在上级手中”、“维持自身稳定”及“角色去人格化设计降低失误风险”四方面特性相契合,这使其极大适应了法人制度在当下时代的推广与运转,由此亦极大强化了使用人予以采纳的动因。另针对格式条款受限依据,以往主流观点则指向契约自由与契约公平双重崩坏事实。然此种观点只把握住了格式条款被滥用之表面现象,而并未触及此种现象发生的内在源头因素——格式条款当事人行为心理。格式条款当事人基于不同“成本—收益”权衡,双方之间存在“动机对比失衡”与“信息对比失衡”。前者表现为使用人使用格式条款的动机较相对人认识格式条款并展开博弈的动机远为强烈,后者表现为使用人掌握的交易讯息较相对人更为丰富。受此影响,“使用人机会主义行为”与“相对人理性忽视行为”通常在所难免。前者表现为使用人惯常性迫使相对人接受于其不利的格式条款,后者表现为相对人不愿意也难以对此压迫进行反抗。进一步受“格式附从条款削弱效应”影响,前述两种行为终将合力掏空整体合同关系下的意思自治与给付公平。另伴随格式条款使用泛社会化趋势的推进,前述两种行为还会衍生出市场机制层面的“逆向选择”结果,破坏整体市场机制的良性运转,并加剧“私法主体身份二重分化趋势”,最终使弱者保护在当下时代获得与意思自治同样重要的地位。就格式条款法律规制方法,首推方案为“形式规制”,即从格式条款订入合同之过程所为规制,具体包括“纳入规制”与“解释规制”。所谓纳入规制,意即从格式条款合意达成过程方面探索规制方案。在当今世界,“提示说明义务规则”(提示说明不充分条款排除技巧)与“意外性条款排除规则”(合理性期待规则/意外性排除技巧)系比较主流的格式条款纳入规制手段。二者均着眼于相对人意思自治机会之保障,以消解格式条款关系下契约自由形式化褪变风险。未来我国也应吸收这两种规则,并考虑将《民法典》第498条中“非格式条款优先”解释规则还原为纳入规制规则,由此形成我国法上格式条款纳入规制机制。其中“提示说明义务规则”可参考表述如下:(1)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以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并对其中免除或限制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以及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予以说明。前述提示说明义务履行以对方可知悉及可理解为合格标准,未合格履行者相关条款不得成为合同组成部分,但相对人予以认可的除外。(2)述法条款免于第(1)款中提示说明义务约束。另“意外性条款排除规则”亦可参考表述如下:格式条款的形式或内容过于异常,以至对方无法合理期待的,其不构成合同组成部分,但相对人予以认可的除外。至于“非格式条款优先规则”,则可继续沿用《民法典》第498条第三句之表述。另外所谓解释规制,系指在化解格式条款语义分歧时对其加以管控,借此限制滥用性格式条款被订入合同之中。依以往主流观点,“客观解释规则”、“疑义不利于使用人解释规则”以及“严格解释规则”系代表性规则。然当具体构思这些规则时,《民法典》第498条采“使用人限制主义”,即在满足客观解释前提下,解释格式条款时的直接目的为对使用人进行限制。然在实践中,使用人限制却并不同时意味着相对人救济,由此在“使用人限制主义”指引下,格式条款解释规则的适用亦并非绝对导向为相对人提供救济这一法律规制终极目标。未来我国法应以“相对人救济主义”取代“使用人限制主义”,并持此理念重塑格式条款解释规则,具言之可参考表述如下: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对相对人最有利的解释。对格式条款含义应作最狭义解释,但对相对人不利的除外。就格式条款法律规制方法,终局方案为“内容控制”,即从已以确定语义订入合同中的格式条款之内容公平性角度所为规制。作为前述形式规制之“补位”机制,内容控制集中呈现了私法在当下社会“由程序干预转向程序干预与内容干预共存”,以及“由自治控制转向自治控制与国家控制并举”的发展动向。然内容控制导入时仍存在对象范畴限制,即满足透明性要求的核心给付条款、与强制性规范相偏离的条款、仅与任意性规范行为类型相偏离的条款、在非自然人主体相对人核心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条款、劳动合同条款、家事法上合同条款、公司法上合同条款、合伙协议条款、基于有效法律规定而拟定的条款以及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与的国际条约而拟定的条款,均具有格式条款内容控制豁免资格,但并非同时免于民法中一般性内容控制规范之审查。与此同时,价格优惠也不能成为相关格式条款免于内容控制的理由。进一步具体构建格式条款内容控制机制时,以私法权义规则为单一要素的传统体系并不可靠,私法权义规则搭配行政督促规则之新体系更值采纳。其以私法权义规则为内部核心,由此确立格式条款关系演进时的内容公平标准;同时以行政督促规则为外缘保障,借此确保前述私法权义规则普遍实现。具言之,私法权义规则应同时囊括内容控制基本规则与类型化规则:前者当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本蕴意,以不适当不利益为日常表达,以条款透明性、合同标的属性、相对人合同目的等为指引要素,以相对人予以追认为法律后果;而后者之归纳,则端赖于实践经验之总结。至于行政督促规则,常见有“制定示范文本”、“格式条款强制备案”、“提出行政修改建议”、“举行异议听证”、“拒不修改时的警示公告”以及“行政处罚”等。
朱玉冰[8](2020)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中国联通公司治理案例研究》文中指出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的攻坚阶段,深化国企改革、提升国企治理水平是政府工作关注的重点。2013年,站在新的起点上,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指出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从央企到地方国有企业,都在不断推进混合所有者制改革的新举措、新部署。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交叉持股,将民企灵活的经营机制和创新的管理体制引入到国企内,推进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来提升国有企业的活力、竞争力和创新力。在此背景下,本文选取首批央企混改试点之一的中国联通作为案例研究对象。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中国联通通过股份转让、非公开发行引入战略投资者和股权激励的方式,实现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交叉持股,具有一定的典型示范作用。本文深入分析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中国联通公司治理的影响以及治理效果,此案例研究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背景下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和案例研究法,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对中国联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进行研究。首先,介绍了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研究内容和框架,并对国内外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将与本文研究逻辑相关的内容作为研究基础。其次,介绍了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方案,主要从股东治理、董事会治理、监事会治理和经理层治理层面分析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中国联通公司治理的影响,并通过绩效分析来加以辅证。得出本文的研究结论:第一,中国联通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非国有资本,改变了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局面,构建了多元均衡的股权结构,实现不同利益代表方之间相互制衡。第二,在混改过程中,中国联通结合战略投资者的情况,让非国有资本的代表进入中国联通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和监事会,参与到公司治理当中,有助于降低“行政化色彩”,加强对经理层的监督,避免内部人控制。第三,中国联通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过程中,积极探索经理层持股的长期激励机制,实施任期制契约化的管理方式,制定了新的绩效考核制度,有助于完善经理层激励与约束机制。第四,中国联通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的优势互补,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激发企业的活力,绩效得到了初步改善。最后,本文对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提出了建议,包括:第一,构建多元均衡的股权结构,促进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的有效融合,建立更为现代化、市场化的治理结构;第二,引入综合实力强且具有协同作用的战略投资者,借鉴其在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方面的经验,发挥不同所有制经济的优势互补作用;第三,对经理层实施任期制契约化的管理方式,完善以业绩为导向的薪酬激励机制,同时注重长期激励,激发经理层积极性和创造性;第四,建立市场化的经理人选聘机制,以市场化、职业化、专业化的标准,在国际范围内选拔经理人团队。期望可以为其他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提供经验借鉴。
靳永辉[9](2020)在《企业所有制性质对环境规制效果的影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举世瞩目,缔造了一个起步较晚国家的工业化奇迹,继2010年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之后,2019年人均GDP突破一万美元。然而,长期对资源环境高度依赖的粗放式经济增长模式使得环境遭受严重污染,环境污染已经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提升构成严重威胁,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认为,从资源环境约束角度看,现在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环境问题的经济学本质是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导致的外部性引起的市场失灵问题,环境规制是通过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调节以解决环境污染外部性的政府制度供给。作为社会性规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环境规制理论的研究在规制经济学中属于比较新的领域。企业是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因为其本身的所有制特性、自身的规模、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政治地位等因素都会影响到环境规制机构对其进行监管。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不一样的是中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而且拥有庞大的国有企业存在,虽然经历了几轮改革,但是国有企业还没有完全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和政府具有天然的政治关联,中国的民营企业历经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在变大变强的过程中,一些企业开始逐渐积极建立和政府之间的联系。在此背景下,本文尝试系统厘清企业所有制性质对环境规制效果的影响内在机理,试图回答以下三个问题:(1)所有制性质是否以及如何影响环境规制效果?(2)不同所有制性质企业是否通过对不同环境规制政策工具的偏好影响环境规制效果?(3)企业政治关联是否在企业所有制性质影响环境规制效果中具有调节效应?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有:(1)从微观主体企业的所有制性质角度入手研究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因所有制性质的差异导致在面临政府环境规制时表现出异质性的行为从而影响环境规制效果,从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对不同类型环境规制政策工具影响的角度研究所有制性质对环境规制效果的影响机理;(2)把政治关联作为企业对环境规制影响的调节变量进行研究,比较分析企业政治关联在企业所有制性质对环境规制影响研究中的调节效应;(3)运用三阶段DEA模型对不同所有制性质企业环境规制效果进行评价对比,实证分析中将环境规制政策工具分类运用熵权法确定指标权重;(4)尝试借鉴委托代理理论和一般均衡分析方法构建企业和环境规制机构之间的关系分析框架,分别对环境规制与国有企业和环境规制与民营企业之间进行博弈分析。论文围绕着企业所有制性质对环境规制效果的影响这一核心研究主题,运用多种分析方法对其进行系统研究,得到以下主要结论:企业所有制性质对环境规制效果具有显着影响;企业所有制性质的异质性会使得企业在面临环境规制时会有不同的策略行为;不同所有制性质企业对不同环境规制政策工具具有不同的偏好,国有企业更加偏好于命令控制型政策工具,民营企业更加偏好于市场激励型政策工具;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环境规制效率都比较低,国有企业要高于民营企业;在相同环境规制条件下,国有企业能够使得综合使用的环境规制政策具有更好的效果;国有企业能够使得命令控制性环境规制政策具有更好的效果;民营企业能够使得市场激励性环境规制政策具有更好的效果;企业政治关联在企业所有制性质影响环境规制效果中具有调节效应。本文具体研究从以下七个方面展开:第一,绪论。主要介绍本研究的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以及可能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简要介绍论文的研究内容和方法,并给出本文的研究框架图。第二,文献综述部分。环境规制属于社会性规制的一部分,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导致环境问题日益严重而产生,学者们对环境规制的来源、环境规制政策工具、环境规制绩效、环境规制对企业影响、企业所有制性质与环境规制以及政治关联对环境规制效果影响几个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研究探索,本文对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和分类总结,并对其进行简单评述,总结现有研究的特点和有待进一步拓展深入和不足之处。第三,理论分析部分。本章首先对外部性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环境规制理论等相关理论进行阐述,构建环境规制机构和被规制企业之间关系的分析框架,然后分别对国有企业与环境规制者之间和民营企业与环境规制者之间进行博弈分析,最后对不同所有制性质企业对环境规制影响进行经济分析,为后文所进行的实证检验做理论支撑。第四,不同所有制性质企业环境规制效率评价。本章首先构建加入环境资源作为企业生产要素的投入向量和包含非期望产出的产出向量的生产函数。选取投入变量、产出变量和环境变量运用三阶段DEA模型对沪深股市中制造业上市公司中100家企业2015-2017年面板数据进行分析,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环境规制效率进行评价对比。第五,企业所有制性质对环境规制效果影响的实证分析。选取代理变量构建企业环境规制执行指数,从理论上分析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对环境规制实施效果的影响,并提出研究假设,构建动态面板计量模型,运用系统GMM估计方法来实证检验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中不同所有制性质企业在和不同类型的环境规制工具交互作用下的环境规制效率。第六,政治关联对所有制性质影响环境规制效果的调节效应实证检验。在第五部分的基础上加入企业政治关联情境变量,从实证角度验证企业政治关联在企业所有制性质影响环境规制效果中所起的调节效应。首先对企业政治关联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影响环境规制效果的机理进行理论分析,然后建立计量模型,运用虚拟变量最小二乘法(固定效应LSDV)进行回归分析,研究政治关联对所有制性质影响环境规制效果的调节效应。第七,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对本研究的结论进行总结并根据结论从企业生态环保观念、企业环境风险管理、环境规制机构规制能力、环境规制政策体系和公众参与等方面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董少明[10](2020)在《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历史演进及发展模式(1984-2018)》文中研究说明并购重组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工具和手段,从过去国有企业激发活力,实现扭亏为盈和发展壮大,到当下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并购重组都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有必要从历史演进的大视角考察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演进的阶段性特征和历史规律,在历史演进的分析中重新认识当下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意义和作用,以更好的指导当下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改革实践。基于此,本论文尝试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指导下,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相关理论知识,从历史和现实两个维度,遵循“理论分析——历史演进——实证研究——对策建议”的研究思路,对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进行研究。论文首先梳理了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相关文献、理论,从而奠定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之后,着重从历史演进的视角考察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发展的起步阶段(1984—1991)、转型阶段(1992-2002)和全面发展阶段(2003-2018),剖析各个阶段的背景、特点和成效;其次,论文对国有企业并购重组进行实证检验和绩效评价,总结了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成绩,剖析了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存在的问题和成因,并进一步构建计量回归模型实证检验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绩效的影响因素;最后,论文借鉴域外国家企业并购重组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顶层设计,指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原则、目标和模式,厘析了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主体定位和政府作用,并提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提升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绩效的对策建议,尤其要加强“顶层设计”,强调“法治企业”,构建完善的产权保护体系和破产清算体系,以及建立资本市场淘汰机制和建立稳定的失业保障体系。
二、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与约束的二重缺位问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与约束的二重缺位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1)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评价研究 ——基于国有资本价值管理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概念内涵及范畴界定 |
1.2.1 国有资产、国有资本及国有企业 |
1.2.2 国有资本运营与国有企业经营 |
1.2.3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与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
1.2.4 绩效及绩效评价 |
1.3 研究目标、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思路 |
1.3.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及存在的不足 |
1.4.1 研究创新点 |
1.4.2 存在的不足 |
2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2.1.1 国资管理体制改革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设立 |
2.1.2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功能定位 |
2.1.3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评价思路及核心指标选取 |
2.2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2.2.1 国有投资公司模式及其绩效评价 |
2.2.2 产业基金模式及其绩效评价 |
2.2.3 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及其绩效评价 |
2.3 文献评述 |
2.3.1 已有研究的启示 |
2.3.2 已有研究的不足 |
2.3.3 本文研究方向 |
2.4 理论基础 |
2.4.1 马克思主义学派资本理论 |
2.4.2 所有制、公有制及产权理论 |
2.4.3 帕森斯结构功能理论 |
3 理论分析 |
3.1 资本运营及资本增值的理论分析 |
3.1.1 资本形态转换:从实物形态资产到价值形态资本 |
3.1.2 资本运营的收益是对产业利润的分割 |
3.1.3 资本加速增值主要依赖资产资本化的价值经营 |
3.2 国有资本运营的理论分析 |
3.2.1 国有资本成为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存在形式 |
3.2.2 政府授权专业机构履行国有产权代表职能 |
3.2.3 着眼社会总资本结构而优化国有资本布局 |
3.3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评价的理论分析 |
3.3.1 绩效评价动因: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与受托责任 |
3.3.2 绩效评价目标:国有资本价值增值可持续 |
3.3.3 绩效评价重点:国有资本价值管理和经营 |
3.3.4 绩效评价方法:结构—功能分析方法 |
3.4 本章小结 |
4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职能及绩效评价体系重构现实需求 |
4.1 “管资产”国资管理体制现实问题及其运行效率考察 |
4.1.1 国有企业资本运营与产业经营职能混杂 |
4.1.2 国有企业依赖资本运营而盲目做大规模扩大产能 |
4.1.3 国有企业忽略产业经营导致创新能力被弱化 |
4.1.4 行政力量主导的国企合并导致国有资本布局不合理 |
4.2 国资管理体制转向“以管资本为主”的改革逻辑 |
4.2.1 市场化国有产权代表缺位导致资本增值潜力被束缚 |
4.2.2 构造市场化国有产权代表主体而重塑资本增值动力机制 |
4.3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职能定位 |
4.3.1 国有资本价值管理的市场职能 |
4.3.2 国有资本布局优化的政策职能 |
4.4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评价体系重构的现实需求 |
4.4.1 国资管理目标从关注资产规模转向资本价值 |
4.4.2 国有企业绩效评价体系不适合“两类公司” |
4.4.3 聚焦资本价值重构国有产权层绩效评价体系 |
4.5 本章小结 |
5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评价体系构建方法及思路 |
5.1 绩效评价体系构建的层次结构逻辑 |
5.1.1 绩效评价目标层的划分及其构建逻辑 |
5.1.2 绩效评价标准层的划分及其构建逻辑 |
5.1.3 核心评价指标选取依据及价值驱动逻辑 |
5.2 指标权重及标准值区间设定的三维分类模型 |
5.2.1 三维分类模型的设计思路 |
5.2.2 三维分类模型的维度划分及其内涵 |
5.2.3 三维分类模型量化分级标准探讨 |
5.3 绩效评价体系构建的基本思路 |
5.3.1 价值驱动指标与基础财务指标结合 |
5.3.2 评价周期及中长期绩效评价重点 |
5.3.3 与国有企业绩效评价体系的衔接 |
5.4 本章小结 |
6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评价指标选取及实证分析 |
6.1 绩效评价指标的初步筛选 |
6.1.1 反映国有资本流动性的市场绩效评价指标 |
6.1.2 反映国有资本增值能力的市场绩效评价指标 |
6.1.3 反映国有资本防风险能力的市场绩效评价指标 |
6.1.4 其它政策绩效评价指标 |
6.2 核心评价指标的确立及实证分析 |
6.2.1 核心评价指标确立 |
6.2.2 国有资产资本化率的实证分析 |
6.2.3 国有股权创新覆盖率的实证分析 |
6.2.4 国有资产周转率的实证分析 |
6.3 实证结果比对分析及结论 |
6.3.1 核心评价指标实证结果比对分析 |
6.3.2 核心评价指标的相关系数矩阵 |
6.3.3 实证结论 |
6.4 本章小结 |
7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及配套措施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及绩效评价配套措施的完善 |
7.2.1 政策建议 |
7.2.2 绩效评价相关配套措施完善 |
7.3 研究展望 |
7.3.1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实证检验 |
7.3.2 三维分类模型的指标权重与标准值区间设定 |
7.3.3 绩效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优化 |
7.3.4 “管资本”导向下分层分类的国有资本考核体系构建 |
附件1 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相关的政策脉络 |
参考文献 |
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2)党组织参与公司外部治理是否影响企业创新 ——基于中央巡视中央企业的准自然实验(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框架 |
1.3 创新与不足 |
2.文献综述 |
2.1 公司治理相关文献 |
2.2 企业创新相关文献 |
2.3 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相关研究 |
2.4 文献述评 |
3.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3.1 理论分析 |
3.2 研究假设 |
4.研究设计 |
4.1 样本与数据 |
4.2 模型设计与研究变量 |
5.实证检验 |
5.1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
5.2 回归分析 |
5.3 稳健性检验 |
5.4 小结 |
6.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黑龙江省国有装备制造企业混合所有制股权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2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装备制造业范围界定 |
2.1.2 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概念 |
2.1.3 产业关联分析概述 |
2.1.4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概念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现代产权理论 |
2.2.2 混合寡头理论 |
2.2.3 股权制衡理论 |
3 黑龙江省国有装备制造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
3.1 产业关联效应的主要分析工具 |
3.1.1 投入产出表 |
3.1.2 静态投入产出模型 |
3.2 黑龙江省装备制造业与其他经济部门直接经济联系测度 |
3.2.1 黑龙江省装备制造业对其他经济部门的直接消耗系数分析 |
3.2.2 黑龙江省其他经济部门对装备制造业的直接消耗系数分析 |
3.3 黑龙江省装备制造业产业关联效应分析 |
3.3.1 黑龙江省装备制造业影响力系数分析 |
3.3.2 黑龙江省装备制造业感应度系数分析 |
3.3.3 黑龙江省装备制造业产业交叉关联效应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4 黑龙江省国有装备制造企业产权现状分析 |
4.1 黑龙江省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现状分析 |
4.2 黑龙江省国有装备制造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问题 |
4.2.1 国有装备制造企业的权责分离现象 |
4.2.2 国有装备制造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
4.2.3 国有装备制造企业产权交易市场体系不完善 |
4.3 黑龙江省国有装备制造企业产权改革问题成因分析 |
4.3.1 国有装备制造企业文化体制僵化 |
4.3.2 人员选拔与激励机制缺失 |
4.4 黑龙江省国有装备制造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整体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 黑龙江省国有装备制造企业股权优化分析 |
5.1 国有装备制造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混合寡头模型 |
5.1.1 经典混合寡头模型 |
5.1.2 国有装备制造企业和民营装备制造企业的目标函数 |
5.2 国有装备制造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股权最优比例 |
5.2.1 国有资本与私人资本的目标函数 |
5.2.2 混合股权的静态分析 |
5.2.3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股权最优混合比例的确定 |
5.3 黑龙江省国有装备制造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案例分析 |
5.3.1 案例分析 |
5.3.2 借鉴和评价 |
5.4 本章小结 |
6 黑龙江省国有装备制造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与建议 |
6.1 黑龙江省国有装备制造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选择 |
6.1.1 股权制衡与董事会治理 |
6.1.2 民营化改革 |
6.1.3 员工持股 |
6.2 黑龙江省国有装备制造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建议 |
6.2.1 加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规范性监管 |
6.2.2 明晰公共资本和非公资本的产权与责任 |
6.2.3 国有装备制造企业适度放权,鼓励私人资本进入 |
6.3 本章小节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4)国企职业经理人法律制度研究与设计 ——以竞争型国有企业为重点(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2 选题的创新之处 |
2 国企职业经理人法律制度设计之背景 |
2.1 竞争型国企改革的必然选择——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 |
2.2 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国企改革实践 |
2.3 国企职业经理人法律制度设计的必然性及必要性 |
3 国企职业经理人概念界定及法律地位探析 |
3.1 国企职业经理人概念界定 |
3.2 国企职业经理人法律地位探析 |
3.2.1 经理人法律地位 |
3.2.2 职业经理人的特征 |
3.2.3 公司治理视角下国企职业经理人的法律地位 |
3.2.4 小结 |
4 国企职业经理人相关权利、义务研究 |
4.1 国企职业经理人的权利 |
4.1.1 国企职业经理人相关权利的立法现状 |
4.1.1.1 国企职业经理人相关权利的范围 |
4.1.1.2 国企职业经理人的产生、退出和限制 |
4.1.2 国企职业经理人权利相关规定的缺失 |
4.1.2.1 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相关权利范围界定不明 |
4.1.2.2 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相关权利的授予内容及机制存疑 |
4.1.2.3 国企职业经理人退出及限制机制缺失 |
4.2 国企职业经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
4.2.1 国企职业经理人义务与责任的立法现状 |
4.2.1.1 国企职业经理人义务立法现状 |
4.2.1.2 国企职业经理人责任立法现状 |
4.2.2 国企职业经理人义务与责任立法不足之处 |
4.2.2.1 国企职业经理人义务立法不足之处 |
4.2.2.2 国企职业经理人法律责任相关规定存在不足 |
5 国企职业经理人激励与约束机制研究 |
5.1 国企职业经理人激励机制的探讨与研究 |
5.1.1 薪酬激励 |
5.1.2 保险激励 |
5.1.3 股权激励 |
5.1.4 精神激励 |
5.2 国企职业经理人约束机制相关思考 |
6 国企职业经理人法律制度设计——以竞争型国企为重点 |
6.1 法律制度设计之前提 |
6.2 国企职业经理人权利相关法律制度设计 |
6.2.1 明确国企职业经理人权利范畴 |
6.2.2 完善国企职业经理人选聘机制 |
6.3 完善国企职业经理人相关义务及责任 |
6.3.1 完善国企职业经理人义务相关规定 |
6.3.1.1 完善国企职业经理人的信义义务 |
6.3.1.2 引入经营判断规则 |
6.3.1.3 增设国企职业经理人的离职义务 |
6.3.2 完善国企职业经理人责任相关规定 |
6.4 增设国企职业经理人激励与约束机制 |
6.4.1 增设国企职业经理人激励制度 |
6.4.2 增设国企职业经理人约束制度 |
6.5 国企职业经理人其他辅助制度设计 |
6.5.1 完善国企职业经理人社会保障制度 |
6.5.2 畅通国企职业经理人的职业发展路径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5)马克思信用理论视角下我国商业信用风险防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一) 重点 |
(二) 难点 |
(三) 创新点 |
第一章 马克思的信用理论 |
一、马克思信用理论核心概念界定 |
(一) 信用 |
(二) 商业信用 |
(三) 信用风险 |
(四) 商业信用风险的含义及特征 |
二、信用的作用 |
(一) 信用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
(二) 信用加速危机的爆发 |
三、商业信用的产生与发展 |
(一) 商业信用的产生 |
(二) 商业信用的发展 |
四、马克思商业信用风险形成理论 |
(一) 商业信用自身的界限 |
(二) 信用扩张与生产过剩 |
(三) 信用与货币流回规律 |
(四) 经济周期中的信用作用及演变 |
五、马克思信用理论的时代价值 |
(一) 对我国市场经济运行效率提升的指导价值 |
(二) 研究当代金融风险的重要理论支撑 |
(三) 对我国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的指导意义 |
第二章 我国商业信用发展现状及主要风险 |
一、我国商业信用发展现状 |
(一) 发展概述 |
(二) 传统商业信用形式的发展现状 |
(三) 商业信用模式的新发展 |
二、当前商业信用发展中的主要风险隐患 |
(一) 信用风险突出 |
(二) 流动性风险增强趋势明显 |
(三) 投机活动难以有效遏制 |
第三章 信用风险形成及防范 |
一、信用风险形成 |
(一) 伦理维度的商业信用道德弱化成因 |
(二) 经济维度的信用风险成因 |
二、信用风险防范 |
(一) 强化商业信用伦理道德建设 |
(二) 提高商业信用风险评估的科学性 |
(三) 提高企业信用治理水平 |
(四) 完善征信服务系统 |
第四章 流动性风险形成及防范 |
一、流动性风险形成 |
(一) 企业所能支配的准备资本不足 |
(二) 回流本身的风险 |
二、流动性风险防范 |
(一) 优化外部准备资本配置 |
(二) 商业信用扩张以产业资本边界为限 |
(三)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
(四) 进一步构建公平、理性的市场竞争机制和环境 |
第五章 投机风险形成及防范 |
一、投机风险形成逻辑 |
(一) 商业信用基础工具及金融衍生品融合的风险 |
(二) 有限理性下的决策偏差 |
(三) 商业票据融资制度、监管机制不够完备 |
二、投机风险防范 |
(一) 完善商业票据融资市场供给 |
(二) 提升理性决策水平 |
(三) 制度、监管、服务一体化 |
第六章 系统把握三种商业信用风险的防范 |
一、贯彻习近平现代信用风险治理念和新时代经济思想 |
(一) 立足新时代的风险治理战略部署 |
(二) 金融风险治理 |
(三) 金融风险治理是对马克思信用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
二、整体考量商业信用风险形成因素 |
(一) 坚持马克思信用风险的基本立场 |
(二) 理顺商业信用风险成因的内在联系 |
三、遵循客观经济规律,科学化解风险 |
(一) 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回归信用服务实体经济之本源 |
(二) 尊重货币流通规律,调控信用规模 |
四、优化信用制度安排,调控政府行为边界 |
(一) 优化相关信用制度安排,提高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 |
(二) 把握信用功能发挥中政府与市场合理边界 |
五、强化企业主体“志诚”的内在支撑 |
(一) 信用道德提升有助于信用风险与投机风险控制 |
(二) 流动性问题的解决为企业诚信提供物质保障和凝聚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
(6)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公司治理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 |
1.2.1 研究方法 |
1.2.2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3 创新点与不足 |
1.3.1 创新点 |
1.3.2 不足之处 |
2 文献综述 |
2.1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关研究 |
2.1.1 混合所有制改革动因的相关研究 |
2.1.2 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的相关研究 |
2.1.3 混合所有制改革经济后果的相关研究 |
2.2 公司治理的相关研究 |
2.2.1 股权结构的相关研究 |
2.2.2 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相关研究 |
2.2.3 经理层的相关研究 |
2.3 文献述评 |
3 理论基础 |
3.1 混合所有制改革概念界定 |
3.2 相关理论基础 |
3.2.1 委托代理理论 |
3.2.2 产权理论 |
3.2.3 公司治理理论 |
4 国企混改的公司治理框架 |
4.1 国企混改现状及路径 |
4.1.1 国企混改现状 |
4.1.2 国企混改的路径选择 |
4.2 国企混改下的公司治理框架 |
4.2.1 股权结构变化 |
4.2.2 公司治理结构变化 |
4.2.3 公司治理机制变化 |
4.2.4 完善公司治理的框架设计 |
5 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公司治理分析 |
5.1 中国联通简介 |
5.2 中国联通混改概况 |
5.2.1 中国联通混改动因 |
5.2.2 中国联通混改历程 |
5.2.3 中国联通混改方案 |
5.3 中国联通混改前后公司治理的变化 |
5.3.1 混改前后股权结构的变化 |
5.3.2 混改前后公司治理结构的变化 |
5.3.3 混改前后公司治理机制的变化 |
5.4 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效果评价 |
5.4.1 财务指标评价 |
5.4.2 非财务指标评价 |
6 研究结论和案例启示 |
6.1 研究结论 |
6.2 案例启示 |
6.2.1 建立内外制衡的董事会制度 |
6.2.2 建立兼顾各方利益的监事会 |
6.2.3 探索经理人市场化选聘机制 |
6.2.4 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格式条款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提出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格式条款法律规制蕴意注疏 |
第一节 格式条款定义重述 |
一、原《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评注 |
二、民法草案2019 年稿第496 条第1 款评注 |
三、《民法典》第496 条第1 款评注 |
四、格式条款定义再构思 |
第二节 法律规制内涵界定 |
一、“规制”语义演进路径梳理 |
二、“规制”日常语义陈述 |
三、“法律规制”语义厘定 |
第三节 格式条款法律规制蕴意核定 |
一、格式条款与法律规制内涵整合 |
二、合同法与经济法分野补充思考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格式条款法律规制缘由梳证 |
第一节 “帕累托最优”维持探究 |
一、非格式条款关系下维持解读 |
二、格式条款关系下维持解读 |
三、“帕累托最优”维持总结 |
第二节 法人“科层制”结构契合探究 |
一、使用人考察视角内向转换 |
二、“企业内部组织”理论引介 |
三、格式条款对法人“科层制”契合 |
第三节 契约自由与契约公平崩坏探究 |
一、格式条款关系下契约自由形式化褪变 |
二、格式条款关系下契约公平实质性畸变 |
三、契约自由与契约公平崩坏总结与反思 |
第四节 动机对比失衡与信息对比失衡探究 |
一、两种失衡发生原因解读 |
二、两种失衡影响结果解读 |
三、格式条款受限论证总结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格式条款形式规制分析 |
第一节 形式规制优先介入资格证成 |
一、形式规制与内容控制关系考 |
二、形式规制优先介入资格释明 |
第二节 格式条款纳入规制探究之域外法考察 |
一、德国BGB中纳入机制考评 |
二、英国合理期待性规则考评 |
三、美国司法控制技巧考评 |
第三节 格式条款纳入规制探究之我国法完善 |
一、我国法导入纳入规制机制必要性论证 |
二、提示说明义务规则拟定设想 |
三、意外性条款排除规则拟定设想 |
四、非格式条款优先规则移转设想 |
五、格式条款纳入规制机制构思总结 |
第四节 格式条款解释规制探究 |
一、格式条款解释规则概述 |
二、相对人保护主义之确立 |
三、我国格式条款解释规则完善建言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格式条款内容控制分析一:依据与范畴 |
第一节 内容控制滥用风险警惕 |
一、契约法研究惯性思维 |
二、契约自治与内容控制 |
三、导入依据与导入范畴 |
第二节 内容控制导入依据核定 |
一、纳入规制运行局限性透视 |
二、内容控制补位必要性解读 |
三、导入依据论证总结 |
第三节 条款与规范视角下内容控制对象范畴厘定 |
一、基于核心给付条款与附从给付条款区别分析 |
二、基于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区别分析 |
三、分析总结 |
第四节 业务与其他视角下内容控制对象范畴厘定 |
一、基于非自然人主体核心业务与非核心业务区别分析 |
二、其他具备豁免资格的格式条款类型归纳 |
三、分析总结 |
第五节 “价格辩争”问题探讨 |
一、价格辩争释义 |
二、价格辩争合理性争议 |
三、价格辩争分析总结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格式条款内容控制分析二:体系与规则 |
第一节 格式条款内容控制体系构思 |
一、以权义规则为单一要素之传统体系考评 |
二、权义规则搭配督促规则之新型体系构思 |
第二节 内容控制基本规则探究 |
一、德国BGB与 DCFR规范评注 |
二、域外法考察经验集萃 |
三、我国法未来方案构思 |
第三节 透明性规则探究 |
一、域外法素材梳理与解读 |
二、透明性规则功能再思考 |
三、透明性规则本土化展望 |
第四节 内容控制类型化规则探究 |
一、孕育动因分析及内涵概括 |
二、格式条款“黑名单”与“灰名单”引介 |
三、我国地方法制实践下“黑名单”整合 |
第五节 内容控制督促规则探究 |
一、制定示范文本 |
二、格式条款强制备案 |
三、提出修改建议 |
四、举行异议听证 |
五、拒不修改时警示公告 |
六、行政处罚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8)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中国联通公司治理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与框架 |
第三节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关研究 |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动因 |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公司治理的相关研究 |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公司治理面临的问题 |
三、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对公司治理的完善措施 |
第三节 文献简评 |
第三章 理论基础与制度背景分析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 |
二、公司治理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产权理论 |
二、委托代理理论 |
三、利益相关者理论 |
第三节 制度背景分析 |
一、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历程回顾 |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 |
三、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义 |
第四章 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案例介绍 |
第一节 中国联通与战略投资者概况 |
一、中国联通概况 |
二、战略投资者概况 |
第二节 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介绍 |
一、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进程回顾 |
二、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具体方案 |
第五章 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案例分析 |
第一节 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动因 |
一、响应宏观政策要求 |
二、提高企业业绩及竞争地位 |
三、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
第二节 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分析 |
一、股东治理层面 |
二、董事会和监事会治理层面 |
三、经理层治理层面 |
第三节 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绩效评价 |
一、财务指标分析 |
二、基于EVA经济增加值的绩效分析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建议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混改背景下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建议 |
一、构建多元均衡的股权结构 |
二、引入综合实力强的战略投资者 |
三、完善薪酬激励机制的同时注重长期激励 |
四、建立市场化的经理人选聘机制 |
第三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企业所有制性质对环境规制效果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 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框架结构 |
1.2.1 研究内容 |
1.2.2 框架结构 |
1.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4.1 可能的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 章 文献综述 |
2.1 环境规制及环境规制政策工具分类的研究 |
2.2 关于环境规制绩效的评价研究 |
2.3 政府环境规制对企业的影响 |
2.4 企业所有制性质与政府环境规制 |
2.5 企业政治关联对政府环境规制的影响 |
2.6 文献评述 |
第3 章 企业所有制性质对环境规制效果影响的理论分析 |
3.1 相关基础理论阐释 |
3.1.1 外部性理论与企业环境污染 |
3.1.2 环境规制中的委托-代理关系 |
3.1.3 环境规制理论 |
3.2 被规制企业与环境规制机构之间的关系分析 |
3.2.1 环境规制视阙下规制机构与企业关系分析框架 |
3.2.2 环境规制机构与被规制企业之间的均衡分析 |
3.3 不同所有制性质企业与环境规制机构之间的博弈分析 |
3.3.1 政府环境规制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博弈 |
3.3.2 政府环境规制与民营企业之间的博弈 |
3.4 不同所有制性质企业对环境规制影响的经济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4 章 不同所有制性质企业环境规制效率评价 |
4.1 引言 |
4.2 理论分析 |
4.3 研究方法 |
4.3.1 第一阶段:基于传统DEA的 BCC模型计算DMU效率和松弛变量 |
4.3.2 第二阶段:随机前沿模型分析 |
4.3.3 第三阶段:调整后投入的DEA测算 |
4.4 数据来源与变量选取 |
4.4.1 数据来源说明 |
4.4.2 研究变量说明 |
4.5 结果分析 |
4.5.1 第一阶段传统DEA结果分析 |
4.5.2 第二阶段SFA回归结果分析 |
4.5.3 第三阶段DEA分析 |
4.5.4 不同所有制性质企业环境规制效率对比 |
4.6 本章小结 |
第5 章 企业所有制性质对环境规制效果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 引言 |
5.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5.3 研究设计 |
5.3.1 研究数据说明 |
5.3.2 研究变量说明 |
5.3.3 模型设定 |
5.4 实证分析 |
5.4.1 描述性统计 |
5.4.2 相关性分析 |
5.4.3 回归结果分析 |
5.5 稳健性检验 |
5.6 本章小结 |
第6 章 政治关联对企业所有制性质影响环境规制效果的调节效应 |
6.1 引言 |
6.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3 研究设计 |
6.3.1 研究数据说明 |
6.3.2 研究变量说明 |
6.3.3 模型设定 |
6.4 实证分析 |
6.4.1 描述性统计 |
6.4.2 相关性分析 |
6.4.3 回归结果分析 |
6.5 稳健性检验 |
6.6 本章小结 |
第7 章 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促使企业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环保观念 |
7.2.2 促进我国政府环境规制模式优化 |
7.2.3 强化企业环境责任,健全企业环保信用制度 |
7.2.4 建立科学的环境规制政策工具体系 |
7.2.5 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 |
7.2.6 推进企业环境污染保险制度建设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10)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历史演进及发展模式(1984-2018)(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文献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第四节 主要创新点与研究不足 |
一、主要创新点 |
二、研究存在的不足 |
第一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范畴界定和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基本概述 |
一、研究范畴界定 |
二、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动因分析 |
三、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类型 |
第二节 企业并购重组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资本流动与资本集中理论 |
二、现代西方企业重组理论 |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
第二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之历史演进:起步阶段(1984-1991) |
第一节 起步阶段并购重组的背景 |
一、现实背景——国有企业普遍亏损 |
二、理论背景——对“两权分离”的认识突破 |
第二节 起步阶段并购重组的特点 |
一、企业兼并的目标转向自觉优化经济结构 |
二、交易的自发性与政府干预并存 |
三、兼并方式以承担债务式和出资购买式为主 |
四、局部产权交易市场开始兴起 |
第三节 起步阶段并购重组的地方探索 |
一、成都并购重组的特色和成效 |
二、武汉并购重组的特色和成效 |
三、保定并购重组的特色和成效 |
第三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之历史演进:转型阶段(1992-2002) |
第一节 转型阶段并购重组的背景 |
一、中国经济制度环境的变迁 |
二、企业重组受到政府高度重视 |
三、各类市场体系的建立 |
四、国企脱困和国企改革任务 |
第二节 转型阶段并购重组的特点 |
一、产权市场普遍兴起 |
二、企业并购的规模逐步扩大 |
三、政府积极参与引导 |
四、上市公司并购成为热点 |
五、部分中国企业开始参与跨国并购 |
六、外商并购国有企业成为新景观 |
第三节 转型阶段的并购重组成效 |
一、国企成功脱困 |
二、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
三、利用国内国外资本市场 |
第四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之历史演进:全面发展阶段(2003-2018) |
第一节 全面发展阶段并购重组的背景 |
一、中国融入全球化经济发展 |
二、鼓励混合所有制发展 |
三、法律法规逐步健全 |
第二节 全面发展阶段并购重组的特点 |
一、战略并购成为企业并购的重点 |
二、国企大型跨国企业的出现 |
三、以横向整合与纵向整合为主 |
第三节 全面发展阶段并购重组取得的成效 |
一、国企各项经济指标增长迅速 |
二、国有企业国际竞争力稳步提升 |
三、国有企业治理规范化 |
第五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制度演进:绩效、问题与成因 |
第一节 国企并购重组取得的辉煌成绩 |
一、优化了产业布局,提升了社会资源配置效率 |
二、提高了资产证券化率,促进了资本市场的发展 |
三、盘活了国有资产,提升了国有企业经营绩效 |
第二节 国企并购重组存在的问题 |
一、并购重组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
二、并购支付方式和融资渠道单一 |
三、盲目规模扩张与多元化转型并存 |
四、标的公司资产质量差导致并购效率低下 |
五、并购双方缺乏深层次整合 |
六、海外并购重组困难重重 |
第三节 国企并购重组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
一、企业并购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
二、政府“缺位”和“越位”现象并存 |
三、中介机构和资本市场尚不发达 |
四、企业自身条件缺乏 |
第六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绩效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一、国有企业并购下政府与国企高管的行为动机分析 |
二、国企高管行为影响并购绩效的研究假设 |
第二节 变量选择和数据来源 |
一、变量选择 |
二、数据来源 |
第三节 数据描述性分析 |
一、主要变量统计描述 |
二、变量趋势分析 |
第四节 计量模型设定 |
一、实证基本模型设定 |
二、面板数据模型 |
第五节 实证结果分析 |
一、面板数据模型形式检验 |
二、计量模型估计及结果分析 |
第七章 域外国家企业并购重组的经验借鉴 |
第一节 美国企业并购重组的经验借鉴 |
一、美国企业并购重组概况 |
二、美国企业并购重组特点及经验借鉴 |
第二节 日本企业并购重组经验借鉴 |
一、日本企业并购重组概况 |
二、日本企业并购重组特点及经验借鉴 |
第三节 法德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经验借鉴 |
一、法德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概况 |
二、法德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特点及经验借鉴 |
第四节 发展中国家企业并购重组经验及教训 |
一、发展中国家企业并购重组概况 |
二、发展中国家企业并购重组特点及教训 |
第八章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原则、目标与模式 |
第一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时代特征 |
一、通过调整结构来优化供给侧的重组方式 |
二、在重组中解决亏损企业与多余的产能 |
三、并购重组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步进行 |
第二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原则 |
一、最大限度地释放和激发国有企业竞争力 |
二、在国企并购重组中推进国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三、在国企并购重组中促进产能的优化配置 |
第三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目标导向 |
一、促进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
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 |
三、服务“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 |
第四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模式 |
一、横向重组模式 |
二、纵向重组模式 |
三、混合重组模式 |
四、策略联盟重组模式 |
第九章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主体定位与政府作用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主体分析 |
一、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不宜作为国企并购重组的主体 |
二、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凸显优势 |
三、市场在资源配置起决定作用 |
第二节 政府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作用 |
一、政府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正面效应 |
二、政府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负面效应 |
第三节 政府在国企并购重组中的角色定位 |
一、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政策引导者 |
二、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宏观调控者 |
三、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信息中介者 |
四、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服务者 |
五、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具体监督者 |
第四节 政府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制度创新 |
一、保持国有资产管理权的独立性 |
二、完善法律制度 |
三、营造公平竞争的并购重组环境 |
四、制定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战略规划和指导政策 |
第十章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指导思想 |
一、深化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顶层设计 |
二、强化并购重组的理念共识 |
三、明确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指导思想与基本要求 |
第二节 强调“法治企业”,突出国企总法律顾问作用 |
一、全面打造法治企业 |
二、深化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
第三节 构建完善的产权保护体系及破产清算体系 |
一、建立健全产权保护体系 |
二、构建破产清算体系 |
第四节 建立资本市场淘汰机制 |
一、加快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
二、完善资本市场退市制度 |
三、健全资本市场推动并购重组的作用机制 |
第五节 建立稳定的失业保障体系 |
一、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发挥社会托底作用 |
二、加大失业救助力度,维护社会稳定 |
三、完善再就业服务保障机制,促进再就业 |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四、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与约束的二重缺位问题(论文参考文献)
- [1]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评价研究 ——基于国有资本价值管理视角[D]. 宋韶君.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20(11)
- [2]党组织参与公司外部治理是否影响企业创新 ——基于中央巡视中央企业的准自然实验[D]. 王玥. 暨南大学, 2020(04)
- [3]黑龙江省国有装备制造企业混合所有制股权优化研究[D]. 汪波. 哈尔滨商业大学, 2020(10)
- [4]国企职业经理人法律制度研究与设计 ——以竞争型国有企业为重点[D]. 杨丽云.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4)
- [5]马克思信用理论视角下我国商业信用风险防范研究[D]. 黄慧微. 河北师范大学, 2020(07)
- [6]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公司治理的研究[D]. 卫梦莉.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7]格式条款法律规制研究[D]. 张瑞.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8]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中国联通公司治理案例研究[D]. 朱玉冰. 云南财经大学, 2020(07)
- [9]企业所有制性质对环境规制效果的影响研究[D]. 靳永辉. 辽宁大学, 2020(08)
- [10]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历史演进及发展模式(1984-2018)[D]. 董少明. 福建师范大学, 2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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